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151 冠龙节能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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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8 18:16 │冠龙节能(301151):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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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8:47 │冠龙节能(301151):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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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8:42 │冠龙节能(30115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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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8:42 │冠龙节能(301151):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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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8:42 │冠龙节能(301151):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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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8:42 │冠龙节能(301151):关于公司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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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8:42 │冠龙节能(301151):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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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8:28 │冠龙节能(301151):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冠龙节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持续│
│ │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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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7:06 │冠龙节能(301151):2026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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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7:06 │冠龙节能(301151):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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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8 18:16│冠龙节能(301151):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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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于 2026 年 6月 5日、2026 年 6月 8日连续两个
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及核实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情况,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核实,现对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目前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3、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产生较大影响未公开重大信息;
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未披露的处于筹划阶段有关公司的重大
事项;
5、在股票异动期间,不存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
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
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
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3、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公司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问询函及回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8/4fd1bd5b-a4d3-43d8-a038-1e207bc8c90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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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8:47│冠龙节能(301151):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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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年 5月20日召开的20
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于 2026 年 5月 20日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内容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69,004,1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00 元(含税),共计派发人民币 33,800,8
20.0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若公司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后至权益分派实施前,股本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是一致的。
4、本次权益分派方案的实施距离股东会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69,004,1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000000 元人民币
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
资基金每 10 股派 1.8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
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
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4000
00 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0000 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5 月 28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5月 29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5月 2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5月 29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
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474 Karon Holding Company Limited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5月 21 日至登记日:2026 年 5月 28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
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相关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
,本人承诺股份减持的价格不低于发行人本次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应作相应调整)。根据上述承诺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上述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将做相应调整。
七、咨询方式
咨询地址:上海市嘉定区联星路 88 号
咨询联系人:程慧贤、林念慈
咨询电话:021-31229378
传真电话:021-31229356
电子邮箱:investor@karon-valve.com
八、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170e6aae-9849-47ce-9bad-068822bddcd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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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8:42│冠龙节能(30115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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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龙节能(30115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ebeefcfe-17ae-496a-9e99-7b64e1b6799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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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8:42│冠龙节能(301151):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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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龙节能(301151):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5e01cfae-42c3-4867-a932-f6e5e98a1a3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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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8:42│冠龙节能(301151):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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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6 年 5月 20 日在上海市嘉定区安亭
镇博园路 6966 号上海汽车城瑞立酒店三楼嘉定厅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在公司于同日召开的2025 年年度股东会选举
产生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后,经第三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以口头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人,实际出席董事 7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政宏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同意选举李政宏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董事长,李秋梅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7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其组成成员如下:
1、审计委员会:杨玉花女士(主任委员)、陈国军先生、李易庭先生;
2、提名委员会:陈国军先生(主任委员)、杨志军女士、李政宏先生;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杨志军女士(主任委员)、陈国军先生、李政宏先生;
4、战略委员会:李政宏先生(主任委员)、李易庭先生、陈国军先生。
上述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7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聘任李政宏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7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聘任余家荣先生为集团总厂长;游信利先生为公司业务总监;程慧贤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毛静燕女士为公
司财务负责人。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7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聘任程慧贤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
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7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聘任陈川叶女士担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之日止。陈川叶女士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同意票 7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聘任林念慈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7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经审议,根据公司战略布局及经营发展的需要,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优化管理流程,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并
结合实际发展规划和经营管理需要,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组织架构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7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例会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例会会议决议;
4、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例会会议决议;
5、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例会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639e0d55-cf4f-41f6-9df4-41d54085ae6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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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8:42│冠龙节能(301151):关于公司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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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23 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2026 年 5月 20 日召
开了 2025 年年度股东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公司于同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董事长、董
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并聘任了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 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4名(包括职工代表董事 1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独立董事
3名,任期自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组成情况如下:
1、非独立董事:李政宏先生(董事长)、李秋梅女士(副董事长)、李易庭先生;
2、独立董事:陈国军先生、杨志军女士、杨玉花女士;
3、职工代表董事:程慧贤女士。
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
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未低于公司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且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名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
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
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杨玉花女士(主任委员)、陈国军先生、李易庭先生;
2、提名委员会:陈国军先生(主任委员)、杨志军女士、李政宏先生;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杨志军女士(主任委员)、陈国军先生、李政宏先生;
4、战略委员会:李政宏先生(主任委员)、李易庭先生、陈国军先生。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
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中的独立董事均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且审计委员会主任委
员/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二、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同意聘任以下人员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
满之日止。具体聘任情况如下:
1、总经理:李政宏先生;
2、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程慧贤女士;
3、集团总厂长:余家荣先生;
4、业务总监:游信利先生;
5、财务负责人:毛静燕女士;
6、证券事务代表:林念慈女士。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且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
议通过。
上述人员均具备与其履行职责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或证券事
务代表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李政宏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同时担任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有利于公司的统一决策与执行,减少沟通成本,提升运营效率,
确保公司长期战略稳定落地。公司已在《公司章程》中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保证公司资产完整、人员独立、财务独立
、机构独立和业务独立,不得以任何方式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通过《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等制度
合理确定董事会和总经理的职权,相关安排具有合理性。
公司董事会秘书程慧贤女士、林念慈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能力和
从业经验,其任职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
三、公司部分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因任期届满,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杨艳波女士和张陆洋先生在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完成后离任,离任后不再担任公司独立
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且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艳波女士、张陆洋先生均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公司及董事会对离任独立董事杨艳波女士和张陆洋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履职以及对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
示衷心的感谢!
