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157 华塑科技 更新日期:2026-10-0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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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30 00:00 │华塑科技(301157):独立董事候选人关于参加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培训证明的承诺函(雷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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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30 00:00 │华塑科技(301157):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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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30 00:00 │华塑科技(301157):独立董事候选人关于参加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培训证明的承诺函(张小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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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30 00:00 │华塑科技(301157):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雷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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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30 00:00 │华塑科技(301157):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张小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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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30 00:00 │华塑科技(301157):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陈为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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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30 00:00 │华塑科技(301157):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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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30 00:00 │华塑科技(301157):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陈为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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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30 00:00 │华塑科技(301157):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雷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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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30 00:00 │华塑科技(301157):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张小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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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30 00:00│华塑科技(301157):独立董事候选人关于参加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培训证明的承诺函(雷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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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杭州华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本人 雷鸣 被提名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截至股东会通知发出之日,本人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培训证明。
为了规范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承诺如下:本人将积极报名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承诺取得
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
特此承诺。
承诺人:雷鸣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30/54860f40-ba91-434a-80ad-050bb3066e6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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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30 00:00│华塑科技(301157):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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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华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6 年 09月 24 日通过邮件方式送达
。会议于 2026 年 09 月 28 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8名,实际出席董事 8名,
其中李明星、杨典宣、聂孟建、徐新民通过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杨冬强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含董
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公司董事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与会董事审议,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和内部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变更经营范围并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
修订,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变更内
容以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的版本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09 月 30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及《公司章程(2026 年 09 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为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并
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对《总经理工作细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09 月 30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总经理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
对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杨冬强先生、李明星先生、杨典宣先生、聂孟建先生作
为第三届董事会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根据有关规定,为了确保董事会
的正常运作,第二届董事会的现有董事在新一届董事会产生前,将继续履行董事职责,直至新一届董事会产生之日起,方自动卸任。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相关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3.01 审议通过《关于提名杨冬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02 审议通过《关于提名李明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03 审议通过《关于提名杨典宣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04 审议通过《关于提名聂孟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09 月 30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第三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
对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提名陈为人先生、雷鸣先生、张小宁先生作为第三届董事会的独
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根据有关规定,为了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第二届董
事会的现有董事在新一届董事会产生前,将继续履行董事职责,直至新一届董事会产生之日起,方自动卸任。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相关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4.01 审议通过《关于提名陈为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02 审议通过《关于提名雷鸣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03 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张小宁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09 月 30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第三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
5、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于 2026 年 10 月 16 日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09 月 30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30/7d55f8ad-c948-4f83-9e36-cd6985224bd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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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30 00:00│华塑科技(301157):独立董事候选人关于参加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培训证明的承诺函(张小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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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杭州华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本人 张小宁 被提名为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截至股东会通知发出之日,本人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培训证明。
为了规范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承诺如下:本人将积极报名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承诺取得
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
特此承诺。
承诺人:张小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30/f3f0681b-b3c9-4861-991f-8ca01971099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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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30 00:00│华塑科技(301157):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雷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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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塑科技(301157):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雷鸣)。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30/adfa8e9f-b57c-4774-9e00-f15f0f91a4d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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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30 00:00│华塑科技(301157):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张小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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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塑科技(301157):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张小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30/f24c85fd-3a4e-4555-b856-68b31787969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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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30 00:00│华塑科技(301157):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陈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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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塑科技(301157):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陈为人)。