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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163(宏德股份)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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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1163 宏德股份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7-14 18:25 │宏德股份(301163):关于与重要客户签署采购框架协议的公告 │ ├─────────┼──────────────────────────────────────────────┤ │2026-06-12 19:43 │宏德股份(301163):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 ├─────────┼──────────────────────────────────────────────┤ │2026-06-12 19:41 │宏德股份(301163):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6-12 19:38 │宏德股份(301163):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6-12 19:38 │宏德股份(301163):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6-06-08 15:47 │宏德股份(301163):关于选举职工董事的公告 │ ├─────────┼──────────────────────────────────────────────┤ │2026-05-30 00:00 │宏德股份(301163):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6-05-30 00:00 │宏德股份(301163):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5-27 16:01 │宏德股份(301163):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5-27 15:59 │宏德股份(301163):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 ─────────┬──────────────────────────────────────────────── 2026-07-14 18:25│宏德股份(301163):关于与重要客户签署采购框架协议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签署的框架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遇政策、市场、环境、客户需求变化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可能会导 致合约无法履行、无法如期履行或无法全面履行,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保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对手方信息及合同具体细节为商业秘密,履行披露义务可能会引致不当竞争 ,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公司已履行内部涉密信息披露豁免流程,对本次交易对手方信息及合同具体细节进行豁免披露。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框架协议签署情况 为了进一步深化合作,近日公司与某全球电气化领域的知名企业签署了《全球采购框架协议》。根据协议约定,交易对手方向公 司采购电力设备铝合金部件产品,公司自 2026至 2028财年累计向交易对手方预留 9000吨(公差为+10%)电力设备铝合金部件产品 制造产能,该协议自 2026年 7月起生效,履行期限为36个月,此后自动终止。 本次签署的框架协议,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框架协议的签署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将根据后续合作情况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因此次交易涉及商业秘密,未披露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2、关联关系:公司与交易对手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3、双方交易情况:最近三年公司与交易对手方发生类似交易累计金额为7,112.75万元,分别占当年相关业务的比例为 21.79%、 22.65%、19.27%。 4、履约能力:交易对手方为全球电气化领域的知名企业,信誉优良,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公司与该交易对手方保持着持续、 良好的合作关系。 三、框架协议主要内容 (一)合同双方 客户:交易对手方 供应商: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二)合同标的 供应商应在 2026-2028财年期间能够向客户交付的数量累计为 9000吨,公差为+10%。交付的产品为电力设备铝合金部件产品。 (三)生效条件及履行期限 本全球采购框架协议自 2026年 7月起生效,履行期限为 36个月,此后自动终止。 (四)交易价格及结算方式 供应商向客户提供商品及/或服务的对价,客户应按框架协议相关附件所定义并在合同中为单项采购进一步列明的价格付款。 (五)违约责任及补偿条款 公司有权就交易对手方在 2026-2028财年未采购的商品,按短缺量(“未购量”)索赔补偿,即最低承诺量与交易对手方及其关 联公司在上述财年实际采购的商品总量之间的差额。 如果在任何财年(或其他相应期间),交易对手方及其关联公司未采购产能预留计划中约定的承诺数量(扣除约定的-10%公差) ,公司可严格按照相关财年未购最低承诺量的百分比索赔补偿,补偿金额占未购量的 1%-10%。 如果供应商未能按时交付,客户可减少或取消其在本产能预留计划项下的数量承诺,且不承担责任。 四、框架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签署的框架协议,有助于深化“铸铁+铸铝”双轮驱动发展的业务布局,契合公司深耕高端制造、响应下游市场需求和 技术发展的业务理念,进一步提升公司铝合金部件业务的快速发展,加强公司在电力设备领域的市场地位,协议的签署将进一步夯实 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基础。协议的履行预计会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两年经营业绩带来积极作用,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布局与全体股东的 利益。 五、风险提示 1、本次框架协议的签署,合作进程需以后续交易对手方下达的订单等为准,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两年业绩产生的具体影响尚不 确定; 2、本次签署的框架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遇政策、市场、国际环境、地缘政治、客户需求变化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等因素 影响,可能会导致合约无法履行、无法如期履行或无法全面履行,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未发生变动;未来三个月内,公司不存在 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情况及减持计划。 七、备查文件 1、公司与交易对手方签署的《采购框架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b096caa7-4ebf-4dbe-bc41-ede9d34e3437.PDF ─────────┬──────────────────────────────────────────────── 2026-06-12 19:43│宏德股份(301163):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 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月 8日召开 2026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于 2026 年 6月 12 日召开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于 2026 年 6月 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及聘任高级管理人 员和证券事务代表。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已完成,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四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 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3名,独立董事 3名,职工董事 1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具体成员如下: 非独立董事:杨金德(董事长)、许玉松、李林立 独立董事:刘剑民、李泽广、吴国庆 职工董事:李荣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人数的 比例不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上述董事任期三年,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第四届董事会成员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5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 26)。 二、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选举以下董事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组成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成员:刘剑民(召集人)、李泽广、李荣; 战略委员会成员:杨金德(召集人)、许玉松、吴国庆; 提名委员会成员:吴国庆(召集人)、李泽广、杨金德;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李泽广(召集人)、刘剑民、李林立。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三年,与第四届董事会任 期一致。 三、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聘任情况 1、经理:许玉松 2、副经理:孟庆占、朱懂飞、张亚军、周张松 3、财务负责人:卫晓磊 4、董事会秘书:李林立 5、证券事务代表:严蕊蕊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任期三年,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 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相关职责所需的工作经验及专业知识,其任职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简历详见附件。 6、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联系人 李林立(董事会秘书) 严蕊蕊(证券事务代表) 电话 0513-80600008 0513-80600008 传真 0513-80600117 0513-80600117 邮箱 lll@sian-casting.com yrr@sian-casting.com 联系地址 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兴仁镇戚桥村四组 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兴仁镇戚桥村四组 四、备查文件: 1、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3/aa9bdba8-5bd6-42e7-96ec-c34208b9a343.PDF ─────────┬──────────────────────────────────────────────── 2026-06-12 19:41│宏德股份(301163):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6年 6 月 12 日以现场及通讯结合的方式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12 日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职工董事,公司于 2 026 年 6 月 8 日召开2026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董事,上述成员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为 确保本届董事会尽快投入工作,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决定于 2026 年 6 月12 日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结束后,召开第四届董 事会第一次会议。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通知豁免时间要求,并以通讯或口头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 ,实际出席董事 7人。本次会议由与会半数以上董事推举董事杨金德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 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选举杨金德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 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 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2)。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经审议,选举产生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 组成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成员:刘剑民(召集人)、李泽广、李荣; 战略委员会成员:杨金德(召集人)、许玉松、吴国庆; 提名委员会成员:吴国庆(召集人)、李泽广、杨金德;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李泽广(召集人)、刘剑民、李林立。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 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2)。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经理的议案》。 经董事长提名、公司提名委员会核查,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许玉松先生担任公司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 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2)。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经理提名、公司提名委员会核查,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李林立先生为董事会秘书,聘任卫晓磊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聘任孟 庆占先生、朱懂飞先生、张亚军先生、周张松先生为公司副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4.1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李林立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4.2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卫晓磊为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4.3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孟庆占为公司副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4.4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朱懂飞为公司副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4.5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张亚军为公司副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4.6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周张松为公司副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 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2)。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严蕊蕊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严蕊蕊女士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513-80600008 传真电话:0513-80600117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兴仁镇戚桥村四组 电子邮箱:yrr@sian-casting.com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 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2)。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3/935fa90b-8a96-4a26-a104-501e1679c81f.PDF ─────────┬──────────────────────────────────────────────── 2026-06-12 19:38│宏德股份(301163):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6月 12 日下午 2:30 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6月 12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6月 12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 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6月 12 日 9:15 至 2026 年 6月 12 日 15:00 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兴仁镇戚家桥村宏德股份研发中心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5、股权登记日:2026 年 6月 8日 6、现场会议主持人:杨金德先生 7、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4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43,249,259 股,占公司股份 总数的 53.0015%。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7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43,221,359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2.9674%。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7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27,9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342%。 (4)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现场和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 12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718,249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1057%。