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127 天源环保 更新日期:2024-11-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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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0 18:12│天源环保(301127):关于投资建设南宁环保装备产业出口基地暨《投资协议》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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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源环保(301127):关于投资建设南宁环保装备产业出口基地暨《投资协议》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0/b454e477-836e-438f-8992-e04e092e518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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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0 18:12│天源环保(301127):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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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1 月 15 日以电话、邮件、微信等
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会议于2024 年 11 月 20 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於德豹先生召集并主
持,应出席会议的监事 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 3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
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南宁环保装备产业出口基地的议案》
公司拟在南宁投资建设“南宁环保装备产业出口基地项目”,上述项目计划总投资约85,725.83万元(实际投资金额以相关主管
部门批准金额为准),由公司在南宁高新区设立的持股100%且独立核算的公司作为项目实施主体,公司拟与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管理委员会就相关事宜签署《投资协议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投资建设南宁环保装备产业出口基地暨<投资协议>的
进展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0/0e2f3f82-ecd7-4005-9981-b77c470e4e5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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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0 18:12│天源环保(301127):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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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1月15日以
电话、微信通知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2024年11月2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其中董事黄开明先生、庞学玺先生、独
立董事姚颐女士以通讯方式参加。本次会议应到会董事9人,实际到会董事9人,符合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董事长黄开明先生
因公务不便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由副董事长黄昭玮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
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南宁环保装备产业出口基地的议案》
公司拟在南宁投资建设“南宁环保装备产业出口基地项目”,上述项目计划总投资约85,725.83万元(实际投资金额以相关主管
部门批准金额为准),由公司在南宁高新区设立的持股100%且独立核算的公司作为项目实施主体,公司拟与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管理委员会就相关事宜签署《投资协议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投资建设南宁环保装备产业出口基地暨<投资协议>的
进展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0/0943e3c4-103b-473d-8cf4-e4d38471522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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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8 17:48│天源环保(301127):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转让公司部分股份公开征集受让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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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源环保(301127):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转让公司部分股份公开征集受让方的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8/0c0de92b-9b4e-4324-9001-d9ec97d0b63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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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8 17:48│天源环保(301127):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可转换公司债券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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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今日收到控股股东湖北天源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源集团”)、
实际控制人黄开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中环环保工程技术(武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环环保”)和武汉天源优势创业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源优势”)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公司的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办理了解除
质押及再质押业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可转债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股 本次解除 占其所 占公司可转 质押起 解除 质权人
股东或第一 质押数 持可转 债比例 始日 质押
大股东及其 量(张) 债比例 (%) 日
一致行动人 (%)
黄开明 是 25,000 100.0000 0.3761 2024年7 2024 兴银理财
月29日 年11 有限责任
月15 公司
日
中环环保 是 65,000 100.0000 0.9780 2024年7 2024 兴银理财
月29日 年11 有限责任
月15 公司
日
天源优势 是 117,000 95.2730 1.7604 2024年7 2024 兴银理财
月29日 年11 有限责任
月15 公司
日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股 本次解除 占其所 占公司可转 质押起 解除 质权人
股东或第一 质押数 持可转 债比例 始日 质押
大股东及其 量(张) 债比例 (%) 日
一致行动人 (%)
合计 - 207,000 97.2722 3.1145 - - -
注1:“占公司可转债比例”以截至2024年11月8日公司可转债总数量6,646,357张计算所得;注2:“占其所持可转债比例”以截
至2024年11月8日股东持有的可转债数量计算所得;注3:若出现合计数尾数与各分项数字之和尾数不一致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
造成。
二、股东可转债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 是否为控 本次质押数 占其所持可 占公司可 是否 质押 质押 质权人 质
称 股股东或 量(张) 转债比例 转债比例 为补 起始 到期 押
第一大股 (%) (%) 充质 日 日 用
东及其一 押 途
致行动人
天源集 是 1,683,500 49.9961 25.3297 是 2024 办理 兴银理 融
团 年11 解除 财有限 资
月15 质押 责任公 需
日 登记 司 求
手续
之日
合计 - 1,683,500 49.9961 25.3297 - - - - -
注1:“占公司可转债比例”以截至2024年11月8日公司可转债总数量6,646,357张计算所得;注2:“占其所持可转债比例”以截
至2024年11月8日股东持有的可转债数量计算所得;注3:若出现合计数尾数与各分项数字之和尾数不一致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
造成。
三、股东可转债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可转债累计质押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有数量 占公司 本次质押 本次质押 占其所持可转 质押可转债数量占公
(张) 可转债 /解除质 /解除质 债比例(%) 司可转债比例(%)
比例 押前质押 押后质押
(%) 可转债数 可转债数
量 量
(张) (张)
天源集团 3,367,265 50.6633 1,683,500 3,367,000 99.9921 50.6593
黄开明 25,000 0.3761 25,000 0 0.0000 0.0000
黄昭玮 100,013 1.5048 50,000 50,000 49.9935 0.7523
中环环保 65,000 0.9780 65,000 0 0.0000 0.0000
天源优势 122,805 1.8477 117,000 0 0.0000 0.0000
合计 3,680,083 55.3699 1,940,500 3,417,000 92.8512 51.4116
注1:“占公司可转债比例”以截至2024年11月8日公司可转债总数量6,646,357张计算所得;注2:“持有数量”为截至2024年11
月8日股东持有的可转债数量;注3:“占其所持可转债比例”以截至2024年11月8日股东持有的可转债数量计算所得;注4:若出现合
计数尾数与各分项数字之和尾数不一致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四、其他说明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可转债质押不存在通过非经常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
利益的情形,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内,对公司经营管理、公司治理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2、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可转债质押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解除证券质押通知;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8/0a057c55-6316-4eb6-98fc-20edc46e90a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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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3 18:17│天源环保(301127):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天源环保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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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源环保(301127):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天源环保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3/f9b48508-a632-4928-ba35-2baf3576998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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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3 18:17│天源环保(301127):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通知债权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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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源环保(301127):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通知债权人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3/23325824-9324-4607-809b-681490a500b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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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3 18:17│天源环保(301127):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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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会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13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13日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13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汉南区兴城大道400号天源天骄大厦。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副董事长、总裁黄昭玮先生主持本次股东会。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本次会议现场出席及网络出席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145人,代表股份数量为350,247,4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8425
