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159 三维天地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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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8:24 │三维天地(301159):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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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8:24 │三维天地(301159):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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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8:47 │三维天地(301159):招商证券关于北京三维天地科技2025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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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8:47 │三维天地(301159):招商证券关于北京三维天地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持续督导保荐│
│ │总结报告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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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5:42 │三维天地(301159):关于举办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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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7:46 │三维天地(301159):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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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7:46 │三维天地(301159):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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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7:45 │三维天地(301159):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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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7:45 │三维天地(301159):北京三维天地科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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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7:44 │三维天地(301159):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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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8:24│三维天地(301159):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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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22日(星期五)16:00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119号A座三层北京三维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6 年 5 月 22 日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月 22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金震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8、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2人,代表股份42,924,29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493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
东5人,代表股份42,735,79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249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7人,代表股份188,500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2437%。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2,774,3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08%;反对 149,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92%;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8,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4775%;反对 149,9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522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2、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42,774,3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08%;反对 149,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92%;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8,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4775%;反对 149,9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522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3、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42,773,6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91%;反对 150,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09%;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7,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1061%;反对 150,6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893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4、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2,774,3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08%;反对 149,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92%;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8,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4775%;反对 149,9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522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5、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2,774,1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03%;反对 150,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97%;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3714%;反对150,10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628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上海市锦天城(北京)律师事务所刘建海律师与穆海昊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
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
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北京三维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 上海市锦天城(北京)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上海市锦天城(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三维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
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017a2726-8732-4d28-8231-2db0bb38c12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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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8:24│三维天地(301159):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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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维天地(301159):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dba39daf-edbc-4111-b982-e5e28b31f4c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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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8:47│三维天地(301159):招商证券关于北京三维天地科技2025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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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机构名称: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三维天地
保荐代表人姓名:徐国振 联系电话:0755-82943666
保荐代表人姓名:兰利兵 联系电话:0755-82943666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 是
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
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每月1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 是
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会次数 0次,均事前或事后审阅会议议案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次,均事前或事后审阅会议议案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定期现场检查1次,募集资金现场检
查2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10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是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2025年度扭亏为盈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根据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披露的
《2025年年度报告》,2025年公司
聚焦前瞻性技术,发布战略级新
品;积极拥抱AI浪潮,主营业务产
品深度融合SunwayLink AI智能体开
发平台,实现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
增长;同时健全治理结构,强化组
织创新,提升运营效率,相应销售
费用、管理费用等较上年同期下
降,2025年度实现扭亏为盈。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5年11月27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信息披露重要事项、法律责任及新
规变化等专题培训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购买、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 无 不适用
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
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配 无 不适用
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 无 不适用
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
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 未履行承诺的
履行 原因及解决措
承诺 施
1.关于股份流动限制和自愿锁定的承诺 是 不适用
2.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是 不适用
3.关于股利分配的承诺函 是 不适用
4.关于稳定股价措施的承诺 是 不适用
5.关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承诺 是 不适用
6.关于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承诺 是 不适用
7.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 是 不适用
承诺及约束措施
8.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是 不适用
9.关于未履行承诺约束措施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0.关于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纳事宜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1.关于房屋租赁事宜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 无
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影响重大合同履行的各项条件是否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存在合同无法 经核查,公司本
履行的重大风险 持续督导期内不
存在相关情形。
4.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aad85e50-b1a1-47da-8267-e4223821ac5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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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8:47│三维天地(301159):招商证券关于北京三维天地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持续督导保荐总结
│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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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维天地(301159):招商证券关于北京三维天地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公告详情
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6df57a1e-b63c-46ef-b039-8c81cbdb841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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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5:42│三维天地(301159):关于举办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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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5月 15日(星期五)15:00-16:30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 议 问 题 征 集 : 投 资 者 可 于 2026 年 5 月 15 日 前 访 问 网 址https://eseb.cn/1xQYCfDbus8 或使用微信扫描
下方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
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北京三维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6年 4月 2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
《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 2026年 5月 15日(星
期五)15:00-16:3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北京三维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
