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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166(优宁维)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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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1166 优宁维 更新日期:2024-05-04◇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4-27 00:00│优宁维(301166):2024年一季度报告 ─────────┴──────────────────────────────────────────────── 优宁维(301166):2024年一季度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7/1fc7b477-d4bf-4293-8b49-d6723b1d197a.PDF ─────────┬──────────────────────────────────────────────── 2024-04-23 00:00│优宁维(301166):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 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管理层的责任 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 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编制《上海优宁维 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鉴证 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 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鉴证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贵公司《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按照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贵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 存放与使用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贵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本鉴证报告作为贵公司 2023 年年度报 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3/abaa91e0-1066-4e1e-9902-386caf83055a.PDF ─────────┬──────────────────────────────────────────────── 2024-04-23 00:00│优宁维(301166):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 ─────────┴──────────────────────────────────────────────── 优宁维(301166):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3/e652d55a-857d-4cd3-8a50-dbdd33832af6.PDF ─────────┬──────────────────────────────────────────────── 2024-04-23 00:00│优宁维(301166):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优宁维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 优宁维(301166):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优宁维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3/9e29d238-d2cb-4156-bf5c-cf9a7b5b0aeb.PDF ─────────┬──────────────────────────────────────────────── 2024-04-23 00:00│优宁维(301166):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 44,275,848.79 元,合并报表净利润为 40,31 8,832.10 元;截止 2023 年 12 月31 日,母公司可分配利润为 175,367,024.28 元;合并报表可分配利润为 275,723,893.77 元。 根据利润分配应以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及合并财务报表的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 2023 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75,3 67,024.28 元。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 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提出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公司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 利 4.7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累计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及回购证券专用账户股份如发生变动,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 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金额进行调整。 截止 2024 年 4 月 19 日,公司总股本 86,666,668 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 33,200 股,以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中股份后的股本 86,633,468 股为基数进行测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40,717,729.96 元(含税)。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 次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需要相匹配,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二、相关审核及审批程序 1、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将本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 2023 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业绩与发展计划相匹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同意公司 202 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 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禁止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2/655e1e2f-d694-4215-89f5-68fa523254e2.PDF ─────────┬──────────────────────────────────────────────── 2024-04-23 00:00│优宁维(301166):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根据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19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 司将于 2024 年 5 月 16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 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16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5 月 16 日(星期四)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16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 :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16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 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 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 年 5 月 9 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 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古丹路 15 弄 16 号 1 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4.00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5.00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6.00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 7.00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 8.00 《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9.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 议案 9 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3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 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 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 托书(详见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附身份证、单位证照及股东证券账户卡复印件),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10 日(星期五)的上午 8:30-11:30和下午 13:30-17:00。采取信函或电子邮件方 式登记的须在 2024 年 5 月 10 日(星期五)下午 17:00 之前送达或发送邮件到公司。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古丹路 15 弄 16 号 3 楼公司证券事务部,邮编:201314。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上请注明“股东大会” 字样。 4、注意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祁艳芳 联系电话:021-38939097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古丹路 15 弄 16 号 3 楼 邮编:201314 电子邮箱:ir@univ-bio.com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 进行。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2/bdbc54ac-4893-4331-adc9-436e65fdce0f.PDF ─────────┬──────────────────────────────────────────────── 2024-04-23 00:00│优宁维(301166):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唐松) ─────────┴──────────────────────────────────────────────── 优宁维(301166):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唐松)。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3/2d348327-f3d5-4dc1-a6ac-bcc80296166b.PDF ─────────┬──────────────────────────────────────────────── 2024-04-23 00:00│优宁维(301166):公司章程 ─────────┴──────────────────────────────────────────────── 优宁维(301166):公司章程。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2/12ec7348-db90-49cf-a27b-ba91799ce7a1.PDF ─────────┬──────────────────────────────────────────────── 2024-04-23 00:00│优宁维(301166):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蔡鸿亮) ─────────┴──────────────────────────────────────────────── 优宁维(301166):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蔡鸿亮)。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3/35bb3aff-24cc-469b-8f73-e4fec70401be.PDF ─────────┬──────────────────────────────────────────────── 2024-04-23 00:00│优宁维(301166):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石磊) ─────────┴──────────────────────────────────────────────── 优宁维(301166):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石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3/9857956c-942f-450c-85b8-23e536fd6050.PDF ─────────┬──────────────────────────────────────────────── 2024-04-23 00:00│优宁维(301166):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管理层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及相关规定编制的截至 2023年 12 月 31日《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中涉及的与财务报 告有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鉴证。 一、管理层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设计、执行和维护有效的内部控制,并评估其有效性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 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要求我 们遵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是否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获取合理保证。 鉴证工作包括获取对内部控制的了解,评估重大缺陷存在的风险,根据评估的风险测试和评价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鉴 证工作还包括实施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鉴证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错误或舞弊导致的错报未被发现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 ,或降低对控制政策、程序的遵循程度,根据内部控制鉴证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四、鉴证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于 2023年 12月 31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与财务报告有 关的内部控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2/a5edeaea-17a8-45e8-9194-535af15dd671.PDF ─────────┬──────────────────────────────────────────────── 2024-04-23 00:00│优宁维(301166):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优宁维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宁维”或“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优宁维募投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 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 21〕3556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166.6668万股,每股面值为人 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86.06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86,463.34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26,911.62 万元 (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59,551.73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 1]45819 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投项目使用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累计投入募 集资金金额 1 线上营销网络与信息化建设项目 8,079.60 8,079.60 1,589.28 2 线下营销及服务网络升级项目 6,828.15 6,828.15 6,791.26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8,431.58 8,431.58 3,004.86 3.1 蛋白及抗体试剂研发技改项目 5,429.08 5,429.08 1,992.15 3.2 爱必信(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 1,552.40 1,552.40 875.96 司实验室建设项目 3.3 上海乐备实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实 1,450.10 1,450.10 136.76 验室调整项目 4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5,000.00 5,000.00 5,000.00 合计 28,339.33 28,339.33 16,385.39 注:上表中合计数与各分项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2022 年 2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2 年 3 月 9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280,485,200 .00 元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项目(自主品牌产品生产基地项目)。并同意使用 393,630,000.00 元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占超 募资金总额的29.99%,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2023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于 2023 年 5 月 18 日召开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 393,630,000.00 元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29.99%,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该超募资金分别用于投资建设项目(自主品牌产品生产基地项目)6,708.37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 70,918.24 万元。 三、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拟对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日期(调整前) 状态日期(调整后) 1 线上营销网络与信息化建设项目 2024 年 12 月 2025 年 12 月 2 线下营销及服务网络升级项目 2024 年 12 月 2024 年 12 月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 3.1 蛋白及抗体试剂研发技改项目 2024 年 12 月 2025 年 12 月 3.2 爱必信(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024 年 12 月 2025 年 12 月 实验室建设项目 3.3 上海乐备实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实 2024 年 12 月 2025 年 12 月 验室调整项目 4 自主品牌产品生产基地项目 2024 年 5 月 2024 年 12 月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自募集资金于 2021 年 12 月到账以来,公司积极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鉴于募投项目投资规模较大,公司线上营销网络与信息 化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自主品牌产品生产基地项目涉及各类设备及软件采购、调试安装等 ,部分采购、发货运输及安装 调试进度未达预期。公司充分考虑建设周期与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经审慎研究决定,拟将线上营销网络与信息化建设项目、研发中心 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 2025 年 12 月,自主品牌产品生产基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 2024 年 12 月。 四、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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