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163 宏德股份 更新日期:2024-12-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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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9 16:12 │宏德股份(301163):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宏德股份2024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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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9 16:12 │宏德股份(301163):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宏德股份2024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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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2 18:04 │宏德股份(301163):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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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2 18:04 │宏德股份(301163):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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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2 18:04 │宏德股份(301163):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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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6 16:45 │宏德股份(301163):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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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6 16:44 │宏德股份(301163):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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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6 16:42 │宏德股份(301163):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提供抵押或质押担保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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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6 16:42 │宏德股份(301163):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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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6 16:41 │宏德股份(301163):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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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9 16:12│宏德股份(301163):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宏德股份2024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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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德股份(301163):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宏德股份2024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9/7827c60a-16c3-400c-bed6-4cc352c351f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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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9 16:12│宏德股份(301163):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宏德股份2024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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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德股份(301163):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宏德股份2024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9/c228a875-3e42-4111-a245-56162cd0522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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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2 18:04│宏德股份(301163):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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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炜衡(南通)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致: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炜衡(南通)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
高婷婷、刘迪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2 日下午 14 时 30 分召开的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召集人资格、会议
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见证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公司已向本所律师保证其提供的所有文件及资料真实、合法、有效、完整,且无重大遗漏。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公
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是否符合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不对审议议案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发表意见。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必备法律文件予以公告,并依法对本法律意见书承担责任。
未经本所律师同意,不得用于其他目的。
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文件及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
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2024 年 11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并作出决议,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2024 年 11 月 27 日,公
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上发布《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
《会议通知》”),前述通知载明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会议召开时间、地点、方式、出席对象、审议事项、登记方式、会议出
席对象、会议登记方法等内容。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场会议于2024 年 12 月 12 日下午 14 时 30 分在江苏省南通
市通州区兴仁镇戚家桥村宏德股份研发中心会议室召开,由公司董事长杨金德主持。此外,公司还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
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12 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12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
意时间。经核查,本次股东大会实际召开方式、时间、地点等事项与《会议通知》披露的内容均一致。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关于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
1.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本次出席现场会议及网络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85 人,合计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51,014,37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62.5176%,具体情况如下: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现场见证,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9 名,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
数 50,769,07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2170%。
(2)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加会议的股东
根据公司提供给本所律师的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出具的数据,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76 名,所持有
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45,3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06%。以上参会股东的资格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予以验证。
2.其他参会人员
除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外,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律师。
3.根据《会议通知》,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及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审议议案
根据《会议通知》,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审议议案为《关于 2025 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提供抵押或质押担保的议案》。
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属于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且与《会议通知》载明的审议议案一致,不存在对《
会议通知》载明的议案进行修改及对其他未经公告的临时提案进行审议表决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关于 2025 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提供抵押或质
押担保的议案》进行了表决。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代表、公司监事和本所律师统计了现场投票的表决结果;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
供了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投票表决结束后,公司及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
,具体如下:
表决情况:50,934,773.00 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40%;74,000.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1451%;5,600.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0%。其中,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不
含董监高)表决情况:6,337,489.00 股赞成,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596%;74,000.00 股反对,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532%;5,600.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73%。
表决结果: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审议事项与《会议通知》一致,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 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
格、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方式、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
决议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两份,经本所负责人及经办律师签字并加盖本所公章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2/b1bdcb3d-50d5-41bd-a212-30129b0dd22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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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2 18:04│宏德股份(301163):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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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
复》(证监许可【2022】379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4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发行价格为 26.2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535,908,000.00 元,
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税)61,161,691.9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74,746,308.01元。
募集资金已于 2022年 4月 13日划到公司指定账户。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2年 4月 13日对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和信验字【2022】第 000020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
储,并与保荐机构、专户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及民生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4月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崇川支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崇川支行、招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南通通州支行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已签订的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
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履行了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银行名称 账号 账户类型 账户状态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13177579845 募集资金专户 本次销户
南通崇川支行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0010188000246321 募集资金专户 已注销
南通崇川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13902064910902 募集资金专户 已注销
南通通州支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88010078801000001812 募集资金专户 已注销
有限公司南通分行
三、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银行名称 账号 账户类型 募集资金专户余 募集资金项目名
额(元) 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 513177579845 募集资金专户 27,697,184.41 大型高端装备关
限公司南通崇川 键部件生产及智
支行 能化加工技术升
级改造项目
公司于 2024年 6月 1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大型高端装备关键部件生产及
智能化加工技术升级改造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 2024年 7月 1日召开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前述议案。为统筹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已将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27,697,184.41 元(其中节余募集资金余
额及理财收益、利息19,519,271.11元,尚未支付的尾款、质保金 8,177,913.30元)转出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
资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办理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并将该事项及时通知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鉴于上述募集
资金专户已注销,该账户对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四、备查文件
1、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销户证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2/db9cc3a4-6c74-4346-84ca-3694714556c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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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2 18:04│宏德股份(301163):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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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德股份(301163):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2/f2f2f422-b6fc-44ff-88ea-85d0e93a118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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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6 16:45│宏德股份(301163):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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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4年 11月 26日以现场及通讯结合方式在
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于 2024年 11月 22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会议通知。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陈立新先生主持,
应出席会议监事 3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 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
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 2025 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提供抵押或质押担保的议案》
根据公司总体经营战略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商业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20,000万元的银行授信额度,该授信额度用于
公司在各银行办理各类融资业务,包含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保函、信用证、承兑汇票等。公司拟以自有的不动产权、
机器设备等对上述综合授信或具体授信业务提供抵押或质押担保。本次申请授信额度的有效期为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以公司在授信额度内与银行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授信明细以实际发生为
准。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根据业务开展情况在上述授权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与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由公司财
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提供抵押或质押担保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7/4a289f6e-938d-4f10-9ebb-c34b0504da1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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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6 16:44│宏德股份(301163):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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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宏德股份”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拟于 2024 年 12 月 12 日(星期四)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4、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12 月 12 日(星期四)下午 2:30 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2月 12 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9:15-9:25,9:30-11
: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2 月 12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股权登记日:2024 年 12 月 6 日(星期五)
6、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
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
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24年 12月 6日(星期五)15:00交易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
权出席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一);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兴仁镇戚家桥村宏德股份研发中心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提 √
供抵押或质押担保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7 日在
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或文件。
三、会议登记方式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请进行电话确认。
2、登记时间:2024 年 12 月 9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7:00)。
3、登记地点: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兴仁镇戚家桥村宏德股份研发中心证券部。
4、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公章
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法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
托人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信函或传真须在 2024 年 12 月 9 日 17:00 前送达公司证券部方为有效。来信请寄:
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兴仁镇戚家桥村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226352(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
电话登记。
5、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达会场,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
者出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
附件三。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二)本次股东大会联系人:严蕊蕊
电话:0513-80600008;
传真:0513-80600117;
电子邮箱:yrr@sian-casting.com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7/a22155a0-a83a-47c6-b84d-ed20f5e8fc9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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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6 16:42│宏德股份(301163):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提供抵押或质押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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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26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提供抵押或质押担保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总体经营战略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商业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20,000万元的银行授信额度,该授信额度用于
公司在各银行办理各类融资业务,包含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保函、信用证、承兑汇票等。公司拟以自有的不动产权、
机器设备等对上述综合授信或具体授信业务提供抵押或质押担保。本次申请授信额度的有效期为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以公司在授信额度内与银行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授信明细以实际发生为
准。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根据业务开展情况在上述授权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与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由公司财
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6/ca35166e-75e0-44aa-b8a1-cc061dea87f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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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6 16:42│宏德股份(301163):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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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德股份(301163):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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