四、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联系人:程慧贤女士、林念慈女士
电话:021-31229378
传真:021-31229356
邮箱:investor@karon-valve.com
联系地址:上海市嘉定区联星路 88 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fab29553-862c-4f3f-a9e9-0d70627ff4f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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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8:42│冠龙节能(301151):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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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根据公司战略布局及经营发展的需要,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优化管理流程,提高公司管理水平
和运营效率,并结合实际发展规划和经营管理需要,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组织架构进行调整。调整后的组织架构图如下: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ad2b2757-fd61-493d-bc71-f861b4fd4f4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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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8:28│冠龙节能(301151):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冠龙节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持续督导
│保荐总结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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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龙节能(301151):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冠龙节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64a48c72-e86e-4f6f-a806-b2368f24bb7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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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7:06│冠龙节能(301151):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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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龙节能(301151):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7ff06a33-8a69-41bc-a9b4-95dc06aaae0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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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7:06│冠龙节能(301151):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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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龙节能(301151):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bf6df76f-a8f9-4ed5-bd61-1d0d13160e7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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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7:06│冠龙节能(30115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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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龙节能(30115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a1b50e5e-7af4-4dec-94fc-68620b18a65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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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7:06│冠龙节能(301151):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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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龙节能(301151):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e9e99db6-b06d-4deb-89d7-3884affe078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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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7:05│冠龙节能(301151):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冠龙节能2025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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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机构名称: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冠龙节能
保荐代表人姓名:何君光 联系电话:027-85481899
保荐代表人姓名:苏海清 联系电话:010-66220588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
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 是
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
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
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每月 1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 是
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8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5年 8月 22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募集资金使用
11.上市公司特别表决权事项(如有) 无
(1)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是否持续 不适用
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 4.6.3条/《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第 4.4.3条的要求;
(2)特别表决权股份是否出现《股票上市 不适用
规则》第 4.6.8条/《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第 4.4.8条规定的情形并及时转换为普通股
份;
(3)特别表决权比例是否持续符合《股票 不适用
上市规则》/《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
定;
(4)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是否存在 不适用
滥用特别表决权或者其他损害投资者合法
权益的情形;
(5)上市公司及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 不适用
东遵守《股票上市规则》第四章第六节/《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四章第四节其他规定
的情况。
12.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股东会、董事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 无 不适用
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
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 无 不适用
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 无 不适用
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
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 未履行承诺的
行承诺 原因及解决措
施
1.关于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 是 不适用
2.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是 不适用
3.稳定股价的措施和承诺 是 不适用
4.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和赔偿承诺 是 不适用
5.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是 不适用
6.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是 不适用
7.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是 不适用
大遗漏的承诺
8.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是 不适用
9.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0.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1.关于社保公积金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2.关于租赁房产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3.关于公司股东合规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4.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 无
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
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
整改情况
3.影响重大合同履行的各项 经核查,公司本持续督导期内不存在相关情形
条件是否发生重大变化,是
否存在合同无法履行的重大
风险
4.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89534b32-0c3d-4a53-b1f1-2c608f0a184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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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7:05│冠龙节能(301151):2025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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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审字[2026]100Z3859 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号
1幢 10层 1001-1 至 1001-26 (100037)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392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mail:bj@rsmchina.com.cn
https://www.rsm.global/china/
容诚审字[2026]100Z3859号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冠龙节能公司”)2025年 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冠龙节能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冠龙节能公司于 2025年 12月 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b8255054-3120-4fd6-9d77-af7eb75a99f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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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7:05│冠龙节能(301151):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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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龙节能(301151):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accc3980-e764-4ab3-babc-75dd72426cb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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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7:05│冠龙节能(301151):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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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龙节能(301151):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c1ed3601-9335-472c-b886-1c9b3447fed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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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7:05│冠龙节能(301151):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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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龙节能(301151):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9e345489-01cc-431e-9f22-8db4f0dec2d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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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7:05│冠龙节能(301151):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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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龙节能(301151):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cefedcf3-68b4-4caa-b059-0343313d119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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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7:04│冠龙节能(301151):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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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拟于 2026 年 5 月 20 日召开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会有关
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5 月 20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05 月 20 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05月 20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5 月 13 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
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上海市嘉定区安亭镇博园路 6966 号上海汽车城瑞立酒店三楼嘉定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6.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进行 2026 年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中期分红的议案》
