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127 武汉天源 更新日期:2026-08-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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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9 19:38 │武汉天源(301127):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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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1 16:20 │武汉天源(301127):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2026年付息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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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 18:42 │武汉天源(301127):公司章程(2026年7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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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 18:42 │武汉天源(301127):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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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 18:42 │武汉天源(301127):关于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满未行权股│
│ │票期权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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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 18:42 │武汉天源(301127):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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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 18:40 │武汉天源(301127):关于暂不召开股东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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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 18:40 │武汉天源(301127):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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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 18:40 │武汉天源(301127):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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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 18:40 │武汉天源(301127):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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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9 19:38│武汉天源(301127):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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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26 年 7 月 27日、2026年 7月 28日及 2026年 7月 29日连续三个
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进行了核查,并就有关事项函询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且未有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
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
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将于2026年8月29日披露。目前,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正处于编制阶段,不存在需披露业绩预告的情
况,未向任何第三方提供2026年半年度财务数据。
3、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4、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
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9/df5929ba-9533-45f4-8cd5-9f14b91b69c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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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1 16:20│武汉天源(301127):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2026年付息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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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天源转债”(债券代码:123213)将于2026年7月28日按面值支付第三年利息,每10张“天源转债”(面值1,000元)利息
为10.00元(含税)。
2、债权登记日:2026年7月27日(星期一)。
3、除息日:2026年7月28日(星期二)。
4、付息日:2026年7月28日(星期二)。
5、“天源转债”票面利率:第一年0.30%、第二年0.50%、第三年1.00%、第四年1.50%、第五年2.0%、第六年2.50%。
6、“天源转债”本次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2026年7月27日,凡在2026年7月27日(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
派发的利息;2026年7月27日前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
换成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7、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26年7月28日。
8、下一年度的票面利率:1.50%。
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 7月 28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1,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
值 100元,发行总额 10亿元。根据《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的
规定,在“天源转债”的计息期限内,每年付息一次,现将“天源转债”2025年 7月 28日至 2026年 7月 27日期间的付息事项公告
如下:
一、“天源转债”的基本情况
1、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天源转债
2、可转换公司债券代码:123213
3、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量:100,000.00万元(10,000,000张)
4、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量:100,000.00万元(10,000,000张)
5、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时间:2023年8月16日
6、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的起止日期:即2023年7月28日至2029年7月27日
7、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的起止日期:2024年2月5日至2029年7月27日
8、债券票面利率:第一年0.30%、第二年0.50%、第三年1.00%、第四年1.50%、第五年2.0%、第六年2.50%
9、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所有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计息年度的利息(以下简称“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
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其中: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
面总金额;
i: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即2023年7月28日(T日)
。
②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
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转股年度有关利息和股利的归属等事项,由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确定。
③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个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
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
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④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承担。
10、可转换公司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11、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
12、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情况: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13、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级别及资信评估机构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经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评级,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级,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级,
评级展望稳定。
二、本次付息方案
根据《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本次付息为“天源转债”第三年付息
,计息期间为2025年7月28日至2026年7月27日,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1.00%,本次付息每10张“天源转债”(面值1,000元)债券派发
利息人民币10.00元(含税)。
对于持有“天源转债”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所得税由证券公司等兑付派发机构按20%的税率代扣代缴
,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实际每10张派发利息为8.00元。
对于持有“天源转债”的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和RQFII),根据《关于延续实施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
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5号)规定,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实际每10张派发利息10.00元;
对于持有“天源转债”的其他债券持有者,每10张派发利息10.00元,其他债券持有者自行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公司不代扣代
缴所得税。
三、本次付息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
根据《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和《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有关条款规定,本次可转债付息的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如下:
1、债权登记日:2026年7月27日(星期一)
2、除息日:2026年7月28日(星期二)
3、付息日:2026年7月28日(星期二)
四、本次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2026年7月27日(该日期为债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天源转债”持有人。
五、本次付息方法
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并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划付用于支付利息的资金。中国结算深
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天源转债”本次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
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六、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
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
知》(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兑付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
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关于延续实施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5号)等规定
,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因此,
对本期债券非居民企业(包括QFII、RQFII)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其他债券持有者,其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联系方式
咨询部门:公司证券事务中心
咨询电话:027-82867011
咨询邮箱:tianyuanhuanbao@china-tyep.com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1/e97b20dc-a8d3-4d93-98a3-e1c0b2261eb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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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 18:42│武汉天源(301127):公司章程(2026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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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天源(301127):公司章程(2026年7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ebe91b59-4c2e-49dd-afbe-b441d3c6aa4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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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 18:42│武汉天源(301127):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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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
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
规定,回购注销2名已离职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70,000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5年11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5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5年11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
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
3、2025年12月2日至2025年12月11日,公司在内部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共计10天。
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有关的任何异议。2025年12月12日,公司在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
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5年12月17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6年1月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
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议案》。
6、2026年1月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
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授予日的
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6年7月1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和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回购数量、回购价格及资金来源
(一)回购注销原因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第九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之规定:激励
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合同到期不再续约、因个人过错被公司解聘等而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
除限售,由公司统一按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回购注销。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将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
售的限制性股票。
(二)回购注销数量、价格及调整依据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
票红利、派息、股份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及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0,000股,授予价格为7.52元/股,经2025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后,回购价
格调整为7.48元/股(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三)回购注销资金来源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增加 减少 数量(股) 比例
(%) (股) (股) (%)
