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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151(冠龙节能)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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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1151 冠龙节能 更新日期:2025-12-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11-26 16:36 │冠龙节能(301151):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5-11-26 16:36 │冠龙节能(301151):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5-11-24 19:05 │冠龙节能(301151):新增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核查意见 │ ├─────────┼──────────────────────────────────────────────┤ │2025-11-24 19:05 │冠龙节能(301151):关于调整相关承诺的核查意见 │ ├─────────┼──────────────────────────────────────────────┤ │2025-11-24 19:05 │冠龙节能(301151):关于新增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 ├─────────┼──────────────────────────────────────────────┤ │2025-11-24 19:03 │冠龙节能(301151):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 │2025-11-24 19:02 │冠龙节能(301151):关于调整相关承诺的公告 │ ├─────────┼──────────────────────────────────────────────┤ │2025-11-24 19:01 │冠龙节能(30115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11-17 15:48 │冠龙节能(301151):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 ├─────────┼──────────────────────────────────────────────┤ │2025-11-03 16:48 │冠龙节能(301151):2025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 ─────────┬──────────────────────────────────────────────── 2025-11-26 16:36│冠龙节能(301151):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致: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的有关规定,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 东会”),并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和列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发表如下法律意 见: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为召开本次股东会,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10 月 30 日在中国证监会信息披露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公告了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前述通知载明了会议的召开方式、召开时间和 召开地点,对会议议题的内容进行了充分披露,说明了股东有权出席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和行使表决权,明确了会议的登记办法、有 权出席会议股东的股权登记日、会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号码,符合《股东会规则》《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要求。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11 月 26 日 14:30 在上海市嘉定 区安亭镇博园路 6966 号上海汽车城瑞立酒店三楼嘉定厅召开。公司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26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1 月 26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履行了法定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公司董事会具备召集本次股东会的资格。 三、本次股东会出席、列席人员的资格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19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113,733,28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296 2%。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113,252,45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 0117%。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在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在有效时间内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 15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480,83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45%。以上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 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验证其身份。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下简称“中小股东” )共 116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485,83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75%。 除上述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以外,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还包括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以及本所律师,部分高级管理人 员及保荐机构持续督导相关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对列入本次股东会的议案进行了书面投票表决,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了监票、验票和计 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没有对表决结果提出异议,并当场公布现场表决结果。 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 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表决权总数和统计数据。 本次股东会投票结束后,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具体情况如下: 提案 1.00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3,655,3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15%;反对 73,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44%;弃权 4,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 04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07,9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9658%;反对 73,3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0874%;弃权 4,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468%。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 2.00 《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3,634,6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33%;反对 77,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85%;弃权 20,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18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87,2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7051%;反对 77,9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0342%;弃权 20,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607%。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 3.00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3,638,0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63%;反对 88,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81%;弃权 6,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90,6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4049%;反对 88,8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2778%;弃权 6,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173%。 表决结果: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票数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 五、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 集本次股东会的资格;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所同意本法律 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会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三份,经本所负责人、经办律师签字并加盖本所公章后生效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6/c24a8af2-d7ba-40f5-b771-f7c07af3edb3.PDF ─────────┬──────────────────────────────────────────────── 2025-11-26 16:36│冠龙节能(301151):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冠龙节能(301151):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6/fb880270-2799-4fd4-bf16-540b5044bb9d.PDF ─────────┬──────────────────────────────────────────────── 2025-11-24 19:05│冠龙节能(301151):新增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核查意见 ─────────┴────────────────────────────────────────────────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作为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龙节能”、“上 市公司”或“公司”)2022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对冠龙节能新增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 2025年 4月 2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并于 2025年 5月 21日召开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日常关联交易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 2025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2025年 11月 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同意票 4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回避 3票审议通过了《关于 新增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同意新增与明冠造机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冠造机”)的日常关联交易 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0万元。