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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126(达嘉维康)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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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1126 达嘉维康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7-14 18:16 │达嘉维康(301126):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 ├─────────┼──────────────────────────────────────────────┤ │2026-07-14 18:16 │达嘉维康(301126):关于公司产品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调整情况的公告 │ ├─────────┼──────────────────────────────────────────────┤ │2026-06-30 16:00 │达嘉维康(301126):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 ├─────────┼──────────────────────────────────────────────┤ │2026-06-26 16:02 │达嘉维康(301126):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 ├─────────┼──────────────────────────────────────────────┤ │2026-06-25 16:54 │达嘉维康(301126):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6-25 16:54 │达嘉维康(301126):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6-06-23 16:58 │达嘉维康(301126):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 │ ├─────────┼──────────────────────────────────────────────┤ │2026-06-23 16:58 │达嘉维康(301126):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 ├─────────┼──────────────────────────────────────────────┤ │2026-06-23 16:58 │达嘉维康(301126):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6-12 16:10 │达嘉维康(301126):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 └─────────┴──────────────────────────────────────────────┘ ─────────┬──────────────────────────────────────────────── 2026-07-14 18:16│达嘉维康(301126):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 要,保证公司业务顺利开展,公司于 2026年 4月 24日、2026年 5月 19日分别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2025年年度股东 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6年度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额度预计不 超过 25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担保额 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 二、对外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同意为控股子公司宁夏德 立信医药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总额度人民币 2,000万元的保证担保。 三、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宁夏德立信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404047999088796 2、注册地址:宁夏固原市经济开发区清水河工业园中心路 13号 3、注册资本:800万元 4、法定代表人:段军章 5、成立日期:2007年 4月 4日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批发;药品零售;药用辅料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消毒器械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食品 销售;酒类经营;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中药饮片代煎服务;医疗器 械互联网信息服务;城市配送运输服务(不含危险货物);互联网直播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一般项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消毒剂销售 (不含危险化学品);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化妆品批 发;个人卫生用品销售;母婴用品销售;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卫生用杀虫剂销售;食品用洗涤剂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 ;食用农产品批发;电子产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中医诊所服务 (须在中医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中医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第 一类医疗设备租赁;第二类医疗设备租赁;地产中草药(不含中药饮片)购销;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远程健康管理服务 ;企业会员积分管理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 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7、宁夏德立信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8、与上市公司的关系:宁夏德立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 51%。 9、宁夏德立信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科目 2025年 12月 31日(经审计) 2026年 3月 31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494,086,239.69 390,051,273.53 负债总额 436,808,191.55 334,926,844.34 净资产 57,278,048.14 55,124,429.19 科目 2025年度(经审计) 2026年 1-3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464,133,112.31 58,960,807.89 利润总额 -8,027,841.41 612,190.28 净利润 -8,953,315.57 527,999.72 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行 2、债务人:宁夏德立信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3、保证人: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最高本金限额:人民币贰仟万元整 6、担保范围:(1)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以下称“被担保债权”)为债权人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 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 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2)本合同保证额度起算前债权人对债务人已经存在的、本合同双方同意转入本合同约定的最高额保证担保 的债权。(3)在保证额度有效期内债权人为债务人办理的贸易融资、承兑、票据回购、担保等融资业务,在保证额度有效期后才因 债务人拒付、债权人垫款等行为而发生的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也构成被担保债权的一部分。(4)债权人因债务人办理主合同项下 各项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各项金融业务而享有的每笔债权的本金、利息、其他费用、履行期限、用途、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以及任 何其他相关事项以主合同项下的相关协议、合同、申请书、通知书、各类凭证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的记载为准,且该相关协议、合 同、申请书、通知书、各类凭证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的签发或签署无需保证人确认。(5)为避免歧义,债权人因准备、完善、履 行或强制执行本合同或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或与之有关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和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用、诉讼(仲裁)费、向公 证机构申请出具执行证书的费用等)均构成被担保债权的一部分。 7、保证期间:(1)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就每笔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该笔融 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2)如单笔主合同确定的融资分批到期的,每批债务的保证期间为每批融资履行期限届满之 日起三年。(3)如主债权为分期偿还的,每期债权保证期间也分期计算,保证期间为每期债权到期之日起三年。(4)如债权人与债 务人就主合同项下任何一笔融资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在此不可撤销地表示认可和同意该展期,保证人仍对主合同下的各笔融资按 本合同约定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就每笔展期的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5)若债 权人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的约定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向债务人通知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6)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信用证和保函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三年,分次垫款的,保证期间从每笔垫款之日起分别 计算。(7)商业汇票贴现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三年。(8)债权人为债务人提供的其他表内外各项金融业务,自该笔金 融业务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250,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68.03%;公 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累计提供担保总余额为 161,688.6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8.67%。 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宁夏德立信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25,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6.80%;公司对宁夏 德立信累计提供担保总余额为19,002.8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2.77%。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 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不存在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事项,不存在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4/cd72ce98-2516-4943-9dd7-64b713882011.PDF ─────────┬──────────────────────────────────────────────── 2026-07-14 18:16│达嘉维康(301126):关于公司产品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调整情况的公告 ─────────┴──────────────────────────────────────────────── 2026 年 7月 9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发布了《关于印发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26 年版)的通知》(国卫药政发〔2026〕17号),该目录自 2026年 9月 1日起施行。经统计,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及旗下控股子公司原有诺氟沙星胶囊、阿奇霉素颗粒、障眼明胶囊等共计 22个产品被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 (2026年版)》(以下简称“基药目录”),其中,公司全资子公司达嘉维康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新增 3个品种纳入基药目录。现将相 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本次新纳入基药目录的品种情况 序 药品名 药品批准 功能主治或适应症 剂型、 基药目录 号 称 文号 规格 1 对乙酰 国药准字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片剂: 第一部分 化学药 氨基酚 H4302025 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 0.3g 品和生物制品 片 3 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四、镇痛、解热、 抗炎、抗风湿、抗 痛风药 (二)解热镇痛、 抗炎、抗风湿药 2 通关藤 国药准字 抗癌,消炎,平喘。用于食道癌、胃癌、 片剂: 第二部分 中成药 片 Z2008331 肺癌,对大肠癌、宫颈癌、白血病等多种 0.3g 一、内科用药 7 恶性肿瘤,亦有一定疗效,亦可配合放疗、 (十)祛瘀剂 化疗及手术后治疗。并可用于治疗慢性气 管炎和支气管哮喘。 3 阿奇霉 国药准字 阿奇霉素是一种大环内酯类抗菌药物,适 口服 第一部分 化学药 素干混 H2026454 用于治疗由指定微生物敏感菌株在下列具 混悬 品和生物制品 悬剂 5 体病症中引起的轻度至中度感染。1、流感 剂: 一、抗微生物药 嗜血杆菌、卡他莫拉菌或肺炎链球菌引起 0.1g (五)大环内酯类 的慢性支气管炎细菌感染急性发作;2、肺 炎衣原体、流感嗜血杆菌、肺炎支原体或 肺炎链球菌引起的社区获得性肺炎;3、流 感嗜血杆菌、卡他莫拉菌或肺炎链球菌引 起的急性中耳炎;4、流感嗜血杆菌、卡他 莫拉菌或肺炎链球菌引起的急性细菌性鼻 窦炎;5、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咽炎/扁桃腺 炎;6、金黄色葡萄球菌、化脓性链球菌或 无乳链球菌引起的单纯性皮肤和皮肤结构 感染;7、沙眼衣原体或淋病奈瑟氏球菌引 起的尿道炎和子宫颈炎;8、杜克雷嗜血杆 菌引起的男性生殖器溃疡病(软下疳), 由于临床试验招募的女性人数太少,因此 尚未确定阿奇霉素治疗女性软下疳的疗效 。尚未确定本品在治疗年龄不足6个月的急 性中耳炎、急性细菌性鼻窦炎和社区获得 性肺炎儿童患者时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 未确定本品在治疗未满2岁的咽炎/扁桃腺 炎儿童患者时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参见【 儿童用药】)。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产品在基药目录中的调整,有助于公司相关品种下沉基层医疗市场,提升药品可及性,拓宽销售渠道,短期 预计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长期将有助于产品市场拓展和销售规模提升,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药品销售受医 药政策变动、市场环境等多重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投资,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4/e1ebd698-71c8-44c6-947d-5d9c5c1f0b1d.PDF ─────────┬──────────────────────────────────────────────── 2026-06-30 16:00│达嘉维康(301126):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 达嘉维康(301126):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eebebe9c-c6e2-4e0f-9303-ab2cb4ecf559.PDF ─────────┬──────────────────────────────────────────────── 2026-06-26 16:02│达嘉维康(301126):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 达嘉维康(301126):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6/bf165013-d4a2-4d62-be41-eda3add2d72a.PDF ─────────┬──────────────────────────────────────────────── 2026-06-25 16:54│达嘉维康(301126):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6月 25日(星期四)14:30(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 6月 25日(星期四)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6月 25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 过深圳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6月 25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茯苓路 30号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王毅清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61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97,645,475股,占 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538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 4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97,331,875 股,占 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385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57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313,600 股,占公司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2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7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 313,600股,占 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2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 0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0股,占公司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57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 313,600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1527%。