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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127(武汉天源)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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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1127 武汉天源 更新日期:2026-07-0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7-03 17:59 │武汉天源(301127):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 │2026-07-03 17:58 │武汉天源(301127):关于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 ├─────────┼──────────────────────────────────────────────┤ │2026-07-01 17:58 │武汉天源(301127):关于签署储能项目投资框架协议暨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 │ ├─────────┼──────────────────────────────────────────────┤ │2026-07-01 17:58 │武汉天源(301127):关于2026年第二季度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 ├─────────┼──────────────────────────────────────────────┤ │2026-07-01 17:56 │武汉天源(301127):关于实施权益分派期间“天源转债”暂停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 ├─────────┼──────────────────────────────────────────────┤ │2026-06-26 15:44 │武汉天源(301127):武汉天源2026年跟踪评级报告 │ ├─────────┼──────────────────────────────────────────────┤ │2026-06-25 16:40 │武汉天源(301127):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武汉天源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 │ │务报告(2025年度) │ ├─────────┼──────────────────────────────────────────────┤ │2026-06-22 16:44 │武汉天源(301127):股票异常交易波动的公告 │ ├─────────┼──────────────────────────────────────────────┤ │2026-06-12 18:32 │武汉天源(301127):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提前结束暨减持结果的公告 │ ├─────────┼──────────────────────────────────────────────┤ │2026-05-18 19:04 │武汉天源(301127):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 ─────────┬──────────────────────────────────────────────── 2026-07-03 17:59│武汉天源(301127):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期间,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天源转债,债券代 码:123213)已暂停转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674,075,277股。 2、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2026年3月31日的总股本674,074,717股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股份2,967,191股后的 股本671,107,526股为基数(具体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8元(含税),预计派 发现金25,502,085.99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若在利润分配方案实 施前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股本总额发生变动的情形,将按照“现金分红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 行调整。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2,967,191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规定,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 自2026年3月31日至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26年7月9日)期间,天源转债新增转股数量560股。公司根据“现金分红分配总 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按公司总股本674,075,277股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股份2,967,191股后的股本671,108,086股折算的每10股现金红利(含税 )=本次派息总额/公司总股本剔 除 回 购 专 用 账 户 中 已 回 购 股 份 *10=25,502,085.99 元 /671,108,086 股*10=0.379999 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即每股现金红利为0.0379999元。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10股现金红利如下: 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674,075,277股折算的每10股现金红利(含税)=本次派息总额/公司总股本*10=25,502,085.99元/6 74,075,277股*10=0.378326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即每股现金红利为0.0378326元。 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股票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股权登记日股票收 盘价-0.0378326。 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年5月18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2026年3月31日的总股本674,074,717股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股份2,967,191股后的 股本671,107,526股为基数(具体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8元(含税),预计派 发现金25,502,085.99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2、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股本总额发生变动的情形,将按照“现金分红分配总额 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3、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天源转债,债券代码:123213)转股起止时间为2024年2月5日至2029年7月27日,自2026年 3月31日至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26年7月9日)期间,天源转债新增转股数量560股。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因本次权益分派已于 2026年7月2日起暂停转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1日披露的《关于实施权益分派期间“天源转债”暂停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26年7月9日)的总股本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暂停转股前一交易日(2026年7月1日)公司股票收盘后 总股本一致,均为674,075,277股。公司根据“现金分红分配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按公司总股本674,075,277股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股份2,967,191股后的股本671,108,086股折算的每10股现金红利(含税 )=本次派息总额/公司总股本剔 除 回 购 专 用 账 户 中 已 回 购 股 份 *10=25,502,085.99 元 /671,108,086 股*10=0.379999 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即每股现金红利为0.0379999元。 4、本次实施的分派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派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5、本次实施分派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674,075,277股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股份 2,967,191股后的股本 671,108,08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0.379999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 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0.341999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 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 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0760 0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038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7月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7月10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年 7月 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办法 1、本公司本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 7月 1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329 湖北天源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2 08*****126 湖北天源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3 08*****238 中环环保工程技术(武汉)有限公司 4 08*****031 武汉天源优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 2026年 7月 2日至登记日 2026年 7月 9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转股价 格的调整及计算方式”条款的规定,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代码:123213,债券简称:天源转债)转股价格将由 7.14元/股调整 为 7.10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将于 2026年 7月10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 2025年年度权益分 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 10股现金红利如下: 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674,075,277股折算的每10股现金红利(含税)=本次派息总额/公司总股本*10=25,502,085.99元/6 74,075,277股*10=0.378326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即每股现金红利为0.0378326元。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股票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股权登记日股票收盘价-0.0 378326。 4、公司部分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 承诺:若本企业/本人所持公司 A股股票在锁定期满后 2年内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时的发行价(如有派息 、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应作相应调整)。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上述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 亦作相应调整。 5、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 定,对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汉南区兴城大道 400号天源天骄大厦 咨询联系人:邓玲玲 咨询电话:027-82867011 传真电话:027-82867011 八、备查文件 1、《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 2、《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3/c7ea753e-a8cc-45d0-89f0-15c4d368c684.PDF ─────────┬──────────────────────────────────────────────── 2026-07-03 17:58│武汉天源(301127):关于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债券代码:123213 债券简称:天源转债 2、调整前“天源转债”的转股价格:7.14元/股 3、调整后“天源转债”的转股价格:7.10元/股 4、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时间:2026年7月10日 一、转股价格调整依据 根据《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在 “天源转债”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 、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将按下述公式对转股价格进行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格,n为派送股票股利率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率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 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格。