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150 中一科技 更新日期:2025-12-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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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7 18:42 │中一科技(301150):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以及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
│ │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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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7 18:42 │中一科技(301150):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以及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
│ │票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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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7 18:42 │中一科技(301150):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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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7 18:42 │中一科技(301150):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
│ │股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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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7 18:42 │中一科技(301150):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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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7 18:42 │中一科技(301150):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预留授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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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1 15:56 │中一科技(301150):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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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7 17:16 │中一科技(301150):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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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6 16:29 │中一科技(301150):2025年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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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6 16:29 │中一科技(301150):中一科技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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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7 18:42│中一科技(301150):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以及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相
│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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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一科技(301150):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以及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7/194d72ad-7061-4cea-9e59-386867581c7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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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7 18:42│中一科技(301150):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以及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相
│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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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及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湖北中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湖北中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就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调整、部分限制性股票
作废以及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的核查意见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公司上述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1、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人员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
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
象范围,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实施激励计划时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及董
事会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员工,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不包括其他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
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3、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及《上市规则》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最近 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
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4、公司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和本激励计划中有关授予日的规定。公司和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均未发
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一致同意确定 2025年 11月 27日为预留授予日,以 8.9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
的 17名激励对象授予 67.3541万股限制性股票。
湖北中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7/c11aa44f-a07a-4065-8fb6-96e3444932f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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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7 18:42│中一科技(301150):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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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北中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 11月 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
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5年 11月 24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人,实际出席董事 7人。会
议由董事长汪晓霞女士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由于公司 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将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
票授予数量由 261.5260万股调整为 336.7705万股(不足 1股部分已四舍五入,下同),其中,首次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调整为 269.4164 万股,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为 67.3541 万股;授予价格由 11.46 元/股调整为 8.90元/股。
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 2名激励对象已离职,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3.8913 万股(调整后)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作废完成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为 265.5251 万股(数据如
有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同时,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由 97人调整为 95人。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律师事务所对该事项发表了法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程世国先生、蔡利涛先生、王普龙先生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作为关联董
事,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 2025年 11月 27日为预留授予日,以
8.9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17名激励对象授予 67.3541万股限制性股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律师事务所对该事项发表了法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程世国先生、蔡利涛先生、王普龙先生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作为关联董
事,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中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以及授予预
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7/dfb82212-d1d2-41ba-b506-f9a54488c94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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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7 18:42│中一科技(301150):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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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中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11月 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及公司 2
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将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由 261.5260 万股调整为 336.7705 万股(
不足 1股部分已四舍五入,下同);其中,首次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为 269.4164 万股,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调整为67.3541 万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 11.46 元/股调整为 8.90 元/股。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 2名激励
对象已离职,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3.8913万股(调整后)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4年 10月 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律师事务所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法律
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了意见。
(二)2024 年 10 月 30日至 2024 年 11 月 9日,公司通过内部办公系统发布公告、公示栏张贴等方式公示了本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名单。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或不良反映,并于 2024年 11月 11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三)2024年 11月 29日,公司召开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 202
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
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4 年 11 月 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4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对本激
励计划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法律意见。
(五)2025年 11月 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
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向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部分限制
性股票作废以及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法律意见。
