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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157(华塑科技)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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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1157 华塑科技 更新日期:2026-06-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6-03 17:18 │华塑科技(301157):关于为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 │2026-05-21 19:57 │华塑科技(301157):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 │2026-05-19 20:36 │华塑科技(301157):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6-05-19 20:36 │华塑科技(301157):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5-15 16:57 │华塑科技(301157):中信证券关于华塑科技2025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 ├─────────┼──────────────────────────────────────────────┤ │2026-05-15 16:57 │华塑科技(301157):中信证券关于华塑科技2025年度跟踪报告 │ ├─────────┼──────────────────────────────────────────────┤ │2026-05-08 16:54 │华塑科技(301157):关于参加浙江辖区上市公司2026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暨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 │ │公告 │ ├─────────┼──────────────────────────────────────────────┤ │2026-04-27 20:11 │华塑科技(301157):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4-27 20:11 │华塑科技(301157):2025年年度报告 │ ├─────────┼──────────────────────────────────────────────┤ │2026-04-27 20:11 │华塑科技(301157):2026年一季度报告 │ └─────────┴──────────────────────────────────────────────┘ ─────────┬──────────────────────────────────────────────── 2026-06-03 17:18│华塑科技(301157):关于为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杭州华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0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6年05月19日召开公 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为子公司和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 内的部分子公司和孙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含本数)的担保额度,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担保事 宜另行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担保额度有效期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期间签订的担保合同均为有效。上 述额度适用的范围内包括但不限于申请融资业务发生的融资类担保(包括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业务)以及日常经营 发生的履约类担保。担保种类包括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等。 为提高决策效率,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员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额 度范围内签署上述担保相关的合同及法律文件并具体办理担保事宜,授权期限与担保额度有效期相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04月2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2026年度为子公司和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本次担保在上述已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 及股东会审议。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就控股孙公司杭州华锌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锌能源”)向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城支行(以下简称“杭州 银行”)的借款事宜与杭州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华锌能源提供最高限额为人民币叁仟捌佰伍拾万元整的连带责任 保证。公司及华锌能源与杭州银行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保证合同签署前后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方 经审批可 本次担保 本次担保前 本次担保后 剩余可用 持股比 用担保总 金额 对被担保方 对被担保方 担保额度 例 额度 的担保余额 的担保余额 华塑科技 华锌能源 58.02% 8,000 3,850 0 3,850 4,150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城支行 2、债务人:杭州华锌能源有限公司 3、保证人:杭州华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担保的最高限额:叁仟捌佰伍拾万元整 6、保证范围:本保证合同担保的范围包括所有主合同项下的全部本金(包括根据主合同所发生的垫款)、利息、复息、罚息、执 行程序中迟延履行期间加倍部分债务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差旅费等)和所有其 他应付费用。 7、保证担保期限:主合同项下每一笔具体融资业务的保证期限单独计算,为自具体融资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如 因法律规定或约定的事件发生而导致具体融资合同提前到期,则为提前到期日)起叁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子公司及孙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人民币 3.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7.22%。公司 本次为控股孙公司杭州华锌能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后,公司、子公司及孙公司实际提供担保余额为 3,85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的3.49%。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子公司及孙公司不涉及对公司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 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城支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2、杭州华锌能源有限公司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城支行签订的《借款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3/fcfc334b-eafc-4985-9991-1d84cfd6797a.PDF ─────────┬──────────────────────────────────────────────── 2026-05-21 19:57│华塑科技(301157):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杭州华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 年 05月 19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 东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以现有总股本 6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分红 1.5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9,000,000 元。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滚 存至下一年度。 2、自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保持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5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 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35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 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 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 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000 00 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50000 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05月 28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05 月 29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6 年 05 月 2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 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05 月 29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 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前限售股。 3、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 1 08*****293 杭州皮丘拉控股有限公司 2 03*****910 李明星 3 03*****578 杨冬强 4 03*****290 杨典宣 5 08*****412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敦恒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05 月 21 日至登记日:2026 年05 月 28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 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相关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承诺 ,在锁定期满后 2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若因派发现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前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 整)不低于发行价。 根据上述承诺,公司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将对上述最低减持价格限制作相应的调整。 七、有关咨询办法 1、咨询机构:杭州华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咨询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莫干山路 1418-50 号 3幢 2、3层(上城科技工业基地) 3、咨询联系人:胡瑞芳 4、咨询电话、传真:0571-8896 8260 八、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995a13e5-cf54-4fcf-8627-25b580c695a8.PDF ─────────┬──────────────────────────────────────────────── 2026-05-19 20:36│华塑科技(301157):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Grandall Building, No.2&No.15, Block B, Baita Park, Old Fuxing Road, Hangzhou, Zhejiang 310008, China电话/Tel: (+86)(571) 8577 5888 传真/Fax: (+86)(571) 8577 5643 电子邮箱/Mail:grandallhz@grandall.com.cn网址/Website:http://www.grandall.com.cn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关于杭州华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杭州华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杭州华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公司 2 025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下简称“《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 细则》(以下简称“《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现行有效的《杭州华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杭州华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就本 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股东会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等事宜出具法律意见书。 第一部分 引言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列席了公司本次股东会,审查了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会的有关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包括但不限 于公司召开本次股东会的各项议程及相关决议等文件,同时听取了公司就有关事实的陈述和说明。 