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guwang.cn-查股网.中国

查股网.CN

 
301165(锐捷网络)最新公司公告
 

最新上市公司公告查询(输入股票代码):

公司公告☆ ◇301165 锐捷网络 更新日期:2026-06-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6-12 18:12 │锐捷网络(301165):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 ├─────────┼──────────────────────────────────────────────┤ │2026-06-12 18:12 │锐捷网络(301165):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 │ ├─────────┼──────────────────────────────────────────────┤ │2026-06-12 18:11 │锐捷网络(301165):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6-12 18:10 │锐捷网络(301165):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制度(2026年6月修订) │ ├─────────┼──────────────────────────────────────────────┤ │2026-06-12 18:10 │锐捷网络(301165):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6年6月修订) │ ├─────────┼──────────────────────────────────────────────┤ │2026-06-12 18:10 │锐捷网络(301165):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6年6月修订) │ ├─────────┼──────────────────────────────────────────────┤ │2026-06-12 18:10 │锐捷网络(301165):公司章程(2026年6月修订) │ ├─────────┼──────────────────────────────────────────────┤ │2026-06-12 18:09 │锐捷网络(301165):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 │2026-06-12 18:09 │锐捷网络(301165):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6年6月修订) │ ├─────────┼──────────────────────────────────────────────┤ │2026-06-12 18:09 │锐捷网络(301165):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6月) │ └─────────┴──────────────────────────────────────────────┘ ─────────┬──────────────────────────────────────────────── 2026-06-12 18:12│锐捷网络(301165):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 锐捷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6月 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 注册资本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以及《关于制定、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相关内容如下: 一、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2026 年 5 月,公司实施了 202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其中包含以截至 2025年 12 月 31 日股份总数 795,454,545 股为基数, 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4 股,共计转增 318,181,818 股,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113,636,363 股。 鉴于上述事项,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79,545.4545 万元变更为人民币111,363.6363万元,同步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的情况对照表如下: 序 原条款序号、内容 修订后条款序号、内容 说明 号 2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根据公司 795,454,545.00元 1,113,636,363.00 元。 实际情况 修订 11 第二十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第二十一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 根据公司 79,545.4545 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 为 111,363.6363 万股,均为人民币 实际总股 股。 普通股。 本数进行 调整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公司章程》的修订最终以股东会审议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 准。 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工商事务经办人员办理注册资本变更及修订后《公司章程》工商备案登记相关事宜。授权有效期 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关工商变更、备案登记完成之日止。 二、制定、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机制,公司根据 2026 年 1 月 1日起实施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根据《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2025 年修正)》《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 制度(2025 年修订)》《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2026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董事会对以下治理制度进行修订: 序号 修订制度的名称 是否提交股东会审议 1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否 2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否 3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制度》 否 4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否 制定及修订后的上述制度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的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3/7e83239c-b20a-4cbb-af82-79efb4cab0da.PDF ─────────┬──────────────────────────────────────────────── 2026-06-12 18:12│锐捷网络(301165):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 ─────────┴──────────────────────────────────────────────── 一、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优化资产结构,加速应收账款资金回笼,提升流动资金周转效率,锐捷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 26 年 6月 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同意就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 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部分应收账款与具备合法经营资质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商业保理 公司等类金融机构开展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累计发生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在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交易主要内容 (一)合作机构:国内商业银行、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金融或类金融机构。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根据合作 关系及综合资金成本、融资期限、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具体合作机构。 合作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及子公司、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高管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 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关系,且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交易标的:本次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标的为公司及子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部分应收账款。 (三)保理方式:无追索权保理方式 (四)有效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具体每笔保理业务期限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期限为准。 (五)交易金额:有效期内累计发生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万元。 (六)保理费率:根据市场费率水平由公司与合作方协商确定。 (七)主要责任及说明:开展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保理机构承担应收账款债务方信用风险,若出现应收账款债务方信用 风险而未收到或未足额收到应收账款,保理机构无权向公司追索未偿融资款及相应利息。 