关联董事李政宏、李秋梅、李易庭对该事项回避表决。 关于新增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独立董事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对此事项发表了核查意 见。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会上回避表决。 (二)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易 关联方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定价 原预计额度 截至2025.10.31已 新增预计 本次新增后年 类别 内容 原则 发生金额 额度 度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总额度 向关联方 明冠造机 销售产品 成本加成 4,500.00 4,426.27 500.00 5,000.00 销售商品 及配件 合计 4,500.00 4,426.27 500.00 5,000.00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名称:明冠造机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李政宗、李秋梅、李政宏 注册资本:2,000万新台币 注册地址:中国台湾高雄市楠梓区加昌路 635号 成立时间:1970年 3月 26日 主要经营业务:买卖经销各式阀类 最近一期经审计财务数据: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 51,843.91万新台币,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3,000.86万新台币;截至 20 24年 12 月 31 日,其总资产为 50,210.00万新台币,净资产为 11,805.14万新台币。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明冠造机为依法且正常经营的公司,根据明冠造机的经营情况及关联交易 类型判断,明冠造机具备正常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度范围内,根据实际经营需要,调剂使 用与各关联方的具体交易金额,与各关联方确认具体协议内容并办理协议签署等事宜,协议内容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主要采用成本加成的原则,同时考虑采购规模、回款周期等因素协商确定。 (三)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属于正常的市场行为,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和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 生产经营业务的开展。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将遵循平等互利、定价公允、收付款条件合理的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属于正常的市场行为,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和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生产经 营业务的开展。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将遵循平等互利、定价公允、收付款条件合理的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 联方形成重大依赖。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2025年 11月 2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是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 构成重大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公司的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以成本加成 定价为基础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新增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0万元,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 11月 2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董事会 认为:公司新增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同意公司新增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0万元,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不存在违反《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要求的情况。本次公司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是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 响,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相互输送利益、利益倾斜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5/d2e87cf2-fc68-4488-9e6e-c38bb6660b52.PDF ─────────┬──────────────────────────────────────────────── 2025-11-24 19:05│冠龙节能(301151):关于调整相关承诺的核查意见 ─────────┴──────────────────────────────────────────────── 冠龙节能(301151):关于调整相关承诺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5/8e9a942f-8844-4405-bef9-d924723b3937.PDF ─────────┬──────────────────────────────────────────────── 2025-11-24 19:05│冠龙节能(301151):关于新增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 冠龙节能(301151):关于新增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5/55049980-eecb-43d0-bdd1-ca9107d96ab2.PDF ─────────┬──────────────────────────────────────────────── 2025-11-24 19:03│冠龙节能(301151):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拟于 2025 年 12 月 10 日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股东会”)。现将本次股 东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2 月 10 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2 月 10 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12月 10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12 月 3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 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上海市嘉定区安亭镇博园路 6966 号上海汽车城瑞立酒店三楼嘉定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调整相关承诺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新增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2、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提案 1.00 及 2.00 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 Karon Holding Company Limited 对提案 1 .00 及 2.00 回避表决,在回避表决的同时亦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3、上述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或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4、上述提案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提交。各项议案具体内容请查阅公司于2025年11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 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信函或传真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2、现场登记时间:2025 年 12 月 9日上午 10:00-12:00,下午 13:00-16:00。 3、登记地点:上海市嘉定区联星路 88 号。 4、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等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授权 委托书、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的股票账户卡等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参加现场会议的授权委托书式样请见本通知附件 2。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并请仔细填写附件 3《股东参会登记表》,以便登记确认。 5、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嘉定区联星路 88 号 邮编:201804 联系人:程慧贤、林念慈 联系电话:021-31229378 传真号码:021-31229356 电子邮箱:investor@karon-valve.com 6、会议费用:本次现场会议预期半天,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有费用自理。 7、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 体操作流程详见本通知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5/62ab3409-4def-4477-a958-40baf76fb0e7.PDF ─────────┬──────────────────────────────────────────────── 2025-11-24 19:02│冠龙节能(301151):关于调整相关承诺的公告 ─────────┴────────────────────────────────────────────────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同意票 4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0票,回避 3票(关联董事李政宏、李秋梅、李易庭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相关承诺的议案》。 同意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承诺中公司与明冠造机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冠造机”)的关联销售金额每年均不超过当 年营业收入的 5.00%提高至 15.00%。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会上回避表决。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原承诺情况及明冠造机简介 1、明冠造机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1970 年 3月,系注册于中国台湾地区的企业。明冠造机为公司在中国台湾地区的下游经 销商,主要从事阀门经销及服务,从公司采购产品并在中国台湾地区进行销售,同时根据最终客户的需求在中国台湾地区提供安装、 试车和维修等本地化服务,不从事研发、设计和生产业务。明冠造机蝶阀、闸阀、控制阀、止回阀和其他阀门等仅向本公司采购。明 冠造机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其中,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政宏持股 51.17%并担任董事,公司实际控制人李秋梅持股 0.33 %并担任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明冠造机为公司关联法人,公司与其发生的交易为关联交 易。 2、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0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并于 2022 年 1月 5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会议决议通过了关于明冠造机关联交易销售将严格遵守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保 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未来,公司与明冠造机的关联销售金额每年均不超过当年营业收入的 5.00%。 明冠造机在中国台湾地区市场经营多年,拥有稳定的客户基础和渠道资源,能够高效对接本地需求并完成配套采购与安装,具备 独立服务终端客户的能力。基于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以及明冠造机在中国台湾地区多年的市场积累与客户资源,因此,除明冠造机外 ,目前公司未与当地其他经销商建立业务往来。 二、调整相关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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