公司公告☆ ◇301121 紫建电子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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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 17:06 │紫建电子(301121):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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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8:56 │紫建电子(301121):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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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8:56 │紫建电子(30112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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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6:48 │紫建电子(301121):关于举行2025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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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11 │紫建电子(301121):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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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11 │紫建电子(301121):国金证券关于紫建电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之保荐总结报告│
│ │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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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11 │紫建电子(301121):国金证券关于紫建电子2025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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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11 │紫建电子(301121):关于交易对方对宁波启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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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11 │紫建电子(301121):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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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11 │紫建电子(301121):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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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 17:06│紫建电子(301121):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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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接到股东朱金花女士的通知,获悉其将所持有本公司的
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 是否为控股 本次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为 是否 质押 质押到期 质权人 质押
称 股东或第一 数量(股) 持股份 总股本 限售股 为补 起始 日 用途
大股东及其 比例(%) 比例 充质 日
一致行动人 (%) 押
朱金花 是 1,280,000 31.6515 1.2952 是,为 否 2026 办理解除 深圳市高 个人
首发前 年7月 质押登记 新投小额 资金
限售股 13日 手续之日 贷款有限 需求
公司
注1:朱金花女士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朱传钦先生的一致行动人之一。
注2:上述质押的股份未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 持股 本次质押 本次质押 占其所 占公 已质押股份情 未质押股份情
量(股) 比例 前质押股 后质押股 持股份 司总 况 况
(%) 份数量 份数量 比例 股本 已质押股 占已 未质押股 占未
(股) (股) (%) 比例 份限售和 质押 份限售和 质押
(%) 冻结、标 股份 冻结数量 股份
记数量 比例 (股) 比例
(股) (% (%
) )
朱金花 4,044,040 4.0921 1,280,000 2,560,000 63.303 2.5904 2,560,000 100 1,484,040 100
0
朱传钦 29,420,51 29.770 11,050,00 11,050,00 37.558 11.181 11,050,00 100 18,370,51 100
0 0 0 0 8 3 0 0
朱金秀 1,011,010 1.0230 1,011,010 100
重庆紫建投 5,055,050 5.1151 5,055,050 100
资
有限公司
重庆市维都 6,247,780 6.3220 6,247,780 100
利
投资合伙企
业
(有限合伙
)
重庆市富翔 956,783 0.9681 956,783 100
盛
瑞企业管理
咨
询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
重庆市富翔 361,830 0.3661 361,830 100
兴
悦企业管理
咨
询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
合计 47,097,00 47.656 12,330,00 13,610,00 28.897 13.771 13,610,00 100 33,487,00 100
3 4 0 0 8 7 0 3
注:上表中股东所持限售股均为首发前限售股。
二、其他情况说明
1、朱金花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股份质押与上市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无关。
2、朱金花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朱金花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目前资
信状况良好,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引发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
3、本次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质押的进展情况,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c15313dc-0ba2-4f2a-95c2-de95988bd31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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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8:56│紫建电子(301121):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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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信达会字(2026)第 092号
致: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信达)接受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信达律师出席公司 202
5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对本次股东会的合法性进行见证,并出具《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本法律意见书)。
信达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
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发表法律意见。
信达及经办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
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
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的合法性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信达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同公
司本次股东会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一并公告。
信达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及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次股东会的相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2026年 4月 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6年 5
月 18日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
2026年 4月 27日,公司董事会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zse.cn)上刊登了《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
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6年 5月 18日 14:30在广东省东莞市望牛墩镇中韩桥第四工业区 1栋广东维都利新能源有限公司一
号会议室召开。
2.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 月 18 日 9:15-9:25,9:30-11:30,13:00-15
: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18日 9:15-15:00。
3.公司董事长朱传钦先生因工作原因不能现场出席和主持本次股东会,由公司副董事长周显茂先生主持本次股东会。
经信达律师核查,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
(一)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
1.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
信达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法人股东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自然人股东
的个人身份证明等文件进行了核查,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 7 名,持有公司股份53,061,983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54.1007%。
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为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信达律师。
信达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
2.参加网络投票的人员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会会议网络投票表决统计结果,本次股东会通过网络投票方式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共
27 名,持有公司股份84,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62%。
以上通过网络投票方式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其身份由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进行验证。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召集人的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1.本次股东会审议及表决事项为公司已公告会议通知所列出的议案,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没有提出新的议案。
2.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了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案,
现场会议的表决由股东代表和信达律师共同进行了计票、监票;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在规定的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了表决权,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表决统计结果
。
(二)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
根据公司合并统计的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3,144,68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6%;反对 1,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034%;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关于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3,144,68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6%;反对 1,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034%;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关于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3,140,68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91%;反对 5,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109%;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4.《关于公司董事 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3,140,68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91%;反对 5,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109%;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5.《关于公司续聘 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3,140,68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91%;反对 5,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109%;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6.《关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3,140,68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91%;反对 5,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109%;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上述议案 3、4、5、6,公司已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
综上,信达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信达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及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壹式贰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8/3c00dadb-74bb-4045-870d-971a805b1d7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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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8:56│紫建电子(30112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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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变更提案;
3、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5月 18 日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月 18 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9:15-9:25,9:30-11:30 和
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 月 18日 9:15-15:00。
(二)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望牛墩镇中韩桥第四工业区 1栋广东维都利新能源有限公司一号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本次会议由副董事长周显茂先生主持(董事长朱传钦先生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未能现场主持本
次会议)
(六)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七)出席人员:
1、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4人,代表股份53,146,4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186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53,061,9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100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7人,代表股份84,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62%。
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8人,代表股份1,601,0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32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1,516,5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462%。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7人,代表股份84,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62%。