三、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及子公司根据董事会决议签订保理业务合同等法律文件,具体内容以双方协商并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组织实施 (一)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根据董事会决议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二)财务负责人具体决策后,由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分析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 施,控制风险,并及时报告董事会。 (三)公司审计部负责对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四)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五、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将有利于缩短应收账款回笼时间,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应收账款管理成本,减少 应收账款余额,改善资产负债结构及经营性现金流状况,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公司整体利益,不影响公司业 务的独立性,风险可控。 六、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3/3849a5aa-a3ac-40a3-9dd3-b711d36f534c.PDF ─────────┬──────────────────────────────────────────────── 2026-06-12 18:11│锐捷网络(301165):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锐捷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5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各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出关于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并于 2026 年 6 月 12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阮加勇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 席董事 9 名,实出席董事 9 名。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表决方式逐项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工商事务经办人员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登记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部分 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注册资本变更情况修订《公司章程》,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工商事务经办人员办理修订后 《公司章程》工商备案登记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 本、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及《公司章程》(2026年 6月修订)。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三)关于制定、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同意根据《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2025年修正)》《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号— —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6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修订部分治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 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及相关制度全文。 本议案采用逐项表决方式,具体制度表决情况如下: 3.01《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制度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02《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3.03《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3.04《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3.05《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四)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鉴于公司已实施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 董事会同意对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进行相应调整。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 44.82 元/股调整 为31.64元/股,授予数量由 795.00万股调整为 1,113.00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调整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董事刘忠东、陈宏涛、吝超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回避表决本议案。非关联董事以 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通过。 (五)关于增加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结合业务发展需要和资金规划,在 2025年度股东会 审批通过的 2026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基础上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增加人民币 41.1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前次授信额度,公司 及其子公司 2026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131.10 亿元。主要用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开立 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汇票贴现、保理业务(无追索权)、供应链融资(无追索权)、票据质押、内保外贷等融资业务。以 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综合授信额度内,并以各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 经审议,为进一步优化资产结构,加速应收账款资金回笼,提升流动资金周转效率,董事会同意公司就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 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部分应收账款与具备合法经营资质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商业保理公司等类金融机构开展无追索权应 收账款保理业务,累计发生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万元。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根据董事会决议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 相关合同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七)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决定召开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 年 6 月 30 日,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3/0dece204-2e4f-45a9-8407-41c9bf87e457.PDF ─────────┬──────────────────────────────────────────────── 2026-06-12 18:10│锐捷网络(301165):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制度(2026年6月修订) ─────────┴──────────────────────────────────────────────── 锐捷网络(301165):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制度(2026年6月修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3/75721940-0b3f-487b-8835-cd9e491bda5c.PDF ─────────┬──────────────────────────────────────────────── 2026-06-12 18:10│锐捷网络(301165):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6年6月修订) ─────────┴──────────────────────────────────────────────── 锐捷网络(301165):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6年6月修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3/73682329-7d60-452b-b681-f62d5b51fa3e.PDF ─────────┬──────────────────────────────────────────────── 2026-06-12 18:10│锐捷网络(301165):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6年6月修订) ─────────┴──────────────────────────────────────────────── 第一条 为促进锐捷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作,进一步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和履职机制,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锐捷网络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是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指定联络人,应忠实、勤勉地履行 职责。