7.00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授信额度的议案》
8.00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制度>的议案》
9.00 《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10.00 逐项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 累积投票提案 应选人数(3)
立董事的议案》 人
10.01 选举李政宏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 累积投票提案 √
立董事
10.02 选举李秋梅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 累积投票提案 √
立董事
10.03 选举李易庭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 累积投票提案 √
立董事
11.00 逐项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 累积投票提案 应选人数(3)
董事的议案》 人
11.01 选举陈国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 累积投票提案 √
董事
11.02 选举杨志军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 累积投票提案 √
董事
11.03 选举杨玉花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 累积投票提案 √
董事
2、上述提案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提交,具体内容请查阅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
n)披露的相关公告。
3、公司独立董事已向公司提交《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 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述职。
4、提案 10.00、11.00 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逐项表决,应选举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 3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
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
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会方可进行
表决。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针对上述提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的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对计票结果进行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信函或传真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2、现场登记时间:2026 年 5月 19 日上午 10:00-12:00,下午 13:00-16:00。
3、登记地点:上海市嘉定区联星路 88 号。
4、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等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授权
委托书、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的股票账户卡等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参加现场会议的授权委托书式样请见本通知附件 2。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并请仔细填写附件 3《股东参会登记表》,以便登记确认。
5、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嘉定区联星路 88 号
邮编:201804
联系人:程慧贤、林念慈
联系电话:021-31229378
传真号码:021-31229356
电子邮箱:investor@karon-valve.com
6、会议费用:本次现场会议预期半天,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有费用自理。
7、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
体操作流程详见本通知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2edc3e0e-6bb5-4847-aba5-6ad740a36d5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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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7:04│冠龙节能(301151):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陆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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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责,积极
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根据相关规定对公司重大事项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较好地发挥了
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就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张陆洋,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7 年 11 月出生,博士学历,材料工程、管理工程、金融学和应用经济学专业背景
。1982 年 7月至 1985 年 2月任职于哈尔滨工业大学团委,任学生会秘书长;1985 年 3月至 1988 年 8月任职于南京晨光机器厂,
任工程师;1996 年 12 月至 1998 年 12 月为南开大学金融学系博士后;1998 年 12 月至 2001 年 2月为复旦大学应用经济学博士
后;2001 年3 月至今,任职于复旦大学国际金融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2020 年 4月起至今担任冠龙节能独立董事。2023 年 5
月 12 日至今任职于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任独立董事。2025 年 11 月 21 日至今任职于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任独立董事。
任职期间,本人任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列席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公司共计召开 5 次董事会和 3 次股东会,本人均亲自参加会议,没有委托出席或缺席情况,对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的
议案均认真审议,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故对 202
5 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1、本人作为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参加了 1次会议,对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进行审核并提出建议
,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2、本人作为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报告期内组织召开了 1次会议,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修订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回购注销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等议案进行审核并提
出建议,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召开了 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涉及公司关联交易、调整相关承诺等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对交易的合规性及必要
性进行了评估,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发表表决结果。
(四)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的具体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关注投资者在网络平台上的提问,了解投资者的想法和关注事项,并通过参加股东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
沟通交流,审慎行使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累计现场工作时间 15 天。本人通过参加
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等形式,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管理和控制、财务管理等情况与相关管理层人员、中层管
理人员、核心工作人员进行了深入沟通和了解,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和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
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和舆情,积极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设性意见,有效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专业作用。
履职期间,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给予了充分配合,为独立董事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和作出独立判断提供了重
要支持。
(六)其他工作的情况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未有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未有提议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
4、未有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
5、不存在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报告期内我们召开了 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及《关于新增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认为公司关于预计 2025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是
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公
司的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方案的情况
2025 年 11 月 24 日我们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相关承诺的议案》,同意调整公
司与明冠造机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比例。董事会在审议该关联交易时,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关联董事在审议该事项时进行了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三)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表格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编制并披露了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相关定期报告准确披
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四)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2025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
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五)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报告期内,一名非独立董事辞任,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一名职工代表董事,符合《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独立董事津贴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公司现阶段经营
状况吻合,有利于进一步促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股权激励的情况
2025 年 1 月 17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
公告》。
2025 年 4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3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025 年 5 月 21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
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2025 年 7 月 21 日,
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 年度,本人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持续关注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对需经董事
会决策的重大事项,认真查阅相关文件,主动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各项资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
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谨慎、忠实、勤勉地服务于全体股东。
2026 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职,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加强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作
用,坚决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张陆洋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e1761f13-684c-44e4-8614-c225c0fae4a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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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7:04│冠龙节能(30115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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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体系,建立合理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有效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
,提升经
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对象为《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一)本制度所称董事,包括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
(二)本制度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
理人员。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确保薪酬管理制度的制定、执行与披露全过程合法合规;
(二)激励与约束相结合原则:薪酬体系应能有效激励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勤勉尽责,同时建立相应的约束机制,实现短期激励与中长期激励的平衡;
(三)公平与透明原则:薪酬决策程序应规范、透明,确保薪酬方案的内部公平性与外部竞争性,并按规定充分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四)可持续发展原则:薪酬政策与公司发展战略、经营状况及长期可持续发展目标相协调,促进公司长期价值的稳定提升。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的专门机构。其主要职责包括:
(一)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二)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
(三)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并对其绩效进行年度评价;
(四)监督本制度的执行情况,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五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制度进行具体的组织与实施。
第三章 薪酬构成与标准
第六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少于基本
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所担任职务重要性、所承担的责任、公司经营
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第七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第八条 在公司领薪的董事、高
管人员薪酬的发放按其岗位相关规定发放。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
