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150 中一科技 更新日期:2024-12-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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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2 17:34 │中一科技(301150):关于审计机构变更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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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3 16:06 │中一科技(301150):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暨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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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2 17:02 │中一科技(301150):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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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9 18:20 │中一科技(301150):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首次授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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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9 18:20 │中一科技(301150):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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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9 18:20 │中一科技(301150):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
│ │查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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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9 18:20 │中一科技(301150):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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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9 18:20 │中一科技(301150):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首次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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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9 18:20 │中一科技(301150):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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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9 18:20 │中一科技(301150):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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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2 17:34│中一科技(301150):关于审计机构变更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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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一科技(301150):关于审计机构变更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2/90474651-ed91-457b-ab71-d0e612bc320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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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3 16:06│中一科技(301150):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暨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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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中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4 年 9 月 27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用于稳定股价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
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 1,328 万元(含)且不超过
2,655 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0.54 元/股(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
起 3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7 月 2 日、2024 年 9 月 2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用于稳定股价方案的公告》《回购报告书》等相关公告。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将
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20.54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36.00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9 日在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
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及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现将公司截至上月
末的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及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4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尚未开始回购股份。
二、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情况
2024 年 12 月 2 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股份回购,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 11,000 股,占
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0061%,回购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 24.91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24.47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273,361.00 元(
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的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03/8829617e-d15b-47c4-91c2-41dc764879e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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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2 17:02│中一科技(301150):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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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一科技(301150):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02/918860a0-3ebb-4f01-b095-91625c9aed1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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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9 18:20│中一科技(301150):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首次授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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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中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姓名 职务 获授予的限制 占授予限制 占本激励计划
性股票数量 性股票总数 公告日公司股
(万股) 的比例 本总额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1 程世国 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10.7575 4.1134% 0.0594%
2 金华峰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6.5230 2.4942% 0.0360%
3 文孟平 总工程师 7.0267 2.6868% 0.0388%
4 蔡利涛 财务负责人 6.3747 2.4375% 0.0352%
小计 30.6819 11.7319% 0.1694%
二、其他激励对象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共计 93人) 178.5389 68.2681% 0.9857%
首次授予权益数量合计(97人) 209.2208 80.0000% 1.1551%
三、预留部分
预留部分 52.3052 20.0000% 0.2888%
合计 261.5260 100.0000% 1.4439%
注: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涉及的公司股票数量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20.00%;本激励计划的任何一名激
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数量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
2、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据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的,系四舍五入所致。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9/8e5a06f4-9b20-4024-b58a-ac488306797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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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9 18:20│中一科技(301150):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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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一科技(301150):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9/a52edc18-c87a-487e-972b-fd42de473b7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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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9 18:20│中一科技(301150):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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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一科技(301150):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详情请查
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9/bdd1a4a1-5388-4146-a523-554db9fe953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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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9 18:20│中一科技(301150):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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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一科技(301150):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9/a5f02149-6cde-40e2-878e-a73cbf3cfe8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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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9 18:20│中一科技(301150):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首次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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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一科技(301150):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首次授予日)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9/72beed63-ed03-4aa3-840b-3415d635138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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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9 18:20│中一科技(301150):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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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关于湖北中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2024 鄂国浩法意 GHWH180 号致:湖北中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担任湖北中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常年法律顾问,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及《湖北中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指派胡云律师、吴涯律师出席并见证了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