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7,603,4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70%;反对 4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15%;弃权 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5%。 其中,同意 27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6071%;反对 4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9145%;弃权 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4783%。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周泰山、彭梨 (三)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 效。 五、备查文件 1、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5/1200cb5a-da33-42e4-a5d2-8d9ddaeecce2.PDF ─────────┬──────────────────────────────────────────────── 2026-06-25 16:54│达嘉维康(301126):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致: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 师出席了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 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进行律师见证,并发表本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声明如下: (一)本所律师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是基于公司已承诺所有提供给本所律师的文件的正本以及经本所律师查验与正本保持一致的副 本均为真实、完整、可靠,无隐瞒、虚假或重大遗漏之处。 (二)本所律师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对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进 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本所律师未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本法律意见书作任何解释或说明。 (四)本所律师不对股东会所审议的提案内容以及该等提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字的真实性或准确性发表意见。 为发表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依法查验了公司提供的下列资料: 1、刊登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的与本次股东会有关的通知等公告事项; 2、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等; 3、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的公司股东名册; 4、网络投票的统计结果; 5、本次股东会会议文件、表决资料等。 鉴此,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就本次股东会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经查验,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会于 2026年 6月 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 ttp://www.szse.cn/)上公告了《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该通知公告了 会议召开时间、地点、方式、议案内容、会议登记办法等事项。 (二)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6 年 6 月 25 日下午 2:30 在长沙岳麓区茯苓路 30号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 室。 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 月 25 日 9:15 至 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6月 25日 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 经查验,本次股东会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会议内容与会议通知公告一致。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一)现场会议 经查验,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名,均为公司董事会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其合法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所持股份总数 97,331,8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47.3858% 。 经查验,除上述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还有公司现任在职的董事、董事会秘书及本所律师,该等人员具有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出席/列席会议资格。 本所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 (二)网络投票 根据网络投票统计结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57人,共计持有公司 313,600股股份,占公司有表决权总 股份的 0.1527%。 (三)会议召集人资格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临时提案的情况 经查验,本次股东会无临时提案。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一)现场会议 经查验,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股东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推举了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 票。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就列入本次股东会议程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及表决。表决结束后,由会议推举的股东代表与本所律师共 同负责计票、监票。 (二)网络投票 网络投票结束后,公司统计了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果。 (三)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束后,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以下简称“合计表决结果”)。合计表决结果及 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合并表决结果为:同意 97,603,475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70%;反对 40,500 股,占参加表 决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15%;弃权 1,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代表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5%。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271,600 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6071%;反对 40,500 股,占 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9145%;弃权 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 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783%。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5/33e2424c-90c3-468f-bd86-12f8bf6c4586.PDF ─────────┬──────────────────────────────────────────────── 2026-06-23 16:58│达嘉维康(301126):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 ─────────┴──────────────────────────────────────────────── 达嘉维康(301126):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3/d6865006-11be-4de6-9fd7-df1e6b102f45.PDF ─────────┬──────────────────────────────────────────────── 2026-06-23 16:58│达嘉维康(301126):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 要,保证公司业务顺利开展,公司于 2026年 4月 24日、2026年 5月 19日分别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2025年年度股东 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6年度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额度预计不 超过 25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担保额 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 二、对外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分别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同意共同为控股 子公司海南达嘉维康鸿春堂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鸿春堂”)提供总额度人民币 500万元的保证担保。 三、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海南达嘉维康鸿春堂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108MAA9AC1T49 2、注册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桂林洋经济开发区工业区(兴洋大道)13号3A层 08房 3、注册资本:6,160万元 4、法定代表人:张艳 5、成立日期:2022年 11月 22日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烟草制品零售;酒类经营;药品进出口;药品批发;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危险废物经营;药品零售 ;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食品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食品经营(销售 散装食品);食品互联网销售;食品进出口;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医疗服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 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诊所服务;互联网上网服务;消毒器械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成人情趣用品销售(不含药品、医疗器械);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健康咨询服务( 不含诊疗服务);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母婴 生活护理(不含医疗服务);国内贸易代理;医护人员防护用品零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医用口罩零售;医用口罩批发;日用 口罩(非医用)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日用百货销 售;日用品批发;日用品销售;母婴用品销售;日用杂品销售;日用化学产品销售;日用木制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 的商品);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化妆品零售;化妆品批发;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劳动保 护用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远程健康管理服务;家居用品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 ;卫生陶瓷制品销售;日用家电零售;家用电器销售;家用视听设备销售;玩具销售;住房租赁;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体育用品及 器材零售;户外用品销售;办公用品销售;文具用品批发;文具用品零售;纸制品销售;针纺织品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服装 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家具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销售代理;水产品批发;水产品零售;鲜蛋零售;鲜蛋批 发;新鲜水果批发;新鲜水果零售;粮油仓储服务;办公服务;打字复印;办公设备耗材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办公设备销售;特种 劳动防护用品销售;美发饰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办公设 备租赁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运输设备租赁服务;仓储设备租赁服务;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特种设备销 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 7、海南鸿春堂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8、与上市公司的关系:海南鸿春堂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 80%。 9、海南鸿春堂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科目 2025年 12月 31日(经审计) 2026年 3月 31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16,380,529.57 120,833,592.9 负债总额 58,195,975.80 61,575,439.39 净资产 58,184,553.77 59,258,153.51 科目 2025年度(经审计) 2026年 1-3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29,523,174.58 46,050,951.49 利润总额 -524,712.37 1,073,599.74 净利润 -549,739.06 1,073,599.74 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授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 2、受信人:海南达嘉维康鸿春堂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3、保证人: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5、主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人民币伍佰万元整 6、担保范围:受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授信人偿还或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违约 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用、保全费用、鉴定费用、差旅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 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款项(以上各项合称为“被担保债务”)。 7、保证期间:《综合授信协议》项下的每一笔具体授信业务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为自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受信人 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因法律规定或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事件发生而导致债务提前到期,保证期间为债务提前 到期日起三年。保证人同意债务展期的,保证期间为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 项下债务分期履行,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均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总金额为250,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68.03%;公司 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累计提供担保总余额为148,405.6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9.74%。 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海南鸿春堂担保额度总金额为5,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36%,公司对海南鸿春 堂累计提供担保总余额为5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34%。