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131 聚赛龙 更新日期:2025-12-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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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4 16:28 │聚赛龙(301131):公司以债转股方式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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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4 16:28 │聚赛龙(301131):关于以债转股方式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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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4 16:28 │聚赛龙(301131):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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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7 18:24 │聚赛龙(301131):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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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7 18:24 │聚赛龙(301131):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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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7 18:24 │聚赛龙(301131):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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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 │聚赛龙(301131):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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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 │聚赛龙(301131):2025年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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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 │聚赛龙(301131):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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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 │聚赛龙(301131):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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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4 16:28│聚赛龙(301131):公司以债转股方式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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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赛龙
”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以债转股的方式对全资子公司芜湖聚赛龙
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聚赛龙”)增资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增资事项概述
公司以债权转股权的方式对全资子公司芜湖聚赛龙增资 17,000 万元,其中由公司自有及自筹资金形成的债权 90.62 万元、由
公司募集资金形成的债权16,909.38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芜湖聚赛龙注册资本由 2,000万元增加至 19,000万元,仍为公司的全资
子公司。
公司“华东生产基地二期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华东二期项目”)系 2022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芜湖
聚赛龙系华东二期项目的实施主体。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公司以借款形式向华东二期项目投入募集资金 16,
909.38 万元,故公司对全资子公司芜湖聚赛龙形成债权16,909.38万元。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华东二期项目已结项。
(一)募集资金到账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
299 号),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1,952,152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3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358,564,560.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不含税)49,470,740.49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09,093,819.51 元。上述募集
资金已于 2022年 3月 8日划转至公司指定账户,并由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
进行了审验,出具了“中汇会验[2022]0581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如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募投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 募集资金投资 截至 2025年 9月 30
号 投资总额 净额 日累计投入金额
1 华东生产基地二期建设项目 20,000.00 16,909.38 16,061.34
2 华南生产基地二期建设项目 8,000.00 7,000.00 7,004.87
3 补充流动资金 8,000.00 7,000.00 7,000.37
合计 36,000.00 30,909.38 30,066.58
2025年 7月 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华东生产基地二期建设项目”已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公司同意
对华东二期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华东二期项目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节
余募集资金 1,190.52万元(含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二、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芜湖聚赛龙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8年 4月 17日
3、注册地址:芜湖市湾沚区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科创二路 9号
4、法定代表人:任萍
5、注册资本:2,000万元
6、经营范围:塑料粒料、塑料零件加工、销售;日用塑料制品、汽车零部件及配件(不含汽车发动机)制造、加工、销售;自
营或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或禁止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二)财务数据
芜湖聚赛龙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5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25,110.06 24,283.78
负债总额 21,843.45 20,950.78
净资产 3,266.61 3,333.00
项目 2024 年度(经审计) 2025 年 1-9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9,499.09 16,075.09
利润总额 412.44 13.25
净利润 403.30 66.39
(三)与上市公司股权关系
公司持有芜湖聚赛龙 100%的股权。
(四)本次增资的出资方式
以债权转股权的方式增资。
(五)增资前后股权结构
本次增资前,公司持有芜湖聚赛龙 100%股权,本次增资后,公司仍持有芜湖聚赛龙 100%股权。
三、本次增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将以债权转股权的方式对芜湖聚赛龙进行增资,相关债权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
人权利,亦不存在涉及有关债权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查封或者冻结等司法措施。
本次以债权转股权方式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事项是公司基于经营管理需要,合理优化其内部资源配置及资产负债结构,促进公司及
子公司整体的良性运营和可持续发展,加强其融资能力及抗风险能力。增资事项完成后,增资对象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不会导致公
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公司于 2025 年 11月 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债转股方式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
以债转股方式对全资子公司芜湖聚赛龙增资。本次增资是公司基于经营管理需要,可以优化芜湖聚赛龙资产负债结构,保障其业务顺
利进行,符合公司整体战略目标。本次增资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会对公司现金流及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聚赛龙以债转股方式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证券
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公司根
据实际需要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和长期发展战略,不会对公司的正
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以债转股的方式对全资子公司芜湖聚赛龙增资的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4/9b6a6567-448c-4628-94c8-820b96868d7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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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4 16:28│聚赛龙(301131):关于以债转股方式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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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赛龙(301131):关于以债转股方式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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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4 16:28│聚赛龙(301131):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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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赛龙(301131):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4/21ce629b-4666-495f-adbe-397266dc6d5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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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7 18:24│聚赛龙(301131):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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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赛龙(301131):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7/df4981dd-f4cc-4e54-ba57-f9e4206c5cb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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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7 