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168 通灵股份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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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3 16:46 │通灵股份(301168):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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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3 19:19 │通灵股份(301168):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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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3 19:15 │通灵股份(301168):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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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5 17:37 │通灵股份(301168):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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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7 17:00 │通灵股份(301168):关于2026年度公司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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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7 16:59 │通灵股份(301168):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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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7 16:56 │通灵股份(301168):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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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5 17:37 │通灵股份(301168):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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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1 16:12 │通灵股份(301168):关于独立董事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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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7 18:42 │通灵股份(301168):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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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3 16:46│通灵股份(301168):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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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通灵股份”)于2026年6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6年7
月3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2026年度向下属子公司提
供的担保总额不超过6,000万元人民币(含等值外币),其中向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镧景航空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镧景”
)提供预计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向公司控股子公司辉锐精密科技(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辉锐”)提供预
计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
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江苏镧景航空装备有限公司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以下简称“江苏银行”)开展融资业务,向江苏银行申请法人设
备按揭贷款额度不超过1,7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期限不超过(含)5年,主要用于"无人机核心零部件生产制造及组装项目"设备
采购,公司将为上述综合授信提供最高债权本金余额不超过(含)1,700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并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
本合同的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包括展期、延期)届满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在保证期间内,债
权人有权就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三、《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
主合同: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自2026 年07月09 日起至2027 年07 月08 日止内办理贷款、商业汇票银行承兑、商业承兑汇票贴
现、贸易融资、银行保函、保理(含反向保理)及其他授信业务所对应的单项授信业务合同,及其修订或补充。
主债权及确定期间:保证人无条件地且不可撤销地向债权人保证,为债权人依据主合同而形成的主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期限为本合同项下主债权确定期间。
担保最高债权额:最高债权本金人民币壹仟柒佰万元整以及前述本金对应利息、费用等全部债权。
保证范围: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担保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债权人与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本金及按主合同约定计收的全部
利息(包括罚息和复利)、以及债务人应当支付的手续费、违约金、赔偿金、税金和债权人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
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律师费、差旅费、公证费、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等)。
保证期间:本合同的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包括展期、延期)届满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若
主合同项下债务分期履行,则每期债务保证期间均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满三年之日
止。若主合同项下债务被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务被宣布提前到期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
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三、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获得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为6,000万元,占公司2025年期末经审计净资产的2.82%。公司及
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1,700万元,占公司2025年期末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80%。公司及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
供担保。公司及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3/2bb23f53-645b-4db8-acb7-19d435a83ad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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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3 19:19│通灵股份(301168):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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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或否决提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7月3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3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3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C楼2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严荣飞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6人,代表股份70,403,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669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
人,代表股份32,456,95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047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3人,代表股份37,946,948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31.6225%。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2人,代表股份56,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
东1人,代表股份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1人,代表股份56,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473%。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并列席了本次会议。
4、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提案1.00 关于2026年度公司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0,39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24%;反对1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2074%;反对12,4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792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杨依见、王玥珲
3、结论性意见:
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
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4/39c25c3e-9b3e-4916-aa9e-c285598813b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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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3 19:15│通灵股份(301168):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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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就公司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
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
试行)》等规定,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本次股东会所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
,核查了本所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需的相关文件、资料,并参加了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全过程。本所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
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与本次股东会的决议一并进行公告,并依法对发表的法律意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鉴此,本所律师根据上述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现
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 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及召集、召开的程序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经核查,公司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2026年 6月 1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召集本次股东会。
公司已于 2026年 6月 1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上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前述会
议通知载明了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召开日期和时间(包括现场会议日期、时间和网络投票日期、时间)、召开方式、股权登记日、
出席对象、会议地点、会议审议事项、现场会议登记方法、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会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其中,公告刊登
的日期距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日期已达 15日。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6 年 7月 3日下午 14:30在江苏省扬中市经济开发区港茂路 666 号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C楼
二楼会议室召开,由公司董事长主持。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7 月 3 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7
月 3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00的任意时间。
本所律师审核后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人员的资格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核查,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6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70,403,900股,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8.6699%,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核查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股东登记的相关材料,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
股东代表共 3名,均为截至2026年 6月 2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该等股
东持有公司股份 32,456,95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7.0475%。
经本所律师验证,上述股东、股东代理人均持有出席会议的合法证明,其出席会议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根据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会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共计 23人,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37,946,94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1.6225%。
