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141 中科磁业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7-22 16:42 │中科磁业(301141):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
├─────────┼──────────────────────────────────────────────┤
│2026-07-02 16:02 │中科磁业(301141):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
├─────────┼──────────────────────────────────────────────┤
│2026-05-21 18:47 │中科磁业(301141):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
│2026-05-18 18:39 │中科磁业(30114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5-18 18:39 │中科磁业(301141):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6-04-24 19:07 │中科磁业(301141):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
├─────────┼──────────────────────────────────────────────┤
│2026-04-24 19:07 │中科磁业(301141):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
│2026-04-24 19:07 │中科磁业(301141):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
│2026-04-24 19:07 │中科磁业(301141):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
├─────────┼──────────────────────────────────────────────┤
│2026-04-24 19:07 │中科磁业(301141):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
─────────┬────────────────────────────────────────────────
2026-07-22 16:42│中科磁业(301141):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
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中平先生通知,获悉其将所持有本公司
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相关解除质押的手续已办理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股股 本次解除质 占其所持股 占公司总股 起始日 解除日期 质权人
名称 东或第一大股 押股份数量 份比例 本比例
东及其一致行 (万股)
动人
吴中平 是 240.00 5.81% 1.93% 2026/1/13 2026/7/21 渤海国际信托
股份有限公司
合计 --- 240.00 5.81% 1.93% --- --- ---
注:上述质押股份不存在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 本次质 本次质 占其所 占公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名称 (万股) 比例 押前质 押后质 持股份 司总 已质押 占已质 未质押股 占未质
押股份 押股份 比例 股本 股份限 押股份 份限售和 押股份
数(万 数(万 比例 售和冻 比例 冻结数量 比例
股) 股) 结、标 (万股)
记数量
(万股)
吴中平 4,130.00 33.30% 480.00 240.00 5.81% 1.93% 240.00 100.00% 3,890.00 100.00%
吴双萍 1,988.00 16.03%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1,988.00 100.00%
吴伟平 1,834.00 14.79%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1,834.00 100.00%
合计 7,952.00 64.11% 480.00 240.00 3.02% 1.93% 240.00 100.00% 7,712.00 100.00%
三、其他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中平先生资信情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偿还能力,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或被强
制过户的风险,亦不会对公司实际控制权、生产经营及公司治理等方面产生实质性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
,并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3/09923608-38f2-4780-9fb1-fa062497d7d9.PDF
─────────┬────────────────────────────────────────────────
2026-07-02 16:02│中科磁业(301141):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
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中平先生通知,获悉其将所持有本公司
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业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第 本次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为限 是否 质押开始 质押到期 质权人 质押
名称 一大股东 股数(万 持股份 总股本 售股 为补 日期 日 用途
及一致行 股) 比例 比例 充质
动人 押
吴中平 是 240.00 5.81% 1.93% 是(首发前 否 2026/7/1 至办理解 浙江东阳 自身
限售股) 除质押登 农村商业 生产
记手续之 银行股份 经营
日止 有限公司
合计 --- 240.00 5.81% 1.93% --- --- --- --- --- ---
注:上述质押股份不存在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 本次质 本次质 占其所 占公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名称 (万股) 比例 押前质 押后质 持股份 司总 已质押 占已质 未质押股 占未质
押股份 押股份 比例 股本 股份限 押股份 份限售和 押股份
数(万 数(万 比例 售和冻 比例 冻结数量 比例
股) 股) 结、标 (万股)
记数量
(万股)
吴中平 4,130.00 33.30% 240.00 480.00 11.62% 3.87% 480.00 100.00% 3,650.00 100.00%
吴双萍 1,988.00 16.03% 0 0.00 0.00% 0.00% 0.00 0.00% 1,988.00 100.00%
吴伟平 1,834.00 14.79% 0 0.00 0.00% 0.00% 0.00 0.00% 1,834.00 100.00%
合计 7,952.00 64.11% 240.00 480.00 6.04% 3.87% 480.00 100.00% 7,472.00 100.00%
三、其他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中平先生资信情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偿还能力,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或被强
制过户的风险,亦不会对公司实际控制权、生产经营及公司治理等方面产生实质性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
,并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3/230e0b51-c782-4c6b-a7ee-13b1c63b4b9c.PDF
─────────┬────────────────────────────────────────────────
2026-05-21 18:47│中科磁业(301141):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年 5月 18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
1、公司于 2026年 5月 18日召开的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公司 2025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24,032,60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送现金 2.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
转增股本,预计派发现金分红 24,806,521元。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行权、可转债转股、
股份回购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公司利润分配方案披露日至实施前,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24,032,60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2.00元人民币现金(含
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1.8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
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
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40元
;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2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 5月 2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 5月 29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年 5月 2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5月 2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前限售股。
3、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072 东阳市盛亿富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 5月 21日至登记日:2026年 5月 28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
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部分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承诺,“本人所持股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股票的价
格不得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但转让前后股票受同一控制人控制的除外。若中科磁业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
除权、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根据上述承诺,公司 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相关股东对上述最低
减持价格亦作相应的调整。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镇工业园区红兴三路 9号
咨询联系人:陈心雨
咨询电话:0579-86099583
咨询传真:0579-86099583
邮箱:zkcydmb@dymagnet.com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ba451ddb-73ea-4276-a26f-1cd3655c09ed.PDF
─────────┬────────────────────────────────────────────────
2026-05-18 18:39│中科磁业(30114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中科磁业(30114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8683acb6-d0f3-4312-9bc4-4de45960b268.PDF
─────────┬────────────────────────────────────────────────
2026-05-18 18:39│中科磁业(301141):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致: 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 指派本所陈杨律师、杨
裕民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以下统称“法律法规”)及《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
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相关事宜出具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已经对公司提供的与本次股东会有关的法律文件及其他文件、资料予以了核查、验证。在进行核查验证过程中, 公司已
向本所保证, 公司提供予本所之文件中的所有签署、盖章及印章都是真实的, 所有作为正本提交给本所的文件都是真实、准确、完整
和有效的, 且文件材料为副本或复印件的, 其与原件一致和相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 本所仅对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
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 并不对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发表意见。
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法律法规及本法律意见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 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 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
信用原则, 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 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 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 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在此基础上, 本所律师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24SH7200127/DCY/cj/cm/D9
一. 关于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根据公司公告的《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已于
本次股东会召开二十日之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
公司董事会已在会议公告等文件中载明了本次股东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及股权登记日等事项, 并在会议公告中列明了提交本次股
东会审议的议案。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现场会议于 2026 年 5 月 18 日14:00在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镇工业园区红兴
三路 9号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 月 18日 9:15至 9:25、9:30至
11:30、13:00至 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平台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18日 9:15至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基于上述核查, 本所律师认为,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关于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根据公司提供的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统计资料和相关验证文件, 以及本次现场及网络投票
的合并统计数据,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 81人,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 84,045,085股, 约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67.7605%。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会。
基于上述核查, 本所律师认为, 本次股东会的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
三.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会议公告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表决。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或委
托代理人)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对会议公告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表决, 公司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计票、监票
。
24SH7200127/DCY/cj/cm/D9 2
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平台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结束后, 深圳证券交易
所提供了本次网络投票的统计数据。本次股东会投票表决结束后, 公司根据相关规则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本次
会议的表决结果如下: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 : 同意 84,036,085 股 ,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3%; 反对 9,000股; 弃权 0股。
2.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 : 同意 84,036,085 股 ,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3%; 反对 9,000股; 弃权 0股。
3.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 : 同意 84,036,085 股 ,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3%; 反对 9,000股; 弃权 0股。
4.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 : 同意 84,035,985 股 ,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2%; 反对 9,100股; 弃权 0股。
5.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 : 同意 84,039,385 股 ,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2%; 反对 5,700股; 弃权 0股。
6.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 : 同意 84,023,439 股 ,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42%; 反对 21,646股; 弃权 0股。
24SH7200127/DCY/cj/cm/D9 3
7.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 : 同意 1,615,382 股 ,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732%; 反对 25,046股; 弃权 0股。
8.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建设其他募投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情况 : 同意 84,039,385 股 ,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2%; 反对 5,700股; 弃权 0股。
9.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 : 同意 84,039,385 股 ,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2%; 反对 5,700股; 弃权 0股。
10.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6年-2028年)的议案》
表决情况 : 同意 84,036,085 股 ,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3%; 反对 9,000股; 弃权 0股。
