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138 华研精机 更新日期:2025-08-2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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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8:15 │华研精机(301138):监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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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8:13 │华研精机(301138):2025年半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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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8:13 │华研精机(301138):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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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8:12 │华研精机(301138):2025年1-6月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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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8:12 │华研精机(301138):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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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8:11 │华研精机(301138):董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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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3 17:52 │华研精机(301138):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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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3 19:17 │华研精机(301138):2024年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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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9 19:06 │华研精机(301138):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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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9 19:06 │华研精机(301138):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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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8:15│华研精机(301138):监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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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华研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材料于2025年8月15日以专人送达的方式
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并于2025年8月26日在公司办公楼2楼203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娟女士召集并主持
,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监事会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告编号:2025-019)。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上半年的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均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对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的相关要求,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亦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20)。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7/a0a0a24e-eb35-4eee-80e2-d1a1136c481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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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8:13│华研精机(301138):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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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研精机(301138):2025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7/4c5607ab-2f35-48fc-b733-22b20a7dfbd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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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8:13│华研精机(301138):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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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研精机(301138):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7/8ddc5159-0aec-4e0a-be92-1aaf912ca01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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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8:12│华研精机(301138):2025年1-6月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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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研精机(301138):2025年1-6月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7/eb77038d-2aa5-411b-93e0-707a4a3cc15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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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8:12│华研精机(301138):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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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研精机(301138):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7/46076e3f-b65d-4588-9e7f-f0bbdfc9d69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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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8:11│华研精机(301138):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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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华研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5日以专人送达、邮件等方
式发出,并于2025年8月26日在公司办公楼2楼203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名。
全体监事、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组织相关人员编制了《广州华研精
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19)。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编制合法合规,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的财务状
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相关人员编制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20)。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均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募集资金存放、管
理与使用的相关要求,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亦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7/ff4d6e2e-b9f4-4e55-8bc1-c5b19eadf5c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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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3 17:52│华研精机(301138):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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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广州华研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 5 月 22 日、2025 年 5 月 23 日连续 2 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
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情况,公司董事会通过电话及书面问询等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股东、公司
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经营正常,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于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
事项。
5、 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6、 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目前没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
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
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
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过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 公司郑重提醒投资者,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公司在定期报告等已披露文件中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决策。
3、 公司目前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
为准。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
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向有关人员的核实函及回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3/94a9b5e6-a9fb-4c63-a522-3424061cb7e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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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3 19:17│华研精机(301138):2024年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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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研精机(301138):2024年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3/09660e49-db4e-4333-b9a2-aa3d2fdd832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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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9 19:06│华研精机(301138):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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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甲 14号广播大厦 5/9/10/13/17层 邮编:100022
电话:(010)65219696 传真:(010)88381869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州华研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致:广州华研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
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广州华研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以
下称“本所”)接受广州华研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本所邹盛武、丁敬成律师(以下称“本所律师
”)出席公司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审议事项以及表决方
式、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相关事项依法进行见证。
本所律师已审查了公司提供的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文件。公司已向本所及本所律师承诺其所提供的文件和所作的陈述、说明
是完整、真实和有效的,无任何隐瞒、遗漏,并据此出具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及本法律意
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
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
相应法律责任。本所同意公司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定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并予以公告。
现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其他相关事项依法出具并提供如下见
证意见: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本次股东大会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会已于 2025 年 4 月 8 日在巨潮资讯网以公
告形式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股东大会通知列明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召开时间、召开地点、
审议事项、召开方式、出席对象以及登记事项等,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也已依法充分披露。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按照股东大会通知如期于 2025 年 5 月 9 日(星期五)下午 3:00在广州市增城区宁西街创立路 6号公
司二楼 203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包贺林主持。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9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 2025年 5月 9 日上午 9:15至下午 3:00 的任意时间。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通知的时间、方式、通知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的要
求,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地点、方式、会议审议议案与《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公告的时间、地点、方式
、审议议案一致。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
(一)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人员资格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62 人,代表股份 89,048,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207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
股东 7人,代表股份 88,801,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001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5 人,代表股份 247,000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58%。
除上述人员外,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本所律师。
(二)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定召开并发布公告通知,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对列入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监票人、计票人共同
对投票进行了监票和计票。投票活动结束后,公司统计了投票的表决结果,并当场予以公布。
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和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下列议案:
1. 《关于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 《关于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 《关于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 《关于公司 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 《关于公司 2025年度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6. 《关于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7. 《关于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8. 《关于公司 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9. 《关于续聘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人员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两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09/f4b7c899-5603-48d2-8894-7ff97837f2f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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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9 19:06│华研精机(301138):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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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5年 5月 9日(星期五)15:00。
(2)网络投票: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年 5月 9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5年 5月 9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增城区宁西街创立路 6 号公司二楼 203 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包贺林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 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62 人,代表股份 89,048,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207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88,801,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001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5 人,代表股份 247,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58%。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8 人,代表股份 3,315,4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62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3,068,4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57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5 人,代表股份 247,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58%。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
3.见证律师以现场和视频的方式列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 89,026,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57%;反对 17,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192%;弃权 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1%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93,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485%;反对 17,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158%;弃权 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57%。
本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9,029,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83%;反对 19,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21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96,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179%;反对 19,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82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9,03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08%;反对 17,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19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98,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842%;反对 17,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15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9,022,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13%;反对 2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237%;弃权 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1%
。
中小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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