公司可以结合行业特征、业务模式等因素建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递延支付机制,明确实施递延支付适用的具体情形、
相关人员、递延比例以及实施安排。
第九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及津贴均为税前金额,由公司按照国家和公司有关规定扣除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
社会保险费用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款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后,将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第十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发生下列任一情形,公司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减少、不予发放绩效薪酬或津贴,
若已发放的,公司可以全额或部分追回:
(一)严重违反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或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
(二)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予以公开谴责、宣布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或者其他处罚的;
(三)因个人原因擅自离职、辞职或被免职的;
(四)被认定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章 薪酬调整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做相应的调整以适应
公司的进一步发展需要。具体薪酬调整依据如下:
(一)同行业或地区薪酬水平:通过市场薪酬报告或公开的薪酬数据,作为公司薪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二)通胀水平:参考通胀水平,以使薪酬的实际购买力水平不降低作为公司薪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三)公司经营状况;
(四)公司发展战略或组织结构调整;
(五)岗位调整或职务变化。
第五章 止付与追索
第十三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
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
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
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十五条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批准并经董事会备案后,可以临时性为专门事项设立专项奖励或惩罚,作为对在
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补充。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与法律、法规、其他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准。
第十七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制定、修订和解释,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3c91171d-e4ba-42ab-9616-b534bce094a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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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7:04│冠龙节能(301151):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国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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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责,积极
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根据相关规定对公司重大事项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较好地发挥了
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就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陈国军先生,中国国籍,1979 年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法律专业人士。2002 年 7 月至今,历任华东政法大学教
学秘书、国际私法专业博士后、国际私法教研室讲师,现任华东政法大学副教授、硕导;2024 年 5 月起至今担任冠龙节能独立董事
。
任职期间,本人任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列席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公司共计召开 5 次董事会和 3 次股东会,本人均亲自参加会议,没有缺席和委托出席情况,对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的
议案均认真审议,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故对 202
5 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1、本人作为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参加了 4次会议,对定期财务报告、坏账核销、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等议案
进行审核并提出建议,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2、本人作为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参加了 1次会议,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修订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回购注销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审核并提出建议,切实履
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3、本人作为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参加了 1次会议,对公司 2024 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调整公司组织架构、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进行审核并提出建议,切实履行了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4、本人作为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组织召开了 1次会议,对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进行审核并提出
建议,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报告期内参加了 2次会议,对涉及公司关联交易、调整相关承诺等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对公司重大事项
进行深入了解与讨论,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发表表决结果。履职所需资料公司均积极配合提供,保障了独立董事所做决策
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四)与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与内部审计部门及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财务、业务状况进行了多次沟通,认真关注公司
定期报告的编制,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审阅公司财务报表,及时与会计师沟通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监督会计师对财务报表独立审
计,确保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公司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
(五)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的具体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关注投资者在网络平台上的提问,了解投资者的想法和关注事项,并通过参加股东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
沟通交流,审慎行使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累计现场工作时间 15 天。本人通过参加
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等形式,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管理和控制、财务管理等情况与相关管理层人员、中层管
理人员、核心工作人员进行了深入沟通和了解,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和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
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和舆情,积极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设性意见,有效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专业作用。
履职期间,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给予了充分配合,为独立董事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和作出独立判断提供了重
要支持。
(七)其他工作的情况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未有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未有提议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
4、未有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
5、不存在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事项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报告期内我们召开了 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及《关于新增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认为公司关于预计 2025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是
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公
司的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方案的情况
2025 年 11 月 24 日我们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相关承诺的议案》,同意调整公
司与明冠造机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比例。董事会在审议该关联交易时,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关联董事在审议该事项时进行了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三)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表格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编制并披露了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相关定期报告准确披
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四)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2025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
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五)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报告期内,一名非独立董事辞任,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一名职工代表董事,符合《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独立董事津贴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公司现阶段经营
状况吻合,有利于进一步促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股权激励的情况
2025 年 1 月 17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
公告》。
2025 年 4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3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025 年 5 月 21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
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2025 年 7 月 21 日,
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 年度,本人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持续关注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对需经董事
会决策的重大事项,认真查阅相关文件,主动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各项资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
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谨慎、忠实、勤勉地服务于全体股东。
2026 年本人将继续加强学习,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维护广大投资
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以促进公司经营业绩的提高和持续、稳定、健康地向前发展。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陈国军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ef07dc34-590d-454e-8fc8-96a58c2c4a3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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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7:04│冠龙节能(301151):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艳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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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龙节能(301151):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艳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004d1e33-83a0-4d7b-8a86-19bc9177a1f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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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7:02│冠龙节能(301151):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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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69,004,1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
.00 元(含税),共计派发人民币 33,800,820.00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公司现金分红方案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相关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2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合并报表 2025 年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 438,821,152.15 元。母公司 2025 年
度实现净利润 63,142,914.59元,按母公司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6,314,291.46 元后,母公司 2025年末可供分配的利
润为 368,291,404.25 元。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2025 年公司实际可供分配利润共计 368,291,40
4.25 元。
为更好地回馈广大投资者,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的回报,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健康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
拟定 2025 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69,004,1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00
元(含税),共计派发人民币 33,800,820.0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
