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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166(优宁维)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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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1166 优宁维 更新日期:2026-05-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5-13 16:58 │优宁维(301166):关于回购股份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 ├─────────┼──────────────────────────────────────────────┤ │2026-05-06 15:42 │优宁维(301166):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 │2026-04-27 19:22 │优宁维(301166):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 ├─────────┼──────────────────────────────────────────────┤ │2026-04-27 19:22 │优宁维(301166):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 │2026-04-27 19:22 │优宁维(301166):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 ├─────────┼──────────────────────────────────────────────┤ │2026-04-27 19:22 │优宁维(301166):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 ├─────────┼──────────────────────────────────────────────┤ │2026-04-27 19:22 │优宁维(301166):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赖卫东) │ ├─────────┼──────────────────────────────────────────────┤ │2026-04-27 19:22 │优宁维(301166):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赖卫东) │ ├─────────┼──────────────────────────────────────────────┤ │2026-04-27 19:22 │优宁维(301166):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 │2026-04-27 19:22 │优宁维(301166):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 └─────────┴──────────────────────────────────────────────┘ ─────────┬──────────────────────────────────────────────── 2026-05-13 16:58│优宁维(301166):关于回购股份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4月 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1,500万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 3,000万元 (含本数)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4元/股,回购期 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5年 4月 14日、2025年 5月 13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报告书》。 公司 2024年度权益分派于 2025年 5月 22日实施完毕,根据《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报告书》,公司本次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44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43.77元/股,回购价格调整起始日为 2025年 5月 2 2日(除权除息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5月2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 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 上限的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回购公司股份事项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1、2025年 10月 14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4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2、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司应在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每增加 1%的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披露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公司严格履行了回购进展的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公司实际回购期为 2025年 10月 14日至 2026年 5月 12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498,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57%,最高成交价为 32.0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8.61元/股,支付的总金 额为 15,000,229元(不包含交易费用)。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届满,回购金额已超过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回购股份方案已实 施完毕,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实施期限、回购股份数量、回购价格、回购资金总额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及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实际回购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 司已在规定期限内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 三、本次回购股份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约能力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影 响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条件。 本次回购公司股份反映了管理层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肯定和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有利于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本次回购股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公司于 2025年 4月 22日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上海创业接力泰礼创业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泰礼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泰礼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含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含泰投资”)自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三个月内合计减持不超过 2,572,172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扣除回 购专户股份后总股本的 3%。2025年 7月 2日,上述减持计划实施完成,泰礼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含泰投资实际减持 2,572,000股, 占公司扣除回购专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 3%。 经自查,除上述情形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起至披露 本公告前一日,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与回购方案中披露的增减持计划一致。 五、本次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本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以及公司回购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股份变动情况 根据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本次公司实际回购的 498,200股将依法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依此测算,预计公司股本结 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本次回购前 本次回购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29,748,000 34.32% 29,748,000 34.52%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56,918,668 65.68% 56,420,468 65.48% 三、总股本 86,666,668 100.00% 86,168,468 100.00% 注:上述变动情况为初步测算结果,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将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最终登记情况为准。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 相关权利。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依法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及总股本数量。公司将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回购股份注销申请,并相应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相关事宜。 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098263b7-6130-4369-92b7-10480853b618.PDF ─────────┬──────────────────────────────────────────────── 2026-05-06 15:42│优宁维(301166):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4月 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 会议,于 2025年 5月 13日召开 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1, 500万元(含本数),不高于人民币 3,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无限售条件的 A 股流通股, 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4元/股(含本数,下同),回购期限自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 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4月 14日及 2025年 5月 1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 方案的公告》《回购报告书》。 公司 2024年度权益分派于 2025年 5月 22日实施完毕,根据《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报告书》,公司本次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44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43.77元/股,回购价格调整起始日为 2025年 5月 2 2日(除权除息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5月2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 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 上限的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 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6年 4月 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498,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57%,最高成交价为 32.0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28.61 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 15,000,229 元(不包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等有关规定。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6/ef0afc11-e2ce-4949-a5ce-102cca87cd7a.PDF ─────────┬──────────────────────────────────────────────── 2026-04-27 19:22│优宁维(301166):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 一、审议程序 1、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1、分配基准:2025年度。 2、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 13,126,179.48元,合并报表净利润为-22,9 48,743.49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母公司在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1,312,617.95元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1 72,205,903.69元,扣除于 2025年派发的 2024年度现金股利19,719,985.64元,本年度母公司可分配利润为 164,299,479.58元。 3、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 经营资金需求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 会提出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公司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 利 6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累计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及回购证券专用账户股份如发生变动,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 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金额进行调整。 截至 2026年 4月 26日,公司总股本 86,666,668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1,425,800 股,以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股份后的股本 85,240,868 股为基数进行测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51,144,520.8元(含税)。 4、如本预案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2025 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为51,144,520.8元;2025年度公司股份回购总额为:18,252,903 .00 (不包括交易费用)。公司 2025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为 69,397,423.80元。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1、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51,144,520.80 19,719,985.64 40,717,729.96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22,948,743.49 10,149,048.54 40,318,832.10 净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 67,009,855.47 62,769,594.61 58,608,756.90 营业收入(元) 1,083,706,364.04 1,117,756,368.14 1,225,826,220.06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197,000,908.67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164,299,479.58 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 是 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111,582,236.40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9,173,045.72 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111,582,236.40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188,388,206.98 研发投入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5.50% 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 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 否 市规则》第 9.4 条第(八)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 他风险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 111,582,236.40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不触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2、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需要相匹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相关风险提示及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 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禁止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 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b767a04c-0e2a-4844-a392-5b924209e17b.PDF ─────────┬──────────────────────────────────────────────── 2026-04-27 19:22│优宁维(301166):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第一章信息披露:第二节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为了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的资产和财务状况 ,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 2026年 3月 31日的各类应收款项、固定资产等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各项资产减值的可能性进行了充分的评 估和分析,判断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确定了需计提的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真实反映公司截至 2026年 3月 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依照《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 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 定,公司及并表范围内的子孙公司对 2026年第一季度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及评估,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 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计入的报告期间公司及并表范围内的子孙公司对截至 2026年 3月 31日存在可 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计提 2026年 1-3月资产减值准备共计人民币 5,601,549.10元,具体明细如 下: 项目 本期发生额 1、信用减值损失 4,595,990.73 其中: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4,533,138.84 其他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62,851.89 2、资产减值损失 1,005,558.37 其中:存货跌价损失 1,005,558.37 合计 5,601,549.10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 2026年 1月 1日至 2026年 3月31日。 3、公司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1、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 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2、其他应收款:对于其他应收款,本公司依据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 12个月内 ,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提减值损失。 3、存货: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 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 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 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计提相关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 、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真实可靠、更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026年第一季度资产减值: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 5,601,549.10元,将减少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 4,219,405.69元,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减少 4,219,405.69元。公司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未经会计师事务 所审计。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说明 经审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根据相关资 产的实际情况并经资产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能够 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 2026年 3月 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417ddf29-b24f-41f3-9274-02efb16ac06d.PDF ─────────┬──────────────────────────────────────────────── 2026-04-27 19:22│优宁维(301166):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 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中联”)于 2013年 10月 31日由立信中联闽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 司转制设立。注册地址为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亚洲路 6865号金融贸易中心北区 1-1-2205-1。 截至2025年末,立信中联拥有合伙人52人,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28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46人。 立信中联2025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31,810.81万元,审计业务收入25,546.96万元,证券业务收入9,596.51万元。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5年9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10月16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中联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议案已经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公司2025年年审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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