一、限售条 19,652,894 2.92 70,000 19,582,894 2.91
件流通股
高管锁定股 8,792,894 1.30 8,792,894 1.30
股权激励限 10,860,000 1.61 70,000 10,790,000 1.60
售股
二、无限售 654,422,383 97.08 654,422,383 97.09
条件流通股
三、总股本 674,075,277 100.00 70,000 674,005,277 100.00
注:1、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2、本次变动前股本结构为截至2026年7月1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本结构剔除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础。
3、本次变动后股本结构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股权分布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和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勤勉尽职,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
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回购并注销其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
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70,000股。同时,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1、本次调整、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
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2022年激励计划(草案)》和《2025年激励计划(
草案)》的相关规定;
2、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2022年激励计划(草案)》和《2025年激励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
3、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原因、数量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2022年激励计划(草案)》的
相关规定;
4、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回购资金来源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2
025年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5、公司已按照《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必要
的信息披露义务。随着两次激励计划的进行,公司还应根据《管理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后
续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1、《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
注销部分股票期权、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adaae7d6-59dc-4432-9400-b5980753e85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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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 18:42│武汉天源(301127):关于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满未行权股票期
│权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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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天源(301127):关于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满未行权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详
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efc8efa0-fadb-4cf5-91c9-9004fa6b5e4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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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 18:42│武汉天源(301127):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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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天源(301127):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206ee7fe-91ed-4946-8e87-b392e0b8a45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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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 18:40│武汉天源(301127):关于暂不召开股东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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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
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变更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
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基于公司的总体工作安排,公司董事会决定暂不提请召开股东会审议相关事项。公司董事会将择机另行发布召开股东会的通知并
将相关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863ee23a-9682-4b53-9305-032c74c6345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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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 18:40│武汉天源(301127):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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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天源(301127):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28ad3638-c9bd-422f-89da-a5d922057da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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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 18:40│武汉天源(301127):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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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
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5年11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5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5年11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
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
3、2025年12月2日至2025年12月11日,公司在内部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共计10天。
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有关的任何异议。2025年12月12日,公司在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
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5年12月17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6年1月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
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议案》。
6、2026年1月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
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授予日的
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6年7月1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和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
二、调整原因
2026年5月18日,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2
026年3月31日的总股本674,074,717股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股份2,967,191股后的股本671,107,526股为基数(具体以实施权益
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8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25,502,085.99元(含税),不进行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若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
购等股本总额发生变动的情形,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前述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7月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7月10日。
前述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10股现金红利(含税)为0.378326元,即每股现金红利为0.03
78326元。
鉴于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6年7月10日实施完毕,故需对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三、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情况
根据《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
类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
须大于1。P=P0-V=7.52-0.0378326≈7.48元/股
据此,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7.52元/股调整为7.48元/股。
根据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上述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符合公司《20
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
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上述事项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1、本次调整、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
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2022年激励计划(草案)》和《2025年激励计划(
草案)》的相关规定;
2、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2022年激励计划(草案)》和《2025年激励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
3、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原因、数量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2022年激励计划(草案)》的
相关规定;
4、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回购资金来源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2
025年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5、公司已按照《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必要
的信息披露义务。随着两次激励计划的进行,公司还应根据《管理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后
续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1、《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
注销部分股票期权、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451625d1-825b-421a-a162-ee9704c2443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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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 18:40│武汉天源(301127):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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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7月10日
以电话、微信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2026年7月15日上午10:00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会董事9人,实际到
会董事9人,符合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董事长黄开明先生、副董事长黄昭玮先生因公务不便主持会议,经过半数的董事共同
推举,本次会议由董事邓玲玲女士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
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及2022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按照《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
相应的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8.40元/份调整为8.36元/份。
关联董事黄开明、黄昭玮、李娟、邓玲玲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或与激励对象存在关
联关系,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及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按照《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限制性股
票的回购价格由7.52元/股调整为7.48元/股。
关联董事邓玲玲、陈少华、王志平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公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
(三)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满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
权,上市公司应当及时注销。公司董事会同意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内已获授但尚未行权
的 559,999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关联董事黄开明、黄昭玮、李娟、邓玲玲为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或与激励对象存在
关联关系,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注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满未行权
股票期权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
(四)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回购并注销其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70,000股。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变更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经审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
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负责办理上述经营范围变更及公司章程修订之工商变更登记及备
案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工商登记机关意见对经营范围进行适当调整。授权的有效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关工
商变更登记及备案等办理完毕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暂不召开股东会的议案》
基于公司的总体工作安排,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董事会后暂不召开股东会。公司董事会将择机另行发布召开股东会的通知并将相
关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暂不召开股东会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1、《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
注销部分股票期权、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d41eecf4-c5a2-4116-b642-fa9f99b70de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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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 18:40│武汉天源(301127):注销第三个行权期满未行权股票期权事项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核查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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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
注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满未行权股票期权事项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进行了核
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经审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根据《管理办法》和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本