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30/d3a1d10c-3f36-4ffb-8ab7-7b59f4673a0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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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30 00:00│华塑科技(301157):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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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塑科技(301157):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30/b25cad31-815c-4a56-bf09-cd1cf7708f1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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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30 00:00│华塑科技(301157):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陈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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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塑科技(301157):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陈为人)。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30/6244946f-8ad8-4155-bf85-082bc2b41f4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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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30 00:00│华塑科技(301157):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雷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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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塑科技(301157):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雷鸣)。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30/925aef81-6358-4cad-affc-55b024f0ad8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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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30 00:00│华塑科技(301157):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张小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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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塑科技(301157):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张小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30/531d0bd6-5f1b-4605-903a-df20170a315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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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30 00:00│华塑科技(301157):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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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华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进行董事
会换届选举。
公司于 2026 年 09 月 28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根据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规定,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由 8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名,职工代表董事 1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提名杨冬
强先生、李明星先生、杨典宣先生、聂孟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陈为人先生、雷鸣先生、张小宁先生为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
立董事人数未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独立董事候选人陈为人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证明
且为会计专业人士,雷鸣先生、张小宁先生已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
培训证明。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禁止的情形。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上述 7名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 1名职工代表
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为自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
独立性尚需提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会审议。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与职责。公司向第二届董事会各位董事任职期间为公司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
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30/ab542245-d9a4-4bf7-a7bf-d93c8416a92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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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30 00:00│华塑科技(301157):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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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10 月 16 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10 月 16 日 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10 月 16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10 月 09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莫干山路 1418-50 号 3 幢 3层(上城科技工业基地)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记的议案
2.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 累积投票提案 应选人数(4)人
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 关于选举杨冬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累积投票提案 √
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2 关于选举李明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累积投票提案 √
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3 关于选举杨典宣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累积投票提案 √
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4 关于选举聂孟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累积投票提案 √
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3.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 累积投票提案 应选人数(3)人
独立董事的议案
3.01 关于选举陈为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累积投票提案 √
独立董事的议案
3.02 关于选举雷鸣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 累积投票提案 √
立董事的议案
3.03 关于选举张小宁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累积投票提案 √
独立董事的议案
2、上述议案已经由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3、议案 2.00、3.00 采用累积投票制逐项投票选举,应选非独立董事 4名、独立董事3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
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
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其中,议案 3.00 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与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
4、议案 1.00 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
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 年 10 月 14 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3:00-17:00。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应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
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出席人身
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须在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本公司(信函登记以当地邮
戳日期为准,请注明“股东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及证明文件原件到场。
3、登记地点: 浙江省杭州市莫干山路 1418-50 号 3幢 3层小会议室二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梁承珠
电 话:0571-8896 8260
传 真:0571-8896 8260
邮 箱:investor@huasucn.com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莫干山路 1418-50 号 3幢 2、3层(上城科技工业基地)
5、其他事项: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五、备查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30/876ce19b-e412-4343-8322-55a7c975318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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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30 00:00│华塑科技(301157):总经理工作细则(2026年0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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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塑科技(301157):总经理工作细则(2026年09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30/f7730904-4fb2-437a-b457-6c5241ed514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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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30 00:00│华塑科技(301157):公司章程(2026年0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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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塑科技(301157):公司章程(2026年09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30/c7574c80-eff5-4406-b418-3033b6e36db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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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9 18:40│华塑科技(301157):中信证券关于华塑科技2026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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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塑科技(301157):中信证券关于华塑科技2026年半年度跟踪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09/b54ec153-36c5-404e-92f8-8460f17f2eb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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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4 