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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176(逸豪新材)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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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1176 逸豪新材 更新日期:2024-12-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4-12-10 18:34 │逸豪新材(301176):国信证券关于逸豪新材2024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 │ ├─────────┼──────────────────────────────────────────────┤ │2024-12-10 18:34 │逸豪新材(301176):国信证券关于逸豪新材2024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 ├─────────┼──────────────────────────────────────────────┤ │2024-12-05 20:12 │逸豪新材(301176):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 │2024-12-05 20:12 │逸豪新材(301176):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2024-12-05 20:12 │逸豪新材(301176):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4-12-05 20:12 │逸豪新材(301176):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4-12-05 20:12 │逸豪新材(301176):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 │2024-12-05 20:12 │逸豪新材(301176):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 ├─────────┼──────────────────────────────────────────────┤ │2024-12-02 19:02 │逸豪新材(301176):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 ├─────────┼──────────────────────────────────────────────┤ │2024-11-19 19:20 │逸豪新材(301176):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无偿担保的核查意见 │ └─────────┴──────────────────────────────────────────────┘ ─────────┬──────────────────────────────────────────────── 2024-12-10 18:34│逸豪新材(301176):国信证券关于逸豪新材2024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逸豪新材”“上 市公司”、“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规定,委派本保荐机 构保荐代表人以及持续督导项目组成员对逸豪新材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培训。现将培训情况报告如下: 一、培训的主要内容 本次培训结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近期有关监管问答,介绍了公司治理、关联交易、审核监管等相关法规及制度的 内容,并分享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违法违规案例。 二、本次培训人员情况 2024年 12月 5日,培训小组通过采取现场授课的方式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培训,培训对象包括逸 豪新材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三、培训总结 本次培训得到了逸豪新材的积极配合,通过培训,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更加深入地理解了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业务规则,提高了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 关人员的规范运作意识。本次培训达到了预期目标,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0/bdad2513-b86e-41ab-9180-1f3db5815a6a.PDF ─────────┬──────────────────────────────────────────────── 2024-12-10 18:34│逸豪新材(301176):国信证券关于逸豪新材2024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 逸豪新材(301176):国信证券关于逸豪新材2024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0/a7245481-2264-4a1d-8dce-033f401f4363.PDF ─────────┬──────────────────────────────────────────────── 2024-12-05 20:12│逸豪新材(301176):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逸豪新材(301176):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05/b5b3f02f-a601-4c9b-8cb8-491ec808f79a.PDF ─────────┬──────────────────────────────────────────────── 2024-12-05 20:12│逸豪新材(301176):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2月5日(星期四),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2月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2月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为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冶金路16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会议的召集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张剑萌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人数 持有表决权的 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数 股份总数的比例 股东出席总体情况 44 112,803,011 68.0377% 其中:现场出席股东(代理人) 3 112,711,111 67.9822% 其中:网络投票股东 41 91,900 0.0554%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41 91,900 0.0554% 其中:现场出席股东(代理人) 0 0 0 其中:网络投票股东 41 91,900 0.0554% 注: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169,066,667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为3,271,742股,不享有股东大 会表决权。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保荐代表人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董事罗申及高级管理人员张健君、吴珊 华通讯出席会议。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提案1.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的方式逐项表决,会议选举张剑萌先生、张信宸先生、曾小娥女士、罗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总表决情况: 子议案 有效表决权股数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1.01 关于选举张剑萌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 112,719,018 99.9255% 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2 关于选举张信宸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 112,719,014 99.9255% 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3 关于选举曾小娥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 112,720,020 99.9264% 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4 关于选举罗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 112,719,820 99.9263% 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子议案 有效表决权股数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比例 1.01 关于选举张剑萌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 7,907 8.6039% 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2 关于选举张信宸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 7,903 8.5996% 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3 关于选举曾小娥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 8,909 9.6942% 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4 关于选举罗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 8,709 9.4766% 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提案2.