若公司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后至权益分派实施前,股本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 2025 年度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50,701,230.00 69,844,925.10 68,149,608.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60,629,185.91 75,867,017.37 98,500,659.43
净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 23,837,371.04 28,971,627.09 38,420,838.23
营业收入(元) 805,078,325.82 914,696,860.48 1,057,029,246.54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438,821,152.15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368,291,404.25
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 ?是 □否
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188,695,763.10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78,332,287.57
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188,695,763.10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91,229,836.36
研发投入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3.29%
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
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 □是 ?否
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
额 188,695,763.10 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三)2025 年度现金分红预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
果,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五、备查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1e0c316c-3646-4004-a944-823cc17f857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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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7:02│冠龙节能(30115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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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23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等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
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7
6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200 万股,每股面值 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
币 30.82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29,444.00 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9,699.87 万元。募集
资金已于 2022 年 4月 1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出具“
大华验字[2022]000163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专户银行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三方及四方
监管协议。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下列项目的投资建设: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万元) (万元)
1 上海节水阀门生产基地扩产项目 8,956.45 8,956.45
2 江苏融通阀门机械有限公司节水 12,050.00 12,050.00
阀门生产基地扩建项目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520.00 520.00
4 智能信息化升级项目 6,687.10 6,687.10
5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 50,531.00 50,531.00
公司总部暨智慧水务孵化基地项
目
6 湖南昱景节能阀门有限公司智慧 39,999.65 39,999.65
阀门生产基地项目
合计 118,744.20 118,744.20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9,699.87 万元,扣除前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后,超募资金为人民
币 955.67 万元。
因募投项目建设存在一定的建设周期,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存在部分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投项
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需要,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
置的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下同)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品种
1、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品种: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或可转让可提前支取的产品,
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银行理财产品、金融机构的收益凭证、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的保本型产品,该等产品不得用
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公告。
2、自有资金投资产品品种: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自有资金拟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购买安全
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购买渠道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
(三)额度及期限
1、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亿元(含本数),额度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
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
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额度自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6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四)实施方式
在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授权经营管理层进行投资决策,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机构、理财产品品种、明确投资金额、
投资期限、谈判沟通合同或协议等;在上述投资额度范围内,授权管理层代表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五)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
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关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虽然投资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投资产品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明确好投资产品的金额、品种
、期限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与银行核对账户余额,做好财务核算工作,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
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并对所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和保管进行实时分析和跟踪。
3、公司内审部门负责投资理财产品与保管情况的审计监督,定期对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开展内部审计。
4、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根据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在防范风险前提下实现资产保值增值,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情况,同时可以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五、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6 年 4 月 23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
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
形,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 年 4月 23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以及不超过人民币 6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类产品。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额度不超过 5亿元(含本数)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以及不超过 6亿元(含本数)
人民币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以及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例会会议决议;
3、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
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fa200260-b866-46fe-b430-c8032cb4518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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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7:02│冠龙节能(301151):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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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龙节能(301151):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94d0af97-6f8f-4528-b34d-3ec4d3235fb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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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7:02│冠龙节能(301151):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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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2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了《关
于公司董事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及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全体董事对《关
于公司董事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回避表决,将其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薪酬方案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董事薪酬方案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止;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
方案通过之日止。
三、薪酬标准
1、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非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 18 万元/年,不在公司担任董事以外职务的董事不额外领取薪酬。在公司同时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
事按照其在公司任职的职务与岗位责任确定薪酬,其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
不少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
2、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 18 万元/年。
3、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领取薪酬,其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
酬占比原则上不少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
四、其他说明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职务津贴均按月发放,其中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
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及职务津贴金额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董事薪酬方案需提交
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681775ab-933f-4a1f-aa2e-aec8ea87807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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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7:02│冠龙节能(301151):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杨玉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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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龙节能(301151):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杨玉花)。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87da24fe-09ac-41ad-bb5f-909871be835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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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7:02│冠龙节能(301151):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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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要求,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张陆洋、杨艳波、陈国军的独立性情况
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的任职经历以及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
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
因此,公司独立董事满足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e560baf8-2193-4a1c-85f5-d50ebf6b317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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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7:02│冠龙节能(301151):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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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购
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履职,降低公司运营风险,