根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汇总表决结果, 会议通知中列明的全部议案均获本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股东会议案中涉及关联交易
的议案, 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公司已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情况单独统计并予以公布。
基于上述核查, 本所律师认为,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关于本次会议的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 本所律师认为,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会
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24SH7200127/DCY/cj/cm/D9 4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公告材料, 随同其他会议文件一并报送有关机构
并公告。除此以外, 未经本所同意, 本法律意见书不得为任何其他人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二份。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事务所负责人
韩 炯 律师
经办律师
陈 杨 律师
杨裕民 律师
二○二六年五月十八日
24SH7200127/DCY/cj/cm/D9 5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f0d4a7d0-ff76-44ee-bc04-f2cc04f74c81.PDF
─────────┬────────────────────────────────────────────────
2026-04-24 19:07│中科磁业(301141):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
一、审议程序
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请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内容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 2025年度利润分配。
2、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公司合并报表所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33,182,717.0
0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3,463,549.65元后,截至期末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275,183,386.73 元
;2025 年度母公司报表实现净利润 34,635,496.45 元,按照相同规则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3,463,549.65元后,截至期末母公司报
表未分配利润为 274,294,514.08元。
3、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24,032,60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送现金 2元(含税),不送红股,
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预计派发现金分红 24,806,521元。
4、如本方案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2025 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预计为24,806,521 元,占公司 2025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约为 74.76%。2025年度公司未进行股份回购。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调整原则
本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因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
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24,806,521.00 12,403,260.50 26,578,415.4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33,182,717.00 16,560,773.82 48,131,964.23
东的净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 25,949,837.60 17,823,225.91 17,128,316.21
营业收入(元) 740,518,350.54 546,404,129.27 484,597,566.06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 275,183,386.73
累计未分配利润
(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 274,294,514.08
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 ?是 ?否
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63,788,196.90
累计现金分红总额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0
累计回购注销总额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32,625,151.68
平均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63,788,196.90
累计现金分红及回
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60,901,379.72
累计研发投入总额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3.44%
累计研发投入总额
占累计营业收入的
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 □是 ?否
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八)项规定的
可能被实施其他风
险警示情形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
红金额不低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不属于《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9.4条第(八)项规定的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 2024年、2025年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
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
项目核算及列报金额合计分别为 346,815,618.57 元、0元,分别占对应年度总资产的 21.99%、0%,未达到公司总资产的 50%以上。
本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由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盈利能力、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前景等因素提出,有
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实施本利润分配方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利影响。综上所述,本利润分配方
案具备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8e7c7b9d-b183-4a8e-b8eb-0ef868fb9344.PDF
─────────┬────────────────────────────────────────────────
2026-04-24 19:07│中科磁业(301141):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中科磁业(301141):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b59c97d0-0e31-47d0-94ff-66ebe6113f33.PDF
─────────┬────────────────────────────────────────────────
2026-04-24 19:07│中科磁业(301141):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 ”),结合
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
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
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
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对评价结论产生实质性影响的内部控制的重大变化。
公司董事会授权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内部控制评价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对纳入评价范围的高风险领域和单位进行评价。内部审计
机构定期根据审计结果、《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法规要求,梳理并完善公司内控体系,保持了内控体系的有效性。
公司内部控制总体目标和原则是:通过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能够有效控制风险并及时发现风险征兆,提前采取必要的预控
措施,以达到规避风险,减少损失的目标;对于已发生的风险,首先通过已有的控制措施予以控制,进而采取补偿措施进行控制,把
风险损失降低到最小限度。在董事会、管理层及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公司参照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
范》等相关规定,已经建立起一套比较完整且运行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从公司治理层面到各业务流程层面均建立了系统的内部控制
制度及必要的内部监督机制,为公司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
企业实现发展战略提供了合理保障。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内部控制评价范围的单位包括公司以及
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子公司。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2、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报告期内,审计部门从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
担保业务、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信息系统等方面控制风险;
3、内部控制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资金活动、采购与付款业务、销售与收款业务、资产管理、合规与法律风险、信息系统与数据安
全、重大投资与并购。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
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
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予以认定
(1)定性标准
i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
①控制环境无效;
②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并给企业造成重要损失和不利影响;
③外部审计发现的重大错报不是由公司首先发现的;
④董事会或其授权机构及内审部门对公司的内部控制监督无效。ii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
①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②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③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④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iii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一般缺陷包括:
未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标准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2)定量标准
①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可以认定为重大缺陷:
项目 缺陷影响
利润总额潜在错报 错报≥利润总额 5%
资产总额潜在错报 错报≥资产总额 1%
经营收入潜在错报 错报≥经营收入总额1%
②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可以认定为重要缺陷:
项目 缺陷影响
利润总额潜在错报 利润总额 3%≤错报<利润总额 5%
资产总额潜在错报 资产总额 0.5%≤错报<资产总额 1%
经营收入潜在错报 经营收入总额 0.5%≤错报<经营收入总额 1%
③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可以认定为一般缺陷:
项目 缺陷影响
利润总额潜在错报 错报<利润总额 3%
资产总额潜在错报 错报<资产总额 0.5%
经营收入潜在错报 错报<经营收入总额 0.5%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予以认定
(1)定性标准
i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
①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失误;
②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系统性失效,且缺乏有效的补偿性控制;
③中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流失严重;
④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
⑤其他对公司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形。ii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
①决策程序导致出现一般性失误;
②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③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④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⑤其他对公司产生较大负面影响的情形。iii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一般缺陷的迹象包括:
①决策程序效率不高;
②一般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③一般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④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2)定量标准
项目 缺陷影响
缺陷类型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
重大缺陷 损失金额≥人民币 250 万元
重要缺陷 人民币 150 万元≤损失金额<人民币 250 万元
一般缺陷 损失金额<人民币 150 万元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公司无以前年度延续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与内部控制相关的重大事项。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7cf2cf26-c495-4129-a6f2-d5c4685fe9fa.PDF
─────────┬────────────────────────────────────────────────
2026-04-24 19:07│中科磁业(301141):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
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吴中平先生、吴伟平先生、范明先生回避表决;审议了《关于公司董
事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公司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方案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含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董事薪酬方案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止;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
方案通过之日止。
三、薪酬标准
(一)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包括职工代表董事),按照其在公司任职的职务与岗位责任确定薪酬标准,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
中长期激励收入(如有)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按公司相关制度进行考评后决定
,实际发放金额以考评结果为准。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2、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采取固定津贴形式在公司领取报酬,津贴标准为人民币 6 万元/年(税前),按年发放。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制度领取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如有)
等组成,基本薪酬主要依据职位、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
酬总额的 50%,按公司相关制度进行考评后决定,实际发放金额以考评结果为准。
四、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2、上述薪酬均为含税收入,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3、议案均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董事薪酬方
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c629a824-d166-44b4-a9d1-c38d28f5402d.PDF
─────────┬────────────────────────────────────────────────
2026-04-24 19:07│中科磁业(301141):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364 号)同
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215万股,发行价格为 41.2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912,580,000.00元,
扣除不含增值税发行费用 87,752,862.12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824,827,137.88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3年 3月 29日全部到位
并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管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
会师报字[2023]第 ZA10689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公司、保荐机构与募集资金开户行签署了《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存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912,580,000.00
减:发行费用 87,752,862.12
募集资金净额(含超募资金) 824,827,137.88
减:以前年度直接投入募投项目金额 338,285,104.98
减:本年度直接投入募投项目金额 229,400,513.44
减:累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56,850,439.78
加:已支付未置换的发行费用 5,452,484.73
加: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利
35,815,548.23
息收入及理财收益扣除手续费后净额
截至 2025年 12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241,559,112.64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 624,536,058.20元。其中,以前年度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 393
,945,628.33元,本年度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 230,590,429.87 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 241,559,112.