中 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5)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 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议案的审议及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 审议通过《关于提名杨金德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获得选举票数 43,221,36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55%,杨金德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 其中,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数 1,690,35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8.3766%。 表决结果:通过。 1.02 审议通过《关于提名许玉松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获得选举票数 43,221,36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55%,许玉松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 其中,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数 1,690,35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8.3766%。 表决结果:通过。 1.03 审议通过《关于提名李林立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获得选举票数 43,221,36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55%,李林立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 其中,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数 1,690,35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8.3766%。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 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刘剑民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获得选举票数 43,221,36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55%,刘剑民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 其中,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数 1,690,3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8.3767%。 表决结果:通过。 2.02 审议通过《关于提名李泽广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获得选举票数 43,221,36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55%,李泽广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 其中,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数 1,690,3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8.3767%。 表决结果:通过。 2.03 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吴国庆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获得选举票数 43,221,36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55%,吴国庆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 其中,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数 1,690,3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8.3767%。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指派马鹏瑞律师、高烨涵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 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3/a1fbaf01-3f40-4c8a-9084-e1de6c17e930.PDF ─────────┬──────────────────────────────────────────────── 2026-06-12 19:38│宏德股份(301163):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致: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 了公司召开的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 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 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在审查有关文件的过程中,公司保证,其向本所提交的文件和所做的说明是真实的、准确的、完整的,并已提供出具本法律意见 书所必需的文件材料或口头证言,并保证其所提供的有关副本材料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重要事项进行核查和验证,并据此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会是根据公司 2026 年 5月 27 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 (二)公司董事会已于 2026 年 5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站上刊登了《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会议通知”中载明了本次股东会召开的时间(包括现场会议召开时间和网络投票 时间)、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会议召集人、会议召开方式、出席会议对象、会议审议事项、出席会议登记办法,以及股东参与网络投 票的操作流程等内容。 (三)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按会议通知的时间于 2026 年 6月 12 日召开。 本所律师经核查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一)出席会议股东 根据现场会议登记资料及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下同)情况如下: 1、总体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4 人,代表公司股份43,249,259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3.0015%。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共 7人,代表公司股份 43,221,359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2.9674%。 3、参加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7 人,代表公司股份 27,9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342%。 4、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共 12 人,代表公司股份 1,718,249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1057%。 以上股东均为出席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2026 年 6 月 8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 (二)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杨金德先生主持;公司全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列席了会议。 本所律师经核查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就“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并按有关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计票、监票,其中,网络投票的结果,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统计结果进行确认。 (二)本次股东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获得了有效通过,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累积投票) (1)《关于提名杨金德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票为 43,221,365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5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为 1,690,35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8.3766%。 (2)《关于提名许玉松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票为 43,221,365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5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为 1,690,35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8.3766%。 (3)《关于提名李林立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票为 43,221,365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5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为 1,690,35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8.3766%。 2、《关于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累积投票) (1)《关于提名刘剑民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票为 43,221,366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5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为 1,690,3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8.3767%。 (2)《关于提名李泽广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票为 43,221,366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5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为 1,690,3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8.3767%。 (3)《关于提名吴国庆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票为 43,221,366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5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为 1,690,3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8.3767%。 本所律师经核查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必备文件之一,供公司本次股东会使用,未经本所同意不得用于其他目的或用途 。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二份,经本所及经办律师于北京市东城区北三环东路 36号环球贸易中心 B座 11层签署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3/dabc065d-500f-458e-8342-e5f6ee9ade4d.PDF ─────────┬──────────────────────────────────────────────── 2026-06-08 15:47│宏德股份(301163):关于选举职工董事的公告 ─────────┴──────────────────────────────────────────────── 一、选举职工董事情况 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8 日召开了 2026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经全体与会职工代表表决,选举李荣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 第四届董事会职工董事,与经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的第四届董事会非职工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任期届满之日。 上述职工董事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职工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本次选举完成后,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二、备查文件: 1、2026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af3cff96-eae2-4de1-a1c2-70592cfb43a7.PDF ─────────┬──────────────────────────────────────────────── 2026-05-30 00:00│宏德股份(301163):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宏德股份(301163):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30/86a3799f-ef45-4187-81af-b4f466c8770d.PDF ─────────┬──────────────────────────────────────────────── 2026-05-30 00:00│宏德股份(301163):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宏德股份(301163):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30/6c508702-81a8-4d09-8808-f2ab33267601.PDF ─────────┬──────────────────────────────────────────────── 2026-05-27 16:01│宏德股份(301163):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6年 5 月 27 日以现场及通讯结合的方 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2 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金德先生主持 ,应出席会议董事 7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7 名。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确保董 事会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经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杨金德先生、许玉松先生、李林立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 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经与会董事逐项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01《关于提名杨金德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1.02《关于提名许玉松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1.03《关于提名李林立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6)。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采取累计投票制对候选人进行逐项投票表决。2、审议通过《关于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确保董事会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刘剑民先 生、李泽广先生、吴国庆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经与会董事逐项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2.01《关于提名刘剑民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2.02《关于提名李泽广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2.03《关于提名吴国庆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6)。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采取累计投票制对候选人 进行逐项投票表决。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2026-027)。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8/e9178d13-1cbd-4233-9e6f-e50ee68a1b23.PDF ─────────┬──────────────────────────────────────────────── 2026-05-27 15:59│宏德股份(301163):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6 月 12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6 月 12 日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6 月 12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6 月 08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 年 6 月 8 日(星期一)15:00 交易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均有权出席股东会,不能亲自出席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一);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兴仁镇戚家桥村宏德股份研发中心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关于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 累积投票提案 应选人数(3)人 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01 《关于提名杨金德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 累积投票提案 √ 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02 《关于提名许玉松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 累积投票提案 √ 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03 《关于提名李林立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 累积投票提案 √ 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00 《关于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 累积投票提案 应选人数(3)人 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01 《关于提名刘剑民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 累积投票提案 √ 事候选人的议案》 2.02 《关于提名李泽广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 累积投票提案 √ 事候选人的议案》 2.03 《关于提名吴国庆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 累积投票提案 √ 事候选人的议案》 1、以上议案需以累积投票方式逐项表决,议案 1.00 应选非独立董事 3 名,议案 2.00 应选独立董事 3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 票数为其所持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 ,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其中议案 2.00 涉及选举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 所审核无异议,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请进行电话确认。) 