次对 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内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559,999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因此,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对 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内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559,999
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经审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根据《管理办法》和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本次回购注销
2名已离职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70,000 股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回购注销 2名已离职激
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70,000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5623c68b-39c6-4677-9a29-f4606a40542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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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 18:40│武汉天源(301127):关于变更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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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经
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变更经营范围,同时对《公司章程》的相关内
容进行修订。该事项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变更经营范围情况
变更前:垃圾渗滤液的治理;固体废弃物的处置;工业污水集中处理项目的技术研发设计、施工、安装、运营服务;市政污水的
工程建设与资源化利用;环保设备的集成制造销售;机电设备设计、安装、生产、销售;进口技术设备的引进与应用。(依法须经审
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变更后: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水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治理;建设工程施工;电气安装服务;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工程管理
服务;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机械设备研发;机械电气设备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机械
电气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
务。
变更后的经营范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结果为准,本次经营范围变更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发生变化。
二、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根据上述变更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相关章程条款的修改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公
司章程》本次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十五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 第十五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
为:垃圾渗滤液的治理;固体废弃物 为: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水污染治
的处置;工业污水集中处理项目的技 理;固体废物治理;建设工程施工;
术研发设计、施工、安装、运营服 电气安装服务;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
务;市政污水的工程建设与资源化利 务;工程管理服务;专用设备制造
用;环保设备的集成制造销售;机电 (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机械
设备设计、安装、生产、销售;进口 设备研发;机械电气设备制造;通用
技术设备的引进与应用。(依法须经 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机
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 械电气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机
开展经营活动) 械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
口;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发电业务、
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负责办理上述经营范围变更及公司章程修订之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等事
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工商登记机关意见对经营范围进行适当调整。授权的有效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关工商变更
登记及备案等办理完毕之日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0493af76-c95a-4034-af1c-0c6a5261699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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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9 19:08│武汉天源(301127):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任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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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姚颐女士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姚颐女士因
其任职高校相关对外兼职管理规定,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辞任
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姚颐女士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占董事会全体成员的比例低于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姚颐女士的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方可生效。在此之前,姚颐
女士将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继续履行公司独立董事及其在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中的职责。公司将按照相关规
定,尽快完成独立董事的补选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姚颐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其辞任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
姚颐女士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原定任期至2027年05月27日止。在其任职期间,姚颐女士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客观公正,为公司规范
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姚颐女士在任职期间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9/896f8e2b-9378-460f-8cbf-f47ad497911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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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9 19:06│武汉天源(301127):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武汉天源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6年第三次临
│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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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天源(301127):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武汉天源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6年第三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
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9/55f1f30e-64cb-4d44-bee8-6093ee1baea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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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9 19:06│武汉天源(301127):关于“天源转债”恢复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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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债券代码:123213
2、债券简称:天源转债
3、转股起止时间:2024年2月5日至2029年7月27日
4、暂停转股时间:2026年7月2日至2026年7月9日
5、恢复转股时间:2026年7月10日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3〕1349号)同意注册,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28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10,000,000张可
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00,000.00万元,扣除各类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为98,174.08万元。债券简称为“天源转债”,债券代码为123213,转股期限自2024年2月5日至2029年7月27日。
公司因实施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以下简称“本次权益分派”)事宜,根据《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相关规定,“天源转债”
于2026年7月2日起至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26年7月9日)止暂停转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
《关于实施权益分派期间“天源转债”暂停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相关规定,“天源转债”将于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2026年7月10日)起恢复转股,敬请“天源转
债”债券持有人注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9/8bb5f473-139c-49eb-9585-565e0a4c768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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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3 17:59│武汉天源(301127):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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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期间,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天源转债,债券代
码:123213)已暂停转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674,075,277股。
2、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2026年3月31日的总股本674,074,717股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股份2,967,191股后的
股本671,107,526股为基数(具体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8元(含税),预计派
发现金25,502,085.99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若在利润分配方案实
施前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股本总额发生变动的情形,将按照“现金分红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
行调整。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2,967,191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规定,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
自2026年3月31日至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26年7月9日)期间,天源转债新增转股数量560股。公司根据“现金分红分配总
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按公司总股本674,075,277股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股份2,967,191股后的股本671,108,086股折算的每10股现金红利(含税
)=本次派息总额/公司总股本剔 除 回 购 专 用 账 户 中 已 回 购 股 份 *10=25,502,085.99 元 /671,108,086 股*10=0.379999
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即每股现金红利为0.0379999元。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10股现金红利如下:
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674,075,277股折算的每10股现金红利(含税)=本次派息总额/公司总股本*10=25,502,085.99元/6
74,075,277股*10=0.378326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即每股现金红利为0.0378326元。
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股票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股权登记日股票收
盘价-0.0378326。
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年5月18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2026年3月31日的总股本674,074,717股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股份2,967,191股后的
股本671,107,526股为基数(具体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8元(含税),预计派
发现金25,502,085.99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2、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股本总额发生变动的情形,将按照“现金分红分配总额
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3、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天源转债,债券代码:123213)转股起止时间为2024年2月5日至2029年7月27日,自2026年
3月31日至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26年7月9日)期间,天源转债新增转股数量560股。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因本次权益分派已于
2026年7月2日起暂停转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1日披露的《关于实施权益分派期间“天源转债”暂停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26年7月9日)的总股本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暂停转股前一交易日(2026年7月1日)公司股票收盘后
总股本一致,均为674,075,277股。公司根据“现金分红分配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按公司总股本674,075,277股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股份2,967,191股后的股本671,108,086股折算的每10股现金红利(含税
)=本次派息总额/公司总股本剔 除 回 购 专 用 账 户 中 已 回 购 股 份 *10=25,502,085.99 元 /671,108,086 股*10=0.379999
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即每股现金红利为0.0379999元。
4、本次实施的分派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派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5、本次实施分派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674,075,277股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股份 2,967,191股后的股本
671,108,08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0.379999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
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0.341999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
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
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0760
0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038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7月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7月10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年 7月 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办法
1、本公司本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 7月 1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329 湖北天源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2 08*****126 湖北天源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3 08*****238 中环环保工程技术(武汉)有限公司
