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137 哈焊华通 更新日期:2025-06-2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6-26 20:40 │哈焊华通(301137):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
├─────────┼──────────────────────────────────────────────┤
│2025-06-26 20:40 │哈焊华通(301137):关于公司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和内审部负责人│
│ │的公告 │
├─────────┼──────────────────────────────────────────────┤
│2025-06-26 20:40 │哈焊华通(301137):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2025-06-26 20:40 │哈焊华通(301137):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5-06-26 20:40 │哈焊华通(301137):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6-20 19:42 │哈焊华通(301137):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
│2025-06-20 19:24 │哈焊华通(301137):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
├─────────┼──────────────────────────────────────────────┤
│2025-06-18 20:00 │哈焊华通(301137):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
│2025-06-10 00:00 │哈焊华通(301137):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
│2025-06-10 00:00 │哈焊华通(301137):哈焊华通章程(2025年6月) │
└─────────┴──────────────────────────────────────────────┘
─────────┬────────────────────────────────────────────────
2025-06-26 20:40│哈焊华通(301137):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
哈焊所华通(常州)焊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
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最新修订的《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
董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将由 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5名、独立董事 3名、职工代表董事 1名。公司于 2025年 6月 26日召开
2025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投票表决,选举周小龙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
周小龙先生将与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 5 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与第
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周小龙先生担任职工代表董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周小龙先生当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后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6/8c0b7d2e-ccda-48d0-a228-32ad1cc8d450.PDF
─────────┬────────────────────────────────────────────────
2025-06-26 20:40│哈焊华通(301137):关于公司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和内审部负责人的公
│告
─────────┴────────────────────────────────────────────────
哈焊所华通(常州)焊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哈焊华通”)于 2025 年 6 月 26 日召开了 2025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职工代表大会,分别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 8 名(包括 5 名非独立董事、3 名独立董事)、职
工代表董事 1 名,上述 9 名董事共同组成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完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董事长、副董事长、各专门委员会委员选举工作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审部负责人的换届聘任工作。现将具体情况
公告如下:
一、 第五届董事会组成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 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5名、独立董事 3名、职工代表董事 1名。
非独立董事:雷振(董事长)、陈春鑫(副董事长)、滕绍东、王金奎、周金静独立董事:林三宝、余燕、李金桂
职工代表董事:周小龙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
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已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以上董事会成员简历详见公司 2025年 6月 10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
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中的内容。
二、 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各专门委员会召集人(主任委员)情况如下:
1、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雷振、滕绍东、林三宝,其中雷振为召集人;
2、提名委员会委员:林三宝、陈春鑫、余燕,其中独立董事林三宝为召集人;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林三宝、王金奎、李金桂,其中独立董事林三宝为召集人;
4、审计委员会委员:李金桂、王金奎、余燕,其中独立董事李金桂为召集人。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任期三年,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以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简历详见公司 2025 年 6 月 10 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
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中的内容。
三、 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体如下:
1、经理:陈春鑫
2、副经理:徐锴、周金静、陈波、李振华、毛军、魏钰佳
3、财务负责人、首席合规官、总法律顾问:肖同现
4、董事会秘书:魏钰佳
上述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请见附件)任期三年,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之日止。
四、 公司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及内审部负责人的情况
1、证券事务代表:薛慧
2、内审部负责人:章新玉
上述人员(简历请见附件)任期三年,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五、 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的相关情况
1、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任职资格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的董事会秘书魏钰佳和证券事务代表薛慧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熟悉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与从业经验。
2、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魏钰佳 薛慧
联系地址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遥观镇长虹东路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遥观镇长虹东路
386号 386号
电话 0519-88711168 0519-88710806
传真 0519-88711168 0519-88710806
电子邮箱 ir@htw.cn ir@htw.cn
六、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届满离任情况
因任期届满,周全法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职务,除担任子公司董事职务外不在公司担任其他任何职务。截至本公
告披露日,周全法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66.40 万股,通过常州协和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股份 191.96 万股。离任
后,周全法先生将继续严格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相关要求。周全法先生是公司的创始人,其带领公司逐步发展壮大成为焊接材料行业领先企业并实现创业板
上市,为公司发展做出了卓越贡献。公司及董事会对周全法先生为公司发展所做的努力和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因任期届满,董事乔培新、董事吕晓春、独立董事钱新、独立董事卢振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杨丽姗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
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以上人员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以上人员任职期间恪尽职守、
勤勉尽责,为公司的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公司及董事会对其担任相关职务期间为公司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七、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6/d9ac4266-ed1d-4ee4-bf4f-236c33ebc7ee.PDF
─────────┬────────────────────────────────────────────────
2025-06-26 20:40│哈焊华通(301137):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6 月 26 日(星期四)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6 月 26日(星期四)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
3:00-15:00;
通过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6 月 26 日(星期四)上午 9:15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遥观镇长虹东路 386 号哈焊所华通(常州)焊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六
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7、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中
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8、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03 人,代表股份 133,256,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293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133,048,6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178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98 人,代表股份 207,9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43%。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98 人,代表股份 207,9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4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98 人,代表股份 207,9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43%。
(3)出席或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部分董事、监事通过视频方式参会,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的见
