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139 元道通信 更新日期:2024-12-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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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6 17:32 │元道通信(301139):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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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4 11:45 │元道通信(301139):关于公司总经理逝世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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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2 16:59 │元道通信(301139):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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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2 16:57 │元道通信(301139):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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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2 16:57 │元道通信(301139):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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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2 16:56 │元道通信(301139):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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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2 16:55 │元道通信(301139):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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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2 16:55 │元道通信(301139):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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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3 19:24 │元道通信(301139):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计划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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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2 11:43 │元道通信(301139):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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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6 17:32│元道通信(301139):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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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道通信(301139):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6/eb08a9b5-0287-43f0-8f9d-f21af8fd951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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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4 11:45│元道通信(301139):关于公司总经理逝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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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道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沉痛公告,公司接到总经理燕鸿先生家属通知,总经理燕鸿先生于近日因病不幸逝
世。
燕鸿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认真履行了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尽的职责和义务,为公司的经营发展做出了重要
贡献。公司及董事会对燕鸿先生为公司所做的努力和贡献深表感谢。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全体员工对燕鸿先生的逝世表
示沉痛哀悼,并向其家属致以深切慰问。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全体员工将继续致力于公司的持续发展,目前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一切正常。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4/559168bc-106c-499e-9b34-5ff92784492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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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2 16:59│元道通信(301139):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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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元道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元道通信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4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召开公司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
相关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24年 12月 30日下午 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4年 12月 30日上午 9:15-9:25、9:30-11:30,
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 12月 30日 9:15至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
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 12 月 23日
(七)出席对象:
1、截至 2024年 12月 23日下午 15:00 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
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
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智创谷中心 22 号楼二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应的“议案编码”如下:
议案 议案名称 备注:该列打勾
编码 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2.00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
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全部议案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结果单独统计。
三、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4 年 12 月 24 日上午 9:00 至 11:00,下午 13:00 至16:00。
(三)登记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智创谷中心 22 号楼元道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四)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
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
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一)及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
、授权委托书(附件一)及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采用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二),随同相关登记资料在 2024
年 12 月 24 日下午 16:00 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并请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电子邮件、信函和传真与本公司进行确认,联系电话
:0311-67365929。
A: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将相关登记材料扫描件发送至以下邮箱 wintao@wintaotel.com.cn,邮件主题请注明“202
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B、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将相关登记材料寄至: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智创谷中心 22 号楼元道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胡
今怡(收),邮政编码:050200。
C、采用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将相关登记材料传真至公司,传真号码:0311-67365929。
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务必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入场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
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网络投票平台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五、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智创谷中心 22 号楼元道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胡今怡
电话:0311-67365929
传真:0311-67365929
电子邮箱:wintao@wintaotel.com.cn
(二)会期预计半天,出席现场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三)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若为授权则需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到会场。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2/ff26df06-c6aa-40e0-b4b1-4af9b79fb75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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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2 16:57│元道通信(301139):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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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道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
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公司于 2024年 12月 1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信永中和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为保证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经综合评估,信永中和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
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较好的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因此,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
024年度审计机构,负责为公司提供各项审计及相关服务,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情况及公允合
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其 2024年度审计费用事宜,并与信永中和签署相关协议。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3月 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号富华大厦 A座 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 2023年 12 月 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5人,注册会计师16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
数超过 660 人。
信永中和 2023 年度业务收入为 40.46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30.1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9.96亿元。2023年度,信永
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364家,收费总额 4.56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
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
设施管理业、建筑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3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
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
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 2024年 6 月 30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1次、监督管理措施 18次、自
律监管措施 4 次和纪律处分 0次。4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3次、监督管理措施 18次、自律监
管措施 5次和纪律处分 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唐嵩先生,2017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
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 2家。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牟宇红女士,1998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
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 7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曹学颖女士,2015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
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 3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
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
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参照行业标准及业务量,结合 2024年度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情况支付相关审计费用,审计费
用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信永中和在 2023 年度对公司的审计工作情况及执业质量进行了审查,对其在审计过程中体现出的良
好执业水平和职业道德表示满意,对信永中和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信永中和在独立性、诚信状况、专业胜任能
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及尚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一
致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2/914387fd-28c1-4065-b66e-7cf3e4191ec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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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2 16:57│元道通信(301139):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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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道通信(301139):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2/1960c6ac-ce13-4384-b1aa-5ebb1a3a83f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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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2 16:56│元道通信(301139):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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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道通信(301139):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2/b05ed942-14d0-489f-a764-b286679ac2c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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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2 16:55│元道通信(301139):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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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元道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道通信”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
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元道通信使用部分超募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元道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86 号)同意
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0,400,0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38.46 元,募集
资金总额为 1,169,184,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065,182,616.17 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已于 2022 年 7 月 4 日对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XYZH/2022BJAA210234”《元道通信股份有
限公司验资报告》。
公司已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根据《元道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
的净额将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数额
1 区域服务网点建设项目 41,904.26 41,904.26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2,357.84 12,357.84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数额
3 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0 30,000.00
合计 84,262.10 84,262.10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06,518.26 万元,扣除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后,超募资金 22,256.16
万元。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2年 9月 20日召开 2022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同意使用 6,600.00 万元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占超
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29.65%。
公司于 2023年 10月 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3年 11月 13日召开 2023年第四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
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600.00 万元的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
为 29.65%。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已累计实际使用超募资金 13,200.00 万元,剩余可使用超募资金余额为 9,056.16 万元(不含理
财收益及净利息)。除本次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外,剩余超募资金尚未确定投向。
三、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自身经营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 6,60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29.65%。公司最近 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
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的金额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四、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及相关承诺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能够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
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本次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本次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仅限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公司承诺: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金额
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在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得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
易等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年 12月 1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
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用途不发生变更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600.00 万
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年 12月 12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
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缓解公司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减少财务支
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监事会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用途不发生变更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
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600.00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3/6ec5a8b8-530f-45ba-9c14-367e20d617d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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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2 16:55│元道通信(301139):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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