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 担保的情形、不存在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事项,不存在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3/44ca4e61-8c9f-4562-861c-3e26cbba47db.PDF ─────────┬──────────────────────────────────────────────── 2026-06-23 16:58│达嘉维康(301126):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 2026年 6月 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 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6年 6月 18日以邮件、电话、微信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人,实际出 席董事 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毅清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 为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满足生产经营中的资金需求,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达嘉维康医药有限公司 作为承租人,与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售后回租的融资租赁业务,租赁本金为 10,000.00万元,租赁期限为 14 个 月(自实际起租日起算)。本次融资租赁业务相关合同尚未签署,具体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 授权人员代表公司签署具体的合同等文件。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王毅清先生拟作为本次融资租赁业务的保证人为 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对债权人所负债务提供以债权人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并签署《保证合同》,担保期限直至债务人在 主合同项下对债权人所负的所有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且保证人在此确认,若主债务履行期限延长的,保证期间顺延,债权人 无须就此再次征得保证人同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及担保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 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董事王毅清先生为关联方,需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召开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达嘉维康医药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并 接受关联方担保的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并接受关联 方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3/e598dfa7-913c-4630-9c64-63c5943df6b8.PDF ─────────┬──────────────────────────────────────────────── 2026-06-12 16:10│达嘉维康(301126):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 达嘉维康(301126):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2/08218b5e-97db-441d-a7a5-62dcfe1f6113.PDF ─────────┬──────────────────────────────────────────────── 2026-06-09 18:40│达嘉维康(301126):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未减持股份的公告 ─────────┴────────────────────────────────────────────────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期限届满 未减持股份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长沙同嘉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达嘉维康”)于2026年 2月 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26-00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长沙同嘉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同嘉投资” )计划自 2026年 3月 10日至 2026年 6月 9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6,162,096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3.00%)。 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长沙同嘉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期限届满 未减持股份的告知函》,截至 2026年 6月 9日,本次减持计划已届满,同嘉投资未减持公司股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同嘉投资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内未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名称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同嘉 合计持有股份 9,800,000 4.77% 9,800,000 4.77% 投资 其中: 无限售条件股份 9,800,000 4.77% 9,800,000 4.77%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 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同嘉投资本次减持计划期间未减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违反减持计划和相关承诺 的情况;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完毕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长沙同嘉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未减持股份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bf6865a1-f898-4041-9917-e2500b225def.PDF ─────────┬──────────────────────────────────────────────── 2026-06-09 11:47│达嘉维康(301126):达嘉维康章程 ─────────┴──────────────────────────────────────────────── 达嘉维康(301126):达嘉维康章程。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35272427-b442-4117-8c10-0fa6022ff524.PDF ─────────┬──────────────────────────────────────────────── 2026-06-09 11:47│达嘉维康(301126):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 2026年 6月 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 的方式召开。因时间紧迫,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人,实际出席董事 9人。本次会议由董 事长王毅清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 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变更经营范围并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后的经营范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 准。 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工商经办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手续,授权的有效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 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8)。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 2026年 6月 25日召开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公告编 号:2026-029)。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c85d9aa6-1fc8-4a8e-a504-e2c047e2e352.PDF ─────────┬──────────────────────────────────────────────── 2026-06-09 11:47│达嘉维康(301126):关于变更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达嘉维康(301126):关于变更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2a152b1c-c286-409d-a59a-a9637f7ad95c.PDF ─────────┬──────────────────────────────────────────────── 2026-06-09 11:47│达嘉维康(301126):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6月 25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6 月 25 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6月 25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6月 22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即:截止于 2026年 6月 2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 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长沙市岳麓区茯苓路 30号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 √ 变更登记的议案》 2、上述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 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 的《关于变更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公告编号:2026-028)。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 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 三)、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来信请寄:湖南 省长沙市岳麓区茯苓路 30号证券部,邮编 410000(来信信封请注明“股东会”字样);传真在 2026年 6月24日 17:00前送达公司 。 (二)登记时间:2026年 6月 24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00 (三)登记地址:长沙市岳麓区茯苓路 30号证券部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蒋茜、罗梓源 电 话:0731-84170075 传 真:0731-84170075 邮政编码:410000 联系邮箱:djwkzqb@djwk.com.cn (五)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和交通等费用自理。 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 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92cf6d8f-84d0-4cd4-9296-28a8e957cefb.PDF ─────────┬──────────────────────────────────────────────── 2026-06-01 16:06│达嘉维康(301126):关于获得阿奇霉素干混悬剂药品注册证书的公告 ─────────┴──────────────────────────────────────────────── 近日,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达嘉维康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 理局核准签发的关于阿奇霉素干混悬剂的《药品注册证书》。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药品基本情况 药品名称:阿奇霉素干混悬剂 剂 型:口服混悬剂 注册分类:化学药品 4类 规 格:0.1g(按 C38H72N2O12计) 上市许可持有人:达嘉维康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2026S01786 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264545 药品批准文号有效期:至 2031年 5月 26日 审批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经审查,本品符合药品注册的有关要求,批准注册,发给药品注册 证书。质量标准、说明书、标签及生产工艺照所附执行。药品生产企业应当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方可生产销售。请继续对 N-亚硝基-脱甲基-阿奇霉素的分析方法进行优化,并积累亚硝胺杂质的研究数据,必要时完善控制策略。 二、药品的其他情况 阿奇霉素最先由克罗地亚 Pliva公司研制合成,后将全球的生产和市场开发权进行转让,由美国辉瑞公司和意大利 Sigma-Tau 公司授让进行全球开发。本品目前有片剂、胶囊剂、干混悬剂、注射剂、滴眼剂等剂型上市,阿奇霉素干混悬剂原研于1996年在国内 上市,商品名为希舒美,规格为 0.1g,持证商是辉瑞制药有限公司。阿奇霉素干混悬剂适应症包含如下:阿奇霉素是一种大环内酯 类抗菌药物,适用于治疗由指定微生物敏感菌株在下列具体病症中引起的轻度至中度感染。 1、流感嗜血杆菌、卡他莫拉菌或肺炎链球菌引起的慢性支气管炎细菌感染急性发作; 2、肺炎衣原体、流感嗜血杆菌、肺炎支原体或肺炎链球菌引起的社区获得性肺炎; 3、流感嗜血杆菌、卡他莫拉菌或肺炎链球菌引起的急性中耳炎; 4、流感嗜血杆菌、卡他莫拉菌或肺炎链球菌引起的急性细菌性鼻窦炎; 5、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咽炎/扁桃腺炎; 6、金黄色葡萄球菌、化脓性链球菌或无乳链球菌引起的单纯性皮肤和皮肤结构感染; 7、沙眼衣原体或淋病奈瑟氏球菌引起的尿道炎和子宫颈炎; 8、杜克雷嗜血杆菌引起的男性生殖器溃疡病(软下疳),由于临床试验招募的女性人数太少,因此尚未确定阿奇霉素治疗女性 软下疳的疗效。 尚未确定本品在治疗年龄不足 6个月的急性中耳炎、急性细菌性鼻窦炎和社区获得性肺炎儿童患者时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 定本品在治疗未满 2岁的咽炎/扁桃腺炎儿童患者时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参见【儿童用药】)。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公司阿奇霉素干混悬剂的获批,将进一步丰富公司自产品种矩阵,优化产品结构,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为公司持续稳健发展奠 定坚实基础。后续公司将持续加大医药工业技术研发、产品管线创新的投入力度,通过强化自主研发能力、搭建高水平科研平台不断 提升研发转化效率,推动生产技术升级、产品管线扩容,进一步巩固公司核心竞争优势。 药品获得证书后的生产和销售受国家政策、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1/ec4a5fc6-dec9-4904-9fda-cf4e89542231.PDF ─────────┬──────────────────────────────────────────────── 2026-05-19 17:48│达嘉维康(301126):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5月 19日(星期二)14:30(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 5月 19日(星期二)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5月 19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 过深圳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5月 19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茯苓路 30号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王毅清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9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97,465,375股,占 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450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 4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97,331,875 股,占 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385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45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133,500 股,占公司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5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5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 133,500股,占 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5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 0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0股,占公司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45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 133,500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650%。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7,417,7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12%;反对 4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17%;弃权 7,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 072%。 