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128 强瑞技术 更新日期:2025-06-2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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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5 17:22 │强瑞技术(301128):关于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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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3 18:58 │强瑞技术(301128):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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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3 18:58 │强瑞技术(301128):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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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3 18:58 │强瑞技术(301128):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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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3 18:58 │强瑞技术(301128):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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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3 18:58 │强瑞技术(301128):关于第三届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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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3 18:58 │强瑞技术(301128):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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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9 17:46 │强瑞技术(301128):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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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5 18:55 │强瑞技术(301128):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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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5 18:55 │强瑞技术(301128):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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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5 17:22│强瑞技术(301128):关于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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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事项概述
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2024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担
保额度预计及授权的议案》,同意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12 月 31 日期间在合并报表范围内,由公司为子公司、有条件的
子公司为公司的其他子公司或母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整。其中:为资产负债率 70%以上的被担保对象
提供担保的额度为 20,000 万元;为资产负债率 70%以下的被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额度为 30,000 万元。以上担保额度可在子公司之
间进行调剂,但被担保对象的担保额度仅能在同类担保对象间调剂使用。具体内容详见相关公告。
二、担保事项的进展情况
鉴于公司之子公司深圳市三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烨科技”)的日常经营业务需要,三烨科技于 2025 年 6 月 24 日
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签署了编号为 2025 深银龙综字第 0017 号的《综合授信合同》(以下
简称“《授信合同》”),中信银行向三烨科技提供人民币 6,000万元整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作为保证人,同步与中信银行签署了
编号为 2025深银龙最保字第 0017 号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以下简称“《保证合同》”),在 2025 年 6 月 24 日至 2027 年 6
月 16 日(包括该期间的起始日和届满日)期间所签署的主合同(包括借新还旧、展期、变更还款计划、还旧借新等债务重组业务
合同)而享有的一系列债权内,为前述《授信合同》内债权本金人民币 3,000万元整和相应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
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以及为实现债权、担保权利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
、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之和提供连带
责任保证,三烨科技的其他股东未同时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三、三烨科技的基本情况
1、成立日期:2016-09-13
2、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库坑社区库坑同富裕工业区 8-2 号厂房 301(一照多址企业)
3、法定代表人:黄海波
4、注册资本:2124.65 万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散热器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散热器的生产。
6、股权结构:
股东 出资额(万 持股比例(%)
元)
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041.08 49.00
深圳三烨启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585.13 27.54
伙)
深圳市三维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498.44 23.46
合计 2,124.65 100.00
注:深圳前海阡陌三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2025 年 6 月更名为深圳三烨启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7、是否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否
8、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人民币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5 年 3 月 31 日/2025 年 1-3
(经审计) 月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4,386.50 19,420.80
负债总额 11,160.80 15,373.01
净资产 3,225.70 4,047.79
营业收入 19,288.94 7,188.07
利润总额 1,497.77 903.87
净利润 1,381.28 822.09
四、综合授信合同及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一)综合授信合同主要内容
1、授信额度:人民币(大写)陆千万元整,小写¥60,000,000.00 元。
2、授信期间:(1)合同约定的综合授信额度使用期限自 2025 年 6 月 24 日起至 2027 年 6 月 16 日(下称“授信期限届满
日”)止;(2)具体业务的起始日及到期日由具体业务合同另行约定,起始日应包含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使用期限内,到期日可以
根据业务种类早于、等于或晚于授信期限届满日。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否则授信期限届满日不应解释为任何一笔具体业务的到期日
。
3、授信内容、借款利率、借款用途:关于具体业务的种类、额度、期限、用途、利率、汇率、贴现率、费用及三烨科技和中信
银行双方的其他权利义务等内容,以双方签订的具体业务合同约定为准。中信银行仅根据具体业务合同的约定履行放款等相应义务。
签订的具体业务合同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以该具体业务合同为准。三烨科技在授信额度使用期限内形成的授信余额任何时间
均不得超过约定的 6,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在综合授信额度使用期限内,对三烨科技已清偿的综合授信额度,中信银行同意三烨
科技循环使用(即三烨科技对中信银行的债务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使用期限内已经清偿的,就清偿的部分,中信银行给予三烨科技恢
复相应的额度,三烨科技可在综合授信额度使用期限内再次使用)。
(二)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2、债务人:深圳市三烨科技有限公司
3、保证人: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4、主合同:2025 年 6 月 24 日起至 2027 年 6 月 16 日(包括该期间的起始日和届满日)期间内,乙方与主合同债务人所签
署的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一系列合同、协议以及其他法律性文件。
5、担保范围:根据编号为 2025 深银龙最保字第 0017 号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债权本金人民币(大写金额):叁仟万元整和
相应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以及为实现债权、担保权利等所发生的一切
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
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之和。
“本金”指中信银行对主合同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所享有的债权本金,包括但不限于主债务人应偿还的本外币借款本金、申请开
立的银行承兑汇票票据金额、信用证开证金额、保函金额等。
经公司与中信银行双方协商同意,本合同生效之前已由中信银行与主合同债务人签订的本合同附件《转入最高额保证担保的债权
清单》所列的合同项下中信银行享有的债权亦转入本合同最高额保证担保的债权范围之内。
6、担保责任期间:三烨科技与中信银行在 2025 年 6 月 24 日起至 2027 年 6月 16 日(包括该期间的起始日和届满日)期间
所签署的主合同(包括借新还旧、展期、变更还款计划、还旧借新等债务重组业务合同)。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
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以主合同约定为准。但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依主合同约定或主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主合
同债务提前到期,或主合同双方当事人在 2025 年 6 月 24 日起至 2027 年 6 月 16 日期间内协议延长债务履行期限的,则主合同
债务提前到期日或延长到期日为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如主合同约定债务人分期清偿债务,则最后一笔债务到期之日即为主合同
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7、承担保证责任的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五、子公司其他股东未能提供同比例担保的原因及影响
本次担保事项中,子公司的其他股东无法按照股权比例提供同比例担保或者反担保等风险控制措施,主要系子公司的其他股东受
其自身融资时签订的合同条款的限制等原因。
三烨科技是公司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公司对其在经营管理、财务、投资、融资等重大方面均能有效控制,能够对其财务资金实施
监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控制范围内,因此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