64元。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投向变更、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明确规定,确保募集资金规范
使用。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市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经 2024
年 6月 1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的议案》后,于
2024年 7月 8日与保荐机构及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东阳支行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 2024年 12月 1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并于 2024年 12月 27日召开 2024 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及调整投资总额的议案》后,于 2024年 12 月 27 日与保荐机构及中国农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市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东阳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上述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 2025年 12 月 31日,公司均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和存储情况如下:
1、活期存款账户: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账号 余额(元)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影视城支行 19636701041413134 473,761.28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东阳支行 86025688267415391 209,167,208.38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东阳支行 8110801083441313134 31,918,059.02
合计 241,559,028.68
2、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
理财产品专项账户 账号 余额(元)
中信证券 31741391 83.95
中信证券 31736789 0
财通证券 67076699 0.01
合计 83.96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 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bc637a61-f6ce-471f-b3fe-68de582857e4.PDF
─────────┬────────────────────────────────────────────────
2026-04-24 19:07│中科磁业(301141):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变更,
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
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日期
财政部于 2025 年 7 月 8 日发布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实施问答,明确规定,根据金融工具确认计量准则,企业在期货交
易场所通过频繁签订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以赚取差价、不提取标准仓单对应的商品实物的,通常表明企业具有收到合同标的后在短期
内将其再次出售以从短期波动中获取利润的惯例,企业应当将其签订的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视同金融工具,并按照金融工具确认计量
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企业按照前述合同约定取得标准仓单后短期内再将其出售的,不应确认销售收入,而应将收取的对价与所
出售标准仓单的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企业期末持有尚未出售的标准仓单的,应将其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
根据《关于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切实做好企业 2025 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25〕33 号)的要求,企业因执行上述标
准仓单相关规定而调整会计处理方法的,应当对财务报表可比期间信息进行调整。
根据以上相关规定,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二)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
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标准仓单实施问答的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
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
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99b1258d-3c7c-4df3-9ee4-faa4d86704be.PDF
─────────┬────────────────────────────────────────────────
2026-04-24 19:07│中科磁业(301141):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364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215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
民币 41.2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1,258.00万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 71,704,150.94 元(不含增值税进项税)及其他发行费
用16,048,711.18元(不含增值税进项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824,827,137.88元。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于 2023年 3月 29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 ZA10689号)。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
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
在问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如下:
1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1963670104141 仅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及“部分 本次注销
司东阳影视城支行 3134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2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 8602568826741 年产20,000吨节能电机磁瓦及年产 存续
华东阳支行 5391 2,000吨高性能钕铁硼磁钢建设项目
3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 8110801083441 研发中心及辅助设施建设项目 存续
华东阳支行 313134
注 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影视城支行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市支行辖属单位;
注2: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东阳支行的上属机构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此次对外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以“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名义签署。协议签署方与开户行不一致的原因在于:开户业务由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东
阳支行经办,协议签署权限归属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
三、本次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
鉴于公司“补充营运资金”及“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项目资金已按照相关规定使用完毕,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东阳影视城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19636701041413134)将不再使用,公司已于近日办理完成了前述账户的注销手续,相应结
息金额人民币 8.16 元已转入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东阳支行账户(账号:8110801083441313134)。注销专户对应的《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亦相应终止。
四、备查文件
募集资金专户注销的证明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d14fa235-8418-4d3e-908e-e7608c7c8cc4.PDF
─────────┬────────────────────────────────────────────────
2026-04-24 19:07│中科磁业(301141):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为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浙江
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各类资产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了减值测试,
根据测试结果,对存在减值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
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5年12月31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充分的清查和减值测试后,拟计提2025年度各项资产减值
准备978.37万元。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明细如下:
单位:元
减值类型 项目 2025 年度计提金额
信用减值损失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293,210.12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3,022,180.35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349,073.69
应收款项融资减值损失 1,935,711.99
资产减值损失 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 4,183,565.85
减值损失
合计 9,783,742.00
注: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所致,下同。
(一)信用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无
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2025年度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
、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560.02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资产负债表日,公司的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025
年度公司计提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418.36万元。
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计提各项资产减值损失合计978.37万元,减少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978.37万元。本次计提资
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
际情况,公允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依据合理且原因充分。本次计提
资产减值准备,旨在使公司2025年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反映公司当期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并使公司财务数据更具
合理性,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准确、可靠的财务信息。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7d7c4f94-fea3-40b3-b8ef-30ee5e76a713.PDF
─────────┬────────────────────────────────────────────────
2026-04-24 19:07│中科磁业(301141):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
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
2023〕4号)的规定。
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
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该
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请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
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
师802名。
立信2025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5年度立信为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主要行业: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
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及建筑业,审计收费总额9.16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0
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
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起诉(仲 被诉(被仲 诉讼(仲裁 诉讼(仲 诉讼(仲裁)结果
裁)人 裁)人 )事件 裁)金额
投资者 金亚科技、 2014年报 尚余500 部分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对
周旭辉、立 万元 金亚科技、立信所提起民事诉讼。根据有权人
信 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金亚科技对投资者损
失的12.29%部分承担赔偿责任,立信所承担
连带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
金额,目前生效判决均已履行。
投资者 保千里、东 2015 年 重 1,096 万 部分投资者以保千里2015年年度报告;2016
北证券、银 组 、 2015 元 年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2017年半年度报告
信评估、立 年报、2016 以及临时公告存在证券虚假陈述为由对保千
信等 年报 里、立信、银信评估、东北证券提起民事诉讼
。立信未受到行政处罚,但有权人民法院判令
立信对保千里在2016年12月30日至2017年12
月29日期间因虚假陈述行为对保千里所负债
务的15%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目前胜诉投
资者对立信申请执行,法院受理后从事务所账
户中扣划执行款项。立信账户中资金足以支付
投资者的执行款项,并且立信购买了足额的会
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足以有效化解执业
诉讼风险,确保生效法律文书均能有效执行。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 7次、监督管理措施 42次、自律监管措施 6次和纪律处分 3次,涉及从业人
员 151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陈炎,201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5 年开始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德昌股份(605555.SH)、隆源股份(920055.BJ)、晨光电机
(920011.BJ)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严立楠,202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2年开始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19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参与过多家上市公司或挂牌公司年度审计服务工作。
质量控制复核人:陈剑,200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00年开始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4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年度审计超过 30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3、独立性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
的情形。
4、审计收费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
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共计 53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 40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 13万元
)。
2026年度审计费用将以 2025年度审计费用为基础,按照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结合公司年报
相关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双方协商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 2026年度的具体审计
要求和审计范围与立信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二、拟聘请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执业情况进行了调查及评估,确认其与公司业务独立,人员独立。2025年,立信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
原则,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报告内容客观、公正,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专业胜任能
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相关审计资格予以认可,认为其能够满足公司 2026年度的审计工作要求。审计委员会同
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根据《公司
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研究并提议,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聘请立信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
机构,开展 2026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等相关的服务业务。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请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49d78959-148c-44b2-8964-c49752829d8c.PDF
─────────┬────────────────────────────────────────────────
2026-04-24 19:07│中科磁业(301141):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为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浙江
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6年3月31日的各类资产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了减值测试,
