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ubit.cn-股比特.中国

查股网

 
301121(紫建电子)最新公司公告
 

最新上市公司公告查询(输入股票代码):

公司公告☆ ◇301121 紫建电子 更新日期:2026-09-1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8-27 17:43 │紫建电子(301121):2026年半年度报告 │ ├─────────┼──────────────────────────────────────────────┤ │2026-08-27 17:43 │紫建电子(301121):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 │2026-08-27 17:42 │紫建电子(301121):2026年半年度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 │2026-08-27 17:42 │紫建电子(301121):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 │2026-08-27 17:41 │紫建电子(301121):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8-27 17:38 │紫建电子(301121):关于2026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 │2026-08-26 18:34 │紫建电子(301121):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8-26 18:34 │紫建电子(301121):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6-08-10 18:54 │紫建电子(301121):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 │2026-08-10 18:51 │紫建电子(301121):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 ─────────┬──────────────────────────────────────────────── 2026-08-27 17:43│紫建电子(301121):2026年半年度报告 ─────────┴──────────────────────────────────────────────── 紫建电子(301121):2026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8/13522200-958b-4589-9016-0c9b892d21c7.PDF ─────────┬──────────────────────────────────────────────── 2026-08-27 17:43│紫建电子(301121):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紫建电子(301121):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8/9680d850-4f2d-4fc8-9b61-855bf89df605.PDF ─────────┬──────────────────────────────────────────────── 2026-08-27 17:42│紫建电子(301121):2026年半年度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紫建电子(301121):2026年半年度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8/d1652ce3-64e6-4f40-9af1-ce02af849664.PDF ─────────┬──────────────────────────────────────────────── 2026-08-27 17:42│紫建电子(301121):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紫建电子(301121):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8/b33077a7-21c9-42d7-bedd-633f2bc17c54.PDF ─────────┬──────────────────────────────────────────────── 2026-08-27 17:41│紫建电子(301121):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6年8月26日在广东维都利新能源有限公司会 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6 年 8月 14 日以专人送达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 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7人,实到董事 7人,其中:董事周显茂先生、冉义文先生、黎永绿先生、徐洪才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公司财务负责人以及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朱传钦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00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026 年半年度,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并编制了《 公司 202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况。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00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编制了 2026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 摘要,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6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等相 关公告。 公司《202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 三、备查文件 1、《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8/f2e01e6e-db99-41b3-8ead-12391cd48dfc.PDF ─────────┬──────────────────────────────────────────────── 2026-08-27 17:38│紫建电子(301121):关于2026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紫建电子(301121):关于2026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8/8f1f5acf-3911-4614-8f47-57d432ee729c.PDF ─────────┬──────────────────────────────────────────────── 2026-08-26 18:34│紫建电子(301121):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变更提案; 3、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8月 26 日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8月 26 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9:15-9:25,9:30-11:30 和 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8 月 26日 9:15-15:00。 (二)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望牛墩镇中韩桥第四工业区 1栋广东维都利新能源有限公司一号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朱传钦先生主持 (六)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七)出席人员: 1、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1人,代表股份58,003,39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138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55,589,57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677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3人,代表股份2,413,8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611%。 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4人,代表股份2,413,9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61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3人,代表股份2,413,8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611%。 2、出席或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和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00 审议通过《关于购买宁波启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剩余49%股权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8,002,9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2%;反对2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0003%。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 2.00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增加 2026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8,002,8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0%;反对3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000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413,3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60%;反对380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7%;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3%。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名称:陈勇律师、张家维律师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及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6/56ee8244-6b75-4090-bb0c-a061af88f726.PDF ─────────┬──────────────────────────────────────────────── 2026-08-26 18:34│紫建电子(301121):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紫建电子(301121):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6/6178d47c-164d-4b7a-b491-21d5de888676.PDF ─────────┬──────────────────────────────────────────────── 2026-08-10 18:54│紫建电子(301121):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重庆市 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于2026年8月26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 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8月26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8月26日上午9:15-9:25,9:30-11:30 ,下午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8月2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 种方式行使表决权,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现场表决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会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 的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6年8月19日(星期三)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8月19日(星期三)下午深交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 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 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会议的其他相关人员。8、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望牛墩镇中韩桥第四 工业区1栋广东维都利新能源有限公司一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购买宁波启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剩余 49%股 √ 权的议案》 2.00 《关于公司增加 2026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 √ 度并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说明: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规定,公司将对上述议案2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其中,中小投资 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本人身 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件、加盖单位公章的法 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股东授权委托书(格 式见附件2)、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时间之前以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须在2026年8月20日17:00之前送达或发送邮 件至公司)。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格式见附件3),并附身份证、单位证照及有效持股凭证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 。 (4)本次股东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6年8月20日(星期四)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须在2026年8月20 日17:00之前送达或发送邮件到公司。 3、登记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望牛墩镇中韩桥第四工业区1栋广东维都利新能源有限公司,信函请注明“股东会”字样,邮编:52 3200。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肖先生 联系电话:0769-81168096 联系邮箱:ir@gdvdl.com 5、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以便办理签到入场手续。 6、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1/73382c38-5d34-422b-a9f4-59c2b254c3ed.PDF ─────────┬──────────────────────────────────────────────── 2026-08-10 18:51│紫建电子(301121):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紫建电子(301121):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1/9f181e0e-2101-48b3-b93d-0875ef07ba10.PDF ─────────┬──────────────────────────────────────────────── 2026-08-10 18:50│紫建电子(301121):宁波启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 紫建电子(301121):宁波启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1/53c0475c-b866-4a37-a572-f9cbf0cc6b07.PDF ─────────┬──────────────────────────────────────────────── 2026-08-06 19:38│紫建电子(301121):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 紫建电子(301121):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6/27b5e337-4d70-4c4c-803e-2a4cb71cdf5d.PDF ─────────┬──────────────────────────────────────────────── 2026-08-06 19:38│紫建电子(301121):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 紫建电子(301121):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6/68541ed5-61a6-439d-993c-cf976279e0ec.PDF ─────────┬──────────────────────────────────────────────── 2026-08-03 18:08│紫建电子(301121):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 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朱传钦先生的通知,获悉其 将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及质押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股 本次解除 占其所 占公司 质押起 质押解除 质权人 股东或第一 质押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始日 日 大股东及其 (股) 比例 比例 一致行动人 朱传钦 是 1,000,000 3.3990 1.0119 2025年7 2026年7 杭州银行股 月24日 月31日 份有限公司 深圳分行 注:上述质押的股份未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2、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 是否为控 本次质押数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 是否为 质押起 质押到 质权人 质押 称 股股东或 量(股) 持股份 总股本 为限 补充质 始日 期日 用途 第一大股 比例 比例 售股 押 东及其一 致行动人 朱传钦 是 1,500,000 5.0985 1.5178 是,为 否 2026年7 办理解 杭州银行 个人 首发 月31 除质押 股份有限 资金 前限 登记手 公司深圳 需求 售股 续之日 分行 注:上述质押的股份未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3、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 本次质押 本次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股) 例(% 前质押股 后质押股 持股份 总股本 已质押股 占已 未质押股 占未 ) 份数量 份数量 比例 比例 份限售和 质 份限售和 质 (股) (股) (%) (%) 冻结、标 押股 冻结数量 押股 记 份 (股) 份 数量(股 比例 比例 ) (%) (%) 朱传钦 29,420,51 29.770 11,050,00 11,550,00 39.258 11.687 11,550,00 100 17,870,51 100 0 0 0 0 3 2 0 0 朱金花 4,044,040 4.0921 2,560,000 2,560,000 63.303 2.5904 2,560,000 100 1,484,040 100 0 朱金秀 1,011,010 1.0230 1,011,010 100 重庆紫建 5,055,050 5.1151 5,055,050 100 投 资有限公 司 重庆市维 6,247,780 6.3220 6,247,780 100 都 利投资合 伙 企业(有 限 合伙) 重庆市富 956,783 0.9681 956,783 100 翔 盛瑞企业 管 理咨询合 伙 企业(有 限 合伙) 重庆市富 361,830 0.3661 361,830 100 翔 兴悦企业 管 理咨询合 伙 企业(有 限 合伙) 合计 47,097,00 47.656 13,610,00 14,110,00 29.959 14.277 14,110,00 100 32,987,00 100 3 5 0 0 4 6 0 3 注:上表中股东所持限售股均为首发前限售股。 二、其他情况说明 1、朱传钦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股份质押与上市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无关。 