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5月 15日(星期五)15:00-16:3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参加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金震,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王兆君,董事会秘书彭微,独立董事陈思,保荐代表人兰利兵(如遇特殊情况,参会
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 资 者 可 于 2026 年 5 月 15 日 ( 星 期 五 ) 15:00-16:30 通 过 网 址https://eseb.cn/1xQYCfDbus8或使用微信扫
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 2026年 5月 15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
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四、联系部门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证券部
电话:010-50950628
邮箱:info@sunwayworld.com
五、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或易董 APP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8c142db4-748f-46a1-acde-5b02d24cda5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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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7:46│三维天地(301159):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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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维天地(301159):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a371c40c-abb3-458e-8240-b02bdd26eee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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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7:46│三维天地(301159):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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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北京三维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维天地”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三维天地使用闲置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充分利用闲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且保证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充
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率,实现公司和股东收益最大化。
(二)投资额度
投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80 亿元,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理财余额不超过 1.80 亿元。
(三)投资品种
为严格控制风险,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购买渠道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
等金融机构。
(四)投资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五)资金来源
本次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子公司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在进行具体投资操作时,公司将对资金收支进行合理预算和安
排,确保不会影响到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六)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规定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投资理财的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且公司在实施前会经过严格地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
,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面临收益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实际收益不可预期风险、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督管理
风险等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时,将严格选择投资对象,选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理财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
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
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内部监督,定期对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
(3)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影响
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
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及子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 1.80 亿元人民币的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
险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可以滚动使用。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
的有关规定。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1763dd0a-f0dc-40b7-b9b2-86c79b6a576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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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7:45│三维天地(301159):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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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北京三维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维天地”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三维天地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三维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858
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1,935.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发行价格 30.2
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585,918,000.00 元,保荐机构扣除尚未支付的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 48,583,257.35 元(不含增值税,
此前公司已支付保荐费用不含增值税款人民币 943,396.23 元),向公司实际缴入股款人民币537,334,742.65 元。公司本次公开发
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不含税金额人民币 49,526,653.58 元、审计验资费不含税金额为 11,295,283.02 元、律师
费不含税金额为 4,811,320.75 元、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及其他费用不含税金额为 4,745,119.95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
币 515,539,622.70 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 年12 月 31 日出具了《
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B11570 号)。全部资金已按规定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二)2025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5 年度,公司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0 元,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减除手续费金额3,513.69元,超募资金和结项节余资金利息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共计4,891,265.33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剩余金额(含利息)0 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截至2025年1月1日募集资金净额 4,887,751.64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减除手续费 3,513.69
减:募投项目使用金额 -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723,722.70
结项节余资金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167,542.63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及使用情况
的监管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2022 年 1 月 24 日,公司和保荐机构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菜户营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知春
路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进行了有效的监督
和管理,确保募集资金用于募投项目的建设。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银行名称 账号 截止日余额 存放方式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91270078801000001612 - 2025年12月23
股份有限公司北京 日销户
菜户营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110943642110702 - 2024年11月13
公司北京分行 日已销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340271995400 - 2024年11月29
公司北京知春路支 日已销户
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110943642110503 - 2024年6月18
公司北京分行 日已销户
募集资金专户合计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2fab1432-dff7-4c4e-85ea-df0e360d8d4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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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7:45│三维天地(301159):北京三维天地科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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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维天地(301159):北京三维天地科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a01d5760-1562-4b75-8ef5-e77f3a074d7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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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7:44│三维天地(301159):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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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维天地(301159):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4ca8cce0-99c1-4734-9b62-d1ba0d32245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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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7:44│三维天地(301159):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耀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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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北京三维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
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于 2025 年 9月 15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本人被选举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现将 2025 年度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与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李耀刚,男,中国国籍,1962 年出生,重庆建筑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2000 年 10 月至 2008 年 12 月,任建设综合勘察
研究设计院副院长;2009 年 1月至 2023 年 8 月,任建设综合勘察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总经理;2023 年 9月至今,退休;2021 年
11 月至今,任北京市东城区人大代表;2025 年 9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独立履行职责,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
没有关联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姓名 2025 年参 现场出 以通讯方 委托 缺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东会
加董事会 席董事 式参加董 出席 席 次未亲自参 次数
次数 会的次 事会次数 董事 董 加董事会会
数 会次 事 议
数 会
次
数
李耀刚 3 3 0 0 0 否 1
2025 年度,本人现场出席 1次股东会,参加 3次董事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的召集、
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在会议上本人认真审阅议案,并以谨慎的态度
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2025 年度,本人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2025 年度内本人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兼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间的工作情况如下:
1、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任职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期间,公司未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2、在战略委员会中的履职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任职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期间,公司未召开战略委员会会议。
3、在提名委员会中的履职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任职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期间,公司未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独立董事期间,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就审议事项客观、公
正地发表意见,谨慎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未发生提议召开股东会、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以及独立聘请外
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形。
(四)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独立董事期间,本人通过电话沟通、现场交流、线上会议及媒体信息发布等多种方式,及时了解公司所处行业
发展环境、生产经营中的重要事项,了解公司重大关联交易、管理人员变动等重大事件的进展情况,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掌握公司的运营动态,勤勉认真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为 5天,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
