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170 锡南科技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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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3 18:17 │锡南科技(301170):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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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3 18:15 │锡南科技(301170):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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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4 16:48 │锡南科技(301170):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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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7:32 │锡南科技(301170):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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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7:32 │锡南科技(301170):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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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 17:12 │锡南科技(301170):中信证券关于锡南科技2025年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结果及提请公司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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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 17:12 │锡南科技(301170):中信证券关于锡南科技2025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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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 17:12 │锡南科技(301170):中信证券关于锡南科技2025年度跟踪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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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 17:12 │锡南科技(301170):中信证券关于锡南科技2025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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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6:50 │锡南科技(301170):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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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3 18:17│锡南科技(301170):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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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无锡锡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为 3名,股份数量共计 4,428,300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4.4283%,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
3、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 2026 年 06 月 29日(星期一)。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无锡锡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729号)
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000,000股,并于2023年6月2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100,000,000股,其中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份数量为 76,290,546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76.2905%
;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份数量 23,709,454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3.7095%。
2023年12月27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1,290,546股,占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的1.2905%,具
体情况详见公司2023年12月2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
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
2024年6月27日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8,575,425股,占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的 8.5754%,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4年6月2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
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截至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总股本为100,00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股票数量为66,424,5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6.4246%;无限
售条件流通股33,575,4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5754%。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至今,公司未发生因股份增发、回购注销及派发股票股利或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股本数量
变动的情形。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徐晴、李颖、李全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1、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自发行人发行的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委托任何第三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的,仍遵守上述约
定。
2、关于股份减持承诺:
(1)本人未来持续看好发行人及其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愿意长期持有发行人股票。
(2)减持方式:锁定期届满后,本人拟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发
行人股份;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
持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
于发行人股份总数的5%,转让价格下限比照大宗交易的规定执行,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另有规定的除外;计算减持比例时,本人与一致行动人的持股合并计算。若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相关规定调整的,则遵从新规定。
(3)减持期限与减持数量:在锁定期届满后的两年内每年本人减持发行人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上市时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50%
(含送股、转增股本的股数)。(4)减持的信息披露:股份锁定期届满,本人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本人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配合发行人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如相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及证券交易
所对信息披露有新的规定,则按照新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5)承诺不减持的情形:
发行人或本人发生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
判决作出之后未满6个月,本人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
本人发生因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被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的,本人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
若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相关规定调整的,则遵从新规定。
(6)如果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内容的,因违反承诺出售股份所取得的收益无条件归公司所有,公司或其他符合法定条件的股东均
有权代表公司直接向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本人将无条件按上述所承诺内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除上述承诺外,无后续追加的承诺。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限售期内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
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
司对上述股东不存在违规担保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6 年 06 月 29日(星期一)。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4,428,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4283%。
3、本次解除限售股东共计 3名。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序号 股东全称 限售股份数量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
(股) (股)
1 徐晴 2,214,150 2,214,150
2 李颖 1,483,500 1,483,500
3 李全生 730,650 730,650
合计 4,428,300 4,428,300
注: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中,无股东同时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无股东为公司前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且离职未满半年。
四、本次解除限售前后公司股本结构表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数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量(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66,424,575 66.4246 -4,428,300 61,996,275 61.9963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33,575,425 33.5754 +4,428,300 38,003,725 38.0037
三、总股本 100,000,000 100 - 100,000,000 100
注:以上数据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已严格履行了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公司本次申请限售股份解除限售
的股份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
、完整。
综上,保荐人对锡南科技本次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锡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4/83019838-4969-4e3c-bd38-3349c76cd14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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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3 18:15│锡南科技(301170):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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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作为无锡锡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锡南科技”、“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
荐业务》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对锡南科技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本核查
意见。核查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无锡锡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729号)
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5,000,000股,并于 2023年 6月 2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 100,000,000股,其中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份数量为 76,290,546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76.
2905%;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份数量 23,709,454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3.7095%。
2023年 12月 27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 1,290,546股,占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的 1.2905%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2023年 12月 2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
通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
2024年 6月 27日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 8,575,425股,占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的 8.5754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2024年 6月 2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
通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截至本核查意见披露之日,公司总股本为 100,00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股票数量为 66,424,57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6.
