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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139(元道通信)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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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1139 元道通信 更新日期:2025-07-0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7-01 19:04 │元道通信(301139):关于特定股东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暨减持股份结果的公告 │ ├─────────┼──────────────────────────────────────────────┤ │2025-07-01 19:04 │元道通信(301139):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 │2025-06-20 20:32 │元道通信(301139):关于董事、副总经理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 │2025-06-16 20:17 │元道通信(301139):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 │2025-06-13 16:26 │元道通信(301139):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 ├─────────┼──────────────────────────────────────────────┤ │2025-06-13 16:26 │元道通信(301139):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6-13 16:26 │元道通信(301139):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6-13 16:26 │元道通信(301139):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 ├─────────┼──────────────────────────────────────────────┤ │2025-05-30 18:12 │元道通信(301139):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5-05-30 18:11 │元道通信(301139):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 2025-07-01 19:04│元道通信(301139):关于特定股东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暨减持股份结果的公告 ─────────┴──────────────────────────────────────────────── 元道通信(301139):关于特定股东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暨减持股份结果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01/343943af-b13a-4ee0-8a9f-fc44efec510d.PDF ─────────┬──────────────────────────────────────────────── 2025-07-01 19:04│元道通信(301139):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元道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4 年度利润分派预案已获 2025 年 5 月 30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情况 1、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21,580,800 股为基数,向全体在册 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0.35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4,255,328.0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预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利润分配预案实施日,如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 ,则按分配总额不变的方式实施。 2、利润分配预案审议通过之日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利润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利润分配预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21,580,8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350000 元人民币 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0.315000 元;持有首发后 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 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 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 7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35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7 月 8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7月 9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权益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7 月 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 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年 7 月 9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 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907 海创天成(青岛)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潍坊中 科海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 02*****257 李晋 3 03*****086 吴志锋 4 08*****267 石家庄凡宁网络技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 年 6 月 30 日至登记日:2025 年7 月 8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 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相关参数调整 公司相关股东及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公告书》中承诺: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 持所持公司股份的,期间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股票在上述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 行价应相应调整。本次除权除息后,最低减持价格调整为每股 38.27 元。 七、咨询机构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智创谷中心 22号楼 联系人:胡今怡 咨询电话:0311-67365929 八、备查文件 1、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01/ec771964-7302-4c17-8236-984c55486c73.PDF ─────────┬──────────────────────────────────────────────── 2025-06-20 20:32│元道通信(301139):关于董事、副总经理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元道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33,9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0279%)的董事、副总经理孙义先生 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8,400 股(不超过孙 义先生所持股份总数的 25%、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0069%)。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孙义先生出具的《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孙义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33,9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0279%。 二、本次股东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 3、减持数量及比例:本次拟减持公司股份累计不超过 8,400 股,不超过本人所持股份总数的 25%、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0 .0069%。 (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变动事项,将对上述减持数量做相应调整,但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不变)。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5、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进行(即自 2025 年 7 月 14 日至 2025 年 10 月 13 日 ),前述期间内,如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减持的时间,将不减持。 6、减持价格: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的前提下,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7、孙义先生未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九条规定的 情形。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1、孙义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 所做的承诺情况如下: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持有 的前述股份。 承诺期限届满后,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下,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若《证券法 》、《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人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另有要求,本人将按相关要求执行。 2、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孙义先生在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在离任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孙义先生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行为。 四、相关说明和风险提示 1、孙义先生的减持行为,将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 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孙义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孙义先生将结合市场情况、股价表现以及相关规定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以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际减持数量和 减持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相关股东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孙义先生出具的《减持计划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0/9b8f92b3-c32f-4886-bec2-6cca85455a4f.PDF ─────────┬──────────────────────────────────────────────── 2025-06-16 20:17│元道通信(301139):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股东海创天成(青岛)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潍坊中科海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元道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1,227,41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01%)的股东海创天成(青岛) 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潍坊中科海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潍坊中科”)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 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227,410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01%),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 内进行。