指引》的规定。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定期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进行沟通,审核内部审计机构工作计划,听取内部审计机构工作汇报,指导内部审计机构
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持续监督与评价,在实际操作中给予建设性的意见。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执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信息披露事务
管理制度》等信息披露方面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并通过积极参加公司股东会等方式加强与中
小股东之间的沟通交流,在不违反信息披露公正性前提下,及时有效地回复投资者的问题,回应投资者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关注,保障
公司与投资者之间沟通渠道的畅通。投资者可以通过 dudong@sunwayworld.com 与我取得联系。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高度重视与我的沟通交流,及时向我
传递相关会议文件并汇报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充分保证了独立董事的知情权,使我能够及时了解公司内部管理、生产
经营及其它重大事项的进展动态,为我的独立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
(八)其他履职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
益等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客观公正地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对促进公司稳健经营
起到应有的作用。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定期报告相关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相应报告期内的
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
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于 2025 年 9月 1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查通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
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相关人员任职资格符合相关规定,相关程序合法合规。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 年度任职期间,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职责,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
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充分发挥专业独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李耀刚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5e9750fa-cff0-4ad5-b9ed-2a331fd9d68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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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7:44│三维天地(301159):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国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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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北京三维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
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于 2025 年 9月 15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本人因任期届满,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
务以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现将 2025 年度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与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王国兴,男,中国国籍,1951 年出生,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本科,北京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持有深
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1977 年 10 月至 1980 年 2月,在交通部外事局等部门担任英语翻译;1980 年 2
月至 1998 年 10 月,在中国港湾建设集团总公司担任部门经理;1998 年 10 月至 2003 年 11 月,在中国港湾建设集团总公司担
任副总裁;2003 年 11 月至 2007 年 9月,在中信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担任副总经理(主持日常工作);2007 年 9 月至 2013 年 3
月,在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担任副总监(董事总经理)、项目顾问;2013 年 2月至今,退休;2019 年 9月至 2025年 9月,担任
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独立履行职责,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
没有关联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姓名 2025 年参 现场出 以通讯方 委托 缺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东会
加董事会 席董事 式参加董 出席 席 次未亲自参 次数
次数 会的次 事会次数 董事 董 加董事会会
数 会次 事 议
数 会
次
数
王国兴 3 3 0 0 0 否 2
2025 年度,本人现场出席 2次股东会,参加 3次董事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
、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在会议上本人认真审阅议案,并以谨慎的态
度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2025 年度,本人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
形;2025 年度内本人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兼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间的工作情况如下:
1、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的履职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任职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期间,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
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参与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标准和程序提出建议,履
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专业职责。
2、在提名委员会中的履职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任职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期间,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
的规定,主持了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提出建议,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委员的专业职责
。
3、在战略委员会中的履职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任职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期间,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
的规定,参与了战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公司年度战略制定等相关工作提出建议,履行了战略委员会委员的专业职责。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独立董事期间,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就审议事项客观、公
正地发表意见,谨慎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未发生提议召开股东会、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以及独立聘请外
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形。
(四)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独立董事期间,本人通过电话沟通、现场交流、线上会议及媒体信息发布等多种方式,及时了解公司所处行业
发展环境、生产经营中的重要事项,了解公司重大关联交易、管理人员变动等重大事件的进展情况,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掌握公司的运营动态,勤勉认真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为 13 天,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
职指引》的规定。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定期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进行沟通,审核内部审计机构工作计划,听取内部审计机构工作汇报,指导内部审计机构
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持续监督与评价,在实际操作中给予建设性的意见。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执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信息披露事务
管理制度》等信息披露方面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并通过积极参加公司股东会等方式加强与中
小股东之间的沟通交流,在不违反信息披露公正性前提下,及时有效地回复投资者的问题,回应投资者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关注,保障
公司与投资者之间沟通渠道的畅通。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高度重视与我的沟通交流,及时向我
传递相关会议文件并汇报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充分保证了独立董事的知情权,使我能够及时了解公司内部管理、生产
经营及其它重大事项的进展动态,为我的独立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
(八)其他履职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
益等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客观公正地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对促进公司稳健经营
起到应有的作用。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之间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
》《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控制了相关的风险。我们认为公司严格执行了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
控机制,严格控制了对外担保风险和关联方资金占用风险。
(二)定期报告相关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
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5 年 5月 16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系一家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
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符合《证券法》的规定,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的经验和专业能力,能够较好
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在 2025 年度本人任职独立董事期间的审计工作中,立信遵循独立客观、公正
的职业准则,诚信开展工作,注重投资者权益保护,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 年度任职期间,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职责,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
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充分发挥专业独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 王国兴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fdfb9369-f95b-4b46-9ee2-6481fbd93cf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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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7:44│三维天地(301159):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高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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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北京三维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
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于 2025 年 9月 15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本人因任期届满,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
务以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现将 2025 年度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与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高金波,男,中国国籍,1960 年出生,中国政法大学法律专业本科,北京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持有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联合颁发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结业证书。1979 年11 月至 1981 年 3月,在军
事医学科学院工作;1985 年 8月至 1987 年 10 月,在共青团北京市委担任干事;1987 年 10 月至 1991 年 2月,在中国政法大学
校办担任秘书、外事处书记;1991 年 3月至 1999 年 11 月,在(中国)华联律师事务所任副主任;1999 年 12 月至今,北京市汉
龙律师事务所任主任;2011 年4 月至 2016 年 12 月,在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北部湾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担任独立董事;2016 年 7 月至 2022 年 7 月,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外部监事;2018 年 5 月至 2024 年 6 月,在西藏旅
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独立董事;2019 年 9 月至 2025 年 9 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 8月至今,在宁波利安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担任独立董事;2021 年 6月至今,在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独立履行职责,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
没有关联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姓名 2025 年参 现场出 以通讯方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 出席股东会
加董事会 席董事 式参加董 席董事 董事 两次未亲 次数
次数 会的次 事会次数 会次数 会次 自参加董
数 数 事会会议
高金波 3 3 0 0 0 否 2
2025 年度,本人现场出席 2次股东会,参加 3次董事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
、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在会议上本人认真审阅议案,并以谨慎的态
度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2025 年度,本人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
形;2025 年度内本人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兼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间的工作情况如下:
1、在提名委员会中的履职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任职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期间,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
制度的规定,主持了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提出建议,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委员的专业
职责。