其中,同意 8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3446%;反对 40,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4120%;弃权 7,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5.2434%。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7,414,3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77%;反对 5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23%;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同意 82,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7978%;反对 5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2022%;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0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7,409,9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32%;反对 5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42%;弃权 2,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 027%。 其中,同意 78,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5019%;反对 52,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5506%;弃权 2,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9476%。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7,424,4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80%;反对 4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2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同意 9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3633%;反对 4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6367%;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6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7,427,6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13%;反对 3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7%;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同意 95,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7603%;反对 37,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2397%;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0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7,438,0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20%;反对 2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8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同意 10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5506%;反对 27,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4494%;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00%。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97,427,9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16%;反对 3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4%;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同意 96,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9850%;反对 37,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015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 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并执行 2026 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7,436,3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02%;反对 2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98%;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同意 10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2772%;反对 29,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7228%;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 0%。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建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7,412,5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58%;反对 5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42%;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同意 80,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4494%;反对 52,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5506%;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周泰山、彭梨 (三)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 效。 五、备查文件 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5e7a3480-9346-4380-b48a-b355c303dde4.PDF ─────────┬──────────────────────────────────────────────── 2026-05-19 17:48│达嘉维康(301126):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达嘉维康(301126):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a000baff-9a16-45cc-b253-f1c0a5c216a7.PDF ─────────┬──────────────────────────────────────────────── 2026-05-08 16:12│达嘉维康(301126):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 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因存在第二个行权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成以及部分激励对 象因个人原因离职的情形,公司需注销涉及 29名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861,000 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作废部分第二类 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上述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已于 2026年 5月 8日办理完成。公司本次注 销股票期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规定,注销后不会对公司股本造成影响。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e429ad07-df90-4103-b0df-26acc38997a7.PDF ─────────┬──────────────────────────────────────────────── 2026-05-06 17:06│达嘉维康(301126):关于举办2025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5月 15日(星期五)15:00-16:00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 议 问 题 征 集 : 投 资 者 可 于 2026 年 5 月 15 日 前 访 问 网 址https://eseb.cn/1xEZtNuqPao或使用微信扫描 下方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6 年 4月 2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 《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及《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 司定于 2026年 5月 15日(星期五)15:00-16:0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 25年度暨 2026 年第一季度网上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5月 15日(星期五)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参加人员 董事、总经理、财务总监 胡胜利女士 独立董事 汪志刚先生 董事、董事会秘书 蒋茜女士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 资 者 可 于 2026 年 5 月 15 日 ( 星 期 五 ) 15:00-16:00 通 过 网 址https://eseb.cn/1xEZtNuqPao或使用微信扫 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 2026年 5月 15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 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四、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罗梓源 电话:0731-84170075 传真:0731-84170075 邮箱:djwkzqb@djwk.com.cn 五、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或易董 app 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 容。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6/f5c2fad5-e437-48c4-9d98-5b49c7a45bae.PDF ─────────┬──────────────────────────────────────────────── 2026-04-27 19:36│达嘉维康(301126):2026年一季度报告 ─────────┴──────────────────────────────────────────────── 达嘉维康(301126):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be1df5b0-832a-47af-92a6-0506fed13559.PDF ─────────┬──────────────────────────────────────────────── 2026-04-27 19:36│达嘉维康(301126):2025年年度报告 ─────────┴──────────────────────────────────────────────── 达嘉维康(301126):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3f51eeec-4a53-4594-9bff-3c94ff16de38.PDF ─────────┬──────────────────────────────────────────────── 2026-04-27 19:36│达嘉维康(301126):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达嘉维康(301126):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698366ef-b679-49e0-ad4b-296700fa7818.PDF ─────────┬──────────────────────────────────────────────── 2026-04-27 19:36│达嘉维康(301126):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达嘉维康(301126):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65ae8660-ce80-4bb5-a054-972387a396bb.PDF ─────────┬──────────────────────────────────────────────── 2026-04-27 19:35│达嘉维康(301126):关于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 达嘉维康(301126):关于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45791fd9-8272-4258-8484-9ea3a1ee3dcd.PDF ─────────┬──────────────────────────────────────────────── 2026-04-27 19:35│达嘉维康(301126):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达嘉维康(301126):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671f01fb-8fba-4ca8-8def-e6bdd324cf12.PDF ─────────┬──────────────────────────────────────────────── 2026-04-27 19:35│达嘉维康(301126):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嘉维 康”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有关规定,对达嘉维康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 〕3367 号),公司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51,626,4 25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2.37 元,共计募集资金63,861.89万元,坐扣承销费(不含税)4,245.28万元后(前期已支付保荐费 用不含税金额 471.70万元)的募集资金为 59,616.6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年 12月 2日汇入公司募集 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 用 2,669.61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56,946.9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 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2-52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序号 金额 项目 序号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56,946.99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项目投入 B1 54,367.87 利息收入净额 B2 1,292.39 本期发生额 项目投入 C1 3,892.69 利息收入净额 C2 10.99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项目投入 D1=B1+C1 58,260.56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1,303.38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10.19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0.00 差异 G=E-F -10.19 注:差异系公司尚未支付和置换预先投入的发行费用 10.19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深证上〔2025〕48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了《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 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年 12月 17日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长沙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湖南达嘉维康医药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湘 江支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洋湖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生物医药支行、中国民 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东塘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麓山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广益支行并连同保荐机构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 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 9个募集资金专户均已注销,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注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 43050175363600000681 - 已注销 湘江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 43050175363600000683 - 已注销 湘江支行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810000012453000004 - 已注销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6180078801700000715 - 已注销 长沙生物医药支行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 9550880201454300379 - 已注销 营业部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洋湖 431505888013001339514 - 已注销 