根据测试结果,对存在减值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
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6年3月31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充分的清查和减值测试后,拟计提2026年第一季度各项资
产减值准备947.48万元。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明细如下:
单位:元
减值类型 项目 2026 年第一季度计提金额
信用减值损失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178,963.15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1,012,490.12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1,629,745.87
应收款项融资减值损失 169,902.58
资产减值损失 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 6,841,646.46
减值损失
合计 9,474,821.88
注: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所致,下同。
(一)信用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无
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2026年第一季度对应收票据、应
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263.32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资产负债表日,公司的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026
年第一季度公司计提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684.16万元。
公司截至2026年3月31日计提各项资产减值损失合计947.48万元,减少公司2026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947.48万元。本次计提资
产减值损失数据未经审计,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的金额为准。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
公司实际情况,公允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依据合理且原因充分。本次计提
资产减值准备,旨在使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反映公司当期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并使公司财务数据
更具合理性,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准确、可靠的财务信息。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35206067-3d47-4f3f-b778-95d0eda801c9.PDF
─────────┬────────────────────────────────────────────────
2026-04-24 19:07│中科磁业(30114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
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
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
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300名、注册会计师 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 9,93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
会计师 802名。
立信 2025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5.05亿元。
2025年度立信为 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主要行业 :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
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及建筑业,审计收费总额 9.16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
户 102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年 4月 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并于 2025 年 5月 16 日召开 2024年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对立信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沟通,对其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核查。经核查,一致认为其具备为
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较好地胜任工作,同意聘任立信为公司 2025年度的审计机构。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立信对公司 20
25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内部控制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立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母
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立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
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审查了立信关于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等相关资料,认为其能够满足为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要求。2025年 4月 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
构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为公司 2025年度的审计机构。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与立信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审前沟通会议,沟通协商 2025年度财务报告
、募集资金等的审计事项,确定审计工作计划、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事项。审计委员会按照审计计划,主动沟通立信,掌握会计师
审计进展,确保重点关注事项审计核实到位,听取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督促其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
综上所述,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所在 2025年度在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审计以及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关联交易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充分发挥了作为专门委员会的职能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
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
计报告,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经评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所在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执行审计,表现出良好的职业素养
和专业胜任能力,按时高质量完成了公司 2025年度年报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
应尽的职责。
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01d2fc76-f5a1-4578-9996-cb82a4e4a10f.PDF
─────────┬────────────────────────────────────────────────
2026-04-24 19:07│中科磁业(301141):关于召开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中科磁业(301141):关于召开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bb872989-9243-4c3d-b6d9-135ff3e6ed83.PDF
─────────┬────────────────────────────────────────────────
2026-04-24 19:07│中科磁业(301141):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6-2028年)
─────────┴────────────────────────────────────────────────
中科磁业(301141):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6-2028年)。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24ef87bc-6339-4b79-a6fe-8402574132b0.PDF
─────────┬────────────────────────────────────────────────
2026-04-24 19:06│中科磁业(301141):2026年一季度报告
─────────┴────────────────────────────────────────────────
中科磁业(301141):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fec849e5-4fdc-4558-991c-db4d4079cc98.PDF
─────────┬────────────────────────────────────────────────
2026-04-24 19:06│中科磁业(301141):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中科磁业(301141):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22b0c2a3-6f80-4cc4-8f16-78fe0678a12c.PDF
─────────┬────────────────────────────────────────────────
2026-04-24 19:06│中科磁业(301141):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中科磁业(301141):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68000c9c-5c5b-44ac-9f99-76fcbe6f836e.PDF
─────────┬────────────────────────────────────────────────
2026-04-24 19:06│中科磁业(301141):2025年年度报告
─────────┴────────────────────────────────────────────────
中科磁业(301141):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8c164b15-cf12-4eab-b6b7-b80a67df045e.PDF
─────────┬────────────────────────────────────────────────
2026-04-24 19:05│中科磁业(301141):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建设其他募投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核查意见
─────────┴────────────────────────────────────────────────
中科磁业(301141):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建设其他募投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公告详
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d4e84339-de05-4e3c-b98e-4be3d5344254.PDF
─────────┬────────────────────────────────────────────────
2026-04-24 19:05│中科磁业(301141):关于中科磁业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
─────────┴────────────────────────────────────────────────
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磁业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5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母
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并于2026年 4月 22日出具了报告号为信会师报字(2026)第 ZA12236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中科磁业公司管理层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
证监会公告〔2022〕26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编制了后附的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编制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准确、合法和完整是中科磁业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将汇总表所载信息与我们审计中科磁业公司 2
025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审核的会计资料及已审计财务报表中披露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没有发现在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的情况。
为了更好地理解中科磁业公司 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报告仅供中科磁业公司为披露 2025 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二 O 二六年四月二十三日
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单位:万元
非经营性 资金占用方名称 占用方与上市 上市 2025 2025年 2025年 2025年 2025年 占用 占用性
资金占 公司的关 公 年期 度占 度 度偿 期末 形成 质
用 联关系 司核 初占 用累计 占用资 还累计 占用资 原因
算 用资 发生 金的 发生 金余
的会 金余 金额( 利息( 金额 额
计 额 不含利 如有)
科目 息)
控股股东 非经营
、实际 性占用
控制人及
其附属
企业
小计 - - - - -
前控股股 非经营
东、实 性占用
际控制人
及其附
属企业
小计 - - - - -
其他关联 非经营
方及附 性占用
属企业
小计
总计 - - - - -
其它关联 资金往来方名称 往来方与上市 上市 2025 2025年 2025年 2025年 2025年 往来 往来性
资金往 公司的关 公 年期 度占 度 度偿 期末 形成 质
来 联关系 司核 初占 用累计 占用资 还累计 占用资 原因 (经营
算 用资 发生 金的 发生 金余 性往
的会 金余 金额( 利息( 金额 额 来、 非
计 额 不含利 如有) 经营性
科目 息) 往来)
上市公司 湖南科祺新材料 子公司 其 他 3,050.0 36.77 14.38 3,072. 资金 非经营
的子公 有限公司 应 0 38 往来 性往来
司及其附 收款
属企业
上市公司 浙江中科磁源新 子公司 其 他 7,146 1,162.0 8,308. 资金 非经营
的子公 材料有限公司 应 .10 0 10 往来 性往来
司及其附 收款
属企业
总计 - - - 7,146 4,212.0 36.77 14.38 11,380 -
.10 0 .48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________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________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b26dd5ff-7887-463a-9c3e-a3803b626686.PDF
─────────┬────────────────────────────────────────────────
2026-04-24 19:05│中科磁业(301141):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风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磁业”或“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3号——保荐业务》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中科磁业董事会出具的《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
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慎核查,现将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发表如下:
一、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对评价结论产生实质性影响的内部控制的重大变化。
二、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
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子公司。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2、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部门从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工程项
目、担保业务、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信息系统等方面控制风险。
3、内部控制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资金活动、采购与付款业务、销售与收款业务、资产管理、合规与法律风险、信息系统与数据安
全、重大投资与并购。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
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
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予以认定。
(1)定性标准
i.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
① 控制环境无效
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并给企业造成重要损失和不利影响
③ 外部审计发现的重大错报不是由公司首先发现的
④ 董事会或其授权机构及内审部门对公司的内部控制监督无效ii.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
① 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② 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③ 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④ 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iii.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一般缺陷包括:
未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标准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2)定量标准
①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认定为重大缺陷:
项目 缺陷影响
利润总额潜在错报 错报≥利润总额 5%
资产总额潜在错报 错报≥资产总额 1%
经营收入潜在错报 错报≥经营收入总额 1%
②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认定为重要缺陷:
项目 缺陷影响
利润总额潜在错报 利润总额 3%≤错报<利润总额 5%
资产总额潜在错报 资产总额 0.5%≤错报<资产总额 1%
经营收入潜在错报 经营收入总额 0.5%≤错报<经营收入总额 1%
③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认定为一般缺陷:
项目 缺陷影响
利润总额潜在错报 错报<利润总额 3%
资产总额潜在错报 错报<资产总额 0.5%
经营收入潜在错报 错报<经营收入总额 0.5%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予以认定。
(1)定性标准
i.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
① 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失误
② 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系统性失效,且缺乏有效的补偿性控制