2、在审计委员会中的履职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任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期间,参与了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并就公司的内部审计、内部控制、定期
报告等事项进行了审阅。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
露过程中,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并在审计机构进场前、后加强了与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督促其按计划进行审计工作。对审计机构出具
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独立董事期间,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就审议事项客观、公
正地发表意见,谨慎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未发生提议召开股东会、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以及独立聘请外
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形。
(四)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独立董事期间,本人通过电话沟通、现场交流、线上会议及媒体信息发布等多种方式,及时了解公司所处行业
发展环境、生产经营中的重要事项,了解公司重大关联交易、管理人员变动等重大事件的进展情况,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掌握公司的运营动态,勤勉认真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为 13.5 天,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履职指引》的规定。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定期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进行沟通,审核内部审计机构工作计划,听取内部审计机构工作汇报,指导内部审计机构
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持续监督与评价,在实际操作中给予建设性的意见。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执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信息披露事务
管理制度》等信息披露方面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并通过积极参加公司股东会、业绩说明会等
多种方式加强与中小股东之间的沟通交流,在不违反信息披露公正性前提下,及时有效地回复投资者的问题,回应投资者对公司日常
经营的关注,保障公司与投资者之间沟通渠道的畅通。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高度重视与我的沟通交流,及时向我
传递相关会议文件并汇报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充分保证了独立董事的知情权,使我能够及时了解公司内部管理、生产
经营及其它重大事项的进展动态,为我的独立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
(八)其他履职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
益等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客观公正地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对促进公司稳健经营
起到应有的作用。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之间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
》《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控制了相关的风险。我们认为公司严格执行了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
控机制,严格控制了对外担保风险和关联方资金占用风险。
(二)定期报告相关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
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5 年 5月 16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系一家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
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符合《证券法》的规定,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的经验和专业能力,能够较好
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在 2025 年度本人任职独立董事期间的审计工作中,立信遵循独立客观、公正
的职业准则,诚信开展工作,注重投资者权益保护,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 年度任职期间,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职责,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
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充分发挥专业独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 高金波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b2fa0171-b29d-4466-b2f1-e328557b345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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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7:44│三维天地(301159):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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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北京三维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
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于 2025 年 9月 15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本人被选举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现将 2025 年度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与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陈思,女,中国国籍,1989 年出生,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会计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2016 年 7月至 2019 年 12 月,
任中央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讲师;2019 年 12 月至今,任中央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副教授;2019 年 11月至 2023 年 2月,任
中央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资产评估专业硕士项目主任;2024 年 4 月至今,任中央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资产评估系主任;2025
年 9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独立履行职责,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
没有关联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姓名 2025 年参 现场出 以通讯方 委托 缺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东会
加董事会 席董事 式参加董 出席 席 次未亲自参 次数
次数 会的次 事会次数 董事 董 加董事会会
数 会次 事 议
数 会
次
数
陈思 3 3 0 0 0 否 1
2025 年度,本人现场出席 1次股东会,参加 3次董事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的召集、
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在会议上本人认真审阅议案,并以谨慎的态度
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2025 年度,本人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2025 年度内本人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兼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间的工作情况如下:
1、在审计委员会中的履职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任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期间,参与了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并就公司的定期报告等事项进行了
审阅。
2、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的履职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任职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期间,公司未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独立董事期间,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就审议事项客观、公
正地发表意见,谨慎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未发生提议召开股东会、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以及独立聘请外
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形。
(四)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独立董事期间,本人通过电话沟通、现场交流、线上会议及媒体信息发布等多种方式,及时了解公司所处行业
发展环境、生产经营中的重要事项,了解公司重大关联交易、管理人员变动等重大事件的进展情况,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掌握公司的运营动态,勤勉认真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为 5天,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
指引》的规定。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定期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进行沟通,审核内部审计机构工作计划,听取内部审计机构工作汇报,指导内部审计机构
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持续监督与评价,在实际操作中给予建设性的意见。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执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信息披露事务
管理制度》等信息披露方面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并通过积极参加公司股东会等方式加强与中
小股东之间的沟通交流,在不违反信息披露公正性前提下,及时有效地回复投资者的问题,回应投资者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关注,保障
公司与投资者之间沟通渠道的畅通。投资者可以通过 dudong@sunwayworld.com 与我取得联系。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高度重视与我的沟通交流,及时向我
传递相关会议文件并汇报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充分保证了独立董事的知情权,使我能够及时了解公司内部管理、生产
经营及其它重大事项的进展动态,为我的独立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
(八)其他履职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
益等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客观公正地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对促进公司稳健经营
起到应有的作用。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定期报告相关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相应报告期内的
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
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于 2025 年 9月 1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查通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
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相关人员任职资格符合相关规定,相关程序合法合规。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 年度任职期间,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职责,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
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充分发挥专业独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陈思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55d5e761-ba9b-4804-8020-0852279042e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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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7:44│三维天地(301159):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阳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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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北京三维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
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于 2025 年 9月 15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本人被选举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现将 2025 年度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与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阳建军,男,中国国籍,1964 年出生,武汉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1989 年 9 月至 1991 年 5 月,任武汉中兴科技开
发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1991 年 5月至 1992 年 5月,任深圳先科激光股份有限公司融资主管;1992 年5 月至 2000 年 10 月
,历任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分公司总经理助理;2000 年 10 月至 2005 年 9
月,任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市场部总经理助理、销售管理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2005 年 9月至 2006 年 12 月,任
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2006 年 12 月至 2018 年 3月,任永诚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副总裁;2018 年 3月至2019 年 2月
,任中瑞万邦保险经纪有限公司董事长;2019 年 2月至 2024 年 12月,任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24 年 12 至今,
退休;2025 年 9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独立履行职责,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
没有关联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姓名 2025 年参 现场出 以通讯方 委托 缺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东会
加董事会 席董事 式参加董 出席 席 次未亲自参 次数
次数 会的次 事会次数 董事 董 加董事会会
数 会次 事 议
数 会
次
数
阳建军 3 3 0 0 0 否 1
2025 年度,本人现场出席 1次股东会,参加 3次董事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的召集、
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在会议上本人认真审阅议案,并以谨慎的态度
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2025 年度,本人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2025 年度内本人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兼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间的工作情况如下:
1、在提名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任职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期间,公司未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
2、在审计委员会中的履职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任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期间,参与了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并就公司的定期报告等事项进行了审阅