2、出席或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00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3,144,6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6%;反对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对2025年度工作进行了述职。
2.00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3,144,6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6%;反对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
3.00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3,140,6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1%;反对5,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95,2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77%;反对5,800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
4.00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3,140,6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1%;反对5,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95,2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77%;反对5,800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
5.00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3,140,6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1%;反对5,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95,2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77%;反对5,800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
6.00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3,140,6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1%;反对5,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95,2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77%;反对5,800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名称:张家维律师、陈诗雨律师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及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8/256f66e8-34bc-4e6b-90ff-2ada51aeba0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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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6:48│紫建电子(301121):关于举行2025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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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于 2026 年 4月 27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
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为了使广大投资者更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经营管理、发展规划
等相关情况,公司定于 2026 年 5月 15 日(星期五)下午 15:00-17:00 在全景网举行 2025 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本次说明会
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p5w.net)参与本次网上说明会。
出席本次网上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兼总经理朱传钦先生、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周显茂先生、独立董事黎永绿先生、财务负责
人刘小龙先生、董事会秘书肖开清先生、保荐代表人周启云先生(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 2025 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
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 2026年 5月 14 日(星期四)12:00 前访问 http://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
题页面。公司将在 2025 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说明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e0c371c2-e9cd-4d04-b2eb-d28d59394f3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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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11│紫建电子(301121):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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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审字[2026]518Z0724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00037) TEL:010-6600 1391 FAX:010-
6600 1392
E-
mail:bj@rsmchina.com.c
n
https://www.rsm.global/china/
容诚审字[2026]518Z0724 号
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紫建电子公司”)2025年 12 月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紫建电子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紫建电子公司于 2025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5e5bffd9-5922-4a90-bb87-814945e1aa2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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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11│紫建电子(301121):国金证券关于紫建电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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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建电子”或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和持续督导机构,持续督导期限至 2025 年 12 月 31日,目前持续督导期
限已满。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3号——保荐业务》等相关规定,出具本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
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3、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保荐机构名称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 95号
法定代表人 冉云
保荐代表人 周启云、谢丰峰
联系电话 0755-82805995
是否更换保荐代 由于原保荐代表人余烯键工作变动,保荐机构委派保荐代表人
表人 谢丰峰接替余烯键担任紫建电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持续督导项目的保荐代表人
三、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301121
注册资本 9882.6057万元
注册地址 重庆市开州区赵家街道浦里工业新区 1-4号楼
办公地址 重庆市开州区赵家街道浦里工业新区 1-4号楼
法定代表人 朱传钦
董事会秘书 肖开清
联系电话 023-52862502
证券发行类型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证券上市时间 2022年 8月 8日
证券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年度报告披露时 2022年度报告于 2023年 4月 22日披露
间 2023年度报告于 2024年 4月 24日披露
2024年度报告于 2025年 3月 31日披露
2025年度报告于 2026年 4月 27日披露
四、保荐工作概述
(一)尽职推荐阶段
保荐机构遵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对紫建电子进行尽职调查,组织编制申请文件并出具推荐文
件。提交推荐文件后,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审核;组织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对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反
馈意见进行答复,并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进行专业沟通。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
求提交推荐证券上市的相关文件。
(二)持续督导阶段
持续督导期内,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严格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相关规定,在紫建电子股票发行后持续督导发行人履行规范运作、信守承诺、信息披露等义务,具体包括:
1、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按照中国证监会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发行人信息披露的内容与
格式进行了审阅。
2、根据相关规定对发行人进行现场检查。
3、督导发行人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内控制度及信息披露制度等。
4、督导发行人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存放和管理本次募集资金,持续关注紫建电子募集资金的存放和
使用情况。
5、督导发行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并确保相关主体切实履行做出的各项承诺。
6、对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7、按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现场检查报告及年度、半年度跟踪报告等相关文件,并就紫建电子的相关事项发表核查意见。
五、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公司在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相关处理情况如下:
1、公司于 2023年 8月 28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重
新论证及变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延期的议案》,同意对“消费类锂离子电池扩产项目”和“紫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进行延期;
同意对“紫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主体与实施地址进行变更。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
目重新论证并变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延期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对上述事项无异议。
2、公司于 2024年 8月 26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
专门会议,于 2024年 9月 12日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 1.43亿元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保荐机
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对上述事项无异议。
3、2024年 10月,原保荐代表人余烯键工作变动,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有序进行,保荐机构委派保荐代表人谢丰峰接替余烯键担
任紫建电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项目的保荐代表人,持续督导期限截至 2025年 12月31日。
4、公司于 2024年 10月 24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
专门会议,于 2024 年 9 月12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万州叠片大电池项目
的议案》。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万州叠片大电池项目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对上述事项无异议。
5、公司于 2025年 8月 28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
五次专门会议,于 2025 年 9月 16日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 1.43亿元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
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对上述事项无异议。
六、对发行人配合保荐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在保荐机构履行保荐工作职责期间,发行人对于持续督导期间的重要事项,公司能够及时通知保荐机构并与保荐机构沟通,同时
根据保荐机构的要求提供相关文件。公司能够积极配合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现场检查、持续督导培训等相关工作,为保荐机构履
行持续督导职责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便利,配合保荐工作情况良好。
七、对证券服务机构参与证券发行上市、持续督导相关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在尽职推荐阶段,发行人聘请的中介机构能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出具专业意见,并积极配合保荐机构的协调
和核查工作。
在持续督导阶段,发行人聘请的中介机构能够积极配合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为持续督导相关工作提供了必要的支持和便利。
八、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在本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对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告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及时审阅,对信息披露文件的内容及
格式、履行的相关程序进行了检查。
本保荐机构认为:在持续督导期间内,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了
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与及时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九、对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对发行人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阅和核查,认为公司本次证券发行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使用的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违规使用募
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十、尚未完结的保荐事项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所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保荐机构将继续履行对公司剩余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情
况的持续督导责任。
十一、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54750f4b-7fd1-4a26-a98b-ed17e714aa5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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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11│紫建电子(301121):国金证券关于紫建电子2025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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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建电子(301121):国金证券关于紫建电子2025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555c23e0-972b-4422-ba78-22ce789d2b6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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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11│紫建电子(301121):关于交易对方对宁波启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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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6]518Z0768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序号 内 容 页码
1 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 1-2
2 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 1-2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
TEL:010-6600 1391
(100037)关于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E-FAX:010-6600 1392
mail:bj@rsmchina.com.