支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 667088800 - 已注销 东塘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 18058901040023319 - 已注销 麓山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广益 731904106910880 - 已注销 支行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9e4940ce-e94f-429d-ba94-59ba140924c2.PDF ─────────┬──────────────────────────────────────────────── 2026-04-27 19:35│达嘉维康(301126):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天健审〔2026〕2-334 号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达嘉维康公司)2025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以及《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达嘉维康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达嘉维康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02e3da4e-99a0-4267-9a77-a22d17fcb7bb.PDF ─────────┬──────────────────────────────────────────────── 2026-04-27 19:35│达嘉维康(301126):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 达嘉维康(301126):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2ab67878-587e-4255-b14e-b6b293f87379.PDF ─────────┬──────────────────────────────────────────────── 2026-04-27 19:34│达嘉维康(301126):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5月 19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 月 19 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19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5月 14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即:截止于 2026年 5月 14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 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长沙市岳麓区茯苓路 30号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 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 3.00 《关于 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4.00 《关于 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 5.00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 的议案》 6.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7.00 《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 √ 更登记的议案》 8.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并执行 2026年中期分 √ 红方案的议案》 9.00 《关于建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 2、上述议案 4、7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它议案均为 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3、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4、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 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5、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 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 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 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 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 三)、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来信请寄:湖南 省长沙市岳麓区茯苓路 30号证券部,邮编 410000(来信信封请注明“股东会”字样);传真在 2026年 5月 18日 17:00前送达公司 。 (二)登记时间:2026年 5月 18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00。(三)登记地址:长沙市岳麓区茯苓路 30号证券 部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蒋茜、罗梓源 电 话:0731-84170075 传 真:0731-84170075 邮政编码:410000 联系邮箱:djwkzqb@djwk.com.cn (五)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和交通等费用自理。 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 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5dba6170-4d3a-4212-914c-df5ba6a23dee.PDF ─────────┬──────────────────────────────────────────────── 2026-04-27 19:34│达嘉维康(301126):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汪志刚) ─────────┴──────────────────────────────────────────────── 本人作为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5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 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 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的作用。一方面,严格审核公司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维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 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另一方面发挥自己的专业优势,积极关注和参与研究公司的发展,为公司的审计工作及内部控制等工作提出 了意见和建议。现将本人 2025年度担任独立董事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本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汪志刚先生,1975年 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8年 8月至 2000年 10月在湖南省邮电管理 局工作;2000年 10月至 2013年 10月任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门经理、总裁助理;2013年 10月至 2017年 8月任湖南湘邮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2017年 8月至今任湖南和融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2025年 12月至今任中广天择传媒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 11月 13日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2025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情况。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已满足适用的各项监管规定中对于出任公司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 要求,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 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会议出席情况 2025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股东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 及相关资料,主动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独立董 应出席董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缺席董事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东 事姓名 事会次数 董事会 式参加董 董事会 会次数 次未出席董 会次数 次数 事会次数 次数 事会会议 汪志刚 1 1 0 0 0 否 1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独立董 审计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事姓名 召开会议 实际出席 缺席 召开会议 实际出席 缺席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汪志刚 5 1 0 3 0 0 3、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召开会议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汪志刚 3 0 0 2025年 11月 13日经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通过后,本人担任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 委员及第四届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在职期间,对公司本年度的各项议案均投出同意票,不存在反对和弃权的情形,对公司其他事项 没有提出异议。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的情况发生;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的情况发生;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发生。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和承办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的情况本人作为公司新任独立董事,积极了解公司业务,与公司 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度审计工作的安排与重点工作的进展情况进行 沟通,并对关键审计事项与注册会计师、公司管理层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情况 1、2025年度,本人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要求,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切实维 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监督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制度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 时、公平地进行信息披露。 2、关注宏观经济形势、公司所处行业政策变化及行业发展趋势,积极与公司经理层探讨公司面临的发展压力和机遇,利用自身 专业知识就公司生产经营、内部管理等方面为公司决策提供建议。 3、本人通过出席公司股东会等方式与中小投资者沟通交流,并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五)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董事会其他董事及管理层之间形成了有效的良性沟通机制,能够及时了解和获取必要的信息与资料,在履职过 程中未受到任何干扰或阻碍。 1、公司及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高度尊重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或建议,及时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保持 与独立董事的联系,确保本人履行职责时能够获得足够的资源,保障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 2、及时向本人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和资料,留足资料审阅时间并提供有效沟通渠道。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召开以现场加 通讯相结合的方式。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积极配合本人行使职权,不存在拒绝、阻碍或者隐瞒相关信息,干预本人独立行使职权等情 况。 (六)现场工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及不定期实地考察等形式,重点对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和董 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通过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 事项的进展情况,利用自己的行业知识提出了建议和意见,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15个工作日。平时本人亦持续关注媒体对公司相关 报道、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本人在任职期间未参与审议关联交易的相关事项。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情况报告期内,本人在任职期间未参与审议公司定期报 告的相关事项。公司按要求对内部控制进行检查,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逐步建立并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1月 1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本人在查阅天健的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 录后,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 5 年度审计工作的需求。同意聘任天健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在任职期间未参与审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相关事项。 (五)股权激励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在任职期间未参与审议公司股权激励的相关事项。 (六)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本人在任职期间未参与审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相关事项。 (七)2025年公司未涉及的事项 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聘任或者解聘财务负 责人;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作为公司新聘任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规定与上市公司监管政策、公司制度要求,勤勉尽职、认 真审阅董事会及其各专门委员会的各项议案和相关文件,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公正发表意见,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 权益。 2026年度,本人将认真学习、落实《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相关要求,继续以勤勉、审慎的态度行使独立董事 的职责,充分展现独立性和专业性,保持并加强与公司管理层沟通,坚持深入现场实地调研,推动公司不断提高治理水平,实现高质 量可持续发展,更好地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感谢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和相关工作人员对本人履职过 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的配合与支持。 独立董事:汪志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ccff6d18-129b-4cb0-8b04-3444db51deca.PDF ─────────┬──────────────────────────────────────────────── 2026-04-27 19:34│达嘉维康(301126):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第一条 为规范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 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管的薪酬以公司经营与综合管理情况 为基础,根据经 营计划完成情况、分管工作职责及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个人履职及发展情况相结合进行综合考核确定,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 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管薪酬分配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匹配的原则; (二)体现责权利对等的原则,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承担责任大小以及公司发展战略相符; (三)体现公司长远利益的原则,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坚持短期激励与长期激励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 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 ,并予以充分披露。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董事会的授权下,负责研究制定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考核标准并提出建议;负责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考核;负责研究和审查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七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公司人力 资源部门及财务部门协助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以及薪酬日常发放管理工作。 