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169 零点有数 更新日期:2026-05-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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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9:34 │零点有数(301169):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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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20 │零点有数(301169):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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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20 │零点有数(301169):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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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20 │零点有数(301169):关于海乂知信息科技(南京)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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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20 │零点有数(301169):海乂知信息科技(南京)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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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20 │零点有数(301169):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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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19 │零点有数(301169):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知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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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19 │零点有数(301169):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新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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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19 │零点有数(301169):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马旗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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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19 │零点有数(301169):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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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9:34│零点有数(301169):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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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持有北京零点有数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12,000股的财务总监刘升先生计划在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
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3,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042%)。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财务总监刘升先生出具的《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拟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 任职情况 持股总数 占公司总股 拟减持不超 拟减持不超
姓名 (股) 本比例 过股份数量 过股份占总
(股) 股本的比例
刘升 财务总监 12,000 0.0167% 3,000 0.0042%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股权激励授予。
3.减持数量及比例:财务总监刘升先生拟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3,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042%)。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5.减持期间: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即 2026年 6月 8日至 2026年 9月 7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不得减持公司股份。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7.刘升先生不存在本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九条规定
的情形。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刘升先生承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
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截至本公告日,刘升先生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四、相关风险提示
1、刘升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
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系其正常的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
险。
3、本次减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
4、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拟减持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督促上述股东严格遵守相关法
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刘升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2e24a585-013a-4c80-9138-58299cb1e9a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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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20│零点有数(301169):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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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第 1—2页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天健审〔2026〕7423 号
北京零点有数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北京零点有数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零点有数公司)2025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以及《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零点有数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零点有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倪国君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肖 兰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c4757a8d-eb43-4982-b5f4-e2bd902ea02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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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20│零点有数(301169):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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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天健审〔2026〕7426 号
北京零点有数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北京零点有数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零点有数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表,包括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
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我们核查了后附的零点有数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
情况表》(以下简称扣除情况表)。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零点有数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零点有数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
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为了更好地理解零点有数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扣除情况表应当与已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二、管理层的责任
零点有数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
—业务办理(2026年修订)》(深证上〔2026〕135 号)的规定编制扣除情况表,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核查工作的基础上对零点有数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扣除情况表发表专项核查意见。
四、工作概述
我们的核查是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进行的。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核查工作,以对扣除情况表是
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核查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核查工作
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专项核查意见
我们认为,零点有数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扣除情况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
业务办理(2026 年修订)》(深证上〔2026〕135 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零点有数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倪国君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肖 兰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北京零点有数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编制单位:北京零点有数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本年度 具体扣除情 上年度 具体扣除情
况 况
营业收入金额 36,223.21 34,345.72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 —— —— ——
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如出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
包装物,销售材料,用材料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经营受
托管理业务等实现的收入,以及虽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但属
于上市公司正常经营之外的收入
不具备资质的类金融业务收入,如拆出资金利息收入;本会
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的类金融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如担保、商业保理、小额贷款、融资租赁、典当等业务形成
的收入,为销售主营产品而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除外
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贸易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与上市公司现有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关联交易产生的收入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收入
未形成或难以形成稳定业务模式的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小 计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 —— —— ——
未显著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的交
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不具有真实业务的交易产生的收入,如以自我交易的方式实
现的虚假收入,利用互联网技术手段或其他方法构造交易产
生的虚假收入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业务产生的收入