https://www.rsm.global/china/
交易对方对宁波启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
审核报告
容诚专字[2026]518Z0768号
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后附的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管理层编制的《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交易对方对宁波启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以下简称“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是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公
司管理层编制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发表审核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审核工
作,以对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
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后附的公司关于交易对方对宁波启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交易对方对宁波启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的实现情况。
本审核报告仅供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335ec76b-655b-40ff-b6cf-6a1307649f7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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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11│紫建电子(301121):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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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建电子(301121):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569c3258-7e6e-4fdc-85fb-da5c9b2205e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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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11│紫建电子(301121):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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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建电子(301121):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824b2092-62fb-40d9-8be0-e85bfcae66a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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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11│紫建电子(301121):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专项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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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6]518Z0310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
(100037) TEL:010-6600 1391FAX:010-6600 1392
E-
mail:bj@rsmchina.com.c
n
https://www.rsm.global/china/
关于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容诚专字[2026]518Z0310 号
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建电子公司)2025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
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出具了容诚审字[2026]518Z0723 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要求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的规定,紫建电子公司管理层编制了后附的重庆市紫建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
保证其真实、准确、完整是紫建电子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我们对汇总表所载信息与本所审计紫建电子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
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除了对紫建电子公司实施 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交易有关的审计程序
外,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为了更好地理解紫建电子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后附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供紫建电子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附件: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此页为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容诚专字[2026]518Z0310 号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刘泽涵(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
王聪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郑煜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13ae8db2-17be-4c28-a619-1e6c88f094c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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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11│紫建电子(301121):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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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长期有效的激
励约束机制,充分发挥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
书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适用本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的相关内容。
第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公正原则;
(二)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三)与公司长远发展相结合的原则;
(四)短期与长期激励相结合的原则;
(五)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 工资总额决定机制与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以市场为导向,根据发展战略、经营目标、经济效益,结合劳动生产率、人工成本投入产出率和行业薪资水平等因
素,综合确定工资总额决定机制。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制定、审查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组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公司可以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
独立董事的履职评价采取自我评价、相互评价等方式进行。
董事会应当向股东会报告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绩效评价结果及其薪酬情况,并由公司予以披露。相关内容可以通过董事会工作
报告予以披露。第六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董事薪酬
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高级管
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报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
第七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协助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薪酬方案
的具体实施,以及薪酬日常发放管理工作。
第三章 薪酬的构成与调整
第八条 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
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基本薪酬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确定;绩效薪酬以绩效导向为核心,根据公
司经济效益、部门业绩指标达成情况及个人的工作业绩表现等因素综合评估确定。
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津贴根据市场情况及双方意愿协商确定,并报股东会批准,独立董事行使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
承担。
第九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公司应当确定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第十条 公司可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激励,激励的主要原则基于相应岗位职责的履行
程度,年度经营目标及个人绩效指标的完成情况及其他相关指标。具体激励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其他制度
执行。
第十一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体薪酬的确定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经营情况,按照具体薪酬方案和绩效考核标准,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考
核;
(二)根据岗位绩效考核结果及公司薪酬分配政策,提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具体报酬数额和奖励方式,审议通过后报公司董
事会;
(三)公司董事会负责审议高级管理人员的具体薪酬方案,公司股东会负责审议董事的具体薪酬方案。
第十二条 薪酬体系应当为公司经营战略服务。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
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第十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依据为:
(一)所处地区及行业薪资水平变动;
(二)社会物价增长水平;
(三)公司经营状况;
(四)公司发展战略或组织结构调整;
(五)个人绩效表现、职级和职责调整等。
第十四条 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批,公司可以临时性为专门事项设立专项奖励或惩罚,作为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考核体系的补充。
第四章 薪酬的发放与止付追索
第十五条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按照公司薪酬发放管理制度和相关规定执行。独立董事津贴经股东
会审议通过后按月发放。第十六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相关规定,在代扣代缴个人所
得税、各类社保费用等事项后,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第十七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津贴或薪酬予以发放。
第十八条 公司可以结合行业特征、业务模式等因素建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递延支付机制,明确实施递延支付适用的
具体情形、相关人员、递延比例以及实施安排。
第十九条 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应当披露原
因。
第二十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出现下列任一情形,公司有权不予发放其当期及未支付的绩效薪酬、津贴及中长期激
励收益;在其离任后,发现其在任职期间存在下列情形的,公司有权追索其相应期间已支付的绩效薪酬、津贴及中长期激励收益:
(一)严重失职或者滥用职权的;
(二)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三)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四)违反忠实勤勉义务, 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
(五)公司董事会认定严重违反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管理制度以及其他有关规定的情形。
第二十一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
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当根
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
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与国家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5992509e-b938-462f-9e32-1f1dee86b64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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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11│紫建电子(301121):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汤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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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建电子(301121):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汤四新。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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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11│紫建电子(301121):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徐洪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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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作为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积极履行忠实勤勉职责,充分发挥独立监督、客观判断、谨慎评议
等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 年,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会议和相关活动,慎重审议各项议案,积极发表意见和建议;结合
自身在宏观经济、财税政策、国际贸易等方面专业优势,助力公司战略规划和产业分析。本人关注国家政策走向、行业动态和公司市
值表现,积极为公司经营管理、合规治理献策献言,推动公司健康稳定发展。
现就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徐洪才,1964 年出生,中国国籍,经济学博士,教授。曾任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副总经济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授、
北京科技风险投资公司副总裁、广发证券上海总部总经理、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公务员、中国石化安庆石化炼油厂助理工程师。现任北
京洪略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中国政策科学研究会经济政策委员会副主任,金融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中国光大
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富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于 2025 年 10 月
17 日任职)。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在任职期间,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5 年,公司召开董事会总共 10 次,本人参会 3次。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
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会议议案和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审核和独立判断,认为相关事项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均投出了同意票,不存在投出反对票、弃权票的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 10
会召开次数
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
亲自出席会议
3 3 0 0 否
报告期内股东 4
会召开次数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情况
在任职期间,本人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相关规定,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如下:
时间 会议届次 事项 意见类型
2025年10月24 第三届董事会 1.审议《关于使用部分超募 同意
日 独立董事第一 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次专门会议 的议案》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在任职期间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公司相关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谨慎审议各项议案
,切实履行监督核查职能。2025 年度,本人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本年度未召开该委员会。
(四)与公司审计部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内部审计部门进行了充分地沟通,听取会计师和内审人员的审计计划、工作报告和
意见建议,了解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运行状况,关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其解决方案,并结合宏观经济、财税政策等方面的专业
知识和经验,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编制及年度审计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审计结
果客观公正。
(五)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5 年,本人充分利用参加会议、会谈交流等多种方式,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参与公司战略决策、了解公司实际经营、关
注资金管理使用、审视公司治理结构等事项,并就本人在宏观经济、财税政策等方面经验进行指导交流,提升公司战略决策能力。另
外,本人关注外部环境、竞争形势对公司的影响,与公司探讨和分享经济政策、产业发展等方面的信息和成果,充分发挥独立监督和
专业指导作用。
(六)与中小股东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各种会议、访谈等方式,积极与广大投资者、中小股东沟通交流,广泛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关
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七)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需要本人行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的特别职权的情形。
三、2025 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
实勤勉义务,积极参与公司决策,谨慎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监督和专业指导作用,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
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在 2025 年任职期间内,本人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 年度,公司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二)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情况
2025 年度,本人重点关注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的合规性和真实性,本人认为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的内容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内部控制管理的要求,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制度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详实,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三)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7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和《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本人认为上述审议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情况
