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161 唯万密封 更新日期:2025-10-0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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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5 21:14 │唯万密封(301161):关于公司特定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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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5 16:30 │唯万密封(301161):关于变更持续督导财务顾问主办人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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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2 19:34 │唯万密封(301161):关于变更董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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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2 19:34 │唯万密封(301161):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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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2 19:34 │唯万密封(301161):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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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 20:24 │唯万密封(301161):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续签《一致行动协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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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0 16:28 │唯万密封(301161):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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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0 16:28 │唯万密封(301161):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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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9 20:04 │唯万密封(301161):关于参加2025年上海辖区上市公司集体接待日暨中报业绩说明会活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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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9 20:04 │唯万密封(301161):关于唯万密封2025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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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5 21:14│唯万密封(301161):关于公司特定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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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特定股东上海方谊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上海唯万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上海方谊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方谊
”)持有公司股份 4,437,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3.6975%),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上海方谊计划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20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
。减持期间内,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股份回购注销等股份变动事项,拟减持股份数量、价格将相应进
行调整,但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变。
公司近日收到股东上海方谊出具的《关于上海方谊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
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上海方谊 4,437,000 3.6975%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上海方谊系公司上市前员工持股平台,本次减持主要是基于平台员工自身资金需求。
2、拟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取得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方式
4、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但不低于经除权除息等因素调整后的发行价。
5、减持数量及比例: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20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若在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但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变。
6、减持期间: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即 2025年 10 月 27 日-2026 年 1 月 26 日,根据中国
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7、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方谊严格遵守已经披露过的承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上述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8、上海方谊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
条规定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股东上海方谊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在减持期间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计
划。本次减持计划是否按期实施完成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
控制权发生变更。
3、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
不存在破发、破净情形或者最近三年未进行现金分红、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 30%的情形。
4、在本计划实施期间,上海方谊将严格遵守相应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上海方谊出具的《关于上海方谊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5/831888b6-9073-4d43-a5cf-97a17b1a311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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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5 16:30│唯万密封(301161):关于变更持续督导财务顾问主办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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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唯万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向雷元芳、雷波等 10 个交易对方支付现金对价收购其所
合计持有的上海嘉诺 51%股权的交易已于 2024 年 3月实施完毕。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作为公司本次重大资产购买项目的独立财务顾问,原委派徐俊楠先生
、侯荣正先生和黄效东先生担任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近日,公司收到中信建投证券通知,徐俊楠先生因工作变动,不再担任本项目
的财务顾问主办人。为了切实做好持续督导工作,中信建投证券现委派张吉喆先生接替徐俊楠先生担任财务顾问主办人,继续履行财
务顾问主办人的督导职责。
本次变更后,中信建投证券委派的本项目财务顾问主办人为张吉喆先生、侯荣正先生和黄效东先生。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5/45374f21-35aa-492f-b001-21a56800b2a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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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2 19:34│唯万密封(301161):关于变更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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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唯万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
补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李厚宁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增补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5-054)。
公司于2025年 9月22日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李厚
宁先生当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任职生效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2/11ff01ad-beb6-4d98-a506-2a2315fe3e9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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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2 19:34│唯万密封(301161):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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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万密封(301161):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2/1a2b6f67-1233-49a2-80f9-86ff1f5cfc1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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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2 19:34│唯万密封(301161):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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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万密封(301161):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2/08e5d093-0a2f-4aed-99d0-fb20453a5cd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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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 20:24│唯万密封(301161):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续签《一致行动协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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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唯万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静先生与薛玉强先生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
以下简称“原协议”)于2025 年 9月 13 日到期。原协议签署后各方均遵守了一致行动的约定和承诺,未发生违反原协议的情形。
基于对公司长远发展的信心,为保持公司重大事项决策的一致性,提高公司经营决策效率,保障公司持续稳健发展,双方于 2025 年
9月 12 日续签了《一致行动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一、本协议签署各方的基本情况
本协议各方均为公司股东,截至本协议签署日,各方所持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各方 股东名称 国籍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甲方 董静 中国 42,399,000 35.3325%
乙方 薛玉强 中国 14,670,000 12.2250%
二、本协议主要内容
第一条 一致行动的方式及事项
1.1 双方同意,在处理涉及公司经营发展且根据《公司法》《上海唯万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制度文件之规定需由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作出决议的重大事项和其他公司重大决策事项时,双方均应采取一致行动。