2.登记时间:2026 年 06 月 10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7:00)。3.登记地点: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兴仁镇戚家桥 村宏德股份研发中心证券部。 4.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公章 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法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 托人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参会 股东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信函或传真须在 2026 年 6月10 日 17:00 前送达公司证券部方为有效。来信请寄:江苏 省南通市通州区兴仁镇戚家桥村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226352(信封请注明“股东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 记。5.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达会场,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 出席。 6.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7.本次股东会联系人:严蕊蕊 电话:0513-80600008; 传真:0513-80600117; 电子邮箱:yrr@sian-casting.com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其他备查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8/ff9c61d6-4131-4991-a169-b08fd3a2f6e6.PDF ─────────┬──────────────────────────────────────────────── 2026-05-27 15:57│宏德股份(301163):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刘剑民) ─────────┴──────────────────────────────────────────────── 宏德股份(301163):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刘剑民)。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8/bbfded37-5eb6-46be-8bbb-17f4d4024388.PDF ─────────┬──────────────────────────────────────────────── 2026-05-27 15:57│宏德股份(301163):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李泽广) ─────────┴──────────────────────────────────────────────── 宏德股份(301163):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李泽广)。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8/5bdf5136-8fa9-4c50-8877-3e474cb52c8b.PDF ─────────┬──────────────────────────────────────────────── 2026-05-27 15:57│宏德股份(301163):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吴国庆) ─────────┴──────────────────────────────────────────────── 宏德股份(301163):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吴国庆)。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8/a151868c-a00f-4418-b771-b8d3c3868849.PDF ─────────┬──────────────────────────────────────────────── 2026-05-27 15:57│宏德股份(301163):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李泽广) ─────────┴──────────────────────────────────────────────── 宏德股份(301163):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李泽广)。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8/ba089835-ae68-41f6-863f-53c12446b46b.PDF ─────────┬──────────────────────────────────────────────── 2026-05-27 15:57│宏德股份(301163):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吴国庆) ─────────┴──────────────────────────────────────────────── 宏德股份(301163):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吴国庆)。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8/8e666342-6267-4cde-b3ca-6a5f3a11b2aa.PDF ─────────┬──────────────────────────────────────────────── 2026-05-27 15:57│宏德股份(301163):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 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于 2026 年 5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 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3名,独立董事 3名(其中 1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职工董事 1名 (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名杨金德先生、许玉松先生、李林立先生为非独立 董事候选人,提名刘剑民先生、李泽广先生、吴国庆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人数总计将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董事会中独立董事 候选人数的比例不低于董事会人员的三分之一。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刘剑民先生、李泽广先生、吴国庆先生均已取得独立董事 资格证书。其中,刘剑民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 交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选举董事事项的议案需经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进行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 制选举产生 3名非独立董事和 3名独立董事。第四届董事会任期自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的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公司董事会对第三届董事会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 衷心的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8/3a88beca-523e-4c61-81b3-80fb8aa602c0.PDF ─────────┬──────────────────────────────────────────────── 2026-05-27 15:57│宏德股份(301163):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刘剑民) ─────────┴──────────────────────────────────────────────── 宏德股份(301163):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刘剑民)。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8/04651b29-04ba-4d72-a1ee-0d379de4ff04.PDF ─────────┬──────────────────────────────────────────────── 2026-05-18 18:02│宏德股份(301163):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 年 5月 15 日召开的 2025 年度股 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的情况 1、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 2025 年末总股本 81,6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 25 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10,200,000 元,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亦不派发股票股利。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份因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 进行调整。 2、公司自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公司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预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81,6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250000 元人民币现金 (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125000 元;持有首发后 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 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 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50 000 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125000 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5月 25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5月 26 日。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5月 2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 年 5月 2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相关参数的调整 公司相关股东在《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 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将对上述减持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七、咨询机构 1、咨询地址: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兴仁镇戚桥村四组 2、咨询联系人:李林立、严蕊蕊 3、咨询电话:0513-80600008 4、传真电话:0513-80600117 八、备查文件 1、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828d28f2-0c1b-4378-b0aa-d1e6351ad756.PDF ─────────┬──────────────────────────────────────────────── 2026-05-15 17:35│宏德股份(301163):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宏德股份(301163):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d95701a0-bc57-4d06-b93b-705276b106d6.PDF ─────────┬──────────────────────────────────────────────── 2026-05-15 17:35│宏德股份(301163):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5月 15 日下午 2:00 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5月 15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5月 15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 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月 15 日 9:15 至 2026 年 5月 15 日 15:00 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兴仁镇戚家桥村宏德股份研发中心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5、股权登记日:2026 年 5月 11 日 6、现场会议主持人:杨金德先生 7、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5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43,420,755 股,占公司股份 总数的 53.2117%。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8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43,375,85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3.1567%。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7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44,9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550%。 (4)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现场和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 23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889,74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3159%。中 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5)公司全体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议案的审议及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3,397,8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73%;反对 2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20%;弃权 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7% 。其中,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866,8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8.7882%;反对 2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959%;弃权 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9%。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3,397,8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73%;反对 2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20%;弃权 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7% 。其中,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866,8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8.7882%;反对 2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959%;弃权 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9%。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决算及 2026 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43,397,8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73%;反对 2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20%;弃权 30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7%。其中,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 情况:同意 1,866,8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882%;反对 2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959%;弃权 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159%。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3,397,8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73%;反对 2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20%;弃权 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7% 。