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166 优宁维 更新日期:2025-10-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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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6 20:29 │优宁维(301166):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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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6 20:29 │优宁维(301166):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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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6 20:27 │优宁维(301166):关于监事离任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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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4 19:06 │优宁维(301166):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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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4 16:44 │优宁维(301166):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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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09 16:34 │优宁维(301166):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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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30 16:52 │优宁维(301166):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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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30 00:00 │优宁维(301166):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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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30 00:00 │优宁维(301166):舆情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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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30 00:00 │优宁维(301166):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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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6 20:29│优宁维(301166):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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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宁维(301166):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7/53c02d2e-a6cc-49f3-a2ef-a8990458aa9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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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6 20:29│优宁维(301166):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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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宁维(301166):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7/6d6a84bb-c259-4bba-8199-0ecf276c0a3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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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6 20:27│优宁维(301166):关于监事离任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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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9月 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 16日召开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
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最新法律法规与规范性文件
的要求,公司已完成《公司章程》修订工作。因公司治理结构调整,监事王艳女士、杨洁女士和于美玲女士在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中担
任的职务自然免除。三位监事原定任期为 2024年 11月 22日至 2027年 11月 21日,本次监事职务免除后,王艳女士、杨洁女士和于
美玲女士仍在公司工作。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于美玲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王艳女士、杨洁女士分别持有公司股东上海阳卓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持有公司 4,779,000股股份,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0.90%份额、0.23%份额。
王艳女士、杨洁女士、于美玲女士离任后将继续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王艳女士在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所作出的相关承诺也将继续履行。
公司对王艳女士、杨洁女士、于美玲女士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及对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7/c47979ba-9ba6-4379-8f63-816accbaf18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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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4 19:06│优宁维(301166):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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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优宁维”)于 2025年 2月 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
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5年3月 7日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并表范围内的子孙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
,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
用期限自 2025 年 3 月 9 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5年 2月
19日和 2025年 3月 8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现将公司近日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购买 签约银行 产品名称 收益 认购金 起息日 到期日 预期年化 资金
主体 类型 额 收益率 来源
(万元
)
优宁 上海浦东发展银 结构性存 保本浮动收益 7,000 2025.10.9 2025.10.3 0.70%或 1.65% 自有
维 行 款 型 1 或 资金
股份有限公司 1.85%
优宁 上海浦东发展银 结构性存 保本浮动收益 4,000 2025.10.1 2025.11.1 0.70%或 1.65% 自有
维 行 款 型 3 3 或 资金
股份有限公司 1.85%
优宁 兴业银行股份有 结构性存 保本浮动收益 3,000 2025.10.1 2025.12.1 1.00%或 1.69% 自有
维 限 款 型 4 6 资金
公司
优宁 民生银行股份有 结构性存 保本浮动收益 15,100 2025.10.1 2026.1.20 1.00%-1.92% 自有
维 限 款 型 4 资金
公司
注 1: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本次购买的投资品种为结构性存款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未来不排除相关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拟采取的
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1、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在上述产品管理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
时跟踪现金管理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2、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现金管理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现金管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3、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自有资金本金安全
或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现金管理,可以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
效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自有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的情况
截至 2025年 10 月 14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未到期余额为 0万元(含本次),使用自有资
金购买结构性存款等现金管理产品未到期余额为 94,600万元(含本次)。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等现金管理产品具体情况详见附件。
五、备查文件
本次购买结构性存款等现金管理产品的相关证明资料。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4/f8265c6f-3235-469b-9f50-d9374a74401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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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4 16:44│优宁维(301166):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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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4月 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
会议,于 2025年 5月 13日召开 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1,
500万元(含本数),不高于人民币 3,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无限售条件的 A 股流通股,
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4元/股(含本数,下同),回购期限自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
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4月 14日及 2025年 5月 1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
方案的公告》《回购报告书》。
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派于 2025年 5月 22日实施完毕,根据《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报告书》,公司本次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44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43.77元/股,回购价格调整起始日为 2025年 5月 2
2日(除权除息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5月2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 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
上限的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首
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2025年 10 月 14 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16,1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01
86%,最高成交价为 30.7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30.4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492,272.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
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 43.77元/股。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等有关规定。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及交易价格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结合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4/3d589323-ea9a-4fe8-a452-56b8a8d63c6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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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09 16:34│优宁维(301166):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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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4月 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
会议,于 2025年 5月 13日召开 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1,
500万元(含本数),不高于人民币 3,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无限售条件的 A 股流通股,
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4元/股(含本数,下同),回购期限自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
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4月 14日及 2025年 5月 1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
方案的公告》《回购报告书》。
公司 2024年度权益分派于 2025年 5月 22日实施完毕,根据《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报告书》,公司本次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44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43.77元/股,回购价格调整起始日为 2025年 5月 2
2日(除权除息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5月2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 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
上限的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
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5年 9月 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公
司暂未实施本次股份回购。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等有关规定。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09/e2a74217-9c7f-495b-988b-a660d106dbf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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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30 16:52│优宁维(301166):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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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优宁维”)于 2025年 2月 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
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5年3月 7日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并表范围内的子孙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
,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
用期限自 2025 年 3 月 9 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5年 2月
19日和 2025年 3月 8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现将公司近日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购买 签约银行 产品名称 收益 认购金 起息日 到期日 预期年化 资金
主体 类型 额 收益率 来源
(万元
)
优宁 民生银行股份有 结构性存 保本浮动收益 12,500 2025.9.2 2025.9.30 1.00%-3.40% 自有
维 限 款 型 3 资金
公司
优宁 宁波银行股份有 结构性存 保本浮动收益 2,500 2025.9.2 2026.3.24 1.20%或 2.05% 自有
维 限 款 型 5 或 资金
公司 2.15%
优宁 民生银行股份有 通知存款 保本固定收益 13,100 2025.9.3 2025.10.1 0.75% 自有
维 限 型 0 0 资金
公司
注 1:公司与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本次购买的投资品种为结构性存款产品及通知存款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未来不排除相关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1、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在上述产品管理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
时跟踪现金管理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2、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现金管理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现金管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3、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自有资金本金安全
或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现金管理,可以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
效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自有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的情况
截至 2025年 9月 30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未到期余额为 0万元(含本次),使用自有资金
购买结构性存款等现金管理产品未到期余额为 87,600万元(含本次)。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等现金管理产品具体情况详见附件。
五、备查文件
本次购买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等现金管理产品的相关证明资料。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30/35befcff-db37-4122-8b2d-bc91c180863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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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30 00:00│优宁维(301166):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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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9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司将
于 2025年 10月 16日(星期四)下午 14:30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
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 10月 16日(星期四)下午 14:30。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 10月 16日(星期四)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16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
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10月 16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
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
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 10月 9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
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古丹路 15弄 16号 1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2.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的议案》 √
3.00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
4.00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5.00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6.00 《关于修订<关于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资金 √
占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7.00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8.00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9.00 《关于修订<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议案》 √
10.00 《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
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 9月 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
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议案 2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
过。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
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
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
托书(详见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附身份证、单位证照及股东证券账户卡复印件),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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