4 08*****031 武汉天源优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 2026年 7月 2日至登记日 2026年 7月 9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转股价
格的调整及计算方式”条款的规定,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代码:123213,债券简称:天源转债)转股价格将由 7.14元/股调整
为 7.10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将于 2026年 7月10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 2025年年度权益分
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 10股现金红利如下:
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674,075,277股折算的每10股现金红利(含税)=本次派息总额/公司总股本*10=25,502,085.99元/6
74,075,277股*10=0.378326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即每股现金红利为0.0378326元。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股票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股权登记日股票收盘价-0.0
378326。
4、公司部分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
承诺:若本企业/本人所持公司 A股股票在锁定期满后 2年内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时的发行价(如有派息
、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应作相应调整)。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上述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
亦作相应调整。
5、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
定,对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汉南区兴城大道 400号天源天骄大厦
咨询联系人:邓玲玲
咨询电话:027-82867011
传真电话:027-82867011
八、备查文件
1、《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
2、《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3/c7ea753e-a8cc-45d0-89f0-15c4d368c68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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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3 17:58│武汉天源(301127):关于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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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债券代码:123213 债券简称:天源转债
2、调整前“天源转债”的转股价格:7.14元/股
3、调整后“天源转债”的转股价格:7.10元/股
4、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时间:2026年7月10日
一、转股价格调整依据
根据《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在
“天源转债”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
、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将按下述公式对转股价格进行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格,n为派送股票股利率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率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
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格。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符合条件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
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
股申请日或之后,且在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
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
规定来制订。
二、转股价格历次调整的情况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初始转股价格为10.30元/股。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并于2023年5月11日在公司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回购注销完成4名已离职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因
本次回购注销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较小,经计算,“天源转债”的转股价格不作调整,转股价格仍为10.30元/股。
公司于2024年3月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天源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公司董
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天源转债”转股价格,且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次一交易日起未来两个月(2024年3月4日至2024年5月3日)
内,如再次触发“天源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下一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期间从2024年5月6日重
新起算,若再次触发“天源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天源转债”转股价格的向
下修正权利。
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16日、2024年5月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2023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4年7月5日实施完毕,根据《募集说明书》
相关规定,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将进行调整,经计算,“天源转债”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为7.26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已
于2024年7月5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公司分别于2024年7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并于2024年7月31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公司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5,146,970股用途由“用于员工持股
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已于2024年9月2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办理完毕上述5,146,970股的注销事宜。由于公司股本发生变化,需对“天源转债”的转股价格作出相应调整,即由7.26元/股调整为
7.24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已于2024年9月25日起生效。
公司分别于2024年7月15日、2024年7月3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公司回购注销完成5名已离职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因本次回购注销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较小
,经计算,“天源转债”的转股价格不作调整,转股价格仍为7.24元/股。
公司分别于2024年10月28日、2024年11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公司回购注销完成4名已离职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因本次回购注销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较小
,经计算,“天源转债”的转股价格不作调整,转股价格仍为7.24元/股。
公司分别于2025年3月14日、2025年4月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24年年度股东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5年4月21日实施完毕,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规
定,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将进行调整,经计算,“天源转债”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为7.14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已于2025
年4月21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公司于2025年7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并于2025年9月11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
规定,公司回购注销完成1名已离职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因本次回购注销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较小,经计算,“天源转债”的转股价格不作调整,转股价格仍为7.14元/股。
三、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原因及结果
1、调整原因
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24日、2026年5月1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2026年3月31日的总股本6
74,074,717股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股份2,967,191股后的股本671,107,526股为基数(具体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
为基数分配),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8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25,502,085.99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
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若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股本总额发生变动的
情形,将按照“现金分红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根据“现金分红分配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鉴于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持有的本
公司股份不参与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因此以公司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股份)折算后的每股派送现金股利为0.0378326
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调整结果
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仅派送现金股利,不送红股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因此,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规定,公司可转换公
司债券转股价格将进行如下调整:
调整后转股价格:P1=P0-D=7.14元/股-0.0378326元/股≈7.10元/股(保留两位小数)。
其中:调整前转股价格P0=7.14元/股,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0.0378326元(含税)。调整后转股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
四舍五入。
综上,“天源转债”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为 7.10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将于 2026年 7月 10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3/20a53085-83c3-4122-be2e-b724762158b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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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17:58│武汉天源(301127):关于签署储能项目投资框架协议暨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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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外投资概述
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9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
储能项目投资框架协议暨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与遂川县商务局就投资建设“江西省吉安市遂川县220KV变电站200MW/400MWh
电网侧独立共享储能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签署《江西省吉安市遂川县220KV变电站200MW/400MWh电网侧独立共享储能项目投
资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投资框架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1月 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签署储能项目投资框架协议暨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
二、对外投资的进展
根据《投资框架协议》约定,公司需在2026年6月30日前取得发改部门的项目备案及国网公司出具的同意接入建议函,到期未能
完成的,《投资框架协议》自动解除并作废。
公司签署《投资框架协议》后,积极统筹推进项目各项前期筹备工作,但因项目用地选址至今未能确定,项目办理发改备案所需
配套申报材料暂无法齐备,导致公司无法在约定时间内完成发改委备案等审批手续,《投资框架协议》依约自动解除并作废。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投资框架协议》依约解除作废,不存在违约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1/a395e350-923a-407b-a939-4750d4dce6e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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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17:58│武汉天源(301127):关于2026年第二季度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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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天源(301127):关于2026年第二季度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1/86dc12e2-6b5b-4a67-b4cb-c936ec3da57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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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17:56│武汉天源(301127):关于实施权益分派期间“天源转债”暂停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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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天源(301127):关于实施权益分派期间“天源转债”暂停转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1/25d77b65-d063-4f47-a487-12d4ce2ab1c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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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5:44│武汉天源(301127):武汉天源2026年跟踪评级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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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维持“天源转债”的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6/794c42fa-d71c-4502-8023-59c4261bd90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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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5 16:40│武汉天源(301127):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武汉天源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
│告(2025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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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天源(301127):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武汉天源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5年度)。
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5/ed8d2752-f566-4d28-91f3-a32ec7dbcb5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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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16:44│武汉天源(301127):股票异常交易波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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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26 年 6 月 17日、2026年 6月 18日及 2026年 6月 22日连续三个
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进行了核查,并就有关事项函询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且未有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
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
