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128 强瑞技术 更新日期:2025-05-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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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1 16:36 │强瑞技术(301128):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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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5 19:22 │强瑞技术(301128):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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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3 18:28 │强瑞技术(301128):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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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3 18:28 │强瑞技术(301128):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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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8 19:27 │强瑞技术(301128):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部分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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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1 19:44 │强瑞技术(301128):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曾志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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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1 19:44 │强瑞技术(301128):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曾港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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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1 19:44 │强瑞技术(301128):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强晓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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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1 19:43 │强瑞技术(301128):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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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1 19:42 │强瑞技术(301128):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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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1 16:36│强瑞技术(301128):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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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综合授信事项概述
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2024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综
合授信额度预计及授权的议案》,同意在 2025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总计为人民币 150,000 万元整
(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视公司及子公司运营资金实际需求确定。
二、综合授信事项的进展情况
鉴于近期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结合公司资金的统筹安排,公司近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以下简称“建设银
行”)签署了编号为HTZ442008040XMRZ2025N001 的《中国建设银行境内并购贷款合同》,公司向建设银行申请借款额度人民币 12,0
00 万元整。
三、中国建设银行境内并购贷款合同的主要内容
1、借款内容及用途:公司向建设银行申请借款额度人民币(大写)壹亿贰仟万元整。公司应将借款用于支付并购交易价款和费
用,或者用于置换公司前期部分自有资金支付的并购价款。未经建设银行书面同意,公司不得改变借款用途。
2、借款期限:合同约定借款期限为伍年,从 2025 年 5 月 16 日至 2030 年 5月 15 日。借款期限起始日以第一次放款时的贷
款转存凭证所记载实际放款日期为准。
3、用款计划:按贷款支用条件落实情况及公司实际需求,随时申请用款。
四、其他
本次签署的境内并购贷款合同不涉及担保事项。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公司将
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实际融资的金额。
五、备查文件
1、建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境内并购贷款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1/9fb3dcd6-3ef0-4d17-9a87-1f087794a17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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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5 19:22│强瑞技术(301128):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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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等情况
1、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上市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3 日召开 2024 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以公司总股本 73,886,62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6 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44,331,973.2
0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本次不送红股。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若方案披露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发生变动,按照分配总额不变原则,
对本次权益分派方案进行调整。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预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1、分配年度:2024 年度
2、发放范围: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73,886,62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6 元人民币(含税;通过深股通持
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5.4 元;持有首
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
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
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
0 股转增 4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1.2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6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73,886,622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103,441,270 股。
三、分红派息日期
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5 月 22 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5 月 23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股权登记日 2025 年 5 月 22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 2025 年 5 月 23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
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
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年 5 月 23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
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转增(股) 股份数量(股) 比例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73,886,622 100% 29,554,648 103,441,270 100%
总股本 73,886,622 100% 29,554,648 103,441,270 100%
注:最终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数据为准。
七、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实施转增股本后,按新股本 103,441,270 股摊薄计算,2024 年度每股收益为 0.9430元;
2、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控股股东、共同实际控制人,发行前担任公司董事、监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承诺最低减持价:“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果因派发现
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
调整)。”本次权益分派后,结合以前年度的权益分派调整事项,上述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相应调整为不低于 19.66元。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公司后续将根据《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对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并根据相关规定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八、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樟坑径社区安澜路 308 号 C 栋厂房
咨询联系人:傅飞晏
咨询电话:0755-21005172
九、备查文件
1、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5/78985fb1-c8b4-46dd-9e3f-ebd65ec5607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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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3 18:28│强瑞技术(301128):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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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瑞技术(301128):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3/174383d1-5de6-4b1b-aae8-0b62a6c1590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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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3 18:28│强瑞技术(301128):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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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13 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其中: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5 月 13 日(星期二)9:15-9:25、9:30-11:30,13:
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5 月 13日(星期二)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会议地点: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新澜社区观光路 1301-11 号银星科技园银星智谷 S 栋三楼大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董事长尹高斌先生
(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七)会议出席情况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02 人,代表股份 43,196,45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463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
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42,899,3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061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94 人,代表股份 297,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021%。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98 人,代表股份 559,6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57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
