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125 腾亚精工 更新日期:2026-06-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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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8 17:51 │腾亚精工(301125):关于回购股份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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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8 17:51 │腾亚精工(301125):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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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9 16:22 │腾亚精工(301125):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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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9 16:22 │腾亚精工(301125):关于变更专项审计机构及相关事项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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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7:12 │腾亚精工(301125):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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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 18:46 │腾亚精工(301125):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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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 18:46 │腾亚精工(301125):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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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6:56 │腾亚精工(301125):东吴证券关于腾亚精工2025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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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6:56 │腾亚精工(301125):东吴证券关于腾亚精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持续督导保荐工作总结│
│ │报告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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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6:02 │腾亚精工(301125):关于投资建设越南生产基地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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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8 17:51│腾亚精工(301125):关于回购股份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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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6年 6月 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议案》,根据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3)中的回购股份用途约定,董事会同意公司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已回购的公司股份,拟
减持数量不超过 365,2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1842%,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 0.1845%),减持期间为自本
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即 2026年 7月 13日至 2026 年 10月 12 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已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4年 2月 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
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
”),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回购股份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出售。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万元(含)且不
超过人民币 1,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8.00元/股(含),回购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
案之日起 3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2月 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截至 2024年 5月 27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365,200股,占公司回购完成时总股本的 0.3603%,最高成交价为 14.4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3.0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5,017,2
05.00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5月 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
份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减持或转让上述股份。
二、本次回购股份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1、减持原因及目的:根据《回购报告书》中的回购股份用途约定,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并将
按有关规定予以全部出售的已回购股份,完成此回购股份的后续处理;
2、减持股份数量和比例: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365,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1842%,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
股本比例 0.1845%;
3、减持股份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4、减持股份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即 2026年 7月 13日至 2026年 10月 12日,根据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5、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6、减持所得资金的用途及使用安排: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为公司日常运营和业务拓展提供可靠资金保障。
三、预计减持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预计公司减持回购股份前后的股权结构变动
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 本次减持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 22,535,100 11.36% 22,535,100 11.36%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75,779,908 88.64% 175,779,908 88.64%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365,200 0.18% - -
三、总股本 198,315,008 100.00% 198,315,008 100.00%
四、管理层关于本次出售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影响等情况的分析
公司本次出售已回购股份所得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日常运营和业务拓展提供可靠资
金保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出售价格与回购价格之间的差额部分将计入或者冲减公司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影
响公司当期利润,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五、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出售股份决议前六个月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
况
经自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出售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
份情况如下: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南京运航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于 2025年 11月 4日至 2025年 12月 23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
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4,241,700 股,占减持计划实施完成时公司总股本的 2.99%。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1
2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变动触及 1%整数倍暨股
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公告》(公告编号:2025-086)。
公司控股股东南京腾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公司股份8,080,000股,占过户登记完成时公司总股本的 5.70%
,于 2026年 2月 3日完成过 户 登 记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6 年 2 月 4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
.cn)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其他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出售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
股份的行为。
六、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将根据二级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在减持期间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减持时间、数量和价格
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出售已回购股份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
的相关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9/6e055009-5c0f-415b-bd66-e24ee172809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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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8 17:51│腾亚精工(301125):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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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 2026年 6月 15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
达全体董事,会议定于 2026年 6月 18日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孙德斌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
席董事 9名,实际出席董事 9名(其中董事乐清勇先生、独立董事冯维波先生、王兴松先生、檀国民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
)。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议案》
根据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3)中的回
购股份用途约定,董事会同意公司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已回购的公司股份,拟减持数量不超过 365,2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1842%,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
0.1845%),减持期间为自相关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即2026年 7月 13 日至 2026 年 10 月 12 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出售已回购股份所得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日常运营和业务拓
展提供可靠资金保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出售价格与回购价格之间的差额部分将计入或者冲减公司资本公积(股本
溢价),不影响公司当期利润,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
026-050)。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9/2c7827d3-73b5-4050-90f7-512f2c02acf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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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9 16:22│腾亚精工(301125):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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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 2026年 5月 2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
全体董事,会议定于 2026年 5月 29日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孙德斌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
董事 9名,实际出席董事 9名(其中董事乐清勇先生、独立董事檀国民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
