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173 毓恬冠佳 更新日期:2026-05-1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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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5:42 │毓恬冠佳(301173):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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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 17:18 │毓恬冠佳(301173):关于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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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18:16 │毓恬冠佳(301173):关于员工战略配售资管计划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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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17:14 │毓恬冠佳(301173):关于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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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8:56 │毓恬冠佳(301173):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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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8:56 │毓恬冠佳(301173):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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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8:56 │毓恬冠佳(301173):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 │的自查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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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7:13 │毓恬冠佳(301173):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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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6:07 │毓恬冠佳(301173):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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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6:07 │毓恬冠佳(301173):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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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5:42│毓恬冠佳(301173):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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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毓恬冠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日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深入全面
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定于2026年5月14日(星期四)15:00至16:00在全景网举行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
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s://ir.p5w.net)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总经理吴朝晖先生;董事、副总经理朴成弘先生;董事、董事会秘书吴宏洋女士;独
立董事董慧女士;财务负责人刘璟欣先生;保荐代表人顾维翰先生。如遇特殊或临时情况,公司参加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可能进行
调整。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本次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
者可于2026年5月14日(星期四)12:00前访问https://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2025年
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7/d50feef9-c3af-478e-9073-88741a70073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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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 17:18│毓恬冠佳(301173):关于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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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毓恬冠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 年 4月 27 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为:
以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总股本 87,834,77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 3.66 元(含税),总计派发
现金股利 32,147,526.55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在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出现股本总额发
生变动情形时,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本次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87,834,77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3.660000 元人民币现
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
基金每 10 股派 3.294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
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
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73
2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66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5 月 13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5月 14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5 月 13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
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5月 14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
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权益分派后,公司将根据《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对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具体情况请关注公司后续公告。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上海市青浦工业园区崧煌路 580 号
咨询联系人:申小亮
咨询电话:021-59219238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6/6e5fa602-7f5e-4028-92df-143b8140edf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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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18:16│毓恬冠佳(301173):关于员工战略配售资管计划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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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东国泰君安证券资管-招商银行-国泰君安君享创业板毓恬冠佳 1 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上海毓恬冠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份 88.2456 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1.0047%)
的股东国泰君安证券资管-招商银行-国泰君安君享创业板毓恬冠佳 1 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员工战略配售资
管计划”)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88.245
6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0047%)。
公司近日收到了股东员工战略配售资管计划管理人出具的告知函。鉴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参与员工战略配售资管计划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
持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及持股基本情况
本次拟减持股东为员工战略配售资管计划。该计划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以下简称“持
有人”)为参与战略配售所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认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88.2456 万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 1.0047%。202
6 年 3 月 3 日,该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首次
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截至目前,员工战略配售资管计划持股 88.2456 万股,占
公司总股本比例 1.0047%,不存在质押、冻结情形。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员工战略配售资管计划持有人的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票;
3、拟减持数量:不超过 88.2456 万股(不超过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1.0047%),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方式:大宗交易方式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5、减持期间:自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进行,根据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
外;
6、减持价格:根据实际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7、其他说明:员工战略配售资管计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股份》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三、股份锁定承诺及履行情况
员工战略配售资管计划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时承诺,“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承诺本次获配股票限售期为 1
2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限售期届满后,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
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除上述承诺外,本次减持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截至目前,本次
减持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事项。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减持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四、风险提示
1、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尚存在减持时间、数量、减持价
格等实施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反此前已作出承诺的情形;
3、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上述股东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将
持续关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结果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
资,注意投资风险。
5、员工战略配售资管计划不属于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
五、备查文件
1、员工战略配售资管计划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2、《国泰君安君享创业板毓恬冠佳 1 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管理合同》;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e210314a-f886-4f7c-9440-44da11e2816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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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17:14│毓恬冠佳(301173):关于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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毓恬冠佳(301173):关于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dd4b3117-213e-4d50-97d0-f237f344887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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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8:56│毓恬冠佳(301173):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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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年4月27日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4月2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7日9:15—9:25,9:30
—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7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上海青浦工业园区崧煌路580号公司会议室。
3、召集人:上海毓恬冠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吴军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76人,代表股份57,334,61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275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54,633,36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200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9人,代表股份2,701,2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754%。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0人,代表股份2,851,2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46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15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08%。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9人,代表股份2,701,2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754%。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其中部分董事通过通讯会议的形式参加了本次会议。上海市方达律
师事务所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形成决议如下:提案1.00 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7,133,0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84%;反对19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3446%;弃权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49,6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9294%;反对19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303%;弃权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
403%。
该项议案审议通过。
提案2.00 关于2025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7,133,0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84%;反对19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3377%;弃权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49,6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9294%;反对19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900%;弃权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
806%。
该项议案审议通过。
提案3.00 关于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7,137,0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54%;反对19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3377%;弃权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53,6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0697%;反对19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900%;弃权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
403%。
该项议案审议通过。
提案4.00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7,126,0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62%;反对20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3569%;弃权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42,6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6839%;反对20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758%;弃权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
403%。
该项议案审议通过。
提案5.00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2026年度综合授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7,133,0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84%;反对19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3377%;弃权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49,6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9294%;反对19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900%;弃权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
806%。
该项议案审议通过。
提案6.00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7,126,7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74%;反对19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3487%;弃权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43,3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7085%;反对19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109%;弃权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
806%。
该项议案审议通过。
提案7.00 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5,184,1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420%;反对19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4404%;弃权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43,3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7085%;反对19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109%;弃权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
806%。
该项议案审议通过。
提案8.00 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7,134,0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01%;反对19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3429%;弃权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50,6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9645%;反对19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952%;弃权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
403%。
该项议案审议通过。
提案9.00 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7,137,0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54%;反对19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3377%;弃权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53,6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0697%;反对19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900%;弃权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
403%。
该项议案审议通过。
提案10.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7,137,0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54%;反对19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3377%;弃权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53,6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0697%;反对19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900%;弃权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
403%。
该项议案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武成律师、朱丽颖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符合有关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参与本次股东会表决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毓恬冠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199e38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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