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171 易点天下 更新日期:2024-12-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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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0 18:24 │易点天下(301171):关于公司股东、副总经理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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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3 17:32 │易点天下(301171):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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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3 17:28 │易点天下(301171):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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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2 17:36 │易点天下(301171):易点天下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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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2 17:36 │易点天下(301171):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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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8 00:00 │易点天下(301171):2024年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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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8 00:00 │易点天下(301171):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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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8 00:00 │易点天下(301171):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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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8 00:00 │易点天下(301171):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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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8 00:00 │易点天下(30117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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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0 18:24│易点天下(301171):关于公司股东、副总经理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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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点天下(301171):关于公司股东、副总经理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0/d2a8517c-2e14-4fbf-a1fd-90ea2576db0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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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3 17:32│易点天下(301171):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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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易点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 735,400 股不享有利润分配权
利。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将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71,885,905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735,400 股后的 471,150,505 股为基数,本次实际
分红总额=实际参与现金分红的股本×分配比例=471,150,505 股×0.25 元/10 股=11,778,762.625 元;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按照公司总股本折算每 10 股现金
分红=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含已回购股份)×10=11,778,762.625 元/471,885,905 股×10 股=0.249610 元(保留六
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息除权参考价=除息除权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
算每股现金分红=除息除权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0249610 元/股。
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4 年 11 月 12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
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2 日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公司总股本 471,885,90
5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735,400 股后的 471,150,505 股为基数,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25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11,778,762.625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后至实
施前,公司总股本如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调整。
2、自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利润分配实施时间距离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71,885,905剔除已回购股份735,400股后的471,150,505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50000元(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
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225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
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
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
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50000元
;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25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11月20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11月21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4年11月2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4年11月2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
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调整相关参数
1、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 735,400 股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将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71
,885,905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735,400 股后的 471,150,505 股为基数,本次实际分红总额=实际参与现金分红的股本×分配比例=471,
150,505 股×0.25 元/10 股=11,778,762.625 元。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按照公司总股本折算每 10 股现金
分红=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含已回购股份)×10=11,778,762.625 元/471,885,905 股×10 股=0.249610 元(保留六
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息除权参考价=除息除权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
算每股现金分红=除息除权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0249610 元/股。
3、公司相关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前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公司上市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
配股等情况的,则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的除权、除息调整)。根据上述承诺,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上述最低
减持价格限制将作相应的调整。
4、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自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公司董事会
后续将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和《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七、有关咨询方式
咨询地址:西安市高新区天谷八路156号软件新城研发基地二期C3栋楼13层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梁丹宁
咨询电话:029-85221569
八、备查文件
1、《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3/f1c60c6e-b885-4f01-a077-87678009167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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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3 17:28│易点天下(301171):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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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点天下(301171):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3/3ebd3da4-533e-4018-92d7-916905466e3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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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2 17:36│易点天下(301171):易点天下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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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易点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易点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点天下”或“公司”)的委托,
指派本所律师参加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
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
有效性发表意见,不对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和该等议案中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之目的使用。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易点天下本次股东大会其他信
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并依法对本所在其中发表的法律意见承担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易点天下本次股东大会
所涉及的有关事项和相关文件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同时听取了公司就有关事实的陈述和说明。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的程序
(一)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提议并召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已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在指定媒
体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公告。
(二)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根据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为 2024 年11 月 12 日下午 14 点 30 分;召开地点为西安
市高新区天谷八路 156 号软件新城研发基地二期 C3 栋楼 13 层星辰会议室。经本所律师的审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的实
际时间、地点与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中所告知的时间、地点一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平台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 12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12 日 9:15-15:00。
(三)根据本次股东大会的议程,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
1、《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关于选举武文晋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兼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的上述议题与相关事项与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列明及披露的一致。
(四)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主持。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按照公告的召开时间、召开地点、参加会议的方式及召开程序进行,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易点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及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为:
1、股权登记日(2024 年 11 月 7 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并可以
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所见证律师;
4、其他人员。
根据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证明及股东登记的相关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3 名,持股数共计 125,155,105 股,约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5637%。结合深圳证券信
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息公司”)在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的股东共472 名,代表股份共计 63,433,162 股,约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4635%。通过网络投票参加表决的股东的资格,
其身份已由信息公司验证。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及其他人员的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该等股东、股东代理人及其他人员具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经查验,本次股东大会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表决程序,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就本次股东
大会审议的议题进行了投票表决,并按《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监票,当场公布表决结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代理
人对表决结果没有提出异议。
(二)表决结果
根据公司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进行的表决以及本次股东大会对表决结果的统计,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188,377,767股,反对50,100股,弃权16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9.8884%,表决结果为通过。
2、《关于选举武文晋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兼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同意188,314,167股,反对43,400股,弃权23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47%,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对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表决。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
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2/4b0d20a0-78e5-4555-b11c-697b7c44048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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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2 17:36│易点天下(301171):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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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1月12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12日9:15—9:25,9:30—11:30和13
: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12日9:15—15:00期间任意时间。
2.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西安市高新区天谷八路156号软件新城研发基地二期C3栋楼13层星辰会议室。
3. 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 会议召集人:易点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邹小武先生。
6.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 股东出席总体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7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88,588,2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总股本扣除回购股份数量后,下同)的40.0272%。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25,155,1
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563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7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3,433,1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3.4635%。
2. 中小股东出席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7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3,051,2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7.0150%。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528,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733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7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7,523,1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417%。
3.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1.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88,377,7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84%;反对 50,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6%;弃权 160,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851%。
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 32,840,7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631%;反对 50,1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16%;弃权 160,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853%。
2.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武文晋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兼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88,314,1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47%;反对 43,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0%;弃权 230,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1223%。
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 32,777,1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707%;反对 43,4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13%;弃权 230,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6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98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吴旨印、章昊列席和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
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
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易点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2/dce41511-9a6e-43ec-a9dc-165e0925cd3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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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8 00:00│易点天下(301171):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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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点天下(301171):2024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8/b2192c0d-8721-452a-b738-d110596b792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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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8 00:00│易点天下(301171):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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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点天下(301171):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5/e05b660d-c48e-4f69-8d18-669af9576ea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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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8 00:00│易点天下(301171):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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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 会议召集人:易点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决定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
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 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1月12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12日9:15—9:25,9:30—11:30和13
: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12日9:15—15:00期间任意时间。
5. 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
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投票表决时,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
投票。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 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7日(星期四)。
7. 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11月7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所有股东。上述公
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西安市高新区天谷八路156号软件新城研发基地二期C3栋楼13层星辰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2.00 《关于选举武文晋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兼职 √
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其中,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
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 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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