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135 瑞德智能 更新日期:2025-04-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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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07 17:46 │瑞德智能(301135):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暨回购期限届满回购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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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3 17:06 │瑞德智能(301135):关于回购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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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30 19:00 │瑞德智能(301135):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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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30 19:00 │瑞德智能(301135):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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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3 18:49 │瑞德智能(301135):套期保值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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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3 18:49 │瑞德智能(301135):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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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3 18:47 │瑞德智能(301135):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
│ │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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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3 18:47 │瑞德智能(301135):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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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3 18:46 │瑞德智能(301135):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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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3 18:45 │瑞德智能(301135):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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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07 17:46│瑞德智能(301135):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暨回购期限届满回购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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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德智能(301135):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暨回购期限届满回购完成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07/b611c07c-b440-4b0c-ba3f-e678b397aff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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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3 17:06│瑞德智能(301135):关于回购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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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以下统称为“第一次回购”),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以不低于 2,000
万元且不超过 4,000 万元(均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35 元/股(含本数),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
股(A股)股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3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5)。截至 2024 年 2 月 6 日,公司上述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使用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2,354,057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
om)披露的《关于公司股份回购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再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
议案》(以下统称为“第二次回购”),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以不低于 2,000 万元且不超过 4,000 万元(均含本数),回购
价格不超过 31.50 元/股(含本数),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
持股计划。本次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8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披露的《关于再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5)
。
根据公司披露的《关于再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报告书》,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鉴于公司 2023 年度权益分派已于 2024 年 6 月 13
日实施完毕,公司第二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31.50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31.21 元/股(含),调整后
的回购价格上限自 2024 年 6 月 13 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6 月 4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
info.com)的《关于 2023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第二次回购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使用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1,123,800
股,占公司现总股本的 1.10%,最高成交价为人民币 22.22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人民币 16.00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19,99
8,706.94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回购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时,公司第一次回购与
第二次回购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使用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3,477,857股,占公司现总股本的 3.41%,成交总
金额为人民币 59,989,719.06 元(不含交易费用)。
注:以上数据计算在尾数上如有差异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价格;
(2)不得在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第二次回购方案,并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03/b81c0491-4059-4355-a617-90261f91d64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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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30 19:00│瑞德智能(301135):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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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2月30日(星期一)下午3:00。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2月30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30日上午9:15-9:25和9:30-11:30,下午1:00-3:00
。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12月30日上午9:15-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凤翔工业园瑞翔路1号瑞德智能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汪军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现场出席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和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76人,代表股份47,074,6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47.7829%。
其中:现场出席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3人,代表股份43,029,0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6764%。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73人,代表股份4,045,6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065%。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现场出席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2人,代表股份711,6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23%。
其中:现场出席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2人,代表股份711,6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23%。
注: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101,995,500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3,477,857股,该
回购股份不享有表决权,因此本次股东大会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98,517,643股。
以上百分比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四位小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
二、股东大会会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7,056,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609%;反对17,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378%;弃权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13%。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693,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4143%;反对17,800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股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5014%;弃权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843%。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冯沛波、张义松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