2025 年 10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聘任刘小龙先
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本人对刘小龙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核,认为其专业背景、工作能力和职业素养等能够胜任公司财务负责人职
位的要求,提名、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的工作情况
(一)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按时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与观点,并利用专业知识作出独立判断
,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二)重视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监督公司按照《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做好信息管理和信息披露工作,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积极利用参加会议及其他机会,多方面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合规管理和内部控制等情况,关注公众媒体报道和投资者关切
,向公司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五、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非常重视与本人的沟通,积极配合本人履职工作。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及时解答和反馈本人所提出的咨询和关注的
问题,以方便本人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管理和整体运行情况,为本人独立、客观地作出决策提供帮助和支持,尊重并采纳本人合理化意
见和建议,不存在妨碍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
六、总结和计划
2025 年,本人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职责,出席公司各项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和文件、关注公司日常经营和合规治理,充分发挥客
观、独立、专业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 年,本人将继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义务,不断提高履职能力,继续秉承
客观、公正原则,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合规经营和持续发展献计献策,为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作出积极贡献。
独立董事:徐洪才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ed35cf38-58de-41d3-a55b-a6d8b8d6268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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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11│紫建电子(301121):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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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规范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互动易平台与投资者交流,建立公司与投资者良好沟通
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根据《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互动易平台”是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为上市公司与投资者之间搭建的自愿性、交互
式信息发布和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综合性网络平台,是上市公司法定信息披露的有益补充。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三条 互动易平台管理是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通过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提问,应当注重诚
信,尊重并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主动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第四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提问时,应当谨慎、理性、客观,以事实为依据,保证发布的信息和回复的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司信息披露以指深交所的网站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内容为准,不得通过互动易平台披露未公开的
重大信息。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或回复的信息不得与依法披露的信息相冲突。
第五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回复投资者提问时,不得使用虚假性、夸大性、宣传性、误导性语言,应当注重与投资者交流互动的
效果,不得误导投资者。不具备明确事实依据的内容,公司不得在互动易平台发布或者回复。
第三章 内容规范性要求
第六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提问时,若投资者提问涉及已披露事项的,公司可以在已依法披露的信息范围
内,对投资者的提问进行充分、详细地说明;若涉及或者可能涉及未披露事项的,公司应当告知投资者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公告;公司
不得以互动易平台发布或回复信息等形式代替信息披露或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
第七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提问时,应当保证发布信息及回复投资者提问的公平性,对所有依法合规提出
的问题认真、及时予以回复,不得选择性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
第八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提问时,不得涉及违反公序良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信息,不得涉及国家秘
密、商业秘密等不宜公开的信息。公司对供应商、客户等负有保密义务的,应当谨慎判断拟发布的信息或者回复的内容是否违反保密
义务。
第九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提问时,如涉及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应当充分提示相关事项可能存在的不确定
性和风险。
第十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回复投资者提问及对涉及市场热点概念、敏感事项问题进行答复时,应当谨慎、客观、具
有事实依据,不得利用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迎合市场热点或者与市场热点不当关联,不得故意夸大相关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
、研发创新、采购销售、重大合同、战略合作、发展规划以及行业竞争等方面的影响,不得影响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价格。第十一
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提问时,不得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价格作出预测或承诺,也不得利用发布信息或回
复投资者提问从事市场操纵、内幕交易或其他影响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正常交易的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二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的信息或者回复的内容受到市场广泛质疑,被公共传媒广泛报道且涉及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司应当关注并及时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章 内部管理
第十三条 公司证券事务部为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和投资者问题回复的对口管理部门。证券事务部负责及时收集投资者提问的问
题、拟订发布或回复内容,提交董事会秘书审核审核后发布或回复投资者提问。
第十四条 公司各中心(部门)及子公司应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配合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部完成问题回复。董事会秘书可根
据情况就有关信息发布和问题回复,征求外部咨询机构意见。
第十五条 董事会秘书认为特别重要或敏感的回复,可视情况报董事长审批。未经审核,公司不得在互动易平台对外发布信息或
者回复投资者提问。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与国家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十七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9839f4cd-d012-4b16-a35f-180c5b62cc2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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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11│紫建电子(301121):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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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建电子(301121):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8188104c-fcf1-4d68-b25b-e7a5d5f34a4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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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11│紫建电子(301121):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黎永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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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建电子(301121):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黎永绿。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cffc07b7-14cf-40dd-b9cb-9936b499966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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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09│紫建电子(301121):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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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重庆市
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于2026年5月18日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
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
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8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上午9:15-9:25,9:30-11:30
,下午13:00-15: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
种方式行使表决权,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现场表决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会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
的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1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5月11日(星期一)下午深交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
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
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会议的其他相关人员。8、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望牛墩镇中韩桥第四
工业区1栋广东维都利新能源有限公司一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
3.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4.00 《关于公司董事 2025 年度薪酬确认及 2026 年度薪 √
酬方案的议案》
5.00 《关于公司续聘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6.00 《关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 √
议案》
说明: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独立董事将在本次
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规定,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其中,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本人身
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件、加盖单位公章的法
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股东授权委托书(格
式见附件2)、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时间之前以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须在2026年5月12日17:00之前送达或发送邮
件至公司)。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格式见附件3),并附身份证、单位证照及有效持股凭证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
。
(4)本次股东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6年5月12日(星期二)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须在2026年5月12
日17:00之前送达或发送邮件到公司。
3、登记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望牛墩镇中韩桥第四工业区1栋广东维都利新能源有限公司,信函请注明“股东会”字样,邮编:52
3200。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肖先生
联系电话:0769-81168096
联系邮箱:ir@gdvdl.com
5、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以便办理签到入场手续。
6、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15ab6d17-3e19-45ef-9b13-edf95eaad4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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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09│紫建电子(301121):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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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建电子(301121):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18ee2f66-7830-4068-a90b-857b44a35ce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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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09│紫建电子(301121):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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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建电子(301121):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d15f2f81-6026-4afe-bff9-dce73688ab7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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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08│紫建电子(301121):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吕大龙(已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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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建电子(301121):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吕大龙(已离任)。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d0762abd-3eea-4b21-9550-45ecb55d084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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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08│紫建电子(301121):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预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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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
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预计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公司(含合并范围内的子、孙公司)授
信额度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情况概述
基于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和发展规划的需要,公司(含合并范围内的子、孙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综合
授信额度(具体额度以银行最终审批为准),授信额度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扩充产能、产线升级以及设备改造等。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在授信额度内自行调整确定申请融资的金融机构及其额度,并签署授信额度内的各项
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开户、销户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
本次授信额度决议自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授信期内可循环使用。在授信额度内由公司及子、孙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
求进行授信申请。如单笔授信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有效期,则决议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授信终止时止。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预计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上述申请授权额度是基于公司经营管理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公司下属子、孙公司的经营状况良好
、资金充裕,具有偿债能力,本次授信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一致同意该议案。
三、备查文件