第八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向股东会报告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绩效评价结果 及其薪酬情况,并由公司予以披露。 第三章 薪酬标准及绩效考核 第九条 董事薪酬标准 (一)独立董事和外部董事(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的 非独立董事):采取固定董事津贴,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通过,除此之外不在公司享受其他报酬、社保待遇等。独立董事和外 部董事因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差旅费以及依照《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时所需的其他费用由公司承担。 (二)独立董事、外部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的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三)内部董事:指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的董事,按其 岗位对应的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执行,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公司内部董事同时在公司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其薪酬标准和绩效 考核依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办法执行。 第十条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一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构成,其中绩效年薪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年薪与绩效年 薪总额的 50%。 (一)基本薪酬:根据高级管理人员所任职位的价值、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情及公司经营实际等情况确定基本报酬,按月发 放。 (二)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经营效益情况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工作业绩完成情况核定。 (三)中长期激励:与中长期考核评价结果挂钩,是对中长期经营 业绩及贡献的奖励,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其他根据实际情况发放的中长期专项奖金、激励或奖励等。由公 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激励方案。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 行绩效评价。独立董事的履职评价采取自我评价、相互评价等方式。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 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第十二条 公司年度业绩发生亏损时,应当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审议各 环节特别说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变化是否符合业绩联动要求。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应当披露原因。第十三条 董事会应当向股东会报告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绩效评价结果 及其 薪酬情况,并由公司予以披露,相关内容可以通过董事会工作报告予以披露。 第四章 薪酬的发放与调整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或 新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津贴或薪酬予以发放。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根据不同岗位类型 及考核周期 按月度、季度、半年度予以发放。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具体比例以当年实际情况为准,由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确定。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第十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津贴、薪酬均为税前金额, 公司按照国 家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费用及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缴纳的费用后,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第十七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 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薪酬调整依据为: (一)同行业薪酬水平:以市场薪酬报告或公开的薪酬数据,作为公司薪酬调整参考依据; (二)通货膨胀水平:参考通货膨胀水平,以使薪酬的实际购买力水平不降低作为公司薪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三)公司经营状况; (四)公司发展战略调整,组织结构或岗位变动; (五)个人岗位调整或职务任免。 第五章 薪酬的止付追索 第十八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董事会授权下评估是否需要针对 特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起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追索扣回程序。 第十九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及时对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第二十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 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 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或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的规定相抵触时, 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经董 事会审议同意,并提 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91ab68fa-c5dd-4cf1-9f95-19d804988343.PDF ─────────┬──────────────────────────────────────────────── 2026-04-27 19:34│达嘉维康(301126):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昊) ─────────┴──────────────────────────────────────────────── 达嘉维康(301126):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55f9fca6-79cb-4b42-b92e-9b2e23f339c0.PDF ─────────┬──────────────────────────────────────────────── 2026-04-27 19:34│达嘉维康(301126):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唐治) ─────────┴──────────────────────────────────────────────── 达嘉维康(301126):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唐治)。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099f8085-49c3-4101-83bb-148f30bc11bc.PDF ─────────┬──────────────────────────────────────────────── 2026-04-27 19:34│达嘉维康(301126):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曙萍) ─────────┴──────────────────────────────────────────────── 达嘉维康(301126):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曙萍)。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af8d9022-4cbf-4104-bc16-1015ea0cc039.PDF ─────────┬──────────────────────────────────────────────── 2026-04-27 19:32│达嘉维康(301126):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相关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董事会认 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未来业务发展及资金需求,董事会同意公司 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5年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25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242,458,514.29 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8,540,697.16 元。合并报表 2025年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296,579,805. 67 元,母公司报表 2025年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42,467,304.64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按 2025年度母公司实 现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公积金 854,069.72元。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结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综合考虑公 司实际经营及未来发展情况,为提高公司财务稳健性,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拟定 2025年度不 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1、公司不存在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4,518,870.40 16,801,981.76 8,260,228.00 注 0 10,003,118.00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242,458,514.29 26,574,897.24 34,299,844.15 研发投入(元) 11,848,301.99 16,257,767.71 7,173,235.40 营业收入(元) 5,144,237,123.45 5,233,420,808.02 3,903,503,781.52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296,579,805.67 (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 42,467,304.64 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 29,581,080.16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 10,003,118.00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60,527,924.3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 39,584,198.16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 35,279,305.10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 0.2470% 额占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否 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 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注: 2025 年 10月 24日、2025 年 11 月 13日,公司分别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于 2025 年 10月 28日披露《关于 2025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以截至 2025 年 9月 30日公司总股本 205,403,2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22元(含税),共计 派送现金红利人民币 4,518,870.40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分配。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已于 2025年 12月完成。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 2025 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不满足现金分红条件,因此未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 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3、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 2025年度净利润为负值,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未来业务发展及资金需求,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持续稳定运行和业务发展,提高公司长远发展能力和盈利能力,2025 年度拟不进 行利润分配,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的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确保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必要的、充足的资金,为投 资者提供更加稳定、长效的回报。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事项尚需经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796d01ff-43c1-4de2-8238-3fc12977dcc1.PDF ─────────┬──────────────────────────────────────────────── 2026-04-27 19:32│达嘉维康(301126):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并执行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 ─────────┴────────────────────────────────────────────────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更好地 回馈投资者,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在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 会,在授权范围内制定并实施公司 2026年度中期分红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6 年中期分红安排 公司拟于 2026 年中期根据当期实际经营业绩及公司资金使用计划情况,并结合未分配利润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适当分红。 (一)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 1、公司当期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2、公司现金流能够满足正常经营活动及持续发展的需求。 (二)中期分红的金额上限 公司 2026年度进行中期分红金额不超过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0%。 (三)中期分红的授权 为简化中期分红程序,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经营业绩、资金使用计划、中长期发展规划 和未分配利润情况,规划2026 年度中期分红,包括但不限于决定是否进行利润分配;制定具体利润分配方案以及实施权益分派的具 体金额和时间等。授权期限自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二、相关审批程序 公司已于 2026年 4月 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并执行 2026年中期分 红方案的议案》,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风险提示 本议案尚待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且公司 2026年度中期分红方案尚需董事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存在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1f45a45c-5d15-45b7-891c-7740890e74be.PDF ─────────┬──────────────────────────────────────────────── 2026-04-27 19:32│达嘉维康(301126):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 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和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 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成立日期:2011年 7月 1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号 首席合伙人:钟建国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数量为 250人,注册会计师 2,363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的注册会计师 954人。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业务收入为 29.69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25.63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14.65亿元。