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126 达嘉维康 更新日期:2025-12-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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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1 16:26 │达嘉维康(301126):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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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1 16:26 │达嘉维康(301126):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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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0 17:18 │达嘉维康(301126):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提前终止股份减持计划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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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4 16:22 │达嘉维康(30112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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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4 16:21 │达嘉维康(301126):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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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4 16:19 │达嘉维康(301126):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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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3 18:28 │达嘉维康(301126):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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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3 18:28 │达嘉维康(301126):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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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6 19:42 │达嘉维康(301126):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权益变动比例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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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1 15:56 │达嘉维康(301126):关于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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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1 16:26│达嘉维康(301126):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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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 12月 1日(星期一)14:30(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 12月 1日(星期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 1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
过深圳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12月 1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茯苓路 30号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王毅清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74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97,661,975股,占
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546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 5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97,331,975 股,占
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385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69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330,000 股,占公司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0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70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 330,100股,占
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0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 1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100股,占公司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69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 330,000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1607%。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7,501,0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52%;反对 15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97%;弃权 4,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0%。
其中,同意 16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2572%;反对 15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2584%;弃权 4,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4844%。
三、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周泰山、彭梨
3、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
四、 备查文件
1、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1/00a48fc3-7663-48c9-afdb-89ea908e3d3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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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1 16:26│达嘉维康(301126):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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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嘉维康(301126):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1/77aa4a01-45d6-475e-80e5-0373097dcb0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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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0 17:18│达嘉维康(301126):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提前终止股份减持计划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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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提前终止股份减持计划的公告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钟雪松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达嘉维康”)于2025 年 8 月 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5-052),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钟雪松先生计划自 2025 年 9月 1日至 2025 年 11月 30 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
方式减持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3,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70%)。
公司近日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钟雪松先生出具的《关于提前终止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获悉钟雪松先生于 2025年 9
月 1日至 2025年 11月 20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2,050,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0%,其持股数量由
19,288,356股减少至 17,237,656 股,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由9.39%降低至 8.39%。钟雪松先生决定提前终止本次股份减
持计划,未完成减持的股份在剩余减持计划期间内将不再减持。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股份来源
(元/股) (股) (%)
钟雪松 集中竞价 2025年 9月 1日- 12.53 2,050,700 1.00 首次公开发行
2025年 11月 20日 前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名称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 (%)
钟雪松 合计持有股份 19,288,356 9.39 17,237,656 8.39
其中: 无限售条件股份 4,822,089 2.35 2,771,389 1.35
有限售条件股份 14,466,267 7.04 14,466,267 7.04
二、其他相关说明
1、5%以上股东、董事钟雪松先生本次减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2025年修订)》《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
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5%以上股东、董事钟雪松先生的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钟雪松先生减持股份情况
与此前已经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提前终止,未
完成减持的股份在剩余减持计划期间内将不再减持。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钟雪松先生严格遵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所做出的相关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4、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完毕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钟雪松先生出具的《关于提前终止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0/56ffc066-2dee-4727-9639-1efa40ce294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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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4 16:22│达嘉维康(30112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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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嘉维康(30112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5/cf135a7c-de3b-4fcd-9f30-2bc1e9e30e2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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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4 16:21│达嘉维康(301126):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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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25 年 11月 14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
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因时间紧迫,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人,实际出席董事 9人。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毅清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4
)。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 2025年 12月 1日召开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公告编
号:2025-075)。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5/6e7297aa-d4e0-431b-8a0a-007cf51b11f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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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4 16:19│达嘉维康(301126):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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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嘉维康(301126):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5/f66da133-ecc3-46d2-acb7-48c57e8b0b9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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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3 18:28│达嘉维康(301126):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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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 11月 13日(星期四)14:30(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 11月 13日(星期四)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 13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
过深圳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11月 13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茯苓路 30号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王毅清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84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98,214,075股,占
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815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 4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97,881,875 股,占
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653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80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332,200 股,占公司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1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80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 332,200股,占
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1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 0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0股,占公司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80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 332,200 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617%。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辞任暨补选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98,141,9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66%;反对 6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17%;弃权 11,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7%
。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6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2962%;反对 60,60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2420%;弃权 1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618%。
2、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8,135,6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02%;反对 6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89%;弃权 10,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9
%。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5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3998%;反对 67,70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3793%;弃权 1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210%。
三、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周泰山、彭梨
3、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
四、 备查文件
1、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3/76df7203-066f-45a5-922f-d31a7902aab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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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3 18:28│达嘉维康(301126):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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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嘉维康(301126):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3/da0c6253-d921-4719-bcfd-4c7bc1116b6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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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6 19:42│达嘉维康(301126):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权益变动比例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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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嘉维康(301126):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权益变动比例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6/30f21038-b4c1-41f7-b8fd-8e7e6016328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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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1 15:56│达嘉维康(301126):关于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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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嘉维康(301126):关于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1/f2b29c7f-3c7e-40f0-bd37-b51f8c4165e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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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2:33│达嘉维康(301126):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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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 11月 13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11月 13日 9:15-9:25,9:30-11:30,13:00-1
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11月 13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 11月 10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即:截止于 2025年 11月 10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
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长沙市岳麓区茯苓路 30号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
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辞任暨补选独立董事、董事 √
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2.00 《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2、上述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本次股东会方可对其选举进行表决。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
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
的相关公告。
三、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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