18:24│聚赛龙(301131):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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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赛龙(301131):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7/4bf3a8c1-8cfe-49a5-8502-6293d74b520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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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7 18:24│聚赛龙(301131):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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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赛龙(301131):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7/1d170f1c-dce4-4ff2-8d63-589b36c09fd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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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聚赛龙(301131):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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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本次会
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 11月 17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11月 17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11月 17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 11月 12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
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州市从化鳌头镇龙潭聚宝工业区(村)聚赛龙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关于续聘 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
关公告。
3、上述提案为普通决议议案,须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以上通过。
为更好地维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上述提案表决结果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或邮寄、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5年 11月 13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4:00-17:00
3、登记地点:广州市从化鳌头镇龙潭聚宝工业区(村)聚赛龙公司
4、登记时应当提供的资料
(1)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
身份证复印件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由
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
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和《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
便登记确认。信函或传真请于 2025年 11月 13日 17:00前送达公司(信封请注明“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字样),不接受电话
登记。
5、注意事项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 30分钟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
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6、联系方式
(1)联系人:吴若思、熊艳
(2)联系电话:020-87886338
(3)电子邮箱:zhengquan@gzselon.com
(4)传真:020-87886446
(5)联系地址:广州市从化鳌头镇龙潭聚宝工业区(村)
(6)邮编:510945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0/9172b787-2092-475d-9a52-b9efd62a0ea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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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聚赛龙(301131):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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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赛龙(301131):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0/f4aade65-2b19-4d15-8b04-38c6c21d4dc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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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聚赛龙(301131):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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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10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 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
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
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3年 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
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年 12月 19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 8号华联时代大厦 A幢 601室(5)首席合伙人:高峰
(6)人员信息
截至 2024年末,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合伙人 116人,注册会计师 69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289人
。
(7)业务信息
最近一年(2024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 101,434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89,948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45,625万元。
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05家,主要行业包括:(1)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2)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
子设备制造业;(3)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4)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5)制造业-医药
制造业。
2024年度审计收费总额 16,963万元,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为 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3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赔付。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1次、监督管理措施 9次、自律监管措施 7次和纪律处分 1
次。4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1次、监督管理措施 9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和纪律处分 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昝丽涛,2004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 10月开始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
22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及复核过 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江海锋,200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 11月开始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
,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及复核过 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质量控制复核人:朱敏,199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 11月开始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
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0家以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
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序 姓名 处理处罚日 处理处罚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号 期 类型
1 昝丽涛 2024年 1月 2 行政监管 浙江证监局 对在聚赛龙 2022 年年报审计项目中存
日 措施 在的若干审计程序不到位的问题采取出
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2 2024年 1月 自律监管 深圳证券交 对在聚赛龙 2022 年年报审计项目中存
29日 措施 易所会计监 在的若干审计程序不到位的问题采取出
管部 具监管函的监管措施。
3 江海锋 2023年 5月 监督管理 中国证监会 对在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12日 措施 江苏监管局 年年报审计项目中存在的未恰当评价新
承接业务风险、不恰当调整重要性水平
等问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3、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是依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并结合公司年报相关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
的工作量协商确定。预计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 90万元(不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 20万元(不含税),合计费用 110
万元(不含税)。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 90万元(不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 20万元(不含税),合计费用 110万元(
不含税),本期收费与上期一致。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年 10月 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
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对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选聘程序合法合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阅了中汇会计师
事务所提供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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