%。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10人,代表股份239,295,6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1527%。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35人,代表股份数量为110,951,8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17.6899%。
4、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和股东代表共133人,代表股份数量为24,067,8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373%。其中现
场出席的中小股东和股东代表共0人,代表股份数量为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33人,代
表股份数量为24,067,8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373%。
5、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以视频等通讯方式参加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50,205,3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880%;反对31,8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的0.0091%;弃权10,2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2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24,025,81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8252%;反对31,860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1324%;弃权10,2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的0.0425%。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周健律师、庞冠琪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
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3/67d523d4-f752-485a-992a-6246583693e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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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1 17:58│天源环保(301127):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天源环保可转换公司债券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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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及其他相关信息披露文件等,由本次债券受托管理人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中天国富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
以作为中天国富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中天国富证券书面许可,不得用作其他任何用途。
一、核准文件和核准规模
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天源环保”)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方案及相
关事项已经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 2022 年第
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3〕1349 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
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8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1,000.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或“本次发行”),
每张面值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100,000.00 万元,扣除承销费用、保荐费以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18,259
,216.97 元(不含税金额)后,净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 98,174.08 万元。上述资金于 2023 年 8 月 3 日到位,经中审众环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 2023 年 8 月 3 日出具了众环验字(2023)0100043 号《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验证报告》。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 100,0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3 年 8月 16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
“天源转债”,债券代码“123213”。
二、本次债券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主体: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二)债券名称: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三)债券代码:123213。
(四)债券简称:天源转债。
(五)发行规模: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 100,000.00 万元,发行数量为 1,000.00 万张。
(六)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按面值发行,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七)债券期限: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 2023 年 7 月 28 日至 2029 年 7 月 27 日。
(八)票面利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第一年 0.3%、第二年 0.5%、第三年 1.0%、第四年 1.5%、第五年 2.0%、第六年
2.5%。
(九)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所有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
券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计息年度的利息(以下简称“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
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其中: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
面总金额;
i: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1)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即 2023 年 7 月 28
日(T 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
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转股年度有关利息和股利的归属等事项,由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确定。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个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
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 A 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
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承担。
(十)转股期限: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2023 年 8 月 3 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
一个交易日(2024 年 2 月 5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2029 年 7 月 27 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债券持有人对转股或者不转股有选择权,并于转股的次日成为公司股东。
(十一) 转股价格: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初始转股价格为 10.30 元/股,现转股价格为 7.24 元/股。
(十二) 担保事项: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十三) 信用评级情况:本期债券主体(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信用评级为 AA-,债券信用评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
定。
(十四) 信用评级机构: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十五) 本次可转债的受托管理人: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
三、本次债券的重大事项
根据发行人于 2024 年 11 月 4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天源转债”转股数额累计达到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 10%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29),“天源转债”于 2024 年 2 月 5 日开始转股,可转债开始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为 420,2
30,800 股。截至 2024 年 11 月 1 日,公司总股本为 623,228,110股,累计 3,065,638 张“天源转债”转换成“天源环保”股票
,累计转股数量为42,312,440 股,占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10.07%;截至 2024 年 11月 1 日,公司尚有 6,934,322
张“天源转债”尚未转股,占可转债发行总量的69.34%。
四、上述事项对公司影响的分析
发行人上述相关事项符合《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未对发行人日常经营及偿债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中天国富证券作为本次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
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出具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中天国富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关于本次债券本息偿付及其他对债券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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