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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127(武汉天源)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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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1127 武汉天源 更新日期:2026-06-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6-22 16:44 │武汉天源(301127):股票异常交易波动的公告 │ ├─────────┼──────────────────────────────────────────────┤ │2026-06-12 18:32 │武汉天源(301127):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提前结束暨减持结果的公告 │ ├─────────┼──────────────────────────────────────────────┤ │2026-05-18 19:04 │武汉天源(301127):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5-18 19:04 │武汉天源(301127):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6-05-12 16:40 │武汉天源(301127):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武汉天源2025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 ├─────────┼──────────────────────────────────────────────┤ │2026-05-12 16:40 │武汉天源(301127):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武汉天源2025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 ├─────────┼──────────────────────────────────────────────┤ │2026-05-12 16:40 │武汉天源(301127):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武汉天源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持续督导│ │ │保荐总结报告书 │ ├─────────┼──────────────────────────────────────────────┤ │2026-04-29 19:06 │武汉天源(301127):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 ├─────────┼──────────────────────────────────────────────┤ │2026-04-28 17:12 │武汉天源(301127):关于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的进展公告 │ ├─────────┼──────────────────────────────────────────────┤ │2026-04-27 20:02 │武汉天源(301127):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 ─────────┬──────────────────────────────────────────────── 2026-06-22 16:44│武汉天源(301127):股票异常交易波动的公告 ─────────┴────────────────────────────────────────────────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26 年 6 月 17日、2026年 6月 18日及 2026年 6月 22日连续三个 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进行了核查,并就有关事项函询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且未有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 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 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 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2/bb284673-2828-46d3-bb8d-47d1fc2cbe14.PDF ─────────┬──────────────────────────────────────────────── 2026-06-12 18:32│武汉天源(301127):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提前结束暨减持结果的公告 ─────────┴────────────────────────────────────────────────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武汉天源优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武汉天源”)于2026年2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 预披露的公告》(以下简称“减持计划公告”),公司实际控制人黄昭玮先生的一致行动人武汉天源优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以下简称“天源优势”)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3月23日至2026年6月22日),以 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2,968,543股(占截至2026年2月26日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总 股本671,103,885股的1.93%)。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6,500,000股( 占截至2026年2月26日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总股本671,103,885股的0.97%);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 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6,468,543股(占截至2026年2月26日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总股本671,103, 885股的0.96%)。 近日,公司收到天源优势出具的《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提前结束暨减持结果的告知函》,获悉上述股 东决定提前结束本次减持计划,剩余未减持股份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内不再减持。现将上述股东减持计划实施结果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天源优势于本次减持计划期间累计减持武汉天源股份3,023,400股,该股份来源于武汉天源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及该等 股份首次公开发行后因武汉天源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均已解除限售。减持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价格区间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元/股) (股) 天源优势 无限售条件 集中竞价交易 2026.05.25- 13.615-15.50 1,343,400 0.20% 股份 2026.06.02 大宗交易 2026.06.01- 11.41 1,680,000 0.25% 2026.06.02 合计 3,023,400 0.45% 注:减持比例以截至 2026年 6月 10日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后总股本为 671,107,946股计算。 二、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 (%) 武汉天源优势创业 合计持有股份 16,228,792 2.42 13,205,392 1.97 投资合伙企业(有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6,228,792 2.42 13,205,392 1.97 限合伙)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注 1:本次减持前占总股本比例中总股本以截至 2026年 2月 26日剔除公司最新披露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总股本 6 71,103,885股计算; 注 2:本次减持后占总股本比例中总股本以截至 2026年 6月 10日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后总股本为 671,107,946 股计算; 注 3:上表合计数比例与各分项比例之和尾数上如有差异,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三、其他相关说明 1、天源优势在按照本次减持计划减持股份期间,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天源优势已按照相关规定严格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及相关承诺,本次减持计划提前结束,剩余未减持股份在本次减持计划期 限内不再减持。本次减持数量在减持计划范围内,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天源优势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股份锁定及减持承诺的情形。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四、备查文件 1、武汉天源优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具的《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提前结束暨减持结果 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2/61f1f546-6420-4e88-ba6c-571c31181092.PDF ─────────┬──────────────────────────────────────────────── 2026-05-18 19:04│武汉天源(301127):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武汉天源(301127):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8/06794561-e87f-4f4f-94f5-cfec809e7c91.PDF ─────────┬──────────────────────────────────────────────── 2026-05-18 19:04│武汉天源(301127):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致: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就公司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 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 试行)》等规定,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本次股东会所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 ,核查了本所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需的相关文件、资料。本所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 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与本次股东会的决议一并进行公告,并依法对发表的法律意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鉴此,本所律师根据上述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现 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及召集、召开的程序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经核查,公司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召集本次股 东会。 公司已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出了《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 通知》,前述会议通知载明了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召开日期和时间(包括现场会议日期、时间和网络投票日期、时间)、召开方式 、股权登记日、出席对象、会议地点、会议审议事项、现场会议登记方法、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会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其中,公告刊登的日期距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日期超过 20 日。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6 年 5 月 18 日 14 时在湖北省武汉市汉南区兴城大道 400 号天源天骄大厦如期召开,经过半数的 董事共同推举,由公司董事邓玲玲女士主持。