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152 天力锂能 更新日期:2025-04-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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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 18:22 │天力锂能(301152):天力锂能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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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1 18:26 │天力锂能(301152):天力锂能关于全资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解除冻结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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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7 18:10 │天力锂能(301152):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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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7 18:10 │天力锂能(301152):天力锂能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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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2 20:24 │天力锂能(301152):天力锂能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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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1 17:54 │天力锂能(301152):天力锂能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未减持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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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4 19:34 │天力锂能(301152):天力锂能2024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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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4 19:34 │天力锂能(301152):天力锂能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被冻结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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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1 17:14 │天力锂能(301152):天力锂能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重大合同的更正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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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1 17:14 │天力锂能(301152):天力锂能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更正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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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 18:22│天力锂能(301152):天力锂能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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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风险提示:
1、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李轩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12,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11%;本次股份质押3,000,000股后,李轩女
士持有本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3,000,000股,占其持股数量的25%,占公司总股本的2.53%。
2、本次股份质押后,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王瑞庆先生、李雯女士、李轩女士累计质押股份数量28,52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
份数量比例60.84%。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天力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实际控制人之一李轩女士的通知,获悉李轩女士将其所持有的公司
部分股份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 本次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为限 是否 质押 质押 质权人 质押用途
名称 股股东或 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售股(如 为补 起始日 到期日
第一大股 比例 比例 是,注明 充质
东及其一 限售类 押
致行动人 型)
李轩 是 3,000,000 25.00% 2.53% 是 否 2025/3/21 2025/5/20 侯玮鹏 个人资金
首发限售 需求
股
合计 - 3,000,000 25.00% 2.53% - - - - - -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质押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 持股 本次质押 本次质押 占其 占公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备注
名称 数量 比例 前质押股 后质押股 所 司 情况 情况
份数量 份数量 持股 总股 已质押股 占已 未质押股 占未
份 本 份限售和 质 份限售和 质
比例 比例 冻结、标 押股 冻结数量 押股
记数量 份 份
比例 比例
王瑞 22,880,0 19.27 17,090,0 17,090,0 74.69 14.39 17,090,0 100% 5,790,00 100% 首发限售
庆 00 % 00 00 % % 00 0 股
李雯 12,000,0 10.11 8,430,00 8,430,00 70.25 7.10% 8,430,00 100% 3,570,00 100% 首发限售
00 % 0 0 % 0 0 股
李轩 12,000,0 10.11 0 3,000,00 25.00 2.53% 3,000,00 100% 9,000,00 100% 首发限售
00 % 0 % 0 0 股
合计 46,880,0 39.48 25,520,0 28,520,0 60.84 24.02 28,520,0 100% 18,360,0 100%
00 % 00 00 % % 00 00
注:1、王瑞庆先生持有公司2,288万股,均为首发限售股,已质押/司法冻结股份1,709万股。
2、李雯女士持有公司1,200万股,均为首发限售股,已质押/司法冻结股份843万股。
3、各列数字加总与合计数存在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共同实际控制人王瑞庆先生、李雯女士、李轩女士股份质押数量合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为60.84%,
不存在平仓风险。
1.王瑞庆先生、李雯女士、李轩女士累计股份质押融资均不涉及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王瑞庆先生、李雯女士、李轩女士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28,52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的60.84%,占公司总股本的
24.02%,对应融资余额为24,000万元;未来一年内(含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28,52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的60.84%,
占公司总股本的24.02%,对应融资余额为24,000万元。王瑞庆先生、李雯女士、李轩女士质押融资还款资金来源包括分红资金、投资
收益和其他收入等,王瑞庆先生、李雯女士、李轩女士具备资金偿付能力。
3.王瑞庆先生、李雯女士、李轩女士累计股份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包括但不限于购销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
续经营能力)、公司治理(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或控制权稳定、三会运作、日常管理)等均不产生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权质押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三、备查文件
1. 股权质押证明材料。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8/188b138c-4932-4e00-902a-693c141777c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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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1 18:26│天力锂能(301152):天力锂能关于全资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解除冻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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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力锂能(301152):天力锂能关于全资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解除冻结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21/9c5cc047-4b14-4f48-a087-3942f2e9301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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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7 18:10│天力锂能(301152):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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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力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天力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司”或“公司”)委托,就贵司
