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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171(易点天下)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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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1171 易点天下 更新日期:2026-04-1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4-16 18:46 │易点天下(301171):中信证券关于易点天下2025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 ├─────────┼──────────────────────────────────────────────┤ │2026-04-16 18:46 │易点天下(301171):中信证券关于易点天下2025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 │ ├─────────┼──────────────────────────────────────────────┤ │2026-04-16 18:46 │易点天下(301171):中信证券关于易点天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 │2026-04-16 18:46 │易点天下(301171):中信证券关于易点天下2025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 ├─────────┼──────────────────────────────────────────────┤ │2026-04-15 17:32 │易点天下(30117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4-15 17:32 │易点天下(301171):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6-04-14 15:54 │易点天下(301171):关于为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 │2026-04-14 15:54 │易点天下(301171):关于独立董事取得独立董事培训证明的公告 │ ├─────────┼──────────────────────────────────────────────┤ │2026-03-26 15:42 │易点天下(301171):关于向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递交H股发行及上市申请并刊发申请资料的公告 │ ├─────────┼──────────────────────────────────────────────┤ │2026-03-25 00:30 │易点天下(301171):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 └─────────┴──────────────────────────────────────────────┘ ─────────┬──────────────────────────────────────────────── 2026-04-16 18:46│易点天下(301171):中信证券关于易点天下2025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 易点天下(301171):中信证券关于易点天下2025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6/c508dc48-3504-4db6-b49e-82a5795cfcde.PDF ─────────┬──────────────────────────────────────────────── 2026-04-16 18:46│易点天下(301171):中信证券关于易点天下2025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 ─────────┴────────────────────────────────────────────────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号——保荐 业务》对易点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点天下”、“公司”)进行了 2025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报告如下: 一、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李亦中、杨腾 (三)协办人:焦大伟 (四)培训时间:2026年 4月 7-8日 (五)培训地点:公司会议室 (六)培训人员:杨腾 (七)培训对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 (八)培训内容:本次培训结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规则要求,重点向培训对象介绍了募集资金监管、内部控制、规范运作、 股份减持及严禁内幕交易等内容,并辅以案例说明的形式,加深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对相 关法律法规、信息披露要求的理解。 二、上市公司的配合情况 保荐人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工作过程中,公司积极予以配合,保证了培训工作的有序进行,达到了良好效果。 三、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结论 保荐人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号——保荐业务》的有关要求,对易点天下进行了 2025年度持续督导 培训。 中信证券认为:通过本次培训,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信息披露要求有了更全面的了解。本次 持续督导培训总体上提高了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的规范运作意识,有助于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水平。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6/1712013a-4b63-49b7-b777-6e4a55dfd57b.PDF ─────────┬──────────────────────────────────────────────── 2026-04-16 18:46│易点天下(301171):中信证券关于易点天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 保荐人编号:Z20374000 申报时间:2026年 4月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项目 内容 发行人名称 易点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 易点天下 证券代码 301171.SZ 注册资本 47,188.5905万元 注册地址 西安市高新区天谷八路 156 号软件新城研发基地二期 C3 栋楼 903 室 办公地址 西安市高新区天谷八路 156 号软件新城研发基地二期 C3 栋楼 903 室 法定代表人 邹小武 董事会秘书 王萍 联系电话 029-85221569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本次证券上市时间 2022年 8月 19日 本次证券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本次发行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易点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925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5,501,745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18.18 元,募集资 金总额人民币 1,372,621,724.10 元,扣除含税承销保荐费人民币 130,948,112.48 元(其中不含税承销保荐费人民币 123,535,955 .17元,增值税人民币 7,412,157.31 元),实际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 1,241,673,611.62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2年 8月 12日 划至公司指定账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 8 月 12日出具了“毕马威华振验字第 2201182号”《验资报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担 任易点天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负责对易点天下的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至 2025年 12月 31日止。截 止 2025年 12月 31日,持续督导期已届满,中信证券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相关规定,出具本保荐总结报告书 。 三、保荐工作概述 (一)尽职推荐阶段 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对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尽职调查,组织编制申请文件并出具推荐文 件;提交推荐文件后,主动配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及中国证监会注册相关工作,组织公司及中介机构对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 会的问询意见进行答复,并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进行专业沟通;按照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要求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推荐股 票上市相关文件,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最终完成对公司的保荐工作。 (二)持续督导阶段 持续督导期内,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承担持续督导发行人履行规范运作、信守承诺、信息披露等义务,具体包括: 1、督导公司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执行并完善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执行并完善防 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公司利益的内控制度; 2、督导公司有效执行并完善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督导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对关联交易进行操作和管理,执行有关关联交易的内部审批程序、信息披露制度以及关联交易定价机制;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发表 意见; 3、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发表意见; 4、督导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对文件的内容与格式进行事前或事后审阅; 5、持续关注发行人对外担保、对外投资是否履行相关规定等事项; 6、持续关注公司经营环境、业务状况及财务状况; 7、定期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并出具现场检查报告,对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定期培训; 8、密切关注并督导公司及其股东履行相关承诺; 9、定期向监管机构报送持续督导工作的相关报告; 10、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及《保荐协议》约定的其他工作。 四、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一)募投项目延期 公司于 2023年 3月 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同意公司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将募投项目“程序化广告平台升级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调整为 2025年 12月 31日。 对于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 实施方式、项目用途及投资总额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人对上述事项无异议。 (二)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公司于 2024年 4月 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 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使用自有资 金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所需部分款项,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划转款项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 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对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能 够有效保证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是 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客观需求做出的安排,保荐人对上述事项无异议。 (三)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 公司于 2024年 4月 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 资结构调整的议案》,同意对募投项目“程序化广告平台升级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 ,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项目用途及投资总额的变更。 对于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事项,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本次调整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人对上述事项无异议。 (四)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 公司于 2025 年 8月 1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5 年 9月 4日召开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对“程序化广告平台升级项目”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同时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 对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事项,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保荐人对上述事项无异议。 