2024 年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756 家,收费总额 7.35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含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 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 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采矿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综合, 卫生和社会工作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8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分别于 2025年 11 月 14 日和 2025年 12 月 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通过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资质、投资者保护能力、从业人员信息、业务经验及诚信记录 等方面进行充分审查,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拟签字会计师具备胜任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专业资质与能力,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 务所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5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天健会计师事 务所对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非经 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年 12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 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 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 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年 11月 14日,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年度审 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2026年 1月 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对 2025年度审计 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2025年度财务数据初审意见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6年 4月 2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以通讯会议形式召开,审议通过了通过公司 2025 年年度 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综上所述,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 2025年度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审计以及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 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 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 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8d1d883d-b226-4858-b05a-91415bb3b73b.PDF ─────────┬──────────────────────────────────────────────── 2026-04-27 19:32│达嘉维康(301126):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达嘉维康(301126):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e1bc4ef8-150b-4c5d-859e-40fea27190f5.PDF ─────────┬──────────────────────────────────────────────── 2026-04-27 19:32│达嘉维康(301126):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 ─────────┴──────────────────────────────────────────────── 达嘉维康(301126):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f475ebdc-3686-4a4a-a7ca-f5f216f66551.PDF ─────────┬──────────────────────────────────────────────── 2026-04-27 19:32│达嘉维康(301126):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达嘉维康(301126):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11c79f24-230d-4dc2-bb51-c1320517b0ea.PDF ─────────┬──────────────────────────────────────────────── 2026-04-27 19:32│达嘉维康(301126):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达嘉维康(301126):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944768a1-4236-47cf-a476-88ab13284600.PDF ─────────┬──────────────────────────────────────────────── 2026-04-27 19:32│达嘉维康(301126):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 司 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公司 2026年度 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拟定了公司 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 1月 1日至 2026年 12月 31日。 三、薪酬标准 1、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董事津贴,津贴标准为每年 18万元人民币(税前)。 2、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的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收入构成,其中绩效年薪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年薪与绩效年薪 总额的 50%。根据非独立董事所任职位的价值、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情及公司经营实际等情况确定基本报酬,按月发放。绩效薪 酬根据公司经营效益情况以及非独立董事工作业绩完成情况核定。 未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采取固定董事津贴,除此之外不在公司享受其他报酬、社保待遇等。 3、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收入构成,其中绩效年薪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年薪与绩效年薪总额的 50%。根 据高级管理人员所任职位的价值、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情及公司经营实际等情况确定基本报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经 营效益情况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工作业绩完成情况核定。 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高级管理人员,其薪酬按照其所任职务对应的公司薪酬管理制度、考核和激励方案执行,不另外就高级管 理人员职务在公司领取额外的津贴。 四、其他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福利、津贴均按月发放;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获得连任或续聘的,上 述薪酬方案保持不变; 3、上述薪酬福利、津贴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有关规定扣除(或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住房 公积金等费用; 4、除上述薪酬方案以外,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与中长期考核评价结果挂钩,是对中长期经营业绩 及贡献的奖励,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其他根据实际情况发放的中长期专项奖金、激励或奖励等。由公司根据实 际情况制定激励方案; 5、本薪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薪酬方案如与日后实行的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经合法程序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经合法程序修订后的《公司 章程》执行。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613c3ca5-e9b3-4066-a415-d4db90d0c78d.PDF ─────────┬──────────────────────────────────────────────── 2026-04-27 19:32│达嘉维康(30112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 2023〕4号)的规定。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6年 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年 7月 1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号 首席合伙人:钟建国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数量为 250人,注册会计师 2,363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的注册会计师 954人。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业务收入为 29.69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25.63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14.65亿元。2024 年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756 家,收费总额 7.35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含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 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 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采矿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综合, 卫生和社会工作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 2025年末, 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 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 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 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原告 被告 案件 主要案情 诉讼进展 时间 投资者 华仪电气、 2024年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华仪电 已完结(天健 东海证券、 3月6日 气 2017年度、2019年度年报 会计师事务所 天健会计 审计机构,因华仪电气涉嫌财 需在 5%的范围 师事务所 务造假,在后续证券虚假陈述 内与华仪电气 诉讼案件中被列为共同被告, 承担连带责 要求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任,天健会计 师事务所已按 期履行判决) 上述案件已完结,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履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2023年 1月 1日至 2025年 12月 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4次、监督管理措施 18次、自律监 管措施 13次,纪律处分 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11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5人次、监督管理措施 63人次、自 律监管措施 42人次、纪律处分 2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贺梦然,2000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年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 务所执业,2022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10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熊雅丽,2022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 24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 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林国雄,199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7年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 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10家。从业以来成功完成了多家公司的 IPO以及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及并购。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 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 年度审计收费为 150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 120 万元,内控审计收费 20 万元,IT审计收费 10万元。2026年度审计收 费定价将依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结合公司年报相关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确 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 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审计费用由股东会批准后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 2026年度 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2、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资质、投资者保护能力、从业人员信息、业务经验及诚信记录等方面进行 充分审查,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拟签字会计师具备胜任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专业资质与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为公司 2026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3、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a59c5aac-bcde-4313-b43a-917e736f36de.PDF ─────────┬──────────────────────────────────────────────── 2026-04-27 19:32│达嘉维康(301126):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湖南达 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 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刘曙萍女士、汪志刚先生、陈昊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 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刘曙萍女士、汪志刚先生、陈昊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等内容,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人员未在 公司担任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 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18a3a92b-a75e-4f04-8401-0afbb6d5ee9a.PDF ─────────┬──────────────────────────────────────────────── 2026-04-27 19:32│达嘉维康(301126):2025年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达嘉维康(301126):2025年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e4d66128-880a-4239-a866-a74d0516e06a.PDF ─────────┬──────────────────────────────────────────────── 2026-04-27 19:32│达嘉维康(301126):关于2025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资产价值,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截至 2025年 12 月 31 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现将 2025年度计提信用 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止 2025年 12 月 31日的各项资产进行减值迹象的识别和测试。根据其结果,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损失迹象,公司需计提相关信用减值准 备及资产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范围和金额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 2025 年度各项资产计提的各项减值准备合计226,297,396.44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 1、信用减值准备(损失以“-”填列) -30,445,645.12 应收账款 -20,003,118.12 其他应收款 -10,159,123.63 应收票据 -283,403.37 2、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195,851,751.32 存货跌价损失 -363,509.09 商誉减值损失 -180,014,319.97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15,473,922.26 合 计 -226,297,396.44 二、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一)信用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公司 2025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合计 30,445,645.12元。