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138 华研精机 更新日期:2025-12-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12-02 11:42 │华研精机(301138):《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
├─────────┼──────────────────────────────────────────────┤
│2025-12-02 11:42 │华研精机(301138):《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
├─────────┼──────────────────────────────────────────────┤
│2025-12-02 11:42 │华研精机(301138):华研精机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
│2025-11-19 19:20 │华研精机(301138):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
├─────────┼──────────────────────────────────────────────┤
│2025-11-19 19:20 │华研精机(301138):关于首发募投项目全部结项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并注销专户的公告 │
├─────────┼──────────────────────────────────────────────┤
│2025-11-19 19:20 │华研精机(301138):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11-19 19:20 │华研精机(301138):首发募投项目全部结项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并注销专户的核查意见 │
├─────────┼──────────────────────────────────────────────┤
│2025-11-19 19:20 │华研精机(301138):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
├─────────┼──────────────────────────────────────────────┤
│2025-11-19 19:20 │华研精机(301138):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10-21 18:22 │华研精机(301138):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
─────────┬────────────────────────────────────────────────
2025-12-02 11:42│华研精机(301138):《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
华研精机(301138):《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10月修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2/1b4288d0-74c2-4d73-9ee1-0deaa19a1c74.PDF
─────────┬────────────────────────────────────────────────
2025-12-02 11:42│华研精机(301138):《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
广州华研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行为,便于公司股东行使表决权,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在召开股东会时,除现场会议投票表决外,同时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股东会网络投票是指公司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
票系统包括深交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
第四条 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且有权出席会议行使表决权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股东会网络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但同
一股份只能选择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深交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第二章 股东会网络投票的通知与准备
第五条 公司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根据深交所规定编制召开股东会通知公告,并载明下列网络投票相关信息:
(一)股东会的类型和届次;
(二)现场与网络投票的时间;
(三)参会股东类型;
(四)股权登记日;
(五)拟审议的提案;
(六)网络投票流程;
(七)其他需要载明的网络投票信息。
第六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股东会召集人根据深交所规定及时编制相应的公告,并补充披露相关信息:
(一)股东会延期或取消;
(二)增加临时提案;
(三)取消股东会通知中列明的提案;
(四)补充或更正网络投票信息。
第七条 公司在股东会召开两个交易日前提供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部股东数据,包括股东姓名或名称、股东账号、持股数量等
内容。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和网络投票开始日之间应当至少间隔两个交易日。
第三章 采用深交所交易系统的投票
第八条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股东会召开日的深交所交易时间。
第九条 深交所交易系统对股东会网络投票设置专门的投票代码及投票简称:
(一)公司投票代码为“351138”;
(二)投票简称为“华研投票”。
第十条 公司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参加网络投票。
第四章 采用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
第十一条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9:15-15:00。
第十二条 股东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经过股东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
码”后,方可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第十三条 根据相关规则的规定,需要在行使表决权前征求委托人或者实际持有人投票意见的下列集合类账户持有人或者名义持
有人,应当在征求意见后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不得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一)持有融资融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的证券公司;
(二)持有约定购回式交易专用证券账户的证券公司;
(三)持有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的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四)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
(五)B股境外代理人;
(六)持有深股通股票的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七)中国证监会或者深交所认定的其他集合类账户持有人或名义持有人。第五章 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果的统计
第十四条 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股东会任一提案进行一次以上有效投票的,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会,按该股东所持相同类别
股份数量计入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者未有效表决的提案,该股东所持表决权数按照弃权计算。
第十五条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每个提案组下应选人数相同的选举票数。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可以集
中投给一名候选人,也可以投给数名候选人。公司股东应当以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
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不视为有效投票。
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持有公司相同类别股份的,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按照该股东拥有的所有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股份数量
合并计算。股东使用持有公司相同类别股份的任一股东账户投票时,应当以其拥有的所有股东账户下全部相同类别股份对应的选举票
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分别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记录的选举票数为准。
第十六条 股东对总提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提案出现总提案与分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如股东先对分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提案的表
决意见为准;如果先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再对分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第十七条 公司同时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服务的,网络投票系统对以上两种方式的投
票予以合并计算。第十八条 需回避表决或者承诺放弃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加投票的,网络投票系统向公司提供全部投
票记录,由公司在计算表决结果时剔除上述股东的投票。
第十九条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 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的规定设立的投资
者保护机构可以通过能够提供相应服务的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征集其在股东会上的表决权。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会审议影
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结果应当单独统计并披露。
第二十一条 前条所称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
东。
第二十二条 公司在现场股东会投票结束后,通过互联网系统取得网络投票数据。
第二十三条 公司及股东会见证律师应当对投票数据进行合规性确认,并最终形成股东会表决结果。公司应当将律师出具的法律
意见以及股东会表决结果,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披露。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细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改时亦同。
第二十五条 本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订、解释。
广州华研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2/9894b8d5-3956-4df5-a8ec-01e193ef3001.PDF
─────────┬────────────────────────────────────────────────
2025-12-02 11:42│华研精机(301138):华研精机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2 月 18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18 日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12 月 18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12 月 15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5 年 12 月 15 日下午 3:00 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公司全 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股
