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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153(中科江南)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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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1153 中科江南 更新日期:2025-09-1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9-12 16:22 │中科江南(30115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科江南2025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 ├─────────┼──────────────────────────────────────────────┤ │2025-08-28 16:08 │中科江南(301153):2025年半年度报告 │ ├─────────┼──────────────────────────────────────────────┤ │2025-08-28 16:07 │中科江南(301153):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 ├─────────┼──────────────────────────────────────────────┤ │2025-08-28 16:07 │中科江南(301153):2025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 │2025-08-28 16:06 │中科江南(301153):董事会决议公告 │ ├─────────┼──────────────────────────────────────────────┤ │2025-08-28 16:04 │中科江南(301153):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 ├─────────┼──────────────────────────────────────────────┤ │2025-08-28 16:04 │中科江南(301153):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工作规程 │ ├─────────┼──────────────────────────────────────────────┤ │2025-08-28 16:04 │中科江南(301153):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 ├─────────┼──────────────────────────────────────────────┤ │2025-08-28 16:04 │中科江南(301153):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 ├─────────┼──────────────────────────────────────────────┤ │2025-08-28 16:04 │中科江南(301153):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规程 │ └─────────┴──────────────────────────────────────────────┘ ─────────┬──────────────────────────────────────────────── 2025-09-12 16:22│中科江南(30115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科江南2025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 中科江南(30115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科江南2025年半年度跟踪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2/77a25aec-afe7-4eaa-948e-8bc31b56213e.PDF ─────────┬──────────────────────────────────────────────── 2025-08-28 16:08│中科江南(301153):2025年半年度报告 ─────────┴──────────────────────────────────────────────── 中科江南(301153):2025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9/5e825b37-e3b9-44c3-a3a1-629b0345de8e.PDF ─────────┬──────────────────────────────────────────────── 2025-08-28 16:07│中科江南(301153):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7 号)核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700.00万股,发行价 格为 33.6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90,936.00 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3,978.89 万元。公司委托的 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 2022 年 5月 12 日 14 时前将扣除尚未支付的承销费(含税金额)人民币 6,033.65 万元后 的余款人民币 84,902.35 万元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 ]第 ZG10276号),对以上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 截至 2025 年 6月 30日止,该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83,978.89 减:2025年以前募投项目投入金额 57,316.26 减:2025年募投项目投入金额 2,295.30 减:补充流动资金 17,957.44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2,387.03 减:现金管理金额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8,796.93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6月 30日,该次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账户类 初始存放 截止日 存储 别 金额 余额 方式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 9550880206593000466 一般户 8,658.90 活期 司北京双井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110910411210111 一般户 84,902.35 138.03 活期 司北京双榆树支行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单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双井支行、招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北京双榆树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将募集资金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中,并于 2022 年 5月 30 日、2022 年 12 月 9日分别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或签约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三、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9/58550210-8716-49b4-b7c9-ba08f132ef47.PDF ─────────┬──────────────────────────────────────────────── 2025-08-28 16:07│中科江南(301153):2025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中科江南(301153):2025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9/f8a14a37-54d0-45a6-9d0a-0c3867f2c948.PDF ─────────┬──────────────────────────────────────────────── 2025-08-28 16:06│中科江南(301153):董事会决议公告 ─────────┴────────────────────────────────────────────────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8月 17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8月 27 日以通讯形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11 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11 人。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罗攀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 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 要的编制程序、内容、格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 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 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将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均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规范存放、使用募集资金,所有募集资金的使用均履行了相关审议程序,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工作规程>的议案》;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结合公司治理需求修订《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工作规程》。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工作规程》。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规程>的议案》;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结合公司治理需求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规程》。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规程》。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程>的议案》;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结合公司治理需求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程》。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程》。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治理需求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制度>的议案》;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治理需求修订《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制度》。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制度》。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结合公司治理需求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治理需求修订《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治理需求修订《内部审计制度》。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内部审计制度》。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治理需求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9/e7efb60d-d7ee-4b04-81d7-d8122e4485b3.PDF ─────────┬──────────────────────────────────────────────── 2025-08-28 16:04│中科江南(301153):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 第一条 为加强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的外部 信息使用人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外部信息使用人是指因法定原因或其它特殊原因在公司进 行信息披露前得到尚未公开信息的外部单位或个人。 本制度所指信息是指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投资或者对公司证券的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尚未公开是指公司 尚未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刊物或网站上正式公开。 对外报送公司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依照统计、税收征管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政府有关部门或其他外部单位报送年度统计报表等资料 ,或公司在进行申请授信、贷款、融资、商务谈判、申报产品专利项目及申请相关资质等事项时因特殊情况确实需要向对方提供公司 未公开重大信息。 