其中,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866,8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8.7882%;反对 2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959%;弃权 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9%。 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3,397,8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73%;反对 2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20%;弃权 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7% 。其中,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866,8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8.7882%;反对 2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959%;弃权 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9%。 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3,397,8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73%;反对 2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20%;弃权 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7% 。其中,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866,8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8.7882%;反对 2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959%;弃权 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9%。 表决结果: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3,397,8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73%;反对 2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20%;弃权 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7% 。其中,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866,8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8.7882%;反对 2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959%;弃权 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9%。 表决结果: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8.0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度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3,397,8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73%;反对 2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20%;弃权 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7% 。其中,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866,8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8.7882%;反对 2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959%;弃权 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9%。 表决结果:通过。 8.0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关联股东杨金德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10,631,6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51%;反对 2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21%;弃权 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8% 。其中,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866,8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8.7882%;反对 2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959%;弃权 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9%。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指派邓文胜律师、高烨涵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 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ad9b6f47-2815-447f-aa71-1c1f5b10500a.PDF ─────────┬──────────────────────────────────────────────── 2026-05-12 19:57│宏德股份(301163):最近五年未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公告 ─────────┴──────────────────────────────────────────────── 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一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规范运作。 鉴于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对最近五年是否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公司最近五年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等证券监管部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处罚 的情况。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等证券监管部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采取 监管措施的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35d852f4-4957-4dc1-a76c-ed0558b74280.PDF ─────────┬──────────────────────────────────────────────── 2026-05-12 19:57│宏德股份(301163):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 为完善和健全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增加利润分配决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积极回报投资者,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规划、行业发展趋势、股东回报规划等因素,公司董事会制定了《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 公司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本规划的制定着眼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公司战略目标、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和外部融资环境等因 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发展所处的阶段、现金流量状况等情况,建立对股东持续、稳定、合理的回报机制 ,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持续性和稳定性。 二、公司制定本规划遵循的原则 本规划的制定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在遵循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可持 续发展的原则上制定合理的股东回报规划,兼顾处理好公司短期利益及长远发展的关系。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 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在利润分配政策的研究论证和决策过程中,应充分听取和考虑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独立 董事的意见。 三、股东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内容 1、利润分配的形式及顺序 公司可以采用现金分红、股票股利、现金分红与股票股利相结合或者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分配利润。在利润分配方式中, 现金分红优先于股票股利。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 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2、利润分配的条件、期间间隔及分红比例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 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 补亏损。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 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本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会违反《公司法》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应当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东及负有责任的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在公司当年盈利及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且能够保证公司能够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如公司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公司 应当优先采取现金分红方式分配利润,且公司每年以现金分红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具体每个年度的 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年度盈利状况和未来资金使用计划提出预案。公司可以根据盈利状况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重大资金支出指以下情况之一: (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且超过 3,00 0万元; (2)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3、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 列情形,并按照本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或者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4、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 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且董事会认为公司每股收益、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股本结构不匹配时,公司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 比例的前提下,采取发放股票股利的方式分配利润。公司在确定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的具体金额时,应当充分考虑以股票方式分配利 润后的总股本是否与公司目前的经营规模、盈利增长速度相适应,并考虑对未来债权融资成本的影响,以确保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全体 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 5、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公司拟进行利润分配时,应按照以下程序和机制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议: (1)利润分配预案应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分别审议通过方能提交股东会审议。董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预案时,须经全体 董事过半数表决同意,且经公司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表决同意。 (2)股东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如股东会审议发放 股票股利或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的,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股东会在表决 时,应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3)公司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会召开后二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事项。 6、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决策机制与程序 公司如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 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的较大变化”是指以下情形之一: (1)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及行业政策发生重大变化,非因公司自身原因导致公司经营亏损; (2)出现地震、台风、水灾、战争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因素,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导致 公司经营亏损; (3)公司法定公积金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公司当年实现净利润仍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4)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事项。 公司董事会在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董事会在审议调整利润分 配政策时,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同意,且经公司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表决同意。 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应分别经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方能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应以保护股东权益为出发点,在股东会提 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股东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时,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同意。 四、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制定周期 公司原则上应以三年为一个周期,重新审阅公司未来三年的股东回报规划。公司应当在总结三年以来股东回报规划执行情况的基 础上,充分考虑本规划所列各项因素,以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独立董事的意见,确定是否需对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未来三年 的股东回报规划予以调整,并提股东会审议通过。 本规划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订时亦同。如有其他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执行。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82e26214-c379-4539-bfa6-f5798a3097ac.PDF ─────────┬──────────────────────────────────────────────── 2026-05-12 19:57│宏德股份(301163):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号》的相关规定,江苏宏 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宏德股份”)将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 项说明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发行和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79号文)同意注 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400,0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发行价格 26.27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535,908,000.00 元,募集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 61,161,691.99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474, 746,308.01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和信验字(2022)第 000020号 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专户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规定,公司及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年 4月分别与中国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崇川支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崇川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通州支行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南通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已签订的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协议各方履行了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 2025年 12 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已经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均已销户。