4246%;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3,575,4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3.5754%。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至今,公司未发生因股份增发、回购注销及派发股票股利或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股本数量
变动的情形。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徐晴、李颖、李全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1、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自发行人发行的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委托任何第三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的,仍遵守上述约
定。
2、关于股份减持承诺:
(1)本人未来持续看好发行人及其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愿意长期持有发行人股票。
(2)减持方式:锁定期届满后,本人拟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发
行人股份;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
持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
于发行人股份总数的5%,转让价格下限比照大宗交易的规定执行,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另有规定的除外;计算减持比例时,本人与一致行动人的持股合并计算。若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相关规定调整的,则遵从新规定。
(3)减持期限与减持数量:在锁定期届满后的两年内每年本人减持发行人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上市时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50%
(含送股、转增股本的股数)。
(4)减持的信息披露:股份锁定期届满,本人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本人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
定》、《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配合发行人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如相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及证券交易所对信息披露有新的规定,
则按照新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5)承诺不减持的情形:
发行人或本人发生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
判决作出之后未满6个月,本人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
本人发生因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被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的,本人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
若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相关规定调整的,则遵从新规定。
(6)如果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内容的,因违反承诺出售股份所取得的收益无条件归公司所有,公司或其他符合法定条件的股东均
有权代表公司直接向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本人将无条件按上述所承诺内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除上述承诺外,无后续追加的承诺。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限售期内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
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
司对上述股东不存在违规担保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6年 06月 29日(星期一)。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4,428,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4283%。
3、本次解除限售股东共计 3名。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序号 股东全称 限售股份数量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
(股) (股)
1 徐晴 2,214,150 2,214,150
2 李颖 1,483,500 1,483,500
3 李全生 730,650 730,650
合计 4,428,300 4,428,300
注: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中,无股东同时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无股东为公司前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且离职未满半年。
四、本次解除限售前后公司股本结构表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 例 数 量 ( 股 ) 数量(股) 比 例
(%) (+,-) (%)
一、有限售条件 66,424,575 66.4246 -4,428,300 61,996,275 61.9963
股份
二、无限售条件 33,575,425 33.5754 +4,428,300 38,003,725 38.0037
股份
三、总股本 100,000,000 100 - 100,000,000 100
注:以上数据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已严格履行了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公司本次申请限售股份解除限售
的股份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
整。
综上,保荐人对锡南科技本次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4/1b9fe3c0-fc9b-49e6-8e4c-e8553a83aad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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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4 16:48│锡南科技(301170):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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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锡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 年 5 月 15 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
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 2025 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100,000,000股为基数,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按10股
派发现金股利2.5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25,000,000.00 元(含税),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在利润分配方案披
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若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按照最新总股本对分配
总额进行调整。
2、自上述方案披露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距离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0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500000 元人民币
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2.250000 元;持有首
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
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
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5
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50000 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6月 11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6月 12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6 月 11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
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 年 6月 12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
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
1 03*****679 李忠良
2 03*****827 李明杰
3 03*****248 徐晴
4 02*****371 李颖
5 03*****115 李全生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6月 4日至登记日:2026 年 6月 11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
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参数
公司股东李忠良、李明杰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在锁定期届满后的两年内本人减持所持有
的公司股份的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在此期间除权、除息的,将相应调整发行价)。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上述最低减持价格将作相
应调整。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胡埭工业园冬青路 20 号
咨询联系人:堵伟刚
咨询电话:0510-66059898
传真电话:0510-66059856
八、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4/2366d65e-83ad-48e1-bd21-8e51ea7e1eb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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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7:32│锡南科技(301170):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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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南科技(301170):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585fdc19-b543-481f-98bb-1538d19b20b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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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7:32│锡南科技(301170):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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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
无锡锡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已于 2026 年 4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刊登公告。
2、会议召开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5月 1
5 日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月1
5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现场会议于 2026年 5月 15日下午 15:00 在无锡市滨湖区胡埭工业园冬青路 20号305 会议室召开。
3、股东会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4、主持人:董事长李忠良先生主持
5、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6、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32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62,230,27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62.2303%,其中:
(1)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计 3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61,996,27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61.9963%;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29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234,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40%。
(3)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外,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29 人,
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234,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40%。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经过认真审议,以记名方式进行现场和网络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2,095,0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27%;反对 135,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7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其中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98,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2222%;反对 135,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7778%;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2,095,0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27%;反对 135,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7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其中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98,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2222%;反对 135,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7778%;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2,095,0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27%;反对 135,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7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其中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98,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2222%;反对 135,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7778%;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4、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2,060,0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65%;反对 170,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3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其中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63,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2650%;反对 170,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735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2,091,5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71%;反对 137,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05%;弃权1,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4%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95,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7265%;反对 137,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6325%;弃权1,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6410%。