17:02│华塑科技(301157):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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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塑科技(301157):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04/bddbd08c-59ec-41cd-859b-f9a1e64383e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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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4 17:02│华塑科技(301157):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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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塑科技(301157):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04/21a92063-4045-4be5-8026-6d6ca7ddef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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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 16:05│华塑科技(301157):关于为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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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塑科技(301157):关于为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ceb2acf6-2e8a-45db-9971-41391b8c3db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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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 16:03│华塑科技(301157):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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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塑科技(301157):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a8a9b73c-283e-41ed-baa0-85e4824654c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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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 16:03│华塑科技(301157):2026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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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塑科技(301157):2026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b410ebd2-cc1f-4c59-a5e2-bb595c11ae7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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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 16:02│华塑科技(301157):2026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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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华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08 月 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6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使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202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于
2026 年 08 月 2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
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223bec8d-89aa-47b2-a09b-a108f7153d0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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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 16:02│华塑科技(301157):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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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塑科技(301157):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378f98af-4d8e-4524-a979-eadb877199e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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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 16:02│华塑科技(301157):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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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塑科技(301157):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2514198e-f683-446e-81c5-997787eb0fd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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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 16:02│华塑科技(301157):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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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塑科技(301157):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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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 16:01│华塑科技(301157):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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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华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6 年 08月 14 日通过邮件方式送达
。会议于 2026 年 08 月 25 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8名,实际出席董事 8名,
其中徐新民通过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杨冬强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含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
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公司董事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经与会董事审议,公司《2026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
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6 年半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的
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同意对外披露。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08月 27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
026 年半年度报告》《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规则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同意公司《202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内容。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08月 27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
02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fdb30c90-072b-4741-8536-ebc8464993b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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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2 17:28│华塑科技(301157):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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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涉及以下哪种情形:
?股份质押 □股份冻结 □股份拍卖
杭州华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李明星先生函告,获悉其所持公司的部分股份
办理了质押业务,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 是否为 本次质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为 是否为 质押起 质押到 质权人 质押用
称 控股股 押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限售股 补充质 始日 期日 途
东或第 (股) (含间 比例 (如 押
一大股 接持 是,注
东及其 股)比 明限售
一致行 例 类型)
动人
李明星 是 700,00 5.55% 1.17% 是(首 否 2026 至解除 华夏银 补充流
0 发前限 年 06 质押登 行股份 动资金
售) 月 30 记之日 有限公
日 止 司杭州
解放支
行
合计 —— 700,00 5.55% 1.17% —— —— —— —— —— ——
0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或关联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 持股 持股 本次质 本次质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称 (含间 (含间 押前质 押后质 持股份 总股本 已质押 占已质 未质押 占未质
接持 接持 押股份 押股份 (含间 比例 股份限 押股份 股份限 押股份
股)数 股)比 数量 数量 接持 售和冻 比例 售和冻 比例
量 例 (股) (股) 股)比 结、标 结数量
(股) 例 记数量 (股)
(股)
李明星 12,618 21.03% 0 700,00 5.55% 1.17% 700,00 100.00 11,918 100.00
,889 0 0 % ,889 %
杨冬强 12,618 21.03% 2,400, 2,400, 19.02% 4.00% 2,400, 100.00 10,218 100.00
,889 000 000 000 % ,889 %
杨典宣 12,564 20.94% 1,500, 1,500, 11.94% 2.50% 1,500, 100.00 11,064 100.00
,286 000 000 000 % ,286 %
合计 37,802 63.00% 3,900, 4,600, 12.17% 7.67% 4,600, 100.00 33,202 100.00
,064 000 000 000 % ,064 %
注 1:李明星和杨冬强两人系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书》的一致行动人;杨冬强、李明星和杨典宣分别直接持有杭州皮丘拉控
股有限公司 33.41%、33.41%和 33.17%的股权。
注 2: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李明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5,139,900 股;杨冬强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139,900 股;杨典
宣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5,102,370 股。此外,李明星先生还通过杭州皮丘拉控股有限公司及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敦恒企业管理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7,478,989 股;杨冬强先生还通过杭州皮丘拉控股有限公司及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敦恒企业管理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7,478,989 股;杨典宣先生还通过杭州皮丘拉控股有限公司及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敦恒企业
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7,461,916 股。注 3:上表中“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标记数量”和“未质押股份
限售和冻结数量”中限售部分为首发限售股。注 4:本公告中数据差异系因四舍五入方式计算所致。
二、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股份质押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李明星先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质押融资不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故不