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进行了审查。本所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之前已经发生或
存在的事实及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发表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已经对公司提供的与本次股东大会有关的文件、资料及证言进行审查判断,并据此出具法律意见。
公司已向本所保证其提供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需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完整、无重大遗漏的。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为本次股东大会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或用途。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
大会公告的法定文件,随公司其他公告一并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并予公告。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法律问题发表如下意见: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网站上公告了《湖北中一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会议通知列明了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
点、方式、出席对象、会议登记方法等事项,并按照《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对本次股东大会拟审议的议题进行
了充分披露。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
现场投票: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29 日(星期五)下午 14:30在湖北省孝感市云梦县经济开发区梦泽大道南
47 号公司会议室召开,由公司董事长汪晓霞女士主持。
网络投票: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其中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29
日(星期五)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29 日上午 9:15 至 2024 年 11 月 29 日下午 15:00。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通知刊登日期距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日期业已达到 15 日;公司本次股
东大会会议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及其他相关事项与会议通知所告知的内容一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
经本所律师核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 名,代表股份 88,670,4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50.8772%;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网络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的股东共 221 名,代表股份 3,429,00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9675%。通过投票系统进行表决的股东,由深圳证券交易所身份验证机构验证其股东资格。
经本所律师核查,除上述公司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外,公司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本
所见证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经公司合并统计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了如
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1,913,1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78%;反对 151,20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42%;弃权 35,0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1%。
表决结果:通过。
2.《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1,935,9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25%;反对 155,4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88%;弃权 7,9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6%。
表决结果:通过。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1,928,79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48%;反对 157,6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12%;弃权 12,9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1%。
表决结果:通过。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通过网络投票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通过
。其中,议案 1、议案 2、议案 3 均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
、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及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叁份,无副本。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9/cef87d3a-3519-4d8a-9f47-76bb0650e5d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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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9 18:20│中一科技(301150):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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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一科技(301150):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9/30545691-d242-45e2-b66b-6935a0af439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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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9 18:20│中一科技(301150):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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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一科技(301150):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9/15675b7e-975f-405f-9970-9969285e5a8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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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9 18:20│中一科技(301150):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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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北中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4 年 11 月 2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
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该次会议的会议通知期限要求。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人。会议
由董事长汪晓霞女士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成就,同意确定 2024 年 11 月 29 日为首次
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97 名激励对象授予 209.2208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11.46 元/股。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律师事务所对该事项发表了法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董事程世国先生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
鉴于目前资本市场变化情况,近期公司股价持续超过回购方案拟定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
长期价值的高度认可,为保障本次股份回购事项的顺利实施,公司拟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20.54 元/股调整为不超过
人民币 36.00 元/股,该价格不高于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自 2024 年 11 月 30 日起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中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9/0ffef8ce-4623-41e9-b757-bf12f457f6e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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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9 18:20│中一科技(301150):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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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将由不超过人民币 20.54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36.00 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董事
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150%。
2、除调整回购股份价格的上限以外,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
3、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 2024 年 11 月 30 日起生效。
湖北中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4 年 9 月 27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用于稳定股价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
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 1,328 万元(含)且不超过 2,655 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
币 20.54 元/股(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3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7 月 2 日、2024 年 9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用于稳定股价方案的
公告》《回购报告书》等相关公告。
二、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开始回购股份。
三、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及主要内容
鉴于目前资本市场变化情况,近期公司股价持续超过回购方案拟定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
长期价值的高度认可,为保障本次股份回购事项的顺利实施,公司拟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20.54 元/股调整为不超过
人民币 36.00 元/股,该价格不高于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 2024 年 11 月 30 日起生效。
按照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36.00元/股计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368,889股至 737,500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 181,122
,202 股的比例为 0.2037%至 0.4072%。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和占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期限届满或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
为准。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
四、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
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是结合资本市场变化和公司实际情况所进行的调整,有利于保障公
司回购股份事项的顺利实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研发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
和持续经营能力,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调整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公司
的条件,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地位。
五、本次调整所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4 年 11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根据《回购指
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及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风险提示
本次调整后的回购方案可能存在以下风险:
1、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2、公司在实施回购股份期间,受宏观经济调控、临时经营需要等因素影响,致使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导致回购方
案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3、因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股东大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等事项导致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
4、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根据规则需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5、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可能存在在回购期间内触发回购中止条件而未达到回购下限等无法
顺利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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