6、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2,091,5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71%;反对 137,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05%;弃权1,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4%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95,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7265%;反对 137,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6325%;弃权1,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6410%。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62,095,0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27%;反对 135,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7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其中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98,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2222%;反对 135,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7778%;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龚丽艳律师、龚劲律师见证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
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
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075c23f5-8d06-4138-95a3-51b54b03860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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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 17:12│锡南科技(301170):中信证券关于锡南科技2025年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结果及提请公司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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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锡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保荐人”)作为对贵公司进行持续督导的保荐人,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的有关要求,对贵公司认真履行了持续督导职责。
基于 2025 年度现场检查,本保荐人提请贵公司关注以下事项:
1、建议公司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
要求,不断完善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强化风险防范意识,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2、建议公司合理安排募集资金使用,持续关注现金管理规范性、募投项目建设进度,有序推进变更后募投项目的建设及实施,
严格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6/0d95de42-1cc3-42c1-adde-0a1f5daf87a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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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 17:12│锡南科技(301170):中信证券关于锡南科技2025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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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号—保荐业
务》对无锡锡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锡南科技”、“公司”)进行了 2025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报告如下:
一、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宁文科、陈祉逾
(三)协办人:王晓雯
(四)培训时间:2026年 4月 17日
(五)培训地点:无锡市滨湖区冬青路 20号
(六)培训人员:宁文科
(七)培训对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
(八)培训内容:近期资本市场政策等事项
二、上市公司的配合情况
保荐人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工作过程中,公司积极予以配合,保证了培训工作的有序进行,达到了良好效果。
三、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结论
保荐人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号—保荐业务》的有关要求,对锡南科技进行了 2025年度持续督导培
训。
中信证券认为:通过本次培训,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加强了对中国证监会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创业板相关业务规则的理解,加深了对作为上市公司管理人员在公司信息披露、规范运作等方面所
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此次培训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达到了预期效果。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6/9f563eb0-a12a-4a1b-8d28-5a3049c318b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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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 17:12│锡南科技(301170):中信证券关于锡南科技2025年度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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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南科技(301170):中信证券关于锡南科技2025年度跟踪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6/2ccd71aa-dddd-443e-8658-67c7f9eb7fe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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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 17:12│锡南科技(301170):中信证券关于锡南科技2025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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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南科技(301170):中信证券关于锡南科技2025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6/dc6f6b7a-d0b2-4108-8895-e620cf106b3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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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6:50│锡南科技(301170):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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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南科技(301170):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e9bf0356-d83e-4beb-a51d-162f2a3bdc8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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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6:50│锡南科技(301170):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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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南科技(301170):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b1d2125f-47c5-4afd-bd29-4e5dbaef212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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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6:50│锡南科技(301170):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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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南科技(301170):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01e6a7dc-e4b0-45e5-93a0-e730cf4d478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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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6:49│锡南科技(301170):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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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5 月 15 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月 15 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 月 15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5 月 11 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普通股股东均
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无锡市滨湖区胡埭工业园冬青路 20 号 305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提案
1.00 《关于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2.00 《关于公司<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告>的议案》
3.00 《关于公司<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告>的议案》
4.00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5.00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6.00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 非累积投票提案 √
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7.00 《关于续聘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2、议案 5 全体董事回避并直接提交本次股东会审议,其余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相关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会上进行年度述职。
以上议案,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其中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
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和股东账户卡复印件、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股票账户卡和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
)、办理登记手续。(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代理人
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的,需同时填写《参会股东回执》(附件三),与前述登记文件一并送交公司。
2.登记时间:本次股东会现场登记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12 日上午 9:30—11:30;下午14:30—17:00;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
记的须在 2026 年 5 月 12 日 17:00 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3.登记地点及信函邮寄地址:无锡市滨湖区胡埭工业园冬青路 20 号证券部;邮编:214000;传真号码:0510-66059856 。如通
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4.会务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堵伟刚
联系电话:0510-66059898
传真:0510-66059856
电子邮箱: xnkj.zqb@xinan-technology.com
联系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胡埭工业园冬青路 20 号
邮编:214000
5.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务必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本次出席会议
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59964e7c-0c2e-4de2-bda0-4206d66e7a3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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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6:49│锡南科技(301170):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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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规范无锡锡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
机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无锡锡南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
第三条 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战略导向、绩效挂钩、风险约束、合规透明。
第四条 本制度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追溯生效。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五条 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
第六条 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薪酬政策与方案。提名与薪酬
委员会及董事会审议董事薪酬方案时,该董事应回避。
第七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结构
第八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以下部分构成:
(一)基本薪酬;
(二)绩效薪酬;
(三)中长期激励收入;
(四)其他符合规定的津贴补贴。
基本薪酬根据岗位职责、个人能力、市场薪酬水平确定,按月发放。
绩效薪酬与公司年度经营业绩、个人履职绩效挂钩,占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 50%,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公司应当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
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公司建立工资总额决定机制,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总额根据公司经营效益、人工成本投入产出效率、同行业薪酬水平等因
素综合确定。
第九条 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全职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其薪酬按照其所任职务对应的公司薪酬管理制度、考核和激励
方案执行,其董事职务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等薪酬。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其薪酬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执行;
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不享有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外部董事原则上不领取薪酬。
第十条 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岗位,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增长与普通职工薪酬水平提升相挂钩。在制定高管薪酬方案时,应同时考虑普通职工的
薪酬调整计划,确保分配公平。
第四章 薪酬发放
第十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于股东会通过其任职或薪酬决议之日起执行,按月发放。在公司领取薪酬的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薪酬发放按照公司内部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第十三条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薪酬中扣除(或代扣代缴)下
列款项,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一)个人所得税;
(二)各类社会保险费用、公积金、企业年金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三)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应由个人承担的其他款项。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按本制度发
放。
第十五条 公司建立薪酬止付追索机制。发生以下情形时,公司应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或追回已支付的部分或全
部绩效薪酬:
(一)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的;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