公司已向本所承诺,公司所提供的文件和所作陈述及说明是完整、真实和有效的,有关原件及其上面的签字和印章是真实的,且 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的事实和文件均已向本所披露,无任何隐瞒、疏漏之处。 本所律师仅根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法律 意见。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发表意见,不对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和该等 议案中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用于为公司本次股东会见证之目的,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或用途。本所同意,公司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 次股东会的公告材料,随其他需公告的信息一起向公众披露,并依法对本所在其中发表的法律意见承担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国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章、规范性文件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 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第二部分 正文 一、关于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1.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已于 2026 年 4月 24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 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2. 公司董事会已于 2026年 4月 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了《杭州 华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会议通知中载明了本次股东会的会议召开 时间、会议召开地点、会议召集人、会议表决方式、会议审议事项、会议出席对象、会议登记办法、会议联系方式等事项,说明了股 东有权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由于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在会议通知中 还对网络投票的投票时间、投票程序等有关事项做出了明确说明。 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1. 公司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6 年 5月 19 日 14:00 在公司大会议室召开,由公司董事长杨冬强先生主持。 2. 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6年 5月 19 日,其中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19 日 9:15 至 9:25、9:30 至 11:30、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月 19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本次股东会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和审议的议案内容与会议通知所载一致,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程序符 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出席人员与召集人的资格 根据本次股东会的会议通知,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为截至股权登记日2026年 5月 1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一)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证明及股东登记的相关资料等,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 代理人共 6名,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 39,340,04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5667%。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在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结果,在本次股东会确定的网络投票时段内,通 过网络有效投票的股东共 44名,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 669,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1150%。以上通过网络投票进 行表决的股东,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身份验证机构验证其股东身份。上述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及通过网络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合计 50名,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 40,009,04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6817%。其中除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投资者(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共计 46 名,拥有及代表的股份数 2,491, 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527%。 (二)出席、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律师等以现场和线上视频会议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三)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经本所律师核查,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及召集人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本次股东会就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审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就审议的议案投票表决。在现场投票全 部结束后,本次股东会按《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规定的程序进行计票和监票,并统计了投票的表决结果。网络投票按照会 议通知确定的时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了网络投票的股份总数和网络 投票结果。本次股东会投票表决结束后,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进行了单独计票,形成本 次股东会的最终表决结果。 (二)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审议了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4.《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6年-2028年)〉的议案》; 5.《关于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7.《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8《.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并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9.《关于公司 2026年度为子公司和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10.《关于公司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1.《关于 2026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2.《关于续聘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3.《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13.01《关于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13.02《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13.03《关于修订公司〈防止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 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过半数通过;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本次股东会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并进行了公告;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中,第 10 项、第 11项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相关关联股东 已回避表决;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无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综合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投票结果,本次股东会表决结果如下: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均获得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 杭州华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治理准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 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 结果均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文结束——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f8ef8705-89f9-457f-b75f-bfb6393c190e.PDF ─────────┬──────────────────────────────────────────────── 2026-05-19 20:36│华塑科技(301157):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华塑科技(301157):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1730a15e-4c70-4b68-b735-4937508ecb44.PDF ─────────┬──────────────────────────────────────────────── 2026-05-15 16:57│华塑科技(301157):中信证券关于华塑科技2025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 华塑科技(301157):中信证券关于华塑科技2025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d3b6c391-94eb-4898-b1bd-a62a99ab9799.PDF ─────────┬──────────────────────────────────────────────── 2026-05-15 16:57│华塑科技(301157):中信证券关于华塑科技2025年度跟踪报告 ─────────┴──────────────────────────────────────────────── 华塑科技(301157):中信证券关于华塑科技2025年度跟踪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4e1d270c-4a3a-4b86-ac4b-dcf531fb3c12.PDF ─────────┬──────────────────────────────────────────────── 2026-05-08 16:54│华塑科技(301157):关于参加浙江辖区上市公司2026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暨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杭州华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和《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已于 2026 年 04 月 28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 ,公司将参加由浙江证监局指导,浙江上市公司协会主办,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承办的“浙江辖区上市公司 2026 年投资者网上 集体接待日暨 2025 年度业绩说明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网站(https://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全景财经 ,下载全景路演 APP,参与本次互动交流,活动时间为 2026 年 05 月 13 日(周三)15:00-17:00。届时公司高管将在线就公司 20 25 年度业绩、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融资计划和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 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杨冬强先生、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胡瑞芳女士、独立董事陈为人先生、保荐代表人朱玮 先生、保荐代表人何康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提前向所有关心公司的投资者公开征集交流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 资者可于 2026 年 05 月13 日(星期三)12:00 前访问 http://ir.p5w.net/zj/,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提交您所关心的问题。欢 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ad3db0de-0258-420b-82a0-959cf0a78037.PDF ─────────┬──────────────────────────────────────────────── 2026-04-27 20:11│华塑科技(301157):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华塑科技(301157):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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