第三条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信息披露内控相关制度的要求,对公司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履行必要的传递、审核 和披露流程。 第四条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涉密人员在定期报告编制、公司重大事项筹划期间,负有保密义务。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公布前,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途径向外界或特定人员泄漏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业绩座谈会、分析师 会议、接受投资者调研座谈等方式。 第五条 公司因法定原因或其它特殊原因向特定外部信息使用人报送年报相关信息的,提供时间不得早于公司业绩快报的披露时 间,业绩快报的披露内容不得少于向外部信息使用人提供的信息内容。 第六条 公司因法定原因或其它特殊原因向特定外部信息使用人报送信息的,需要将报送的外部单位相关人员作为内幕知情人登 记在案备查。具体登记制度依照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七条 公司应将报送的相关信息作为内幕信息,并书面提醒报送的外部单位相关人员履行保密义务。 第八条 外部单位或个人不得泄漏依据法律、法规报送的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不得利用所获取的未公开重大信息买卖公司证券 或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证券。第九条 外部单位或个人及其工作人员因保密不当致使前述重大信息被泄露,应立即通知公司,公司应在 第一时间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第十条 外部单位或个人在相关文件中不得使用公司报送的未公开重大信息,除非与公司同 时披露该信息。 第十一条 外部单位或个人应严格遵守上述条款,如违反本制度及相关规定使用公司报送信息,致使公司遭受经济损失的,公司 将依法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如利用所获取的未公开重大信息买卖公司证券或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证券的,公司应立即将相关材料报送 证券监管机构或司法机关。 第十二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执行。 第十三条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第十四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9/9117ed8d-87e7-44f2-aec6-9a3140d8d3fc.PDF ─────────┬──────────────────────────────────────────────── 2025-08-28 16:04│中科江南(301153):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工作规程 ─────────┴────────────────────────────────────────────────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公司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薪酬和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进行 审查,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第三条 本规程所称董事是指包括独立董事在内的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的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 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即高级副总裁,下同)、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即财务总监,下同)。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和考核委员会由 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至少 2名。第五条 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提名,并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和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 1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由董事会任命,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七条 薪酬和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 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四至第六条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薪酬和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研究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考核的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 (二)根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工作范围,参照同地区、同行业或竞争对手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研究和审查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和方案; (三)每年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根据评价结果拟定年度薪酬方案、进一步奖 惩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监督方案的具体落实; (四)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进行评价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审核和监督; (五)根据市场和公司的发展对薪酬制度、薪酬体系进行不断的补充和修订; (六)负责向股东解释关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面的问题; (七)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九条 董事会有权否决损害股东利益的薪酬计划或方案。 第十条 薪酬和考核委员会提出的公司董事的薪酬计划和方案,须报经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分配方案须报董事会批准。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十一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为薪酬和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专门负责提供公司有关人力资源方面的资料及被考评人员的 有关资料,负责筹备薪酬和考核委员会会议并执行董事会和薪酬和考核委员会的有关决议。 第十二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做好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公司有关方面的资料: (一)提供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目标完成情况;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分管工作范围及主要职责情况; (三)提供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岗位工作业绩考评系统中涉及指标的完成情况; (四)提供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业务创新能力和创利能力的经营绩效情况; (五)提供按公司业绩拟订公司薪酬分配规划和分配方式的有关测算依据; (六)与薪酬和考核委员会指定的中介机构保持日常工作联系; (七)根据薪酬和考核委员会的要求提供公司各项薪酬制度以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第十三条 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考评程序: (一)每年公司的审计报告正式出具后的一周内,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向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作述职和自我评价; (二)薪酬和考核委员会按绩效评价标准和程序,以经审计报告认定的公司经营成果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述职报告为基础, 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评价; (三)根据岗位绩效评价结果及薪酬分配政策在委员会内部研究并提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数额和奖励方式,表决通过后 ,以董事会提案的形式报公司董事会审议。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十四条 薪酬和考核委员会根据召集人提议不定期召开会议,并于会议召开前 3天通知全体委员,会议由召集人主持,召集人 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独立董事委员主持。 第十五条 薪酬和考核委员会会议应由 2/3 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 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第十六条 薪酬和考核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临时会议可以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第十七条 薪酬和考核委员会会议必要时可以邀请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第十八条 如有必要,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十九条 薪酬和考核委员会会议讨论有关委员会成员的议题时,当事人应当回避。 第二十条 薪酬和考核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薪酬政策与分配方案必须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及本规程的规定。第二十一条 薪酬和考核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 秘书保存。 第二十二条 薪酬和考核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审议。 第二十三条 出席会议的委员及列席会议人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第二十四条 本规程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五条 本规程未尽事宜,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规定与本规程不一致的,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规程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9/df72da65-0aed-4cfb-8aee-f35d33263126.PDF ─────────┬──────────────────────────────────────────────── 2025-08-28 16:04│中科江南(301153):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公司董事会对董事会秘书的管理与监督,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法律、法 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 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并获取相应报酬。 第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为: 一、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财务、税收、法律、金融、企业管理等专业知识; 二、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能够忠诚地履行职责; 三、熟悉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具有良好的处事和沟通能力; 四、符合有关主管部门的其他规定。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的情形;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 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三、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期限尚未届满; 四、最近三十六个月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五、最近三十六个月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六、有关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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