二、本次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说明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5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
案》,并于 2025 年 5月 28 日披露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当时总股本 18
1,122,202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份后的 173,704,218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3股,不派发现金
红利,不送红股。实际转增总股数=173,704,218股×3股÷10股=52,111,265股。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 10 股转增股数=本次实际转增的总股数÷总股本×10股=52,111,265股÷181,122,
202股×10股=2.877132股(保留到小数点后六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即股份变动比例应以 0.2877132计算。
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 2025年 6月实施完毕。根据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规定,自本激励计划公告之日
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归属前,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的,应当相
应调整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授予价格。
(一)授予数量的调整
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授予数量的调整方法如下:
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n为每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例;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
票授予数量。
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261.5260×(1+0.2877132)=336.7705 万股;其中,首次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
为 269.4164 万股;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为 67.3541万股。
(二)授予价格的调整
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P=P0÷(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n为每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例;P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
票授予价格。
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11.46÷(1+0.2877132)=8.90元/股(保留两位小数,已四舍五入)。
根据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股东会审
议。
三、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情况说明
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 2名激励对象已离职,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3.8913 万股(调整后)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作废完成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为 265.5251 万股(数据如
有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同时,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由 97人调整为 95人。
根据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本次调整事项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授予价格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
定性,不会影响本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五、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
项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公司上述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
(一)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调整、本次作废事项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监管指南第 1号》”)《公司章程》和《激励计划》的
相关规定。
(二)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监管指南第 1号》《公司章程》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三)本次作废符合《管理办法》《监管指南第 1号》《公司章程》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中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以及授予预
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7/dbce1de2-9403-4f79-832d-6a9e9cbcd5e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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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7 18:42│中一科技(301150):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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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一科技(301150):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7/c352a1d3-ccf1-4c4d-9d0c-25e8778e789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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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7 18:42│中一科技(301150):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预留授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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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一科技(301150):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预留授予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7/37cf6af5-48f4-4203-b8fe-35bb8337724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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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1 15:56│中一科技(301150):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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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湖北中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4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于 2025 年 5月 15 日召开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包括后续新设子公司,下同)未来十二个月内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50亿元(含本数)的
授信额度,授信种类包括各类贷款、承兑、贴现、保理、融资租赁及其他融资等,具体以和银行签署的书面合同为准,授信期限内授
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及子公司为上述综合授信总额度内的贷款提供不超过 40亿元(含本数)的担保,担保方式含公司为子公司
提供担保,其中预计为资产负债率 70%以下的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累计不超过 28亿元(含本数),预计为资产负债率 70%以上的
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累计不超过 12亿元(含本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4月 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并提供担保的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梦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云梦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全资
子公司湖北中科铜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铜箔”)与工商银行云梦支行自 2025 年 11 月 17 日至 2031 年11月 17日期
间(包括该期间的起始日和届满日)办理各类融资业务而实际形成的债权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主债权最高余额为人民币 1 亿
元整。同时,公司与工商银行云梦支行签署了《最高额质押合同》,公司为中科铜箔与工商银行云梦支行自 2025年 11月 19日至 20
28年 6月 16日期间(包括该期间的起始日和届满日)发生的最高余额人民币 1,000万元的债务提供质押担保,质押物为公司持有的
以自有资金购买的定期存单。
本次提供担保前,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16.82亿元,本次提供担保后担保余额为 17.92亿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 3
3.00亿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工商银行云梦支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债权人(甲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梦支行
2、保证人(乙方):湖北中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债务人:湖北中科铜箔科技有限公司
4、担保的主债权最高余额:人民币壹亿元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借债权本金及其按贵金属租借合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
属租借费与个性化服务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借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
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借合同借出方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7、保证期间:
(1)若主合同为借款合同或贵金属租借合同,则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或贵金属租借期限届满之
次日起三年;甲方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或贵金属租借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或贵金属租借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三年。
(2)若主合同为银行承兑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甲方对外承付之次日起三年。
(3)若主合同为开立担保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甲方履行担保义务之次日起三年。
(4)若主合同为信用证开证协议/合同,则保证期间为自甲方支付信用证项下款项之次日起三年。
(5)若主合同为其他融资文件的,则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确定的债权到期或提前到期之次日起三年。
(二)公司与工商银行云梦支行签署的《最高额质押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质权人(甲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梦支行
2、出质人(乙方):湖北中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担保的主债权最高余额:人民币壹仟万元
4、保证额度有效期:自 2025年 11月 19日至 2028年 6月 16日期间(包括该期间的起始日和届满日)
5、保证方式:质押担保
6、质押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借债权本金及其按贵金属租借合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
属租借费与个性化服务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借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
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借合同借出方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质权的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拍卖费、变卖费等)。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为中科铜箔提供担保事项属于已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围,且担保金额在公司已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
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本次担保有助于促进中科铜箔资金筹措和资金使用良性循环,保障其日常生产经营活动顺利开展。
中科铜箔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稳定,具备良好的债务偿还能力,公司对其提供担保的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不会对
公司和股东利益产生不利影响。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4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13.90%;提供担保总余
额为 17.92亿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51.03%。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
的情况。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无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工商银行云梦支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2、公司与工商银行云梦支行签署的《最高额质押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1/9decb2b1-a7ba-4b42-a752-19ae5b1c98b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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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7 17:16│中一科技(301150):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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