2、朱传钦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朱传钦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目前资 信状况良好,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引发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 3、本次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质押的进展情况,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股份解除质押登记证明; 2、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3/00813adf-e5e9-4224-baab-273c64c17388.PDF ─────────┬──────────────────────────────────────────────── 2026-07-24 18:58│紫建电子(301121):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 关于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之 法律意见书 致: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紫建电子”)的委托,根 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监管指南》”)、《重庆市紫建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就紫建电子本次激励计划 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以下简称“本次作废”)的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声明如下: (一)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 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 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本所已得到紫建电子如下保证:紫建电子向本所律师提供了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全部文件,所有文件真实、完整 、合法、有效,所有文件的副本或复印件均与正本或原件相符,所有文件上的签名、印章均为真实;且一切足以影响本所律师作出法 律判断的事实和文件均已披露,并无任何隐瞒、误导、疏漏之处。 (三)本所仅就公司本次作废的相关法律事项发表意见,而不对公司本次作废所涉及的标的股权价值、考核标准等方面的合理性 以及会计、审计等专业事项发表意见,本所及经办律师不具备对该等专业事项进行核查和作出判断的合法资格。本所及经办律师在本 法律意见书中对与该等专业事项有关的报表、数据或对会计报告、审计报告等专业报告内容的引用,不意味着本所及经办律师对这些 引用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保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本次作废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紫建电子本次作废所必备的法律文件,随其他材料一同向公众披露,并依法对所出具的法律意 见承担责任。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在对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事实进行了充分核查验证的基础 上,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作废的批准与授权 2025年 3月 1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2025年 3月 1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及《关于召开公司20 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025年 3月 10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 单>的议案》。同日,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出具核查意见,一致同意公司实行本次激励计划。 2025年 3月 27日,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2026年 7月 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5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作废本次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进行了核查, 并出具了《关于作废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全部限制性股票和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根据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作废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 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作废的情况 (一)本次作废的原因及数量 1.部分激励对象离职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鉴于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 1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决定对其已获 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3.15万股进行作废。 2.部分激励对象自愿放弃参与本次激励计划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鉴于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 3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与本次激励计划,公司决定对其已获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3.14万股进行作废。 3.第一个归属期未达到公司业绩目标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为“ 以 2023年净利润为基数,2025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290%”。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5年年度审计报 告》,公司 2025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7,247,608.58元,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未达到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决定对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不得归属的 34.08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 综上,本次激励计划合计作废 40.37万股限制性股票。 根据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上述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作废的影响 根据公司相关文件的说明,公司本次作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 不会影响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作废的原因及数量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 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影响公 司本次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三、本次作废的信息披露 根据《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将及时公告《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关于作废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全 部限制性股票和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等文件。随着本次激励计划的推进,公司还应按照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公司已按照《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的信息披露义 务,公司尚需按照《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四、结论性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根据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作废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 《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的原因及数量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 指南》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 不会影响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继续实施。公司已按照《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应履 行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尚需按照《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4/dbf6aec7-6b32-4032-b69e-e9b19bfe6f29.PDF ─────────┬──────────────────────────────────────────────── 2026-07-24 18:58│紫建电子(301121):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广东维都利新能源有限公司增加投资的公告 ─────────┴──────────────────────────────────────────────── 一、增资情况概述 1、增资基本情况 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7月 24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广东维都利新能源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为满足子公司经营管理和长远发展需求,优化资源配置,提升综合竞 争力,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广东维都利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维都利”)进行增资,增资额度为人民币 80,00 0 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广东维都利的注册资本拟由人民币 10,000 万元增至人民币 90,000 万元,广东维都利仍为公司的全资下 属子公司,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会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未来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 2、增资的审批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自愿性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 次增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3、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广东维都利新能源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6 年 5月 10 日 3、法定代表人:冉义文 4、注册地址:东莞市望牛墩镇汇源路 13、15 号中韩桥工业园四区 1、2幢 5、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6、经营范围:新能源锂电池原材料、高能锂电池及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新能源锂电池的技术转让,新能源锂电池制 造;检测设备的开发、生产、销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二)增资前后股权结构 单位:万元 股东名称 增资前出资额 持股比例 增资后出资额 持股比例 重庆市紫建电子 10,000 100% 90,000 100% 股份有限公司 (三)财务情况 广东维都利经审计的 2025 年和未经审计的 2026 年 1-6 月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2月 31 日/2025 年 2026 年 6月 30日/2026 年 1-12 月 1-6 月 资产总额 31,779.20 39,747.69 净资产总额 13,068.91 13,481.65 负债总额 18,710.30 26,266.04 营业收入 5,552.11 2,549.32 净利润 1,123.41 412.74 三、增资方案的主要内容 1、增加投资方式与资金来源:公司拟以现金方式向广东维都利增资人民币80,000 万元,增资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2、增加投资用途:为满足子公司经营管理和长远发展需求,优化资源配置,提升综合竞争力。 四、存在的风险 本次增加投资对象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风险可控,但子公司在经营过程中仍可能面临产业政策风险、市场竞争风险及管理和技 术风险等不确定性因素风险,未来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积极采取相应对策和措施予以防范和控制。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 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加投资为满足子公司经营管理和长远发展需求,优化资源配置,提升综合竞争力,为公司未来快速发展创造条件,符合公 司发展战略。本次增资完成后,广东维都利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未来经 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报备文件 1、《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4/220b5b83-6fd0-41d3-a40b-ac8fa075db7e.PDF ─────────┬──────────────────────────────────────────────── 2026-07-24 18:58│紫建电子(301121):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 紫建电子(301121):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4/1477df7b-e3bd-4379-9609-7bb966e42a80.PDF ─────────┬──────────────────────────────────────────────── 2026-07-24 18:58│紫建电子(301121):关于公司增加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 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7月 24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 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增加 2026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的要求,本次公司(含合并范围内的子、孙 公司)增加授信额度及为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情况概述 基于经营管理和长远发展需要,公司(含合并范围内的子、孙公司)拟于 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增加不超过人民币 5亿元的综合 授信额度,2026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总授信额度由人民币 15 亿元增至人民币 20 亿元(具体融资金额将根据公司实际需求和银行最 终批准确定)。授信期限为 1年,授信期内可循环使用。授信额度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股权收购、扩充产能、产线升级以及设备 改造等。如单笔授信存续期超过了决议有效期,则决议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授信终止时止。 二、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全资孙公司重庆市维都利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维都利”)和伯仲科技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伯仲香港” )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预计为重庆维都利担保额度不超过 4亿元人民币、为伯仲香港担保额度不超过 1亿元人民币。担保方式包括 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反担保等方式,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公司 实际资金需求,在上述授信和担保额度内自行调整确定申请融资的金融机构及其额度,并签署授信和担保额度内的各项文件(包括但 不限于授信、担保、开户、销户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不再上报董事会或股东会进行审议。授权有效期与上述额度有效 期一致,如单笔担保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担保终止时止。具体的担保期限以最终签订的合 同约定为准。相关担保事项实际发生时,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超过前述的担保额度。 三、提供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截至 本次 担保额度占上 是否 持股比 最近一期 目前 新增 市公司最近一 关联 例 资产负债 担保 担保 期归属于上市 担保 率 余额 额度 公司股东的净 资产比例 公司 重庆维都利 100% 96.93% 0 40,000 24.20% 否 公司 伯仲香港 100% 94.28% 0 10,000 6.05% 否 四、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伯仲科技香港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22 年 9月 23 日 (2)注册资本:10,000.00 港元 (3)住所:ROOM F 6/F, MEGA CUBE, NO.8 WANG KWONG ROAD, KOWLOON, HONGKONG (4)法定代表人:朱传钦 (5)经营范围:电池产品及光伏产品,电子元器件,家用电器贸易,软件销售 (6)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维都利新能源有限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7)被担保方最近一年又一期基本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财务状况 项目 2026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 202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6,383.18 3,705.00 负债总额 6,018.28 3,395.15 净资产 364.89 309.86 资产负债率 94.28% 91.64% 经营成果 项目 2026 年 1-3 月(未经审计) 2025 年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1,938.90 6,474.24 利润总额 64.05 357.03 净利润 62.32 312.99 (8)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伯仲香港不存在担保、抵押的情况,不存在重大诉讼与仲裁等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重庆市维都利新能源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8 年 12 月 29 日 (2)注册资本:6,000 万元人民币 (3)住所:重庆市万州区联合路 6号,20 号附 1至 3号、附 4号 3至 5层,附5、6号 4、5层,M6 地块(1号、2号、4号、6号 、7号 3、4层、8号、后勤楼 1、2层)(万州经开区) (4)法定代表人:彭姝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能源锂电池原材料、高能锂电池及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新能源锂电池的技术转让;检 测设备的开发、生产、销售;货物进出口。