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135 瑞德智能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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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0 18:28 │瑞德智能(301135):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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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 18:28 │瑞德智能(301135):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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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 18:28 │瑞德智能(301135):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事项、授予条件成就及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
│ │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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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 18:28 │瑞德智能(301135):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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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 18:28 │瑞德智能(301135):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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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 18:28 │瑞德智能(301135):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和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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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19:10 │瑞德智能(301135):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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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19:10 │瑞德智能(301135):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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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8 17:42 │瑞德智能(301135):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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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7 17:08 │瑞德智能(301135):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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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0 18:28│瑞德智能(301135):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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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年6月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6年6月22日召开2
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
6年6月4日、2026年6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已完成本次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手续,取得了佛山市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新《营业执照》,相
关登记情况如下:
名称: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6231926812E
注册资本:壹亿贰仟玖佰柒拾捌万捌仟捌佰陆拾陆元人民币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1997年02月04日
法定代表人:汪军
住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凤翔工业园瑞翔路1号
经营范围:研制、生产、销售:家电智能控制器、家电配件、集成电路、电子元件和电子产品;电磁炉整机;智能家电整机;LE
D驱动电源、控制系统、照明产品及配件;新能源控制器、逆变器、控制柜、分布式电源、发电设备及集成配套产品;电力自动化设
备、电动车辆控制器、不间断电源、储能电源、电能控制系统等电力电源设备;物联网智能家电产品及系统集成、智能家庭系统解决
方案、网关产品及信息系统平台、家电全生命周期数据服务平台及RFID读写设备、配套软件;软件产品、医疗器械(凭有效许可证经
营)、防护用品;经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涉及许可证的必须凭有
效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备查文件
1.公司《营业执照》;
2.《核准变更登记通知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0/dbccbfe3-94b4-406a-afb4-7a2c206a5e3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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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 18:28│瑞德智能(301135):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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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 2026年 7月 10日前以
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并于 2026年 7月 10日以现场、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根据《公司章程》
第一百一十八条相关规定,审议事项较为紧急,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会议豁免通知时限要求。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名,实际
出席董事 9名,独立董事夏明会先生、周军先生和李文茜女士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并表决。会议由董事长汪军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鉴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中确定的 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公司拟向其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董事会根据
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对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权益数量进行调整,激励对象由 142名调整为 141名,
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82.65万股调整为 182.00万股。
除上述调整外,本激励计划的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内容一致。
表决情况:同意 6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 3票。
由于公司董事路明、孙妮娟、郑吕艳为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因此该三位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对本议案进行了审议,全票通过本议案。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上述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调整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董事会核查,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成就。根据公司 20
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确定 2026 年 7 月 10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141 名激励对象授予 182.00 万股第二类限
制性股票。
表决情况:同意 6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 3票。
由于公司董事路明、孙妮娟、郑吕艳为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因此该三位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对本议案进行了审议,全票通过本议案。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上述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 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0/5302657a-d9be-4b59-9d24-90f96d0596e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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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 18:28│瑞德智能(301135):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事项、授予条件成就及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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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事项、授予条件成就及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对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调整
事项、授予条件是否成就及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经核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
一、关于本激励计划调整事项的核查意见
鉴于本激励计划中确定的 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公司拟向其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对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授予权益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由 1
42 名调整为 141 名,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82.65 万股调整为 182.00万股。
公司本次调整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事项在
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本次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亦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二、关于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是否成就及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一)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
(二)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
《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 最近 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 最近 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 最近 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 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本公司(含子公司、分公司及孙公司)任职的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核心技术人员、核心业务人员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员工,不包括独立董事、外籍员工、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授
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三)公司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与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批准的《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
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相符。
(四)本激励计划授予日的确定符合《管理办法》《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要求,同意公司以 2026年
7月 10日为授予日,以 10.15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 141名激励对象授予 182.0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0/dd2be222-17fc-4f0d-8e03-a6cc7c24e12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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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 18:28│瑞德智能(301135):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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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
整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
“激励计划”)及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对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调整,现将相关调整内容
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公司于2026年6月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的
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6年6月4日至2026年6月13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公司于2026年6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说明》。
(三)公司于2026年6月22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二、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调整情况
鉴于本激励计划中确定的 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公司拟向其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对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权益数量进行调整,激励对象由 142名调整为 141名,限制性股票
数量由 182.65万股调整为 182.00万股。
除上述调整外,本激励计划的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内容一致。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激励计划的调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本激励计划的相
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鉴于本激励计划中确定的 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公司拟向其授予的第二类
限制性股票,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对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授予权益数量进行调整。
调整后,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由 142 名调整为141名,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82.65万股调整为 182.00万股。
公司本次调整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和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事项在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
本次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就本激励计划的调整(以下简称“本次调整”)已取得现阶段
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 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和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0/ccd536eb-42eb-4e53-88cb-9c81ea36838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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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 18:28│瑞德智能(301135):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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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德智能(301135):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0/ef90b07d-af6a-4ae4-bb91-4861746a014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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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 18:28│瑞德智能(301135):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和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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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德智能(301135):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和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0/d486022a-ca9b-493e-97f1-bcc27ba0cb2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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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19:10│瑞德智能(301135):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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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6月22日(星期一)15:30。
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6月22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2日上午9:15-9:25和9:30-11:30,下午1:00-3:00。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6月22日上午9:15-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凤翔工业园瑞翔路1号瑞德智能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汪军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现场出席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和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51人,代表股份53,252,8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41.8793%。
其中:现场出席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3人,代表股份49,520,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9444%。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48人,代表股份3,731,9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349%。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现场出席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8人,代表股份3,731,9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349%。
其中:现场出席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8人,代表股份3,731,9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349%。
注: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129,788,866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2,630,812股,该回