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符合条件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 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 股申请日或之后,且在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 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 规定来制订。 二、转股价格历次调整的情况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初始转股价格为10.30元/股。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并于2023年5月11日在公司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回购注销完成4名已离职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因 本次回购注销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较小,经计算,“天源转债”的转股价格不作调整,转股价格仍为10.30元/股。 公司于2024年3月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天源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公司董 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天源转债”转股价格,且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次一交易日起未来两个月(2024年3月4日至2024年5月3日) 内,如再次触发“天源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下一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期间从2024年5月6日重 新起算,若再次触发“天源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天源转债”转股价格的向 下修正权利。 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16日、2024年5月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2023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4年7月5日实施完毕,根据《募集说明书》 相关规定,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将进行调整,经计算,“天源转债”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为7.26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已 于2024年7月5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公司分别于2024年7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并于2024年7月31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公司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5,146,970股用途由“用于员工持股 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已于2024年9月2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办理完毕上述5,146,970股的注销事宜。由于公司股本发生变化,需对“天源转债”的转股价格作出相应调整,即由7.26元/股调整为 7.24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已于2024年9月25日起生效。 公司分别于2024年7月15日、2024年7月3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公司回购注销完成5名已离职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因本次回购注销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较小 ,经计算,“天源转债”的转股价格不作调整,转股价格仍为7.24元/股。 公司分别于2024年10月28日、2024年11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公司回购注销完成4名已离职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因本次回购注销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较小 ,经计算,“天源转债”的转股价格不作调整,转股价格仍为7.24元/股。 公司分别于2025年3月14日、2025年4月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24年年度股东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5年4月21日实施完毕,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规 定,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将进行调整,经计算,“天源转债”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为7.14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已于2025 年4月21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公司于2025年7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并于2025年9月11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 规定,公司回购注销完成1名已离职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因本次回购注销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较小,经计算,“天源转债”的转股价格不作调整,转股价格仍为7.14元/股。 三、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原因及结果 1、调整原因 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24日、2026年5月1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2026年3月31日的总股本6 74,074,717股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股份2,967,191股后的股本671,107,526股为基数(具体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 为基数分配),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8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25,502,085.99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 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若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股本总额发生变动的 情形,将按照“现金分红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根据“现金分红分配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鉴于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持有的本 公司股份不参与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因此以公司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股份)折算后的每股派送现金股利为0.0378326 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调整结果 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仅派送现金股利,不送红股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因此,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规定,公司可转换公 司债券转股价格将进行如下调整: 调整后转股价格:P1=P0-D=7.14元/股-0.0378326元/股≈7.10元/股(保留两位小数)。 其中:调整前转股价格P0=7.14元/股,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0.0378326元(含税)。调整后转股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 四舍五入。 综上,“天源转债”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为 7.10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将于 2026年 7月 10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3/20a53085-83c3-4122-be2e-b724762158bd.PDF ─────────┬──────────────────────────────────────────────── 2026-07-01 17:58│武汉天源(301127):关于签署储能项目投资框架协议暨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 ─────────┴──────────────────────────────────────────────── 一、对外投资概述 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9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 储能项目投资框架协议暨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与遂川县商务局就投资建设“江西省吉安市遂川县220KV变电站200MW/400MWh 电网侧独立共享储能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签署《江西省吉安市遂川县220KV变电站200MW/400MWh电网侧独立共享储能项目投 资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投资框架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1月 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签署储能项目投资框架协议暨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 二、对外投资的进展 根据《投资框架协议》约定,公司需在2026年6月30日前取得发改部门的项目备案及国网公司出具的同意接入建议函,到期未能 完成的,《投资框架协议》自动解除并作废。 公司签署《投资框架协议》后,积极统筹推进项目各项前期筹备工作,但因项目用地选址至今未能确定,项目办理发改备案所需 配套申报材料暂无法齐备,导致公司无法在约定时间内完成发改委备案等审批手续,《投资框架协议》依约自动解除并作废。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投资框架协议》依约解除作废,不存在违约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1/a395e350-923a-407b-a939-4750d4dce6ec.PDF ─────────┬──────────────────────────────────────────────── 2026-07-01 17:58│武汉天源(301127):关于2026年第二季度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 武汉天源(301127):关于2026年第二季度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1/86dc12e2-6b5b-4a67-b4cb-c936ec3da576.PDF ─────────┬──────────────────────────────────────────────── 2026-07-01 17:56│武汉天源(301127):关于实施权益分派期间“天源转债”暂停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 武汉天源(301127):关于实施权益分派期间“天源转债”暂停转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1/25d77b65-d063-4f47-a487-12d4ce2ab1cc.PDF ─────────┬──────────────────────────────────────────────── 2026-06-26 15:44│武汉天源(301127):武汉天源2026年跟踪评级报告 ─────────┴──────────────────────────────────────────────── 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维持“天源转债”的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6/794c42fa-d71c-4502-8023-59c4261bd908.PDF ─────────┬──────────────────────────────────────────────── 2026-06-25 16:40│武汉天源(301127):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武汉天源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 │告(2025年度) ─────────┴──────────────────────────────────────────────── 武汉天源(301127):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武汉天源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5年度)。 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5/ed8d2752-f566-4d28-91f3-a32ec7dbcb5c.PDF ─────────┬──────────────────────────────────────────────── 2026-06-22 16:44│武汉天源(301127):股票异常交易波动的公告 ─────────┴────────────────────────────────────────────────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26 年 6 月 17日、2026年 6月 18日及 2026年 6月 22日连续三个 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进行了核查,并就有关事项函询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且未有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 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 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 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2/bb284673-2828-46d3-bb8d-47d1fc2cbe14.PDF ─────────┬──────────────────────────────────────────────── 2026-06-12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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