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
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2/bb284673-2828-46d3-bb8d-47d1fc2cbe1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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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8:32│武汉天源(301127):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提前结束暨减持结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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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武汉天源优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武汉天源”)于2026年2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
预披露的公告》(以下简称“减持计划公告”),公司实际控制人黄昭玮先生的一致行动人武汉天源优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以下简称“天源优势”)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3月23日至2026年6月22日),以
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2,968,543股(占截至2026年2月26日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总
股本671,103,885股的1.93%)。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6,500,000股(
占截至2026年2月26日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总股本671,103,885股的0.97%);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
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6,468,543股(占截至2026年2月26日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总股本671,103,
885股的0.96%)。
近日,公司收到天源优势出具的《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提前结束暨减持结果的告知函》,获悉上述股
东决定提前结束本次减持计划,剩余未减持股份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内不再减持。现将上述股东减持计划实施结果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天源优势于本次减持计划期间累计减持武汉天源股份3,023,400股,该股份来源于武汉天源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及该等
股份首次公开发行后因武汉天源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均已解除限售。减持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价格区间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元/股) (股)
天源优势 无限售条件 集中竞价交易 2026.05.25- 13.615-15.50 1,343,400 0.20%
股份 2026.06.02
大宗交易 2026.06.01- 11.41 1,680,000 0.25%
2026.06.02
合计 3,023,400 0.45%
注:减持比例以截至 2026年 6月 10日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后总股本为 671,107,946股计算。
二、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 (%)
武汉天源优势创业 合计持有股份 16,228,792 2.42 13,205,392 1.97
投资合伙企业(有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6,228,792 2.42 13,205,392 1.97
限合伙)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注 1:本次减持前占总股本比例中总股本以截至 2026年 2月 26日剔除公司最新披露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总股本 6
71,103,885股计算;
注 2:本次减持后占总股本比例中总股本以截至 2026年 6月 10日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后总股本为 671,107,946
股计算;
注 3:上表合计数比例与各分项比例之和尾数上如有差异,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三、其他相关说明
1、天源优势在按照本次减持计划减持股份期间,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天源优势已按照相关规定严格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及相关承诺,本次减持计划提前结束,剩余未减持股份在本次减持计划期
限内不再减持。本次减持数量在减持计划范围内,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天源优势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股份锁定及减持承诺的情形。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四、备查文件
1、武汉天源优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具的《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提前结束暨减持结果
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2/61f1f546-6420-4e88-ba6c-571c3118109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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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9:04│武汉天源(301127):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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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天源(301127):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8/06794561-e87f-4f4f-94f5-cfec809e7c9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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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9:04│武汉天源(301127):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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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就公司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
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
试行)》等规定,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本次股东会所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
,核查了本所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需的相关文件、资料。本所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
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与本次股东会的决议一并进行公告,并依法对发表的法律意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鉴此,本所律师根据上述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现
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及召集、召开的程序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经核查,公司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召集本次股
东会。
公司已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出了《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
通知》,前述会议通知载明了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召开日期和时间(包括现场会议日期、时间和网络投票日期、时间)、召开方式
、股权登记日、出席对象、会议地点、会议审议事项、现场会议登记方法、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会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其中,公告刊登的日期距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日期超过 20 日。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6 年 5 月 18 日 14 时在湖北省武汉市汉南区兴城大道 400 号天源天骄大厦如期召开,经过半数的
董事共同推举,由公司董事邓玲玲女士主持。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网络投票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5月 18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18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所律师审核后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人员的资格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核查,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79人,代表股份 314,838,56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9133%(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为本次股东会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股本总数剔除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总数,下同),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核查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股东登记的相关材料,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共 9 人,均为截至 2026 年 5 月 8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
该等股东持有公司股份 6,366,75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487%。
经本所律师验证,上述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均持有出席会议的合法证明,其出席会议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根据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会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共计 70 人,代表
股份 308,471,81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9646%。
以上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验证其身份。
(二)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经本所律师验证,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所律师等,其出席会议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
本所律师审核后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出席人员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经本所律师审核,公司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属于公司股东会的职权范围,并且与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公告中所列明的审议事
项相一致;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未发生对通知的议案进行修改的情形。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列入议程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未以任何理由搁置或不予表决。经对现
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合并统计,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如下:
以下议案为普通决议案,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同意(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获
得有效表决通过:
1、《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3、《关于公司董事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4、《关于续聘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5、《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以下议案为特别决议案,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同意(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获得有效表决通过:
1、《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3、《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4、《关于公司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逐项表决)
4.1 发行股票的种类及面值
4.2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4.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4.4 发行数量
4.5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4.6 限售期安排
4.7 募集资金规模及用途
4.8 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4.9 上市地点
4.10 发行决议有效期
5、《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6、《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7、《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8、《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9、《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10、《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 年-2028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11、《关于设立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12、《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本所律师审核后认为,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叁份,经签字盖章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8/5b9fb350-43fd-40a7-9a92-44bb2f0e02f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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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6:40│武汉天源(301127):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武汉天源2025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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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天源(301127):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武汉天源2025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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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6:40│武汉天源(301127):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武汉天源2025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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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天源(301127):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武汉天源2025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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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6:40│武汉天源(301127):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武汉天源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持续督导保荐
│总结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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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国富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
司”或“武汉天源”)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续督导的保荐人,持续督导期限至 2025 年 12月 31日。根据《证券发行
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出具本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自愿接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何
质询和调查。
3、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人基本情况
情况 内容
保荐人名称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颢
住所 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中天会展城 B区金融商务区集中商
业(北)
本项目保荐代表人 钱亮、陈定
联系电话 0755-33522821
三、发行人的基本情况
情况 内容
公司名称 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113695318989W
英文名称 Wuhan Tianyuan Group Co.,Ltd.