(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四)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
第十六条 提名与薪酬委员会评估是否发起追索扣回程序,向董事会提出建议。涉及董事的薪酬追索,由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与《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按《公司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及时修订本制度。
第十八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追溯生效,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正式施行。
无锡锡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b34b1d21-d558-4c77-bb8c-778b025658c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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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6:49│锡南科技(301170):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志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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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无锡锡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积极参加公司历次董事会、股东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及时
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
、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调查,勤勉尽责、独立谨慎地行使权利,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了独
立董事对公司的监督、建议等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
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刘志庆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6年出生,硕士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1984年7月至199
4年4月担任国营无锡市水泥厂会计;1994年5月至1998年9月担任无锡宝光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1998年10月至2011年1月担任江苏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高级经理;2011年1月至2017年11月担任无锡宝光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2015年9月至2021年2月担任中辰电缆
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1年2月至2023年7月任梦阳药业(上海)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3 年7月至今任梦阳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财
务总监,现任江苏东方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及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9月至今担任公司的独立
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独立董事 应出席董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缺席董事 出席股东
姓名 事会次数 董事会次 式参加董 董事会次 会次数 会次数
数 事会次数 数
刘志庆 4 4 0 0 0 3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4次董事会,3次股东会;本人均积极出席会议,未有无故缺席情况发生,对所有审议事项均
投了同意票。在审议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尤其是重大事项时,与公司及相关方保持密切沟通,细致研读相关资料,认真审议每项议
案,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结合公司运营实际,客观、独立、审慎地行使独立董事权利,以此保障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为董事
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姓 会议名称 亲自出 委托出席次 现场出席次 通讯出席次
名 席次数 数 数 数
刘志庆 提名与薪酬委员会 1 0 1 0
刘志庆 审计委员会 3 0 3 0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在规范运作上,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公司报送的各类文件本人均会认真仔细阅读,并持续关注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公共传
媒有关公司的各类报道及重大事件和政策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在现场多次听取相关人员汇报并进行现场调查,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
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会议、邮件的形式定期听取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工作汇报,审阅内审部门的工作计划,了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完成情况。在会计师事务所年审期间,本人与负责审计的工作人员保持沟通、听取汇报,就公司财务状况、业务状况、内部控制工作
开展情况等进行沟通,了解公司情况。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年度股东会、临时股东会、把握与公司中小股东交流机会。参会期间,通过交流了解中小股东切实
关注公司的事项,介绍公司在公司治理、内部控制等方面的工作开展情况,保障中小股东的知情权。
(六)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工作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15
个工作日。本人利用现场参加董事会、股东会的机会与公司管理团队深入交流,动态关注公司经营情况的变化,详细了解董事会审议
的各项议案情况,运用专业知识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监督和指导的作用。
报告期内,在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务时公司管理层积极配合,全面介绍公司的情况,并根据我们的需要提供相关资料,对本人的
问题积极予以解答,就本人关注的问题予以落实和改进,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备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本款所列情形。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本款所列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本款所列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披露的财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均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人认可公司编制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积极推进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建立了较为完备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
了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等机构的规范运作和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财务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维
护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利益。
(五)聘用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在本人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5月12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与内
部控制审计机构。
(六)聘任或者解聘财务负责人情况
在本人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情况。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本款所列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在本人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议了关于2025年度相关薪酬方案的议案,本人认为该议案综合考虑了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以及公司的实
际经营情况,能够有效地激励和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本人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规定与要求,勤勉尽职、认真审阅每次董事会的各项议案,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
权,有效提升董事会和各专门委员会科学决策水平,促进公司治理建设,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年,本人将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及管理层的沟通,继续本着认真、勤勉、谨慎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
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
有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916af30c-2015-458e-b06a-6c52a2b0140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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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6:49│锡南科技(301170):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黄建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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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南科技(301170):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黄建康)。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55d4226b-2721-480e-a015-b570b9c405a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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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6:47│锡南科技(301170):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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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以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公司总股本 10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5 元(含税),
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25,000,0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一、审议程序
无锡锡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全票通过的表决结
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经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 101,400,248.09 元,母公
司 2025 年度净利润为 104,883,789.85 元,按照《公司法》等相关规定,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 4,678,877.68 元。期末合并报表中
可供分配的利润为 450,769,338.57 元;母公司期末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 453,095,013.05 元,按照孰低原则,公司本年度可供分配
利润为 450,769,338.57 元。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00,0
00,000 股为基数,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按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2.5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25,000,000.00 元(含税),不进行
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若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每股
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按照最新总股本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025 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 25,000,000.00 元,占 2025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24.65%。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公司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如下: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25,000,000 30,000,000 25,000,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101,400,248.09 109,715,400.24 93,159,196.71
净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 51,711,969.66 48,796,205.84 44,837,785.50
营业收入(元) 1,122,970,718.5 1,065,696,735.17 1,010,628,945.44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450,769,338.57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453,095,013.05
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 □是 ?否
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80,000,000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101,424,948.35
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80,000,000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145,345,961.00
研发投入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4.54%
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
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 □是 ?否
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于 2023 年 6月 27 日上市,未满三年,且 2023-2025 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达 80,000,000.00 元,不触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具备合法
性、合规性、合理性。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制定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充分考虑了公司 2025 年度盈利状况、公司未来发展资金
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方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四、备查文件
1.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42013587-88f2-458e-a086-c326d9fe42b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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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6:47│锡南科技(301170):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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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南科技(301170):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659ce29c-01ec-42c9-9f2c-7e94381000f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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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6:47│锡南科技(301170):关于举行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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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锡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25 年
年度报告》及《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经营情况,公司将于 2026 年 5月
13 日(周三)15:00-16:00 在全景网举办 2025 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
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s://ir.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李忠良先生、副总经理顾登峰先生、财务负责人兼董事会秘书沈国林先生、独立