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2023年 4月 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建设内容并调整项目内部投资结构 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和调整“海上风电关键部件精密机械加工及组装项目”,在项目总投资和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不变的情况下 ,不再购置组装设备,并同步将风电设备部件组装业务投资金额全部投入到精密机械加工业务中。 该项目中的风电设备部件组装业务是为 Enercon GmbH 提供配套服务,由于受当时区域冲突等地缘政治因素的影响,双方 2021 年初步达成的风电设备部件组装业务合作意向无法顺利推进,公司与 Enercon GmbH 之间的风电设备部件组装业务将不能按期进行, 于是决定不再实施该项目涉及的风电设备部件组装业务。原计划“设备购置费”中“机加工设备”募集资金投入 5,218.00 万元,“ 组装设备”募集资金投入 629.33 万元。本次变更调整后,公司不再购置组装设备,“机加工设备”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调整至 5,847 .33 万元。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1、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情况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情况。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2年 5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87,994,453.83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情况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关于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 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鉴证报告》(和信专字﹝2022﹞第 000363号)。 2022年 5 月 23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外汇、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 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外汇、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 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四)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未使用完毕募集资金的情况 1、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2年 5 月 23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5,000.00万元(含本数),额度自 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在上 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23年 4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8,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短期 理财产品,在有效期内和授权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自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3 年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事宜。 截至 2025年 12 月 31日,公司临时使用前次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等投资产品已经全部赎回,募集资金账户已 全部销户。 3、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 1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 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海上风电关键部件精密机械加工 及组装项目”结项,该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8,972.55万元。该项目已按照计划实施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节余金额 为 1,807.61万元。该议案于 2024 年 2月 5日已经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年 5月 26日,“中小型高端部 件绿色生产技术改造项目”结项,该项目累计使用资金人民币 15,254.14 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7,737.64 万元。该项目 已按照计划实施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节余金额为 0.37万元。 2024年 6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 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大型高端装备关键部件生产及智能化 加工技术升级改造项目”结项,该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4,562.34万元。该项目已按照计划实施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节余金额为 1,886.34万元。该议案于 2024年 7月 1日已经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上述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支持公司生产经营及产业发展。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建设完成,建设进展整体符合预期,募集资金投入使用进度与项目建设进度基本匹配。 (六)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情况 1、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情况,见附表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补充流动资金可以缓解公司流动资金压力,节省利息费用,为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流动资金保障,有利于公司的持 续健康发展,但无法直接产生收入,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3、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累计收益的差异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累计收益的差异情况,见附表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4、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 20%(含 20%)以上的情况说明 详见附表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七)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用于认购股份的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83075f36-fe33-4dd9-8150-6ceb2efa3e27.PDF ─────────┬──────────────────────────────────────────────── 2026-05-12 19:56│宏德股份(301163):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 │诺的公告 ─────────┴──────────────────────────────────────────────── 宏德股份(301163):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公告详 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ebfaa81d-b108-4fa1-a7ca-45017e585f0c.PDF ─────────┬──────────────────────────────────────────────── 2026-05-12 19:56│宏德股份(301163):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 宏德股份(301163):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673b1b43-dbd0-4565-b92a-f2ddc47e3924.PDF ─────────┬──────────────────────────────────────────────── 2026-05-12 19:56│宏德股份(301163):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 宏德股份(301163):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d6e913d9-57c8-42de-9f4c-6604609c2faa.PDF ─────────┬──────────────────────────────────────────────── 2026-05-12 19:56│宏德股份(301163):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 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的《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及其他相关公告。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 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需获得公司股东会批准、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 定等程序,发行事项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e324ec74-112a-4b1b-a4e3-8c5e06537b59.PDF ─────────┬──────────────────────────────────────────────── 2026-05-12 19:56│宏德股份(301163):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 宏德股份(301163):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89feea31-df50-4225-86b2-5bc22ece0ac5.PDF ─────────┬──────────────────────────────────────────────── 2026-05-12 19:56│宏德股份(301163):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宏德股份(301163):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0f498013-8e34-4308-b0e7-63bd4ea8161f.PDF ─────────┬──────────────────────────────────────────────── 2026-05-12 19:55│宏德股份(301163):关于宏德股份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 宏德股份(301163):关于宏德股份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7923294f-3de9-4436-bb16-73b9c7a62788.PDF ─────────┬──────────────────────────────────────────────── 2026-05-12 19:55│宏德股份(301163):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 │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公告 ─────────┴──────────────────────────────────────────────── 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公司就本次发行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 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事宜承诺如下: 公司不存在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亦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或者补偿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3617f2b6-87d8-4f95-a3f4-9065f73d5a6b.PDF ─────────┬──────────────────────────────────────────────── 2026-05-12 19:54│宏德股份(301163):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宏德股份(301163):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2098e9ef-45df-4eef-a75a-ded9e6e5841f.PDF ─────────┬──────────────────────────────────────────────── 2026-04-24 16:11│宏德股份(301163):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宏德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 │导保荐总结报告 ─────────┴────────────────────────────────────────────────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民生”、“保荐机构”或“保荐人”)作为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宏德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至 2025年 12月 31日届满,保荐机 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出具本总结报告。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一)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 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二)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三)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保荐机构名称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路 8号 法定代表人 徐春 本项目保荐代表人 宋彬、彭黎明 联系电话 021-80508866 更换保荐代表人或其他情况 无 三、发行人基本情况 发行人名称 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1994-6-13 证券代码 301163 上市时间 2022-4-19 注册资本 8160万元 注册地址 南通市通州区兴仁镇戚桥村四组 主要办公地址 南通市通州区兴仁镇戚桥村四组 法定代表人 杨金德 实际控制人 杨金德、杨蕾 联系人 李林立 联系电话 0513-80600008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本次证券上市时间 2022-4-19 本次证券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年报披露时间 2022年年报披露于 2023年 4月 24日,2023年年报披 露于 2024年 4月 24日,2024年年报披露于 2025年 4 月 29日,2025年年报披露于 2026年 4月 23日 四、保荐工作概述 (一)尽职调查阶段 保荐机构遵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对发行人进行尽职调查,组织编制申请文件并出具推荐文 件。提交推荐文件后,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审核,组织发行人及其他中介机构对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反馈意见进行答复,并与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专业沟通。取得发行核准文件后,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要求向 其提交推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上市所要求的相关文件。 (二)持续督导阶段 1、督导公司完善规范运作,关注公司各项公司治理制度、内控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的执行情况,督导公司合法合规经营,提升 规范运作水平。 2、督导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存放和管理本次募集资金,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完善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建设。 3、督导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对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事前或 事后审阅。 4、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与发行人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访谈,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募集资金 专项检查报告、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等材料。 5、持续关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相关承诺的履行情况。 五、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保荐机构在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公司未发生重大事项并需要保荐机构处理的情况。 六、对上市公司配合保荐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公司对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在保荐中的尽职调查、现场检查、口头或书面问询等工作都给予了积极的配合,不存在影响保荐工 作的情形。 七、对证券服务机构参与证券发行上市、持续督导相关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公司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均能勤勉、尽职地履行各自相应的工作职责。在持续督导阶段,公司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能够根据交易 所要求及时出具相关文件,及时提供专业意见,并能够配合保荐机构的协调和核查工作,与保荐机构保持了良好沟通。 八、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对公司与保荐工作相关的重要信息披露文件,保荐机构进行了事前或事后审查,督导公司严格履行信息披露的相关程序,规范运 作,不断提升信息披露透明度。公司在持续督导期间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其信息披露文件遵守了中国证 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信息披露准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的情形。 