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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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30 19:00│瑞德智能(301135):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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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德智能(301135):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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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3 18:49│瑞德智能(301135):套期保值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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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德智能(301135):套期保值管理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3/9ebb36e4-95ce-46bd-bfa2-b165ba2b4a6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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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3 18:49│瑞德智能(301135):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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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德智能(301135):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3/922a59af-9b3b-4bb6-a083-25e5e4b63a0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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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3 18:47│瑞德智能(301135):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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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德智能(301135):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
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3/1e5be59b-424e-4400-b4f0-f060b662e36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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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3 18:47│瑞德智能(301135):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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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德智能(301135):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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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3 18:46│瑞德智能(301135):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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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德智能(301135):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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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3 18:45│瑞德智能(301135):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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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德智能(301135):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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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3 18:45│瑞德智能(301135):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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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德智能(301135):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
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4/a542c314-7003-4144-a88a-60ef7b57ab6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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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3 18:45│瑞德智能(301135):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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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以下简称“本次开
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有效控制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旨在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
经营的影响,保持业绩的稳定增长,提升公司抗风险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
2.交易品种、工具及场所:套期保值期货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在场内市场交易的与公司生产经营有直接关系的锡期货品种。交易场
所只限于境内合规公开的期货交易所和合法运营的大型券商、银行等。
3.交易金额及期限: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本次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金额
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4.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本次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本次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风险提示:公司将遵循审慎原则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不以投资、套利为
目的,主要为了有效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带来的影响,但期货市场仍存在一定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
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在董事会审批权
限范围内,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及必要性
公司本次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旨在有效控制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降低其对公司经
营的影响,从而保持业绩的稳定增长并提升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开展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会影响主营业
务的发展,公司将合理安排资金使用。
二、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品种、工具及场所
套期保值期货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在场内市场交易的与公司生产经营有直接关系的锡期货品种。交易场所只限于境内合规公开的期
货交易所和合法运营的大型券商、银行等。
(二)交易金额、期限及授权
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本次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0
万元,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
关金额)不超过该投资额度,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
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在上述额度范围和期限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及期货操作工作
人员实施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进行套期保值业务操作及管理。
(三)资金来源
本次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的情形。
三、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以现货保值为目的,主要为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但同时也存在一定的风险,
具体如下:
1.价格波动风险
期货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期货交易的损失。
2.政策风险
期货市场法律法规如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市场波动或无法交易,从而带来风险。
3.资金风险
期货交易财务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如投入金额过大,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甚至因来不及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
实际损失。
4.流动性风险
期货交易中,受市场流动性不足的限制,期货交易可能因成交不活跃,造成难以成交而带来流动风险。
5.技术风险
由于无法控制或不可预测的系统、网络、通信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
从而带来的风险。
(二)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控制措施
1.将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严格控制期货头寸,持续对套期保值的规模、期限进行优化组合,确保公司
的利益。
2.公司将合理使用自有资金用于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严格控制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期货保证
金,在审议额度及期限内实施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同时合理选择保值时点,避免造成市场流动性风险。
3.公司制定了《套期保值管理制度》,对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原则、授权制度、业务流程及风险控制等方面作出明确规
定。所有参与套期保值业务的工作人员权责分离,不得交叉或越权行使其职责,确保相互监督制约,同时不断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
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
4.设立符合要求的交易、通讯及信息服务设施系统,确保交易系统的正常运行,确保交易工作的正常开展,当发生故障时,及时
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以减少损失。
5.加强对国家及相关管理机构相关政策的把握和理解,及时合理地调整套期保值思路与方案。
6.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不定期对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决策、管理、执行等工作的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对实际操作情况、资金
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
四、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将严格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
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
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并在财务报告中正确列报。
五、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开展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时,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坚决不以套利或投机为目的。为
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公司制定了一系列风险控制措施,以有效管理和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规避原
材料价格波动给公司带来的经营风险,控制公司生产成本,促进主营业务稳步发展。
六、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可行性分析结论
公司制定了《套期保值管理制度》,已对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原则、授权制度、业务流程及风险控制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能够
有效保证套期保值业务的顺利进行,并对风险形成有效控制。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切实可行,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具有可行性。
公司设置了合理的套期保值业务组织架构,明确了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审批权限及授权范围,避免越权处置,最大程度
保证各岗位各人员的独立性与内部监督管理机制的有效性。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不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进行套期保值业务,计划套期保值业务投入的保证金规模
与自有资金、经营情况和实际需求相匹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业务。
公司在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方面,已建立了相对完整的控制流程和体系,风险总体可控,具有可行性。
七、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董事会同
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预计任一交易日持
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本次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经核查,
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降低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成本的影响,公司制定《套期保值管理
制度》并且采取多种措施控制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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