证律师现场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 133,211,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64%;反对 37,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79%;弃权 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7
%。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63,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4512%;反对 37,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8932%;弃权 7,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3.6556%。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 133,209,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47%;反对 4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20%;弃权 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2
%。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6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3930%;反对 4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5387%;弃权 4,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2.0683%。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通过。
3、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通过累积投票表决方式,选举雷振先生、陈春鑫先生、滕绍东先生、王金奎先生、周金静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选举非独立董事表决情况如下:
3.01 选举雷振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 133,050,46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5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86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980%。
3.02 选举陈春鑫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 133,050,48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5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88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062%。
3.03 选举滕绍东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 133,050,46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5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86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985%。
3.04 选举王金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 133,050,65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5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05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894%。
3.05 选举周金静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 133,051,06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5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46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842%。
4、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通过累积投票表决方式,选举余燕女士、林三宝先生、李金桂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三年。选举独立董事表决情况如下:
4.01 选举余燕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 133,050,15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5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55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460%。
4.02 选举林三宝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 133,050,15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5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55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460%。
4.03 选举李金桂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 133,050,15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5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55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465%。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颜彬、王贺贺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
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
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哈焊所华通(常州)焊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哈焊所华通(常州)焊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6/08cce250-7ee6-4af8-9376-e62e4af3219c.PDF
─────────┬────────────────────────────────────────────────
2025-06-26 20:40│哈焊华通(301137):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致:哈焊所华通(常州)焊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哈焊所华通(常州)焊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
律师出席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哈焊所华通(常州)焊业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
试行)》等规定,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
证,核查了本所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需的相关文件、资料,并参加了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全过程。本所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
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
鉴此,本所律师根据上述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现
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及召集、召开的程序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经核查,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已于 2025 年 6 月10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
上披露了《哈焊所华通(常州)焊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知》”),
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地点、审议事项、出席对象、会议登记方法等予以公告,《会议通知》公告刊登的日期距本次股东大会
召开日期已达 15 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6 月 26 日 15:00 在江苏省常
州市长虹东路 386 号公司六楼会议室如期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6 月 26 日上午 9:
15 至 9:25,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00 至3:00;通过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6 月 26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3:00。
本所律师核查后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
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核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03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 133,256,500 股,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2930%,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出席现场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签名及授权委托书等材料,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为 5 人,
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33,048,6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1787%。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统计并经公司确认,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为 98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207,900 股,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43%。
以上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验证其身份。
(3)参加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共计 98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07,9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43%。
2、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以及本所律师,上述人员出席会议的资格
均合法有效。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人员的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权对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进行
审议、表决。
三、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属于公司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并且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中所列明的审议
事项相一致;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未发生对通知的议案进行修改的情形。
四、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按照本次股东大会的议程及审议事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133,211,70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664%;37,2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279%;7,6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57%。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163,10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4512%;37,2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8932%;7,6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55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133,209,50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647%;42,7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3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