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重大影响,所质押的股份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明星先生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明星先生及其关联人或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质押风险可控,未出现
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4、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3、实际控制人之一李明星先生出具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2/1033bb0d-d75a-44c6-a7cb-049ee448057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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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3 17:18│华塑科技(301157):关于为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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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杭州华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0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6年05月19日召开公
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为子公司和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
内的部分子公司和孙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含本数)的担保额度,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担保事
宜另行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担保额度有效期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期间签订的担保合同均为有效。上
述额度适用的范围内包括但不限于申请融资业务发生的融资类担保(包括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业务)以及日常经营
发生的履约类担保。担保种类包括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等。
为提高决策效率,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员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额
度范围内签署上述担保相关的合同及法律文件并具体办理担保事宜,授权期限与担保额度有效期相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04月2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2026年度为子公司和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本次担保在上述已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
及股东会审议。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就控股孙公司杭州华锌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锌能源”)向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城支行(以下简称“杭州
银行”)的借款事宜与杭州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华锌能源提供最高限额为人民币叁仟捌佰伍拾万元整的连带责任
保证。公司及华锌能源与杭州银行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保证合同签署前后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方 经审批可 本次担保 本次担保前 本次担保后 剩余可用
持股比 用担保总 金额 对被担保方 对被担保方 担保额度
例 额度 的担保余额 的担保余额
华塑科技 华锌能源 58.02% 8,000 3,850 0 3,850 4,150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城支行
2、债务人:杭州华锌能源有限公司
3、保证人:杭州华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担保的最高限额:叁仟捌佰伍拾万元整
6、保证范围:本保证合同担保的范围包括所有主合同项下的全部本金(包括根据主合同所发生的垫款)、利息、复息、罚息、执
行程序中迟延履行期间加倍部分债务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差旅费等)和所有其
他应付费用。
7、保证担保期限:主合同项下每一笔具体融资业务的保证期限单独计算,为自具体融资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如
因法律规定或约定的事件发生而导致具体融资合同提前到期,则为提前到期日)起叁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子公司及孙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人民币 3.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7.22%。公司
本次为控股孙公司杭州华锌能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后,公司、子公司及孙公司实际提供担保余额为 3,85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的3.49%。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子公司及孙公司不涉及对公司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
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城支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2、杭州华锌能源有限公司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城支行签订的《借款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3/fcfc334b-eafc-4985-9991-1d84cfd6797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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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9:57│华塑科技(301157):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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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杭州华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 年 05月 19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
东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以现有总股本 6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分红 1.5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9,000,000 元。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滚
存至下一年度。
2、自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保持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5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
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35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
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
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
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000
00 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50000 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05月 28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05 月 29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6 年 05 月 2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
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05 月 29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
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前限售股。
3、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
1 08*****293 杭州皮丘拉控股有限公司
2 03*****910 李明星
3 03*****578 杨冬强
4 03*****290 杨典宣
5 08*****412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敦恒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05 月 21 日至登记日:2026 年05 月 28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
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相关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承诺
,在锁定期满后 2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若因派发现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前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
整)不低于发行价。
根据上述承诺,公司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将对上述最低减持价格限制作相应的调整。
七、有关咨询办法
1、咨询机构:杭州华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咨询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莫干山路 1418-50 号 3幢 2、3层(上城科技工业基地)
3、咨询联系人:胡瑞芳
4、咨询电话、传真:0571-8896 8260
八、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995a13e5-cf54-4fcf-8627-25b580c695a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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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 20:36│华塑科技(301157):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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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andall Building, No.2&No.15, Block B, Baita Park, Old Fuxing Road, Hangzhou, Zhejiang 310008, China电话/Tel:
(+86)(571) 8577 5888 传真/Fax: (+86)(571) 8577 5643
电子邮箱/Mail:grandallhz@grandall.com.cn网址/Website:http://www.grandall.com.cn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关于杭州华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杭州华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杭州华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公司 2
025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下简称“《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
细则》(以下简称“《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现行有效的《杭州华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杭州华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就本
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股东会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等事宜出具法律意见书。
第一部分 引言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列席了公司本次股东会,审查了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会的有关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包括但不限
于公司召开本次股东会的各项议程及相关决议等文件,同时听取了公司就有关事实的陈述和说明。
公司已向本所承诺,公司所提供的文件和所作陈述及说明是完整、真实和有效的,有关原件及其上面的签字和印章是真实的,且
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的事实和文件均已向本所披露,无任何隐瞒、疏漏之处。
本所律师仅根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法律
意见。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发表意见,不对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和该等
议案中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用于为公司本次股东会见证之目的,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或用途。本所同意,公司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
次股东会的公告材料,随其他需公告的信息一起向公众披露,并依法对本所在其中发表的法律意见承担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国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章、规范性文件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
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第二部分 正文
一、关于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1.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已于 2026 年 4月 24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
