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148 嘉戎技术 更新日期:2025-11-1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11-10 18:24 │嘉戎技术(301148):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5-11-10 18:24 │嘉戎技术(301148):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
│2025-10-23 18:50 │嘉戎技术(301148):关于为参股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公告 │
├─────────┼──────────────────────────────────────────────┤
│2025-10-23 18:49 │嘉戎技术(301148):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
│2025-10-23 18:49 │嘉戎技术(301148):2025年三季度报告 │
├─────────┼──────────────────────────────────────────────┤
│2025-10-23 18:46 │嘉戎技术(301148):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10-17 18:06 │嘉戎技术(301148):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
├─────────┼──────────────────────────────────────────────┤
│2025-10-17 18:06 │嘉戎技术(301148):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
├─────────┼──────────────────────────────────────────────┤
│2025-09-12 19:28 │嘉戎技术(301148):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5-09-12 19:28 │嘉戎技术(301148):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
└─────────┴──────────────────────────────────────────────┘
─────────┬────────────────────────────────────────────────
2025-11-10 18:24│嘉戎技术(301148):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 11月 10日(星期一)下午 15:00(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10 日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10日 9:15-15:00。
3、会议召开地点:厦门火炬高新区(同翔)产业基地布塘中路 1670-2号公司会议室。
4、会议表决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董正军先生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 2025年 11月 5日,公司总股本为 116,497,080股,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116,365,961 股(已
剔除回购账户中公司股份数131,119股)。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6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80,963,328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576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 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80,147,928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875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58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815,4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7007%。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6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3,093,273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58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 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2,277,873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57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5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815,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7007%。
(三)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0,816,8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191%;反对 14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791%;
弃权 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46,77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2639%;反对145,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6876
%;弃权 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85%。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张欣律师、赖书琪律师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0/2af3ee85-bfaf-46e1-bff5-aee776df7d9a.PDF
─────────┬────────────────────────────────────────────────
2025-11-10 18:24│嘉戎技术(301148):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致: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引 言
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接受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参加公司 2025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厦门
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并基
于律师声明事项,就本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律师声明事项
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
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
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进行上述核查验证,已经得到公司的如下保证,并以该等保证作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的前提和依据:公司向本所律师提
供的文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本次会议股
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和《公司章程》)和口头陈述均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复印件均与原始件一致、副本均与
正本一致,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上的签名与印章均是真实有效的;公司已向本所律师提供了与本次会议相关的全部文件资料,已向本
所律师披露与本次会议相关的全部事实情况,无任何隐瞒、遗漏、虚假或误导之处。
根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所律师以现场见证的方式对公司本次会议所涉事宜进行了审查,查阅了相关会议文件,
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查验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仅对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
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发表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并不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及其所涉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发表意见。
本所律师负责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出示的表明其身份的证件或证明等证明其资格的资料进行核对和形式性审
查,该等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应当由该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自行负责。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为本次会议之目的使用。未经本所或本所律师书面同意,本法律意见书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本法律意见书经本所负责人和经办律师签字并加盖本所印章后生效,并于本法律意见书的签署日期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一式三份
,各份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正 文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
2025年 10月 2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召开第七次会议,作出关于召开本次会议的决议。
2025年 10月 24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了《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知》)。根据《会议通知》,本次股东会已提前 15日以上以公告方式向全体股东发
出通知。《会议通知》载明了本次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和审议事项等内容。
(二)本次会议的召开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于 2025年 11月 10日下午 15时 00分在厦门火炬高新区(同翔)产业基地布塘中路 1670-2号召开。由公司
董事长董正军主持。
本次股东会提供网络投票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10 日 9:15-9:25,9:30-1
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 2025 年 11月 10日 9:15-15:00。
经查验,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人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6人,代表 80,147,928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8757%(截至本次股东会股
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 131,119股,该等股份不享有表决权,故本次股东会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116,365
,961股);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在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结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
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进行表决的股东 58人,代表 815,400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007%;因此,通过出席现场