购股份不享有表决权,因此本次股东会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27,158,054股。
以上百分比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四位小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
二、股东会会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3,103,3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92%;反对138,2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95%;弃权11,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582,4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9938%;反对138,210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034%;弃权1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28%。
本议案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3,103,3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92%;反对138,2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95%;弃权11,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582,4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9938%;反对138,210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034%;弃权1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28%。
本议案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3,103,3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92%;反对138,2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95%;弃权11,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582,4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9938%;反对138,210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034%;弃权1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28%。
本议案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3,155,4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72%;反对86,6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28%;弃权10,6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634,5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909%;反对86,680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227%;弃权10,6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64%。
本议案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韩若晗、冯沛波
3. 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2/8d9261f1-02eb-45d5-add3-23e9433e146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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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19:10│瑞德智能(301135):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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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下称“信达”)接受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瑞德智能”或“公司”)的委托,指派信达
律师出席瑞德智能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下称“本次股东会”),对瑞德智能本次股东会的合法性进行见证,并出具本《广东
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下称“本法律意见书”)。本法律意
见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下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现行有效的《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基于对本法律意见书
出具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事实的调查和了解发表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信达已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参与和审阅了瑞德智能本次股东会的相关文
件和资料,并得到了瑞德智能的如下保证:其向信达提供的与本法律意见书相关的文件资料均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不包含
任何误导性的信息,且无任何隐瞒、疏漏之处。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信达根据《股东会规则》第六条的规定,仅对瑞德智能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
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事项发表法律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以及其他与议案相关的事实、数据的真
实性及准确性发表意见。
信达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同瑞德智能本次股东会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并依法对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责任。
鉴此,信达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及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次股东会的相关事实出具如下见证意见: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一)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1、2026年 6月 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会议决议
于 2026年 6月 22 日召开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2026年 6月 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了召开
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在法定期限内公告了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和地点、会议召开方式、会议审议事项、出席会议对象、登记办法等
相关事项。
经核查,信达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二) 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6 年 6月 22日(星期一)15:30在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凤翔工业园瑞翔路 1号瑞德智能二楼会议室如期
召开。本次股东会由董事长汪军主持,会议就会议通知中所列明的审议事项逐项进行了审议。
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6月 22 日 9:15 至 9:25、9:30至 11:30、13:00
至 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6月 22日的 9:15至 15:00。
经核查,信达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的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
(一) 本次股东会的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1、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的代理人共 3名,所持有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49,520,900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的股份总数(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 129,788,866股,扣除不享有表决权的回购股份2,630,812股,下同)
的 38.9444%。
经核查,信达律师认为,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有权参与本次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会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络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人数为 48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为 3,731,9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2.9349%。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加表决的股东资格,其身份都已经由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以及互联网投票平台认证。
3、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信达律师。
经核查,信达律师认为,上述人员均有资格出席本次股东会。
(二)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召集人于 2026年 6月 3日召开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召开本次股东
会。
经核查,信达律师认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召开本次股东会的决议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
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本次股东会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案均以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投票表决,并按《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
行计票监票。
经核查,信达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
经按《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计票监票后,列入本次股东会的议案均获有效通过,具体如下:
1、《关于<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53,103,3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92%;反对 138,2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95%;弃权 11,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2%。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3,582,43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9938%;
反对 138,21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034%;弃权 1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3028%。
本议案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关于<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53,103,3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92%;反对 138,2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95%;弃权 11,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2%。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3,582,43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9938%;
反对 138,21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034%;弃权 1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3028%。
本议案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53,103,3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92%;反对 138,2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95%;弃权 11,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2%。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3,582,43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9938%;
反对 138,21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034%;弃权 1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3028%。
本议案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53,155,4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72%;反对 86,6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28%;弃权 10,69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1%。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3,634,57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3909%;
反对 86,68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227%;弃权 10,6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2864%。
本议案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经核查,信达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形成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
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信达律师在核查后认为,瑞德智能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
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二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2/b55b8c6d-2f1a-47a3-831a-8998adf8ddd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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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8 17:42│瑞德智能(301135):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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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德智能(301135):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9/800a30cd-7710-4439-a21a-980db72e365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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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7 17:08│瑞德智能(301135):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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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说明
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月 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并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相关
公告。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
下简称“《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在内部
进行公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拟激励对象进行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
(一)公示内容:激励对象的姓名及担任职务。
(二)公示期间:2026年 6月 4日至 2026年 6月 13日。
(三)公示方式:通过公司 OA办公平台公示。
(四)反馈方式:在公示期间内,公司员工可通过电话、邮件以及现场沟通等方式向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反馈有关异议
。
(五)公示结果: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异议。
二、核查情况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中所确定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
激励对象与公司(含子公司、分公司及孙公司,下同)签订的劳动合同、聘任合同等及激励对象在公司的任职情况等有关信息。
三、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对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结合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一)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
的任职资格。
(二)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人员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三)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均不存在《管理
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1. 最近 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 最近 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 最近 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 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四)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拟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公告本次激励计划时在本公司任职的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核心业务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员工。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外籍员工、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要求,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7/99be1fa0-5543-4d5a-8225-d22709cbd2e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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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7 17:08│瑞德智能(301135):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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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6月 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
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并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相关公
告。
公司针对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
情人进行了登记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查询,公司对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激励
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即 2025 年 12 月 3日至 2026年 6月 3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
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一)核查对象为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二)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三)公司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其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
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一)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1. 在自查期间,8名核查对象的股份变动系公司实施 2025年度权益分派导致的被动股份变动,不属于主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