③ 中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流失严重
④ 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
⑤ 其他对公司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ii.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
① 决策程序导致出现一般性失误
② 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③ 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④ 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⑤ 其他对公司产生较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iii.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一般缺陷的迹象包括:
① 决策程序效率不高
② 一般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③ 一般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④ 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2)定量标准
缺陷类型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
重大缺陷 损失金额≥人民币 250万元
重要缺陷 人民币 150万元≤损失金额<人民币 250万元
一般缺陷 损失金额<人民币 150万元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3、公司无以前年度延续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情形。
三、公司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与内部控制相关的重大事项。
四、保荐机构进行的核查工作
保荐机构通过审阅中科磁业内部控制相关制度,与中科磁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财务部等相关部门进行沟通,了解内
控制度的运行情况,并同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查阅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会议材料、决议以
及其他相关文件,查看生产经营现场等措施,对中科磁业内部控制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了审慎的核查。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5年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企
业业务及管理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公司出具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在重大方面客观反映了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8d6eb6ff-5d3f-44bf-8eb5-f037996e628e.PDF
─────────┬────────────────────────────────────────────────
2026-04-24 19:05│中科磁业(301141):天风证券关于中科磁业2025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
中科磁业(301141):天风证券关于中科磁业2025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2481c0de-b322-4fbc-bef9-a4ea8a101249.PDF
─────────┬────────────────────────────────────────────────
2026-04-24 19:05│中科磁业(301141):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中科磁业(301141):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53ccfc06-a376-4aa2-bd98-f1314f4f2d8b.PDF
─────────┬────────────────────────────────────────────────
2026-04-24 19:05│中科磁业(301141):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磁业”)2025年 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 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中科磁业董事会的责任。
二、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 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中科磁业于 2025年 12月 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第 1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三日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第 2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d348f394-1c6f-42ef-b577-f44addfcc960.PDF
─────────┬────────────────────────────────────────────────
2026-04-24 19:05│中科磁业(301141):关于中科磁业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
中科磁业(301141):关于中科磁业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ae5d82ec-fdb3-4afe-a782-872d73aa488e.PDF
─────────┬────────────────────────────────────────────────
2026-04-24 19:05│中科磁业(301141):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
中科磁业(301141):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1219ab09-af0a-41ad-b11c-4e915d28a75d.PDF
─────────┬────────────────────────────────────────────────
2026-04-24 19:05│中科磁业(30114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
2、投资金额:不超过 2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拟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
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下同)在保证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
,拟使用总额度不超 2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
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
务部门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本次现金管理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充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较高
、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得更多回报。
2、投资品种
公司拟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
3、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2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4、投资决议有效期限
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5、实施方式
在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该项资金管理决策权,并由财务部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6、资金来源
公司闲置的自有资金,不涉及银行信贷资金。
7、审批程序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8、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投资产品,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拟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
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金融机构所发行的
产品,明确好投资产品的金额、品种、期限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与银行核对账户余额,做好财务核算工作,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
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门对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日常经营所需资金的前
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有效地提高资金使用效
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收益回报。对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公司将根据财政部《
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其他相关规定与指南,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2026年 4月 2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认为: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 20,000 万
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循
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五、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f15c075d-3707-48aa-86a7-485778c1d057.PDF
─────────┬────────────────────────────────────────────────
2026-04-24 19:05│中科磁业(301141):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建设其他募投项目及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的公告
─────────┴────────────────────────────────────────────────
中科磁业(301141):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建设其他募投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
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7b7038ce-32aa-4203-8614-fa6daa928795.PDF
─────────┬────────────────────────────────────────────────
2026-04-24 19:04│中科磁业(301141):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决定于 2026年 5月 18日召开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股东会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股东会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5月 18日(星期一)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5月18日(星期一)的交易时间,即 9:
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5月 18日(星期一)9:15至
15:00。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会议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
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
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6年 5月 13日(星期三)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年 5月 13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已发行
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及参加会议表决;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应当载
明的内容见附件 2)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镇工业园区红兴三路 9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1、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提案类型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续聘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6.00 《关于 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7.00 《关于公司董事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8.00 《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用于投资建设其他募投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
9.00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10.00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6 年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28年)的议案》
2、审议与披露情况: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公司独立董事将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董事会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就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进行专项报告。
各位独立董事的年度述职报告及《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已经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提案7.00涉及董事薪酬,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且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5、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
进行单独计票并对计票结果进行披露。
1、请符合条件的参会对象于2026年5月14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30)到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镇工业园区红兴三路9
号公司二楼董事会办公室办理出席会议资格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浙江中
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应在2026年5月14日下午
16:3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来信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2、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
代理人应持《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附件2)、委托人股东证券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和代理人本
人身份证。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会。
3、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加
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证券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
应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证券账户卡或持股凭证、《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2)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会。
4、注意事项: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签到
手续。
在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
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1、会议费用: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镇工业园区红兴三路 9号
联系人:证券事务代表 陈心雨
联系电话:0579-86099583
传真:0579-86099583
电子邮箱:zkcydmb@dymagnet.com
邮编:322118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c82702b1-9a6c-4031-b5b7-d762adb30339.PDF
─────────┬────────────────────────────────────────────────
2026-04-24 19:04│中科磁业(301141):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金佳莹)
─────────┴────────────────────────────────────────────────
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期间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相关规
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现将2025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
本人金佳莹,1988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浙江大学博士。2018年10月至 2020年 11月在浙江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担
任讲师;2020年 12月至今在浙江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担任副教授、博士生导师。2025年 5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自查情况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
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公司共计召开了 3次董事会,本人亲自出席了 3次,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公司共计
召开了 1次股东会,本人列席了 1次。本人对 2025年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表示赞成,无提出
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况。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公司提名委员会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委员及战略委员会委员。2025年度任职期间,各专门委员会就公司相关事项开展会议,本人积极参加会议,履行相关职
责。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共参加了 2次审计委员会会议,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职责,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切实履行
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或临时股东会的情况,也不存在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对公