以上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验证其身份。
3、参加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共计 2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56,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74
%。
(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之外的公司其他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经本所律师验证,出席及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其出席会议的资格均合法有
效。
本所律师审核后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出席人员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三、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经本所律师审核,公司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属于公司股东会的职权范围,并且与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公告中所列明的审议事
项相一致;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未发生对通知的议案进行修改的情形。
四、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列入议程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未以任何理由搁置或不予表决。经对现
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合并统计,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如下:
1、 《关于 2026 年度公司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0,391,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24%;反对 12,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6%;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44,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2074%;反
对 12,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7926%;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所律师审核后认为,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 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
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
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三份,经签字盖章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4/5ddb1d71-93df-42f2-973a-5115d921d60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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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5 17:37│通灵股份(301168):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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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灵股份(301168):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6/b5072daa-50d2-446e-a87e-e083afea9f4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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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7 17:00│通灵股份(301168):关于2026年度公司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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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6月 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
6年度公司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在 2026年度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抵押担
保、质押担保、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方式。具体担保对象和提供的担保额度如下表:
单位:万元
担保方 被担保 担保方 被担保 截至目 2026年 担保额 是否关
方 持股比 方最近 前担保 度担保 度占上 联担保
例 一期资 余额 批准额 市公司
产负债 (万 度(万 最近一
率 元) 元) 期净资
产比例
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下的控股公司
江 苏 通 江 苏 镧 100% 0.13% 0 5,000 2.41% 否
灵 电 器 景 航 空
股 份 有 装 备 有
限公司 限公司
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的控股公司
江 苏 通 辉 锐 精 60% 75.16% 0 1,000 0.48% 否
灵 电 器 密 科 技
股 份 有 (江苏)有
限公司 限公司
合计 0 6,000 2.89%
注:公司(含控股公司)为上表控股公司提供担保时,原则上该控股公司的其他股东应当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者反担保等
风险控制措施。
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担保额度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
上述担保额度内办理具体担保事项,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江苏镧景航空装备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5年 12月 08日
注册地址:江苏省扬中市经济开发区红星路 1168号
法定代表人:李前进
注册资本:5,000万元整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民用航空器零部件设计和生产;民用航空器维修;民用航空器(发动机、螺旋桨)生产;道路机动车辆生
产;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通用航空服务;飞行训练(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
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智能无人飞行器制造;智能无人飞行器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
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软件销售: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制造;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智能控制系统集成:电子产品销
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通讯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玻璃纤维及制品制
造;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人工智能行业应用
系统集成服务;电池销售;集成电路设计;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
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电池零配件生产;农业机械制造;农业机械销售;农业机械服务
;智能农机装备销售;通信设备制造;通信设备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电机制造;电机及其控制系
统研发;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体验式拓展活动及策划(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
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 100%。
被担保人诚信状况: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 12月 31日(经审计) 2026年 3月 31日(未审计)
资产总额 2,999.92 2,992.75
负债总额 0 3.98
净资产 2,999.92 2,995.73
项目 2025年 1-12月(经审计) 2026年 1-3月(未审计)
营业收入 0 0
利润总额 -0.08 -4.19
净利润 -0.08 -4.19
2.公司名称:辉锐精密科技(江苏)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3年 02月 02日
注册地址:扬中市经济开发区红星路 888号
法定代表人:陈辉晖
注册资本:1,000万元整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机械设备研发;金属成形机床制造;金属成形机床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
术转让、技术推广;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金属制品销售;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销售;金属制品研发;模具制造;模具
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照明器具制造;照明器
具销售;灯具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机械电气设
备销售;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销售;专用设备修理;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元器
件批发;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 60%。
被担保人诚信状况: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 12月 31日(经审计) 2026年 3月 31日(未审计)
资产总额 11,81.72 1,308.64
负债总额 831.70 983.63
净资产 350.02 3,25.00
项目 2025年 1-12月(经审计) 2026年 1-3月(未审计)
营业收入 489.49 358.41
利润总额 -49.64 -25.02
净利润 -49.64 -25.02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根据业务实际需求,在股东会批准的担保额度内与银行等机构签署相关文件,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方式、担
保期限等内容以最终签署的相关文件为准。上述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最终实际担保总额不超过本次审批的担保额度。
四、担保目的和风险评估
1、由于下属子公司在日常经营中仅仅依靠自身的积累很难保证公司的正常经营,因此,从整体经营发展实际出发,本公司通过
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解决上述子公司经营中对资金的需求问题,有利于上述子公司保持必要的周转资金,保证正常的生产经营。
2、本次担保对象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当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时,公司将根据规定要求担保对象其他少数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提供反担保等风险控制措施,财务风险处于本公司可控制
范围内。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根据下属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资金需求情况,本公司通过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确保其生产经营持续
健康发展,有利于稳步拓展市场。同时,本次担保对象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
,财务风险处于本公司可控制范围内,且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由担保对象其他少数股东提供反担保,担保公平、对等,公司
担保风险较小。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办理具体担保事项,不再
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担保额度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因目前辉锐精密科技(江苏)有限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已
超过 70%,为此,本次担保事项尚须提交股东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半数以上(含)通过。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26年 6月 17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 0万元(不含上述拟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的 0.00%,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8/d0643cb3-8df2-4e1b-8c56-98a4c8fe1db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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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7 16:59│通灵股份(301168):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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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07月 03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7月 03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7月 03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06月 29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
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江苏省扬中市经济开发区港茂路 666号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C楼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关于 2026 年度公司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2、以上议案逐项表决,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
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附件 2)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
须持有授权委托书(附件 2)和出席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 3),以便登记确认。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
2、登记时间:现场登记时间为 2026年 07月 02日,上午 9:00-11:00,下午 13:30—17:00;采用传真及信函方式登记的应在
2026年 07月 02日 17: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来信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3、登记地点:江苏省扬中市经济开发区港茂路 666号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C楼董秘办
4、会议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0511-88393990
传真号码:0511-88489531
联系人:董事会秘书 韦秀珍
联系地点:江苏省扬中市经济开发区港茂路 666号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C楼董秘办
邮编:212200
5、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8/bcf81cc5-b1df-428d-8efa-d41cc4f0c47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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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7 16:56│通灵股份(301168):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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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6月12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发