注册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军山大道 209号
证券简称 武汉天源
证券代码 301127
注册资本 67,395.5624万元
法定代表人 黄昭玮
实际控制人 黄开明、黄昭玮、李娟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本次证券上市时间 2023年 8月 16日
本次证券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注:截至 2026年 4月 30 日,公司总股本为 674,074,997股,与注册资本的差异主要系部分可转换公司债转股,公司尚未办理
工商变更所致。
四、证券发行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3〕1349号)同意注册,公司于 2023年 7月 28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10,0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 100,000.00万元,扣除承销费用、保荐费以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18,259,216.97 元(不含税金额)后,净募集
资金共计人民币 98,174.08万元。上述资金于 2023年 8月 3日到位,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 2023年 8
月 3日出具了众环验字(2023)0100043号《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验证报告》。
五、保荐工作概述
(一)尽职推荐阶段
在尽职推荐阶段,保荐人积极协调各中介机构参与武汉天源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工作,严格按照法律、法规
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公司进行尽职调查和审慎核查,组织编制申请文件并出具推荐文件;提交推荐文件后
,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审核工作,组织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对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意见进行答复;按
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对涉及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特定事项进行尽职调查或核查;按照相关法规的要求,向中国证监
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相关文件。
(二)持续督导阶段
本持续督导期内,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持续督导发行人履行规范运作、信守承诺、信息披露等义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督导发行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关注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内部控制运行情况;
2、督导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审阅信息披露相关文件,督导发行人合规使用与存放募集资金;
3、督导发行人及其主要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4、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
5、定期对发行人进行现场检查,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持续督导定期跟踪报告等相关文件。
六、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保荐人在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公司未发生重大事项并需要保荐人处理的情况。
七、对发行人配合保荐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一)尽职推荐阶段
公司能够及时向保荐人、会计师及律师提供本次发行所需的文件、材料及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文件、材料、信息真实、准确
和完整,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积极配合保荐人的尽职调查和核查工作,为保
荐人尽职推荐阶段工作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便利。
(二)持续督导阶段
在持续督导期间,发行人能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则的要求规范运作,并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则的要求,及时、准确的按
照要求进行信息披露;重要事项发行人能够及时通知保荐人并与保荐人沟通,同时应保荐人的要求提供相关文件,为保荐人持续督导
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便利。
八、对证券服务机构参与证券发行上市相关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发行人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均能勤勉、尽职的履行各自相应的工作职责。在保荐阶段,发行人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能够按照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专业意见,并能够积极配合保荐人的协调和核查工作。在保荐人对发行人的持续督导期间,发行人聘请的证券服
务机构根据交易所的要求及时出具有关专业意见。
九、对发行人信息披露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发行人已建立健全较为完善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在持续督导期内,发行人信息披露工作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了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与及时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称述或重大遗漏,符合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十、对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发行人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有效执行了三方/四方监
管协议。
截至本保荐总结报告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
十一、尚未完结的保荐事项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日,发行人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保荐人将就其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继续履行持续督导的
责任。
十二、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550dc0d8-00ad-4906-8615-326fe1282c5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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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19:06│武汉天源(301127):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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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11月23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1]3712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0,25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0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123,307.50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10,518.20万元后,净募集资金共计112,789.30万元。中
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12月27日出具了众环验字(2021)0100094
号《验资报告》。
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及存储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10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并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了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
了《关于变更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将尚未使用的超募
资金合计11,519.32万元(含利息收入,实际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投资建设新项目“武汉天源南宁装备
产业出口基地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公司于2026年4月2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或相
关项目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武汉天源南宁装备产业出口基地项目”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并授权董事长或其
授权人士全权负责办理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及募集资金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的签署等相关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
4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公司、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广西天源装备有限公司会同保荐机构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商业
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6年4月28日,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开立和存储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账户
余额(元)
广西天源装 招商银行股份有 127925816510001 武汉天源南宁装备 0
备有限公司 限公司武汉分行 产业出口基地项目
三、《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一: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甲方二:广西天源装备有限公司
乙方: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丙方: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
1、甲方二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仅用于甲方二“武汉天源南宁装备产业出口基地项目
”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
3、丙方作为甲方一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
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
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同时
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4、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陈定、钱亮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
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
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乙方按月(每月5日之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甲方1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下称“募集资金净额
”)的20%(以较低者为准)的,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或邮件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要求向甲
方、乙方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协议任何一方如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各自在本协议中的各项责任和义务,即构成违约,应向对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9、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有权单
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专户被有权机关冻结、扣划或其他非乙方原因导致专户受限或者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10、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
且丙方督导期结束后失效。
11、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应当通过协商方式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将争议提交深
圳国际仲裁院并按其届时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协议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12、就本协议某一条款产生争议和纠纷并进行仲裁,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效力与继续履行。
13、本协议一式陆份,甲、乙、丙三方各持壹份,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湖北监管局各报备壹份,其余留甲方备用。
四、备查文件
1、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天源装备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共同签署的
《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ba03e020-6968-4212-ad32-388700743bc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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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7:12│武汉天源(301127):关于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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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并于2025年4月7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含公司各级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额度有效期内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下同)向银行等金融
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含)的综合授信额度。额度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日
止。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3月1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
度及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子公司大姚开源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姚开源”)与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曲靖分行(以下简称“红
塔银行曲靖分行”)、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楚雄分行(以下简称“红塔银行楚雄分行)签订了《固定资产借款合同》,红塔银
行曲靖分行、红塔银行楚雄分行向大姚开源提供人民币2.2417亿元借款。大姚开源与红塔银行曲靖分行、红塔银行楚雄分行签署了《
质押合同》,以其持有的对楚雄州楚北片区(大姚县-姚安县-永仁县-元谋县)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特许经营权提供质押担保。同时
,公司与红塔银行曲靖分行、红塔银行楚雄分行签署了《保证合同》,为《固定资产借款合同》项下大姚开源对红塔银行曲靖分行、
红塔银行楚雄分行负有的所有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本次担保在 2024年年度股东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本次担保前,公司对大姚开源的累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0万元。本次担
保后,公司对大姚开源的累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22,417 万元。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累计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420,914.96万元,
未超过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的担保额度。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相关文件的规定,上述授信及担保事项在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大姚开源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大姚县金碧镇西河南路9号
法定代表人:乐威
注册资本:5,605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2326MAE7FJWB6E
成立日期:2024年12月11日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大姚开源100%股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供电业务;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水污染治理;发电技术服务;
环保咨询服务;固体废物治理;大气污染治理;节能管理服务;科普宣传服务;再生资源销售;热力生产和供应;生物质能技术服务
;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农村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农林牧渔业废弃物综合利
用;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安装服务;农林废物资源化无害化利用技术研发;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
封存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
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2025 年度 2026 年 3 月 31 日/2026 年 1-3 月
总资产 3,379.71 5,261.39
总负债 1,984.36 3,838.54
净资产 1,395.35 1,422.85
营业收入 2,953.84 1,840.09
净利润 -4.65 -2.50
注:2025年度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2026年1-3月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表中数据尾差系四舍五入导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大姚开源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1、贷款人、质权人和债权人:红塔银行曲靖分行、红塔银行楚雄分行
2、借款人、出质人和债务人:大姚开源
3、保证人: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被担保融资本金金额:人民币2.2417亿元
5、担保方式:质押担保、保证担保
6、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费等
主合同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等)以及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诉讼费、财产保全费、保全保险费、公告费、送达费、执行费、仲裁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拍卖费、催收费、申请出具强制执行
证书费、第三方催收机构委托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7、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或主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
一致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的,或主合同双方协议延长债务履行期限的,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日或延长到期日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如主合同约定债务人分期清偿债务,则每一笔债务到期之日即为该部分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8、质押物:楚雄州楚北片区(大姚县-姚安县-永仁县-元谋县)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特许经营权。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600,00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420,914.96万
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比例为124.38%;其中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对外担保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子公司经营发展需求,公司直接持有大姚开源100%股权,对其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具有控制权,公司为
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大姚开源与红塔银行曲靖分行、红塔银行楚雄分行签署的《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和《质押合同》;
2、公司与红塔银行曲靖分行、红塔银行楚雄分行签署的《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756e115c-21c7-4fa0-ab84-b5a7fdf6e97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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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02│武汉天源(301127):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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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26年3月31日的总股本674,074,717股剔除
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股份2,967,191股后的股本671,107,526股为基数(具体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8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25,502,085.99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
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2、公司现金分红方案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并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及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