保障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董高责任险”)。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等相关规定,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如下:
一、董高责任险具体方案
(一)投保人: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二)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年(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四)保费支出: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年(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五)保险期限:12个月(保险合同期满时或期满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在上述保
险方案权限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董高责任险的相关购买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被保险人范围、保险公司、赔偿限额、保险费及其
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上述权限范围
内,在董高责任险合同期满时或期满前办理续保或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二、审议程序
2026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例会,审议了《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
议案》,鉴于全体委员均为被保险人,属于利益相关方,全体委员回避表决。
2026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由于公司全体
董事均为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
均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例会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71a2b516-9c8d-494a-adf2-6e8ddd1d1ba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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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7:02│冠龙节能(301151):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减值损失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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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会计政策及财务谨慎性原则,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并进行了充分的分析和评估,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
信用减值损失共计 2,289.09 万元,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减值损失概述
(一)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 2025 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
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并进行了充分的分析和评估,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
计提减值准备。
(二)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及金额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项目主要为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
应收票据、长期应收款及存货。2025 年度,公司计提各项减值准备金额合计 22,890,886.38 元。具体如下:
单位:元
类别 项目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金额
信用减值损失 应收票据坏账准备 24,115.05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11,966,073.16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550,441.66
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 1,400,041.61
资产减值准备 存货跌价准备 10,051,098.22
合计 22,890,886.38
(三)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无需提交董
事会、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为应收票据坏账准备、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及存货跌价准备
。
(一)2025 年度公司计提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 12,839,788.16 元,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和
计提方法为:
本公司对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1.基于应收票据的信用风险特征,本公司对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组合(1):银行承兑汇票组合,本组合为日常活动中应收取的银行承兑汇票。组合(2):商业承兑汇票组合,本组合为日常活
动中应收取的商业承兑汇票等。
本公司对于划分为组合(1)的应收票据,通常不确认预期信用损失;本公司对于划分为组合(2)的应收票据,参考历史信用损
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及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信用损失率,以采用商业承兑汇票结算的应收账款账
龄为基础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基于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特征,本公司对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本公司对当在单项工具层面能够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且在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应收账款单独确定
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
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确定组合的依据 计提方法
账龄组合 相同账龄的应收款项具有类似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期状况及
的信用风险特征 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
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
期信用损失
合并范围内关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间的应收款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
联方组合 项具有类似的信用风险特征 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期计量预期信用损
失,通常不计提信用损失
3.基于其他应收款的信用风险特征,本公司对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本公司对当在单项工具层面能够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且在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其他应收款单独确
定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
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确定组合的依据 计提方法
账龄组合 相同账龄的应收款项具有类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及
似的信用风险特征 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
和未来 12 个月或整个存续期信用损失率,
以账龄为基础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押金、保证金、 根据业务性质,押金、保证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及
备用金组合 金、备用金等具有类似的信 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
用风险特征 和未来 12 个月或整个存续期信用损失率,
以余额百分比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合并范围内关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间的应收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
联方组合 款项具有类似的信用风险特 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期计量预期信用损
征 失,通常不计提信用损失
4.基于长期应收款的信用风险特征,本公司对长期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且在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长期应收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
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长期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确定组合的依据 计提方法
逾期账龄组合 逾期账龄的长期应收款具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期状况及对
有类似的信用风险特征 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长期应收账款逾
期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损失率对照表计
算预期信用损失
合并范围内关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间的长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
联方组合 期应收款项具有类似的信 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期计量预期信用损失,
用风险特征 通常不计提信用损失
(二)2025 年度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10,051,098.22 元,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为:
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
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
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
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
,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
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信用减值损失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损失,将减少公司 2025 年度利润总额22,890,886.38 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已经容诚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四、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损失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
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损失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 2
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c55a3587-4364-40ed-8152-ae6f64e1aab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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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7:02│冠龙节能(301151):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杨玉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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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龙节能(301151):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杨玉花)。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6bc60d41-a93b-4916-99e3-19aa39f9c4d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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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7:02│冠龙节能(301151):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杨志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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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龙节能(301151):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杨志军)。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b4219861-436a-4a16-ae45-d913401fc53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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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7:02│冠龙节能(301151):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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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
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以下简称“解释 19 号”)的相关规定进行了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
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情
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5 年 12 月 5 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财会[2025]32号),规定了“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
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
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
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自 2026 年 1月 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文件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变更
。
(二)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
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解释 19 号。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
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