出。会议于2026年6月17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
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严荣飞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江苏通灵电器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逐项审议了会议通知中列明的各项议案,决议情况如下:
1. 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公司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根据下属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资金需求情况,本公司通过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确保其生产经营
持续健康发展,有利于稳步拓展市场。
议案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回避表决情况:无。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3 日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相关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回避表决情况:无。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8/76242b29-76cb-47a9-845b-70d9d300f24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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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5 17:37│通灵股份(301168):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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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灵股份(301168):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6/9e75c45a-d75d-478f-ba5c-b24e7e81f83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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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1 16:12│通灵股份(301168):关于独立董事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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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6年5月21日召开2025年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审议通过提名陈华女士、李娟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任期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截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知发出之日,李娟女士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根据相关规定李娟女士已书
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近日,公司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李娟女士的通知,其已按照相关规定参加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前培训(
线上),并取得了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企业培训中心颁发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证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2/288e396f-2619-4081-91fd-d59c0318193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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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7 18:42│通灵股份(301168):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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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董事会审议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当日总股本120,000,00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999,936股后的总股本119,000,06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200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10股现金股利(含税)=现金分红总额 /总股本
?10=2,618,001.408元/120,000,000股?10=0.218166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比例=除权除息前一交
易日收盘价-0.0218166元/股。
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5年5月21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情况
1、以董事会审议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当日总股本120,000,00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999,936股后的总股本119,000
,06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至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
本为基数,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分配方案的实施距离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999,936.00股后的119,000,064.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10股派0.22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
派0.198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
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
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44000元
;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22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6月3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6月4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6月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6月4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
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调整相关参数
1、公司控股股东江苏尚昆生物设备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受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
股说明书》中承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的公司股票在限售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如果因发行人派发现金红
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时的发行价。”据上述承诺,公司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对上述最低减持价格限制亦作相应的调整。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10股现金股利(含税)=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
10=2,618,001.408元/120,000,000股?10=0.218166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
五入)。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比例=除权除息前一交
易日收盘价-0.0218166元/股。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江苏省扬中市经济开发区港茂路666号
咨询联系人:董事会秘书 韦秀珍
咨询电话:0511-88393990
传真电话:0511-88489531
八、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8/6b03ed5a-4154-42e1-8702-7e089f835d2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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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9:18│通灵股份(301168):镇江尚昆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发出要约事宜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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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灵股份(301168):镇江尚昆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发出要约事宜之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65d42c02-aee0-422d-92ca-abf43da9f75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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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9:18│通灵股份(301168):收购报告书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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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灵股份(301168):收购报告书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e9ebe010-042a-47ac-bed7-ce30f7f5614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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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9:18│通灵股份(301168):收购报告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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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灵股份(301168):收购报告书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ff3c05b3-4624-49b0-bced-656524bc1f0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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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9:18│通灵股份(301168):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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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灵股份(301168):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8c774210-8075-40f0-9afe-8fe3e152467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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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9:18│通灵股份(301168):收购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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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灵股份(301168):收购报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61af25c3-847e-4095-aab9-1a5c1d17076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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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9:18│通灵股份(301168):关于控股股东拟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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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协议转让,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将由江苏尚昆生物设备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尚昆生物”)变更为镇江尚昆商务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尚昆咨询”),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严荣飞、孙小芬、李前进
和严华。
2、本次协议转让后,尚昆咨询将承继尚昆生物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做出的全部承诺事项,并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
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中关于大股东减持额
度、预披露义务、减持限制等规定。
3、本次协议转让主要系公司控股股东自身战略发展需要而实施的行为,不触及要约收购,亦不构成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正
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
让过户手续,能否通过前述合规性审核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协议转让暨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尚昆生物的通知,尚昆生物于2026年5月20日与尚昆咨询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书》,根据协议,
尚昆生物将持有的本公司34,890,248股股份(占本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29.08%)全部转让给尚昆咨询,尚昆生物将不再持有本公司股
份,控股股东由尚昆生物变更为尚昆咨询。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尚昆生物和尚昆咨询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持有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有数量(股) 持股比例
江苏尚昆生物设备有限公司 34,890,248 29.08% 0 0
镇江尚昆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0 0 34,890,248 29.08%
合计 34,890,248 29.08% 34,890,248 29.08%
本次权益变动前,尚昆生物股东、股权结构及对公司的控制关系如下图:注:本图表中合计数与各加数之和在尾数上若存在差异
,均为四舍五入导致。
本次权益变动后,尚昆咨询股东、股权结构及对公司的控制关系如下图:注:本图表中合计数与各加数之和在尾数上若存在差异
,均为四舍五入导致。
本次权益变动后,尚昆咨询持有上市公司股份34,890,24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9.08%,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
二、本次股份转让双方基本情况
(一)转让方情况
1、名称:江苏尚昆生物设备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1827691188176
3、法定代表人:严荣飞
4、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5、注册资本:8510.4万元整