1、《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b0e3682a-3e1b-4c02-bfc8-0a914e17ac7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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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08│紫建电子(301121):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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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建电子(301121):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782231c1-1553-4eef-9e8e-a0701587dcb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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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07│紫建电子(301121):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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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建电子(301121):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2ea887d2-cc0b-40e8-afbf-662b95e6181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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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07│紫建电子(301121):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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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建电子(301121):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3390e4aa-58dd-46f3-88f4-fffc27f5737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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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07│紫建电子(301121):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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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真实反映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
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截至2026年3月31日的各类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
资产进行了全面地清查,对各项资产减值的可能性、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等进行了充分地评估和分析。经分析,公司需对上述可能
发生资产减值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和金额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项目主要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存货,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与冲回共计-1,098,540.0
5 元。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计提资产/信用减值损失
应收票据坏账准备 -10,535.53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267,399.33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117,656.22
存货跌价准备 -1,473,060.07
合计 -1,098,540.05
注:(1)表格中正数表示计提的减值损失,负数表示转回的减值损失;
(2)表格中若各单项数据相加与合计数存在尾差,系因四舍五入导致。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一)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2026年第一季度,公司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374,520.02元,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如下: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
产以及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
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其他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
的依据如下:
1.应收票据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
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确定组合的依据 计提方法
无风险银行承 出票人具有较高的信用评级,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
兑票据组合 历史上未发生票据违约,信用 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期计量坏账准备
损失风险极低,在短期内履行
其支付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
力很强
其他应收票据 根据以前年度实际损失率、对 按照预期损失率计提减值准备,与应收账
组合 未来应收票据回款的判断及信 款的组合划分相同
用风险特征分析
2.应收账款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
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确定组合的依据 计提方法
组合1 除单项计提、合并范围内关联 参照历史信用损失率,结合当前状况以及
方往来款外的应收款 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
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率
组合2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往来款等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
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期计量坏账准备
3.其他应收账款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
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名称 确定组合的依据 计提方法
组合1 除单项计提、合并范围内关联 参照历史信用损失率,结合当前状况以及
方往来款外的应收款 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
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率
组合2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往来款等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
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期计量坏账准备
(二)存货跌价准备
2026年第一季度,公司存货跌价准备冲回1,473,060.07元,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为:
公司在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照存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
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
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公司在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
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
期损益。
三、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对公司的影响
2026年第一季度,公司资产减值计提与冲回合计-1,098,540.05元,增加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利润总额1,098,540.05元,增加所
有者权益1,098,540.05元。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未经审计。
本次计提与冲回资产减值准备真实反映了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决策程
序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92c2a838-a814-483e-bc22-f5336973a51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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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07│紫建电子(301121):关于公司聘请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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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
会〔2023〕4号)的规定。
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公司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具体公告如下:
一、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说明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鉴于其为公司提供了良好的
审计服务,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年度审计机构,自股东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聘期一年,具体审计费用由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授权管理层根据市场行情双方协商确定。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
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
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33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07人,其中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251,025.8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4,86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3,76
4.58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518家上市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62,047.52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
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8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5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
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同就20
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
诚会计师事务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
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
10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共2个项目)、监督管理措
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纪律处分10次、自律处分1次。
2、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刘泽涵,2015年1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4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
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20家次,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王聪,2021年7月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4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
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皮阿诺、贵州轮胎、思维列控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郑煜,2024年2月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21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2025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
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复核人:庞红梅,199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1995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
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铜陵有色、铜冠铜箔、芯瑞达等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
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
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
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批程序
1、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决议
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全体独立董事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对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进行审计,聘期为1年,具体审计
费用由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行情协商确定。
2、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公司于 2026 年 4月 1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认为容诚会计师事
务所 2025 年度为公司提供了良好的审计服务,能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向董事
会提议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
3、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认为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须聘请具有证券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鉴于审计机构容诚会计
师事务所在2025年度审计过程中,为公司提供了良好的审计服务,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此,公司拟续
聘其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和内控报告审计相关服务,聘期为1年;具体审计费用由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
根据市场行情协商确定。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尚需提请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决议》;
2、《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4、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等相关业务资质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cb51b876-344b-4c42-9f6e-1cb8ff11c67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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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07│紫建电子(301121):关于宁波启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2025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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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度完成收购宁波启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启象”
)51%的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现将宁波启象 2025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情况概述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7 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宁
波启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51%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 38,250.00 万元收购 ZHONGHUA JIANG、周敏东、袁永刚、
王景阳、上海鲸铄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高通(中国)控股有限公司、深圳智城麓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立
健发展有限公司、上海鲸烨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宁波启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启象”或“标的公司
”)51%的股权。在宁波启象完成上述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后,公司持有宁波启象 51%股权,宁波启象成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
控股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6 月 27 日和2025 年 7 月 30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关于购买宁波启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51%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和《关于收购宁波启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51%
股权进展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
二、业绩承诺情况
根据《关于收购宁波启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51%股权之股权收购协议》约定,本次交易业绩承诺期间为 2025 年度、2026 年度
、2027 年度,创始人对标的公司 2025 年度、2026 年度、2027 年度(以下简称“业绩承诺期”)的业绩承诺如下:
(a)标的公司 2025 年度合并报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以下简称“扣非后净利润”)应不低于 4,000 万元;(b)
标的公司 2026 年度合并报表扣非后净利润应不低于 5,000 万元;(c)标的公司 2027 年度合并报表扣非后净利润应不低于 6,000
万元。各方在核算业绩承诺完成情况时,应当剔除业绩承诺期内公司新增针对标的公司员工的股权激励计划 /员工持股计划所产生
的股份支付费用的影响。标的公司在本次收购前已授予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 /员工持股计划所形成的股份支付费用,不予剔除。
三、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的审核报告,宁波启象 2025 年度扣非后净利润为 7,511.23 万元,实现了 2
025 年度净利润不低于 4,000 万元的业绩承诺。因此,业绩承诺方本年度不存在业绩补偿的情况。
四、备查文件
1、《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交易对方对宁波启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
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4249c46b-f1c9-4972-ac2a-30855d6857d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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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07│紫建电子(301121):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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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财会〔2025〕32 号)
(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9号》),对公司的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
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
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5 年 12 月 19 日,财政部发布了《准则解释第 19 号》,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