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相关股份变动情况与上述公告披露的权益分派规则一致,不存在异常情形。
2. 在自查期间,1名核查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经核查,该核查对象是基于其个人对二级市场行情、市场公开信息及个
人判断做出的独立投资决策,买卖公司股票的交易日期在公司筹划本激励计划的日期之前,不存在知情后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二)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在自查期间,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586,400股,回购行为发生时,公司尚未筹划本
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行为系实施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 2025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公司股份方案。
同时,在自查期间,公司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 1,507,300股股份的回购股份注销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5月 1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部分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公司股份及注销回购公司股份的行为系基于上述会议记载的回购计划实施,相关回购实施、注销情况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利用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三、核查结论
综上,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严格遵守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规定。公司在本激励计划策划、讨论
等过程中已按照上述规定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限定了接触到内幕信息的人员范围,并及时进行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在本次激励
计划自查期间,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存在利用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四、备查文件
1.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7/33784d1a-8597-4b9c-af8d-d6f0e40b7a9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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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3 19:39│瑞德智能(301135):公司章程(2026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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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德智能(301135):公司章程(2026年6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4/3f0e07ac-5419-4a2a-b621-dc47f86ffea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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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3 19:38│瑞德智能(301135):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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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 股东会的召集人: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3.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6月 22日 15: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6月 22日 9:15-9:25,9:30-11:30,13:00-1
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6月 22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6月 15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
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律师事务所的律师。
(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凤翔工业园瑞翔路 1号瑞德智能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 非累积投票提案 √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
2.00 《关于<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 非累积投票提案 √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
3.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 2026年 非累积投票提案 √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00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2.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3.上述议案均属于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 1-3关联股东
需回避表决。
4.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办理登记;代理人出席的,还应当提交
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和个人有效身份证办理登记。
2.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法人
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法人单位营
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
3. 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电子邮箱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
登记),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4.登记时间:2026年 6月 16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0-5:00。5.登记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凤翔工业园瑞翔路 1号证券
部办公室。
6.联系方式: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凤翔工业园瑞翔路 1号证券部办公室。
联系人:孙妮娟、罗希
电话:0757-29962231
传真:0757-29962249
电子邮箱:IR@realdesign.com.cn
邮编:528300
7.注意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2)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4/d544e9e9-44cd-4a50-b3b0-15d7f8baead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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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3 19:37│瑞德智能(301135):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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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德智能(301135):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4/7dc1f091-5534-4adb-9d83-c03016bb683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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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3 19:37│瑞德智能(301135):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归属名
│单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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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归属名单
的核查意见
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于2026 年 6月 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相关规
定,对公司拟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归属名单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
查,并将有关情况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作废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经审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 2024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共 18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或退休,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持有的全部已获授但
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共 115,316股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根据《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和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出具的众会字(2026)第 00028 号公司《2025 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5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已满足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公司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第二个归属期 3名激励
对象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及 106名激励对象因考核原因不能完全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共 184,645股,由公司作废。综上,公司拟
作废 299,961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本次作废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公司 2024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本次作废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本次作废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二、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经审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根据《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和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众会字(2026)第
00028 号公司《2025 年度审计报告》,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已满足第二个归属期公司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本激励计划
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此外,第二个归属期除 18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或退休及 3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
未达标外,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 142名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归属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为符合归属条件的 142名激励对象共 1,026,348股限制性股票办理归属事项。
综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同意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归属名单的相关事项。
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4/c94c7577-fb2a-4571-8dd0-e9a300ab7a8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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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3 19:37│瑞德智能(301135):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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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 限制性股票作废类型: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 限制性股票作废数量(调整后):299,961股;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6月 3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
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一)2024年5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二)2024年5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关于核查<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监事会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
(三)2024年5月16日至2024年5月25日,公司通过公司OA办公平台发布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
,在公示期内,未收到任何员工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4年5月27日,公司公告了《关于公司2024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
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四)2024年6月3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
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24年6月3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201名激励对象授予234
.46万股限制性股票。监事会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五)2025年 6月 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及《关于作废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
性股票及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等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六)2025 年 6月 26 日,公司完成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的登记工作,该部分第二类限制性
股票已于同日上市流通。
二、本次作废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一)实施 2025年度权益分派
公司于 2026年 5月 20日召开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以实施
权益分配的股权登记日股本扣除股权登记日当日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
利 3.00元(含税),本次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3股。2025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 2026年 5月 28日,
除权除息日为 2026年 5月 29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5月 2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
编号:2026-027)。
鉴于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6年5月29日实施完成,根据《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
励计划》”)《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
,公司应对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共授予 2,344,600股,由于第一个归属期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及部分激励对象考核不达标,
公司作废 470,955股,第一个归属期实际归属 847,145股,因此第二个归属期剩余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026,500股
。根据相关规则,本次调整后的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326,309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6月 3日在巨潮资
讯网披露的《关于调整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0)。
(二)部分激励对象离职或退休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规以及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4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18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或退休,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持
有的全部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共115,316 股(各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不足一股的向下取整)不得归属,由公
司作废。
(三)第二个归属期部分激励对象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根据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众会字(
2026)第00028号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143,411.41万元,与2023年度营业收入比较,2025年度
增长率为34.12%。公司2025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已满足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公司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但第二个归属期部分激励对象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其中,
45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为B+,第二个归属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90%,其余10%对应的28,980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27
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为B-,第二个归属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70%,其余30%对应的50,358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34名
激励对象考核结果为C,第二个归属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50%,其余50%对应的89,415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3名激励
对象考核结果为D,第二个归属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0%,对应的15,892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因此,第二个归属期3
名激励对象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及106名激励对象因考核原因不能完全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共184,645股(上述各激励对象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数量不足一股的向下取整),由公司作废。
综上,本次拟作废299,961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三、本次作废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作废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
响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将继续认真履
行工作职责,努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共 18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
或退休,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持有的全部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共 115,316股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根据《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和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众会字(2026)第 00028号公司《20