会议及网络投票系统进行的表决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64人,代表 80,963,328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5765%。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如下:通过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会议表决的中小股东 60人,代表 3,093,273股,占公司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582%。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均为 2025年 11月 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拥有公司股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
(三)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除上述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外,公司部分董事和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其中部分董事以视频方式列席了本次会议,前述其他人员以现场实地方式列席了本次会议。
经查验,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合法有效。
三、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本次会议对《会议通知》中列明的各事项进行审议,并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表决结果由本次会议推
举的股东代表和本所律师共同负责计票、监票。本次股东会投票表决结束后,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并对
中小股东表决进行了单独计票,形成本次股东会的最终表决结果,公司按照《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规定的程序进行
计票和监票。本次会议不存在临时提案,以及对临时提案进行审议和表决之情形。
(一)《关于为参股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80,816,82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91%;反对 145,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1791%;弃权 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946,77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2639%;反对 145,000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876%;弃权 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85%。
表决结果:根据上述表决情况,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经查验,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专此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0/9e4acb90-da7c-4209-ab99-208c705c16b0.PDF
─────────┬────────────────────────────────────────────────
2025-10-23 18:50│嘉戎技术(301148):关于为参股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公告
─────────┴────────────────────────────────────────────────
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戎技术”或“公司”)于 2025年 10月 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已审批通过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情况
公司于 2024年 12 月 23日及 2025 年 1月 10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 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参股公司WTAUNISOL GmbH(以下简称“WTA”,WTA系全资子公司优尼索膜
技术(厦门)有限公司的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人民币 3,000 万元(或等值外币),担保额度的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 12 个月内,该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12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
露的《关于 2025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二)本次拟新增的担保额度情况
根据WTA经营及业务发展需求,公司在保证规范运营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拟为WTA增加 8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担保额度。本次
新增担保额度后,公司为WTA提供的担保额度增至人民币 3,800万元(或等值外币)。本次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
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并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办理担保相关的全部手续及签署相
关法律文件。
二、本次新增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公司本次预计担保额度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截止目前 本次新增担 担保额度占 是否关
持股比 最近一期 担保余额 保额度(万 上市公司最 联担保
例 资产负债 (万元) 元) 近一期净资
【注 1】率 【注 2】产比例
嘉戎技术 WTAUNISOL 24.90% 97.37% 0 800 0.45% 否
GmbH
【注 1】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以被担保人最近一年经审计财务报表、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数据孰高为准。
【注 2】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取已披露的 2025年 9月 30日的净资产。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WTAUNISOL GmbH
2、成立日期:2023年 2月 28日
3、注册地址:Fritz Bothmann Stra?e 1 Gotha Germany
4、注册资本:10万欧元
5、注册号:HRB513839
6、经营范围:研发、生产与销售用于水和废水处理的膜组件
7、股权结构:系公司全资子公司优尼索膜技术(厦门)有限公司的参股公司,优尼索持股 24.90%,境外法人股东 Green Futur
e BMLV GmbH 持股 43.80%,境外法人股东T.I.M.CAPITALAG持股 21.30%,境外自然人股东Walter Lamparter持股 10%。
8、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 12月 31日(经审计) 2025年 6月 30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3,974.14 5,751.86
负债总额 3,869.73 5,299.78
银行贷款总额 831.98 857.91
流动负债总额 3,037.74 3,763.29
净资产 104.41 452.08
项目 2024年度(经审计) 2025年 1-6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5,086.01 4,079.72
利润总额 -130.77 184.07
净利润 -131.36 183.51
9、WTA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担保相关协议尚未签署。担保的具体期限和金额依据被担保公司与业务相关方最终协商后确定,最终实
际担保金额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为参股公司WTA增加担保额度,有利于进一步支持WTA的业务发展与扩张,帮助其更好的拓展海外业务。董事会对被担保
方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等进行全面评估后认为,被担保方目前经营状况良好,具有偿还债务的能
力。本次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之内,公司将要求WTA的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者反担保。本次担保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审批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11,8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6.74%
,其中对参股子公司累计审批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3800万元(或等值外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17%。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实际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5,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86%,均系公司为子
公司提供的担保。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担保和逾期担保情形,不存在涉及诉讼及因担保被判决
败诉而应承担担保等情况。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4/25601f78-b7c1-4ff4-ae02-65f719b5b48c.PDF
─────────┬────────────────────────────────────────────────
2025-10-23 18:49│嘉戎技术(301148):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 11月 10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10 日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11月 10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 11月 05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本次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5年 11月 5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
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会(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该代理人不必是
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厦门火炬高新区(同翔)产业基地布塘中路 1670-2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为参股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上述议案于 2025年 10月 23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
关公告。
3、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
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出席登记方式:
(1)符合出席条件的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符合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
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材料复印件须由个人签字, 法人股东登记材料
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应将上述材料及股东会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 3)以专人送达、信函、邮件或传真
方式送达本公司。
2、登记时间及地点:(1)现场登记时间:2025年 11月 7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2)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
登记的,须在 2025年 11月 7日下午 17:00 之前送达或者传真至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注明“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字
样。
现场登记地点:厦门火炬高新区(同翔)产业基地布塘中路 1670-2号 6层来信请寄:厦门火炬高新区(同翔)产业基地布塘中
路 1670-2号 6层,邮编:361100;邮箱地址:jiarong@jrt-memos.com
3、本次会议接受电话登记,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务必于会前半小时到现场办理签到登记手续,并携带相关证件
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