年度股东会审议。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从公司的实际情况出发,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有利于更好地回报股东,符合公司发
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具
有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3、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
,具有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二、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1、分配基准:2025年度。
2、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19,619,654.61元,母
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 -9,631,685.01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588,770,710.73元。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
则,公司本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588,770,710.73元。
3、为积极回报公司股东,经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及公司目前总体运营情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董
事会提议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2026年3月31日的总股本674,074,717股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股份2,967,191股后
的股本671,107,526股为基数(具体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8元(含税),预计
派发现金25,502,085.99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4、2025年度,公司回购股份金额为199,974,783.75元,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25,502,085.99元,合计225,476,869.74元(含本次
拟实施的2025年度分红),占2025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102.67%。
5、若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股本总额发生变动的情形,将按照“现金分红分配总
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1、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25,502,085.99 64,663,512.66 70,519,359.63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50,494,241.11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219,619,654.61 333,242,761.14 282,725,634.60
研发投入(元) 72,192,297.26 65,421,255.10 52,756,213.72
营业收入(元) 1,708,672,447.33 1,985,318,534.15 1,947,120,092.64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1,230,301,138.6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588,770,710.73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160,684,958.28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50,494,241.11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278,529,350.12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211,179,199.39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元) 190,369,766.08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 3.37%
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 否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为211,179,199.39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因此公司
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3、2025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回报规划,该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
四、其他情况说明及相关风险提示
1、此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经营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
发展。
2、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
义务,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并按照规定进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
3、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af129372-3b83-4c16-ad3b-5057446ce7b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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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02│武汉天源(301127):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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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8日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
者更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的经营业绩、发展战略、利润分配预案等情况,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公
司拟定于 2026年 5月 20日(星期三)15:00-16:30举办 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
资者可登录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s://ir.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黄开明先生,副董事长、总裁黄昭玮先生,独立董事袁天荣女士,董事、常务副总裁、财
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邓玲玲女士,保荐代表人钱亮先生(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有调整)。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 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
建议。投资者可提前访问https://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敬请广大投资者通过全景网系统提交
您所关注的问题,便于公司在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此次活动交流期间,投资者仍可登录活动界面进行互
动提问。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说明会。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74c435da-342d-46c5-a49a-a3fc16785e5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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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02│武汉天源(301127):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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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武汉天源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 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
履职情况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中审众环”)是一家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
务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勤勉尽责,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
计服务。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 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
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中审众环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
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年 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 166号长江产业大厦 17-18层。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2025年末合伙人数量 237人、注册会计师数量 1,30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723人。
(7)2024年经审计总收入 217,185.57万元、审计业务收入 183,471.7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58,365.07万元。
(8)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244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
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35,961.69万元,本公
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3家。
(9)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8亿元,目前尚未使
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中审众环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尚未出现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
(10)诚信记录
①中审众环近 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3次、自律监管措施 1次,纪律处分 4次,监督管理措施 11次。
②从业人员在中审众环执业近 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及自律监管措施 0次,44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 13人次、纪律处
分 12人次、监管措施 42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余宝玉,200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4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3年起
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 3年签署 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乐实,202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3年
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 3年签署 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汤家俊,200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9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9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
业,2021年起为武汉天源提供审计服务。最近 3年复核 8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余宝玉和签字注册会计师乐实最近 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
伙人最近 3年收(受)行政监管措施 1次,未受刑事处罚和自律处分,详见下表:
姓名 处理处罚日期 处理处罚类型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结果
汤家俊 2025年 5月 行政处罚 中国证券监督 在宜华集团 2017 年年报审计中未勤勉尽
管理委员会 责,出具虚假记载审计报告,被中国证监
会给予警告,并处 3万元罚款。
3、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余宝玉、签字注册会计师乐实、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汤家俊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及分布情况,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及审计服务的性质、复杂程序等因素定价
。2025年度审计收费 14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 110万元;2024年度审计收费 14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 110万元。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年 3月 14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并于 2025年 4月 7日召开 2024年年度
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
三、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工作安排,中审众环对公
司 2025年度财务报表与 2025年 12月 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对截至 2025年 12月31日募集资金年度存放、
管理与使用情况进行了鉴证,同时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审众环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
、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经审计,中审众环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
映了公司 2025年 12月31日合并及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5年度合并及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于 2025年 12月 31日按照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经鉴证,公司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的《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武汉天源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止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
来情况汇总表》所载资料与中审众环审计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在所有重大
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
四、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
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于 2025年3月 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 2
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2025年 12月 1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中审众环负责审计工作的会计师就 2025年度审计工作中注册会计师
与财务报表审计相关的责任、人员独立性、人员安排、计划的审计范围和时间安排的总体情况等内容进行了沟通。年报审计期间,审
计委员会与中审众环负责审计工作的会计师分别就审计报告类型和时间安排、关键审计事项、期后事项等事项进行沟通,并对审计中
发现的问题提出建议。
(三)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审众环在 2025年度在对公司的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审计以及募集资金的存放、
管理与使用、关联交易、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五、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
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
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审众环在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遵循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对公
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勤勉尽责,出具的报告真实、准确、及时,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 4月 24日
(本页为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
情况报告》之签字页)与会委员签字:
袁天荣 姚颐 陈少华
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58bb3f44-1a48-48e8-83e2-b61ad403df6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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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02│武汉天源(301127):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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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
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
下:
一、增加公司注册资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3〕1349号)同意注册,公司于2023年7月28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10,0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
资金总额为100,000.00万元。
2024年2月5日,公司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债券(债券简称:天源转债;债券代码:123213)已经进入转股期。自前次变更注册资本
(2025年8月16日)至2026年3月31日,“天源转债”累计转股119,093股,公司股份总数增加119,093股。
综上所述,公司注册资本由673,955,624元变更为674,074,717元,股份总数由673,955,624股变更为674,074,717股。
二、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情况
根据上述注册资本的变更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
其授权代表负责办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授权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关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
手续办理完毕之日止。具体修订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73,955,624元。 674,074,717元。
第二十一条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 第二十一条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
673,955,624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 674,074,717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
普通股673,955,624股,其他类别股0 普通股674,074,717股,其他类别股0
股。 股。
注:最终准确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数量为准。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上述变更、备案内容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版本为准。
三、备查文件
1、《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c712dad0-cb81-4d52-9e3f-78dee4c5700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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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02│武汉天源(301127):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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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因内容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全体董事回避表决
,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充分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和行业特点的基础上,制订2026年
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公司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方案
(一)董事薪酬方案
1、公司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每人每年的董事津贴为人民币12万元,按月平均发放,不参与公司内部考核。
2、非独立董事(包括职工代表董事)
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或承担经营管理职能的非独立董事(包括职工代表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照公司相关薪酬
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其薪酬结构为:基本薪酬+绩效奖金+中长期激励。其中,绩效奖金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
奖金总额的50%。
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或承担经营管理职能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董事津贴。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其薪酬结构为:基本薪酬+
绩效奖金+中长期激励。其中,绩效奖金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奖金总额的50%。
四、其他规定
(1)上述薪酬、津贴等均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或津贴)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新