九、对募集资金使用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保荐机构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及时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受客观因素影响,公司对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海上风电关键部件精密机械加工及组装项目”部分建设内容做了内部调整,除此之外,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遵照 监管协议进行,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等情形。保荐机构已遵循 勤勉尽责、诚实信用的原则,认真履行尽职调查义务,对公司是否发生重大事项给予持续、必要的关注。 十、尚未完结的保荐事项 无。 十一、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fbf94bda-18ed-4d53-b8c6-72adae24afd5.PDF ─────────┬──────────────────────────────────────────────── 2026-04-22 18:25│宏德股份(301163):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宏德股份(301163):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6e52e40c-0bf0-4509-bff9-c4b63e804dca.PDF ─────────┬──────────────────────────────────────────────── 2026-04-22 18:25│宏德股份(301163):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2 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3-7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一日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和信审字(2026)第 000833号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宏德股份)2025年 12 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宏德股份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 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宏德股份于 2025年 12月 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济南 中国注册会计师: 2026年 4月 21日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 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 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5 年 12月 31 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 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 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 企业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故仅能对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 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公司、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以及下 属全资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 的 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研究与开发、销售业务、信息系统、工程项目、内部信息传递、资金活动、采购业 务、资产管理、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担保业务、业务外包、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 要包括:研究与开发、销售业务、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组织开 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基本规范、评价指引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 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公司确定的内 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重大缺陷: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组合可能导致的潜在错报金 额大于或等于上一年度末净资产的 2%或绝对金额大于或等于 2000万元; 重要缺陷: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组合可能导致的潜在错报金额,小于上一年度末净资产的 2%,但大于或等于上一年度末净 资产的 1%,或绝对金额大于或等于 1000万元小于 2000 万元; 一般缺陷: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组合可能导致的潜在错报金额小于上一年度末净资产的 1%或绝对金额小于 1000 万元。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重大缺陷:内部控制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具备合理可能性导 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如下迹象通常表明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可能存在重大缺陷,包括但不限于:该缺 陷可能导致对已经签发财务报告的进行更正和追溯、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审计委 员会或内部审计职能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董事和高级管理层的舞弊行为、风险管理职能无效、控制环境无效、重大缺陷在合理期 间未得到及时整改。 重要缺陷:内部控制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具备合理可能性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虽然未达到和超过重要 性水平、但仍应引起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重视的错报。 一般缺陷: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重大缺陷: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组合可能导致的财产直接 损失金额,大于或等于上一年度末净资产的 1%或绝对金额大于或等于 1000万元; 重要缺陷: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组合可能导致的财产直接损失金额小于上一年度末净资产的 1%,但大于或等于上一年度末 净资产的 0.5%,或绝对金额大于或等于 500万元小于 1000万元; 一般缺陷: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组合可能导致的财产直接损失金额小于上一年度末净资产的 0.5%或绝对金额小于 500万元 。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重大缺陷:对存在的问题不采取任何行动有较大的可能导致严 重的偏离控制目标。重要缺陷:对存在的问题不采取任何行动有一定的可能导致较大的负面影响和目标偏离。 一般缺陷:对存在的问题不采取任何行动可能导致较小范围的目标偏离。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的重大事项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0a79ed18-eb13-4b90-9b73-0677c38d2390.PDF ─────────┬──────────────────────────────────────────────── 2026-04-22 18:25│宏德股份(301163):关于宏德股份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 一、关于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1-2 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二、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 3 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关于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 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和信专字(2026)第 000250 号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德股份)财务报表,包括 202 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6 年 4 月 21 日出具了和信审字(2026)第 000832 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 第 1 号——业务办理》(深证上﹝2022﹞28 号)的相关披露要求,宏德股份编制了本专项说明后附的 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如实编制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合法、完整是宏德股份管理层的责任;我 们的责任是对上述汇总表进行审核,并出具专项说明。 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宏德股份 2025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审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 ,在所有重大方面未发现不一致之处。除了对宏德股份实施 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资金往来相关的审计程序外 ,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为了更好地理解宏德股份 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 况,后附的汇总表应当与宏德股份 2025年度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供披露宏德股份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使用,不得用作其他任何目的。 附件: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济南 中国注册会计师: 2026 年 4 月 21 日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2025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非经营性资 资金占 占用方 上市公 2025年 2025 年 2025 年 2025 年度偿 2025 年 占用 占用性 金占用 用方名 与上市 司核算 期初占 度占用 度占用 还累计发生 期末占 形成 质 称 公司 的会 用 累 资 金额 用 原因 的关联 计科目 的资金 计发生 金的利 资金余 关系 余额 金额( 息(如 额 不含 有) 利息) 控股股东、 实际控 制人及其附 属企业 小计 前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 人 及其附属企 业 小计 其他关联方 及其附属企 业 小计 总计 其他关联资 资金往 往来方 上市公 2025年 2025 年 2025 年 2025 年度偿 2025 年 往来 往来性 金往来 来方名 与上市 司核算 期初往 度往来 度往来 还累计发生 期末往 形成 质(经 称 公司 的会 来 累 资 金额 来 原因 营性往 的关联 计科目 的资金 计发生 金的利 资金余 来、非 关系 余额 金额( 息(如 额 经营性 不含 有) 往来) 利息) 控股股东、 实际控 制人及其附 属企业 上市公司的 子公司 及其附属企 业 其他关联方 及其附 属企业 总计 法定代表人: 会计主管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bd167f0c-0fe2-4f6d-9287-49ce412c67a9.PDF ─────────┬──────────────────────────────────────────────── 2026-04-22 18:25│宏德股份(301163):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宏德股份2025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 宏德股份(301163):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宏德股份2025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38c99432-a21b-4a0f-8ba1-2f111b323434.PDF ─────────┬──────────────────────────────────────────────── 2026-04-22 18:25│宏德股份(301163):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宏德股份(301163):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9cc0b36a-f9c4-422c-8160-989b31c2c8dd.PDF ─────────┬──────────────────────────────────────────────── 2026-04-22 18:24│宏德股份(301163):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5 月 15 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 月 15 日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5 月 15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5 月 11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 年 5 月 11 日(星期一)15:00 交易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均有权出席股东会,不能亲自出席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一);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兴仁镇戚家桥村宏德股份研发中心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2.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3.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决算及 2026 年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4.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5.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报告的议案》 6.00 《关于续聘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7.00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理制度>的议案》 8.00 《关于公司 2026 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 议案数(2) 8.01 《关于公司 2026 年度独立董事薪酬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8.02 《关于公司 2026 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1、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会上作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该事项无需审议。 2、上述议案均为股东会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3、上述议案 8 需逐项表决 。与议案 8.01、议案 8.02 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且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 息披露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或文件。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请进行电话确认。) 2、登记时间:2026 年 5 月 13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7:00)。3、登记地点: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兴仁镇戚家 桥村宏德股份研发中心证券部。 4、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公章 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法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 托人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股东会参会股东登记 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信函或传真须在 2026 年 5 月 13 日 17:00前送达公司证券部方为有效。来信请寄:江苏省南通市 通州区兴仁镇戚家桥村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226352(信封请注明“股东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5、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达会场,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 者出席。 6、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7、本次股东会联系人:严蕊蕊 电话:0513-80600008; 传真:0513-80600117; 电子邮箱:yrr@sian-casting.com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其他备查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24a7232d-011c-4efd-9b0a-c9f6a12fc715.PDF ─────────┬──────────────────────────────────────────────── 2026-04-22 18:24│宏德股份(301163):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国庆) ─────────┴──────────────────────────────────────────────── 2025 年度,本人作为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 及发展情况,积极参加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公司各项议案,并基于独立立场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 客观的意见,有效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吴国庆先生,1957 年 10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1976 年 10 月至 1996 年 3 月,任海安锻 压机床厂工程师、副厂长;1996年 4月至 1999 年 12 月,任南通中洋微柴有限公司总工程师;2000 年 1月至 2017年 7月,任南通 大学科技处处长、研究生处处长;2017 年 8月至 2022 年 6月,任南通大学电气工程学院教授;2022 年 7 月至今,南通大学离退 处退休;2018年 8月至 2026 年 1月,南通理工学院(民办)副校长;2026 年 2月至今,南通理工学院教授;2023 年 6月至今,任 宏德股份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3 次董事会,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没有委托出席或缺席情况,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本 人认为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故对 2025 年度公司董事 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2次股东会,本人列席会议 2次,没有缺席情况,没有出现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二)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没有委托出席或缺席情况,对专门会议的议案均认真审 议。 