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163 宏德股份 更新日期:2024-11-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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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4 00:00│宏德股份(301163):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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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德股份(301163):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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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4 00:00│宏德股份(301163):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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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德股份(301163):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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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9 00:00│宏德股份(301163):舆情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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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提高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
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其工作职责
第三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尤其是媒体质疑危机时)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第四条 公司成立应对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舆情工作组”),由公司董事长任组长,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成员
由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五条 舆情工作组是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尤其是媒体质疑信息)处理工作的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处理工作
,就相关工作做出决策和部署,根据需要研究决定公司对外发布信息,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一)决定启动和终止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相关事宜;
(二)评估各类舆情信息对公司可能造成的影响以及波及范围,拟定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方案;
(三)协调和组织各类舆情处理过程中对外宣传报道工作;
(四)负责做好向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信息上报工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信息沟通工作;
(五)各类舆情处理过程中的其他事项。
第六条 舆情工作组的舆情信息采集由公司证券部统筹管理,主要负责对媒体信息的管理,及时收集、分析、核实对公司有重大
影响的舆情、社情,跟踪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变动情况,研判和评估风险,并将各类舆情的信息和处理情况及时上报董事会
秘书。
第七条 舆情信息采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及子公司官网、微信公众号、网络媒体、电子报、微信、微博、博客、互动易问答
、论坛、贴吧、股吧等各类型互联网信息载体。
第八条 公司及子公司其他各职能部门等作为舆情信息采集配合部门,主要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配合开展舆情信息采集相关工作;
(二)及时向公司证券部通报日常经营、合规审查及审计过程中发现的舆情情况;
(三)其他舆情及管理方面的响应、配合、执行等职责。
第三章 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及措施
第九条 舆情信息的分类:
(一)重大舆情:指传播范围较广,严重影响公司公众形象或正常经营活动,使公司已经或可能遭受损失,已经或可能造成公司
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变动的负面舆情。
(二)一般舆情:指除重大舆情之外的其他舆情。
第十条 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
(一)快速反应、迅速行动。公司应保持对舆情信息的敏感度,快速反应、迅速行动,快速制定相应的媒体危机应对方案;
(二)协调宣传、真诚沟通。公司在处理舆情的过程中,应协调和组织好对外宣传工作,保持对外信息的一致性,同时要自始至
终保持与媒体的真诚沟通。在不违反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下,真实真诚解答媒体的疑问、消除疑虑,以避免在信息不透明的情况下引
发不必要的猜测和谣传;
(三)勇敢面对、主动承担。公司在处理舆情的过程中,应表现出勇敢面对、主动承担的态度,及时核查相关信息,低调处理,
暂避对抗,积极配合做好相关事宜;
(四)系统运作、化险为夷。公司在舆情应对的过程中,应有系统运作的意识,化险为夷,塑造良好社会形象。
第十一条 各类舆情信息的报告流程:
(一)知悉各类舆情信息并做出快速反应
公司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以及证券管理部工作人员在知悉各类舆情信息后应当立即报告董事会秘书;
(二)上报公司领导
1、董事会秘书在知悉相关的情况后应及时向舆情工作组报告,第一时间采取处理措施;
2、对于相关内容需要进一步调查核实后才能确定的,也必须积极推进,第一时间作出应急反应。
第十二条 一般舆情的处置:一般舆情由董事会秘书和证券部根据舆情的具体情况灵活处置。
第十三条 重大舆情的处置:发生重大舆情,舆情工作组组长应视情况召集舆情工作组会议,就应对重大舆情作出决策和部署。
证券部同步开展实时监控,密切关注舆情变化,舆情工作组根据情况采取多种措施控制传播范围。
(一)迅速调查、了解事件真实情况;
(二)及时与刊发媒体沟通情况,防止媒体跟进导致事态进一步发酵;
(三)加强与投资者沟通,做好投资者的咨询、来访及调查工作。充分发挥投资者热线和互动易平台的作用,保证各类沟通渠道
的畅通,及时发声,向投资者传达“公司对事件高度重视、事件正在调查中、调查结果将及时公布”的信息。做好疏导化解工作,使
市场充分了解情况,减少误读误判,防止网上热点扩大;
(四)根据需要通过公司官网等渠道进行澄清。各类舆情信息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造成较大影响时,公
司应当及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发布澄清公告;
(五)对编造、传播公司虚假信息或误导性信息的媒体,必要时可采取发送《律师函》、诉讼等措施制止相关媒体的侵权行为,
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 责任追究
第十四条 公司内部有关部门及相关知情人员对前述舆情负有保密义务,在该类信息依法披露之前,不得私自对外公开或者泄露
,不得利用该类信息进行内幕交易。如有违反保密义务的行为发生,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有权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内部通报
批评、处罚、撤职、开除等处分,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 公司信息知情人或聘请的顾问、中介机构工作人员应当遵守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公司信息,如由此致使公司遭受
媒体质疑,损害公司商业信誉,并导致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价格变动,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可以根据具体情形保留追究其法律责
任的权利。
第十六条 相关媒体编造、传播公司虚假信息或误导性信息,对公司公众形象造成恶劣影响或使公司遭受损失的,公司可以根据
具体情形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公司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九条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
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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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9 00:00│宏德股份(301163):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宏德股份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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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德股份(301163):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宏德股份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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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9 00:00│宏德股份(301163):民生证券关于宏德股份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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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德股份(301163):民生证券关于宏德股份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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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9 00:00│宏德股份(301163):监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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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德股份(301163):监事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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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9 00:00│宏德股份(301163):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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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德股份(301163):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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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9 00:00│宏德股份(301163):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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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发行和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
复》(证监许可﹝2022﹞379 号文)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400,000 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发行价格 26.27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535,908,000.00元,募集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 61,161,691.99元
(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474,746,308.01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
其出具了和信验字(2022)第 000020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专户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
2、以前年度使用金额及余额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 243,603,708.04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人民币 87,994,453.83 元,置换使用外汇、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支出人民币73,984,654.75 元,闲置资
金购买理财产品支出人民币 180,000,000.00 元,银行手续费支出人民币 3,914.70 元,其他(汇款错误)支出人民币 939,343.97
元,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后收回人民币 180,000,000.00 元,理财产品收益收入人民币 687,748.76 元,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
入人民币 4,506,962.92 元,其他(汇款错误)退回人民币 939,343.97 元,实际结余人民币 74,354,288.37 元。