6、成立日期:2008年01月29日
7、住所:扬中市开发区港茂路
8、经营范围:生物工程设备、流体控制设备、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安装及相关技术研发,环保工程施工;计算机软硬件开
发,密封件、绝缘材料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饲料生产;饲料添加剂生产(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特种设备销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研发;机械设备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
可类专业设备制造);生物饲料研发;畜牧渔业饲料销售;饲料原料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
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情况:严荣飞先生持股59%,孙小芬女士持股20.16%,李前进先生持股10.42%,严华女士持股10.42%。
(二)受让方情况
1、名称:镇江尚昆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182MAEDQMW773
3、法定代表人:严荣飞
4、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5、注册资本:3489.6万元整
6、成立日期:2025年03月25日
7、住所:江苏省扬中经济开发区港茂路333号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商务代理代办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个人商
务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会议及展览服务;咨询策划服
务;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
主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情况:严荣飞先生持股59%,孙小芬女士持股20.16%,李前进先生持股10.42%,严华女士持股10.42%。
三、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江苏尚昆生物设备有限公司(“转让方”)
乙方:镇江尚昆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受让方”)
1、标的股份概况
1.1截至本协议签署日,目标公司总股本为【12,000】万股,其中,甲方持有目标公司【34,890,248】股,占目标公司已发行总
股本的【29.08】%。
1.2股份权利限制
甲方承诺,甲方持有的目标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代持、委托持股、信托计划或类似安排,亦不存在质押、抵押等担保权益或任何
种类的权利负担(包括但不限于任何附条件的销售或其他所有权保留协议、赋予任何担保利益的任何协议以及将第三人指定为损失受
偿人的文件),或任何其他第三方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任何期权或者任何性质的转换权或优先权)。
2、本次交易方案及相关安排
2.1本次交易
双方确认,乙方同意受让甲方持有的目标公司股份【34,890,248】股(“目标股份”),占目标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29.08】%
。
本协议签订后至本协议事项履行完毕前,甲方不得买入或者卖出目标公司股份,否则视为违约。
2.1.1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
本协议签署后,甲方将目标股份及时转让并登记过户与乙方,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
2.1.2定价原则
经双方友好协商,本次股份转让的价格为人民币 36.36元/股,本次股权转让合计价格为 1,268,609,417.28元。
如本次股份转让所涉及的股份全部过户完成前,目标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转让股
份数量及每股价格将自动作出相应的调整,即目标公司发生除权事项的,则本协议约定的乙方受让的股份数量及股份转让价格相应调
整,但本协议约定的股份转让比例及股份转让总价款不变。
2.2 价款支付时间
乙方应在本协议签署后 20 个工作日内支付上述总价款的 5%(人民币63,430,470.8640元),余款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相关《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后的 3个月内完成支付。
3、协议的生效、变更与解除
3.1 本协议经机构主体方法定代表人签署且加盖公章后成立并生效。
3.2本协议项下约定的双方的权利义务全部履行完毕方可视为本协议最终履行完毕。
3.3本协议的任何变更、补充和在本协议项下签署具体的执行性附属协议与本协议同等法律效力,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前述协
议中与本协议相冲突的内容或本协议中的未尽事宜,以双方协商一致签署的协议中变更约定的内容为准。
四、本次协议转让的影响
本次协议转让主要系控股股东自身战略发展需要而实施的行为,不会对上市公司的人员、资产、财务、业务、机构等方面的独立
性产生影响,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由尚昆生物变更为尚昆咨询,实际控制人仍为严荣飞先生、孙小芬女士、李前进先生、严华
女士;不触发《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全面要约或部分要约的情形,公司聘请的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对此发表了明确的意见。
五、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协议转让后,尚昆咨询将承继尚昆生物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做出的全部承诺事项,并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
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中关于大股东减持额
度、预披露义务、减持限制等规定。
2、上述股东权益变动事项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权益变动报告书,详见同日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上的《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上述股东权益变动事项涉及收购,收购人应当按照要求编制和披露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详见同日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
ww.cninfo.com)上的《收购报告书》和《收购报告书摘要》。
4、本次协议转让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转让过户登记手
续,相关事项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尚昆生物与尚昆咨询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5f8a1024-1392-40c6-9127-08366ef2a7c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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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8:34│通灵股份(301168):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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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灵股份(301168):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c5dedeca-040a-48a8-a142-a4a750a5a1b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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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8:34│通灵股份(301168):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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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灵股份(301168):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d2ba329e-ae45-481c-bf45-50e621f7322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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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8:32│通灵股份(301168):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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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5月21日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汤小丰先生、非独立董事张道远
先生提交的辞职报告。
由于工作调整,汤小丰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其原定任期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辞职后不再担
任公司任何职务。汤小丰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由于工作调整,张道远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其原定任期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辞职后仍在公
司任职,继续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张道远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汤小丰先生及张道远先生均未持有公司股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汤小丰先生及张道远先生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
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汤小丰先生及张道远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期间,忠实、勤勉地履行了各项职责,董事会对他们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
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0032fb3d-7b6d-4365-be87-6128cc1cf8b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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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8:42│通灵股份(301168):关于控股股东终止分立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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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江苏尚昆生物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尚昆生物”)的通知
,因尚昆生物经营策略发生变化,尚昆生物决定终止分立,终止分立后,公司股权结构、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
份的情况不变。具体情况如下:
一、分立终止情况
2025年5月23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拟存续分立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
号:2025-030),股东尚昆生物因经营需要,拟进行存续分立。2025年9月1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存续分立的进展暨权益
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等相关公告,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尚昆生物的通知,因尚昆生物经营策略发生变化,尚昆生物决定终止分立,终止分立后,公司股权结构、公
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不变。
二、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三、其他事项
1、尚昆生物终止分立,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2、股东尚昆生物终止分立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4f5ef9df-dee9-4166-be0f-4e677c9f378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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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04│通灵股份(301168):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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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05月 21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5月 21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5月 21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05月 15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
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江苏省扬中市经济开发区港茂路 666号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C楼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及独立董事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述职的议案
3.00 关于《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续聘公司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6.00 关于公司董事 2026 年度薪酬(或津贴)方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7.00 关于确认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 2026 年度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8.00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9.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0 关于修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度》的议案
11.00 关于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 应选人数(2)人
11.01 独立董事陈华女士 累积投票提案 √
11.02 独立董事李娟女士 累积投票提案 √
2、以上议案逐项表决,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
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
须持有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和出席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
2、登记时间:现场登记时间为 2026年 05月 20日,上午 9:00-11:00,下午 13:30—17:00;采用传真及信函方式登记的应在
2026年 05月 20日 17: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来信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3、登记地点:江苏省扬中市经济开发区港茂路 666号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C楼董秘办
4、会议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0511-88393990
传真号码:0511-88489531
联系人:董事会秘书 韦秀珍
联系地点:江苏省扬中市经济开发区港茂路 666号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C楼董秘办
邮编:212200
