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151 冠龙节能 更新日期:2025-10-1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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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4 17:52 │冠龙节能(30115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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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4 17:50 │冠龙节能(301151):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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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8 16:22 │冠龙节能(301151):关于董事辞任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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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4 17:58 │冠龙节能(301151):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冠龙节能2025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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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4 17:58 │冠龙节能(301151):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冠龙节能2025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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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4 17:58 │冠龙节能(301151):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冠龙节能2025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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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19:18 │冠龙节能(301151):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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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19:18 │冠龙节能(301151):2025年半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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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19:17 │冠龙节能(301151):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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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19:17 │冠龙节能(301151):2025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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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4 17:52│冠龙节能(30115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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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9月23日通过电话、口头通
知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经全体董事确认,本次临时会议已豁免通知期限。会议于 2025 年 9月 23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
应出席董事 7人,实际出席董事 7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政宏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豁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决定豁免董事会会议通知期限,并于2025 年 9月 2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表决结果:同意票 7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湖南昱景节能阀门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为湖南昱景节能阀门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昱景”)进行支付担保事项系“湖南昱景节能阀门有限公司智慧阀门生产基地项目”工程施工报建的必要
程序,符合公司子公司经营发展需求,且对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符合监管政策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被担保对象为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具有控制权,湖南昱景未
提供反担保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风险,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7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三、备查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4/075b4162-bde4-4623-bbda-7edd51e70e0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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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4 17:50│冠龙节能(301151):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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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冠龙节能”)的全资子公司湖南昱景节能阀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湖南昱景”“发包人”)的“湖南昱景节能阀门有限公司智慧阀门生产基地项目”已进入施工阶段,承包方为上海欧本建筑工程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承包人”),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
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建筑市场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湘建建[2020]123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承包人应向发包人
提供履约担保,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提供工程支付担保,此为本项目工程施工报建手续的必要条件。依据上述规定,公司愿就湖南昱景
履行《湖南昱景节能阀门有限公司智慧阀门生产基地项目总承包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义务提供支付担保,并签署相关协
议,担保金额人民币4,175,000元,担保形式为银行保函,担保有效期限截至2026年6月30日。
公司于2025年9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湖南昱景节能阀门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
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湖南昱景节能阀门有限公司提供支付担保,担保金额人民币4,175,000元,担保有效期限截至2026年6月
30日。
本次担保事项系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湖南昱景节能阀门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
程》及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本事项需经董事会批准,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担保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存在反担保
的情形。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湖南昱景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湖南昱景节能阀门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3年4月17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300MACFEHTU5L
法定代表人:李政宏
公司住所:湘潭经开区和平街道东风路31号创新创业中心1号楼14层1405-02室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普通阀门和旋塞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仪器仪表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安防设备制造
;机械电气设备制造;建筑装饰、水暖管道零件及其他建筑用金属制品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阀门和旋
塞销售;仪器仪表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安防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软件销售;合同能源管理;物联网应用服务;
节能管理服务;阀门和旋塞研发;机械设备研发;智能水务系统开发;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
转让、技术推广;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湖南昱景100%股权,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2、湖南昱景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 2025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5,155.31 5,730.55
负债总额 202.00 809.39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 -
流动负债总额 202.00 809.39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 -
净资产 4,953.31 4,921.16
项目 2024年1-12月(经审计) 2025年1-6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 -
利润总额 -71.75 -42.87
净利润 -53.82 -32.15
3、经查询,湖南昱景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保函的主要内容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相关协议尚未签署,相关保函尚未开具,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在上述为全资子公司湖南昱景担保事项发生
后根据实际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金额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担保额度总金额为人民币417.5万元(含本次),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4
17.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2%。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417.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及因担
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担保的情况。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湖南昱景节能阀门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
为湖南昱景进行支付担保事项系“湖南昱景节能阀门有限公司智慧阀门生产基地项目”工程施工报建的必要程序,符合公司子公司经
营发展需求,且对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符合监管政策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
益的情形;被担保对象为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具有控制权,湖南昱景未提供反担保不会对公司产
生重大风险,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
六、备查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4/b57b3e61-ea03-479c-9325-954c8cbbcdb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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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8 16:22│冠龙节能(301151):关于董事辞任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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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非独立董事辞任的情况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非独立董事林凤仪先生提交的书面辞任报告,因个人原因,
林凤仪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辞任后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林凤仪先生的原定董事任期为 2023 年 5月
12 日至 2026 年 5月 11 日,其辞任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任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林凤
仪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将按照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做好工作交接。
二、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情况
2025 年 9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议案》
。经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选举程慧贤女士(简历详见附件)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之日。
程慧贤女士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有关职工代表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程慧贤女士当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备查文件
1、非独立董事书面辞任报告;
2、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8/14936ec2-11a6-4cf8-9295-78e2ca6dee5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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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4 17:58│冠龙节能(301151):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冠龙节能2025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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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作为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龙节能”、“上
市公司”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控
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了培训。现将培训情况报告如下:
一、培训的基本情况
1、培训时间:2025年 8月 22日
2、培训地点:冠龙节能会议室及线上会议
3、参加培训人员: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
4、培训人员:董征明、苏海清
二、培训主要内容
本次培训内容为募集资金使用。通过现场演示培训讲义、解读法规条文及案例分析等形式,重点讲解了《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
规则》之要点及相关违规案例,同时对相关人员的提问进行了现场交流和解答。
三、本次培训的效果
对于此次持续督导培训工作,公司给予了积极配合,保证了本次培训的顺利开展。通过本次现场培训,参训人员认真学习了培训
课件,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有了更为深入的理解,本次培训达到预期效果。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4/6965d9ce-9771-45e8-8219-deccff84aca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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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4 17:58│冠龙节能(301151):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冠龙节能2025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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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龙节能(301151):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冠龙节能2025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4/23e47566-f368-4c51-9304-e5b605105bf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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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4 17:58│冠龙节能(301151):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冠龙节能2025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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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机构名称: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冠龙节能
保荐代表人姓名:何君光 联系电话:027-85481899
保荐代表人姓名:苏海清 联系电话:010-66220588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
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 是
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
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
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每月 1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 是
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4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5年 8月 22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募集资金使用
11.上市公司特别表决权事项(如有) 无
(1)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是否持续 不适用
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 4.6.3条/《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第 4.4.3条的要求;
(2)特别表决权股份是否出现《股票上市 不适用
规则》第 4.6.8条/《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第 4.4.8条规定的情形并及时转换为普通股
份;
(3)特别表决权比例是否持续符合《股票 不适用
上市规则》/《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
定;
(4)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是否存在 不适用
滥用特别表决权或者其他损害投资者合法
权益的情形;
(5)上市公司及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 不适用
东遵守《股票上市规则》第四章第六节/《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四章第四节其他规定
的情况。
12.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股东会、董事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 无 不适用
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
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 无 不适用
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 无 不适用
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
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 未履行承诺的
行承诺 原因及解决措
施
1.关于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 是 不适用
2.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是 不适用
3.稳定股价的措施和承诺 是 不适用
4.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和赔偿承诺 是 不适用
5.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是 不适用
6.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是 不适用
7.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是 不适用
大遗漏的承诺
8.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是 不适用
9.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0.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1.关于社保公积金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2.关于租赁房产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3.关于公司股东合规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 无
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
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
整改情况
3.影响重大合同履行的各项 经核查,公司本持续督导期内不存在相关情形
条件是否发生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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