。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独立董事期间,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就审议事项客观、公
正地发表意见,谨慎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未发生提议召开股东会、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以及独立聘请外
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形。
(四)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独立董事期间,本人通过电话沟通、现场交流、线上会议及媒体信息发布等多种方式,及时了解公司所处行业
发展环境、生产经营中的重要事项,了解公司重大关联交易、管理人员变动等重大事件的进展情况,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掌握公司的运营动态,勤勉认真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为 5天,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
指引》的规定。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定期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进行沟通,审核内部审计机构工作计划,听取内部审计机构工作汇报,指导内部审计机构
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持续监督与评价,在实际操作中给予建设性的意见。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执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信息披露事务
管理制度》等信息披露方面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并通过积极参加公司股东会等方式加强与中
小股东之间的沟通交流,在不违反信息披露公正性前提下,及时有效地回复投资者的问题,回应投资者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关注,保障
公司与投资者之间沟通渠道的畅通。投资者可以通过 dudong@sunwayworld.com 与我取得联系。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高度重视与我的沟通交流,及时向我
传递相关会议文件并汇报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充分保证了独立董事的知情权,使我能够及时了解公司内部管理、生产
经营及其它重大事项的进展动态,为我的独立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
(八)其他履职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
益等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客观公正地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对促进公司稳健经营
起到应有的作用。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定期报告相关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相应报告期内的
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
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于 2025 年 9月 1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查通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
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相关人员任职资格符合相关规定,相关程序合法合规。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 年度任职期间,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职责,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
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充分发挥专业独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阳建军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800417ba-59ff-499a-8f8d-cd418b68654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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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7:44│三维天地(301159):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梁俊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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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北京三维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
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于 2025 年 9月 15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本人因任期届满,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
务以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现将 2025 年度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与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梁俊娇,女,中国国籍,1966 年出生,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学博士学历,持有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颁发的中国注册
会计师资格证书、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1992 年 12 月至今,在中央财经大学担任教师。曾任中国希格玛有限
公司会计、财大海融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董事。2017 年 12月至 2024年 2月,在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兼任独立董事;2
019年 9月至 2025 年 9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10 月至今,在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在北方实验室(沈阳
)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独立履行职责,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
没有关联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姓名 2025 年参 现场出 以通讯方 委托 缺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东会
加董事会 席董事 式参加董 出席 席 次未亲自参 次数
次数 会的次 事会次数 董事 董 加董事会会
数 会次 事 议
数 会
次
数
梁俊娇 3 3 0 0 0 否 2
2025 年度,本人现场出席 2次股东会,参加 3次董事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
、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在会议上本人认真审阅议案,并以谨慎的态
度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2025 年度,本人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
形;2025 年度内本人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兼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间的工作情况如下:
1、在审计委员会中的履职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任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期间,参与了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并就公司的内部审计、内部控制、
定期报告等事项进行了审阅。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
和披露过程中,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并在审计机构进场前、后加强了与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督促其按计划进行审计工作。对审计机构
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掌握 2025 年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维护审计的独立性。
2、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的履职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任职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期间,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参与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标准和程序提出建议,履行了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专业职责。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独立董事期间,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就审议事项客观、公
正地发表意见,谨慎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未发生提议召开股东会、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以及独立聘请外
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形。
(四)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独立董事期间,本人通过电话沟通、现场交流、线上会议及媒体信息发布等多种方式,及时了解公司所处行业
发展环境、生产经营中的重要事项,了解公司重大关联交易、管理人员变动等重大事件的进展情况,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掌握公司的运营动态,勤勉认真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为 13 天,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
职指引》的规定。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定期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进行沟通,审核内部审计机构工作计划,听取内部审计机构工作汇报,指导内部审计机构
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持续监督与评价,在实际操作中给予建设性的意见。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执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信息披露事务
管理制度》等信息披露方面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并通过积极参加公司股东会等方式加强与中
小股东之间的沟通交流,在不违反信息披露公正性前提下,及时有效地回复投资者的问题,回应投资者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关注,保障
公司与投资者之间沟通渠道的畅通。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高度重视与我的沟通交流,及时向我
传递相关会议文件并汇报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充分保证了独立董事的知情权,使我能够及时了解公司内部管理、生产
经营及其它重大事项的进展动态,为我的独立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
(八)其他履职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
益等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客观公正地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对促进公司稳健经营
起到应有的作用。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之间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
》《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控制了相关的风险。我们认为公司严格执行了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
控机制,严格控制了对外担保风险和关联方资金占用风险。
(二)定期报告相关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
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5 年 5月 16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系一家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
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符合《证券法》的规定,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的经验和专业能力,能够较好
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在 2025 年度本人任职独立董事期间的审计工作中,立信遵循独立客观、公正
的职业准则,诚信开展工作,注重投资者权益保护,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 年度任职期间,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职责,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
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充分发挥专业独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 梁俊娇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593922d6-3cc9-4465-b9e6-c45d2fbae7e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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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7:42│三维天地(301159):北京三维天地科技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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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维天地(301159):北京三维天地科技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b490fe33-a878-42a2-aa46-d88885eff2e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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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7:42│三维天地(301159):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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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三维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维天地”或“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将 2025 年度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概述
为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本着谨慎性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
对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
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计提减值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范围和总金额
1. 公司 2025 年度对相关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合计为 2,004.48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资产减值项目 本期计提金额 (单位:万元)
信用减值损失 1,436.24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1,399.90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53.26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16.92
资产减值损失 568.24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3.59
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损失 21.61
存货跌价准备 543.04
合计 2,004.48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一)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坏账准备
2025 年度公司计提应收款项类坏账准备 1,461.44 万元,其中: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1,399.90 万元,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