本次担保事项,是由于三烨科技近期发展情况较好,业务拓展所需资金需求快速增加。三烨科技的融资资金将全部用于生产经营
所需,因此上述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实施后,公司及子公司累计担保事项如下:
1、为资产负债率 70%以上的被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额度为 20,000 万元,已实际签订担保协议的金额为 10,000 万元。
2、为资产负债率 70%以下的被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额度为 30,000 万元,已实际签订担保协议的金额为 500 万元。
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
七、备查文件
1、中信银行《综合授信合同》;
2、中信银行《最高额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5/ca16012e-cbcf-4768-bf72-0ae4c1e616f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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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3 18:58│强瑞技术(301128):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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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瑞技术(301128):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3/72042bfd-b4b1-4c65-bb79-2cfa1724d94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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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3 18:58│强瑞技术(301128):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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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瑞技术(301128):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3/88e7aeaa-a288-4b67-888e-99a0188bcc4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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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3 18:58│强瑞技术(301128):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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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6月23日在公司位于银星科
技园银星智谷S栋3楼大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董事会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
免会议通知期限要求。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刘刚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由尹高斌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会
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规定,为保证董事会工作的衔接性和连贯性,经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选举尹高斌先生担任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
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规定,为保证董事会工作的衔接性和连贯性,经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选举刘刚先生担任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
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成员如下:
1、战略委员会
主任委员:尹高斌
委员:刘刚、申柏希
2、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徐水
委员:申柏希、吴维萍
3、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曾港军
委员:徐水、尹高斌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申柏希
委员:曾港军、刘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规定,经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同意聘
任刘刚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该事项已经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规定,经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审核通过,同意聘任游向阳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
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该事项已经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兼技术总监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规定,经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同意聘
任左文广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兼技术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该事项已经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规定,经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同意聘
任傅飞晏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该事项已经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规定,经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同意聘
任陈芷薇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该事项已经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经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认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
案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薪酬管理,建立和完善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刘刚先生、游向阳先生及左文广先生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回避表决本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表决,审议通过。
该事项已经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4、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3/46f0d72c-7072-41c8-bca5-bde950cb3b5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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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3 18:58│强瑞技术(301128):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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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3 日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职工代表
大会、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完成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及第三届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现将有关情况
公告如下:
一、第三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已完成,董事长、副董
事长的选举已完成,具体组成如下:
1、非独立董事:董事长尹高斌,副董事长刘刚,董事黄国平、左文广、游向阳;
2、职工代表董事:吴维萍;
3、独立董事:徐水、申柏希、曾港军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以上九名董事组成,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
日止。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且三名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
立性在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
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
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二、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以下成员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1、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尹高斌;委员:刘刚、申柏希。
2、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徐水;委员:申柏希、吴维萍。
3、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曾港军;委员:徐水、尹高斌。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申柏希;委员:曾港军、刘刚。
三、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规定,经第三届董事会同意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任期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信息如下:
总经理:刘刚;
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游向阳;
副总经理兼技术总监:左文广;
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傅飞晏;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聘任公司财务总监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上述人员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
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
罚和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董事会秘书傅飞晏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聘任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同意聘任陈芷薇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陈芷薇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
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相关素质与工作经验,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六、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届满离任情况
1、董事会及高管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及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完成后,曾志刚先生、强晓阳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也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黄国平先生不再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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