(须经审批的经营项目,取得审批后方可从事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 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维都利新能源有限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7)被担保方最近一年又一期基本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财务状况 项目 2026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 202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227,184.19 167,954.85 负债总额 220,207.55 158,928.18 净资产 6,976.64 9,026.67 资产负债率 96.93% 94.63% 经营成果 项目 2026 年 1-3 月(未经审计) 2025 年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15,442.91 57,591.00 利润总额 -3,661.92 -12,219.55 净利润 -2,715.95 -9,190.56 (8)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重庆维都利不存在担保、抵押的情况,不存在重大诉讼与仲裁等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五、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是公司对全资孙公司重庆维都利和伯仲香港年度担保额度的总体安排,本次担保事项尚未签署正式的担保协议,该 事项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重庆维都利及伯仲香港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时签署担保协议,协议主要内容视公司 、重庆维都利及伯仲香港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具体协议为准。 六、审议程序 2026 年 7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增 加 2026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认为此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孙公司 ,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担保对象虽未提供反担保,但公司对其有绝对的控制权,不会对公司及相关子公司的生产经营产 生负面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均同意该项议案。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含本次),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 5亿元,提供担保额度总金额占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 30.25%;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提供担保总余额为 0万元。公司及其控股 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 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1、《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4/098c8bc9-738e-421d-8d45-1ad7a7dff80a.PDF ─────────┬──────────────────────────────────────────────── 2026-07-24 18:58│紫建电子(301121):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全部限制性股票和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 │性股票的核查意见 ─────────┴──────────────────────────────────────────────── 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规定,对作废《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限制性股票的事项进行了核查 ,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鉴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3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第二个归 属期和第三个归属期均未达到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公司决定对 2023 年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第二个归属期和第三个归属期不 得归属的 84.71 万股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 此外,公司未在 2023 年激励计划经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个月内确定 2023 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 分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公司 2023 年激励计划 21.24 万股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自动作废失效。 综上,本次合计作废 2023 年激励计划 105.95 万股限制性股票。 本次 2023 年激励计划作废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对 2023 年激励计划 105.95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处理。 (二)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鉴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5 年激励计划”)授予的16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 资格,公司决定对其已获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3.15 万股进行作废。鉴于,公司 2025 年激励计划授予的 3 名激励对象因 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与 2025 年激励计划,公司决定对其已获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14 万股进行作废。 此外,公司 2025 年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未达到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公司决定对 2025 年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不得归属 的 34.08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综上,本次合计作废 2025 年激励计划 40.37 万股限制性股票。 本次 2025 年激励计划作废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对 2025 年激励计划 40.37 万股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 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4/fd7572c7-fda8-4e9d-8ff3-1cc234075e0a.PDF ─────────┬──────────────────────────────────────────────── 2026-07-24 18:58│紫建电子(301121):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6年 7月24日在广东维都利新能源有限公司会 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6 年 7月 21 日以专人送达及电子邮箱等方式发出。 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7人,实到董事 7人,其中朱传钦先生、张自亮先生、汤四新先生、徐洪才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公司董 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朱传钦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 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00 审议通过《关于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全部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3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第二个归 属期和第三个归属期均未达到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公司决定对 2023 年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第二个归属期和第三个归属期不 得归属的 84.71 万股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处理。 此外,公司未在 2023 年激励计划经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 2023 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 分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公司2023 年激励计划 21.24 万股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自动作废失效。 综上,本次合计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05.95 万股限制性股票。本次 2023 年激励计划作废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的情形。因此,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对 2023 年激励计划上述全部(合计 105.95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处理。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00 审议通过《关于作废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5 年激励计划”)授予的 16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 励资格,公司决定对其已获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3.15 万股进行作废。鉴于,公司 2025 年激励计划授予的 3 名激励对象 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与 2025 年激励计划,公司决定对其已获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3.14 万股进行作废。 此外,公司 2025 年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未达到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公司决定对 2025 年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不得归属 的 34.08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 综上,本次合计作废 2025 年激励计划 40.37 万股限制性股票。 本次 2025 年激励计划作废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对上述部分(合计40.37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 股票进行作废处理。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6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周显茂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00 审议通过《关于拟购买宁波启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剩余 49%股权的议案》鉴于,公司于 2025 年 6月审议通过了《关于购 买宁波启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51%股权的议案》并于 2025 年 7月完成了《关于收购宁波启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51%股权之股权收购 协议》(以下简称“《51%股权收购协议》”)的签署及股权交割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公司持有宁波启象信息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启象”)51%股权,宁波启象成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 鉴于,宁波启象在2025年度经审计的扣非后净利润达到7,511.23万元,2026年 1-6 月未经审计的扣非后净利润达到 6,820.92 万元,2025 年至今累计扣非净利润达到 14,332.15 万元,基本完成在业绩承诺期扣非后净利润累计总额,且从经营情况和业绩表现 看,宁波启象也展现出良好的发展潜力和盈利能力。 根据《51%股权收购协议》相关约定,经与宁波启象股东协商,公司拟按照宁波启象整体估值 7.5 亿元为基础,以 36,750 万元 的价格提前收购宁波启象剩余 49%股权。同时,在维持原业绩承诺目标不变的前提下,若出现收购对价调整,将原应由全体转让方共 同承担的后续收购总对价与本次股权转让对价之间的现金差额,变更为由 ZHONG HUA JIANG 以其在本次 49%股权收购协议中实际收 到的对价金额为限承担业绩补偿。 本次股权交易有利于加速公司与宁波启象在管理、业务及财务等方面的深度融合,支持宁波启象平稳过渡并实现与公司协同发展 。本次业绩承诺承担主体的变更,不改变原业绩承诺的承诺期、承诺净利润数、补偿计算方式等核心条款,总体上不会影响公司在宁 波启象业绩不达预期时获得补偿的权益。 本次股权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另外,根据上市规则规定,本次股权交易涉及相关审计工作尚在进行中,董事会决定暂不召开股东会审议本次股权交易相关事项 ;公司将在相关审计工作完成后另行发布召开股东会的通知,提请股东会审议本次股权交易方案及相关议案。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 战略与 ESG 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本议案需提报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 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4.00 审议通过《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广东维都利新能源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为满足子公司经营管理和长远发展需求,优化资源配置,提升综合竞争力,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广东维都利新能源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维都利”)进行增资,增资额度为人民币 80,000 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广东维都利的注册资本拟由人民 币 10,000 万元增至人民币 90,000 万元,广东维都利仍为公司的全资下属子公司,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会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 财务状况和未来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5.00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增加 2026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基于经营管理和长远发展需要,公司(含合并范围内的子、孙公司)拟于 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增加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的综合 授信额度,2026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总授信额度由人民币 15 亿元增至人民币 20 亿元(具体融资金额将根据公司实际需求和银行最 终批准确定)。授信期限为 1年,授信期内可循环使用。授信额度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股权收购、扩充产能、产线升级以及设备 改造等。另外,为满足全资孙公司重庆市维都利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维都利”)和伯仲科技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伯仲香港”)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预计为重庆维都利担保额度不超过 4亿元人民币、为伯仲香港担保额度不超过 1亿元人民币。担 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反担保等方式,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在上述授信和担保额度内自行调整确定申请融资的金融机构及其额度,并签署授 信和担保额度内的各项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担保、开户、销户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不再上报董事会或股东会进 行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本议案需提报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 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4、《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5、《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相关事项的法律 意见书》; 6、《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相关事项的法 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4/a06ec2ce-54ac-4cec-b8d0-d36cb68ecc74.PDF ─────────┬──────────────────────────────────────────────── 2026-07-24 18:58│紫建电子(301121):关于作废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 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7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和第 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5 年 3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 理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2025 年 3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核实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二)2025 年 3月 12 日至 2025 年 3月 21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 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任何异议。2025 年 3月 21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 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三)2025 年 3 月 27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 理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同日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 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5 年 3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 整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 2025 年 3月 31 日为授予日,授予 116 名激励对象 74.45 万股第二 类限制性股票。监事会对截止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五)2026 年 7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 《关于作废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作废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 限制性股票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关于作废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全部限制性股票和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 分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 二、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1、部分激励对象离职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 根据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鉴于本激励 计划授予的 16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决定对其已获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3.15 万股进行作废 。 