司的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和咨询的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相关财务问题进行沟通和交流
。
(五)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通过参加股东会,了解股东诉求,并与现场参会股东进行沟通。履职期间通过与公司管理层沟通交流密切关注
公司日常经营状况和治理情况,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独立董事现场工作及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通过电话、微信等多种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了解公司最新经营状况,分享行业相关信息。同时,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
会会议等机会和其他工作时间,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生产经营动态,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2025年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等在本人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对本人提出的问题能够做
到及时落实和反馈,为本人更好地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大力支持,使本人能够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行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往来,其价格依照市场价格确
定,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5年任职期间,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形,公司及股东的各项承诺均得以严格遵守,未出现违反股份减持、
同业竞争等相关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5年任职期间,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年任职期间,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编制了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本人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
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中国会计准则的要求,没有重大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任职期间,经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
本人认为聘请 2025年度审计机构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立信具备胜任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专业
资质与能力,能够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
小股东利益。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5年任职期间,公司不存在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情形。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5年任职期间,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任职期间,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 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薪酬(津贴)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及目前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
水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审议公司各项议案,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年,本人将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建言献策,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同时将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素
养和履职能力,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金佳莹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f9451798-be42-474e-bbab-b8dd1a56c216.PDF
─────────┬────────────────────────────────────────────────
2026-04-24 19:04│中科磁业(30114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
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下列人员:
(一)董事包括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
(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原则,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与外部薪酬水平相符;
(二)责、权、利统一原则,体现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履行责任义务大小相符;
(三)长远发展原则,体现薪酬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激励约束并重原则,体现薪酬发放与考核、与奖惩挂钩、与激励机制挂钩。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董事会的授权下,负责研究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考核的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研
究和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五条 董事报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
董事应当回避。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
第六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财务部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的标准
第七条 在公司经营管理岗位任职或承担经营管理职能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其在公司任职的职务与岗位责任确定薪酬标准,具体
参照第十条执行,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第八条 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度。
第九条 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等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行使其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
司承担。
第十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及中长期激励(如有)等部分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
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
(一)基本薪酬:主要依据职位、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
(二)绩效奖励:绩效奖励以年度经营目标为考核基础,根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完成年度经营指标核定年度奖励总额,并根据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完成个人年度工作目标的考核情况核发至个人的奖励。
(三)中长期激励:公司根据经营情况和市场变化,可以针对高级管理团队采取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员工持股计划等中长期
激励措施,具体方案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等另行确定。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当年度结束后根据绩效评价标准、程序及公司薪酬制度,结合被考核人员当年度经营绩效、工作能力、
岗位职级等进行绩效评价并审核确认。
第四章 薪酬的发放
第十一条 独立董事的津贴按年发放。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基础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结合公司年度经营指标完成情况,按照个人工作目标考核结果
确定,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评后按年度发放;中长期激励根据公司的发展情况和需要以及相关激励制度执行。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工资奖金中扣除下列事项,
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公司代扣代缴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三)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款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第五章 薪酬调整
第十五条 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进一步发展的需要。
第十六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依据为:
(一)同行业薪资增幅水平。每年通过市场薪资报告或公开的薪资数据,收集同行业的薪资数据,并进行汇总分析,作为公司薪
资调整的参考依据;
(二)通胀水平。参考通胀水平,以使薪资的实际购买力水平不降低作为公司薪资调整的参考依据;
(三)公司盈利状况;
(四)公司发展战略或组织结构调整。
第十七条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批准并经董事会备案后,可以为专门事项临时性设立专项奖励或惩罚,作为对在
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补充。
第六章 薪酬止付追索
第十八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止付追索安排方案,评估是否需要针对特定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发起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止付追索程序。
第十九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发生下列任一情形的,公司有权减少或不予发放其当期及未支付的津贴、绩效
薪酬及中长期激励收入;
(一)因涉嫌违法违纪被有权机关调查或采取强制措施或受到行政处罚的;
(二)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三)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四)违反忠实勤勉义务,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
(五)公司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定严重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有关规定的、以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条 若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 应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
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
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
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七章 其他激励事项
第二十一条 公司可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激励并实施相应的绩效考核。
第二十二条 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当就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是否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明显损害
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意见。股权激励的相关事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等确定。
第二十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有利于激励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提高工作绩效和促进经营指标达成的其他激励方案,并
制订相应的考核办法。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故请事假、病假、工伤假等按照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与《公司章程》的规定如发生矛盾,以《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执行,修改时亦同。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1295ed71-c476-446c-9845-3bd780359b60.PDF
─────────┬────────────────────────────────────────────────
2026-04-24 19:04│中科磁业(301141):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韩春燕)
─────────┴────────────────────────────────────────────────
本人韩春燕作为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报告期间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相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认真审议董事
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勤勉尽责,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
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
韩春燕女士,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华东政法大学法学学士。2001年7月至2002年12月在上海农凯
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任公司法务;2002年12月至今在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任合伙人;2020年1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自查情况
本人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
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计召开了 4次董事会,本人亲自出席了 4次,无缺席且未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的情形
,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公司共计召开了 2次股东会,本人列席了 2次。
本人任职期间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会,会前主动了解会议情况并获取相关资料,认真审阅会议议案,与公司经营管
理层保持了充分的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和运作情况,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公
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权益。本人认为公司在2025年度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
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本人对 2025年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表示赞成,无提
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况。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
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和提名委员会委员。2025年度任职期间,各专门委员会就公司相关事项开展会议,本人积极参加会议,履行
相关职责。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报告期内按照相关规定召集、召开了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积极组织对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和考核,审核其薪酬情况,并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同时,按最新法律法规要求,推动制定《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共参加了4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公司财务情况进行监督
,与外部审计机构进行沟通,对公司内控情况进行核查,对内部审计工作情况等提出建议,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在2025年共参加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公司第三届独立董事候选
人独立性等方面进行审查,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的职责。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或临时股东会的情况,也不存在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对公司的具
体事项进行审计和咨询的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度,通过审计委员会会议、通讯等方式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定期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沟通
交流,及时了解公司审计工作完成情况;本人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督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严格执行审计计划。同
时,本人积极参与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 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沟通会议,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
法及人员独立性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
(五)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2025年度,本人积极关注深交所互动易等平台上公司股东的提问,不定期与公司相关人员沟通了解股东们普遍关心的问题,督促
公司加强与中小股东的沟通和交流,发挥独立董事在中小投资者保护方面的重要作用。
(六)独立董事现场工作及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股东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机会,到访公司进行实地考察,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交流
,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财务状况以及规范运作情况等相关事项。并通过电话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
经营情况,积极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建言献策。同时,密切关注公司募投项目的建设情况,实地对厂房、产线进行考察。2025年,本人
累计现场工作时间 15天。
本人履行职责过程中,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与协助,召开会议前全面及时的提供相关资料,沟通交流时充