1.2 双方采取一致行动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双方在董事会、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提案权、提名权、临时股东大会召集权时保
持一致(“一致行动”)。
1.3 双方应采取一致行动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董事,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决定有关董事、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
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的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7)对发行公司债券或者其他证券的方案作出决议;
(8)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9)修改公司章程;
(10)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11)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2)对聘用、解聘公司外部财务审计机构作出决议;
(13)决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14)决定停止经营现有业务,或对公司业务的性质作出重大改变或调整;
(15)行使在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其他职权。
1.4 双方应遵循事前沟通协商的原则,须在公司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涉及公司经营发展的重大事项前充分沟通协商,就行
使何种表决权达成一致意见,并按照协商一致的表决意见在董事会、股东大会上对该等事项行使表决权。
1.5 双方就涉及公司经营发展的重大事项行使提案权、提名权、临时股东大会召集权前,须充分沟通协商,在达成一致意见后,
以双方名义共同向董事会、股东大会提出议案。
1.6 双方承诺,作为一致行动人行使董事及股东权利时,不得违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唯万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的规定,不得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影响公司的规范运作。
第二条 一致行动的特别约定
2.1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前,甲方应在收到会议通知后 1 日内,将会议议题、议案内容书面告知乙方。双方应至迟于会议
召开前 1日完成协商,协商可通过线下会议、视频会议或书面函件形式进行,协商结果需形成书面记录(包括但不限于正式决议、邮
件、传真或微信沟通记录)。
2.2 若因紧急事项无法提前充分协商,甲方可临时就表决意见进行书面通知,乙方应在收到通知后 2小时(工作时间)内反馈意
见,逾期未反馈视为同意甲方意见。
2.3 双方同意建立一致行动关系,并作为一致行动人在公司的管理和决策中保持一致行动。若双方无法按照本协议第 1.4 条之
约定达成一致表决意见时,应当以甲方的意见为准并作出一致行动的决定,且双方应当严格按照该决定执行。2.4 双方同意,上述一
致行动关系与本协议的有效期限(见本协议第五条之约定)一致。
2.5 在本协议有效期限内,未经双方全部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所持股份进行质押或设置其他第三方权益;不得以委托、信托等
方式将其所持股份(包括所持股份对应的表决权、收益权在内的股东权益)委托给其他第三方行使;不单独或与第三方达成与本协议
不一致的表决意向,不委托第三方独立行使表决权(除非各方共同委托)。
2.6 任何一方拟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时,应至少提前 30 天书面通知协议另一方。
2.7 双方承诺,任何一方均不得与协议双方外的任何第三方签订与本协议内容相同或相似的有关公司控制权的协议或合同。
第三条 违约及争议解决
3.1 由于任何一方的违约,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出现多方违约,则根据双方过错
,由双方分别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2 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双方无法在争议发生后十五(15)日内通
过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公司住所地享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条 协议的变更或解除
4.1 本协议系双方真实、自愿的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重大误解、乘人之危或其他违背本人真实意愿的情形,双方在协
议期限内应完全履行协议义务。
4.2 本协议所述与一致行动关系相关的所有条款不可变更、撤销、撤回;一致行动关系亦不得由协议的任何一方解除或撤销。
第五条 协议的有效期限
5.1 本协议自双方在协议上签署后成立,自原一致行动协议终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限为 3年。期限届满前 6个月,如双方无书
面提出终止意向的,则本协议自动续展 3年,后续期限届满后展期亦同。
第六条 其他
6.1 本协议中未尽事宜或出现与本协议相关的其他事宜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
律效力。
6.2 本协议一式肆(4)份,双方各执一份,公司留存两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三、本次续签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续签事宜有利于公司控制权的稳定,有利于保持公司重大事项决策的一致性,有助于提升经营决策效率,不会对公司日常经
营管理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一致行动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2/37a84311-895c-4657-9bb9-3587f2fd07a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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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0 16:28│唯万密封(301161):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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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万密封(301161):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0/7c35faed-efb7-4202-b60f-f14a34defcc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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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0 16:28│唯万密封(301161):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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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万密封(301161):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0/9bd0b4ce-cfb3-4571-932f-3e416c497e1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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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9 20:04│唯万密封(301161):关于参加2025年上海辖区上市公司集体接待日暨中报业绩说明会活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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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唯万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5 年 8月 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
25 年半年度报告》。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公司将参加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指导、上海上市公司协
会及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联合举办的“2025 年上海辖区上市公司集体接待日暨中报业绩说明会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 “全景路演”网站(https://rs.p5w.net/html/175611728073329.shtml);
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名称:全景财经);或下载全景路演 APP,参与本次互动交流。
活动时间为 2025 年 9月 19 日(周五)15:00-17:00。届时公司高管将在线就公司 2025 半年度业绩、公司治理、发展战略、
经营状况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9/4a06fa5f-f10b-4bdd-954f-eacf2e6d4ba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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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9 20:04│唯万密封(301161):关于唯万密封2025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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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万密封(301161):关于唯万密封2025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9/14792f0b-0867-40a8-a349-4241867d228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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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20:04│唯万密封(301161):2025-055 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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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上海唯万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一致通过,公司将于 2025 年 9月 22
日(星期一)召开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9月 22 日(星期一)15:00(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9月 22 日(星期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9月 22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
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9月 22 日上午 9:15—下午 15:00 期间任意时间。
5. 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
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可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
决结果为准。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9月 17 日(星期三)。
7. 出席对象:
(1)截至 2025 年 9月 17 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
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
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 会议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运通路 196 弄 6号楼 3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编码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
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关于<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2.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
3.00 关于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
3.01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3.02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3.03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
3.04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议事规则》的议案 √
3.05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3.06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决策制度》的议案 √
3.07 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
3.08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4.00 关于增补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二)其他说明
上述提案 2.00、3.01、3.02 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其他提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提案 4已经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 登记时间:2025 年 9月 18 日至 2025 年 9月 19 日,工作日 8:30-11:30,13:00-16:00。
2. 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由法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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