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广州市增城区宁西街创立路 6 号公司二楼 203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需逐项审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作为投票对象
的子议案数(3)
1.0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2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3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修订、新增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需逐项审 非累积投票提案 √作为投票对象
议 的子议案数(6)
2.01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2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3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4 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5 关于修订《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6 关于新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3.00 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首发募投项目全部结项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并注销专户的议案
5.00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上述提案 1.00 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
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提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上
述提案中涉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
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
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效持股凭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需加盖公章并
提供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
大会;
(2)个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
授权委托书(附件二,需提供原件)、委托人有效持股凭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委托人签字)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
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3)异地股东可采用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的时间为准),请发送电子邮件、
传真或信函后电话确认。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
2.现场登记时间:2025 年 12 月 17 日(星期三)9:30-16:00。采取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的,须在 2025 年 12 月 17
日(星期三)16:00 之前送达公司。
3.登记地点:广州市增城区宁西街创立路 6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上请注明“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字样。
4.注意事项: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务必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并携带相
关证件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2/26e6747d-5080-4831-b528-af066eb2ccff.PDF
─────────┬────────────────────────────────────────────────
2025-11-19 19:20│华研精机(301138):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
广州华研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9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1,132.58 万元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保荐机构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华研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220
号)批复,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0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26.17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
币 78,510.00 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 8,062.71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70,447.29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财通证券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预付保荐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法定信息披露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
增外部费用 2,731.89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7,715.4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已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1﹞1-111 号”
《验资报告》。
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严格按照三方
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对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披露的相关内容,公司募集资
金拟用于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金额
1 瓶坯智能成型系统扩产建设项目 9,803.96 9,803.96
2 高速多腔模具扩产建设项目 10,987.14 10,987.14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6,719.56 6,719.56
4 补充流动资金 3,096.13 3,096.13
合计 30,606.79 30,606.79
三、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超募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7,108.61 万元。除进行现金管理外,公司未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其他用途。
四、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的相关规定,为提高超募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 11,132.58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未
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
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五、公司关于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说明和承诺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承诺: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借款的金额,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
;公司在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2025 年 11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11,132.58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方可实施。
(二)监事会意见
2025 年 11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核查后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者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正常进行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 11,132.58 万元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财通证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
批程序,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
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财通证券对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 11,132.58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华研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9/a59ebb19-ab3c-4d9c-ad94-f0abcb998dfb.PDF
─────────┬────────────────────────────────────────────────
2025-11-19 19:20│华研精机(301138):关于首发募投项目全部结项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并注销专户的公告
─────────┴────────────────────────────────────────────────
华研精机(301138):关于首发募投项目全部结项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并注销专户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9/ce657819-5824-46ce-8313-d9d7a90df648.PDF
─────────┬────────────────────────────────────────────────
2025-11-19 19:20│华研精机(301138):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华研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材料于2025年11月17日以专人送达的方式
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并于2025年11月19日在公司办公楼2楼203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是临时紧急会议,经全体监事一致
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限。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娟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
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监事会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首发募投项目全部结项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并注销专户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将首发募投项目全部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是基于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而
做出的审慎决定,能够充分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