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2. 公司董事会已于 2026年 4月 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了《杭州
华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会议通知中载明了本次股东会的会议召开
时间、会议召开地点、会议召集人、会议表决方式、会议审议事项、会议出席对象、会议登记办法、会议联系方式等事项,说明了股
东有权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由于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在会议通知中
还对网络投票的投票时间、投票程序等有关事项做出了明确说明。
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1. 公司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6 年 5月 19 日 14:00 在公司大会议室召开,由公司董事长杨冬强先生主持。
2. 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6年 5月 19 日,其中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19 日 9:15 至 9:25、9:30 至 11:30、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月 19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本次股东会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和审议的议案内容与会议通知所载一致,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程序符
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出席人员与召集人的资格
根据本次股东会的会议通知,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为截至股权登记日2026年 5月 1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一)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证明及股东登记的相关资料等,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
代理人共 6名,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 39,340,04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5667%。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在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结果,在本次股东会确定的网络投票时段内,通
过网络有效投票的股东共 44名,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 669,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1150%。以上通过网络投票进
行表决的股东,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身份验证机构验证其股东身份。上述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及通过网络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合计
50名,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 40,009,04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6817%。其中除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投资者(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共计 46 名,拥有及代表的股份数 2,491,
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527%。
(二)出席、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律师等以现场和线上视频会议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三)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经本所律师核查,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及召集人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本次股东会就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审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就审议的议案投票表决。在现场投票全
部结束后,本次股东会按《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规定的程序进行计票和监票,并统计了投票的表决结果。网络投票按照会
议通知确定的时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了网络投票的股份总数和网络
投票结果。本次股东会投票表决结束后,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进行了单独计票,形成本
次股东会的最终表决结果。
(二)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审议了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4.《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6年-2028年)〉的议案》;
5.《关于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7.《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8《.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并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9.《关于公司 2026年度为子公司和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10.《关于公司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1.《关于 2026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2.《关于续聘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3.《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13.01《关于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13.02《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13.03《关于修订公司〈防止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
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过半数通过;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本次股东会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并进行了公告;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中,第 10 项、第 11项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相关关联股东
已回避表决;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无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综合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投票结果,本次股东会表决结果如下: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均获得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
杭州华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治理准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
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
结果均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文结束——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f8ef8705-89f9-457f-b75f-bfb6393c190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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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 20:36│华塑科技(301157):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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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塑科技(301157):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1730a15e-4c70-4b68-b735-4937508ecb4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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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6:57│华塑科技(301157):中信证券关于华塑科技2025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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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塑科技(301157):中信证券关于华塑科技2025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d3b6c391-94eb-4898-b1bd-a62a99ab979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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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6:57│华塑科技(301157):中信证券关于华塑科技2025年度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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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塑科技(301157):中信证券关于华塑科技2025年度跟踪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4e1d270c-4a3a-4b86-ac4b-dcf531fb3c1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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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6:54│华塑科技(301157):关于参加浙江辖区上市公司2026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暨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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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华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和《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已于 2026 年
04 月 28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
,公司将参加由浙江证监局指导,浙江上市公司协会主办,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承办的“浙江辖区上市公司 2026 年投资者网上
集体接待日暨 2025 年度业绩说明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网站(https://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全景财经
,下载全景路演 APP,参与本次互动交流,活动时间为 2026 年 05 月 13 日(周三)15:00-17:00。届时公司高管将在线就公司 20
25 年度业绩、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融资计划和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
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杨冬强先生、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胡瑞芳女士、独立董事陈为人先生、保荐代表人朱玮
先生、保荐代表人何康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提前向所有关心公司的投资者公开征集交流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
资者可于 2026 年 05 月13 日(星期三)12:00 前访问 http://ir.p5w.net/zj/,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提交您所关心的问题。欢