5、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0dac872a-da1f-4b76-9c91-2e889486402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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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03│通灵股份(301168):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李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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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灵股份(301168):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李娟)。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efd6bbf1-457c-418b-8d75-b9e5d0b8499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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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03│通灵股份(301168):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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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李健先生、王
丽女士、孙玉坤先生的独立性自查情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李健先生、王丽女士、孙玉坤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均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其直系亲属均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独立董事及其直系亲属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
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公司独立董事均不存在同时在
超过三家以上的 A 股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且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a062667c-edcc-47c8-b55d-298be802267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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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03│通灵股份(301168):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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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
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具体情况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公司决定将董事会董事由 9名变更为 7名,并对《董事会议事规则》中相应内容予以修改。对《公司章程》的具体修订内
容对照如下:
序 原条款内容 修订后条款内容
号
1 第一百〇九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 第一百〇九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
股东会负责。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 股东会负责。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会设董事长1 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
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 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可以设副董事
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 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
举产生。 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除上述条款修改,《公司章程》其余条款内容不变。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并经特别决议通过,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
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工商变更及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上述变更内容最终以工商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形成的《公司章
程》全文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修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治理与经营管理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江
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本次修订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
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本制度生效后,《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自动废止。
修订后形成的《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全文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
o.com.cn)。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c3487c27-e25c-4dd6-b760-0a2447aa715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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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03│通灵股份(301168):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陈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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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人陈华作为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 5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会提名为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5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
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
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 5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
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否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否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否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是 □否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是 □否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
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是 □否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
规定。
√是 □否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是 □否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
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否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
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是 □否
□不适用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是 □否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否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否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是 □否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
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否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
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是 □否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是 □否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否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是 □否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是 □否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否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撤换
,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是 □否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是 □否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
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
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
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职为由拒绝
履职。
声明人:陈华
声明日期:2026年4月29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b5c67d7c-04db-4133-9e5d-4626b64fd7d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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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03│通灵股份(301168):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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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独立董事到期辞职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上市公司其他董事任期相同,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但是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
李健先生自 2020年 3月 18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于 2026年 3月 17日已达六年。因此,李健先生已向公司提交辞职报告
,辞去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以及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担任的全部职务,辞职后李健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王丽女士于 2020年 6月 4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将于 2026年 6月 3日达 6年,王丽女士已于近日向公司提交辞职报告,
辞去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以及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担任的全部职务,辞职后王丽女士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李健先生、王丽女士离任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
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其离任将在公司召开股东会选举出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期间,李健先生、王丽女士仍将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责。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健先生和王丽女士均未持有
公司股票,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李健先生和王丽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
感谢。
二、提名独立董事情况
2026年 4月 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
同意提名陈华女士、李娟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信息见附件)。
同时,董事会同意在股东会通过的前提下,由陈华女士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由李娟女士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任期自
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提名独立董事议案后,公司董事会下设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陈华(独立董事、召集人)、李娟(独立董事)、严华。
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孙玉坤(独立董事、召集人)、陈华(独立董事)、李前进。
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李娟(独立董事、召集人)、孙玉坤(独立董事)、严华
独立董事候选人陈华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李娟女士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陈华女士、李娟女士的任职资格均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33e9f6cf-f609-4708-934f-9bd293ac188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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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03│通灵股份(301168):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
│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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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作为公司2025年度年报审计机构。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
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现将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对立信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
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截至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
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02名。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5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续聘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查程序。
二、2025年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立信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出具
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审计过程中,立信制订并实施了合理的审计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执行了有效的质量管理措施,就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项目团队
成员的独立性、审计范围、人员和时间安排、重要审计发现等事项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
(一)工作方案
2025年年度审计过程中,立信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
计工作围绕被审计单位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收入确认、成本核算、无形资产核算、合并报表、关联方交易等。立信全面配合公