董事刘志庆先生、独立董事黄建康先生,具体以当天实际出席人员为准。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 2025 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
建议。投资者可于2026年 5月 12日( 星期二 )下午 17:00 前访问 https://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
专题页面。公司将在 2025 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79b438d1-a235-4c5c-86bc-93a6bacdac2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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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6:47│锡南科技(301170):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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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作为无锡锡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锡南科技”“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无锡锡南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以下简称“《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无锡锡南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无锡卡斯汀材料有限公司、瑞泰精工(泰国)有限公司。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货币资金管理、采购与付款管理、销售与收款管理、实物管理、筹资管理、投资管理、工
薪与人事管理、关联交易管理、担保管理、内部控制检查监督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
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
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重要程度项目
利润总额潜在错
报
一般缺陷
错报<利润总额的 5%
重要缺陷 重大缺陷
利润总额的 5%≤错报<利 错报≥利润总额
润总额的 10% 的 10%
资产总额潜在错 错报<资产总额的 资产总额的 0.8%≤错报< 错报≥资产总额
报 0.8% 资产总额的 1.6% 的 1.6%
经营收入潜在错
报
所有者权益潜在
报
错报<经营收入的 1%
错报<所有者权益的
1.5%
经营收入的 1%≤错报<经 错报≥经营收入
营收入的 2.5% 的 2.5%
所有者权益的 1.5%≤错报 错报≥所有者权
<所有者权益的 3% 益的 3%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认定为重大缺陷: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对已经公告的财务报告出现的重大差错进行错报更正、当期
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审计委员会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认定为重要缺陷: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对于非常规
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
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直接财产损失 潜在负面影响
重大缺陷 500万元(含)以上 已经对外正式披露并对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
50万元(含)-500万元 响;公司关键岗位人员流失严重;被媒体频频曝光负面
新闻
重要缺陷 受到国家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
负面影响;被媒体曝光且产生负面影响
50万元以下 受到省级(含省级)以下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公司定期
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存在的迹象包括: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程序不科学、制度缺失可能导致系统性失效
、重大或重要缺陷不能得到整改、其他对公司负面影响重大的情形。
其他情形按影响程度分别确定为重要缺陷或一般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于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于 2025年 12月 31日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三、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
四、保荐人核查意见
保荐人查阅了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等会议文件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审阅了公司出具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会计师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等方式,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了较为完备的公司治理及内部控
制规章制度,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无锡锡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较为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执行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9a076e50-d29b-4bf0-8e37-f853fd70a74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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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6:47│锡南科技(301170):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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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南科技(301170):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3fc14390-1b97-402f-bab6-7e9d4eb6f80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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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6:47│锡南科技(301170):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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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无锡锡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
任独立董事刘志庆先生、黄建康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刘志庆先生、黄建康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
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无锡锡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cd537549-1473-4b1d-8fa9-e35c1636aca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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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6:47│锡南科技(301170):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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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南科技(301170):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2144ae53-5624-4a32-9381-226c0755d6c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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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6:47│锡南科技(301170):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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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南科技(301170):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1808c58b-5c83-493c-b855-ee88ca48a26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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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6:47│锡南科技(301170):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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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锡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无锡锡
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锡南科技”)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
们对公司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
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
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
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无锡锡南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无锡卡斯汀材料有限公司、瑞泰精工(泰国)有限公司。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货币资金管理、采购与付款管理、销售与收款管理、实物管理、筹资管理、投资管理、工
薪与人事管理、关联交易管理、担保管理、内部控制检查监督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
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
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重要程度项目
利润总额潜在错报
资产总额潜在错报
经营收入潜在错报
所有者权益潜在错报
一般缺陷 重要缺陷
错报<利润总额的 5% 利润总额的 5% ≤错报<利润总额
错报<资产总额的 0.8% 的 10%
错报<经营收入的 1% 资产总额的 0.8%≤错报<资产总
错报<所有者权益的 1.5% 额的 1.6%
经营收入的 1% ≤错报<经营收入
的 2.5%
所有者权益的 1.5%≤错报<所有
者权益的 3%
重大缺陷
错报≥利润总额的
10%
错报≥资产总额的
1.6%
错报≥经营收入的
2.5%
错报≥所有者权益的
3%
利润总额潜在错报
资产总额潜在错报
经营收入潜在错报
错报<利润总额的 5%利润总额的 5% ≤错报<利润总额 错报≥利润总额的
的 10% 10%
错报<资产总额的 0.8%资产总额的 0.8%≤错报<资产总 错报≥资产总额的
额的 1.6% 1.6%
错报<经营收入的 1%经营收入的 1% ≤错报<经营收入 错报≥经营收入的
的 2.5% 2.5%
所有者权益的 1.5%≤错报<所有 错报≥所有者权益的所有者权益潜在错报 错报<所有者权益的 1.5%
者权益的 3% 3%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认定为重大缺陷: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对已经公告的财务报告出现的重大差错进行错报更正、当期
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审计委员会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认定为重要缺陷: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对于非常规
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
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等级 直接财产损失 潜在负面影响
重大缺陷 500万元(含) 以上
重要缺陷 50万元(含)-500万元
已经对外正式披露并对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公司关键岗
人员流失严重;被媒体频频曝光负面新闻
受到国家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被
体曝光且产生负面影响
受到省级(含省级)以下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一般缺陷 50万元以下
面影响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存在的迹象包括: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程序不科学、制度缺失可能导致系统性失效
、重大或重要缺陷不能得到整改、其他对公司负面影响重大的情形。
其他情形按影响程度分别确定为重要缺陷或一般缺陷。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90d9fb37-70c3-4253-baf1-b9ee9769f8a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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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6:47│锡南科技(301170):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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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 1-2
说明
二、 无锡锡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 1
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控 股 股 东 及 其 他 关 联 方
资 金 占 用 情 况 的 专 项 说 明
德皓核字[2026]00001091 号无锡锡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审计了无锡锡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锡南科技)2025 年度财务报表
,包括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母公
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签发了德皓审字[2026]00001683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
022]26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2026 年修订)》的规定,就锡
南科技编制的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出具专项说明。
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该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锡南科技管理层的责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
锡南科技 2025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未发现不一致。除了
对锡南科技实施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交易有关的审计程序外,我们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
。为了更好地理解锡南科技 2025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情况,后附的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是我们根据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出具的,不得用作其他用途。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
果,与执行本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附件:无锡锡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潘永祥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卢吉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7d5337da-48a9-4247-a8b3-5d2d18ddf56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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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6:47│锡南科技(301170):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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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南科技(301170):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