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股东潍坊中科出具的《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潍坊中科持有公司股份 1,227,41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01%,股票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 份,前述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 二、本次股东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 4、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进行(即自 2025 年 6 月 20 日至 2025 年 9 月 19 日) ,前述期间内,如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减持的时间,将不减持。 5、减持数量及比例:本次拟减持公司股份累计不超过 1,227,410 股,占公司总股本 1.01%。计划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通过交易 所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1%,计划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通过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2%。 (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变动事项,将对上述减持数量做相应调整,但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不变)。 6、减持价格: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的前提下,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潍坊中科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所做 的承诺情况如下: 1、关于股份锁定承诺: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企 业持有的前述股份。 承诺期限届满后,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下,本企业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若《证券 法》、《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企业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另有要求,本企业将按相关要求执行。 2、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承诺 在满足以下条件的前提下,本企业可减持公司的股份:(1)在承诺的持有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且没有延长锁定期的相关情形; (2)如发生需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本企业已经全额承担赔偿责任。 在本企业承诺的锁定期满后,如果拟减持股票,将遵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的需要 ,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减持股份应符合相关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减持股份前,应提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潍坊中科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行为。 四、相关说明和风险提示 1、潍坊中科的减持行为,将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 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潍坊中科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潍坊中科将结合市场情况、股价表现以及相关规定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以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际减持数量和 减持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相关股东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潍坊中科出具的《减持计划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6/65fe9afd-8c38-489e-b879-cbb47dacfb46.PDF ─────────┬──────────────────────────────────────────────── 2025-06-13 16:26│元道通信(301139):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 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元道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道通信”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 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元道通信部分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延期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元道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86 号)同意 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30,4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38.46元,募集资金总 额为 1,169,184,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065,182,616.17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已于 2022年 7 月 4 日对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XYZH/2022BJAA210234”《元道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验 资报告》。 公司已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6,518.26万元,募集资金净额超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部分为超募资金,超募资金总额为22,2 56.16万元。截至2025年5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超募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已使用募集资金数额 1 区域服务网点建设项目 41,904.26 13,479.42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2,357.84 12,357.84 3 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0 30,000.00 4 超募资金 22,256.16 19,800.00 合计 106,518.26 75,637.26 三、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经审慎分析和认真研究,为了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利益,在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建设内容、 项目用途及投资规模都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决定将募投项目“区域服务网点建设项目”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 上述募投项目截至2025年5月31日的资金投入情况,及本次延期前后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拟使用募集资 截至 2025年 5月 原预计达到预定 延期后预计达到预 金投资金额 31日已投入金额 可使用状态日期 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区域服务网 41,904.26 13,479.42 2025/6/30 2025/12/31 点建设项目 截至目前上述延期的募投项目仍处于稳步推进过程中,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计划。若未来因市场环境、行业政策等因素而 导致募投项目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将按照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原因 截至目前该募投项目区域服务网点的场地购置等尚未完成,设备的采购工作仍在陆续进行,区域服务网点建设工作虽已经取得了 阶段性的成果,但仍需要进一步优化和提升。结合目前该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经审慎研究,为更加稳妥地推进本次募投项目建 设,公司决定对募投项目“区域服务网点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公司将继续统筹协调、全力推进,确保募 投项目后续的顺利实施。 五、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情况 公司对“区域服务网点建设项目”的必要性及可行性进行了重新论证,项目继续实施仍然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具体如下: (一)项目必要性分析 实施“区域服务网点建设项目”是公司顺应行业发展、提升综合竞争力的重要举措。通过优化服务网点布局,改善工作条件等, 公司能够有效提升服务效率和响应能力,增强在区域市场的竞争优势。同时,该项目有助于扩大服务网络覆盖和人员规模,更有效应 对行业竞争。此外,随着通信运营商集中采购趋势的加强,项目的推进也将进一步提升公司在区域内的业务承接能力和客户服务水平 ,助力企业实现规模效应和服务能力的整体提升。 (二)项目可行性分析 在国家政策支持下,通信技术服务市场需求增加、空间扩大、业务类型丰富,发展前景广阔,为本项目提供市场空间;公司深耕 行业多年,凭借高质量服务树立扎实品牌形象,与主要客户合作稳定,在“集中采购”政策下,过往经验和品牌知名度成为招标重要 参考,能有效转换为经营业绩,为项目实施打下坚实基础;公司建立“扁平化”销售和“集中化”管理模式,标准化管理业务流程, 依托信息化管控,能够保障业务扩张期服务质量稳定,快速打造高效业务团队,为项目实施提供有力支撑。 综上,公司认为“区域服务网点建设项目”仍符合公司战略规划,投资实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计划继续实 施上述项目。同时,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政策、市场环境变化,并对募集资金投资进行适时安排,争取实现项目效益最大化。 六、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区域服务网点建设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实 施方式、建设内容、项目用途及投资规模,项目的延期仅涉及募投项目进度的变化,本次募投项目的可行性未发生变化,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也将加强对项目进度的监督,使 项目按新的计划进行,实现公司与全体投资者利益的最大化。 七、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6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区域服务 网点建设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董事会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建设内容、项目用途及投资规模均不 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区域服务网点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5年6月30日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6月13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是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作出的合理决策,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本次延期的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 期。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国新证券认为: 元道通信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元道通信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不涉及募投项目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元道通信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3/d8dbf5aa-8920-4bc5-8eb9-80e471719533.PDF ─────────┬──────────────────────────────────────────────── 2025-06-13 16:26│元道通信(301139):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元道通信股份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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