25年度审计报告》,公司 2025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已满足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公司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第二个归属期 3名激励对象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及106名激励对象因考核原
因不能完全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共 184,645股,由公司作废。综上,公司拟作废 299,961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本次作废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公司 2024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本次作废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本次作废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综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作废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事项。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以下简称“本次作废”)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
次作废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 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调整限
制性股票授予价格授予数量及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4/7da54641-1e15-4249-9062-245e18ef6e7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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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3 19:37│瑞德智能(301135):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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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6月 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
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一)部分回购股份完成注销
公司分别于 2025年 4月 8日、2025年 4月 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及 2025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股票回购专项贷款)以不低
于 2,500 万元且不超过 5,000 万元(均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 42.00 元/股(含本数),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
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减少注册资本。
截至 2026年 4月 28日,公司上述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累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1,5
07,300股。
2026年 5月 11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上述 1,507,300股股份的回购股份注销手续。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10,195.20万股变更为 10,044.47 万股,公司注册资本由 10,195.20 万元变更为 10,044.47 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5月 1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部分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
25)。
(二)2025年度权益分派完成实施
公司分别于 2026年 4月 25日、2026年 5月 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度
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公司 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公司以实施权益分配的股权登记日股本扣除股权登记
日当日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3.00 元(含税),本次不送红股,以
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3股。本次权益分派已于 2026年 5月 29日实施完毕,合计转增 29,344,166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6年 5月 2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
公司总股本由 10,044.4700 万股变更为 12,978.8866 万股,公司注册资本由10,044.4700万元变更为 12,978.8866万元。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鉴于以上股本变动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0,195.20万元,均已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2,978.8866万元,均
完成实缴。 已完成实缴。
第二十一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0,195.20万股,每股面 第二十一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2,978.8866万股,每股
值人民币 1元,均为普通股。 面值人民币 1元,均为普通股。
注:除上述修改的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以特别决议审议批准。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
授权经营管理层指定人员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手续,授权有效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关工商变更登记
办理完毕之日止,具体变更内容以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版本为准。
三、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4/f314c22d-43be-4978-8145-22b9e4b4013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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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3 19:36│瑞德智能(301135):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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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德智能(301135):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4/c093dfb7-0217-4ae8-8dee-556c11abfb6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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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3 19:35│瑞德智能(301135):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授予
│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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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德智能(301135):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授予数量...。公告详
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4/7823d3dd-63a3-43dc-8d22-bec2bd19449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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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3 19:32│瑞德智能(301135):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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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
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
结合在一起,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公司按照收益
与贡献对等原则,拟实施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为保证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本激励计划的
激励作用,进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激励对象的工作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本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
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高公司整体业绩,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在公司(含子公司、分公司及孙公司,下同)任职的内部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核心业务人员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员工,不包括独立董事、外籍员工、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
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四、考核机构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和组织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
(二)公司管理中心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作。管理中心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及报告工作。
(三)公司管理中心、财务中心等相关部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收集和提供,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四)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进行审议并做出决议。
五、考核指标及标准
(一)激励对象公司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考核年度为2026年、2027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
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考核年度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归属期 2026年 以 2023-2025三年平均营业收入为基数,2026年营业收
入增长率不低于 30%。
第二个归属期 2027年 以 2023-2025三年平均营业收入为基数,2027年营业收
入增长率不低于 60%。
注:上述营业收入增长率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的当年计划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失效。
(二)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其归属比
例。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S、A、B+、B-、C、D六个档次,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如下:
考评结果 S A B+ B- C D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100% 100% 90% 70% 50% 0%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达成,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股票数量×个人层面归属
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可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则由公司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
六、考核期间与次数
(一)考核期间
本次激励计划的考核期间为2026、2027年两个会计年度。
(二)考核次数
考核期间内,每年度考核一次。
七、考核程序
公司管理中心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具体的考核工作,保存考核结果,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考核报告上交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
八、考核结果的反馈及应用
(一)被考核者有权了解自己的考核结果,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当在考核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向被考核者通知考核结果。
(二)如被考核者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与管理中心沟通解决。如无法沟通解决,被考核对象可向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申诉,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对其考核结果进行复核,并根据复核结果对考核结果进行修正。
(三)考核结果作为限制性股票归属的依据。
九、考核结果归档
(一)考核结束后,证券部须保留绩效考核所有考核记录。
(二)为保证绩效激励的有效性,绩效记录不允许涂改,若需重新修改或重新记录,须考核记录员签字。
(三)绩效考核结果作为保密资料归档保存,该计划结束三年后由证券部负责统一销毁。
十、附则
(一)本办法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订、解释及修订。若本办法与日后发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存在冲
突的,则以日后发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为准。
(二)本办法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自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生效后实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3/6134887f-fa90-4b0c-8959-ad0bea9c331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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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3 19:32│瑞德智能(301135):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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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德智能(301135):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3/f30a2d38-6855-4686-8382-1459e01820e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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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3 19:32│瑞德智能(301135):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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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核查意见
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于2026 年 6月 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相关规
定,对公司拟调整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将有关情况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经审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鉴于公司 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 2026年 5月 29日实施完成,根据《激励计划》及《管
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应对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进行相
应的调整,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 9.21元/股调整为 6.90元/股,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026,500股调整为
1,326,309股。本次调整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事项符合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本次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
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综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调整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事项。
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3/49377b2e-4bca-4b0f-b060-ba89fcd52e5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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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3 19:32│瑞德智能(301135):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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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德智能(301135):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3/d6310256-7f58-4cab-bed7-3966f676351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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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3 19:32│瑞德智能(301135):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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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德智能(301135):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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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3 19:32│瑞德智能(301135):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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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对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下列情形:
(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四)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五)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具备本次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二、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一)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二)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三)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四)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六)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外籍员工、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
女。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6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次激励计划的制定及实施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各激励
对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安排、归属安排(包括授予数量、授予日期、授予价格、任职期限要求、限售期、归属条件、归属比例等事项
)未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
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四、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的情形。
五、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有助于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