备 53.26 万元,转回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16.92 万元。计提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3.59 万元,计提其他非流动资产坏账准备 21.61
万元,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如下:
公司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和
财务担保合同等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
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
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2017)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
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二)存货跌价准备
2025 年度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坏账准备 543.04 万元,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如下: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期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损失,并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
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存
货跌价损失在原已计提的金额内转回。
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四、计提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2025 年度计提减值准备合计 2,004.48 万元,减少公司 2025 年度利润总额2,004.48 万元。本次计提减值准备金额已经会计师
审计确认。
公司本次减值准备计提遵守并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法规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依据充分,计提后能够公允、客观
、真实的反映截至 2025 年12 月 31 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2bfb078b-d2ad-4c31-a2ce-6761f2215df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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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7:42│三维天地(301159):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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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北京三维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北京三维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以下简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制度的相关规定,北京三维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
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
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
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5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300 名、注册会计师 2,523 名、从业人员总数 9,93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
册会计师 802名。
立信 2025年的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5.05亿元。2025年度立信为 7
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 9.16亿元,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02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5 年度,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年度审计机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
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5 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等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工作安排,立信对公司 2025 年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
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对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鉴证报告,同时对公司 2025 年度非
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审计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立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
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立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年度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项目团队的人员构成、审计时间安排、审计
策略、关键审计事项、重点关注领域和审计方案、关于舞弊的讨论、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和公司
管理层等相关人员进行了深入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
审查和评价,认为立信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胜任审计工作。2025 年 4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对会计师事务所年审工作进行跟踪、核查与监督,并提出相关建议。审计委员会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
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相关负责人进行沟通,对 2025 年审工作安排、初步预审情况、年审工作重大事项、审计进展、审计阶段性
结果、总体审计结论等问题进行沟通,听取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年审相关调整事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初步审计意见、审计报告出具
情况等汇报。
(三)2026 年 4月 2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等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制度的规定,严谨细致
、勤勉尽责,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对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认真
审议,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
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了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
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北京三维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90e875db-a8e2-4f4a-a13b-63cb4799865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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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7:42│三维天地(301159):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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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维天地(301159):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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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7:42│三维天地(301159):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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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维天地(301159):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815cbe59-80bf-4c26-9852-71edabc3a9f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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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7:42│三维天地(301159):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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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维天地(301159):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f3d3c2df-992c-4266-bc01-f5b6bd9ef1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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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7:42│三维天地(301159):北京三维天地科技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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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维天地(301159):北京三维天地科技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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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7:42│三维天地(301159):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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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维天地(301159):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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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7:42│三维天地(301159):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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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北京三维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李耀刚先生
、阳建军先生、陈思女士以及本意见披露日已经离任但2025 年度曾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的梁俊娇女士、高金波先生、王国兴先生的
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李耀刚先生、阳建军先生、陈思女士以及梁俊娇女士、高金波先生、王国兴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
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
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北京三维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694fc7c3-eaaf-49e9-960e-379e79b9500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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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7:42│三维天地(301159):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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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维天地(301159):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571882fd-35ee-4a99-b9d6-8b0de344c10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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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7:41│三维天地(301159):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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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维天地(301159):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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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7:41│三维天地(301159):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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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维天地(301159):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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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7:41│三维天地(301159):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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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维天地(301159):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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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7:41│三维天地(301159):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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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维天地(301159):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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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7:40│三维天地(301159):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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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维天地(301159):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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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7:40│三维天地(301159):关于北京三维天地科技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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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维天地(301159):关于北京三维天地科技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760d3dcc-bf35-4e1c-abe4-d0ae8169e55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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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7:40│三维天地(301159):北京三维天地科技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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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维天地(301159):北京三维天地科技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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