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天力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审查了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本法律意
见书所需审查的相关文件、资料,并现场出席会议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进行见证。
鉴此,本所律师根据《公司法》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
,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及召集、召开的程序
1、经核查,本次股东大会是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2、公司董事会已于 2025 年 1 月 17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了《天力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十五日前以公告形式通知了公司股东。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
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2 月 17 日下午 14:30 在
河南省新乡市牧野区新七街 1618号如期召开。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2 月 17日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2 月 17 日 9:15-15:00。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人员的资格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签名及授权委托书,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为 6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数为 47,915,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3529%。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截至 2025 年 2 月 10日下午交易收市时的股东名册并经本所律师核查,
上述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均持有出席会议的合法证明,其出席会议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统计并经公司确认,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网络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为 124 名,持
有公司股份 404,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07%。
经本所律师验证,上述股东参与会议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综上,参与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并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30 名,持有公司股份 48,319,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40.6935%。
3、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通过现场以及通讯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为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本所律师通过现
场或通讯方式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其均具备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
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属于公司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并且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中所列明的
审议事项相一致;本次股东大会未发生对通知的议案进行修改的情形,也未发生股东提出临时议案的情形。
四、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按照本次股东大会的议程及审议事项,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
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后,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股份 48,319,500 股,同意 48,255,70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8680%;反对 33,000 股,
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683%;弃权 30,80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637%。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340,7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的有效表决股份的 84.2274%;反对 33,00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的有效表决股份的 8.1582%;弃权 30,8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的有效表
决股份的 7.6143%。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
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
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壹式叁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17/bebba7f1-bdd0-4391-9a29-d7f2e8950b8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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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7 18:10│天力锂能(301152):天力锂能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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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力锂能(301152):天力锂能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17/026c75b9-e3d5-4da8-b01c-f5d4e281d32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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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2 20:24│天力锂能(301152):天力锂能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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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力锂能(301152):天力锂能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12/d13224a4-aaeb-4bff-a634-36a57fb7b1f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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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1 17:54│天力锂能(301152):天力锂能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未减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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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力锂能(301152):天力锂能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未减持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11/a2a20f53-c205-4e05-84a7-b78f87b3334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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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4 19:34│天力锂能(301152):天力锂能2024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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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力锂能(301152):天力锂能2024年度业绩预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4/1dad1776-9881-4927-a46d-4a08446c2b4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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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4 19:34│天力锂能(301152):天力锂能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被冻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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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力锂能(301152):天力锂能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被冻结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4/82f701d9-e41e-45cb-ab3e-f2a4d6d8d44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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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1 17:14│天力锂能(301152):天力锂能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重大合同的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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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力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1 月 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经核查发现,上述公告中部分内容有误,现将相关内容更正如下:
更正前:
三、合同主要内容
收购方:淮北高新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乙方)
被收购方:安徽天力(甲方)
更正后:
三、合同主要内容
收购方:淮北高新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甲方)
被收购方:安徽天力(乙方)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因本次更正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公司今后将
进一步加强公告编制的审核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1/6c9a26f2-6c5a-4790-8521-ccc164c6248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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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1 17:14│天力锂能(301152):天力锂能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更正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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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合同的生效条件:经双方法人或授权代表签章及加盖双方公章即生效。
2、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市场、政策等不可预见的或其它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有可能会导
致本合同无法履行。
3、合同履行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上述合同的履行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合同签署情况
近日,天力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全资子公司安徽天力锂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天力”)与淮北
高新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署《资产收购合同书》,约定由淮北高新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收购安徽天力锂电池正极材料项目资产
,合同金额为 55,663,000 元。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进行资产出售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5 年 1 月 3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单位名称:淮北高新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张琰
3、注册资本:100,000 万元
4、住所:安徽省淮北市经济开发区梧桐路 20 号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总部管理;公共事业管理服务;园区管理服务;市政设施管理;物业管理;土地整治服务;工程
管理服务;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
信息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住房租赁;国内货物运输代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餐饮管理;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
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融资咨询服务;企业管理;数字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
务;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电线、电缆经营;建筑陶瓷制品销售;木材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
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水泥制品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有色金属合金
销售;金属制品销售;日用玻璃制品销售;技术玻璃制品销售;日用品销售;皮革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金属矿
石销售;卫生洁具销售;棉、麻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办公设备销售;办公设备耗材销售;办公用品销售;纸制品销售;包装
材料及制品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家具销售;家具零配件销售;照明器具销
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销售;电车销售;电池销售;农副产品销售;管道运输设备销售;泵及真空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
;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消防器材销售;安防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生态环境材料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金属链条及其
他金属制品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
制的项目)
注:以上信息来自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6、关联关系说明:淮北高新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前十名股东、董监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
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7、履约能力分析:淮北高新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为安徽淮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全资子公司,公司认为其履约能
力强,履约风险较小。
三、合同主要内容
收购方:淮北高新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甲方)
被收购方:安徽天力(乙方)
1、收购标的:天力锂电池正极材料项目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房产及地上附属物、构筑物、附属设施等)
2、收购金额:55,663,000 元
3、合同生效条件:经双方法人或授权代表签章及加盖双方公章即生效
4、结算和付款
第一笔收购款: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向银行申请提用贷款。银行贷款提用审批后 10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标的资产收购
款 2,500 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仟伍佰万元整)。
第二笔收购款:乙方向淮北高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返还政策扶持资金后10 个工作日内,甲方以标的资产向银行办理银行抵
押登记并向银行申请提用贷款,银行贷款提用审批后 10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标的资产收购款 2,900 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仟玖
佰万元整)。
第三笔收购款:第三笔收购款支付的前提条件为“乙方应完成资产现状的安全结构鉴定、消防鉴定以及现状的安全消防整改,前
述鉴定整改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若乙方不承担上述鉴定整改费用的,甲方可自行开展前述鉴定、整改工作,所产生的费用,甲方有
权直接从第三笔收购款扣除;若产生的费用超过第三笔收购款的,超过部分金额由乙方承担并支付给甲方。
第二笔收购款完成支付后、第三笔收购款支付前提条件达成后,以及交易期间无债务纠纷、物理瑕疵等可能影响标的资产价值的
情形发生,甲方应在 3 个月后 10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剩余资产转让款,即人民币 1,663,000.00 元(大写:人民币壹佰陆拾陆
万叁仟元整)。
5、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合同中的任何声明、保证和承诺,或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全面和足额的
赔偿。
乙方不配合办理标的资产权属变更登记或逾期移交项目资产相关资料,或涉及本合同第二条 2.4 款约定的标的资产交付内容的
,在甲方催告后 10 个工作日内乙方仍未完成资产交付的,每逾期一日应按收购价款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并有权将该
违约金在未支付的收购价款中直接扣除。
鉴于本合同项下标的资产的收购资金来源于甲方向银行申请贷款,不论何种原因导致甲方未能获得银行贷款,甲方有权解除本合
同,不视为甲方违约。
乙方将标的资产交付甲方后,当发生针对乙方或甲方,但起因于收购项目资产前乙方的经营活动,而在收购项目前未曾预料到或
未向甲方披露的债务纠纷或权利争议等不利影响时(包括不限于行政处罚、未履行的纳税义务、农民工工资、材料款、工程款等),
乙方应采取措施予以解决,避免收购项目资产或甲方遭受损失。若该等纠纷或争议对收购项目或甲方造成任何损失,乙方应予以赔偿
。
如因一方违约,守约方向违约方主张权利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公告费、保全保险费、差旅费、评
估费、质量安全检测等费用)均由违约方承担。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转让部分募投项目的事项,符合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风险提示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政策、市场环境等不可预计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六、其它相关说明
公司将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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