业务)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综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
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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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3 19:32│瑞德智能(301135):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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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6月 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一)2024年5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二)2024年5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关于核查<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监事会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
(三)2024年5月16日至2024年5月25日,公司通过公司OA办公平台发布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
,在公示期内,未收到任何员工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4年5月27日,公司公告了《关于公司2024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
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四)2024年6月3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
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24年6月3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201名激励对象授予234
.46万股限制性股票。监事会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五)2025年 6月 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及《关于作废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
性股票及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等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六)2025 年 6月 26 日,公司完成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的登记工作,该部分第二类限制性
股票已于同日上市流通。
二、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情况说明
(一)历次调整情况说明
鉴于公司 2023年度、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分别于 2024年 6月 13日、2025年 6月 10日实施完成,根据《2024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公
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应对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授予价格由 9.79元/股调
整为 9.21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6月 1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调整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5-051)。
(二)本次调整情况说明
本次调整前,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为 9.21元/股;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共授予 2,344,600 股
,由于第一个归属期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及部分激励对象考核不达标,公司作废 470,955股,第一个归属期实际归属 847,145 股,因
此第二个归属期剩余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026,500股。
1. 调整原因
公司于 2026年 5月 20日召开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以实施
权益分配的股权登记日股本扣除股权登记日当日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
利 3.00元(含税),本次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3股。2025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 2026年 5月 28日,
除权除息日为 2026年 5月 29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5月 2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
编号:2026-027)。
鉴于公司 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 2026年 5月 29日实施完成,根据《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对第二
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归属价格、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2. 调整方法及结果
(1)授予数量调整方法及结果
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即每
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
根据上述调整方法,本次调整后的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326,309股(各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不足一股的
向下取整)。
(2)授予价格调整方法及结果
P=P0÷(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
P仍须大于 1。
根据上述调整方法,本次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9.21-0.2921425)÷(1+0.2921425)=6.90元/股(保留两位小数)。
综上,本次调整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由 9.21元/股调整为 6.90 元 /股,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
量由 1,026,500 股调整为1,326,309股。
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对公司的影响本次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及授
予数量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鉴于公司 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 2026年 5月 29日实施完成,根据《激励计划》及《管
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应对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进行相
应的调整,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 9.21元/股调整为 6.90元/股,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026,500股调整为
1,326,309股。本次调整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事项符合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本次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
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综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调整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事项。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以下简称“本次调整”
)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 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调整限
制性股票授予价格授予数量及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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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3 19:30│瑞德智能(301135):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自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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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德智能(301135):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自查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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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3 19:30│瑞德智能(301135):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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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 投资种类
委托理财: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广
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行为,包括银行理财产品、资产管
理公司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及保险公司发行的各类产品等。
2. 投资金额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
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投资金额(含相关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金额)不超过上述投资额度。
3. 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尚存在一定的投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 2026年 6月 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
在不影响资金安全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5,000万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上述额度自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在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合理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增加资金收益,为
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金额及期限
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
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投资金额(含相关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金额)不超过上述投资额度。
(三)投资品种
委托理财: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公
司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行为,包括银行理财产品、资产管理公司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及保险
公司发行的各类产品等。
(四)资金来源
本次进行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五)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授权范围及授权期限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实施具体相关事宜。
(六)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投资产品,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二、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年 6月 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
在不影响资金安全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上述额度自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投资金额(含相关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金额)不超过上述投资额度
。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 市场波动风险
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形势、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上述投资会受到市场变动的影响而产生较大波动。
2. 投资收益不可预期风险
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情况适时适量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 操作风险
可能存在人员操作失误导致理财产品认购交易失败、资金划拨失败等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进
行委托理财的操作,规范投资管理,防范投资风险。
2. 公司将及时跟踪分析资金的投向、产品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可能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
险。
3. 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委托理财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
4. 独立董事有权对委托理财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5. 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
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
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3/04357b4d-a695-42ce-9f24-ec3699cab6d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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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1 17:42│瑞德智能(301135):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触及1%整数倍的权益变动提示
│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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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德智能(301135):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触及1%整数倍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
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1/5e0b4af2-41ea-45db-bd15-cdab0ca481d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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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7:52│瑞德智能(301135):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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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德智能(301135):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c2c16a6a-9ceb-47f3-b58b-d5a181db582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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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8:12│瑞德智能(301135):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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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德智能(301135):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4cc4f59f-954a-4596-8516-396da0da14d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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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8:12│瑞德智能(301135):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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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20日(星期三)15:30。
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20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9:15-9:25和9:30-11:30,13:00-15:00。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凤翔工业园瑞翔路1号瑞德智能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汪军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现场出席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和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48人,代表股份46,433,1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47.4709%。
其中:现场出席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6人,代表股份41,458,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3851%。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42人,代表股份4,974,6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859%。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现场出席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4人,代表股份5,006,1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181%。
其中:现场出席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31,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2%。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2人,代表股份4,974,6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859%。
注: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100,444,700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2,630,812股,该回
购股份不享有表决权,因此本次股东会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97,813,888股。
以上百分比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四位小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
二、股东会会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6,161,9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159%;反对240,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79%;弃权30,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61%。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6,280,6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716%;反对127,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42%;弃权2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4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853,6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9538%;反对127,300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429%;弃权2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34%。