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
”等相关内容,自 2026 年 1月 1日起施行。
公司于 2026 年 1月 1日起执行《准则解释第 19 号》相关规定。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
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印发的《准则解释第 19 号》相关规定执行。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
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施行日期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前期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利益的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fbdaac30-a7dd-4862-8b34-1fdbdca4c60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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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07│紫建电子(301121):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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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建电子(301121):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f93a9565-2742-4be4-93b9-127c4beb6be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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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07│紫建电子(301121):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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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建电子(301121):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117d8422-384e-4f34-8dad-49f8a35b2c1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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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07│紫建电子(301121):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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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独
立董事应当每年对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并将《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以下简称“自查情况表”)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
每年对在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
基于此,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独立董事出具的自查情况表,对
在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公司独立董事自查及董事会核查独立董事在公司的履职情况,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汤四新先生、黎永绿先生、徐洪才先生
和吕大龙先生(届满离任)(以下统称“独立董事”)均具备胜任独立董事岗位的资格。独立董事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
关系未在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任职,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未与公司存在重大的持股关系,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
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关系或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关系。
综上,独立董事不存在任何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
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c715276a-e132-47bf-8391-2d63bb909cf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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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07│紫建电子(301121):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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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建电子(301121):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bf26937e-95f9-427f-9794-bb0e08c9188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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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07│紫建电子(301121):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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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建电子(301121):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1e273a54-7c38-4301-846b-aea48da22a9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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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07│紫建电子(301121):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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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真实反映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
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各类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
资产进行了全面地清查,对各项资产减值的可能性、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等进行了充分地评估和分析。经分析,公司需对上述可能
发生资产减值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和金额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项目主要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存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与冲回共计 19,591,883.
69 元。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计提资产/信用减值损失
应收票据坏账准备 -161,956.31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910,770.90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515,838.06
存货跌价准备 21,180,448.96
合计 19,591,883.69
注:(1)表格中正数表示计提的减值损失,负数表示转回的减值损失;
(2)表格中若各单项数据相加与合计数存在尾差,系因四舍五入导致。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一)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2025年度,公司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转回1,588,565.27元,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如下: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
产以及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
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其他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
的依据如下:
1.应收票据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
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确定组合的依据 计提方法
无风险银行承 出票人具有较高的信用评级,历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
兑票据组合 史上未发生票据违约,信用损失 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期计量坏账
风险极低,在短期内履行其支付 准备
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
其他应收票据 根据以前年度实际损失率、对未 按照预期损失率计提减值准备,与应收
组合 来应收票据回款的判断及信用风 账款的组合划分相同
险特征分析
2.应收账款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
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确定组合的依据 计提方法
组合1 除单项计提、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参照历史信用损失率,结合当前状况以
往来款外的应收款 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
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
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率
组合2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往来款等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
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期计量坏账
准备
3.其他应收账款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
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名称 确定组合的依据 计提方法
组合1 除单项计提、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参照历史信用损失率,结合当前状况以
往来款外的应收款 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
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
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率
组合2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往来款等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
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期计量坏账
准备
(二)存货跌价准备
2025年度,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1,180,448.96元,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为:公司在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照存货成
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
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
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
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
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公司在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
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
期损益。
三、本次超过净利润30%的计提减值准备的说明
根据相关规定,对单项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在3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
万元的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名称 存货
存货成本(元) 371,543,674.34
可变现净值(元) 315,560,683.61
存货跌价准备的计算方法 按照存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提取或调
整存货跌价准备
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依据 《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
本次计提减值金额(元) 21,180,448.96
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原因 依据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部分,计提了存
货跌价准备。
四、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对公司的影响
2025年度,公司资产减值计提与冲回合计19,591,883.69元,减少公司2025年度利润总额19,591,883.69元,减少所有者权益19,5
91,883.69元。
公司本次计提与冲回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本次计提与冲回资产减值准备真实反映了企业财务
状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决策程序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3fe07cd0-8926-4d7e-bd30-8b4514cad74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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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07│紫建电子(30112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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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
定和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年审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
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
于 1988 年 8月,2013 年 12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
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号 1幢外经贸大厦 901-22 至 9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233 人,共有注册会计师 1507 人,其中 85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
务审计报告。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5 年 3 月 28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 202
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容诚所为公司 2025 年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审计费用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管理
层根据市场行情双方协商确定。2025 年 4 月 21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 2025 年度会计
师事务所的议案》。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容诚所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对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同时对公
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审核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容诚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
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截至 2025 年 1
2 月 31 日,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容诚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及专业胜任能力、审计计
划、风险评估、年度审计重点关注事项及执行审计程序、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方面与公司治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对容诚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投资者保护能力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
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一)2025年 3月 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
所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2025 年 3月 28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2025 年 4 月 21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
议案,同意聘任容诚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2025 年 12 月 26 日,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与容诚所召开审前沟通会议,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人员安
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5 年年报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容诚所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包括审计工作时间安排、关键审计事项、审计
报告出具情况等保持密切沟通。
(四)2026年4月10日,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与容诚所召开审计事项第二次沟通会议,容诚所对2025年度审计项目的审计目的
、审计报告用途、时间安排、公司主要分子公司及业务、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审计报告中关键审计事项等相关内容进行了沟通介绍,
并就公司独立董事提出的相关问题进行了回复。
(五)2026 年 4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2
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续聘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监管机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
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地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
、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所在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原则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
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50e0172e-333b-4679-a1a1-01701adc33e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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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07│紫建电子(301121):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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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建电子(301121):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f0e42a90-573f-4cb7-b81c-fadb3c26b3b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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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06│紫建电子(301121):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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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建电子(301121):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4e380079-07b4-42fd-a6f8-a91f4fe3f15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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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8 15:46│紫建电子(301121):关于全资孙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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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60 号)
