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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133(金钟股份)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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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1133 金钟股份 更新日期:2025-06-2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6-27 17:48 │金钟股份(301133):金钟股份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4年度)│ ├─────────┼──────────────────────────────────────────────┤ │2025-06-25 19:42 │金钟股份(301133):金钟股份相关债券2025年跟踪评级报告 │ ├─────────┼──────────────────────────────────────────────┤ │2025-06-25 19:42 │金钟股份(301133):关于因权益分派调整“金钟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 ├─────────┼──────────────────────────────────────────────┤ │2025-06-25 19:42 │金钟股份(301133):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 │2025-06-25 19:42 │金钟股份(301133):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 ├─────────┼──────────────────────────────────────────────┤ │2025-06-20 16:22 │金钟股份(301133):关于“金钟转债”回售结果的公告 │ ├─────────┼──────────────────────────────────────────────┤ │2025-06-15 15:36 │金钟股份(301133):关于“金钟转债”恢复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 ├─────────┼──────────────────────────────────────────────┤ │2025-06-11 18:16 │金钟股份(301133):关于“金钟转债”回售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 ├─────────┼──────────────────────────────────────────────┤ │2025-06-09 15:56 │金钟股份(301133):关于“金钟转债”回售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 ├─────────┼──────────────────────────────────────────────┤ │2025-06-04 19:07 │金钟股份(301133):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 └─────────┴──────────────────────────────────────────────┘ ─────────┬──────────────────────────────────────────────── 2025-06-27 17:48│金钟股份(301133):金钟股份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4年度) ─────────┴──────────────────────────────────────────────── 金钟股份(301133):金钟股份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4年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7/dffdb59d-1b3a-4121-a798-b8cb507bf574.PDF ─────────┬──────────────────────────────────────────────── 2025-06-25 19:42│金钟股份(301133):金钟股份相关债券2025年跟踪评级报告 ─────────┴──────────────────────────────────────────────── 金钟股份(301133):金钟股份相关债券2025年跟踪评级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5/cb16ee0b-9957-4ff0-a059-5630436d0a27.PDF ─────────┬──────────────────────────────────────────────── 2025-06-25 19:42│金钟股份(301133):关于因权益分派调整“金钟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债券代码:123230 2、债券简称:金钟转债 3、调整前转股价格:人民币 24.50元/股 4、调整后转股价格:人民币 24.35元/股 5、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2025年 7月 3日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927号)同意注册,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 11 月 9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35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35,000.00 万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 司本次发行的 35,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 2023年 12月 1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金钟转债”,债券代 码“123230”。 二、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依据 根据《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 约定,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 情况时,将按下述公式对转股价格进行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1 为调整后转股价,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为该次增发新股率或配股率,A为该次增发新 股价或配股价,D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 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 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 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 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届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 规定来制订。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历次调整及修正情况 “金钟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29.10元/股。 2024 年 3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情况,“金钟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29.10 元/股调 整为29.03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4年 3月 25日起生效。 2024 年 6 月 26 日,公司实施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 关规定,结合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金钟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29.03元/股调整为 28.88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 024年 6月 27日起生效。 2024年 11月 7日,公司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金钟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并授权董事会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规定全权办理本次向下修正“金钟转债”转股价格的相关事宜。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金钟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根据《募集说明书》等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4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决定将“金钟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28.88元/股向下修正为 24.50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 4年 11月 8日起生效。 四、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关于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实施 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若在权益分派方案具体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股权激励行权等原 因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4年年度权益 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 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情况,“金钟转债”的转股价 格调整如下: 调整后转股价格=P0-D=24.50-0.15=24.35元/股 其中:调整前转股价格 P0=24.50元/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D=0.15元/股 综上,“金钟转债”的转股价格将调整为 24.35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5年 7月 3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5/5d46b760-c28e-47ec-a455-5acdbfadf3a5.PDF ─────────┬──────────────────────────────────────────────── 2025-06-25 19:42│金钟股份(301133):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5 年 5 月 27 日召开 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5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若 在权益分派方案具体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原则 ,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调整。 2、由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金钟转债;债券代码:123230)正处于转股期,公司总股本自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本 次权益分派实施期间发生了变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106,623,094 股。本次权益分派期间,“金钟转债”不暂停转 股。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即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5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现有总股本 106,623,094 股),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派 1.5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 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 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35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 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 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 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 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5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7 月 2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7月 3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5 年 7 月 2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年 7 月 3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 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556 广州思呈睿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2 03*****071 辛洪萍 3 03*****934 李小敏 4 03*****301 辛洪燕 注: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 年 6 月 25 日至登记日:2025 年 7 月 2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 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相关参数调整 1、根据《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当公司发生派送股 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应对转股价格进 行相应的调整。