本会计年度以显失公允的对价或非交易方式取得的企业合
并的子公司或业务产生的收入
审计意见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收入
其他不具有商业合理性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小 计
三、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其他收入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36,223.21 34,345.72
法定代表人:袁岳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刘升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升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09f93f91-2590-4a6d-9ef9-c9c365e911f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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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20│零点有数(301169):关于海乂知信息科技(南京)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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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海乂知信息科技(南京)有限公司
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6〕7446 号
北京零点有数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北京零点有数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零点有数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海乂知信息科技(南京)
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零点有数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零点有数公司 2025 年
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零点有数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关于海乂知信息科技(
南京)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零点有数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说明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
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进行了审慎调查,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
并根据所取得的材料做出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零点有数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海乂知信息科技(南京)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如实反映了海乂知信息科技(南京)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倪国君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肖 兰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关于海乂知信息科技(南京)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
北京零点有数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零点远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远景公司)
于 2024 年度完成收购海乂知信息科技(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海乂知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现将 2025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说明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6,305.00 万元向北京远景公司
增资,用于实施新设募投项目“收购海乂知信息科技(南京)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并对其增资”项目。其中4,114.00 万元收购南京海
乂知公司原股东 32.49%股权,并使用募集资金2,191.00 万元对南京海乂知公司进行增资。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完成后,北京远景公
司持有南京海乂知公司 55%的股权。
二、业绩承诺情况
(一) 业绩承诺情况
根据北京远景公司与南京海乂知公司原股东丁军、胡芳槐、何翔、南京海乂数知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彩梦想一
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恒毓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南京锋炬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中航联创信科(无锡)股权
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签订的《海乂知信息科技(南京)有限公司之转股与增资协议》,南京海乂知公司创始股东丁军、胡芳槐、何翔和
南京海乂数知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创始股东)承诺南京海乂知公司 2024 年、2025 年、2026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为 1,100.00万元、1,350.00 万元、1,600.00 万元。如果南京海乂知公司在业绩承诺期间实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的净利润达到累计承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的80.00%的(含 80.00%),视为达成业绩目标。
(二) 业绩补偿情况
1. 如果南京海乂知公司在业绩承诺期间累计实际实现扣非净利润超过承诺期累计承诺扣非净利润的 55%(含 55%)但不足 80%的
,北京远景公司有权要求南京海乂知公司创始股东进行股权补偿,补偿公式如下:应补偿股权=25%*(承诺期三年累计承诺净利润-三
年累计实际实现净利润)/承诺期三年累计承诺净利润;
2. 如果南京海乂知公司在在业绩承诺期间累计实际实现的扣非净利润低于累计承诺扣非净利润的 55%,北京远景公司有权在该情
形发生后要求南京海乂知公司及其创始股东以实际支付的增资款加计年化 5%的单利的价格回购投资方本次增资交易中取得的公司注
册资本数量(即 500.22 万元),南京海乂知公司及其创始股东予以担保和配合执行,执行时间以进一步协议商定为准;
3. 如果南京海乂知公司在业绩承诺期间累计实际实现扣非净利润超过累计承诺扣非净利润的 120%的(含 120%),则对南京海乂知
公司予以股权奖励,股权激励公式如下:应激励股权=25%*(三年累计实际实现净利润-承诺期三年累计承诺净利润)/承诺期三年累计
承诺净利润。其中,股权奖励上限为 4.5%南京海乂知公司股权。
三、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南京海乂知公司 2025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其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278.69 万元,低于承诺数 71.31
万元,完成本年业绩承诺的94.72%。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cc8e98cf-7e52-4fe4-810f-c2b3b02fcd5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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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20│零点有数(301169):海乂知信息科技(南京)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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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北京零点有数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零点有数
”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海乂知信息科技(南
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乂知”或标的公司)2025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 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零点有数使用募集资金 6,305.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北京
零点远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用于实施新设募投项目“收购海乂知信息科技(南京)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并对其增资”项目。其中
4,114.00万元收购海乂知信息科技(南京)有限公司原股东 32.49%股权,并使用募集资金 2,191.00万元对海乂知进行增资。本次
股权转让及增资完成后,北京零点远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持有海乂知 55%的股权。
二、业绩承诺及业绩补偿情况
根据零点有数与海乂知原股东丁军、胡芳槐、何翔、南京海乂数知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彩梦想一号创业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恒毓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南京锋炬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中航联创信科(无锡)股权投
资中心(有限合伙)签订的《海乂知信息科技(南京)有限公司之转股与增资协议》,海乂知创始股东丁军、胡芳槐、何翔和南京海乂
数知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标的公司 2024年、2025年、2026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为 1,100.00万元、1,
350.00万元、1,600.00万元。如果海乂知在业绩承诺期间实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达到累计承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
润的 80%的(含 80%),视为达成业绩目标。
1、如果标的公司在业绩承诺期间累计实际实现扣非净利润超过承诺期累计承诺扣非净利润的 55%(含 55%)但不足 80%的,投
资方有权要求创始股东进行股权补偿。股权补偿公式如下:应补偿股权=25%*(承诺期三年累计承诺净利润–三年累计实际实现净利
润)/承诺期三年累计承诺净利润。
2、如果标的公司在业绩承诺期间累计实际实现的扣非净利润低于累计承诺扣非净利润的 55%,投资方有权在该情形发生后立即
提出以增资款加计年化5%的单利的价格回购投资方本次增资交易中取得的公司注册资本数量(即500.22万元),标的公司和创始股东
予以担保和配合执行,执行时间以进一步协议商定为准。
3、如果标的公司在业绩承诺期间累计实际实现扣非净利润超过累计承诺扣非净利润的 120%的(含 120%),则对标的公司予以
股权奖励,股权激励公式如下:应激励股权=25%*(三年累计实际实现净利润-承诺期三年累计承诺净利润)/承诺期三年累计承诺净
利润。其中,股权奖励上限为 4.5%标的公司股权。
三、标的公司 2025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海乂知信息科技(南京)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天健
审〔2026〕【7446】号),海乂知信息科技(南京)有限公司公司 2025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
润为 1,278.69万元,低于承诺数 71.31万元,完成本年业绩承诺的 94.72%。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查阅了各方签署的相关协议以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同)出具的审核报告等资料,对上述业绩承诺的实现情
况进行了核查。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标的公司 2025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数为 1,278.69万元,完成本年预测盈利的
94.72%,视为达到 2025年度的业绩承诺,无需进行业绩补偿。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151eff2b-f1c1-4bee-ae3d-015f219aee8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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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20│零点有数(301169):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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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点有数(301169):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7a429e11-d1d7-4985-92a5-347c0d37cea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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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19│零点有数(301169):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知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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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点有数(301169):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知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b9a3eba0-9448-4844-af06-cc86ad76ce0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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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19│零点有数(301169):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新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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