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3a325b7f-8680-4f5b-beba-f97c10ea63d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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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6:46│锡南科技(301170):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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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南科技(301170):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739a02a7-51cf-4425-bfeb-ab901b31d83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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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6:46│锡南科技(301170):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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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南科技(301170):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b5c5c08a-86fc-4cb4-b94b-6c716c60031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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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6:46│锡南科技(301170):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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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南科技(301170):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f56b2779-7f1a-44e7-a717-fbd616f9b8d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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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6:46│锡南科技(301170):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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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锡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4 月 10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
出,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 5 名,现场参会董事 5 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忠良先生
主持,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数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并作出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认为: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程序以及年度报告内容、格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董事会 2025 年度的履职状况与工
作成果;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递交了《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部分及第四节“公
司治理”部分。
公司董事会依据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对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董
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听取了总经理所做的《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公司紧密围绕相关战略目标,攻坚克难,科学决策部署,不断
推进经营工作,综合实力得以稳健提升,并有效执行了股东会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审核后认为公司《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5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2025 年年度报告》之“第八节 财务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认为: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在综合考虑了盈利能力、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前景等因素,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
来发展相匹配,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5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董事会审议认为: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的
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
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审计机构出具了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5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
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编制了《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认为:公司《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以及报告内容、格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5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独立董事的人均津贴标准为 6万元/年(含税);内部
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领取薪酬,不额外领取董事津贴。
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将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涉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全体委员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委员回避表决。
10、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与持续健康发展,
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
理制度》。
本议案已经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5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11、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认为: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中表现出专业的执业能力,工作勤勉
、尽责。为维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稳定性、持续性,同意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
,聘期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5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1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 2026 年 5月 15 日(星期五)下午 15:00 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
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决议;
3、保荐机构出具的核查意见及会计师出具的鉴证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0e0c2dab-6c43-4d8c-b257-6c99e58db15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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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9 15:42│锡南科技(301170):关于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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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锡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关于
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中信证券原指派宁文科先生、章巍巍先生担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现因
章巍巍先生工作变动原因,中信证券决定由保荐代表人陈祉逾先生(简历见附件)接替章巍巍先生担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
导的保荐代表人。
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宁文科先生、陈祉逾先生。持续督导期至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持续督导义务结束为止。
公司董事会对原保荐代表人章巍巍先生在公司持续督导期间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9/30d598ec-c358-45f0-a034-cc99c8194d1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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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6:34│锡南科技(301170):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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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南科技(301170):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8/e81109ca-c3dc-4a17-b573-5774268bb79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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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9 16:24│锡南科技(301170):关于完成公司章程工商备案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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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锡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月 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
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2025 年 9月 12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
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8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
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上述工商备案登记手续。根据无锡市数据局规范性要求,公司调整了《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措
辞,调整内容与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经无锡市数据局核准的《公司章程》全文。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9/daf5d7ec-97a1-4526-ad3f-ceda21ae78e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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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9 16:24│锡南科技(301170):公司章程(工商备案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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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南科技(301170):公司章程(工商备案版本)。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9/66fab3f3-3b76-4c02-9b1b-0dca5a16d12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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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 18:06│锡南科技(301170):关于董事辞职暨选举职工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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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分董事辞职情况
无锡锡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9 月 12日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肖英女士递交的书面辞职报
告。因公司内部工作调整,肖英女士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肖英女士辞职后将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相关职务。
肖英女士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截至书面辞职报告递交日,肖英女士通过无锡锡南融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为 0.06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肖英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
董事会时生效。
二、补选职工董事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2 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全体与会
职工代表表决,选举肖英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第二届董事会职工董事,任期自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任期届满之日止。
肖英女士当选公司职工董事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
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备查文件
1、书面辞职报告;
2、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2/5993b8a1-eed4-4390-80bc-eef94344595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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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 18:06│锡南科技(301170):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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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南科技(301170):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2/f427f5b7-a45e-40fd-a486-b36889ce5cf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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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 18:06│锡南科技(301170):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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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南科技(301170):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2/54732962-84f9-4a8b-b80f-a8a75b7ac5c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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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8 15:48│锡南科技(301170):中信证券关于锡南科技2025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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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南科技(301170):中信证券关于锡南科技2025年半年度跟踪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8/ca3601f6-1943-41c4-aff4-211091652ba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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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1 15:58│锡南科技(301170):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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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锡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
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9月12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2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2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
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
