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175 中科环保 更新日期:2024-11-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11-05 18:16│中科环保(301175):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 11月 5日(星期二)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 11月 5日 9:15-9:25,9:30-11:30,13
: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 11月 5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3号大恒科技大厦北座901,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网络投票
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栗博。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577人,代表股份 881,101,43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862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人,代表股份 871,185,24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188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75人,代表股份 9,916,19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73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76 人,代表股份 31,101,43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13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21,185,24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393%。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75人,代表股份 9,916,19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737%。
2.公司董事、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表决。
议案 1.00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五年(2024 年-2028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
类别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总 体 表 880,393,139 99.9196% 508,500 0.0577% 199,800 0.0227%
决情况
其中:中 30,393,139 97.7226% 508,500 1.6350% 199,800 0.6424%
小 投 资
者 表 决
情况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的李昆、方梦茹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
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规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关于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05/c7ba81cb-e725-4d9f-ab59-d38e167ed302.PDF
─────────┬────────────────────────────────────────────────
2024-11-05 18:16│中科环保(301175):关于中科环保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中科环保(301175):关于中科环保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05/30d57df7-fa59-4ef6-9232-bca04586a559.PDF
─────────┬────────────────────────────────────────────────
2024-11-03 15:31│中科环保(301175):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
公司特定股东深圳市国科瑞华三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 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于2024年9月23日在信息披露指定网站披露了《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7),股东深圳市
国科瑞华三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科瑞华”)持有公司股份50,000,08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40%
),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4,718,8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
例1%)。
公司近日收到国科瑞华出具的关于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的书面文件,根据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元/股) (万股) (%)
国科瑞华 集中竞价 2024年10月10日- 5.61 14,718,800 1%
2024年10月31日
注:减持股份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持有的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 占总股本比例
(%) (万股) (%)
国科瑞华 无限售条件股 50,000,086 3.40% 35,281,286 2.40%
份
注:表中数据为截至 2024 年 10 月 31 日的持股情况。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
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国科瑞华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的相关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和相关承诺一致,不存在违规行为。
3.截至本公告日,国科瑞华严格履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
上市公告书》中所做出的相关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况。
4.国科瑞华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上述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
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
股东国科瑞华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01/d475e321-57f9-420b-9445-c3a9d5fd6c5d.PDF
─────────┬────────────────────────────────────────────────
2024-10-18 00:00│中科环保(301175):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0月 14日以电子邮件方
式发出,会议于 2024 年 10月 17日以通讯会议形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9名,实到 9名。会议由董事长栗博主持,公司监事、部分
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同意对外报出。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对有关财务信息的披露。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信息披露指定网站的《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105)。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预计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慈溪中科众茂环保热电有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 14,000.00 万元。担保用途、担保
方式、担保期限以银行担保协议为准。新增对外担保额度授权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信息披露指定网站的《关于预计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6)。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股东回报,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使用、保证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
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该额度范
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并允许所取得的收益进行再投资。董事会授权经理层按照上述要求实施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方案,由财务管理
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信息披露指定网站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7)。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五年(2024 年-2028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以及未来战略发展,董事会同意公司制
定的未来五年(2024年-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在符合《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政策的基础上,公司未来五年(2024 年-2028 年
度)每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度实现的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 60%。
公司董事会战略与 ESG委员会已审议通过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信息披露指定网站的《未来五年(2024年-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公告编号:2024-108)
。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 2024 年 11 月 5 日(周二)采用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信息披露指定网站的《关于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109)。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年第 7次会议纪要;
3.董事会战略与 ESG委员会 2024年第 2 次会议纪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17/c9b0bfec-8393-4a2f-aa08-4ccbac182ae6.PDF
─────────┬────────────────────────────────────────────────
2024-10-18 00:00│中科环保(301175):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1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72
0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367,219,884股,每股面值 1.00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82 元/股。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402,779,956.88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52,6
06,271.88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350,173,685.00 元,其中超募资金为人民币 160,173,685.00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7 月 4 日划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集资金的资
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当日出具《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6,721.9884万股后实收股
本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2]000399 号)。公司(含控股公司)已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
协议。
二、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情况
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
况及实际使用情况(截至2024年 9月 30日)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含超募资
(含超募资金) 金)累计投入金额
1 晋城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 51,660.48 34,000.00 31,762.00
发电项目
2 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 62,410.95 25,000.00 24,999.78
建设绵阳市第二生活垃圾
焚烧发电项目
3 海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 43,004.49 35,000.00 32,137.22
项目
4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债务 25,000.00 25,000.00 25,000.00
5 慈溪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 66,066.46 11,217.37 11,217.37
项目炉排炉三期工程 1期
6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4,800.00 4,800.00 4,800.00
合计 252,942.38 135,017.37 129,916.37
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建设绵阳市第二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和慈溪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炉排炉三期工程 1期已结项,节
余募集资金已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办理完成销户手续。详见公司披露于信息披露指定网站的《关于部分募投
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9)和《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
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3)。公司尚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合计 5,100.78万元,该部分资金闲置期间可用于现金管理以
提高资金管理收益。
三、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3年 8月 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计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7,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并允许所取得的收益进行再投资。
在上述期限内,公司严格按照董事会授权的额度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鉴于上述授权期已经到期,公司拟继续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股东回报,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保证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合理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充分保障股东的利益。
(二)现金管理额度
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控股公司拟合理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该额度范围
内资金可循环使用并允许所取得的收益进行再投资。
(三)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现金管理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投资的产品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
求;(2)流动性好,投资产品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不影响募投项目的进行。
投资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协定存款、大额存单、七天通知存款、保本收益凭证等
,且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所明确的股票及其衍生品、基金投资、
期货投资等风险投资行为。
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
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四)具体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经理层,按照上述要求实施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方案,由财务管理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五)授权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关联交易说明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投资产品,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五、现金管理的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拟选择的投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主要面临收益波动风险、
流动性风险等投资风险,投资产品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控股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时,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品
种,明确产品的金额、品种、期限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等;不用于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
标的理财产品等;
2.公司经理层及相关财务人员将持续跟踪所投资产品的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
资风险;
3.公司纪检监督部(审计部)对现金管理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投资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
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的披露工作。
六、现金管理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的进度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生产运营和
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同时,通过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不存在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互抵触的情形,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
七、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0月 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
同意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使用、保证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并允许所取得的收益进行再投资。董事
会授权经理层按照上述要求实施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方案,由财务管理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7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
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通过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股东谋
求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互抵触的情形,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
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监事
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相关规则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
─────────┬────────────────────────────────────────────────
2024-10-18 00:00│中科环保(301175):未来五年(2024年-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
为了不断完善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
股东,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
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