中小股东 4人,代表股份 262,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53%。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94 人,代表股份 297,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021%。
(八)会议出席或列席人员:本公司董事长尹高斌先生、副董事长刘刚先生,董事左文广先生、吴维萍先生、黄国平先生、董事
兼董事会秘书游向阳先生,独立董事曾志刚先生、强晓阳先生、曾港军先生;公司监事唐汇明先生、傅飞晏女士,以及公司聘请的见
证律师刘晓光先生、叶骏先生。监事会主席赵迪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参加会议,已向董事会请假。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
行了述职。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3,169,359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73%;反对 21,9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507%;弃权 5,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2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32,5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1573%;反对 21,9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135%;弃权 5,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2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9292%。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3,169,359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73%;反对 21,9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507%;弃权 5,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2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32,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1573%;反对 21,9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135%;弃权 5,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2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9292%。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3,172,159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37%;反对 21,5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498%;弃权 2,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35,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6576%;反对 21,5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420%;弃权 2,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004%。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 43,178,759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90%;反对 15,7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363%;弃权 2,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41,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8370%;反对 15,7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056%;弃权 2,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74%。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3,172,159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37%;反对 21,5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498%;弃权 2,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35,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6576%;反对 21,5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420%;弃权 2,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004%。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认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3,168,759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59%;反对 24,9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576%;弃权 2,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31,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0500%;反对 24,9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496%;弃权 2,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004%。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年度监事报酬确认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3,168,759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59%;反对 24,9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576%;弃权 2,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31,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0500%;反对 24,9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496%;弃权 2,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004%。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刘晓光、叶骏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
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
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3/8d85fcbb-cbc5-43a9-8bc3-e28de32f98c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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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8 19:27│强瑞技术(301128):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部分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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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瑞技术(301128):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部分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09/8db0b7e6-266f-4b26-9c9b-9ded013b1fa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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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1 19:44│强瑞技术(301128):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曾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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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位股东:
本人自 2019 年 6 月 28 日起受聘担任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作为公司的独立董
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在任职期间能够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亲自出席公司
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会议中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独立、客观、公正地对各项议案和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不受公司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
益。现就本人在 2024 年度任职独立董事期间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度出席公司会议及表决情况
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8 次董事会,4 次股东大会。本人因个人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1 次股东大会,除此以外本人亲自出
席其他全部董事会会议,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
要求,合法有效。任职期间,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资料逐一认真审阅,和相关人员保持沟通,对所
有审议议案均表示赞成,没有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二、2024 年履职期间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表决情况
2024 年 4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本人对《关于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及补偿情况的议
案》《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等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2024 年 12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本人对《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等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2024 年 12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本人对《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部分项目变更
的议案》《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等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三、2024 年度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带领审计委员会成员,在年度审计开展前,预先与公司审计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
沟通,听取注册会计师的审核意见,就相关问题与注册会计师、公司管理层进行深入的交流。同时,主持开展了审计委员会的有关工
作,每季度召开审计委员会,听取内审部门对公司的内部控制实施情况的汇报,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内部审计事项、内部控制管理
与执行、日常经营情况等事项进行了审查。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关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对其综合素质、任职资格等
进行综合考评,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
四、与内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 年度,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相关人员及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关键审计内容、初步审计情况等进行了多
次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2024 年 3 月,本人亲自参加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公司内审部门进行沟通交流,对公司 2023 年度审计重大事项进行了沟通,
听取了内审部门汇报公司 2023年度内部审计报告及 2024 年度内审工作计划安排。
2024 年 4 月,本人亲自参加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听取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汇报公司 2023 年度审计中的关
键事项,并对公司编制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审核。
2024 年 5 月,本人亲自参加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听取了公司内审部门汇报的 2024 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报告。
2024 年 8 月,本人亲自参加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听取了公司内审部门汇报2024 年半年度内部审计报告,对公司 2024 年半年
度的经营情况进行审查,并对公司编制的《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审核。
2024 年 10 月,本人亲自参加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听取了公司内审部门汇报2024 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报告,对公司 2024 年第
三季度的经营情况进行审查,并对公司编制的《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审核。
2024 年 12 月,本人亲自参加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邀标选聘程序对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立信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职业资格等方面进行讨论,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为 2024 年度审计机
构,并与年审会计师进行沟通,听取了公司内审部门 2025年度审计计划的安排。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一)本人持续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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