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7:40│三维天地(301159):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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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维天地(301159):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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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18:50│三维天地(301159):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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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维天地(301159):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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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8:20│三维天地(301159):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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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维天地(301159):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0/06d6eb33-bd68-40f9-8006-c5637bef381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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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8:20│三维天地(301159):关于公司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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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北京三维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维天地”或“公司”)于2026年3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以上事项经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B10687号),截至2024年 12月31日,公司母公
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57,097,095.36元,盈余公积17,682,688.59元,资本公积631,918,888.42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财政部《关于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将使用母公司盈余公积17,682,688.59元和资本公积39,414,406.77元,两项合计57,097,095
.36元用于弥补母公司累计亏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08)。
二、通知债权人相关情况
根据财政部《关于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财资〔2025〕101号)中“使用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
的公司应自股东会作出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决议之日起三十日内通知债权人或向社会公告”之规定,公司现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将
使用资本公积金弥补累计亏损,公司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
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
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等方式进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6年3月30日起45日内,9:30-11:30,13:30-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
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原件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119号A座3层北京三维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彭微、刘上嘉
电话号码:010-50950628
电子邮箱:info@sunwayworld.com
4、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信封上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2)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邮箱收到相应文件日为准,电子邮件标题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0/c4002527-4b56-4f01-938b-fad0ebdfab0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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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8:20│三维天地(301159):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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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3月30日(星期一)16:00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119号A座三层北京三维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6 年 3 月 30 日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3月 30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金震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8、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71人,代表股份42,908,9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473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
东5人,代表股份42,735,79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249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6人,代表股份173,199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2239%。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2,893,9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50%;反对 1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5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58,1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3394%;反对 15,0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606%;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2、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2,883,9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17%;反对 24,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71%;弃权 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48,1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5657%;反对 24,5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1456%;弃权 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87%。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上海市锦天城(北京)律师事务所刘建海律师与穆海昊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
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
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北京三维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 上海市锦天城(北京)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上海市锦天城(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三维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0/0c55c288-d7a8-4000-9951-be24245ff7b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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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8 15:36│三维天地(301159):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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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维天地(301159):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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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8 15:35│三维天地(301159):《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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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完善北京三维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北京三维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业绩及与未来发展相适配的原则,同时,参照行业、地区等全社会综合薪酬情况确定薪酬框架;
(二)职、责、权、利相匹配原则,薪酬与岗位、职务、贡献、责任、义务等相符;
(三)与公司长远利益结合、立足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四)激励约束并重原则,薪酬发放与考核结果挂钩、与奖惩挂钩。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和考核标准,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
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考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五条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
该董事应当回避。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第六条公司相关职能部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进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结构与薪酬标准
第七条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具体标准应当由董事会参照地区经济及行业水平制订,并由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第八条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包括职工代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全部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构成
,薪酬水平与其承担责任、风险和经营业绩挂钩。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非经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批准,外部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或者津贴。
第九条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第十条基本薪酬要参考市场同类薪酬标准,结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岗位职责、任职资格及个人专业能力等因素确定。
第十一条 绩效薪酬主要与公司经营目标完成情况、相关管理人员分管工作的成效等多方面相关,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定。
第十二条 中长期激励收入是根据公司制定的股权激励及员工持股计划及其他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发放的专项激励等,其具体实施
程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制度执行。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
第四章 薪酬的发放
第十四条 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按照公司内部的薪酬管理制度执行。独立董事津贴,可按年、季或月发
放。
第十五条 公司应当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
的财务数据开展。第十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第十七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职时间和履职考核情况予以发放薪酬
。
第十八条 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应当披露原因
。
第十九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发生下列任一情形,公司有权不予发放其当期及未支付的绩效薪酬、津贴及中
长期激励收益;在其离任后,发现其在任职期间存在下列情形的,公司有权追索其相应期间已支付的绩效薪酬、津贴及中长期激励收
益:
(一)违反忠实勤勉义务,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
(二)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或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
(三)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四)公司董事会认定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
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
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
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五章 薪酬调整
第二十一条 公司的薪酬体系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的进一步发展
需要。
第二十二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依据为:
(一)同行业薪资增幅水平。通过市场薪资报告或公开的薪资数据,公司人才策略、参考同行业的薪资数据;
(二)通胀水平。参考通胀水平,以使薪资的实际购买力水平不降低作为公司薪资调整的参考依据;
(三)公司盈利状况;
(四)公司发展战略或组织结构调整,岗位承担职责发生变化;
(五)管理人员任免、岗位调整等。
第二十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方案应按照本制度的规定报经股东会或董事会审议批准。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本制度生效后颁布、修改的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与本制度相冲突的,以法律法规、
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开始施行,修改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09/64c277e8-af6c-4a0e-acbd-26202b31d92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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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8 15:33│三维天地(301159):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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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维天地(301159):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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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8 15:32│三维天地(301159):关于公司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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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三维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3月 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董