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4)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
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
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5)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本方案如与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等相抵触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执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0db98090-c9c7-458a-8578-b4768ae6158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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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02│武汉天源(301127):关于2025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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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集团”)2025年度实际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公司计提各项减值准备
共计80,377,068.04元。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
成果,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可能发生减值损
失的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经公司及子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共计80
,377,068.04元,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明细如下表:
项 目 本期金额(人民币元)
一、信用减值损失 -60,450,197.63
其中: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51,264,855.01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9,586,062.62
应收票据减值准备 200,720.00
长期应收款 400,000.0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200,000.00
二、资产减值损失 -19,926,870.41
其中: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1,537,290.49
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损失 758,272.54
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22,222,433.44
合计 -80,377,068.04
注:上表中,损失以“-”号填列,收益以“+”号填列。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一)减值准备的确认方法
本集团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上述各项目按照其适用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一般方法或简化方法)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
信用减值损失。
信用损失,是指本集团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
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集团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一般方法是指,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金融资产(含合同资产等其他适用项目,下同)的信用风险
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
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本集团在评
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集团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选择按照未来12个月内
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依据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而采用未来12月内或者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金
额为基础计量损失准备。
(二)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的判断标准
如果某项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显著高于在初始确认时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则表
明该项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显著增加。除特殊情况外,本集团采用未来12个月内发生的违约风险的变化作为整个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
险变化的合理估计,来确定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三)以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的组合方法
本集团对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金融资产单项评价信用风险,如:应收关联方款项;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
;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外,本集团基于共同风险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不同的组别,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
(四)金融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方法
期末,本集团计算各类金融资产的预计信用损失,如果该预计信用损失大于其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将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
失;如果小于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则将差额确认为减值利得。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政策的规定,真实、客观地体现了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本
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导致2025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减少80,377,068.04元。
公司本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进行资产减值计提,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计提减值后,公允地反映
了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以及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治理及依法合规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fe62f49c-bcb6-4f85-871b-4ed58fa8288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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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02│武汉天源(301127):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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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战略布局的需要,进一步提升公司运行效率和管理水平,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现行组织架构进行调整,
并授权公司总裁负责公司组织架构调整的具体实施及调整后的进一步优化等相关事项。
本次组织架构调整是公司在现有组织架构基础上,结合公司发展实际情况,对内部组织以及各部门职责进行优化,有利于进一步
提高组织运营效率。
调整后的公司组织架构图见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87025b1a-b226-41a6-85cd-b3b858042c4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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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02│武汉天源(301127):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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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天源(301127):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05666b9a-6321-49ec-987b-740a67c5cf3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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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02│武汉天源(301127):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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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天源(301127):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e62acead-969e-4f78-aa70-be84d8ebdba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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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02│武汉天源(301127):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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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天源(301127):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c81f899f-b4d1-4dfd-aa8f-2a445b0e906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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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02│武汉天源(301127):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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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天源(301127):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b22db03d-90b6-4810-b14a-7e08969b83e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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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02│武汉天源(301127):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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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天源(301127):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edee9d95-81df-4594-a79f-246c40ceb63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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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01│武汉天源(301127):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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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天源(301127):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1fa0518f-b39d-46b4-952b-f497af6de7e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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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01│武汉天源(301127):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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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天源(301127):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d55a29f0-2433-429c-ac33-6003a2afc0d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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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01│武汉天源(301127):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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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天源(301127):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41d1f6a8-d464-4689-b98b-66dcd6004c5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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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01│武汉天源(301127):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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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天源(301127):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67f587df-8fe6-4d2c-96c2-e02a3a8414e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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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00│武汉天源(301127):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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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
汉天源”)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 武汉天源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武汉天源董事会的责任。
二、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 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
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de43b311-b64e-4411-b889-d5b82d3d468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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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00│武汉天源(301127):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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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天源(301127):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6130617a-92bf-4874-882e-34544c27429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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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00│武汉天源(301127):关于武汉天源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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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天源(301127):关于武汉天源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9e06f32d-eacf-427a-b51d-680736079b81.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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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武汉天源: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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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8/122520960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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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武汉天源: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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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8/122520961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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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武汉天源: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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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30/12247579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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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武汉天源: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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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7/122458238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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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天源环保: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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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8/122330307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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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8│天源环保: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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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3-18/122282181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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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天源环保: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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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9/122154142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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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0│天源环保: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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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0/122091063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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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9│天源环保: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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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9/1219854425.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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