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ad3db0de-0258-420b-82a0-959cf0a7803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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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11│华塑科技(301157):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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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塑科技(301157):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d1f3efad-2ac6-4d60-add6-80daac0818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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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11│华塑科技(301157):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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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塑科技(301157):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2bb16132-6e78-4b3a-be69-a1863fce4ef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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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11│华塑科技(301157):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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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塑科技(301157):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fb4c948a-acc5-4249-9f69-342d4787261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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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11│华塑科技(301157):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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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塑科技(301157):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695d0318-bc7a-4a48-9bff-e0247802abd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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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10│华塑科技(301157):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等事项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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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塑科技(301157):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等事项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6fcb97d1-1ee9-4d95-9070-f5ccb9d6a31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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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10│华塑科技(301157):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等事项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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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塑科技(301157):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等事项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b1d0ec2e-a358-4f66-a613-439d7caa6e8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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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10│华塑科技(301157):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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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塑科技(301157):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446685c7-17f0-47f6-af75-564520a6af5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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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10│华塑科技(301157):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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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塑科技(301157):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c81f2c13-da90-4472-92a1-41b8f2efdf6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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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10│华塑科技(301157):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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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华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04 月 2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 亿元(含本数)自有资金适当购买安全性高、流
动性好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上述额度有效期自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次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额度
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对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品种
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把控风险,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 亿元(含本数)部分自有资金适当购买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等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
但不限于信托产品、资管计划、结构性存款、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国债逆回购、证券公司收益凭证以及其他根据公司内部决策
程序批准的理财对象及理财方式),但不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关于
高风险投资涉及的投资品种。
(三)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 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次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现金管理决策及实施
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有效期内和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
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投资的理财产品属于中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对于闲置自有资金,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将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并严格控制风险,选择安全性高、投资回报
相对较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货
币市场基金、收益凭证等),且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
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4、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可以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着审慎原则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
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本次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情况
1、董事会审议情况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
行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 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有效期限自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次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2、审计委员会意见
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在不影响公
司正常经营且保证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
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宜已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
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华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等事项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a2aa4356-19f0-4933-a304-dfe6a756c48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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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10│华塑科技(301157):关于2026年度为子公司和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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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塑科技(301157):关于2026年度为子公司和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895edb90-866d-4e1c-a557-07294c3aa5a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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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10│华塑科技(301157):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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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塑科技(301157):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2b8208b5-b9d5-438f-bc59-00dd76d4ac3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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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10│华塑科技(301157):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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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塑科技(301157):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ca3278e4-c613-4749-a71b-02a7b11df2c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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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09│华塑科技(301157):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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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5 月 19 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月 19 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 月 19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5 月 12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莫干山路 1418-50 号 3 幢 3 层(上城科技工业基地)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公司《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2.00 关于公司《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3.00 关于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要的议案
4.00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26 年-2028 年)》的议案
5.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6.00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7.00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8.00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和实施地点并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9.00 关于公司 2026 年度为子公司和孙公司提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10.00 关于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11.00 关于 2026 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2.00 关于续聘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3.00 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
议案数(3)
13.01 关于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管理制度》的议案
