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176 逸豪新材 更新日期:2026-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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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39 │逸豪新材(301176):逸豪新材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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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37 │逸豪新材(301176):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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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37 │逸豪新材(301176):关于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
│ │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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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37 │逸豪新材(301176):2025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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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37 │逸豪新材(301176):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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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37 │逸豪新材(301176):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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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37 │逸豪新材(301176):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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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37 │逸豪新材(301176):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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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37 │逸豪新材(301176):关于召开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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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37 │逸豪新材(301176):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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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39│逸豪新材(301176):逸豪新材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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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5 月 15 日 15:00: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 月 15 日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5 月 15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5 月 12 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 2026 年 5 月 12 日(星期二)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并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
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冶金路 16 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2.00 《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3.00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薪酬确认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5.00 《关于公司董事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6.00 《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金的议案》
7.00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向董事会递交了《2025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述职。董事会依据独立董事
出具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编写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并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作出报
告。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
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本次股东会决议公告中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年 5月 12日(星期二)9:00-16:3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
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 2)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
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
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
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3)股东为 QFII的,凭 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时间截止前,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电子邮件、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
为准。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 3),以便登记确认。本次股东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3、现场登记地点、邮寄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冶金路 16号公司会议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LIU LEI(刘磊)
联系电话:0797-8339625
传真:0797-8334198
电子邮箱:dmb@yihaoxincai.com
联系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冶金路 16号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341000
5、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或复印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签到手续。
(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将临时提案于会议召开十天前书面提交到公司董事会。
(4)相关议案内容见公司披露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
相关文件。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具体投票操作流程见附
件 1)
五、备查文件
1、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b8491fe5-b58f-499e-a8c2-ca1241c8082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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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37│逸豪新材(301176):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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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
增股本。
2、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3、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一、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 4月 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董事会认为: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2025年度审计报告确认,公司 2025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为 -5,862.19万元。鉴于目前外部环境具有较大不确定性,公司 2025年业绩亏损,且公司正处于经营发展的关键阶段
,为保证公司流动资金的备用以及长远发展,更好地兼顾股东的长远利益,拟定 2025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亦不进行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留存利润全部用于公司经营发展。
2、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内容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 2025年度共实现净利润-5,862.19万元,依照《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截至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14,384.71万元。
公司董事会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综合考虑公司 2026年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根据《公司法》《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定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2、2025 年度股份回购情况
2025年度,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实施股份回购的金额为 4,602,578.56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已于 20
25年 1月 7日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 2%暨
回购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
三、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0 0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58,621,940.5 -38,861,184.21 -32,955,860.26
净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 49,005,777.29 37,974,831.81 35,954,191.07
营业收入(元) 1,719,985,209.03 1,437,009,904.31 1,276,737,812.45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143,847,120.73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144,942,652.74
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 ?是 □否
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43,479,661.6567
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122,934,800.17
研发投入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2.77%
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
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 □是?否
上市规则》第 9.4条第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
本年度公司净利润为负值,因此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
警示情形。
(二) 2025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七条规定,以下条件均获满足时,公司该年度应当进行现金分红:1、公司该年度实现盈利,且累
计可分配利润为正值;2、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3、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
等特殊事项(股份发行所得款项拟投资项目除外)发生;4、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资金需求。
鉴于目前外部环境具有较大不确定性,公司 2025年业绩亏损,且公司正处于经营发展的关键阶段,为保证公司流动资金的备用
以及长远发展能力,增强抗风险能力,更好地兼顾股东的长远利益,实现公司及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制定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留存利润全部用于公司经营发展。
(三) 利润分配预案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关于利润分配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上市后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
不利影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所处行业、发展阶段、经营业绩、盈利水平、偿债能力、未来发展相匹配,充分考虑了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四、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
告知义务。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
长期发展。
3、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2e434ead-57f9-4109-85bb-4f18aadc113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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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37│逸豪新材(301176):关于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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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12日、4月 22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方案的议案》,现将公司 2026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5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情况
公司董事张信宸、罗申不在公司担任具体生产经营职务,不在公司领薪。除上述情形外,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 2025年度不存在从关联企业领取薪酬的情况。
2025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已按制度规定支付,公司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支付的薪酬合计为 511.92万元。具体
详见公司《2025年度报告》相关章节。
二、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规则》及《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
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 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直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直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
(三)薪酬/津贴发放标准
1、董事
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度支付,除此以外不再另行发放薪酬,具体详见公司
制定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非独立董事:在公司担任董事会成员外还兼任公司其他职务的董事(以下简称“内部董事”),按照其担任的具体职务领取薪酬
,其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等构成,并按本制度相关规定执行。除在公司担任董事会成员外不在公司任职的董
事(以下简称“外部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但经股东会批准,公司可另行向其发放董事职务津贴,
2、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结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等构成。
(四)薪酬构成及确定办法
公司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
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1、基本薪酬:根据公司经营管理规模和高级管理人员岗位职级、从业经验、工作能力及所承担的责任、风险等因素综合确定,
按月发放。
2、绩效薪酬: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结合公司经营业绩和个人绩效考核等指标最终核定,按照绩效考核周期及考核结果发放
。
3、中长期激励收入:与中长期考核评价结果相联系的收入,包括但不限于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其他中长
期专项奖金、激励等。
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一般应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按照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按月度、年度绩
效考核评价后发放;中长期激励收入按照激励方案执行。
公司确定公司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年度
绩效评价。
在公司身兼数职者(包括担任公司、子公司职务),按较高职务所对应的薪酬标准领薪,不累加计算。
三、其他说明
1、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2、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批准后实施;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基本薪酬及绩效薪酬按月发放,可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5、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
发放部分。
6、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
司将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fc1c2595-2413-4991-b4b0-de66213d1dd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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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37│逸豪新材(301176):2025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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逸豪新材(301176):2025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20e722b6-b259-4280-944c-139949b6d44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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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37│逸豪新材(301176):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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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逸豪新材”)于 2026年 4月 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剩余超募资金为 1,575.86万元,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具体金额以补充流动资金当日银行结算为准,
该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58号)
同意注册,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226.6667万股,发行价格为 23.88元/股,本次发行
募集资金总额为 100,932.8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10,588.24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90,344.56万元,其中超募资金总额
为人民币 15,729.86万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9月 23 日到位,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2 年 9月 23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2]41364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分别与相关银行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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