司审计工作,充分满足了上市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立信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
工作。
(二)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立信配备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服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等专业资质。项目负责合伙人
、项目现场负责人由资深审计服务合伙人担任。立信的后台支持团队包括税务、信息系统、内控、风险管理、财务管理等多领域专家
,全程参与对审计服务的支持。
(三)报告情况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立信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
同时对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
程中,立信及相关审计人员就独立性、审计计划、风险判断、年度审计重点、初审意见等方面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并
达成一致意见。立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
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召开沟通会议,对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
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审
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建议。
(三)2026年4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
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在2025年度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审计以及关联交易、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
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
认真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
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经评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在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执行审计,表现出良好的职业素养和
专业胜任能力,按时高质量完成了公司2025年度年报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
的职责。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c6ef734c-f965-40fa-a571-84998641545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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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03│通灵股份(301168):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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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灵股份(301168):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5258d524-158a-4f3f-a64a-c1bc586f04a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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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03│通灵股份(301168):关于举办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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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 2026年 05月 12日(星期二)15:00-17:00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 议 问 题 征 集 : 投 资 者 可 于 2026 年 5 月 12 日 前 访 问 网 址https://eseb.cn/1xq0V9DPuY8或扫描下方小程
序码,点击“互动交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上,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
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6年 4月 2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
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 2026 年 5 月 12日(星期二)15:00-17:0
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 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5月 12日(星期二)15:0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参加人员
董事长严荣飞先生、总经理兼董事李前进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张道远先生、独立董事李健先生、董事会秘书韦秀珍女士。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 资 者 可 于 2026 年 5 月 12 日 ( 星 期 二 ) 15:00-17:00 通 过 网 址https://eseb.cn/1xq0V9DPuY8或使用微信扫
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 2026年 5月 12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
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四、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韦秀珍
电话:0511-88393990
传真:0511-88489531
邮箱:wxz@yztongling.cn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98f10083-a3c7-4d7f-80ba-596e037b880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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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03│通灵股份(301168):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陈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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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名人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5届董事会现就提名陈华为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 5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
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5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
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
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
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 5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
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否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否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否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是 □否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是 □否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是 □否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
定。
√是 □否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
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否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
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是 □
否 □不适用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是 □否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否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否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是 □否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
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
人。√是 □否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 业务往来
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是 □否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是 □否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
人员。
√是 □否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否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否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是 □否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否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
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是 □否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是 □否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
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
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
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b15795f2-b563-4e31-87db-9028df5fb0a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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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03│通灵股份(301168):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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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灵股份”或“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事项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
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
师802名。
立信2025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5年度立信为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9.16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
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起诉(仲 被诉(被仲 诉讼(仲 诉讼(仲
诉讼(仲裁)结果
裁)人 裁)人 裁)事件 裁)金额
部分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
责任纠纷为由对金亚科技、
立信所提起民事诉讼。根据
有权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
金亚科技、周 尚余500 决,金亚科技对投资者损失
投资者 2014年报
旭辉、立信 万元 的12.29%部分承担赔偿责
任,立信所承担连带责任。
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
盖赔偿金额,目前生效判决
均已履行。
部分投资者以保千里2015年
年度报告;2016年半年度报
告、年度报告;2017年半年
度报告以及临时公告存在证
券虚假陈述为由对保千里、
立信、银信评估、东北证券
2015年重
保千里、东北 提起民事诉讼。立信未受到
组、2015年
投资者 证券、银信评 1,096万元 行政处罚,但有权人民法院
报、2016年
估、立信等 判令立信对保千里在2016年
报
12月30日至2017年12月29日期间因虚假陈述行为对保千
里所负债务的15%部分承担
补充赔偿责任。目前胜诉投
资者对立信申请执行,法院
受理后从事务所账户中扣划
起诉(仲 被诉(被仲 诉讼(仲 诉讼(仲 诉讼(仲裁)结果
裁)人 裁)人 裁)事件 裁)金额 执行款项。立信账户中资金
足以支付投资者的执行款
项,并且立信购买了足额的
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
险,足以有效化解执业诉讼
风险,确保生效法律文书均
能有效执行。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42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151
名。
(二)项目组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开始从事上 开始为本公司
注册会计师 开始在本所
项目 姓名 市公司审计 提供审计服务
执业时间 执业时间
时间 时间
项目合伙人 朱作武 2011年 2009年 2010年 2025年签字注册会
张小勇 2014年 2012年 2012年 2025年计师
签字注册会
计师
质量控制复
核人
张帅印 2021年
李勇平 2007年 2007年 2007年 2024年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朱作武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签字注册会计师(2023 年)、
2023-2025年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合伙人(2024-2025年)签字注册会计师(2023 年)、
2023-2024年 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合伙人(2024年)
时间
2024-2025年
2024-2025年
上市公司名称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职务
签字合伙人
签字合伙人
2025年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合伙人2025年
2023-2025年
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德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合伙人
质量控制复核人
2023-2025年 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控制复核人
2023-2025年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控制复核人
2025年 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控制复核人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张小勇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2023-2024年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职务
签字会计师
(3)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张帅印
近三年未签署上市公司报告。
(4)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李勇平
时间
2023年-2024年
上市公司名称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职务
签字合伙人
2023年-2024年 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合伙人2023年-2024年
2023年-2024年
2025年
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合伙人
签字合伙人
签字合伙人
