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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162(国能日新)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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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1162 国能日新 更新日期:2026-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4-24 16:22 │国能日新(301162):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 ├─────────┼──────────────────────────────────────────────┤ │2026-04-24 16:21 │国能日新(301162):2026年一季度报告 │ ├─────────┼──────────────────────────────────────────────┤ │2026-04-10 17:47 │国能日新(301162):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公告 │ ├─────────┼──────────────────────────────────────────────┤ │2026-04-10 17:47 │国能日新(301162):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 │2026-04-10 17:45 │国能日新(301162):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 ├─────────┼──────────────────────────────────────────────┤ │2026-04-10 17:45 │国能日新(301162):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 │2026-04-10 17:45 │国能日新(301162):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 ├─────────┼──────────────────────────────────────────────┤ │2026-04-10 16:15 │国能日新(301162):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 ├─────────┼──────────────────────────────────────────────┤ │2026-04-10 16:14 │国能日新(301162):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挺) │ ├─────────┼──────────────────────────────────────────────┤ │2026-04-10 16:14 │国能日新(301162):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 ─────────┬──────────────────────────────────────────────── 2026-04-24 16:22│国能日新(301162):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 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为使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于 2026年 4月 25日在中国证 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0f2eeb73-6a07-4bf3-aaf3-ba984fb347d8.PDF ─────────┬──────────────────────────────────────────────── 2026-04-24 16:21│国能日新(301162):2026年一季度报告 ─────────┴──────────────────────────────────────────────── 国能日新(301162):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56260fdb-02db-4f54-b9cd-b909a0eb0366.PDF ─────────┬──────────────────────────────────────────────── 2026-04-10 17:47│国能日新(301162):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公告 ─────────┴──────────────────────────────────────────────── 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 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概述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 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自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年度股东会召 开之日止。具体授权内容如下: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小额快速融资”)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条件。 2、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中国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 值人民币 1.00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 30%。 3、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 织等不超过 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 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 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4、定价基准日、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 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将作 相应调整。最终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将根据询价结果由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5、限售期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 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8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 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 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6、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 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7、决议有效期 决议有效期为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8、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9、上市地点 在限售期满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10、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办理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2)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有权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 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小额快速融资方 案相关的一切事宜,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发行时机等; (3)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及本次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办理相关手续并 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 、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5)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6)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7)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完成后,根据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向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 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新增股份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8)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 ,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 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9)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小额快速融资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小额快 速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延期实施,或者按照新的小额快速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10)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 整; (11)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其他事宜。 二、风险提示 本次授权事项尚需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由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授权期限内启动小额 快速融资及启动该程序的具体时间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方案。报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 ,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1/da4317b6-e5fb-4d7c-8b14-5f75f5e97901.PDF ─────────┬──────────────────────────────────────────────── 2026-04-10 17:47│国能日新(301162):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国能日新(301162):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1/881cb1f0-c535-4b1d-bb70-4e238e23f0c1.PDF ─────────┬──────────────────────────────────────────────── 2026-04-10 17:45│国能日新(301162):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能日新” 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依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就国能日新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投资目的 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保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可实现公司现金保值增值,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 (二)投资品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投资产品, 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产品,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所需资金的使用。购买渠道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证券公司、信托 公司。相关产品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证券投资、委托 理财和衍生品交易等风险投资品种。 (三)投资额度和期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5 亿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公司拟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现金管理业务的具体实施,在额度范围及授权期限内行使具体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 但不限于:选择投资产品的发行主体、购买金额、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由财务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五)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理财产品,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六)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为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尽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但金 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操作风险: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公司规章制度办理相关现金管理 业务。 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在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投资产 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在上述理财产品理财期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 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4、公司内审部门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5、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 计。 6、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不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主营 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风险可控的短期理财,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为公 司和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 四、相关审核批准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 超过人民币 3.5 亿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额度有效期自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在该额度范围内授权公 司经营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二)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5 亿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流动性好、 安全性高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与主营业务的 发展,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使 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国能日新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和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 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5 亿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 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国能日新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5 亿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1/d47707b2-754e-4201-8f42-9b09b38dba77.PDF ─────────┬──────────────────────────────────────────────── 2026-04-10 17:45│国能日新(301162):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能日新”)于 2026年 4月 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保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所需资金的情况下,同时在保 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5亿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金 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 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1、投资目的 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保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可实现公司现金保值增值,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 2、投资品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投资产品, 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产品,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所需资金的使用。购买渠道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证券公司、信托 公司。相关产品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证券投资、委托 理财和衍生品交易等风险投资品种。 3、投资额度和期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5亿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4、实施方式 公司拟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现金管理业务的具体实施,在额度范围及授权期限内行使具体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 但不限于:选择投资产品的发行主体、购买金额、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由财务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5、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理财产品,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6、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为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7、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尽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但 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 响,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操作风险: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公司规章制度办理相关现金管 理业务。 (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在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投资 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在上述理财产品理财期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 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4)公司内审部门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5)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 审计。 (6)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不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主营 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风险可控的短期理财,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为公 司和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 四、相关审核批准程序及专项意见 1、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 超过人民币 3.5亿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额度有效期自公 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在该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经 营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2、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5亿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流动性好、安 全性高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与主营业务的发 展,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使用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国能日新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和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 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5亿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闲 置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国能日新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5亿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1/8bc8e08f-60ef-463d-97f9-2f0b81e1964f.PDF ─────────┬──────────────────────────────────────────────── 2026-04-10 17:45│国能日新(301162):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 国能日新(3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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