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125 腾亚精工 更新日期:2024-12-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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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6 15:58 │腾亚精工(301125):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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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6 15:56 │腾亚精工(301125):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 │资金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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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6 15:56 │腾亚精工(301125):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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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6 15:54 │腾亚精工(301125):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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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1 20:50 │腾亚精工(301125):关于监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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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0 16:24 │腾亚精工(301125):关于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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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00:00 │腾亚精工(301125):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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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00:00 │腾亚精工(301125):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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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00:00 │腾亚精工(301125):2024年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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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00:00 │腾亚精工(301125):舆情管理制度(2024年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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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6 15:58│腾亚精工(301125):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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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 2024年 12月 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
达至全体监事,会议定于 2024年 12 月 25 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邹同光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
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南京
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经
营发展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6/6908cdd0-15da-40d0-872a-b08eedee155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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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6 15:56│腾亚精工(301125):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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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亚精工(301125):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详情
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6/6e76797d-a697-4062-9888-fe3c7f34886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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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6 15:56│腾亚精工(301125):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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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亚精工(301125):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6/6251b48f-3015-4a71-abb2-37381694846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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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6 15:54│腾亚精工(301125):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
│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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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亚精工(301125):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
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6/7a052392-1ce2-4c63-a920-67adffab7d0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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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1 20:50│腾亚精工(301125):关于监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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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股份 1,274,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90%,占
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 0.90%)的监事邹同光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以集中竞
价方式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 318,5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22%,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 0.23
%)。
公司于近日收到监事邹同光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划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姓名 任职情况 持有股份数量(股) 占剔除回购后公司总股本
的比例(%)
邹同光 监事会主席 1,274,000 0.90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相关情况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因权益分派资本公积转增的股份;
3、减持股份数量和比例: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318,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22%,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
本比例 0.23%),若在本减持计划公告日至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日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
拟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但减持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变;
4、减持股份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
5、减持股份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格(如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相应调整)。
(二)股东相关承诺
监事邹同光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中做出的承诺具体内容如下:“(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
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如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则本人所持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发
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果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
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将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 6 个月的锁定期;若发行人股票在上
述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相应调整。
(3)在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
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人如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
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
有的公司股份;《公司法》对董监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4)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 7 个月至第 12 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发行
人股份。
(5)本人锁定期满后在一定时间内将继续长期持有公司股份,若本人锁定期满后拟减持公司股份的,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
(6)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
公众投资者道歉;如因未履行上述承诺给发行人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向发行人或其他投资者赔偿相关经济损失。不论本人目
前是否在发行人任职、未来在发行人处的职务是否发生变化或者本人是否从发行人处离职,本人均会严格履行上述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邹同光先生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相关承诺的行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
承诺一致。
(三)邹同光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
九条规定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邹同光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
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2、邹同光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在减持期间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
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
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亦不存在违反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况。
4、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邹同光先生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股份减持并配合公司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邹同光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1/2263c120-d2ef-4d0c-98cb-d6ab0ce3cba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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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0 16:24│腾亚精工(301125):关于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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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乐清勇先生函告,获悉其将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
股份办理了质押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股 本次质押 占其所 占公 是否 是否 质押起 质押到期 质权人 质押用途
名称 股东或第一 数量 持股份 司总 为限 为补 始日 日
大股东及其 (股) 比例 股本 售股 充质
一致行动人 比例 押
乐清 是 9,500,000 48.71% 6.70% 首发 否 2024 年 办理解除 江阴市融汇农 用于其实际控
勇 前限 12 月 9 质押登记 村小额贷款有 制的其他公司
售股 日 之日 限公司 生产经营
注:上表中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计算时未剔除回购股份,下同。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 本次质 本次质押 占其所 占公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名称 (股) 比例 押前质 后质押股 持股份 司总 已质押股 占已 未质押股 占未
押股份 份数量 比例 股本 份限售和 质押 份限售和 质押
数量 比例 冻结、标 股份 冻结数量 股份
记数量 比例 比例
乐清勇 19,502,000 13.76% 0 9,500,000 48.71% 6.70% 9,500,000 100% 10,002,000 100%
南京腾亚实业 29,400,000 20.74% 0 0 0% 0% 0 0% 29,400,000 100%
集
团有限公司
南京运航创业 13,720,000 9.68% 0 0 0% 0% 0 0% 13,720,000 100%
投
资中心(有限
合
伙)
南京倚峰企业 9,506,000 6.71% 0 0 0% 0% 0 0% 9,506,000 100%
管
理有限公司
合计 72,128,000 50.88% 0 9,500,000 13.17% 6.70% 9,500,000 100% 62,628,000 100%
注 1:上表中已质押和未质押股份限售数量均为首发前限售股;持股比例计算时未剔除回购股份。
注 2:上表中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尾数不符的,均为四舍五入原因。
二、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股份质押系实际控制人乐清勇先生个人融资需要,主要用于其实际控制的其他公司生产经营,与上市公司无关,故不会
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重大影响,所质押的股份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2、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实际控制人乐清勇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未达到或超过 50%。
3、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实际控制人乐清勇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质押风险可控,未出
现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4、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0/e325713b-bab2-45c3-b0f1-f37f9913cec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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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00:00│腾亚精工(301125):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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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0 月 23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
送达至全体董事,会议定于2024 年 10 月 28 日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马姝芳女士召集并主持,
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其中独立董事王兴松先生、安礼伟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全体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
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报告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48)。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公司商业信誉及
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舆情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舆情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年前三季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同时对部分无法收
回或无使用价值的资产进行核销,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
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4 年前三季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
及核销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8/eafc3b92-8607-44f2-b02d-d5daf941ccb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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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00:00│腾亚精工(301125):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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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亚精工(301125):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8/19253b7c-7749-454e-8610-afba2e2372c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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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00:00│腾亚精工(301125):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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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亚精工(301125):2024年三季度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9/b2fb8605-280a-473f-9594-b2af60685fa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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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00:00│腾亚精工(301125):舆情管理制度(2024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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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亚精工(301125):舆情管理制度(2024年10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9/36fc1efe-797c-4f21-afaf-5d33a277a4a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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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00:00│腾亚精工(301125):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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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0 月 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
送达至全体监事,会议定于 2024年 10 月 28 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邹同光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
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报告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48)。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前三季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规定,符合公司
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
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2024 年前三季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
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8/7956290b-8877-4593-a033-2eddefb3772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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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09 15:58│腾亚精工(301125):关于高级管理人员退休离任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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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朱清华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朱清华先生
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朱清华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
之日起生效。朱清华先生所负责的相关工作已完成交接,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开展。辞职后,朱清华先生仍担任公司技
术总顾问,继续从事技术相关工作。朱清华先生原定任期为 2022 年 7 月 8 日至 2025年 7 月 7 日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朱清华先生通过南京运航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078,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
7605%。其辞职后所持股份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所作的相关承诺进行管理。
朱清华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期间,始终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对朱清华先生在任职期间对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充分肯
定和衷心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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