本议案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6,166,6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261%;反对241,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97%;弃权2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4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739,6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6766%;反对241,300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201%;弃权2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34%。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6,152,4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955%;反对280,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04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695,4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7937%;反对310,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06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695,4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7937%;反对310,700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06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关联股东汪军、黄祖好、潘卫明、佛山市瑞翔投资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6,134,7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574%;反对297,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16%;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707,7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0394%;反对297,900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507%;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0%。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6,107,4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986%;反对324,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93%;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680,4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4940%;反对324,700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860%;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0%。
本议案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离任独立董事项颖先生及现任独立董事夏明会先生、周军先生、李文茜女士就2025年度任期内的工作情况作
了述职报告。独立董事的述职报告已于2026年4月28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韩若晗、冯沛波
3. 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召开本次股东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会的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形成的《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
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13d07042-0c60-4215-9749-e370b2a0300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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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6:58│瑞德智能(301135):关于部分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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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 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注销的回购股份数量为 1,507,300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
的 1.48%。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101,952,000股减少至 100,444,700股。
2.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办理完成上述回购股份注销事宜。
一、回购股份方案及实施概述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4月 8日、2025 年 4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及 2025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股票回购专项贷款)以
不低于 2,500 万元且不超过 5,000万元(均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 42.00元/股(含本数),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
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期限自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4月 1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09)以及 2025年 4月 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30)。
截至 2026 年 4月 28 日,公司本次回购期限已届满,实际回购区间为 2025年 5月 26日至 2026年 4月 28 日。公司累计通过
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1,507,300股,占公司现总股本的 1.48%,最高成交价为人民币 31.05 元/股,
最低成交价为人民币 24.47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39,997,770.13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实际回购资金总额已超过回购方
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至此,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
二、回购股份的注销情况
2026年 5月 11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上述 1,507,300股股份的回购股份注销手续。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额、股份结构相应发生变化。
三、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经营、盈利能力、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等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
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四、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毕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101,952,000 股减少至100,444,700股。具体如下:
股份类别 回购注销前 增减变动 回购注销后
股份数量(股) 占现总股 (股) 股份数量(股) 占现总股
本比例 本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22,157,550 21.73% - 22,157,550 22.06%
无限售条件股份 79,794,450 78.27% -1,507,300 78,287,150 77.94%
总股本 101,952,000 100.00% -1,507,300 100,444,700 100.00%
五、其他事项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注销程序已完成,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办理工商变更与备案登记等手续。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1/3d5e21e6-efe8-48ca-adc7-9d055f7408a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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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15:44│瑞德智能(301135):关于公司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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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5年 4月8日、2025年 4月 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
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及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股票回购专项贷款)以不低于2,500 万元且不超过 5,000 万元(均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 42.00 元/股
(含本数),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期限自 2025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月 1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公
司股份方案暨取得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以及 2025年 4月 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回购报告
书》(公告编号:2025-030)。
根据公司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回购报告书》,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实施
了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鉴于公司 2024 年度权
益分派已于 2025年 6月 10日实施完毕,公司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42.00元/股(含本数)调
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41.71 元/股(含本数),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自 2025 年 6 月 10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6
月 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
截至 2026年 4月 28日,公司上述回购期限已届满,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本次回购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2025年 5月 26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100,000股,占公司现总股本的 0.10
%,最高成交价为 27.7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27.4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2,763,755.00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5月 2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
截至 2025 年 12 月 16日,公司累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1,121,500股,占公司现总
股本的 1.10%,最高成交价为人民币 31.05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人民币 24.47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30,149,135.13元(不
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 1%的进展公告》(公告
编号:2025-084)。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在回购期间,公司严格履行法律法规的相关要
求,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并在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百分之一时,自该事实发生
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 2026 年 4月 28 日,公司本次回购期限已届满,实际回购区间为 2025年 5月 26日至 2026年 4月 28 日。公司累计通过
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1,507,300股,占公司现总股本的 1.48%,最高成交价为人民币 31.05 元/股,
最低成交价为人民币 24.47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39,997,770.13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实际回购资金总额已超过回购方
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至此,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
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回购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回购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一致性的说明
本次回购实际使用资金总额已超过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
、回购价格、数量、比例及回购实施期限等均符合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实施结果与已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
异。
三、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的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及研发能力产
生不利影响,回购股份实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不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因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实际控制人汪军归属 5.00 万股第二
类限制性股票,董事黄祖好归属 1.4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董事、副总经理路明归属 4.0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董事、副总
经理、董事会秘书孙妮娟归属 2.5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副总经理方桦归属 3.25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副总经理张其华归属
3.0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财务总监梁嘉宜归属 2.25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6月 27 日在巨潮
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自公司首次披露本次回购事项之日至本公告披
露前一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也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
五、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减少注册资本,预计回购股份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类别 回购前 增减变动 回购后
股份数量(股) 占现总股本 (股) 股份数量(股) 占现总股本
比例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22,157,550 21.73% - 22,157,550 22.06%
无限售条件股份 79,794,450 78.27% -1,507,300 78,287,150 77.94%
总股本 101,952,000 100.00% -1,507,300 100,444,700 100.00%
注:公司具体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将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情况为准。
六、实施回购股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 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 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 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价格;
2. 不得在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质押等权利。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减少注册
资本,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回购注销申请,并在注销完成后及时办理相关
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法定程序并及时履行披露义务,充分保障
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八、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回购专用账户持股数量查询证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a91c713a-8142-4dce-aa84-ed36d773e35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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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52│瑞德智能(301135):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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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德智能(301135):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044f6ea4-fbd3-458b-856f-57db9ea8cf9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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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52│瑞德智能(301135):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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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全体董事对《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及期限
适用对象: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适用期限: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二、薪酬标准
(一)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1. 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实际岗位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领取薪酬,不额外领
取董事津贴。
2.未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外部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二)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独立董事采取固定津贴的方式在公司领取报酬,津贴标准为人民币7.20万元/年(税前),按月发放。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管理职务,按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的相关制度领取薪酬。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础
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等部分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三、其他规定
(一)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的发放按照公司相关薪酬制度执行,综
合公司经营情况和个人业绩情况进行发放。
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三)上述薪酬金额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方案》等规
定执行。本方案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等相抵触时,按照有关法
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0b4a2ddf-a7a4-4720-b5ab-95bc33fef49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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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52│瑞德智能(301135):关于公司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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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本年度计提了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公司、下属子公司及孙公司截至 2025
年 12月 31 日应收款项、预付账款、存货、合同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存货的可变现净
值,合同资产、应收款项、预付款项回收的可能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及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认为上