13.02 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13.03 关于修订公司《防止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公司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2、上述议案已经由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3、议案 10.00 和议案 11.00,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且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
票。
4、议案 13 需逐项表决。
5、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
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6、公司独立董事已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本次股东会上进行述职(本事项无需股东会审议
)。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 年 05 月 15 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3:00-17:00。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应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
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出席人身
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须在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本公司(信函登记以当地邮
戳日期为准,请注明“股东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及证明文件原件到场。3、登记地点:
浙江省杭州市莫干山路 1418-50 号 3幢 3层小会议室二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梁承珠
电 话:0571-8896 8260
传 真:0571-8896 8260
邮 箱:investor@huasucn.com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莫干山路 1418-50 号 3幢 2、3层(上城科技工业基地)
5、其他事项: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6affba99-f86b-438a-9e1b-aede3b57d49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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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09│华塑科技(301157):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6年0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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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塑科技(301157):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6年04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85d4764a-977c-4d19-85a7-ffab04bbfd8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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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09│华塑科技(301157):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徐新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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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本人作为杭州华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塑科技”)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公司相关规定和要求
,诚信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和专业咨询的作用,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
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现就本人2025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徐新民,男,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博士研究生学历,电路与系统专业,副教授。1986年9月至1998年9月在杭州大学电子工程
系任教;1998年9月至今在浙江大学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院任教;自2020年10月至今担任华塑科技独立董事;2021年9月至今担任浙江大
学金华研究院(浙江大学的派出机构)副院长。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不存在任何
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
关要求。
2025年,公司共计召开4次董事会,本人出席4次;公司共计召开2次股东会,本人出席2次。
本人在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会议情况和资料,认真审阅会议的各项议案,详细了解公司整体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为董事会的重
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在董事会上本人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的沟通,及时了解公司发展规划和日常经营情况,也提出
了一些合理化建议,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本人认为,公司在2025年度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
法有效。因此,本人对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
况。
2025年,公司召开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出席参加,未有缺席情况,就公司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以及关联交易的事
项进行审议并发表同意的意见。
2025年,本人未行使作为独立董事的特别职权。
为积极推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强化其专业职能,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及提名委员
会。本人现任公司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同时任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
1、2025年,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成员,共出席了4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未有缺席情况,对公司年度决算报告、定期报告、募集资
金报告、关联交易以及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职责。
2、2025年,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共出席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未有缺席情况,对公司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及津贴进行了审议确认,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2025年,本人密切关注公司审计工作,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对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年度审计计划、年度审计重点、审计人
员配备等事项进行沟通,关注公司外部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及关键审计事项等,切实维护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与准确性。
2025年,本人忠实勤勉地履行了各项职责,将维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作为履职核心。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认真
审议各项议案,独立、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在出席股东会时,重点关注涉及中小股东单独计票的议案表决情况,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的信息
做到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同时本人持续关注各类媒体有关公司的相
关报道,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核实媒体关注的情况,了解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
响,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为公司
的长远发展和管理出谋划策,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以保护中小股东的权益,确保公司的利益与中小股东的利益始终保持一
致。
2025年,未发现公司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违反股东会和董事会决
议等情形;涉及披露事项的,公司均及时披露。
2025年度,公司灵活采用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召开董事会、股东会,本人通过现场、电话、网络等方式参与会议,期间
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时刻关注外部环境
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2025年,本人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相关规定,本人充分利用参加相关会议的机会,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及重大事项情况,到公司及子公司进行实地现场考察、沟
通,对公司新产品的研发生产进行指导,了解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财务状况以及规范运作情况等并提出改进建议。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联系,积极配合和支持独立董事的工作,切实保障独立董事
的知情权,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指导职责,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于 2025 年 04 月2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
司 2025 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不存在损害
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会因上述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公司于 2025 年 08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转让5%控股孙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根据公司战略发展及业务需要,为进一步调动公司经营管理团队、核心骨干的积极性,增强公司竞争实力,促进公司持续
健康发展,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敦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向关联方杭州同舟鑫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一次性转让其持有的公司控
股孙公司杭州华锌能源有限公司25万元出资额(全部未实缴)计 5%股权,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
大影响,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除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外,公司未在报告期内发生其他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年,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报告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地反映了
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较为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行的实际情况。公司
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
构的事项。公司续聘审计机构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具有中国证监会许可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
、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自其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
则,出具的报告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人不存在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
2025年,本人出席了公司第二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职,相关薪酬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
2025年,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履行了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勤勉
尽责,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
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切实保护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在此,对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和其他相关人员在我履行职
责的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配合和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2026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责,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贡献力量,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确保公司
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特此报告,谢谢!