截至 2025年末,公司已办理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 五、对上市公司配合保荐工作情况的说明和评价 公司对本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在保荐工作中的尽职调查、现场检查、口头或书面问询等工作都给予了积极的配合,不存在影响保 荐工作开展的情形。 六、对证券服务机构参与证券发行上市相关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公司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均能勤勉、尽职的履行各自相应的工作职责。在保荐人的尽职推荐过程中,公司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能 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专业意见,并能够积极配合保荐人的协调和核查工作。在持续督导期间,公司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根 据交易所的要求及时出具有关专业意见。 七、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人对公司持续督导期间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事前或事后审阅,对信息披露文件的内容及格式、履行的相关程序进行了核查 ,保荐人认为,在持续督导期间,公司已按照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依法公开对外发布各类公告,不存在重大的应披露 而未披露的事项。 八、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 况与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重大违法违规情形。 九、尚未完结的保荐事项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募投项目已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无尚未完结 的保荐事项。 十、中国证监会及交易所要求的其他申报事项 无其他申报事项。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6/71c13587-31b3-4d26-871f-6d0f8bc1ce1e.PDF ─────────┬──────────────────────────────────────────────── 2026-04-16 18:46│易点天下(301171):中信证券关于易点天下2025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 易点天下(301171):中信证券关于易点天下2025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6/3057da6a-ec41-432e-bb64-b39ae94cac22.PDF ─────────┬──────────────────────────────────────────────── 2026-04-15 17:32│易点天下(30117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3. 本次股东会对议案5、6表决时,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4月15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15日9:15—9:25,9:30—11:30和13: 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15日9:15—15:00期间任意时间。2.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西安市高新区天谷八路156号软件新城研发基地二期C3栋楼13层星辰会议室。 3. 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 会议召集人:易点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邹小武先生。 6. 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 股东出席总体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4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57,068,85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总股本扣除回购股份数量后,下同)的33.3373%。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29,110,9 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403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539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7,957,93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5.9340%。 2. 中小股东出席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4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7,441,853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469%。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9,483,91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2.0129%;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539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7,957,93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340%。 3.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1、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56,833,9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05%;反对 178,3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36%;弃权 56,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360%。 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 37,206,9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727%;反对 178,39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764%;弃权 5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09%。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6,861,9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83%;反对 182,2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61%;弃权 24,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157%。 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 37,234,9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474%;反对 182,29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869%;弃权 2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57%。 3、审议通过《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56,878,7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90%;反对 162,8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37%;弃权 27,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173%。 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 37,251,7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923%;反对 162,89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350%;弃权 2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26%。 4、审议通过《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6,865,7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07%;反对 187,2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92%;弃权 15,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101%。 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 37,238,7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576%;反对 187,29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002%;弃权 1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22%。 本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440,3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193%;反对 227,6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513%;弃权 20,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1294%。 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 15,440,3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193%;反对 227,69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513%;弃权 2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94%。 关联股东邹小武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宁波众点易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424,5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186%;反对 245,4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648%;弃权 18,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1166%。 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 15,424,5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186%;反对 245,49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648%;弃权 1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66%。 关联股东邹小武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宁波众点易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7、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6,869,0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28%;反对 182,3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61%;弃权 17,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111%。 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 37,242,0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664%;反对 182,39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871%;弃权 1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65%。 此外,本次股东会还分别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 2025年度述职报告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6年度薪酬方案说明。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吴旨印女士、何湾女士列席和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 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 2.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易点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a53a99c6-78e5-4fd3-8812-d7a68c89af7a.PDF ─────────┬──────────────────────────────────────────────── 2026-04-15 17:32│易点天下(301171):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致:易点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易点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点天下”或“公司”)的委托, 指派本所律师参加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范性文 件的要求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有 效性发表意见,不对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和该等议案中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目的使用。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易点天下本次股东会其他信息披露资料 一并公告,并依法对本所在其中发表的法律意见承担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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