同意注册,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1,770.08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
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61.07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80,987,856.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67,022,027.26 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2 年 8 月 3 日对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2]第 000488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和监管协议的签署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1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并于 2026 年 2 月 26 日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消费类锂离子电池扩产项目”变更为“新兴
消费类锂电池扩产项目”,并将该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公司的下属全资孙公司重庆市维都利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
庆维都利”),将该项目的实施地点由重庆市开州区变更为重庆市万州区,并对该项目的实施内容进行相应地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6 年 2 月 11 日和 2026 年 2月 26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近日,公司、重庆维都利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截至2026年 3月17日,“新兴消费类锂电池扩产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和存储情况如下: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专户余 募集资金用途
额(元)
重庆市维都 招商银行股份 123912778410038 317,859,800.00 新兴消费类锂
利新能源有 有限公司重庆 电池扩产项目
限公司 万州支行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一”)、重庆维都利(以下简称“甲方二”)(备注:若下文未专门提及或说明,甲方一和甲方二合称为“甲
方”)、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以下简称“乙方”)、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以下简称“丙方”)共同签署
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甲方二已在乙方下属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万州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 123912778
410038,截至 2026 年 3月 17 日,专户余额为人民币 317,859,800.00 元(大写:叁亿壹仟柒佰捌拾伍万玖仟捌佰元整)。该专户仅
用于甲方新兴消费类锂电池扩产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二、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
三、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对甲方现场
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四、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周启云、谢丰峰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
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
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五、乙方按月(每月 10 日之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六、甲方一次或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 万元(按照孰低原则在 5,000 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 20%之
间确定)的,甲方及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或邮件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七、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
十一条的要求向甲方、乙方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八、乙方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有权单方面
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九、本协议自甲方一、甲方二、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
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丙方督导期结束后失效。
十、本协议一式六份,甲方一、甲方二、乙、丙四方各持一份,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重庆监管局各报备一份,其余留
甲方备用。
四、备案文件
1、《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8/a6388c86-67f1-4b6e-852f-7e23cb1fe1b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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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6 17:50│紫建电子(301121):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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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信达会字(2026)第 031号
致: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信达)接受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信达律师出席公司 202
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对本次股东会的合法性进行见证,并出具《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重庆市紫建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本法律意见书)。
信达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
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发表法律意见。
信达及经办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
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
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的合法性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信达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同公
司本次股东会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一并公告。
信达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及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次股东会的相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2026年 2月 1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6年 2
月 26日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026年 2月 11日,公司董事会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zse.cn)上刊登了《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
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6年 2月 26日 14:30在广东省东莞市望牛墩镇中韩桥第四工业区 1栋广东维都利新能源有限公司一
号会议室召开。
2.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2 月 26 日 9:15-9:25,9:30-11:30,13:00-15
: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2月 26日 9:15-15:00。
3.公司董事长朱传钦先生因工作原因不能现场出席和主持本次股东会,经公司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由董事张自亮先生主持本
次股东会。
经信达律师核查,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
(一)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
1.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
信达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以及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自
然人股东的个人身份证明等文件进行了核查,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 7名,持有公司股份 55,589,473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6777%。
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为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信达律师。
信达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
2.参加网络投票的人员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会会议网络投票表决统计结果,本次股东会通过网络投票方式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共
78 名,持有公司股份328,6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351%。
以上通过网络投票方式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其身份由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进行验证。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召集人的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1.本次股东会审议及表决事项为公司已公告会议通知所列出的议案,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没有提出新的议案。
2.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了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案,
现场会议的表决由股东代表和信达律师共同进行了计票、监票;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在规定的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了表决权,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表决统计结果
。
(二)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
根据公司合并统计的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5,823,51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08%;反对 91,0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28%;弃权 3,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 234,04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2104%;反对 91,02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6943%;弃权 3,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954%。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5,823,51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08%;反对 91,0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28%;弃权 3,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 234,04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2104%;反对 91,02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6943%;弃权 3,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954%。
综上,信达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信达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及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壹式贰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26/cdf794f5-1c54-4440-9e1b-8fd12c87c46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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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6 17:50│紫建电子(301121):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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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建电子(301121):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26/6d06f676-df97-41ed-918c-202198e4227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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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0 21:07│紫建电子(30112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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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2月 10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前述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具
体修改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百三十八条 公司董事会设置战 第一百三十八条 公司董事会设置提
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等其他专门委员会, 名、薪酬与考核、战略与ESG等其他专门
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专门 委员会,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
委员会的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责,专门委员会的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
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由董事会负责制定。 议决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由董事会负
其中,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 责制定。其中,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
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 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
召集人。 董事担任召集人。
第一百三十九条 战略委员会主要负 第一百三十九条 战略与ESG委员会
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 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决策
进行研究,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 和履行ESG职责进行研究,并就下列事项
议: 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
研究并提出建议; 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 (二)对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
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对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 (三)对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
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 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
议; 议;
(四)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 (四)对公司 ESG 战略规划、治理架
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构、政策方针等重大事项开展研究、分析
(五)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和评估,并提出建议;
(六)法律法规、本章程或董事会授 (五)审阅公司年度ESG报告等相关披
权的其他事宜。 露文件,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董事会对战略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 (六)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
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 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记载战略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 (七)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理由,并进行披露。 (八)法律法规、本章程或董事会授
权的其他事宜。
董事会对战略与ESG委员会的建议未
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
议中记载战略与ESG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
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披露。
除上述条款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后方可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员办理工商变更及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二、备查文件
1、《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11/02945450-7668-499c-98e6-0f1fc1c8fc0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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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0 21:06│紫建电子(301121):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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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6年2月10日在广东维都利新能源有限公司会
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6 年 2月 6日以专人送达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
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7人,实到董事 7人,其中董事朱传钦先生、张自亮先生、周显茂先生、冉义文先生、徐洪才先生以通讯方式