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4a826828-45ef-4808-a919-46a8ce13975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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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7:02│冠龙节能(301151):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杨志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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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龙节能(301151):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杨志军)。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23053135-ebde-44cf-bec4-81dfb05f1e6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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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7:02│冠龙节能(301151):2025年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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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龙节能(301151):2025年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3f583d65-49d0-46b7-bee9-88ae98fa9b0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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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7:02│冠龙节能(301151):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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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龙节能(301151):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592d7496-5c30-4e81-8b33-a95066abaa0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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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7:02│冠龙节能(301151):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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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龙节能(301151):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dca55ea3-40c6-4703-b721-7039366742d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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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7:02│冠龙节能(301151):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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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冠龙节能”)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于 2026 年 5 月 11 日届满,依据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以下简称
“本次换届选举”),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4名(包括职工代表董事 1名,由公司
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独立董事 3名。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
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李政宏先生、李秋梅女士、李易庭先生为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陈国军先生、杨志军女士、杨玉花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独立董事候选
人杨玉花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陈国军先生、杨志军女士、杨玉花女士均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
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表决。上述董事候选人
人数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的比例不低于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拟任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的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其他说明
上述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 1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
期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一致,自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的履行董事义务与职责。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杨艳波女士和张陆洋先生将在本次换届选举工
作完成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对董事会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749d72fd-c14b-46f3-9fe6-08c2a14707e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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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7:02│冠龙节能(30115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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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
,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
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233 人,注册会计师 1,507 人,其中 85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
。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5 年 10 月 28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四次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
司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同
日,公司董事会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的审计机构,为公司 2025 年度提供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聘期为一年,并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后生效。2025 年 11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通过了上述议案。
二、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等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
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内部控
制等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
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
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财务报表审计
报告及内控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
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及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
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 年 10 月 28日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四次例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年报审计开始前,审计委员会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审计工作的会计师就 2025 年度审计工作中注册会计师与财务报表
审计相关的责任、人员独立性、计划的审计范围和时间安排的总体情况进行了沟通,督促了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
;并听取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汇报,对审计发现问
题提出建议。
(三)2026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例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内部控
制自我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
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
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
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885f488f-6dbc-4541-92dc-6592342c1d9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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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7:02│冠龙节能(301151):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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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龙节能(301151):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eb939fd2-95b8-4cc5-a452-8f2d463c35d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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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7:02│冠龙节能(301151):2025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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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6]100Z1233 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号
1幢 10层 1001-1 至 1001-26 (100037)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392关于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E-mail:bj@rsmchina.com.cn
https://www.rsm.global/china/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容诚专字[2026]100Z1233号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龙节能公司)2025年 12
月 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6 年 4月 23日出具了容诚审字[2026]100Z3858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的规定,冠龙节能公司管理层编制了后附的上海冠龙阀门
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
表并保证其真实、准确、完整是冠龙节能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我们对汇总表所载信息与本所审计冠龙节能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
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除了对冠龙节能公司实施 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交易有关的审计程序
外,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为了更好地理解冠龙节能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后附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供冠龙节能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附件: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9d6b0220-4eba-4b23-b016-22aabc79190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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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7:02│冠龙节能(301151):关于选举公司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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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情况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冠龙节能”)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规范
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按照
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3 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程慧贤女士(简历详见附件)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将与公
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的其他 3名非独立董事和 3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一致,自公司 2025 年年
度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程慧贤女士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有关职工代表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程慧贤女士当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备查文件
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3f7aedd7-41e5-4a7e-9830-c2523a54ae4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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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7:02│冠龙节能(301151):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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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龙节能(301151):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ae54fbd8-2a90-4dcc-a63f-53f300fae04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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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7:02│冠龙节能(301151):关于举办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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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龙节能(301151):关于举办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5d4d464b-72d0-43c2-bc66-559d2945a7b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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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7:02│冠龙节能(301151):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陈国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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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龙节能(301151):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陈国军)。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644bd0b0-c1b7-4af7-bd78-b5ae3075d28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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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7:02│冠龙节能(301151):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陈国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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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龙节能(301151):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陈国军)。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94b06af6-c427-447e-b85c-3e895b34c30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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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7:02│冠龙节能(301151):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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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龙节能(301151):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481991c9-5272-4dda-af12-230fb51f7f9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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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9 18:04│冠龙节能(301151):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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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的有关规定,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