2、部分激励对象自愿放弃参与本激励计划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鉴于本激励计划授予的 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与本激励计划,公司决定对其已 获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3.14 万股进行作废。 3、第一个归属期未达到公司业绩目标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为“以 2023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5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290%”。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5 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司 2025 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7,247,608.58 元,公司本激励计 划第一个归属期未达到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公司决定对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不得归属的 34.08 万股限制 性股票进行作废处理。 综上,本次合计作废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40.37 万股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上 述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影 响公司本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根据公司《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事项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 此,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对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40.37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处理。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认为:根据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作废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的原因及数量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 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 性,不会影响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继续实施。公司已按照《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 应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尚需按照《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相关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4/becf5ec8-1dfe-40d8-8450-6adfe6048551.PDF ─────────┬──────────────────────────────────────────────── 2026-07-24 18:58│紫建电子(301121):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全部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 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7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和第 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全部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3年 2月 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二)2023 年 2月 21 日至 2023 年 3月 2 日,公司对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 ,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3 年 3月 3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和公示情况说明》。 (三)2023年 3月 8日,公司召开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同日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 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3年 3月 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 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 2023年 3月 27日为首次授予日,授予 167名激励对象 84.71万股第二 类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认为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 关规定。监事会对截止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五)2026年 7月 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 关于作废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全部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作废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全部限制 性股票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关于作废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全部限制性股票和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 性股票的核查意见》。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1、因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第二个归属期和第三个归属期未达到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而作废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二个归属期和第三个归属期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分别为“2023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11.2亿元”“2023-2024年累计营业收入不低于 25.8亿元”“2023-2025年 累计营业收入不低于 44.8 亿元”。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和《2025 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司 2023 年度营业收入为972,157,492.16元,2024 年度营业收入为 1,144,966,474.53 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为 1,325,211,262.36元,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第二个归属期和第三个归属期均未达到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公司决定 对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第二个归属期和第三个归属期不得归属的 84.71万股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 2、因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到期尚未授予而作废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在本次激励计划经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个月内明 确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超过 12 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失效。由于公司未在上述期间内明确本 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公司本次激励计划 21.24万股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自动作废失效。 综上,本次合计作废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05.95万股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上述 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作废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05.95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处理。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作废相关事项已经获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 —业务办理》《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相关事项的法律 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4/c24bdcfc-9ab6-4345-b027-77716dcfe618.PDF ─────────┬──────────────────────────────────────────────── 2026-07-24 18:58│紫建电子(301121):关于拟购买控股子公司宁波启象剩余49%股权的公告 ─────────┴──────────────────────────────────────────────── 紫建电子(301121):关于拟购买控股子公司宁波启象剩余49%股权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4/af9d13fd-1e36-4c76-8ebb-ca8285a70f4a.PDF ─────────┬──────────────────────────────────────────────── 2026-07-15 17:06│紫建电子(301121):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 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接到股东朱金花女士的通知,获悉其将所持有本公司的 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 是否为控股 本次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为 是否 质押 质押到期 质权人 质押 称 股东或第一 数量(股) 持股份 总股本 限售股 为补 起始 日 用途 大股东及其 比例(%) 比例 充质 日 一致行动人 (%) 押 朱金花 是 1,280,000 31.6515 1.2952 是,为 否 2026 办理解除 深圳市高 个人 首发前 年7月 质押登记 新投小额 资金 限售股 13日 手续之日 贷款有限 需求 公司 注1:朱金花女士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朱传钦先生的一致行动人之一。 注2:上述质押的股份未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 持股 本次质押 本次质押 占其所 占公 已质押股份情 未质押股份情 量(股) 比例 前质押股 后质押股 持股份 司总 况 况 (%) 份数量 份数量 比例 股本 已质押股 占已 未质押股 占未 (股) (股) (%) 比例 份限售和 质押 份限售和 质押 (%) 冻结、标 股份 冻结数量 股份 记数量 比例 (股) 比例 (股) (% (% ) ) 朱金花 4,044,040 4.0921 1,280,000 2,560,000 63.303 2.5904 2,560,000 100 1,484,040 100 0 朱传钦 29,420,51 29.770 11,050,00 11,050,00 37.558 11.181 11,050,00 100 18,370,51 100 0 0 0 0 8 3 0 0 朱金秀 1,011,010 1.0230 1,011,010 100 重庆紫建投 5,055,050 5.1151 5,055,050 100 资 有限公司 重庆市维都 6,247,780 6.3220 6,247,780 100 利 投资合伙企 业 (有限合伙 ) 重庆市富翔 956,783 0.9681 956,783 100 盛 瑞企业管理 咨 询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 重庆市富翔 361,830 0.3661 361,830 100 兴 悦企业管理 咨 询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 合计 47,097,00 47.656 12,330,00 13,610,00 28.897 13.771 13,610,00 100 33,487,00 100 3 4 0 0 8 7 0 3 注:上表中股东所持限售股均为首发前限售股。 二、其他情况说明 1、朱金花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股份质押与上市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无关。 2、朱金花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朱金花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目前资 信状况良好,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引发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 3、本次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质押的进展情况,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c15313dc-0ba2-4f2a-95c2-de95988bd315.PDF ─────────┬──────────────────────────────────────────────── 2026-05-18 18:56│紫建电子(301121):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关于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信达会字(2026)第 092号 致: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信达)接受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信达律师出席公司 202 5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对本次股东会的合法性进行见证,并出具《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本法律意见书)。 信达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 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发表法律意见。 信达及经办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 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 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的合法性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信达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同公 司本次股东会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一并公告。 信达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及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次股东会的相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2026年 4月 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6年 5 月 18日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 2026年 4月 27日,公司董事会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zse.cn)上刊登了《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 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6年 5月 18日 14:30在广东省东莞市望牛墩镇中韩桥第四工业区 1栋广东维都利新能源有限公司一 号会议室召开。 2.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 月 18 日 9:15-9:25,9:30-11:30,13:00-15 :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18日 9:15-15:00。 3.公司董事长朱传钦先生因工作原因不能现场出席和主持本次股东会,由公司副董事长周显茂先生主持本次股东会。 经信达律师核查,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 (一)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 1.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 信达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法人股东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自然人股东 的个人身份证明等文件进行了核查,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 7 名,持有公司股份53,061,983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54.1007%。 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为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信达律师。 信达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 2.参加网络投票的人员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会会议网络投票表决统计结果,本次股东会通过网络投票方式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共 27 名,持有公司股份84,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62%。 以上通过网络投票方式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其身份由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进行验证。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召集人的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1.本次股东会审议及表决事项为公司已公告会议通知所列出的议案,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没有提出新的议案。 2.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了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案, 现场会议的表决由股东代表和信达律师共同进行了计票、监票;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在规定的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了表决权,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表决统计结果 。 (二)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 根据公司合并统计的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3,144,68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6%;反对 1,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034%;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关于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3,144,68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6%;反对 1,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034%;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关于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3,140,68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91%;反对 5,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109%;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4.《关于公司董事 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3,140,68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91%;反对 5,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109%;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5.《关于公司续聘 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3,140,68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91%;反对 5,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109%;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6.《关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3,140,68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91%;反对 5,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109%;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上述议案 3、4、5、6,公司已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 综上,信达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信达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及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壹式贰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8/3c00dadb-74bb-4045-870d-971a805b1d75.PDF ─────────┬──────────────────────────────────────────────── 2026-05-18 18:56│紫建电子(30112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变更提案; 3、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5月 18 日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月 18 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9:15-9:25,9:30-11:30 和 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 月 18日 9:15-15:00。 (二)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望牛墩镇中韩桥第四工业区 1栋广东维都利新能源有限公司一号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本次会议由副董事长周显茂先生主持(董事长朱传钦先生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未能现场主持本 次会议) (六)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七)出席人员: 1、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4人,代表股份53,146,4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186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53,061,9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100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7人,代表股份84,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62%。 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8人,代表股份1,601,0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32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1,516,5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462%。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7人,代表股份84,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62%。 2、出席或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00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3,144,6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6%;反对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对2025年度工作进行了述职。 2.00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3,144,6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6%;反对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 3.00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3,140,6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1%;反对5,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95,2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77%;反对5,800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 4.00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3,140,6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1%;反对5,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95,2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77%;反对5,800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 5.00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3,140,6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1%;反对5,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95,2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77%;反对5,800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 6.00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3,140,6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1%;反对5,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95,2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77%;反对5,800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名称:张家维律师、陈诗雨律师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及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8/256f66e8-34bc-4e6b-90ff-2ada51aeba02.PDF ─────────┬──────────────────────────────────────────────── 2026-05-13 16:48│紫建电子(301121):关于举行2025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 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于 2026 年 4月 27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 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为了使广大投资者更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经营管理、发展规划 等相关情况,公司定于 2026 年 5月 15 日(星期五)下午 15:00-17:00 在全景网举行 2025 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本次说明会 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p5w.net)参与本次网上说明会。 出席本次网上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兼总经理朱传钦先生、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周显茂先生、独立董事黎永绿先生、财务负责 人刘小龙先生、董事会秘书肖开清先生、保荐代表人周启云先生(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 2025 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 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 2026年 5月 14 日(星期四)12:00 前访问 http://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 题页面。公司将在 2025 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说明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e0c371c2-e9cd-4d04-b2eb-d28d59394f3c.PDF ─────────┬──────────────────────────────────────────────── 2026-04-26 16:11│紫建电子(301121):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审字[2026]518Z0724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00037) TEL:010-6600 1391 FAX:010- 6600 1392 E- mail:bj@rsmchina.com.c n https://www.rsm.global/china/ 容诚审字[2026]518Z0724 号 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紫建电子公司”)2025年 12 月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紫建电子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紫建电子公司于 2025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5e5bffd9-5922-4a90-bb87-814945e1aa28.PDF ─────────┬──────────────────────────────────────────────── 2026-04-26 16:11│紫建电子(301121):国金证券关于紫建电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建电子”或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和持续督导机构,持续督导期限至 2025 年 12 月 31日,目前持续督导期 限已满。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3号——保荐业务》等相关规定,出具本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 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3、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保荐机构名称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 95号 法定代表人 冉云 保荐代表人 周启云、谢丰峰 联系电话 0755-82805995 是否更换保荐代 由于原保荐代表人余烯键工作变动,保荐机构委派保荐代表人 表人 谢丰峰接替余烯键担任紫建电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持续督导项目的保荐代表人 三、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301121 注册资本 9882.6057万元 注册地址 重庆市开州区赵家街道浦里工业新区 1-4号楼 办公地址 重庆市开州区赵家街道浦里工业新区 1-4号楼 法定代表人 朱传钦 董事会秘书 肖开清 联系电话 023-52862502 证券发行类型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证券上市时间 2022年 8月 8日 证券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年度报告披露时 2022年度报告于 2023年 4月 22日披露 间 2023年度报告于 2024年 4月 24日披露 2024年度报告于 2025年 3月 31日披露 2025年度报告于 2026年 4月 27日披露 四、保荐工作概述 (一)尽职推荐阶段 保荐机构遵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对紫建电子进行尽职调查,组织编制申请文件并出具推荐文 件。提交推荐文件后,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审核;组织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对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反 馈意见进行答复,并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进行专业沟通。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 求提交推荐证券上市的相关文件。 (二)持续督导阶段 持续督导期内,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严格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相关规定,在紫建电子股票发行后持续督导发行人履行规范运作、信守承诺、信息披露等义务,具体包括: 1、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按照中国证监会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发行人信息披露的内容与 格式进行了审阅。 2、根据相关规定对发行人进行现场检查。 3、督导发行人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内控制度及信息披露制度等。 4、督导发行人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存放和管理本次募集资金,持续关注紫建电子募集资金的存放和 使用情况。 5、督导发行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并确保相关主体切实履行做出的各项承诺。 6、对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7、按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现场检查报告及年度、半年度跟踪报告等相关文件,并就紫建电子的相关事项发表核查意见。 五、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公司在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相关处理情况如下: 1、公司于 2023年 8月 28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重 新论证及变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延期的议案》,同意对“消费类锂离子电池扩产项目”和“紫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进行延期; 同意对“紫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主体与实施地址进行变更。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 目重新论证并变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延期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对上述事项无异议。 2、公司于 2024年 8月 26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 专门会议,于 2024年 9月 12日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 1.43亿元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保荐机 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对上述事项无异议。 3、2024年 10月,原保荐代表人余烯键工作变动,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有序进行,保荐机构委派保荐代表人谢丰峰接替余烯键担 任紫建电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项目的保荐代表人,持续督导期限截至 2025年 12月31日。 4、公司于 2024年 10月 24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 专门会议,于 2024 年 9 月12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万州叠片大电池项目 的议案》。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万州叠片大电池项目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对上述事项无异议。 5、公司于 2025年 8月 28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 五次专门会议,于 2025 年 9月 16日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 1.43亿元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 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对上述事项无异议。 六、对发行人配合保荐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在保荐机构履行保荐工作职责期间,发行人对于持续督导期间的重要事项,公司能够及时通知保荐机构并与保荐机构沟通,同时 根据保荐机构的要求提供相关文件。公司能够积极配合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现场检查、持续督导培训等相关工作,为保荐机构履 行持续督导职责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便利,配合保荐工作情况良好。 七、对证券服务机构参与证券发行上市、持续督导相关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在尽职推荐阶段,发行人聘请的中介机构能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出具专业意见,并积极配合保荐机构的协调 和核查工作。 在持续督导阶段,发行人聘请的中介机构能够积极配合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为持续督导相关工作提供了必要的支持和便利。 八、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在本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对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告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及时审阅,对信息披露文件的内容及 格式、履行的相关程序进行了检查。 