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139 元道通信 更新日期:2026-01-1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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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16:52 │元道通信(301139):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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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16:52 │元道通信(301139):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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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16:52 │元道通信(301139):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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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9 19:16 │元道通信(301139):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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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9 19:16 │元道通信(301139):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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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5 17:32 │元道通信(301139):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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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2 17:49 │元道通信(301139):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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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2 17:47 │元道通信(301139):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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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2 17:46 │元道通信(301139):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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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9 17:32 │元道通信(301139):关于完成工商备案登记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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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16:52│元道通信(301139):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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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元道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道通信”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
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元道通信部分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延期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元道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86号)同意注
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30,400,0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38.46 元,募集资金
总额为 1,169,184,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065,182,616.17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已于2022 年 7 月 4 日对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XYZH/2022BJAA210234”《元道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验资报告》。
公司已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超募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已使用募集资金数额
1 区域服务网点建设项目 41,904.26 15,796.56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2,357.84 12,357.84
3 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0 30,000.00
4 超募资金 22,256.16 19,800.00
序号 项目名称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已使用募集资金数额
合计 106,518.26 77,954.40
三、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一)前次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公司于 2025年 6月 1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
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建设内容、项目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将“区域服务网点建设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 2025年 6月 30日延长至 2025 年 12 月 31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经审慎分析和认真研究,为了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利益,在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建设内容、
项目用途及投资规模都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决定将募投项目“区域服务网点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6年
6月30日,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拟使用募集资 截至 2025年 11 月 原预计达到预定 延期后预计达到预
金投资金额 30日已投入金额 可使用状态日期 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区域服务网 41,904.26 15,796.56 2025/12/31 2026/6/30
点建设项目
截至目前上述延期的募投项目仍处于稳步推进过程中,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计划。若未来因市场环境、行业政策等因素而
导致募投项目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将按照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原因
截至目前该募投项目区域服务网点的场地购置等尚未完成,设备的采购工作仍在陆续进行,区域服务网点建设工作虽已经取得了
阶段性的成果,但仍需要进一步优化和提升。结合目前该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并出于谨慎性考虑,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持审慎态
度;同时,为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及使用效率,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更加稳妥地推进本次募投项目建设,经审慎研究,公司决
定对募投项目“区域服务网点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公司将继续统筹协调、全力推进,确保募投项目后续
的顺利实施。
五、保障延期后按期完成的措施
公司将密切关注行业市场变化以及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情况,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合理规划建设进度,优化资源配置。同时,加
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审计和外部监督,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相关规定,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持续关注影响项目推进的各项
因素,积极协调各方资源,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合法有效。公司将调整制定合理的建设计划,逐步落实并保障按期达成预期目标。
六、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情况
公司对“区域服务网点建设项目”的必要性及可行性进行了重新论证,项目继续实施仍然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具体如下:
(一)项目必要性分析
实施“区域服务网点建设项目”是公司顺应行业发展、提升综合竞争力的重要举措。通过优化服务网点布局,改善工作条件等,
公司能够有效提升服务效率和响应能力,增强在区域市场的竞争优势。同时,该项目有助于扩大服务网络覆盖范围和人员规模,更有
效应对行业竞争。此外,随着通信运营商集中采购趋势的加强,项目的推进也将进一步提升公司在区域内的业务承接能力和客户服务
水平,助力企业实现规模效应和服务能力的整体提升。
(二)项目可行性分析
在国家政策支持下,通信技术服务市场需求增加、空间扩大、业务类型丰富,发展前景广阔,为本项目提供市场空间;公司深耕
行业多年,凭借高质量服务树立扎实品牌形象,与主要客户合作稳定,在“集中采购”政策下,过往经验和品牌知名度成为招标重要
参考,能有效转换为经营业绩,为项目实施打下坚实基础;公司建立“扁平化”销售和“集中化”管理模式,标准化管理业务流程,
依托信息化管控,能够保障业务扩张期服务质量稳定,快速打造高效业务团队,为项目实施提供有力支撑。
综上,公司认为“区域服务网点建设项目”仍符合公司战略规划,投资实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计划继续实
施上述项目。同时,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政策、市场环境变化,并对募集资金投资进行适时安排,争取实现项目效益最大化。
七、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区域服务网点建设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实
施方式、建设内容、项目用途及投资规模,项目的延期仅涉及募投项目进度的变化,本次募投项目的可行性未发生变化,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也将加强对项目进度的监督,使
项目按照新的计划进行,实现公司与全体投资者利益的最大化。
八、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区域服
务网点建设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董事会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建设内容、项目用途及投资规模均
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区域服务网点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5年12月31日延长至2026年6月30日。
九、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元道通信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的要求。元道通信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不涉及募投项目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元道通信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30/fe28e165-b9e7-4147-8f6f-31883228c54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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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16:52│元道通信(301139):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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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元道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 年 12 月 30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召
开。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12 月24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给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晋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 7名,