分汇报公司生产经营及募投项目进展情况,使本人能够及时获悉公司重大决策内容及经营状态,为本人履职创造了良好条件。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2025年度,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行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往来,其价格依照市场价格确定,按
照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5年度,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形,公司及股东的各项承诺均得以严格遵守,未出现违反股份减持、同业竞
争等相关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年度,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编制了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本人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
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中国会计准则的要求,没有重大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经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聘请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本人认为聘请2025年度审计机构事项的审
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立信具备胜任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专业资质与能力,能够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
独立审计,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情形。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本人审阅
了上述候选人的个人履历,认为候选人具备相关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要求,提名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津贴)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及目前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年度,本人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勤
勉尽责,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履行职责,切实履行职责,独立、审慎、客观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
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年,本人将继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赋予各项权利,主动学习和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利用
自己的专业知识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建设性的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韩春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9e520112-88b9-4d60-9217-cc6580d3bbca.PDF
─────────┬────────────────────────────────────────────────
2026-04-24 19:04│中科磁业(301141):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楼建伟)
─────────┴────────────────────────────────────────────────
中科磁业(301141):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楼建伟)。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4c944823-26e9-4226-b05d-556257ac1b70.PDF
─────────┬────────────────────────────────────────────────
2026-04-24 19:04│中科磁业(301141):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根据公司独立董事自查及其在公司的履职情况,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楼建伟先生、韩春燕女士、金佳莹女士均能够胜任独立
董事的职责要求,其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
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7df1328c-6403-44b3-9218-b440050b06e7.PDF
─────────┬────────────────────────────────────────────────
2026-04-24 19:04│中科磁业(301141):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严密)
─────────┴────────────────────────────────────────────────
中科磁业(301141):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严密)。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0f418745-d271-4712-b141-7b4ba36a156d.PDF
─────────┬────────────────────────────────────────────────
2026-03-27 16:37│中科磁业(301141):天风证券关于中科磁业2025年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
中科磁业(301141):天风证券关于中科磁业2025年定期现场检查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1afe6cd9-f9a0-4d34-a88b-e645196689f8.PDF
─────────┬────────────────────────────────────────────────
2026-01-30 00:00│中科磁业(301141):2025年度业绩预告
─────────┴────────────────────────────────────────────────
中科磁业(301141):2025年度业绩预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30/705357e9-e1fe-4fb4-81fe-6211d52e67ec.PDF
─────────┬────────────────────────────────────────────────
2026-01-14 15:52│中科磁业(301141):关于变更审计项目合伙人的公告
─────────┴────────────────────────────────────────────────
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25年5月16日召开的20
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
称“立信”)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4月 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
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2025-005)。
近日,公司收到立信出具的《关于变更项目合伙人的说明》,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审计项目合伙人变更情况
立信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原委派屠朝辉先生为项目合伙人、严立楠女士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公司提供2025
年度审计服务。现项目合伙人屠朝辉先生由于工作安排不再担任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立信指派陈炎先生接替屠朝辉先生作为公司20
25年度审计项目的项目合伙人。变更后的项目合伙人为陈炎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为严立楠女士。
二、本次变更后项目合伙人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陈炎先生,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及复核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二)诚信记录
陈炎先生最近三年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三)独立性
陈炎先生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有关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其他说明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四、备查文件
1、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变更项目合伙人的说明》;
2、本次变更后的项目合伙人的身份证件及执业证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5/c0f8bdc2-e6c1-4926-964c-99361694adaf.PDF
─────────┬────────────────────────────────────────────────
2026-01-14 15:52│中科磁业(301141):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
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中平先生通知,获悉其将所持有本公司
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业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第 本次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为限 是否 质押开始 质押到期 质权人 质押
名称 一大股东 股数(万 持股份 总股本 售股 为补 日期 日 用途
及一致行 股) 比例 比例 充质
动人 押
吴中平 是 240.00 5.81% 1.93% 是(首发前 否 2026/1/13 至办理解 渤海国际 自身
限售股) 除质押登 信托股份 生产
记手续之 有限公司 经营
日止
合计 --- 240.00 5.81% 1.93% --- --- --- --- --- ---
注:上述质押股份不存在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 本次质 本次质 占其所 占公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名称 (万股) 比例 押前质 押后质 持股份 司总 已质押 占已质 未质押股 占未质
押股份 押股份 比例 股本 股份限 押股份 份限售和 押股份
数(万 数(万 比例 售和冻 比例 冻结数量 比例
股) 股) 结、标 (万股)
记数量
(万股)
吴中平 4,130.00 33.30% 0 240.00 5.81% 1.93% 240.00 100.00% 3,890.00 100.00%
吴双萍 1,988.00 16.03% 0 0.00 0.00% 0.00% 0.00 0.00% 1,988.00 100.00%
吴伟平 1,834.00 14.79% 0 0.00 0.00% 0.00% 0.00 0.00% 1,834.00 100.00%
合计 7,952.00 64.11% 0 240.00 3.02% 1.93% 240.00 100.00% 7,712.00 100.00%
三、其他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中平先生资信情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偿还能力,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或被强
制过户的风险,亦不会对公司实际控制权、生产经营及公司治理等方面产生实质性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
,并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5/40dac246-c50e-425d-9e15-d586479fdc6e.PDF
─────────┬────────────────────────────────────────────────
2025-10-28 17:29│中科磁业(301141):2025年三季度报告
─────────┴────────────────────────────────────────────────
中科磁业(301141):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9d6e215c-2563-434a-a6f8-3c956a464c63.PDF
─────────┬────────────────────────────────────────────────
2025-10-28 17:27│中科磁业(301141):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为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浙江
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5年9月30日的各类资产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了减值测试,
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公司在2025年1-6月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基础上,对2025年第三季度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相应计提了减值准备
。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
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5年9月30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充分的清查和减值测试后,计提2025年第三季度各项资产
减值准备380.51万元。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减值类型 项目 2025年 7-9 月
计提/转回减值准备金额
信用减值损失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45.67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84.15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28.73
应收款项融资减值损失 52.10
资产减值损失 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 429.50
减值损失
合计 380.51
注:1、表格中正数表示计提的减值损失,负数表示转回的减值损失;
2、表格中若各单项数据相加与合计数存在尾差,系因四舍五入导致。
(一)信用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无
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2025年第三季度对应收票据、应
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计转回信用减值损失 48.99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资产负债表日,公司的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025
年第三季度公司计提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429.50万元。
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损失合计380.51万元,减少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380.51万元。本次计提
资产减值损失数据未经审计,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的金额为准。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
司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减值准备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允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及经营
成果。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是根据公司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并基于谨慎性原则做出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规定,计提依据合理且原
因充分。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旨在使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反映公司当期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
并使公司财务数据更具合理性,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准确、可靠的财务信息。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4394966f-9bbe-4452-a719-bd39b315cc8f.PDF
─────────┬────────────────────────────────────────────────
2025-10-17 19:07│中科磁业(301141):关于实际控制人收到浙江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
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吴中平先生、实际控制人吴双萍女士于2025年10
月1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以下简称“浙江证监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吴中平、吴双萍采
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5〕226号(以下简称“决定书”),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主要内容
“吴中平、吴双萍:
我局在现场检查中发现你们于 2024年 6月私下签订《委托持股协议》,且未将上述事项告知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及董秘进行披露,导致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中相关持股信息披露不准确。
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号)第三条规定。吴中平作为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
理,吴双萍作为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号)第四条、第五十一条规定,对
上述违规事项负主要责任。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号)第五十二条规定,我局决定对吴中平、吴双萍
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们应充分吸取教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提高规范运作
意识,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并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10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报告。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
本决定书之日起 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相关说明
公司实际控制人收到《决定书》后,高度重视决定书中所涉问题,认真吸取教训并引以为戒,积极按照浙江证监局的要求进行整
改。后续公司将组织相关人员不断深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提高规范运作意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自觉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提高规
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更好地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8/14d04276-c438-4ea2-b172-c11d11b45143.pdf
─────────┬────────────────────────────────────────────────
2025-10-17 15:57│中科磁业(301141):关于实际控制人收到浙江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
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吴中平先生、实际控制人吴双萍女士于2025年10
月1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以下简称“浙江证监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吴中平、吴双萍采
