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125 腾亚精工 更新日期:2026-03-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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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2 15:36 │腾亚精工(301125):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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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2 15:36 │腾亚精工(301125):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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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2 15:36 │腾亚精工(301125):关于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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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2 15:36 │腾亚精工(301125):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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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2 15:35 │腾亚精工(301125)::关于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
│ │与认购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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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2 15:34 │腾亚精工(301125):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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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2 15:32 │腾亚精工(301125):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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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2 15:32 │腾亚精工(301125):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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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2 15:32 │腾亚精工(301125):关于聘任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专项审计机构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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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2 15:32 │腾亚精工(301125):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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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2 15:36│腾亚精工(301125):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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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亚精工(301125):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3/6ca5ce93-8e07-48de-a914-55b81db1f9b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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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2 15:36│腾亚精工(301125):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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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亚精工(301125):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3/45c89b97-98a0-4bfa-a285-f95f6edc768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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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2 15:36│腾亚精工(301125):关于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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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亚精工(301125):关于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3/4a614c90-c965-46b2-9e9c-70b78151a83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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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2 15:36│腾亚精工(301125):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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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亚精工(301125):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3/d8219dba-b950-4404-91f7-e1d03fb4798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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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2 15:35│腾亚精工(301125)::关于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
│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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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现就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中,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
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事宜承诺如下:
公司不存在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作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亦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
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3/b0c70c37-be2c-432b-9ec0-741975929fd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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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2 15:34│腾亚精工(301125):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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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04月 08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4月 08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4月 08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04月 01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
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至道路 6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公司 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股票摊薄即期回报情况、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
主体承诺的议案
2.00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3.00 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 年)股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2、议案 1-3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及相
关文件。
3、议案 1-3均为特殊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
4、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6 年 04 月 03 日(星期五),上午 9:00-11:30,下午14:30-17:00。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
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出席人身
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须在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本公司(信函登记以当地邮
戳日期为准,请注明“股东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登记地点: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信函请注明:“股东会”字样,邮编:210000。
5、其他事项:
(1)会议相关材料备于会议现场。
(2)本次会议预计半天,与会股东的所有费用自理。
(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于会前半小时到达参会地点办理登记手续。
(4)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必须出示原
件。
(5)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将临时提案于会议召开十日前书面提交到公司董事会。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高隘
(2)电话:025-52283866
(3)传真:025-52174029
(4)邮箱:gaoai@tengya.com
(5)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至道路 6号公司证券部(6)邮政编码:210000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3/a418dfdb-731f-4b5b-861d-4e515605d53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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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2 15:32│腾亚精工(301125):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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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完善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续、稳定、科学的利润分配机制,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
性投资理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现行有效的《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
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公司董事会制定了《未来三年(2026-2028 年)股东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
一、制定本规划的原则
股东回报规划的制定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
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充分考虑和广泛听取独立董事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要求和意愿,采取持续、稳定的股利分配政策。
二、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持续的发展战略,在综合考虑企业经营发展实际情况、股东要求和意愿、未来发展战略、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
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所处发展阶段、现金流状况、盈利规模、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等情况,对利润分配做出明
确的制度性安排,从而建立对投资者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回报机制,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三、未来三年(2026-2028 年)股东回报规划
(一)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充分考虑和广泛听取独立董事和股东的要求
和意愿,采取持续、稳定的股利分配政策。
(二)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现金分红方式优先于股票股利方式。在保证最低现金分红比例和公
司股本规模及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从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公司股价与公司股本规模的匹配性等真实合理因素出发,
公司可以根据年度的盈利情况及现金流状况另行采取股票股利分配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三)利润分配的间隔期间
在符合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一般每年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发展需要、资金需求状
况等因素,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四)利润分配的具体条件及比例
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
公司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由董事会根据下列
情形,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方案,并提交股东会批准: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
(4)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分配所占比例不低于 20%。
四、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程序
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决策程序要求等事
宜。董事会审议制订利润分配相关政策时,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方可提交股东会审议。经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议通过后,利
润分配政策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应通过多
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和邮件沟通或邀请中小股东参会等方式,充分听取中小
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五、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公司应当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会审议批准的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
则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或者外部经营环境发生变化,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需要履行前述条款的决策程序。
六、其他
本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股东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3/cc6d2d5f-bc5e-424c-91a0-4c657941c47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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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2 15:32│腾亚精工(301125):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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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亚精工(301125):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3/8eb5d330-92cd-4d42-a6ae-7a664789fd0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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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2 15:32│腾亚精工(301125):关于聘任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专项审计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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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聘任 2025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专项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专项审计机构。本次聘任公司 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专项审计
机构的事项在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聘任专项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5年 1月 1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鹏程一路 9号广电金融中心 11F首席合伙人:李建伟
截止 2025年 12月 31日,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 33人,注册会计师 124 人。签署过证券服
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89人。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4年度,下同)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7,268.94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 6,340.74 万元,管理咨询业务收
入为 797.30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3,434.75万元,其他鉴证业务收入(经审计)126.18万元。
2025年度未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12,123.23万元,未经审计的审计业务收入为 10,599.28万元,未经审计的证券业务收入为 8,4
21.43万元。
2025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2家。
2025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
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按证监会行业分类)。
2025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4,967万元。
2025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购买职业责任保险,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
额 10,000 万元,并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职业风险基金 2025 年年末数(未经审计):217.58 万元。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职业风险基金的计提及职业责任保险的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
情况。
3、诚信记录
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0次、监督管理措施 1次、自
律监管措施 0次和纪律处分0次。1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11次(其中 8次不在本所执业期间)、自律监管措施 6次(其中 6次不在本所执业期间)和纪律处分 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程罗铭,2017年 8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 10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 12月开始在政旦志远(
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6 年拟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负责并签字的上市公司及挂牌公司审计
报告合计 11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晓杰,2018年 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 年 6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 年 1月开始在政旦志远(
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6 年拟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负责并签字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合计 2
家。
拟安排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蒋文伟,2016年 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 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 8月开始
在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6 年拟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
牌公司审计报告合计超 2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
的行政处罚。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证券交易所的行政监管措施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姓名 处罚日期 处罚类型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1 程罗铭 2024年10 自律监管 上海证券交易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
月22日 措施 所 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审计项
目,部分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
2 王晓杰 2024年10 自律监管 上海证券交易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
月22日 措施 所 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审计项
目,部分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
3 蒋文伟 2025年1月 警示函 中国证监会上 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海证券监管专 2022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
员办事处
3、独立性
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控制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
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
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行情等因素与其协商确定。
二、聘任专项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 2026年 3月 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专项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从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
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记录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胜任公司 2025年度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专项审计工作,同意聘任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以简易
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专项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3月 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2025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专项
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专项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专项审计机构的事
项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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