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网络投票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5月 18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18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所律师审核后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人员的资格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核查,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79人,代表股份 314,838,56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9133%(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为本次股东会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股本总数剔除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总数,下同),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核查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股东登记的相关材料,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共 9 人,均为截至 2026 年 5 月 8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 该等股东持有公司股份 6,366,75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487%。 经本所律师验证,上述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均持有出席会议的合法证明,其出席会议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根据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会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共计 70 人,代表 股份 308,471,81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9646%。 以上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验证其身份。 (二)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经本所律师验证,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所律师等,其出席会议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 本所律师审核后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出席人员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经本所律师审核,公司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属于公司股东会的职权范围,并且与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公告中所列明的审议事 项相一致;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未发生对通知的议案进行修改的情形。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列入议程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未以任何理由搁置或不予表决。经对现 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合并统计,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如下: 以下议案为普通决议案,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同意(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获 得有效表决通过: 1、《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3、《关于公司董事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4、《关于续聘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5、《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以下议案为特别决议案,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同意(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获得有效表决通过: 1、《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3、《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4、《关于公司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逐项表决) 4.1 发行股票的种类及面值 4.2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4.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4.4 发行数量 4.5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4.6 限售期安排 4.7 募集资金规模及用途 4.8 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4.9 上市地点 4.10 发行决议有效期 5、《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6、《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7、《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8、《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9、《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10、《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 年-2028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11、《关于设立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12、《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本所律师审核后认为,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叁份,经签字盖章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8/5b9fb350-43fd-40a7-9a92-44bb2f0e02fd.PDF ─────────┬──────────────────────────────────────────────── 2026-05-12 16:40│武汉天源(301127):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武汉天源2025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 武汉天源(301127):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武汉天源2025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50ed5225-9007-411b-bd02-411666808f7e.PDF ─────────┬──────────────────────────────────────────────── 2026-05-12 16:40│武汉天源(301127):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武汉天源2025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 武汉天源(301127):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武汉天源2025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24420c77-e30c-42d0-b253-809ad1ed68aa.PDF ─────────┬──────────────────────────────────────────────── 2026-05-12 16:40│武汉天源(301127):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武汉天源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持续督导保荐 │总结报告书 ─────────┴────────────────────────────────────────────────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国富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 司”或“武汉天源”)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续督导的保荐人,持续督导期限至 2025 年 12月 31日。根据《证券发行 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出具本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自愿接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何 质询和调查。 3、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人基本情况 情况 内容 保荐人名称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颢 住所 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中天会展城 B区金融商务区集中商 业(北) 本项目保荐代表人 钱亮、陈定 联系电话 0755-33522821 三、发行人的基本情况 情况 内容 公司名称 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113695318989W 英文名称 Wuhan Tianyuan Group Co.,Ltd. 注册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军山大道 209号 证券简称 武汉天源 证券代码 301127 注册资本 67,395.5624万元 法定代表人 黄昭玮 实际控制人 黄开明、黄昭玮、李娟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本次证券上市时间 2023年 8月 16日 本次证券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注:截至 2026年 4月 30 日,公司总股本为 674,074,997股,与注册资本的差异主要系部分可转换公司债转股,公司尚未办理 工商变更所致。 四、证券发行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3〕1349号)同意注册,公司于 2023年 7月 28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10,0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 100,000.00万元,扣除承销费用、保荐费以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18,259,216.97 元(不含税金额)后,净募集 资金共计人民币 98,174.08万元。上述资金于 2023年 8月 3日到位,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 2023年 8 月 3日出具了众环验字(2023)0100043号《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验证报告》。 五、保荐工作概述 (一)尽职推荐阶段 在尽职推荐阶段,保荐人积极协调各中介机构参与武汉天源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工作,严格按照法律、法规 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公司进行尽职调查和审慎核查,组织编制申请文件并出具推荐文件;提交推荐文件后 ,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审核工作,组织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对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意见进行答复;按 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对涉及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特定事项进行尽职调查或核查;按照相关法规的要求,向中国证监 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相关文件。 (二)持续督导阶段 本持续督导期内,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持续督导发行人履行规范运作、信守承诺、信息披露等义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督导发行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关注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内部控制运行情况; 2、督导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审阅信息披露相关文件,督导发行人合规使用与存放募集资金; 3、督导发行人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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