2023年-2025年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控制复核人2024年-2025年
2024年-2025年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控制复核人
质量控制复核人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3、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
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年报审计收费金额(万
元)
内控审计收费金额(万
元)
2024 2025
100 100
15 15
增减%
-
-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
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
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遵循职业准则,认真尽责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董事会同意继续聘任立信
为公司2026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相关材料。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999dd452-1cb9-47b9-abe8-22a16c5e926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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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03│通灵股份(301168):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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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灵股份(301168):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bdfe70ce-0d81-4543-9130-d8d1de65217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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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03│通灵股份(301168):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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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灵股份(301168):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d5ef0d44-6651-4e2b-86cd-5706c96a4b5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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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03│通灵股份(301168):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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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或津贴)方
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就自身关联事项进行回避表决。其中,《关于公司董事
2026年度薪酬(或津贴)方案的议案》将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董事的薪酬方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
三、薪酬和津贴标准
(一)董事薪酬(或津贴)方案
1、公司董事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管理职务,其薪酬标准按其所担任的职务执行,不另领取董事薪酬;未在公司担任
除董事外的其他任何职务的董事,视工作情况而定,但报酬不得超过独立董事津贴标准。
2、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为每年9.6万元(含税),按月发放。
3、董事在公司及分子公司兼任多个职务的,按就高不就低原则领取薪酬,不重复计算。
(二)高级管理人员方案
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由工资加年度奖金构成,薪酬与个人岗位职责目标完成情况挂钩,与公司经营业绩、年度绩效考核结
果、行为规范、工作年限等相结合。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及分子公司兼任多个职务的,按就高不就低原则领取薪酬,不重复计算。
四、其他说明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及津贴均为税前收入,所涉及高级管理人员从公司取得薪酬中绩效薪酬与公司年度经营指标
完成情况以及个人绩效评价相挂钩,薪酬及考核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对考核对象的年度绩效考核工作,并对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
督,实际支付金额会有所波动。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2dfa81da-f7fa-46bd-babb-74f0856fa36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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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03│通灵股份(301168):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李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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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名人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5届董事会现就提名李娟为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 5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
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5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
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
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
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 5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
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否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否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否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是 √否
被提名人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是 □否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是 □否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
定。
√是 □否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
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否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
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是 □
否 √不适用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是 □否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否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否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是 □否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
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
人。√是 □否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 业务往来
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是 □否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是 □否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
人员。
√是 □否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否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否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是 □否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否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
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是 □否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是 □否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
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
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
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ac6498f4-b599-499e-9ac0-f631a833925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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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03│通灵股份(301168):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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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灵股份(301168):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060eeb64-00af-4fa1-b440-bcb5215d35f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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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03│通灵股份(301168):2026年一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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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
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6年一季度报告》于2026年4月29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
n)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49c283c2-7d83-4f3d-b081-c9089cede72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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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03│通灵股份(301168):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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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于2026年4月29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
.com.cn)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3795757c-615d-4c5a-a0ea-119904ca7de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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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03│通灵股份(301168):独立董事候选人关于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书面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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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拟提名李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截至本承诺出具日,本人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为更好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承诺人:李娟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ab6e09a3-d40e-42c8-832f-49217bac987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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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03│通灵股份(301168):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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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灵股份(301168):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f856821b-0dcc-4b65-a833-32ccdb460c0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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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02│通灵股份(301168):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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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董事会审议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当日总股本 120,000,00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
回购股份 999,936股后的总股本 119,000,06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22 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
利 2,618,001.40元,占 2025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 10.23%,送红股 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0股。
2、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
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所述情况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本议案已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董事会一致
同意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 2025年度利润分配。
2、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年年初未分配利润为 859,649,090.14元,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5,596,706.13元,扣除计提的盈余公积 1,975,813.22 元及分配给普通股股东的股利 7,381,490.03元后,2025
年年末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 875,888,493.02元(为公司合并报表数据)。
母公司财务报表 2025年年初未分配利润为 786,253,438.60元,2025年度实现净利润 19,758,132.24元,扣除计提的盈余公积 1