述资产中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公司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进行计提减值准备。
2.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和总金额
公司、下属子公司及孙公司对 2025年末可能发生减值的资产,范围包括应收款项、预付款项、存货、合同资产、固定资产、在
建工程及无形资产等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公司 2025 年度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合计 3,837,351.44元,信用减值及资产减
值损失明细如下表:(损失以“-”号填列)
单位:元
项目 2025年度计提金额
信用减值损失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894,756.72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4,227,138.24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216.48
资产减值损失 存货跌价损失 -505,186.40
合计 -3,837,351.44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执行,无需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一)信用减值损失
除了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以及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的金融资
产之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计量其损失准
备、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及其变动: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 12个月内预期信用
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无论本公司评估信用损失的基础是单项金融工具还是金融工具组合,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
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
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无论本公司评估信用损失的基础是单项金融工具还是金融工具组合,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
,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
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将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变动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即使
该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小于初始确认时估计现金流量所反映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本公司也将预期信用
损失的有利变动确认为减值利得。
对于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投资),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
,并将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且不应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本公司在前一会计期间已经按照相当于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了损失准备,但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该
金融工具已不再属于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情形的,本公司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相当于未来 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
的金额计量该金融工具的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获得关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在组合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
加。
对于适用本项政策有关金融工具减值规定的各类金融工具,本公司按照下列方法确定其信用损失:
1. 对于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本公司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2. 对于租赁应收款项,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3. 对于未提用的贷款承诺,信用损失应为在贷款承诺持有人提用相应贷款的情况下,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
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4. 对于财务担保合同,信用损失应为本公司就该合同持有人发生的信用损失向其做出赔付的预计付款额,减去本公司预期向该
合同持有人、债务人或任何其他方收取的金额之间差额的现值。
5. 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已发生信用减值但并非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与按原实
际利率折现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间的差额。
(二)资产减值损失
存货跌价损失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
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公司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并且考
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为生产而持有的材料等,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的,该材料仍然按照成本计量;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
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该材料按照可变现净值计量。
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
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合理性说明
公司 2025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政策规定,本次计提相关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公允反映了公
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 2025年度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合计 3,837,351.44元,减少公司 2025年度利润总额 3,837,351.44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已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6f6b563b-5c12-414c-80bd-a638a469b48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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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52│瑞德智能(301135):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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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
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夏明会先生、周军先生、李文茜女士和已离任独立董事项颖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夏明会先生、周军先生、李文茜女士和项颖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等,公司董事会认为: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上述人员均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
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上述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0afdc864-6b68-4bdb-9db0-ff039df1930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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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52│瑞德智能(301135):关于举办2025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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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已于 2026年 4
月 2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深入地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公司定于 2026年 4月 2
9日(星期三)下午 3:30-4:30在“进门财经”举办 2025年度暨 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绩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及方式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4月 29日下午 3:30-4:30
(二)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交流方式
(三)参会方式:
1.电脑端参会:https://s.comein.cn/bhbx4vg7
2. 手机端参会:登录进门财经 APP/进门财经小程序,搜索“301135”进入“瑞德智能(301135)2025年度暨 2026年第一季度
业绩说明会”,或扫描下方二维码参会。
二、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汪军先生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孙妮娟女士
财务总监:梁嘉宜女士
独立董事:夏明会先生
保荐代表人:车达飞先生、王健翔先生
三、投资者问题征集及方式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 2025年度暨 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广大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
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欢迎广大投资者于 2026年 4月 29 日(星期三)下午 3:30-4:30 通过网址https://s.comein.cn/bhbx4vg7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
小程序码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 2026年 4月 29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
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ad5f503b-002c-44d4-9cd7-8c0184214fe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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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52│瑞德智能(301135):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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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德智能(301135):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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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52│瑞德智能(301135):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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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
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结合实际经营管理需求,经公司总经理汪军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项羽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简历详见附件),任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
期届满之日止。
经提名委员会审核,项羽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
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条、第 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项羽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具备履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责的能力。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89a34297-c3e4-4020-a3f9-adcd54e13a4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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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52│瑞德智能(301135):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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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瑞德智能”)于 2026年 4月 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多年,拥有专业的审计团队和较强的技术支持力量,审计团队严谨、敬
业,审计工作完成良好。根据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议,2026年公司拟续聘其为公司审计机构,聘期 1年,授权总经理根据公司及
子公司业务规模并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含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及内控审计费用),并办理
年度审计合同签订事宜。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前身是 1985年成立的上海社科院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3年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
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 1630 号 5幢 1088 室。众华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 1993年起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2. 人员信息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为陆士敏先生,截至 2025年末,合伙人人数为 76人,注册会计师共 343人,其
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189人。
3. 业务规模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 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52,237.70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 43,209.3
3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16,775.78万元。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年度(2025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量83家,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 9,758.06万元。众
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房地产业
等。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与瑞德智能同行业客户共 13家。
4. 投资者保护能力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20,000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
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1)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纠纷案:截至 2025年 12月31日,已生效未执行案件涉及金额 80万元。另有
3案尚未判决,涉及金额 4万元。(2)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纠纷案: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日,尚无生效判决
。
5. 诚信记录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最近三年受到行政处罚 1次、监督管理措施 6次、自律监管措施 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
律处分。3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2次、监督管理措施 16次,自律监管措施 5次,未有从业人员受到刑事处罚
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 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胡蕴,200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1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 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汪瑾,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 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金生,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 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
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 独立性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
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 1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总经理根据公司及子公司业务规模,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2026年
度审计费用(含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及内控审计费用),并办理年度审计合同签订事宜。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 1年,此事项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
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众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
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4a912ff4-6e3a-4f52-9fea-019a7d6d78f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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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52│瑞德智能(301135):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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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
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前身是 1985年成立的上海社科院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3年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
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 1630 号 5幢 1088室。众华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 1993年起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为陆士敏先生,截至 2025年末,合伙人人数为 76人,注册会计师共 343人,其
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189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分别于 2025年 4月 25日、2025年 5月 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根据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授权总经理根据
公司及子公司业务规模,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2025年度审计费用(含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及内控审
计费用),并办理年度审计合同签订事宜。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众华会计师事务所
对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管理与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众华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年 12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