1、在 2025 年 4月 27 日召开的独立董事 2025 年第一次专门会议上,对《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 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控股股东及 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发表了同意意见。 2、在 2025 年 8月 27 日召开的独立董事 2025 年第二次专门会议上,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 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发表了同意意见。 3、在 2025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的独立董事 2025 年第三次专门会议上,对《关于 2026 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提供抵押 或质押担保的议案》《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发表了同意意见。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1、作为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2025 年度共召集组织一次工作会议,对公司拟聘任财务负责人进行资格审查,充分发 挥了提名委员会监督的作用,切实履行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2、2025 年度公司未组织召开战略委员会会议。 (四)现场工作情况 2025 年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等机会及其他工作时间,通过到公司 进行实地考察、会谈、电话、微信和邮件等联系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了密切联系,深入了解公 司日常经营、新产品开发、投资活动、内部控制、财务状况、信息披露管理以及董事会决议执行等情况,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 展情况,了解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对公司经营管理和风险防控提出建议。作为行业相关的独立董事,多次为公司新产品研发提出相 关建议,协助公司申报相关项目。同时,密切关注宏观环境及行业形势变化,及时关注外部舆情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并了 解媒体报道及机构调研等公司动态,积极运用专业知识促进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关注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有效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2025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的履职时间累计时长约 16 个工作日。 在本人履行职责过程中,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工作人员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及时、详细提供相关资料,勤勉尽 责地向独立董事汇报公司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使我们能够及时了解公司经营动态。在董事会及股东会召开前,公司及时报 送详细的会议资料,使我们能够依据相关材料和信息,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对于我们提出的问题,公司及时给予反馈和沟通;对 于我们提出的意见建议,公司积极予以采纳;对于需要补充的信息及时进行了补充或解释,保证了我们能够有效行使职权,为履职提 供了完备的条件和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均未变更或豁免承诺。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被收购的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要求规范运作,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切实维护了公司 的合法权益。 本人对公司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全面的审核和评价,以确保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效性和合规性,认为通过有效的内部控 制能够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聘请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本人对该审计机构的资质进行了严格审核, 同意公司续聘审计机构的事项。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5 年 10 月,公司原董事、财务负责人李荣女士因身体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及公司财务负责人职务,辞职后 仍在公司任职。为确保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聘任卫晓磊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之日止。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对卫晓磊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综合卫晓磊先生的教育背景、任职履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 养等情况,认为其具备丰富的财务会计知识技能,对公司所处行业和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的岗位职责有足够的认知和经验,能够胜任 所聘岗位的相关要求。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未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 10 月,公司原董事、财务负责人李荣女士因身体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及公司财务负责人职务,辞职后 仍在公司任职。为确保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聘任卫晓磊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之日止。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对卫晓磊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综合卫晓磊先生的教育背景、任职履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 养等情况,认为其具备丰富的财务会计知识技能,对公司所处行业和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的岗位职责有足够的认知和经验,能够胜任 所聘岗位的相关要求。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及津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考核、发放的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和要求。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 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密切关注公司经营环境的变化、 相关重大事项的进展以及公司日常运营、新产品研发情况,积极了解、掌握公司各方面动态信息,切实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发挥独立 董事作用,坚决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026 年,本人将继续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独董职责,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 提供专业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吴国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702f9900-5a87-485b-b72c-597aa6d17edd.PDF ─────────┬──────────────────────────────────────────────── 2026-04-22 18:24│宏德股份(301163):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泽广) ─────────┴──────────────────────────────────────────────── 宏德股份(301163):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泽广)。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adfa95c3-a134-4367-a307-f4f42d4657ed.PDF ─────────┬──────────────────────────────────────────────── 2026-04-22 18:24│宏德股份(30116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 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 关法律、法规及《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会成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根据董事身份、产生方式和工作性质的不同,划分为: (一)内部董事:指通过公司股东会选举、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的,在公司担任经营管理职务,与公司签订 劳动合同并在公司领薪的董事; (二)独立董事:指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选举的董事。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对象的薪酬(津贴)管理和考 评奖惩将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依法依规,透明公开。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管理制度和本办法相关规定执行,并根据法定要求公开披露。 (二)坚持合理定薪,岗动薪动。薪酬标准与公司经营效益、战略导向、市场行业水平相结合,并随职位变动而变化。 (三)坚持奖罚并重,公正评判。考评奖惩与个人价值贡献或管理过失相结合。 (四)坚持长短结合,持续发展。薪酬管理与公司短期效益、长期效益有效结合,避免短期行为损害公司利益。 第二章 薪酬(津贴)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津贴)方案,明确薪酬确 定依据和具体构成。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 理由,并进行披露。 第六条 董事薪酬(津贴)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 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第七条 公司相关部门配合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的研究、制定及具体实施。 第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其他职责与权限依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 薪酬(津贴)的标准、构成 第九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结构如下: (一)内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 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其中: 1.基本薪酬:主要依据其工作岗位、权责及风险承担、市场薪酬水平等因素确定。 2.绩效薪酬:根据公司当年经营指标实现情况及个人履行岗位职责、工作任务完成等情况考核确定。 3.中长期激励:对于中长期经营业绩及贡献的奖励,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期权、员工持股计划等方式。 同时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内部董事,按就高不就低原则领取薪酬,不重复计算。 (二)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具体金额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经济发展水平及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确 定。 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的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第四章 薪酬(津贴)发放 第十条 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按照公司内部相关制度执行。基本薪酬按照公司薪资发放流程按月发放,绩效薪酬 按照公司内部相关制度规定的绩效考核周期及考核结果发放。 独立董事津贴按季度发放。 第十一条 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以绩效考评为重要依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 对上述人员进行绩效评价。第十二条 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 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第十三条 本制度所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由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及公积金费用、按照国家或 公司规定应由个人承担的其他费用后,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解聘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津贴 )并予以发放。 第五章 薪酬(津贴)调整 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 展相协调,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的进一步发展需要。 第十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津贴)调整依据为: (一)同行业薪酬增幅水平; (二)通胀水平:参考通胀水平,以薪酬的实际购买力水平不降低作为公司薪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三)公司盈利状况; (四)公司组织架构调整; (五)岗位发生变动的个别调整。 第六章 止付追偿 第十七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期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考虑决定是否扣减、不予发放特 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当年薪酬,或追回已发放薪酬(津贴)的部分或全部: (一)严重违反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或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 (二)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予以公开谴责、宣布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或者其他处罚的; (三)因个人原因擅自离职、辞职或被免职的; (四)公司董事会认定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八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 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第十九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 过错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津贴),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 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津贴)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 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并 及时修订本制度。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追溯自 2026 年 1 月 1日(含当日)起适用。2026 年 1 月 1 日至本制度 生效日期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核算、发放、调整、止付追偿等所有薪酬管理相关事宜,均按照本制度规定执行;本制 度生效前已履行完毕的薪酬事项,除涉及财务报告追溯重述、违规薪酬追索扣回等法定或本制度约定情形外,不再追溯调整。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d25932e7-13d5-4fe2-a0e2-0622a41d2a2d.PDF ─────────┬──────────────────────────────────────────────── 2026-04-22 18:24│宏德股份(301163):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剑民) ─────────┴──────────────────────────────────────────────── 宏德股份(301163):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剑民)。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c7dd74f9-99b6-47e1-b11e-a313a6e401ab.PDF ─────────┬──────────────────────────────────────────────── 2026-04-22 18:23│宏德股份(301163):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宏德股份(301163):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44537f8e-4309-41b7-8db9-88c0a5fc86df.PDF ─────────┬──────────────────────────────────────────────── 2026-04-22 18:23│宏德股份(301163):2025年年度报告 ─────────┴──────────────────────────────────────────────── 宏德股份(301163):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b4d8a8f1-1ceb-415c-b6d9-d59c76401442.PDF ─────────┬──────────────────────────────────────────────── 2026-04-22 18:22│宏德股份(301163):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一、审议程序 2026 年 4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以 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依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的,合法、合规 ,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据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和信审字(2026)第 000832 号),公司 2025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0,770,741.29 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3,373,330.24 元,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 公积金 3,107,961.50 元,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 0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 327,364,814.45 元, 母公司报表可供分配利润 302,268,715.20 元,股本总数为 81,600,000 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2025 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302,26 8,715.20 元。