本保荐机构认为:在持续督导期间内,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了 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与及时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九、对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对发行人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阅和核查,认为公司本次证券发行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使用的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违规使用募 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十、尚未完结的保荐事项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所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保荐机构将继续履行对公司剩余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情 况的持续督导责任。 十一、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54750f4b-7fd1-4a26-a98b-ed17e714aa52.PDF ─────────┬──────────────────────────────────────────────── 2026-04-26 16:11│紫建电子(301121):国金证券关于紫建电子2025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 紫建电子(301121):国金证券关于紫建电子2025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555c23e0-972b-4422-ba78-22ce789d2b66.PDF ─────────┬──────────────────────────────────────────────── 2026-04-26 16:11│紫建电子(301121):关于交易对方对宁波启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 ─────────┴──────────────────────────────────────────────── 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6]518Z0768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序号 内 容 页码 1 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 1-2 2 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 1-2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 TEL:010-6600 1391 (100037)关于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E-FAX:010-6600 1392 mail:bj@rsmchina.com. https://www.rsm.global/china/ 交易对方对宁波启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 审核报告 容诚专字[2026]518Z0768号 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后附的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管理层编制的《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交易对方对宁波启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以下简称“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是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公 司管理层编制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发表审核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审核工 作,以对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 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后附的公司关于交易对方对宁波启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交易对方对宁波启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的实现情况。 本审核报告仅供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335ec76b-655b-40ff-b6cf-6a1307649f77.PDF ─────────┬──────────────────────────────────────────────── 2026-04-26 16:11│紫建电子(301121):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紫建电子(301121):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569c3258-7e6e-4fdc-85fb-da5c9b2205ee.PDF ─────────┬──────────────────────────────────────────────── 2026-04-26 16:11│紫建电子(301121):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 紫建电子(301121):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824b2092-62fb-40d9-8be0-e85bfcae66a1.PDF ─────────┬──────────────────────────────────────────────── 2026-04-26 16:11│紫建电子(301121):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专项审核意见 ─────────┴──────────────────────────────────────────────── 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6]518Z0310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 (100037) TEL:010-6600 1391FAX:010-6600 1392 E- mail:bj@rsmchina.com.c n https://www.rsm.global/china/ 关于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容诚专字[2026]518Z0310 号 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建电子公司)2025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 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出具了容诚审字[2026]518Z0723 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要求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的规定,紫建电子公司管理层编制了后附的重庆市紫建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 保证其真实、准确、完整是紫建电子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我们对汇总表所载信息与本所审计紫建电子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 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除了对紫建电子公司实施 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交易有关的审计程序 外,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为了更好地理解紫建电子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后附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供紫建电子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附件: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此页为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容诚专字[2026]518Z0310 号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刘泽涵(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 王聪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郑煜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13ae8db2-17be-4c28-a619-1e6c88f094c2.PDF ─────────┬──────────────────────────────────────────────── 2026-04-26 16:11│紫建电子(301121):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长期有效的激 励约束机制,充分发挥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 书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适用本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的相关内容。 第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公正原则; (二)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三)与公司长远发展相结合的原则; (四)短期与长期激励相结合的原则; (五)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 工资总额决定机制与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以市场为导向,根据发展战略、经营目标、经济效益,结合劳动生产率、人工成本投入产出率和行业薪资水平等因 素,综合确定工资总额决定机制。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制定、审查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组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公司可以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 独立董事的履职评价采取自我评价、相互评价等方式进行。 董事会应当向股东会报告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绩效评价结果及其薪酬情况,并由公司予以披露。相关内容可以通过董事会工作 报告予以披露。第六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董事薪酬 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高级管 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报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 第七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协助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薪酬方案 的具体实施,以及薪酬日常发放管理工作。 第三章 薪酬的构成与调整 第八条 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 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基本薪酬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确定;绩效薪酬以绩效导向为核心,根据公 司经济效益、部门业绩指标达成情况及个人的工作业绩表现等因素综合评估确定。 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津贴根据市场情况及双方意愿协商确定,并报股东会批准,独立董事行使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 承担。 第九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公司应当确定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第十条 公司可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激励,激励的主要原则基于相应岗位职责的履行 程度,年度经营目标及个人绩效指标的完成情况及其他相关指标。具体激励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其他制度 执行。 第十一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体薪酬的确定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经营情况,按照具体薪酬方案和绩效考核标准,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考 核; (二)根据岗位绩效考核结果及公司薪酬分配政策,提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具体报酬数额和奖励方式,审议通过后报公司董 事会; (三)公司董事会负责审议高级管理人员的具体薪酬方案,公司股东会负责审议董事的具体薪酬方案。 第十二条 薪酬体系应当为公司经营战略服务。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 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第十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依据为: (一)所处地区及行业薪资水平变动; (二)社会物价增长水平; (三)公司经营状况; (四)公司发展战略或组织结构调整; (五)个人绩效表现、职级和职责调整等。 第十四条 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批,公司可以临时性为专门事项设立专项奖励或惩罚,作为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考核体系的补充。 第四章 薪酬的发放与止付追索 第十五条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按照公司薪酬发放管理制度和相关规定执行。独立董事津贴经股东 会审议通过后按月发放。第十六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相关规定,在代扣代缴个人所 得税、各类社保费用等事项后,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第十七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津贴或薪酬予以发放。 第十八条 公司可以结合行业特征、业务模式等因素建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递延支付机制,明确实施递延支付适用的 具体情形、相关人员、递延比例以及实施安排。 第十九条 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应当披露原 因。 第二十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出现下列任一情形,公司有权不予发放其当期及未支付的绩效薪酬、津贴及中长期激 励收益;在其离任后,发现其在任职期间存在下列情形的,公司有权追索其相应期间已支付的绩效薪酬、津贴及中长期激励收益: (一)严重失职或者滥用职权的; (二)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三)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四)违反忠实勤勉义务, 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 (五)公司董事会认定严重违反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管理制度以及其他有关规定的情形。 第二十一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 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当根 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 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与国家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5992509e-b938-462f-9e32-1f1dee86b64e.PDF ─────────┬──────────────────────────────────────────────── 2026-04-26 16:11│紫建电子(301121):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汤四新 ─────────┴──────────────────────────────────────────────── 紫建电子(301121):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汤四新。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bab7ad92-4efe-4661-b4d1-3aeaed585aed.PDF ─────────┬──────────────────────────────────────────────── 2026-04-26 16:11│紫建电子(301121):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徐洪才 ─────────┴──────────────────────────────────────────────── 本人作为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积极履行忠实勤勉职责,充分发挥独立监督、客观判断、谨慎评议 等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 年,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会议和相关活动,慎重审议各项议案,积极发表意见和建议;结合 自身在宏观经济、财税政策、国际贸易等方面专业优势,助力公司战略规划和产业分析。本人关注国家政策走向、行业动态和公司市 值表现,积极为公司经营管理、合规治理献策献言,推动公司健康稳定发展。 现就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徐洪才,1964 年出生,中国国籍,经济学博士,教授。曾任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副总经济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授、 北京科技风险投资公司副总裁、广发证券上海总部总经理、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公务员、中国石化安庆石化炼油厂助理工程师。现任北 京洪略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中国政策科学研究会经济政策委员会副主任,金融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中国光大 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富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于 2025 年 10 月 17 日任职)。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在任职期间,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5 年,公司召开董事会总共 10 次,本人参会 3次。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 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会议议案和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审核和独立判断,认为相关事项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均投出了同意票,不存在投出反对票、弃权票的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 10 会召开次数 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 亲自出席会议 3 3 0 0 否 报告期内股东 4 会召开次数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情况 在任职期间,本人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相关规定,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如下: 时间 会议届次 事项 意见类型 2025年10月24 第三届董事会 1.审议《关于使用部分超募 同意 日 独立董事第一 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次专门会议 的议案》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在任职期间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公司相关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谨慎审议各项议案 ,切实履行监督核查职能。2025 年度,本人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本年度未召开该委员会。 (四)与公司审计部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内部审计部门进行了充分地沟通,听取会计师和内审人员的审计计划、工作报告和 意见建议,了解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运行状况,关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其解决方案,并结合宏观经济、财税政策等方面的专业 知识和经验,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编制及年度审计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审计结 果客观公正。 (五)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5 年,本人充分利用参加会议、会谈交流等多种方式,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参与公司战略决策、了解公司实际经营、关 注资金管理使用、审视公司治理结构等事项,并就本人在宏观经济、财税政策等方面经验进行指导交流,提升公司战略决策能力。另 外,本人关注外部环境、竞争形势对公司的影响,与公司探讨和分享经济政策、产业发展等方面的信息和成果,充分发挥独立监督和 专业指导作用。 (六)与中小股东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各种会议、访谈等方式,积极与广大投资者、中小股东沟通交流,广泛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关 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七)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需要本人行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的特别职权的情形。 三、2025 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 实勤勉义务,积极参与公司决策,谨慎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监督和专业指导作用,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 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在 2025 年任职期间内,本人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 年度,公司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二)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情况 2025 年度,本人重点关注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的合规性和真实性,本人认为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的内容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内部控制管理的要求,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制度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详实,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三)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7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和《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本人认为上述审议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情况 2025 年 10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聘任刘小龙先 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本人对刘小龙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核,认为其专业背景、工作能力和职业素养等能够胜任公司财务负责人职 位的要求,提名、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的工作情况 (一)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按时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与观点,并利用专业知识作出独立判断 ,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二)重视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监督公司按照《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做好信息管理和信息披露工作,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积极利用参加会议及其他机会,多方面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合规管理和内部控制等情况,关注公众媒体报道和投资者关切 ,向公司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五、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非常重视与本人的沟通,积极配合本人履职工作。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及时解答和反馈本人所提出的咨询和关注的 问题,以方便本人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管理和整体运行情况,为本人独立、客观地作出决策提供帮助和支持,尊重并采纳本人合理化意 见和建议,不存在妨碍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 六、总结和计划 2025 年,本人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职责,出席公司各项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和文件、关注公司日常经营和合规治理,充分发挥客 观、独立、专业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 年,本人将继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义务,不断提高履职能力,继续秉承 客观、公正原则,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合规经营和持续发展献计献策,为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作出积极贡献。 独立董事:徐洪才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ed35cf38-58de-41d3-a55b-a6d8b8d62684.PDF ─────────┬──────────────────────────────────────────────── 2026-04-26 16:11│紫建电子(301121):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 第一条 为规范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互动易平台与投资者交流,建立公司与投资者良好沟通 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根据《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互动易平台”是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为上市公司与投资者之间搭建的自愿性、交互 式信息发布和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综合性网络平台,是上市公司法定信息披露的有益补充。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三条 互动易平台管理是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通过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提问,应当注重诚 信,尊重并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主动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第四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提问时,应当谨慎、理性、客观,以事实为依据,保证发布的信息和回复的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司信息披露以指深交所的网站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内容为准,不得通过互动易平台披露未公开的 重大信息。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或回复的信息不得与依法披露的信息相冲突。 第五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回复投资者提问时,不得使用虚假性、夸大性、宣传性、误导性语言,应当注重与投资者交流互动的 效果,不得误导投资者。不具备明确事实依据的内容,公司不得在互动易平台发布或者回复。 第三章 内容规范性要求 第六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提问时,若投资者提问涉及已披露事项的,公司可以在已依法披露的信息范围 内,对投资者的提问进行充分、详细地说明;若涉及或者可能涉及未披露事项的,公司应当告知投资者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公告;公司 不得以互动易平台发布或回复信息等形式代替信息披露或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 第七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提问时,应当保证发布信息及回复投资者提问的公平性,对所有依法合规提出 的问题认真、及时予以回复,不得选择性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 第八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提问时,不得涉及违反公序良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信息,不得涉及国家秘 密、商业秘密等不宜公开的信息。公司对供应商、客户等负有保密义务的,应当谨慎判断拟发布的信息或者回复的内容是否违反保密 义务。 第九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提问时,如涉及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应当充分提示相关事项可能存在的不确定 性和风险。 第十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回复投资者提问及对涉及市场热点概念、敏感事项问题进行答复时,应当谨慎、客观、具 有事实依据,不得利用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迎合市场热点或者与市场热点不当关联,不得故意夸大相关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 、研发创新、采购销售、重大合同、战略合作、发展规划以及行业竞争等方面的影响,不得影响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价格。第十一 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提问时,不得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价格作出预测或承诺,也不得利用发布信息或回 复投资者提问从事市场操纵、内幕交易或其他影响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正常交易的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二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的信息或者回复的内容受到市场广泛质疑,被公共传媒广泛报道且涉及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司应当关注并及时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章 内部管理 第十三条 公司证券事务部为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和投资者问题回复的对口管理部门。证券事务部负责及时收集投资者提问的问 题、拟订发布或回复内容,提交董事会秘书审核审核后发布或回复投资者提问。 第十四条 公司各中心(部门)及子公司应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配合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部完成问题回复。董事会秘书可根 据情况就有关信息发布和问题回复,征求外部咨询机构意见。 第十五条 董事会秘书认为特别重要或敏感的回复,可视情况报董事长审批。未经审核,公司不得在互动易平台对外发布信息或 者回复投资者提问。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与国家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十七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9839f4cd-d012-4b16-a35f-180c5b62cc2f.PDF ─────────┬──────────────────────────────────────────────── 2026-04-26 16:11│紫建电子(301121):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 紫建电子(301121):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8188104c-fcf1-4d68-b25b-e7a5d5f34a48.PDF ─────────┬──────────────────────────────────────────────── 2026-04-26 16:11│紫建电子(301121):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黎永绿 ─────────┴──────────────────────────────────────────────── 紫建电子(301121):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黎永绿。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cffc07b7-14cf-40dd-b9cb-9936b499966d.PDF ─────────┬──────────────────────────────────────────────── 2026-04-26 16:09│紫建电子(301121):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重庆市 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于2026年5月18日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 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 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8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上午9:15-9:25,9:30-11:30 ,下午13:00-15: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 种方式行使表决权,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现场表决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会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 的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1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5月11日(星期一)下午深交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 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 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会议的其他相关人员。8、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望牛墩镇中韩桥第四 工业区1栋广东维都利新能源有限公司一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 3.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4.00 《关于公司董事 2025 年度薪酬确认及 2026 年度薪 √ 酬方案的议案》 5.00 《关于公司续聘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6.00 《关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 √ 议案》 说明: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独立董事将在本次 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规定,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其中,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本人身 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件、加盖单位公章的法 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股东授权委托书(格 式见附件2)、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时间之前以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须在2026年5月12日17:00之前送达或发送邮 件至公司)。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格式见附件3),并附身份证、单位证照及有效持股凭证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 。 (4)本次股东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6年5月12日(星期二)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须在2026年5月12 日17:00之前送达或发送邮件到公司。 3、登记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望牛墩镇中韩桥第四工业区1栋广东维都利新能源有限公司,信函请注明“股东会”字样,邮编:52 3200。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肖先生 联系电话:0769-81168096 联系邮箱:ir@gdvdl.com 5、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以便办理签到入场手续。 6、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15ab6d17-3e19-45ef-9b13-edf95eaad401.PDF ─────────┬──────────────────────────────────────────────── 2026-04-26 16:09│紫建电子(301121):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紫建电子(301121):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18ee2f66-7830-4068-a90b-857b44a35ce0.PDF ─────────┬──────────────────────────────────────────────── 2026-04-26 16:09│紫建电子(301121):2025年年度报告 ─────────┴──────────────────────────────────────────────── 紫建电子(301121):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d15f2f81-6026-4afe-bff9-dce73688ab73.PDF ─────────┬──────────────────────────────────────────────── 2026-04-26 16:08│紫建电子(301121):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吕大龙(已离任) ─────────┴──────────────────────────────────────────────── 紫建电子(301121):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吕大龙(已离任)。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d0762abd-3eea-4b21-9550-45ecb55d0846.PDF ─────────┬──────────────────────────────────────────────── 2026-04-26 16:08│紫建电子(301121):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预计的公告 ─────────┴──────────────────────────────────────────────── 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 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预计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公司(含合并范围内的子、孙公司)授 信额度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情况概述 基于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和发展规划的需要,公司(含合并范围内的子、孙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综合 授信额度(具体额度以银行最终审批为准),授信额度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扩充产能、产线升级以及设备改造等。