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的方式逐项表决,会议选举刘文成先生、吴雯雯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总表决情况: 子议案 有效表决权股数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2.01 关于选举刘文成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 112,718,999 99.9255% 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2 关于选举吴雯雯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 112,719,809 99.9262% 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子议案 有效表决权股数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比例 2.01 关于选举刘文成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 7,888 8.5832% 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2 关于选举吴雯雯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 8,698 9.4646% 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提案3.00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的方式逐项表决,会议选举彭行皇先生、肖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 总表决情况: 子议案 有效表决权股数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3.01 关于选举彭行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 112,718,999 99.9255% 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3.02 关于选举肖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 112,719,808 99.9262% 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子议案 有效表决权股数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比例 3.01 关于选举彭行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 7,888 8.5832% 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3.02 关于选举肖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 8,697 9.4635% 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张婷婷、周晓静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亦符合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 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会议形成的《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05/f690476c-2c3d-44ff-a960-f1774ee43060.PDF ─────────┬──────────────────────────────────────────────── 2024-12-05 20:12│逸豪新材(301176):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5 日(星期四)在江西省赣州 市章贡区冶金路 16 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12 月 2 日通过短信、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 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 本次会议经全体监事推举,由公司监事刘强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 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公司股东大会及职工代表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成员,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公司监事会推举刘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5)。 三、备查文件 1、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05/23c5d237-f97c-4bc5-aeb9-29c04f444fa3.PDF ─────────┬──────────────────────────────────────────────── 2024-12-05 20:12│逸豪新材(301176):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逸豪新材(301176):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05/367d14c5-c1e3-4eee-861a-5e9d0b1aface.PDF ─────────┬──────────────────────────────────────────────── 2024-12-05 20:12│逸豪新材(301176):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 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12 月 3 日召 开职工代表大会,于 2024 年 12 月5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完成了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并聘任了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三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一)第三届董事会成员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 6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4 名,独立董事 2 名。 1、董事长:张剑萌先生 2、非独立董事:张信宸先生、曾小娥女士、罗申先生 3、独立董事:刘文成先生、吴雯雯女士 以上董事会成员的任期自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上述人员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6)。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 总数的三分之一,且不存在连任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超过六年的情形。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在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 开前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查无异议。 (二)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共四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组成 情况如下: 委员会名称 主任委员(召集人) 委员名称 战略委员会 张剑萌 张信宸、曾小娥 提名委员会 刘文成 吴雯雯、张剑萌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吴雯雯 刘文成、曾小娥 审计委员会 吴雯雯 刘文成、张信宸 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 员会委员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且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 条、第 3.2.4 条所列情形,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 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 资格。 二、第三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 2 名,职工代表监事 1 名。 1、职工代表监事:刘强先生(监事会主席) 2、非职工代表监事:彭行皇先生、肖伟先生 以上监事会成员的任期自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非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6)。刘强先生 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上市公司监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 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受到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监事会成员中职工代表的比例未低于三分之一,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三、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一)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如下: 1、总经理、董事会秘书:LIU LEI(刘磊)先生 2、董事、财务总监:曾小娥女士 3、副总经理:陆峰先生、张健君先生、刘选吉先生、吴珊华女士 上述人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 LIU LEI (刘磊)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同意聘任曾小娥女士担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同意聘任陆峰先生、张健君先生、刘选 吉先生、吴珊华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聘任财务总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LIU LEI(刘磊)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及管 理能力,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 .4 条所列情形,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 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 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二)聘任证券事务代表 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聘任钟子宜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钟子宜先生已经取得深圳证 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相关要求。 (三)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 电话:0797-8339625 传真:0797-8334198 邮箱:dmb@yihaoxincai.com 通讯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冶金路 16 号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341000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一)董事离任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独立董事冷大光先生、独立董事谢林海先生因任期届满,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及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 ,亦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 (二)监事离任情况 李铁林先生、谢军先生不再担任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仍担任公司生产相关职务。 (三)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本次换届不存在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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