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 2025 年末总股本 81,6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25 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10,200,000 元,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亦不派发股票股利。 本次利润分配后,公司 2025 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 10,200,000 元。2025 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合计 10,200,000 元,占 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25.02%。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份因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 股份回购等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10,200,000 10,200,000 20,400,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40,770,741.29 21,345,725.07 48,771,130.07 净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 43,361,480.72 33,147,373.16 38,548,581.83 营业收入(元) 856,957,858.94 651,712,544.65 697,044,411.84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327,364,814.45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302,268,715.20 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 ?是 □否 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40,800,000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36,962,532.1433 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40,800,000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115,057,435.71 研发投入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5.22% 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 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 □是 ?否 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 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且高于 3,000 万元,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公司结合自身发展阶段和资金需求,在综合考量对股东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 续发展的前提下拟定的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利润分 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2025 年度审计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52f35c65-f3d8-4fa6-bcc0-f5f08a304b85.PDF ─────────┬──────────────────────────────────────────────── 2026-04-22 18:22│宏德股份(301163):2025年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 2026 年 4月 21 日,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 2025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使投资者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及《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于 2026 年 4月 23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3945dac2-eb18-4e10-a1f5-cf9ff526aae9.PDF ─────────┬──────────────────────────────────────────────── 2026-04-22 18:22│宏德股份(301163):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法 律法规的要求,作为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德股份”或“公司”)的保荐机构,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国联民生”或“保荐机构”)对公司出具的《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以下简称“《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意见如下:一、宏德股份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公司、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以及下 属全资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 的 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研究与开发、销售业务、信息系统、工程项目、内部信息传递、资金活动、采购业 务、资产管理、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担保业务、业务外包、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 要包括:研究与开发、销售业务、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缺陷及其认定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组织开 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基本规范、评价指引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 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公司确定的内 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重大缺陷: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组合可能导致的潜在错报金 额大于或等于上一年度末净资产的 2%或绝对金额大于或等于 2000 万元; 重要缺陷: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组合可能导致的潜在错报金额,小于上一年度末净资产的 2%,但大于或等于上一年度末净 资产的 1%,或绝对金额大于或等于 1000 万元小于2000 万元; 一般缺陷: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组合可能导致的潜在错报金额小于上一年度末净资产的 1%或绝对金额小于 1000 万元。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重大缺陷:内部控制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具备合理可能性导 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如下迹象通常表明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可能存在重大缺陷,包括但不限于:该缺 陷可能导致对已经签发财务报告的进行更正和追溯、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审计委 员会或内部审计职能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董事、高级管理层的舞弊行为、风险管理职能无效、控制环境无效、重大缺陷在合理期 间未得到及时整改。 重要缺陷:内部控制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具备合理可能性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虽然未达到和超过重要 性水平、但仍应引起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重视的错报。 一般缺陷: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重大缺陷: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组合可能导致的财产直接 损失金额,大于或等于上一年度末净资产的 1%或绝对金额大于或等于 1000 万元; 重要缺陷: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组合可能导致的财产直接损失金额小于上一年度末净资产的 1%,但大于或等于上一年度末 净资产的 0.5%,或绝对金额大于或等于 500 万元小于 1000 万元; 一般缺陷: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组合可能导致的财产直接损失金额小于上一年度末净资产的 0.5%或绝对金额小于 500 万元 。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重大缺陷:对存在的问题不采取任何行动有较大的可能导致严 重的偏离控制目标。重要缺陷:对存在的问题不采取任何行动有一定的可能导致较大的负面影响和目标偏离。一般缺陷:对存在的问 题不采取任何行动可能导致较小范围的目标偏离。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 二、宏德股份对内部控制情况的自我评价意见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保荐机构进行的核查工作 保荐机构通过审阅宏德股份内部控制相关制度,查阅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会议材料,查阅信息披露文件以及 相关原始凭证,访谈公司相关人员,审查公司内部管理信息系统审批流程、公章使用情况,查阅大额往来款项,了解公司基本运营情 况,查看生产经营现场等措施,对宏德股份内部控制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了审慎的核查。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宏德股份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企 业业务及管理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公司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在重大方面客观地反映了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运行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fad409dd-8419-4313-92c3-f75c97523975.PDF ─────────┬──────────────────────────────────────────────── 2026-04-22 18:22│宏德股份(301163):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江苏 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认真审慎地 履行职责。现将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初始成立于 1987 年 12 月,2013 年 4月 23 日改制为 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济南市文化东路 59 号盐业大厦七楼,首席合伙人王晖。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日,和信会计师事 务所共有合伙人 45 人,共有注册会计师 249 人,其中 139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二)聘任会所的履职程序 2025年 4月 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 审计机构的议案》,后该议案于 2025 年 5月 23 日经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相关执业规范的要求,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 了审计,同时对公司2025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经审计,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 司财务报表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度的经营情况,公司各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简介、证照和资质等相关资料等进行了严格审查,认为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良好的声誉 和职业操守,诚信状况较好,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及拟签字会计师具备胜任公司 年度审计工作的专业资质与能力。2025 年 4月 2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的议案》,同意聘任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与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协商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事项,确定审计工作计划,了解审计工作进展情 况,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6 年 4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度报告、2025 年度财务决算及 202 6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 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允、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 责。 审计委员会认为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 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年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经评估,公司董事会认为,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执行审计,表现出良好的职 业素养和专业胜任能力,按时高质量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出具了恰当的审计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64a04366-848d-43ee-8c6e-211e1a997599.PDF ─────────┬──────────────────────────────────────────────── 2026-04-22 18:22│宏德股份(301163):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 2026 年 4月 21 日,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为使投资者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于 2026 年 4月 23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823bdda6-9518-4643-b961-5c59509ab5e4.PDF 【2.财报链接】 ─────────┬──────────────────────────────────────────────── 2026-04-23│宏德股份: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3/1225145317.PDF ─────────┬──────────────────────────────────────────────── 2026-04-23│宏德股份: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3/1225145323.PDF ─────────┬──────────────────────────────────────────────── 2025-10-29│宏德股份: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9/1224751032.PDF ─────────┬──────────────────────────────────────────────── 2025-08-29│宏德股份: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9/1224602264.PDF ─────────┬──────────────────────────────────────────────── 2025-04-29│宏德股份: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61705.PDF ─────────┬──────────────────────────────────────────────── 2025-04-29│宏德股份: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61677.PDF ─────────┬──────────────────────────────────────────────── 2024-10-24│宏德股份: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4/1221488630.PDF ─────────┬──────────────────────────────────────────────── 2024-08-29│宏德股份: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9/1221023103.PDF ─────────┬──────────────────────────────────────────────── 2024-04-24│宏德股份: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4/1219763667.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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