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在授信额度内自行调整确定申请融资的金融机构及其额度,并签署授信额度内的各项 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开户、销户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 本次授信额度决议自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授信期内可循环使用。在授信额度内由公司及子、孙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 求进行授信申请。如单笔授信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有效期,则决议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授信终止时止。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预计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上述申请授权额度是基于公司经营管理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公司下属子、孙公司的经营状况良好 、资金充裕,具有偿债能力,本次授信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一致同意该议案。 三、备查文件 1、《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b0e3682a-3e1b-4c02-bfc8-0a914e17ac72.PDF ─────────┬──────────────────────────────────────────────── 2026-04-26 16:08│紫建电子(301121):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紫建电子(301121):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782231c1-1553-4eef-9e8e-a0701587dcb3.PDF ─────────┬──────────────────────────────────────────────── 2026-04-26 16:07│紫建电子(301121):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紫建电子(301121):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2ea887d2-cc0b-40e8-afbf-662b95e61817.PDF ─────────┬──────────────────────────────────────────────── 2026-04-26 16:07│紫建电子(301121):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紫建电子(301121):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3390e4aa-58dd-46f3-88f4-fffc27f57370.PDF ─────────┬──────────────────────────────────────────────── 2026-04-26 16:07│紫建电子(301121):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真实反映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 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截至2026年3月31日的各类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 资产进行了全面地清查,对各项资产减值的可能性、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等进行了充分地评估和分析。经分析,公司需对上述可能 发生资产减值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和金额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项目主要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存货,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与冲回共计-1,098,540.0 5 元。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计提资产/信用减值损失 应收票据坏账准备 -10,535.53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267,399.33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117,656.22 存货跌价准备 -1,473,060.07 合计 -1,098,540.05 注:(1)表格中正数表示计提的减值损失,负数表示转回的减值损失; (2)表格中若各单项数据相加与合计数存在尾差,系因四舍五入导致。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一)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2026年第一季度,公司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374,520.02元,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如下: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 产以及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 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其他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 的依据如下: 1.应收票据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 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确定组合的依据 计提方法 无风险银行承 出票人具有较高的信用评级,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 兑票据组合 历史上未发生票据违约,信用 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期计量坏账准备 损失风险极低,在短期内履行 其支付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 力很强 其他应收票据 根据以前年度实际损失率、对 按照预期损失率计提减值准备,与应收账 组合 未来应收票据回款的判断及信 款的组合划分相同 用风险特征分析 2.应收账款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 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确定组合的依据 计提方法 组合1 除单项计提、合并范围内关联 参照历史信用损失率,结合当前状况以及 方往来款外的应收款 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 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率 组合2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往来款等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 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期计量坏账准备 3.其他应收账款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 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名称 确定组合的依据 计提方法 组合1 除单项计提、合并范围内关联 参照历史信用损失率,结合当前状况以及 方往来款外的应收款 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 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率 组合2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往来款等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 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期计量坏账准备 (二)存货跌价准备 2026年第一季度,公司存货跌价准备冲回1,473,060.07元,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为: 公司在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照存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 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 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公司在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 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 期损益。 三、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对公司的影响 2026年第一季度,公司资产减值计提与冲回合计-1,098,540.05元,增加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利润总额1,098,540.05元,增加所 有者权益1,098,540.05元。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未经审计。 本次计提与冲回资产减值准备真实反映了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决策程 序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92c2a838-a814-483e-bc22-f5336973a516.PDF ─────────┬──────────────────────────────────────────────── 2026-04-26 16:07│紫建电子(301121):关于公司聘请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特别提示: 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 会〔2023〕4号)的规定。 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公司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具体公告如下: 一、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说明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鉴于其为公司提供了良好的 审计服务,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年度审计机构,自股东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聘期一年,具体审计费用由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授权管理层根据市场行情双方协商确定。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 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 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33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07人,其中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251,025.8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4,86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3,76 4.58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518家上市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62,047.52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 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8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5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 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同就20 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 诚会计师事务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 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 10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共2个项目)、监督管理措 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纪律处分10次、自律处分1次。 2、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刘泽涵,2015年1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4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 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20家次,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王聪,2021年7月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4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 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皮阿诺、贵州轮胎、思维列控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郑煜,2024年2月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21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2025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 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复核人:庞红梅,199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1995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 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铜陵有色、铜冠铜箔、芯瑞达等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 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 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 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批程序 1、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决议 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全体独立董事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对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进行审计,聘期为1年,具体审计 费用由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行情协商确定。 2、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公司于 2026 年 4月 1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认为容诚会计师事 务所 2025 年度为公司提供了良好的审计服务,能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向董事 会提议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 3、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认为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须聘请具有证券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鉴于审计机构容诚会计 师事务所在2025年度审计过程中,为公司提供了良好的审计服务,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此,公司拟续 聘其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和内控报告审计相关服务,聘期为1年;具体审计费用由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 根据市场行情协商确定。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尚需提请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决议》; 2、《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4、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等相关业务资质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cb51b876-344b-4c42-9f6e-1cb8ff11c67c.PDF 【2.财报链接】 ─────────┬──────────────────────────────────────────────── 2026-08-28│紫建电子:2026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8-28/1225518924.PDF ─────────┬──────────────────────────────────────────────── 2026-04-27│紫建电子: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7/1225188096.PDF ─────────┬──────────────────────────────────────────────── 2026-04-27│紫建电子: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7/1225188108.PDF ─────────┬──────────────────────────────────────────────── 2025-10-27│紫建电子: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7/1224734821.PDF ─────────┬──────────────────────────────────────────────── 2025-08-29│紫建电子: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9/1224609710.PDF ─────────┬──────────────────────────────────────────────── 2025-04-29│紫建电子: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64065.PDF ─────────┬──────────────────────────────────────────────── 2025-03-31│紫建电子: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3-31/1222941973.PDF ─────────┬──────────────────────────────────────────────── 2024-10-25│紫建电子: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5/1221508674.PDF ─────────┬──────────────────────────────────────────────── 2024-08-28│紫建电子: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8/1221001121.PDF ─────────┬──────────────────────────────────────────────── 2024-04-24│紫建电子: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4/1219770599.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www.gubit.cn & ddx.gubit.cn 查股网提供数据 商务合作广告联系 QQ:7678714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