计提依据如下:公司基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金融资 产的性质和客户信用风险特征,按照单项和组合评估预期信用损失,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其中单项计提:有证据表明单项应收款项发 生减值时,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单项应收款项的减值损失。组合计提: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 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 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二)资产减值准备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2025年度存货跌价损失 363,509.09元,商誉减值损失 180,014,319.97 元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15,473,922.26元,资产减值准 备损失合计 195,851,751.32元。计提依据如下: 1、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存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于资产负债表日,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存货类别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 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 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以前 期间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上升,转回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本期已将期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存货售出,转销存货 跌价准备计入营业成本。 2、商誉减值损失 根据历史经验及对市场发展的预测确定预算毛利率和加权平均增长率,并采用能够反映相关资产组和资产组组合的特定风险的税 前利率为折现率。采用上述假设用以分析该经营片区内各资产组和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在对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 进行减值测试时,本公司会将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商誉调整计入相关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并将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账面 价值与可回收金额进行比较,以确定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是否发生减值。公司聘请具备证券业务评估资质的北京坤元至诚 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 2026年 4月 22日出具了《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并购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涉及的含商誉资 产组可收回金额资产评估报告》(京坤评报字〔2026〕0459号),对合并形成的商誉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进行了评估。 3.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号——资产减值》规定,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资产存在减 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 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公司聘请具备证券业务评估资质的北 京坤元至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 2026年 4月 22日出具了《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资产减值测试涉及的达嘉维康 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专有技术无形资产可收回金额资产评估报告》(京坤评报字〔2026〕0474号),对子公司达嘉维康生物制药有限公 司专有技术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了评估。 三、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共计 226,297,396.44元,计入公司 2025年度损益,共计减少公司 2025年度利润总 额 226,297,396.44元。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事项遵守并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法规等相关规定,符合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 际情况,依据充分,计提后能够公允、客观、真实地反映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关于 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 备及资产减值准备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c7f3d0cf-47de-4858-ae0e-3fa34e37f8c5.PDF ─────────┬──────────────────────────────────────────────── 2026-04-27 19:32│达嘉维康(301126):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价格、作废限制性股票及注销股票期权相关 │事项法律意见书 ─────────┴──────────────────────────────────────────────── 作废限制性股票及注销股票期权相关事项 法律意见书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建湘路 393号世茂环球金融中心 63层 410000 电话:(0731)82953-778 传真:(0731)82953-779 网站:www.qiyuan.com 致: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启元”或“本所”)接受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嘉维康”“公司 ”或“上市公司”)的委托,担任达嘉维康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或 “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湖南达嘉维康 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现就公 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价格调整(以下简称“本次调整”)、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以下简称“本次作废”) 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以下简称“本次注销”)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含经办律师)声明如下: (一)本所依据我国法律、法规、地方政府及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及本《法律意见书 》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发表法律意见。 (二)本所已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公司的行为以及本次激励计划的合法、合规、真实、有 效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三)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必备文件之一,随其他材料一起上报或公开披露,并依法对出具的 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所出具法律意见是基于公司已向本所保证: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自然人已向本所提供了本 所认为出具法律意见所必需的、真实、完整、有效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者口头证言,并无隐瞒、虚假或重大遗漏之处,所有 资料上的签名及/或印章均系真实、有效。 (五)本所在出具法律意见时,对于法律专业事项履行了法律专业人士特别的注意义务,对会计、评估、资信评级等非法律专业 事项履行了普通人的一般注意义务。 (六)对于本所出具法律意见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证据支持的事实,本所根据公司、有关政府部门以及其他相关机构、组 织或个人出具的证明出具意见。对从国家机关、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资信评级机构、公证 机构等独立第三方机构取得的证据资料,本所在履行一般注意义务后,直接将其作为出具法律意见的依据。本所在法律意见中对有关 验资报告、审计报告、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审核或鉴证报告、资产评估报告、资信评级报告等专业文件以及中国境外律师出具的法律 意见中某些数据及/或结论的引用,并不意味着本所对这些数据或结论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保证及/或承担 连带责任。 (七)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实行本次激励计划之目的使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正 文 一、本次调整、作废及注销的批准与授权 2026年 4月 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价 格的议案》《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上述事项进行了审查。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调整、作废及注销事项在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据此,本所认为,本次调整、作废及注销相关事项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激励计划( 草案)》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价格调整情况 (一)本次调整背景 2025 年 12 月 5日,公司公告了《2025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22元(含税)。 基于上述权益分派,公司对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二)本次调整情况 根据《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 或派息等事项,应对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结果如下: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P=P0-V=6.7582-0.022=6.7362元/股;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含预留):P=P0-V=13.6382-0.022=13.6162元/股。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综上,本次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 6.7582 元/股调整为6.7362元/股,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含预留)由 13. 6382 元/股调整为 13.6162 元/股。 据此,本所认为,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具体情况 1、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 3人已离职,上述人员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 将对授予该 3名激励对象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共计 5.4万股进行作废、对授予该 3名激励对象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 12.6万份进行注销。原限制性股票授予的激励对象由 29人调整为 27人,原股票期权授予的激励对象由 29人调整为 26人。 2、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的考核年度为 2024-2026三个会计年度 ,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第一个行权期/归属期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为:以 2023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5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 于 30%。若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全部不得归属,并作 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全部注销,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根据公司 2025年度审计报告,2025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公司将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对应的 31.5 万 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不含因激励对象离职而作废部分),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期对应的73.5万份股票期权进行 注销(不含因激励对象离职而注销部分)。 综上,本激励计划合计作废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6.9万股,合计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 量为 86.1万份。 经核查,本所认为,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原因和数量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 规定。 四、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认为,本次调整、作废及注销相关事项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激励计 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作 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原因和数量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759dd6e8-9977-4664-b468-261421a059d7.PDF ─────────┬──────────────────────────────────────────────── 2026-04-27 19:32│达嘉维康(301126):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 │期权的公告 ─────────┴──────────────────────────────────────────────── 达嘉维康(301126):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 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beec55eb-d540-417e-9ad2-efe0ef7177de.PDF ─────────┬──────────────────────────────────────────────── 2026-04-27 19:32│达嘉维康(301126):2025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达嘉维康(301126):2025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3054af00-146a-4be0-8bc2-138ab2a26379.PDF 【2.财报链接】 ─────────┬──────────────────────────────────────────────── 2026-04-28│达嘉维康: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8/1225206105.PDF ─────────┬──────────────────────────────────────────────── 2026-04-28│达嘉维康: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8/1225206115.PDF ─────────┬──────────────────────────────────────────────── 2025-10-28│达嘉维康: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8/1224739995.PDF ─────────┬──────────────────────────────────────────────── 2025-08-29│达嘉维康: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9/1224604199.PDF ─────────┬──────────────────────────────────────────────── 2025-04-21│达嘉维康: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1/1223146303.PDF ─────────┬──────────────────────────────────────────────── 2025-04-21│达嘉维康: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1/1223146281.PDF ─────────┬──────────────────────────────────────────────── 2024-10-30│达嘉维康: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30/1221555812.PDF ─────────┬──────────────────────────────────────────────── 2024-08-30│达嘉维康: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30/1221045650.PDF ─────────┬──────────────────────────────────────────────── 2024-04-23│达嘉维康: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3/1219739350.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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