,975,813.22 元及分配给普通股股东的股利 7,381,490.03 元后,2025 年末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796,654,267.59元。
3、经综合考虑公司长远发展与股东投资回报,公司董事会拟定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董事会审议 2025 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当日总股本120,000,000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 999,936 股后的总股本119,000,06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
派发现金红利 0.22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2,618,001.40元,占 2025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 10.23%,送
红股 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0股。
4、若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至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
总股本为基数,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2,618,001.40 17,374,009.34 19,992,010.75
回购注销总额(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025,596,706.13 071,395,043.96 0164,988,958
净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 72,388,267.51 79,239,087.21 74,142,574.47
营业收入(元) 1,350,493,609.8 1,587,175,443.33 1,540,379,543.6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875,888,493.02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796,654,267.59
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 ?是 □否
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39,984,021.49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87,326,902.6967
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39,984,021.49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225,769,929.19
研发投入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5.04%
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
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 □是 ?否
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
3,000万元,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预案综合考虑股本现状、盈利能力、财务
状况、未来发展前景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等因素,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实施本预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
不利影响,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公司 2024年度、2025年度合并报表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
)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 426,791,711.21元、553,898,920.82元,其分别占总资产的比例为 12.33%、15.79%,
未达到公司总资产的 50%以上。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b8c99895-5e0e-428d-8941-6e4bcaf0da3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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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01│通灵股份(301168):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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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灵股份(301168):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23f254c4-28ea-4ad2-9aea-356ca089077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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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01│通灵股份(301168):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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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灵股份(301168):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02494a51-0e51-4eba-9f00-f1fa4d372d7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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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01│通灵股份(301168):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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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灵股份(301168):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7f4e52ab-6add-41e8-9228-df5552946f9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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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01│通灵股份(301168):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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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灵股份(301168):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4ca2ec6e-aa21-48b1-9a12-fbdcec3abb1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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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00│通灵股份(301168):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通灵股份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
│来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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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灵股份(301168):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通灵股份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9605021c-85fd-48e2-b792-3e9145f80bb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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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00│通灵股份(301168):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通灵股份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
│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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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灵股份(301168):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通灵股份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18be307f-acd4-4995-84e1-e3a4586906c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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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00│通灵股份(301168):中信建投关于通灵股份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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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灵股份(301168):中信建投关于通灵股份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cb712636-5af0-4d0f-8b0b-e535ecc1bdc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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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00│通灵股份(301168):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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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灵股份(301168):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bc2485f8-27ab-44ec-8fee-44c3b39e148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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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00│通灵股份(301168):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通灵股份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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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25年 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于 2025年 12月 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朱作武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张小勇
中国注册会计师:张帅印
中国·上海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049261b0-c92f-4816-88f8-76a582375d43.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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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通灵股份: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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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48089.PDF
─────────┬────────────────────────────────────────────────
2026-04-29│通灵股份: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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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48098.PDF
─────────┬────────────────────────────────────────────────
2025-10-30│通灵股份: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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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30/1224760569.PDF
─────────┬────────────────────────────────────────────────
2025-08-28│通灵股份: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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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8/1224594033.PDF
─────────┬────────────────────────────────────────────────
2025-04-26│通灵股份: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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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6/122332397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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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通灵股份: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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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6/122332401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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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通灵股份: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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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9/122154226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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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0│通灵股份: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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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30/122105021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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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0│通灵股份: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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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0/1219697358.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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