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8日
7.出席或列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
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无锡市滨湖区胡埭工业园冬青路20号305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项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 √
案》
2.00 《关于修订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
议案数:(9)
2.01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2.02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2.03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
2.04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2.05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2.06 《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 √
管理制度>的议案》
2.07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2.08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2.09 《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相关公告。
上述提案 1.00、2.01、2.02 为特别决议提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其他提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超过二分之一通过。
以上议案,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和股东
账户卡复印件、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股票账户卡和营业
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
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的,需同时填写《参会股东回执》(附件三),与前述登记文件一并送交公司。
2.登记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5年9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00;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
在2025年9月10日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3.登记地点及信函邮寄地址:无锡市滨湖区胡埭工业园冬青路20号证券部;邮编:214000;传真号码:0510--66059856 。如通
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务必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址:http://wltp.cn
info.com.cn),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会务联系及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堵伟刚
2.联系电话:0510-66059898
3.传真:0510-66059856
4.电子邮箱: xnkj.zqb@xinan-technology.com
5.联系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胡埭工业园冬青路 20号
6.邮编:214000
7.本次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2/0bb190cd-0808-4432-af39-53ff0c2be66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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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1 15:57│锡南科技(301170):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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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南科技(301170):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2/eaf41313-95b5-4a4a-b9a5-866c933fe17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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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1 15:57│锡南科技(301170):2025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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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南科技(301170):2025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2/0e7bed08-024a-486b-aece-91a402b449f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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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1 15:57│锡南科技(30117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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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南科技(30117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2/d1182294-72db-4d9e-a0a7-85d73ab8a46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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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1 15:57│锡南科技(301170):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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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南科技(301170):2025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2/78b4de39-4a9c-4b42-917a-55f1af03a07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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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1 15:57│锡南科技(301170):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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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南科技(301170):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2/a7752326-9f7e-4b38-a794-3415ed09341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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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1 15:56│锡南科技(301170):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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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锡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8月 8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
议于 2025 年 8月 20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 5 名,现场参会董事 5 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忠良先生
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数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并作出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认为: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程序以及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内容、格式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认为: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
使用的相关规定。
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表决结果: 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
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5,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35,000 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
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和监事,由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履行《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监事会取消后,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将予以废止。在此背景下,
公司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负责办理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授权有效期为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相关事项全部办理完毕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及制定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以及本次《公司章程》修订情况,结
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拟修订和新增制定部分治理制度。公司董事会对本议案的子议案逐一投票,表决结果如下:
5.1《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3《关于修订<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4《关于修订<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5《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6《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7《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8《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9《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10《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11《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12《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13《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14《关于修订<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15《关于修订<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16《关于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17《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18《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19《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20《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21《关于修订<融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22《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23《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上述修订的《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防范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制度文件。6、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5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公司于 2025 年 9月 12 日(星期五)下午 15:00 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保荐机构出具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2/1acafb7b-8b4b-484e-a1fc-95d15d9afb3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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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1 15:55│锡南科技(301170):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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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锡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月 20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
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下同)和不超过人民币 35,000 万元闲
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现将具
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无锡锡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729号
),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0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4.00 元/股,募集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 85,000 万元;扣除与发行相关的费用人民币 9,609.76万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5,390.2
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3年 6月 20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
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3〕000367号)。
公司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共同监管募集资金的使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于 2025年 4月 2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并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的议案》
,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二厂涡轮增压器核心部件产线升级技改项目”进行整体变更为“电力系统中高压
控制及储能设备关键零部件建设与智造项目”,并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变更后的募投项目进行追加投资建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
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并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的公告》。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上述调
整,公司募集资金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资
1 一厂涡轮增压器核心部件产线升级 11,821.19 11,726.69
扩产技改项目
2 电力系统中高压控制及储能设备关 50,800.00 18,928.45
键零部件建设与智造项目
3 新能源汽车驱动电机壳体等关键部 20,982.65 19,108.13
件制造建设项目
4 补充流动资金 12,000.00 12,000.00
合计 95,603.84 61,763.27
三、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根据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且不影响公
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
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具体方案如下:
(一)额度及期限
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25,000 万元、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 35,000 万元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上述额度在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
存款、保本型固定收益凭证等)。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其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且不得用于质押、担保。
(三)具体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
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