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任职条件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熟悉证券法律法规和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备财务、会计、审计、法律合规、金融从业或其他与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相关的五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者取得法律职业 资格证书并且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者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并且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经验; (二)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 (三)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采取三次以上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四)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五)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者期限已届满,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 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或者期限已届满; (六)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拟聘任董事会秘书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 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公司应当及时披露拟聘任该人士的原因以及是否存在影响公司规范 运作的情形,并提示相关风险。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不得兼任总经理、分管经营业务的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应当持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及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的学习,不断提高履职能力。 第三章 任免程序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董事会秘书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六条 拟聘任的董事会秘书除应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要求外,提名人和候选 人还应在其被提名时说明候选人是否熟悉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是否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是否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 力与从业经验。 第七条 董事会秘书被提名后,应当自查是否符合任职资格,及时向公司提供其是否符合任职资格的书面说明和相关材料。候选 人应当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承诺公开披露的候选人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以及符合任职资格,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职责 。 第八条 公司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同时,应当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 在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行职责时,由证券事务代表行使其权利并履行其职责,在此期间,并不当然免除董事会秘书对公司信息披露 事务所负有的责任。 第九条 公司董事会聘任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后应当及时公告,并向证券交易所报送以下材料: (一)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聘任书或者相关董事会决议、聘任说明文件,包括符合本规则任职条件、职务、工作表现及个 人品德等; (二)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个人简历、学历证明; (三)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通讯方式,包括办公电话、移动电话、通信地址及专用电子邮件信箱地址等。 上述有关通讯方式的资料发生变更时,公司应当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变更后的资料。 第十条 董事会秘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秘书应当立即停止履职并辞去职务,董事会秘书未提出辞职的,董事会知悉或 者应当知悉该事实发生后应当立即召开会议决定是否将其解聘: (一) 不符合本细则第三条规定的情形; (二) 连续不能履行职责达到三个月以上; (三) 在履行职责时存在重大错误或疏漏,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重大损失或者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 (四)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内部管理制度等,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重大损失或者对公司产 生重大影响的。 董事会秘书被解聘或辞职的,公司应当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说明原因并公告。董事会秘书可以就被公司不当解聘或者与 辞职有关的情况,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个人陈述报告。 第十一条 公司解聘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充足的理由,不得无故将其解聘。第十二条 董事会秘书在离职生效之前,以及离职生效 后或者任期结束后的合理期间或者约定的期限内,对公司和全体股东承担的忠实义务并不当然解除。 董事会秘书离职后,其对公司的商业秘密负有的保密义务在该商业秘密成为公开信息之前仍然有效,并应当严格履行与公司约定 的同业竞争限制等义务。第十三条 董事会秘书被解聘或者辞职的,上市公司应当在六个月内完成董事会秘书的聘任工作。在董事会 秘书空缺期间,应当由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第四章 职责 第十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 地履行职责。 第十五条 董事会秘书应认真履行下列职责: (一) 负责公司与股东、实际控制人、投资者、董事、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之间的沟通联络,维持联络渠道的畅通; (二) 负责组织制订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并维护制度的有效执行,办理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 义务人遵守信息披露有关规定;发现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运行存在缺陷或者问题的,应当及时向董事会报告,提出整改建议; (三) 负责组织和协调定期报告草案编制工作,督促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相关部门按时提供定期报告有关 内容,按照规定的内容和格式汇总形成定期报告草案;定期报告草案编制完成后,应当建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对定期报告中 的财务信息进行审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应当建议董事长召集董事会会议审议定期报告并披露。在职责范围内关注定期报告出 现的财务数据异常、经营与业务事项异常、编制与发布程序异常等重大异常情形,并及时开展核实,发现问题的,向董事会报告并提 出整改建议; (四) 负责及时汇集上市公司应予披露的重大事件信息,并报告董事会,按照规定的内容和格式编制临时报告,组织临时报告的 披露工作; (五) 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和股东资料管理工作,协调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证券服务机构、媒体等之 间的信息沟通; (六) 组织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参加股东会、董事会会议及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会议,负责董事会会议记录工作并签字确认 ; (七) 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的保密工作,在未公开重大信息出现泄露时,及时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 (八) 关注媒体报道并主动求证真实情况,督促董事会及时回复证券交易所问询; (九) 组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证券法律法规和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的培训,协助前述人员了解各自在信息披露中的权利和 义务; (十) 督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证券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切实履行其所作出的承诺;在知悉公司作出或者可能作 出违反有关规定的决议时,应当予以提醒并立即如实向证券交易所报告; (十一) 《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第十六条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 便利条件,公司董事、

www.chaguwang.cn & ddx.gubit.cn 查股网提供数据 商务合作广告联系 QQ:7678714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