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5〕226号(以下简称“决定书”),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主要内容
“吴中平、吴双萍:
我局在现场检查中发现你们于 2024年 6月私下签订《委托持股协议》,且未将上述事项告知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及董秘进行披露,导致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中相关持股信息披露不准确。
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号)第三条规定。吴中平作为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
理,吴双萍作为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号)第四条、第五十一条规定,对
上述违规事项负主要责任。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号)第五十二条规定,我局决定对吴中平、吴双萍
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们应充分吸取教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提高规范运作
意识,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并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10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报告。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
本决定书之日起 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相关说明
公司实际控制人收到《决定书》后,高度重视决定书中所涉问题,认真吸取教训并引以为戒,积极按照浙江证监局的要求进行整
改。后续公司将组织相关人员不断深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提高规范运作意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自觉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提高规
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更好地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8/27b26a67-fbc3-4551-9474-485f1697f492.PDF
─────────┬────────────────────────────────────────────────
2025-09-12 19:24│中科磁业(301141):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中科磁业(301141):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3/527b9e3c-783a-4f73-9da7-4906bd5abb64.PDF
─────────┬────────────────────────────────────────────────
2025-09-12 19:24│中科磁业(301141):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致: 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 指派本所陈杨律师、韩
宇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以下统称“法律法规”)及《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宜出具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已经对公司提供的与本次股东大会有关的法律文件及其他文
件、资料予以了核查、验证。在进行核查验证过程中, 公司已向本所保证, 公司提供予本所之文件中的所有签署、盖章及印章都是真
实的, 所有作为正本提交给本所的文件都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 且文件材料为副本或复印件的, 其与原件一致和相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 本所仅对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 并不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
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法律法规及本法律意见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 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 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
信用原则, 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 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 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 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4SH7200127/DCY/cj/cm/D8
在此基础上, 本所律师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根据公司公告的《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公告”), 公
司董事会已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十五日之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
公司董事会已在会议公告等文件中载明了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及股权登记日等事项, 并在会议公告中列明了提交本次
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现场会议于 2025年 9月 12日14:00在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镇工业园区红兴
三路 9号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12日 9:15至 9:25、9:30至
11:30、13:00至 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平台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9月 12日 9:15至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基于上述核查, 本所律师认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关于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根据公司提供的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统计资料和相关验证文件, 以及本次现场及网络投
票的合并统计数据,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 110 人,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 82,622,034
股, 约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66.613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基于上述核查, 本所律师认为, 本次股东大会的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召集
24SH7200127/DCY/cj/cm/D8 2
人资格均合法有效。
三.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会议公告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表决。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或
委托代理人)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对会议公告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表决, 公司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计票、监
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平台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结束后, 深圳证券交易
所提供了本次网络投票的统计数据。本次股东大会投票表决结束后, 公司根据相关规则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本
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如下:
1.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情况 : 同意 82,550,834 股 ,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38%; 反对49,200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95%;弃权 22,000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6%。2. 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
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1)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82,516,834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27%; 反对 49,200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95%; 弃权 56,000 股 ,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8%。
(2)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
24SH7200127/DCY/cj/cm/D8 3
表决情况: 同意 82,516,334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21%; 反对 49,700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02%; 弃权 56,000 股 ,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8%。
(3)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82,516,634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24%; 反对 49,200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95%; 弃权 56,200 股 ,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80%。
(4) 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82,516,834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27%; 反对 49,200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95%; 弃权 56,000 股 ,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8%。
(5)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82,516,634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24%; 反对 49,200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95%; 弃权 56,200 股 ,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80%。
(6) 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82,516,834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27%; 反对 49,200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SH7200127/DCY/cj/cm/D8 4
0.0595%; 弃权 56,000 股 ,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8%。
(7)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决策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82,516,934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28%; 反对 49,100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94%; 弃权 56,000 股 ,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8%。
(8)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82,516,634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24%; 反对 49,200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95%; 弃权 56,200 股 ,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80%。
(9)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82,516,834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27%; 反对 49,200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95%; 弃权 56,000 股 ,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8%。
(10) 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82,516,234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19%; 反对 49,200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95%; 弃权 56,600 股 ,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85%。
24SH7200127/DCY/cj/cm/D8 5
(11) 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82,529,034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74%; 反对 37,000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8%; 弃权 56,000 股 ,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8%。
(12)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82,516,634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24%; 反对 67,600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18%; 弃权 37,800 股 ,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8%。
根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汇总表决结果, 会议通知中列明的全部议案均获本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中需特别决
议的议案, 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已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情况单独统计并
予以公布。
基于上述核查, 本所律师认为,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
效。
四. 关于本次会议的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 本所律师认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
大会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24SH7200127/DCY/cj/cm/D8 6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材料, 随同其他会议文件一并报送
有关机构并公告。除此以外, 未经本所同意, 本法律意见书不得为任何其他人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二份。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事务所负责人
韩 炯 律师
经办律师
陈 杨 律师
韩 宇 律师
二○二五年九月十二日
24SH7200127/DCY/cj/cm/D8 7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3/a82d2ca6-6137-4729-be7a-14c94a1e7b97.PDF
─────────┬────────────────────────────────────────────────
2025-09-12 19:22│中科磁业(301141):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
─────────┴────────────────────────────────────────────────
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为更好地适应公司战略布局,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整合内部资源配置,提升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董事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对公司原组织架构进行了调整和优化。
本次组织架构调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调整后的组织架构详见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3/36d2c77c-b42e-4c3d-ad2d-759c68d2fbc3.PDF
【2.财报链接】
─────────┬────────────────────────────────────────────────
2026-04-25│中科磁业: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5/1225184126.PDF
─────────┬────────────────────────────────────────────────
2026-04-25│中科磁业: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5/1225184134.PDF
─────────┬────────────────────────────────────────────────
2025-10-29│中科磁业: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9/1224750939.PDF
─────────┬────────────────────────────────────────────────
2025-08-27│中科磁业: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7/1224577920.PDF
─────────┬────────────────────────────────────────────────
2025-04-24│中科磁业: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4/1223239741.PDF
─────────┬────────────────────────────────────────────────
2025-04-24│中科磁业: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4/1223239772.PDF
─────────┬────────────────────────────────────────────────
2024-10-28│中科磁业: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8/1221520938.PDF
─────────┬────────────────────────────────────────────────
2024-08-27│中科磁业: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7/1220983869.PDF
─────────┬────────────────────────────────────────────────
2024-04-22│中科磁业: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2/1219702448.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