实际出席董事 7名。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区域服务网点建设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董事会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建
设内容、项目用途及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区域服务网点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 2025 年 12 月 3
1 日延长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
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元道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30/e57c9905-4c87-41b3-acaa-1554bf5c8a6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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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16:52│元道通信(301139):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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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道通信(301139):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30/2832cc43-f206-496f-9007-3013ab0ce4b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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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9 19:16│元道通信(301139):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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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股东会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晋先生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 12月 29日(星期一)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5年 12月 29日上午 9:15-9:25、9:30-11:30,
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2025 年 12月 29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智创谷中心 22 号楼二层会议室。
(六)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七)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 89名,代表股份 46,268,1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0555%。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 9名,代表股份 45,975,3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814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80名
,代表股份 292,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08%。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81名,代表股份 293,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1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名,代表股份 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80名
,代表股份 292,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08%。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会议,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和见证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00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46,210,0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44%;反对 5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74%;弃权 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2%。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23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1706%;反对 54,3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5324%;弃权 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969%。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郭昕、杨惠然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
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元道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9/fc78ac01-f91f-451d-aa10-d41b6ef49a1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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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9 19:16│元道通信(301139):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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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道通信(301139):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9/3d7d7357-786b-4143-a968-cffe36cb8ea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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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5 17:32│元道通信(301139):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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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道通信(301139):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5/254ec18c-7b76-4d8e-836f-be2d358f446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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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2 17:49│元道通信(301139):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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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2 月 29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2月 29 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29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12 月 22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5 年 12 月 22 日下午 15:00 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
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
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智创谷中心 22 号楼二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本次股东会议案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
的其他股东)的投票结果单独统计。
3、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电子邮件或信函方式登记。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5 年 12 月 23 日上午 9:00 至 11:00,下午 13:00 至 16:00。(三)登记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
智创谷中心 22 号楼元道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四)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
授权委托书(附件一)及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一)及代理人
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采用电子邮件、信函方式登记的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二),随同相关登记资料在 2025 年 12
月 23 日下午 16:00 之前送达到公司,并请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电子邮件、信函与本公司进行确认,联系电话:0311-67365929。其
中:A.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将相关登记材料扫描件发送至以下邮箱wintao@wintaotel.com.cn,邮件主题请注明“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B.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将相关登记材料寄至: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智创谷中心 22 号楼元道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胡今
怡(收),邮政编码:050200。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务必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入场
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五、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智创谷中心 22 号楼元道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联系人:胡今怡
电话:0311-67365929
电子邮箱:wintao@wintaotel.com.cn
(二)会期预计半天,出席现场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三)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若为授权则需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到会场。
六、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3/31b0dbc5-5a91-4130-8d34-30e168c2747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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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2 17:47│元道通信(301139):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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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元道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意见为保留意见。
2、公司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公司拟聘任的会计
师事务所名称: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瑞诚”)。为充分保证公司年报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综合考
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需求等情况,公司认为中瑞诚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
构的要求,公司拟聘请中瑞诚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3、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财会〔2023〕4 号)的规定。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2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聘任中瑞诚
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名称: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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