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176 逸豪新材 更新日期:2026-05-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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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9:42 │逸豪新材(301176):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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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9:42 │逸豪新材(301176):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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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9:42 │逸豪新材(301176):关于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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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17:04 │逸豪新材(301176):关于参加江西辖区上市公司2026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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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17:04 │逸豪新材(301176):国信证券关于逸豪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总结报告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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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00:34 │逸豪新材(301176):202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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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39 │逸豪新材(301176):逸豪新材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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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37 │逸豪新材(301176):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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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37 │逸豪新材(301176):关于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
│ │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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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37 │逸豪新材(301176):2025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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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9:42│逸豪新材(301176):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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逸豪新材(301176):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b46148a0-671f-4b9f-8121-2778e9aa01e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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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9:42│逸豪新材(301176):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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逸豪新材(301176):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a11b9915-42b1-42b8-8dd7-a699d4d4d3c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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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9:42│逸豪新材(301176):关于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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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10月 1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及《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人民币 26,000万元的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及1,575.86 万元暂时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全部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业务,使用期限自公司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10月 1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公司已于 2026 年 5月 14
日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部分闲置超募资金 1,575.86万元提前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 12个月,并
就上述归还事项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c13d41fb-3857-448c-9a45-6af2aa443d8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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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17:04│逸豪新材(301176):关于参加江西辖区上市公司2026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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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江西省上市公司协会举办的“
2026 年江西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网站(http://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全景财经
,或下载全景路演 APP,参与本次互动交流,活动时间为 2026年 5月 15日(周五)15:00-17:00。届时将在线就公司 2025年度业绩
、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融资计划、股权激励和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欢迎广大投
资者踊跃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709dac46-c252-41e7-81ba-6051409338f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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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17:04│逸豪新材(301176):国信证券关于逸豪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总结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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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逸豪新材”)于 2022年 9月 28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并上市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国信证券”)担任保荐机构,负责逸豪新材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
期至 2025年 12月 31 日止。截至目前,逸豪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持续督导期限已届满,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国信证券出具本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3、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项目 内容
保荐机构名称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主要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25 号国信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 张纳沙
保荐代表人 郭振国、黄滨
保荐代表人联系电话 0755-82130833
三、发行人基本情况
项目 内容
发行人名称 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301176
注册资本 169,066,667.00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冶金路 16 号
主要办公地址 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冶金路 16 号
法定代表人 张剑萌
实际控制人 张剑萌、张信宸
联系电话 0797-8339625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首次公开发行 A股
本次证券上市时间 2022年 9月 28日
本次证券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年度报告披露时间 2022年年度报告于 2023年 4月 24日披露
2023年年度报告于 2024年 4月 23日披露
2024年年度报告于 2025年 4月 19日披露
2025年年度报告于 2026年 4月 24日披露
四、保荐工作概述
国信证券作为逸豪新材首次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国信证券及保荐代表人所做的主要保荐工作如下:
1、尽职推荐工作
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发行人进行尽职调查,组织编制申请文件并出具推荐文
件。提交推荐文件后,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审核,组织公司及其它中介机构对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意
见进行答复,并与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专业沟通,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要求向证券交易所提交推荐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发行上市所要求的相关文件,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持续督导工作
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号—保荐业务》等相关规定,履行保荐职责:
(1)督导发行人规范运作,核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相关会议记录及决议,关注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内部控制运
行情况;
(2)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发行人资源的制度;
(3)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发行人利益的内控制度;
(4)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并对关联交易发表意见;
(5)持续关注并核查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事项,确认募集资金按相关规定使用;
(6)督导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
(7)督导发行人及其主要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8)定期对发行人进行现场检查,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及持续督导跟踪报告等相关文件。
五、对发行人配合保荐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在尽职推荐阶段,发行人能够及时向保荐机构、会计师、律师提供本次发行所需的文件材料,并保证所提供的文件材料信息真实
、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发行人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积极配合保荐机构的尽职调查工
作,按时参加保荐机构组织的股票发行上市辅导培训;发行人能够全面配合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
在持续督导期间,发行人能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则的要求规范运作,并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则的要求,及时、准确的按
照要求进行信息披露;重要事项发行人能够及时通知保荐机构并与保荐机构沟通,同时应保荐机构的要求提供相关文件。
六、对证券服务机构参与证券发行上市相关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发行人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均能勤勉尽职的履行各自相应的工作职责。在保荐机构的尽职推荐过程中,发行人聘请的证券服务机
构能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专业意见,并能够积极配合保荐机构的协调和核查工作。
在保荐机构对发行人的持续督导期间,发行人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能够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及时出具相关专业意见。
七、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1、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发行人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项目用途和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
,将“10,000吨高精度电解铜箔项目”和“研发中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分别调整延长至 2026年 06月 30日、2025年
12月 31日。
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进行审慎核查,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除上述外,保荐机构在履行保荐职责期间,逸豪新材未发生重大事项并需要保荐机构处理的情况。
八、对发行人信息披露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号—保荐业务》等相关规
定,保荐机构对发行人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了及时审阅,对信息披露文件的内容及
格式、履行程序进行了检查。
保荐机构认为,在持续督导期间,发行人的信息披露工作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
及时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
九、对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通过对发行人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认真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逸豪新材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
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发行人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逸豪新材尚有部分募集资金未使用完毕,保荐机构将就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继续履行持续督导的责任
。
十、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不存在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的其他事
项。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4fa5dd11-4b5b-460c-9bf6-8d3d69b838d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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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00:34│逸豪新材(301176):202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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逸豪新材(301176):202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23961335-d4b6-4928-b848-f7b71db9b07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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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39│逸豪新材(301176):逸豪新材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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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5 月 15 日 15:00: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 月 15 日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5 月 15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5 月 12 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 2026 年 5 月 12 日(星期二)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并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
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冶金路 16 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2.00 《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3.00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薪酬确认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5.00 《关于公司董事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6.00 《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金的议案》
7.00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向董事会递交了《2025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述职。董事会依据独立董事
出具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编写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并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作出报
告。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
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本次股东会决议公告中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年 5月 12日(星期二)9:00-16:3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
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 2)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
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
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
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3)股东为 QFII的,凭 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时间截止前,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电子邮件、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
为准。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 3),以便登记确认。本次股东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3、现场登记地点、邮寄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冶金路 16号公司会议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LIU LEI(刘磊)
联系电话:0797-8339625
传真:0797-8334198
电子邮箱:dmb@yihaoxincai.com
联系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冶金路 16号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341000
5、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或复印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签到手续。
(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将临时提案于会议召开十天前书面提交到公司董事会。
(4)相关议案内容见公司披露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
相关文件。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具体投票操作流程见附
件 1)
五、备查文件
1、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b8491fe5-b58f-499e-a8c2-ca1241c8082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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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37│逸豪新材(301176):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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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
增股本。
2、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3、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一、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 4月 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董事会认为: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2025年度审计报告确认,公司 2025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为 -5,862.19万元。鉴于目前外部环境具有较大不确定性,公司 2025年业绩亏损,且公司正处于经营发展的关键阶段
,为保证公司流动资金的备用以及长远发展,更好地兼顾股东的长远利益,拟定 2025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亦不进行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留存利润全部用于公司经营发展。
2、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内容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 2025年度共实现净利润-5,862.19万元,依照《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截至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14,384.71万元。
公司董事会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综合考虑公司 2026年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根据《公司法》《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定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2、2025 年度股份回购情况
2025年度,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实施股份回购的金额为 4,602,578.56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已于 20
25年 1月 7日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 2%暨
回购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
三、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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