调整前“金钟转债”的转股价格为24.50 元/股,调整后转股价格为 24.35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5 年 7 月 3日(除权除息日)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因权益分派调整“金钟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5-034)。 2、根据《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在本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 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期间,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 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根据前述规定,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公司将 根据相关规定实施调整程序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相关股东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 告书》中承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 权、除息的,则按交易所相关规定进行调整。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上述最低减持价格亦作相应调整。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东风大道西 咨询联系人:王贤诚 咨询电话:020-86733628-3881 八、备查文件 1、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5/8392185d-a2c1-4837-9853-c6de5b8157dc.PDF ─────────┬──────────────────────────────────────────────── 2025-06-25 19:42│金钟股份(301133):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 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 会议,于2025年5月27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于2025年5月28日至2025年6月4日以简化程序召开“金钟转债”2025年度第一次债 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延期的议案》。近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南京证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广州分行”)就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投资金额后 的剩余募集资金投入的项目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8 10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6,53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4.33元,募集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80,174,9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3,771,787.22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26,403,112.78元。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1年11月23日对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华兴验字[2021]200003 80303号《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公司及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全资子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 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南京证券、相关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或《 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订情况及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基于行业发展趋势及募投项目实际投资情况,于2025年4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5月27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于2025年5月28日至2025年6月4日以简化程序召开“金钟转债 ”2025年度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延期的议案》,同意变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 项目“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的投资总额、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等事项,并将变更后的剩余募集资金用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的募投项目“汽车轻量化工程塑料零件扩产项目”。本次新开立募集资金专户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 结合前述变更,公司为“汽车轻量化工程塑料零件扩产项目”新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与南京证券、中信银行广州分行签订了新 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相关专户的开立及存储情况如下: 账户主体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余额(元) 募集资金用途 广州市金钟汽车零 中信银行股份有 811*****2576 17,128,677.72 汽车轻量化工程塑 件股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广州分行 料零件扩产项目 注:截至资金转出当日,“技术中心建设项目”专户余额扣除其拟使用的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及相应手续费后的净额为17,128,273 .30元,上述余额与原募投项目专户转出资金差额为签署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期间收到的结息款。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甲方: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 (二)协议主要内容 1、甲方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仅用于甲方“汽车轻量化工程塑料零件扩产项目”募集资 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 3、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 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 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同时 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4、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 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 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乙方按月(每月10日之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甲方一次或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按照孰低原则在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20%之间确定) 的,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的 要求向甲方、乙方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有权单 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丙方 督导期结束后失效。 四、备查文件 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保荐机构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5/9a284358-40e8-40b6-af9c-2397dda567d5.PDF ─────────┬──────────────────────────────────────────────── 2025-06-20 16:22│金钟股份(301133):关于“金钟转债”回售结果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债券代码:123230 2、债券简称:金钟转债 3、回售申报期:2025年6月9日至2025年6月13日 4、回售价格:100.348元/张(含息、税) 5、回售有效申报数量:100张 6、回售金额:10,034.80元(含息、税) 7、回售款划拨日:2025年6月19日 8、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2025年6月20日 一、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的公告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法律法 规的有关规定及《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广州市金钟汽车 零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5 年6 月 4 日、2025 年 6 月 9 日、2025 年 6 月 11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 《关于“金钟转债”回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关于“金钟转债”回售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 号:2025-029)、《关于“金钟转债”回售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提示“金钟转债”持有人可在回售申报 期内选择将其持有的“金钟转债”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公司,回售价格为人民币 100.348 元/张(含息、税),回售申报期为 2025 年 6 月 9 日至 2025年 6 月 13 日。 二、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结果及本次回售对公司的影响 “金钟转债”回售申报期已于2025年6月13日收市后结束,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回售申报汇 总》及《证券回售付款通知》,“金钟转债”(债券代码:123230)本次回售有效申报数量为100张,回售金额为10,034.80元(含息 、税)。公司已根据有效回售的申报数量将回售资金足额划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指定账户,投资者回售款到 账日为2025年6月20日。 本次“金钟转债”回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及股本结构等产生实质影响,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 持续经营能力。 三、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的后续事项 根据相关规定,未回售的“金钟转债”将继续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四、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回售申报汇总》及《证券回售付款通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0/6b1c47c3-e411-4aed-978f-662e53f4a870.PDF ─────────┬──────────────────────────────────────────────── 2025-06-15 15:36│金钟股份(301133):关于“金钟转债”恢复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 特别提示: 1、债券代码:123230 2、债券简称:金钟转债 3、转股起止时间:2024年5月15日至2029年11月8日 4、暂停转股时间:2025年6月9日至2025年6月13日 5、恢复转股时间:2025年6月16日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 许可[2023]1927号)同意注册,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 简称“可转债”)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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