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
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专项审计机构及相关事项的议案》
为顺利推进公司 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事宜,根据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及 2025
年度股东会的授权,经各方友好协商,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次发行的专项审计机构。公司已
就更换专项审计机构的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前充分沟通,各方均已知悉本事项并表示无异议,本次变更能够满足本次
发行专项审计工作的要求,不会对项目顺利推进造成负面影响。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专项审计机构及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48)。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七次专门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4、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9/1c17b9bb-3fee-4c82-a615-dd5370bd409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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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9 16:22│腾亚精工(301125):关于变更专项审计机构及相关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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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6年 5月 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变更专项审计机构及相关事项的议案》。为顺利推进公司 2025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
发行”)相关事宜,根据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及 2025年度股东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致同所”)为公司本次发行的专项审计机构。本次审议的事项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及 2025年度股东会授权范围
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变更专项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为顺利推进公司 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根据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及 2025 年度股东会的授权,经
各方友好协商,并经 2026年 5月 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本次发行的专项审计机构由政旦志远(深
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政旦所”)变更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变更后专项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年 12月 22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0014469
截至 2025 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 244 名,注册会计师 1,36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
会计师超过 400人。
致同所 2025年度业务收入 26.8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1.6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5.68 亿元。2025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
户 303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
、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 4.02 亿元;2025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 171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审计收费 4,081.03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5年末职业风险基金 2,126.98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5次、行政监管措施19次、自律监管措施 14次和纪律处分 3次。执业人
员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81 名执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处理处罚,其中行政处罚 6批次、行政监管措施 20次、自律监管措施
12次、纪律处分 6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郑军安,2004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 年开始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
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任飞,2014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 年开始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
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旭宏,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复核
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 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5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
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
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等因素确定。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行情等因素与其协商确定
。
三、变更专项审计机构对项目的影响
经公司与政旦所、致同所三方友好协商,公司根据本次发行的相关要求,为确保本次项目顺利进行,决定聘任致同所为 2025 年
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专项审计机构。公司已就更换专项审计机构的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前充分沟通,
各方均已知悉本事项并表示无异议。
本次变更专项审计机构是为了继续顺利推进 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而做出的决定,致同所具备执行证券
、期货业务资格,具备从事财务审计的资质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本次发行专项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变更不会对项目顺利推进造成
负面影响。
四、聘任专项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 2026年 5月 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专项审计机构及相关事项的议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发行变更专项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致同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
够胜任公司本次发行的专项审计工作,同时公司已就更换专项审计机构事项与两家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前充分沟通,各方均已知悉
本事项并表示无异议,所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聘任致同所为公司 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专项审计机构,并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5月 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专项审计机构及相关事项的议案》,为顺利推
进公司本次发行事宜,根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及 2025年度股东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聘请致同所为公司 2025 年度以简易程
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专项审计机构,提供专项审计服务。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专项审计机构的事项自公司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资质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9/d47d161b-9f54-42ce-a5ee-6635d0ffdad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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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7:12│腾亚精工(301125):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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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总股本为 141,757,920股,公司回
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为365,200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
分配等权利。
2、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41,757,92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 365,200 股后的总股
本 141,392,72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 0.2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2,827,854.40元(含税),以资
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股,共计转增 56,557,088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数为 198,315,008股,不送红股。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 141,757,920股折算每 10股现金分红金额、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比例以及据此计算的除
权除息参考价的相关参数和公式如下:
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折算的每 10股现金红利(含税) =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 ÷公司总股本 ×1
0 股 =2,827,854.40 元÷141,757,920股×10股=0.199484元;
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折算的每 10股转增股数=本次实际转增股份总数÷公司总股本×10股=56,557,
088股÷141,757,920股×10股=3.989695股;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1+按公司总
股本折算每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比例)=(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0199484 元)÷(1+0.3989695股)。
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年 5月 19日召开的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情况
1、公司于 2026年 5月 19日召开了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41,757,920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365,200股后的总股本 141
,392,72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0.2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2,827,854.4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共计转增 56,557,088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数为198,315,008 股,不送红股。若在利润分配及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公司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股本总额发生变动的情形,将以实施分配
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现金分红比例、转增股本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结果为准。
2、自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距离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1、发放年度、发放范围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365,200股后的 141,392,72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0.2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
派 0.18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
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
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
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4.00000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400
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02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141,757,92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198,315,008股。
2、截至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本公司股份365,200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
该部分已回购的股份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 5月 2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 5月 28日。本次所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
为 2026年 5月 28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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