出席会议;公司财务负责人及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朱传钦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00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鉴于当前AI硬件、智能医疗及低空经济等新兴产业的快速发展,为主动顺应市场变化、把握产业机遇,公司结合经营实际和发展
规划,对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审慎评估。董事会经研究决定,将“消费类锂离子电池扩产项目”变更为“新兴消费类锂电池扩
产项目”,并将该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公司的下属全资子公司重庆市维都利新能源有限公司,将该项目的实施地点由重庆市
开州区变更为重庆市万州区,并对该项目的实施内容进行相应地变更。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的指定人士就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办理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具体事宜。
董事会认为,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系基于市场环境与经营实际作出的合理调整,有利于公司及时响应AI硬件、智能医
疗、低空经济等新兴消费电子市场发展需求,加速产品迭代和产线升级,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与效益,推动公司可持续和高质量发
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和长远发展战略,亦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00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以及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
及自有资金,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的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
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使用期限
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本次额度经审议生效后,前期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中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
超募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自动失效。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上述闲置资金管理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作银行、明确现金管理金额和期
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同时授权公司财务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议案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3.00 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更名并相
应修改其工作细则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环境、社会和治理(ESG)管理水平,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
将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更名为战略与 ESG 委员会,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更名为《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工作细则
》(以下简称“《工作细则》”),同时对《工作细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增加 ESG 相关职责。本次调整仅是对董事会战略委员
会的名称及相关职责进行调整,其成员数量、任期等保持不变。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4.00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鉴于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名称和相关职责进行调整,对《公司章程》中有关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名称及其职责等相关条款进行相应
修订;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指定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章程备案等相关手续。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
nfo.com.cn)。
5.00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6年2月26日14:30在广东维都利新能源有限公司会议室(联系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望牛墩镇中韩桥第四工业区1栋
广东维都利新能源有限公司)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11/e540cdf1-97f1-4105-8338-a6e7f916178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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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0 21:05│紫建电子(30112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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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建电子(30112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11/f1a78593-3d77-4885-84de-454543bb217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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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0 21:05│紫建电子(301121):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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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建电子(301121):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11/6a0272b7-862e-4d3b-8b33-debd74a44c9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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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0 21:04│紫建电子(301121):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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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于2026年2月26日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
会”),现将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重庆市紫建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2月26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2月26日上午9:15-9:25,9:30-11:30
,下午13:00-15: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2月2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
种方式行使表决权,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现场表决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会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
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6年2月13日(星期五)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2月13日(星期五)下午15:00深交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
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
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会议的其他相关人员。8、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望牛墩镇中韩桥第四
工业区1栋广东维都利新能源有限公司一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
2.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
说明: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议案2.00需经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规定,公
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其中,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
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本人身
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件、加盖单位公章的法
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股东授权委托书
(格式见附件2)、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时间之前以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须在2026年2月25日17:00之前送达或发送邮
件至公司)。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格式见附件3),并附身份证、单位证照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
(4)本次股东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6年2月25日(星期三)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须在2026年2月25
日17:00之前送达或发送邮件到公司。
3、登记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望牛墩镇中韩桥第四工业区1栋广东维都利新能源有限公司,信函请注明“股东会”字样,邮编:52
3200。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肖先生
联系电话:0769-81168096
联系邮箱:ir@gdvdl.com
5、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以便办理签到入场手续。
6、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11/54ddf6a4-e64d-450a-b184-907a161cd98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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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0 21:04│紫建电子(301121):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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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建电子(301121):公司章程。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11/0cbce143-dbc4-4dc0-a036-063ae5d2e68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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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0 21:04│紫建电子(301121):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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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建电子(301121):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11/e3c6aba5-441a-4897-ba97-2eacf3efbb1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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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0 21:04│紫建电子(301121):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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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建电子(301121):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11/965a276a-a6d2-4f4f-8f77-1913b044b30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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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7 17:18│紫建电子(301121):2025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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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下列情形之一:□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单位:万元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 盈利:600~900 盈利:8,020.19
司股东的净利
润 比上年同期下降:88.78%~92.52%
扣除非经常性 亏损:1,500~1,200 盈利:6,049.84
损益后的净利
润 比上年同期下降:124.79%~119.84%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负责公司年报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期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
歧。本次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或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本报告期业绩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方面公司为加速产品迭代和技术创新,持续加大研发投入,重点推进关键技术
的研发和专业人才的投入;另一方面是公司在万州基地为智能戒指、智能眼镜等新兴消费类电池所投入项目和越南工厂尚在建设阶段
,其产能未完全释放导致在年度转入固定资产时相应单位成品成本分摊较高;另外,钴酸锂等主要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而公司产品
成本传导具有一定滞后性,导致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有所上升。以上各因素综合导致公司2025年净利润下降幅度较大。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数据是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估算得出,未经审计机构审计,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
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董事会关于2025年度业绩预告的情况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7/a84f1bbd-d2d4-453f-931b-70e04ec8f624.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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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紫建电子: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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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7/122518809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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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紫建电子: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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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7/122518810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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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紫建电子: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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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7/122473482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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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9│紫建电子: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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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9/122460971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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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紫建电子: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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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6406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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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31│紫建电子: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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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3-31/122294197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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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5│紫建电子: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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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5/122150867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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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8│紫建电子: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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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8/122100112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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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4│紫建电子: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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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4/1219770599.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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