。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四)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投资产品,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购买投资产品的具体进展情况。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公司拟购买的投资产品属短期低风险型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该项投资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难以可靠预计;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品种,不得用于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不购买股票
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产品;
2、现金管理实施过程中,公司管理层、财务经办人员将持续跟踪投资产品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
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投资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
4、独立董事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根据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资金安全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推进的前提
下实施,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和主营业务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也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作。
通过适度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益,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创造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履行的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8月 2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
金和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
,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在 2025年 8月 20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5,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35,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事项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利益的情形。本议案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使用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保荐人出具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2/9a5a7e4d-d202-43d2-b7e3-4cc1fdae3c4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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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1 15:55│锡南科技(301170):监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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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锡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5 年 08 月 08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
,会议于 2025 年 8月 20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 3 名,现场参会监事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单晓丹女士主持
召开。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对本次会议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并作出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
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证券
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2、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事项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形。本议案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备查文件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2/866779a1-7791-4a43-a887-6c616ddb32e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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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1 15:54│锡南科技(301170):融资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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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规范无锡锡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融资行为,有效控制公司融资风险,维护广大股东的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无锡锡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融资,是指公司向以银行为主的金融机构进行间接融资的行为,主要包括综合授信、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
产贷款、信用证融资、票据融资和开具保函等形式。
第三条 公司直接融资行为不适用本制度。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参股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第五条 公司的融资事项中涉及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的,按照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严格履行审批和信息披露程序。
第八条 公司融资的决策程序:
(一)财务部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资金需求提出申请;
(二)总经理审批;
(三)按审批权限履行审批程序;
(四)财务部负责实施。
第九条 公司融资的审批权限:
(一)公司单笔融资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的 30%(含30%)的融资事项,由公司总经理审批。
(二)公司单笔融资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的30%的,经总经理审查同意后,报公司董事会审批。
第十条 公司融资事项按本制度规定经有权决策机构批准后,实施过程中由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代表公司对外签署融资合同,
公司有权决策机构不再对实施过程履行审批程序。
第十一条 公司分支机构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亦应依照本章规定之权限批准后,方可进行融资。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二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并及时修改本制度,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第十三条 本制度所称“以下”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第十四条 本制度的解释权
归属于公司董事会。本制度及其修订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修改时亦同。
无锡锡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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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1 15:54│锡南科技(301170):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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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规范无锡锡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相关事宜,确保公司运营稳定,保障
股东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无锡锡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离职管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按《公司章程》规定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前提出辞任。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辞任应当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辞职报告中应说明辞职原因。
董事辞任的,自公司收到通知之日辞任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辞任的,自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时生效。公司收到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辞职报告应及时披露。
除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外,出现下列规定情形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
、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任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二)审计委员会成员辞任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者欠缺担任召集人的会计专业人士;
(三)独立董事辞任导致董事会或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合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或者独立董事中欠缺
会计专业人士。
董事提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提出辞任之日起六十日内完成补选,确保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立即停止履职并由公司按相应规定解除其职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被证券交易所公开
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公司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 30 日内解除其职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另有规定的
除外。
相关董事应当停止履职但未停止履职或应被解除职务但仍未解除,参加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投票的
,其投票无效且不计入出席人数。
第五条 股东会可以决议解任董事,决议作出之日解任生效。
无正当理由,在任期届满前解任董事的,董事可以要求公司予以赔偿。第六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或者任期届满不再连任
的,应当按照本制度规定妥善做好工作交接或者依规接受离任审计,向董事会办妥所有移交手续,确保公司业务的连续性。其对公司
和股东承担的忠实义务,在任期结束后并不当然解除,在任期结束后 3年内仍然有效,未经公司股东会同意,不得与本公司订立合同
或者进行交易;不得为自己或他人谋取本应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本公司同类的业务。否则,所得的收益归公
司所有。董事在任职期间因执行职务而应承担的责任,不因离任而免除或者终止。
工作交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件资料、印章、未完成工作事项等。对正在处理的公司事务,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向接手人
员详细说明进展情况、关键节点及后续安排,协助完成工作过渡。任职尚未结束的董事,对因其擅自离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
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 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时,公司应全面梳理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包括但不限于
业绩承诺、股份锁定承诺、解决同业竞争承诺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对其在任职期间作出的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仍需继续履行。公司应对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承诺履行情况进行跟踪监督。
若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履行承诺,公司有权采取法律手段追责追偿。第八条 已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全力配合公
司对履职期间重大事项的后续核查,不得拒绝提供必要文件及说明。
第九条 已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因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
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其对公司商业秘密保密的义务在其离职后仍然有效,直到该商业秘密成为公开信息。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被解聘或辞职离任的,应当接受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的离任审查,并办理有关档案文件、具体工作的
移交手续。董事会秘书辞职后未完成上述报告和公告义务的,或者未完成离任审查、文件和工作移交手续的,仍应承担董事会秘书职
责。
第十二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继续持有公司股份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的,应当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本人持股承诺。
第十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应当基于诚信原则完成涉及公司的未尽事宜,履行与公司约定的不竞争义务。如涉及法律
纠纷、业务遗留问题等,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积极配合公司妥善处理。公司可视情况要求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署相关协
议,明确责任义务。
第十四条 公司总经理离职的,应综合适用本制度及《总经理工作细则》。第十五条 本制度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或者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最新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无锡锡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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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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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锡南科技: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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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锡南科技: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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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锡南科技: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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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锡南科技: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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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2│锡南科技: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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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2│锡南科技: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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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5│锡南科技: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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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2│锡南科技: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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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锡南科技: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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