东会”),并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和列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发表如下法律意
见: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为召开本次股东会,公司董事会于 2026 年 3 月 24 日在中国证监会信息披露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公告了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前述通知载明了会议的召开方式、召开时间和
召开地点,对会议议题的内容进行了充分披露,说明了股东有权出席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和行使表决权,明确了会议的登记办法、有
权出席会议股东的股权登记日、会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号码,符合《股东会规则》《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要求。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9 日 15:00 在上海市嘉定区
安亭镇博园路 6966 号上海汽车城瑞立酒店三楼嘉定厅召开。公司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
26 年 4 月 9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4 月
9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履行了法定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公司董事会具备召集本次股东会的资格。
三、本次股东会出席、列席人员的资格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85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113,682,05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2659%。其中,出
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共 6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113,342,55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0650%。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在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在有效时间内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7
9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339,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09%。以上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
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验证其身份。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下简称“中小股东”
)共 8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344,6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39%。
除上述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以外,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还包括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以及本所律师,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列席了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对列入本次股东会的议案进行了书面投票表决,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了监票、验票和计
票,出席会议的股东没有对表决结果提出异议,并当场公布现场表决结果。
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
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表决权总数和统计数据。
本次股东会投票结束后,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具体情况如下:
提案 1.00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3,548,0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21%;反对 124,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99%;弃权 9,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
08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10,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1143%;反对 124,9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2449%;弃权 9,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407%。
表决结果: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票数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
五、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
集本次股东会的资格;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所同意本法律
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会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三份,经本所负责人、经办律师签字并加盖本所公章后生效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9/ef151ab8-34e8-4ef6-87ed-e02e19d2f24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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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9 18:04│冠龙节能(301151):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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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政宏先生。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4 月 09 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04 月 09 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04月 09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嘉定区安亭镇博园路6966号上海汽车城瑞立酒店三楼嘉定厅。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
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85人,代表股份113,682,05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2659%。其
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113,342,55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065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9人,代表股份
339,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09%。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1人,代表股份344,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3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5,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9人,代
表股份339,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09%。
3、公司部分股东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或视频通讯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公司聘请的律师对本次会议进
行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3,548,0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21%;反对 124,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99%;弃权 9,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0
%。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210,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1143%;反对 124,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2449%;弃权 9,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407%。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章思琴、高巧儿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
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会的资格;出席或列
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9/7bd9401f-ea95-4755-8b2f-e6876a5e9f6d.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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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冠龙节能: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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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5/122517661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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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冠龙节能: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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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5/1225176623.PDF
─────────┬────────────────────────────────────────────────
2025-10-30│冠龙节能: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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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30/122475865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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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9│冠龙节能: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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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9/1224606663.PDF
─────────┬────────────────────────────────────────────────
2025-04-25│冠龙节能: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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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5/122327552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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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冠龙节能: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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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5/122327553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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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0│冠龙节能: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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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30/122155622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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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0│冠龙节能: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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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30/122104705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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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冠龙节能: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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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6/1219825192.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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