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及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
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年 4月 25日公
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
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5年 11月 5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项目的负责人及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审前沟通,对 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
范围、重要时间节点安排、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督促了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
(三)2026年 2月 2日,公司 2025年年报审计工作正式开始。众华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后,公司审计委员会与众华会计师事务所
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及时对2025 年度审计调整事项、审计结论、监管关注事项进行沟通。审计委员会认真听取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关
于公司审计内容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2026年 4月 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
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
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
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
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准确、公正、清晰、及时
。
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94a7b24c-8ad1-4ff7-8626-f847907c429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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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52│瑞德智能(301135):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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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广
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
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
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
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
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子公司及孙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
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控制风险、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
沟通、监督等要素;具体包括公司经营业务涉及的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组织结构、资金活动、研发管理、人力资源管理、预
算管理、资产管理、生产管理、销售管理、采购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系统、信息披露、财务报告;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公司治理、资产管理、生产管理、销售管理、采购管理、信息披露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公司制度及相关行业法规要求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
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
定标准如下: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错误对利润总额的 大于利润总额的5% 介于利润总额的3%-5% 小于利润总额的3%
影响数额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
①重大缺陷:严重违反法律法规;控制环境无效;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行为;外部审计发现的重大错报未被公司内部控
制识别;审计委员会和内审部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
②重要缺陷: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公司缺乏反舞弊控制措施;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
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
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③一般缺陷: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直接财产损失 大于最近一期经审计 介于最近一期经审计 小于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的1% 净资产的0.6%-1% 净资产的0.6%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
①重大缺陷: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失误;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系统失效,且缺乏有效的补偿性控制;中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
术人员流失严重;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其他对公司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②重要缺陷:决策程序导致出现一般性失误;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
特别是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其他对公司产生较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③一般缺陷:决策程序效率不高;一般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一般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将继续强化内控建设,完善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的内部控制制度,并随着经营状况的
变化及时加以调整、规范,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地发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95b7b816-3ad3-4e83-a57b-8ff7e4942f7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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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52│瑞德智能(301135):关于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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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及必要性
公司本次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充分利用期货期权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旨在有效控制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降低其
对公司经营的影响,从而保持业绩的稳定增长并提升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开展的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不
会影响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将合理安排资金使用。
二、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品种、工具及场所
套期保值期货期权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在场内市场交易的与公司生产经营有直接关系的锡、铝、铜、白银等。交易场所只限于境内
合规公开的期货期权交易所和合法运营的大型券商、银行等。
(二)交易金额、期限及授权
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本次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
,300.00万元,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 60,000.00万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
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该投资额度,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如
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在上述额度范围和期限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及
期货期权操作工作人员实施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进行套期保值业务操作及管理。
(三)资金来源
本次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的情形。
三、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以现货保值为目的,主要为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但同时也存在一定的风
险,具体如下:
1.价格波动风险
期货期权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期货期权交易的损失。
2.政策风险
期货期权市场法律法规如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市场波动或无法交易,从而带来风险。
3.资金风险
期货期权交易财务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如投入金额过大,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甚至因来不及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
带来实际损失。
4.流动性风险
期货期权交易中,受市场流动性不足的限制,期货期权交易可能因成交不活跃,造成难以成交而带来流动性风险。
5.技术风险
由于无法控制或不可预测的系统、网络、通信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
从而带来的风险。
(二)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控制措施
1. 将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严格控制期货期权头寸,持续对套期保值的规模、期限进行优化组合
,确保公司利益。
2. 公司将合理使用自有资金用于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严格控制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
用期货期权保证金,在审议额度及期限内实施公司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同时合理选择保值时点,避免造成市场流动性风险。
3.公司制定了《套期保值管理制度》,对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原则、授权制度、业务流程及风险控制等方面作出明
确规定。所有参与套期保值业务的工作人员权责分离,不得交叉或越权行使其职责,确保相互监督制约,同时不断加强相关人员的职
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
4. 设立符合要求的交易、通讯及信息服务设施系统,确保交易系统的正常运行,确保交易工作的正常开展,当发生故障时,及
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以减少损失。
5. 加强对国家及相关管理机构相关政策的把握和理解,及时合理地调整套期保值思路与方案。
四、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将严格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号——套期会计》《企业
会计准则第 37号——金融工具列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商品期货期权套
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并在财务报告中正确列报。
五、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开展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时,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坚决不以套利或投机为目的
。为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公司制定了一系列风险控制措施,以有效管理和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有利
于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给公司带来的经营风险,控制公司生产成本,促进主营业务稳步发展。
六、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可行性分析结论
公司制定了《套期保值管理制度》,已对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原则、授权制度、业务流程及风险控制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能够
有效保证套期保值业务的顺利进行,并对风险形成有效控制。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切实可行,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
业务具有可行性。
公司设置了合理的套期保值业务组织架构,明确了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审批权限及授权范围,避免越权处置,最大程度
地保证各岗位各人员的独立性与内部监督管理机制的有效性。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不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进行套期保值业务,计划套期保值业务投入的保证金规模
与自有资金、经营情况和实际需求相匹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业务。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是切实可行的,具有必要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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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52│瑞德智能(301135):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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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德智能(301135):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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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52│瑞德智能(301135):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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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德智能(301135):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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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51│瑞德智能(301135):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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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德智能(301135):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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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51│瑞德智能(301135):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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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德智能(301135):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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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51│瑞德智能(301135):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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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德智能(301135):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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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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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瑞德智能: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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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瑞德智能: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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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瑞德智能: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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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8/122474398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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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9│瑞德智能: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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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9/122460328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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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瑞德智能: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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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7056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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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瑞德智能: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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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7049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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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0│瑞德智能: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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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30/122155558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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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0│瑞德智能: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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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30/122105666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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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9│瑞德智能: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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