独立董事:徐新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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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09│华塑科技(301157):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2026年0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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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塑科技(301157):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2026年04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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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09│华塑科技(301157):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陈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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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本人作为杭州华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塑科技”)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公司相关规定和要求
,诚信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和专业咨询的作用,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
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现就本人2025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陈为人,男,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商业财务会计专业,会计学副教授。1985年8月至 2023年1月在浙江工商大学
任教。曾先后任职法学院党委书记和会计学院党委书记、副院长;2023年10月至今担任华塑科技独立董事;2025年12月至今担任杭州
新剑机电传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不存在任何
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
关要求。
2025年,公司共计召开4次董事会,本人出席4次,其中现场出席3次,授权委托出席1次;公司共计召开2次股东会,本人出席2次
。
本人在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会议情况和资料,认真审阅会议的各项议案,详细了解公司整体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为董事会的重
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在董事会上本人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的沟通,及时了解公司发展规划和日常经营情况,也提出
了一些合理化建议,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本人认为,公司在2025年度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
法有效。因此,本人对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表示同意,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
况。
2025年,公司召开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本人作为召集人,就公司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以及关联交易的事项进行审议并发
表同意的意见。
2025年,本人未行使作为独立董事的特别职权。
为积极推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强化其专业职能,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及提名委员
会。本人现任公司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
1、2025年,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召集召开了共4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公司年度决算报告、定期报告、募集资金报告、
关联交易以及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的职责。
2、2025年,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召集召开了共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公司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及津贴进行了审议确认,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的职责。
2025年,本人密切关注公司审计工作,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对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年度审计计划、年度审计重点、审计人
员配备等事项进行沟通,关注公司外部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及关键审计事项等,切实维护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与准确性。
2025年,本人忠实勤勉地履行了各项职责,将维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作为履职核心。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认真
审议各项议案,独立、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在出席股东会时,重点关注涉及中小股东单独计票的议案表决情况,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的信息
做到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同时本人持续关注各类媒体有关公司的相
关报道,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核实媒体关注的情况,了解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
响,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为公司
的长远发展和管理出谋划策,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以保护中小股东的权益,确保公司的利益与中小股东的利益始终保持一
致。2025年5月,本人作为公司代表出席了公司在全景网举办的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加强中小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
2025年度,公司灵活采用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召开董事会、股东会,本人均按时参加,期间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以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
及时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2025年,本人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人充分利
用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董事会、股东会的机会,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及重大事项情况,到公司及新设的子公司进行实地现场考
察、沟通,了解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财务状况以及规范运作情况等并提出改进建议。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联系,积极配合和支持独立董事的工作,切实保障独立董事
的知情权,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指导职责,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于 2025年 04月2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 2
025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不存在损害公司
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会因上述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公司于 2025年 08月 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转让5%控股孙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根据公司战略发展及业务需要,为进一步调动公司经营管理团队、核心骨干的积极性,增强公司竞争实力,促进公司持续健
康发展,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敦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向关联方杭州同舟鑫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一次性转让其持有的公司控股
孙公司杭州华锌能源有限公司25万元出资额(全部未实缴)计 5%股权,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
影响,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除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外,公司未在报告期内发生其他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年,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报告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地反映了
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较为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行的实际情况。公司
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
构的事项。公司续聘审计机构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具有中国证监会许可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
、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自其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
则,出具的报告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人不存在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
2025年,本人出席了公司第二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方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职,相关薪酬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
2025年,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履行了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勤勉
尽责,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
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切实保护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在此,对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和其他相关人员在我履行职
责的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配合和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2026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责,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贡献力量,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确保公司
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特此报告,谢谢!
独立董事:陈为人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41c4c271-1707-4b64-ad4d-fbc6da1e628d.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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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7│华塑科技:2026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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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华塑科技: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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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华塑科技: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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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9│华塑科技: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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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华塑科技: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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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华塑科技: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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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华塑科技: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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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0│华塑科技: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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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9│华塑科技: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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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4│华塑科技: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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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4/1219767399.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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