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为积极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提升投资者回报能力和水平,保护
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拟按照相关规定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使公司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
配条件。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基本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 ZB10687 号),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57,097,095.36元,盈余公积 17,682,688.59元,资本公积 631,918,888.42元。
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的原因主要为 2024 年度产生的亏损。本次拟用于弥补亏损的公积金来源于母公司盈余公积及股东以货币
方式出资形成的资本(股本)溢价。
二、本次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财政部《关于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母公司盈余公积 17,682,688.59 元和资本公积 39,414,406.77元,两项合计 57,097
,095.36 元用于弥补母公司累计亏损。本次公积金弥补亏损以公司 2024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负数弥补至零为限。
三、本次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原因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通过实施本次公积金弥补亏损方案,将有效改善财务状况,减轻历史亏损负担,提升投资者回报能力,推动公司实现高质量
发展。本次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方案实施完成后,公司 2024年度母公司报表盈余公积减少至 0.00元,资本公积减少至 592,504,481
.65元,未分配利润补亏至 0.00元。
四、审议程序
1、公司于 2026年 3月 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
经核查,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盈余公积金和资本公积金弥补其累计亏损的方案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
公积金弥补累计亏损。
2、公司于 2026年 3月 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同意公司使
用公积金弥补累计亏损。并将该议案提请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09/b2459f9a-c7c4-4fe4-b3c8-f2a43b149ef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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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4 18:18│三维天地(301159):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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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维天地(301159):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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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0 16:22│三维天地(301159):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比例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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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维天地(301159):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比例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10/400b43d7-626b-41a6-8fb8-8db13c38729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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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5 19:02│三维天地(301159):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比例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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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维天地(301159):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比例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5/203e9fdd-5758-4338-9af3-db5d7bf0211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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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8 18:52│三维天地(301159):北京三维天地科技2025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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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2025 年 1月 1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扭亏为盈情形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595 万元-860 万元 亏损:18,780.78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 盈利:525 万元-760 万元 亏损:18,300.57 万元
益后的净利润
注:上表中的“万元”均指人民币万元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未经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就本次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签字注册会计师进行了预沟通,双方在本次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预计扭亏为盈,主要原因说明如下:
(一)报告期内,公司紧抓数字经济与人工智能技术带来的发展机遇,持续推进“AI+数据”战略落地,积极拓展业务市场,营
业收入较上年实现提升。
(二)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有所降低。主要得益于项目实施成本减少:一是,随着公司AI 应用场景适配及信创环境适配工
作逐步完成,项目实施投入逐步回归常规水平;二是,公司通过运用低代码平台、采用AI 技术等手段,有效提升了项目实施效率,
从而降低了相关人工成本。
(三)报告期内,公司推行全面预算管理,严格把控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研发费用均实现不同程度下降。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数据是公司财务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公司 2025年具体财务数据将在《2025 年年度报告》中详
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一)董事会关于本期业绩预告的情况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8/d9a876a2-f9c3-43c0-b977-1639c08ac24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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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2 18:30│三维天地(301159):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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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维天地(301159):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2/b36fa571-de7c-4aed-9831-e6042e82ab1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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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2 18:30│三维天地(301159):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触及5%整数倍暨披露简式权益
│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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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维天地(301159):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触及5%整数倍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
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2/cf6fb4e7-1474-4b6c-9d41-47d0b119d8f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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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3 16:42│三维天地(301159):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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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维天地(301159):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3/cc92025e-d0d1-495c-95cb-acfbc3804b6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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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2 19:58│三维天地(301159):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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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豪(海南)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南京成贤一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北京三维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5 年 12 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
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公司股东英豪(海南)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南京成贤一期创业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成贤一期”)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 2026年 1月 12
日至2026年 4月 11日)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 53,500股公司股份,拟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07%。
公司于 2026年 1月 12日收到股东成贤一期出具的《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成贤
一期上述股份减持计划已经实施完毕,累计股份变动 53,500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 0.07%),本次变动后,成贤一期不再持有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1、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2、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
(元/股) (股) 比例
(%)
成贤一期 集中竞价 2026.1.12-2026.1.12 41.00元/股 53,500 0.07%
交易
合计 53,500 0.07%
3、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 股数(股) 占总股本
比例(%) 比例(%)
成贤一期 合计持有股份 53,500 0.07% 0 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53,500 0.07% 0 0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成贤一期本次股份变动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
—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亦不存在违反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况。
2、成贤一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股权结构、治理结构及持
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成贤一期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实施情况情况与预披露一致,实际变动数量未超过计划数量,本
次股份减持计划已完成,本次减持计划完成后,成贤一期不再持有公司首发前已发行股份;
4、成贤一期保证向公司提供的《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所述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备查文件
(一)成贤一期出具的《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2/df187b1f-c912-4e64-8310-3b3e2942288f.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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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三维天地: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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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三维天地: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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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三维天地: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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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9│三维天地: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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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9/122460872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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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三维天地: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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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三维天地: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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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0│三维天地: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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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0│三维天地: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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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9│三维天地: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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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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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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