3、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 3,910.25 万元。2024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2023.12.31) 7,435.43
减: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456.14
其中:大型高端装备关键部件生产及智能化加工技术 382.08
升级改造项目
海上风电关键部件精密机械加工及组装项目 74.06
减:置换使用外汇、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 1290.47
投项目部分款项
减:手续费及其他 0.02
减:其他(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 1807.61
加:利息收入 29.06
募集资金余额(2024.6.30) 3910.25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的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及民生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4 月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崇川支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崇川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南通通州支行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已签订的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
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履行了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账户类型 金额 账户状
态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 513177579845 募集资金专户 38,198,322.72 存续
通崇川支行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 50010188000246321 募集资金专户 899,856.98 存续
通崇川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 513902064910902 募集资金专户 672.12 存续
通通州支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 88010078801000001812 募集资金专户 3719.30 存续
限公司南通分行
合计 39,102,571.12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上述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及使用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中的规定实施,不存
在违规现象。
三、本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不存在变更的情况。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2 年 5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87,994,453.83 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
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情况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关于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鉴证报告》(和信专字﹝2022﹞第
000363 号)。
2022 年 5 月 23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外汇、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
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外汇、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
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金额为 8,688.94 万元。
4、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5、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
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海上风电关键部件精密机械加
工及组装项目”结项,该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8,972.55 万元。该项目已按照计划实施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节余金
额为1,807.61 万元。该议案于 2024 年 2 月 5 日已经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6 日完成内部结项手续,同意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小型高端部件绿色生产技术改造项目”
结项,该项目累计使用资金人民币 15,254.14 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7,737.64 万元。该项目已按照计划实施完毕,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节余金额为 0.37 万元。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
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大型高端装备关键部件生产及智能
化加工技术升级改造项目”结项,该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4,562.34 万元。该项目已按照计划实施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节余金额为 1,886.34 万元。该议案于 2024 年 7 月 1 日已经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6、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23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用
于建设中小型高端部件绿色生产技术改造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从超募资金中使用人民币 7641.63 万元建设中小型高端部件绿色
生产技术改造项目。截止到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 7,737.64 万元。
7、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经 2024 年 2 月 5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海上风电关键部件精密机械加工及组装项目节余的 1,807
.61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尚未使用的其他募集资金均存放在公司募
集资金专户。
8、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用于其他使用情况的情形。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3 年 4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建设内容并调整项目内部投资
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和调整“海上风电关键部件精密机械加工及组装项目”,在项目总投资和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不变的情
况下,不再购置组装设备,并同步将风电设备部件组装业务投资金额全部投入到精密机械加工业务中,详见本报告附表 2“变更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修订)以及相关格式指引等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
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8-28/0cb1ec0d-25ff-48c9-9692-186976f2b1e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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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9 00:00│宏德股份(301163):2024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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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德股份(301163):2024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8-28/7c6c56da-c1ce-4cf5-9edd-6f8143d3a40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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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9 00:00│宏德股份(301163):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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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德股份(301163):2024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8-28/cd38d168-ebe3-476e-ad0e-03b39c3df7a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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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9 00:00│宏德股份(301163):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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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德股份(301163):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8-28/3b99d675-2f20-4b52-855b-9219972de0f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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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02 00:00│宏德股份(301163):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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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 7月 1日下午 2:30
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7月 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年 7月 1 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7月 1日 9:15至 2024年 7月 1日 15:00 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兴仁镇戚家桥村宏德股份研发中心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5、股权登记日:2024 年 6月 24日
6、现场会议主持人:杨金德先生
7、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4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51,087,160股,占公司股份
总数的 62.6068%。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0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51,048,06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的 62.5589%。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4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39,1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479%。
(4)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现场和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 11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6,489,87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9533%。中
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5)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
北京市炜衡(南通)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议案的审议及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情况:51,048,160 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37%;37,7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738%;1,3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5%。
其中,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不含董监高)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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