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177 迪阿股份 更新日期:2025-06-2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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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 16:06 │迪阿股份(301177):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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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2 17:04 │迪阿股份(301177):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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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6 17:22 │迪阿股份(301177):关于公司2025年5月新增自营门店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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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30 18:14 │迪阿股份(301177):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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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8 18:48 │迪阿股份(301177):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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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8 18:48 │迪阿股份(301177):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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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6 18:02 │迪阿股份(301177):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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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2 20:28 │迪阿股份(301177):中信建投关于迪阿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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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2 20:28 │迪阿股份(301177):中信建投关于迪阿股份2024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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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2 20:28 │迪阿股份(301177):中信建投关于迪阿股份2024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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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 16:06│迪阿股份(301177):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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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5年 5 月 28 日召开的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
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400,01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派发现金 5.0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200,005,000.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如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
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2、自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时间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00,01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5.000000 元人民币
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
资基金每 10 股派 4.5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
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
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1.00
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5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6 月 26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6月 27 日。
四、 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6 月 2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
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 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年 6 月 27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
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496 迪阿投资(珠海)有限公司
2 08*****554 共青城温迪壹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 08*****877 共青城温迪贰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 08*****559 共青城温迪叁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 年 6 月 18 日至登记日:2025 年 6月 26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
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相关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票的,减持价格不
低于发行价(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须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有关规定调整)。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上述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相应调整为每股 112.88 元。
七、 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迪阿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
咨询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华润置地大厦 C 座 13 楼
咨询联系人:王彤、周芳洁
咨询电话:0755-86664586
传真电话:0755-86725390
电子邮箱:IR@darryring.com
八、 备查文件
1、迪阿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迪阿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迪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0/0b048dd5-9f88-4f49-8461-3d57ecb3dfb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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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2 17:04│迪阿股份(301177):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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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阿股份(301177):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2/1818d669-ea23-4644-8fdf-a720fec7271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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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6 17:22│迪阿股份(301177):关于公司2025年5月新增自营门店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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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3号——行业信息披露》的要求,迪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
2025 年 5 月新增自营门店情况公告如下:
序号 门店名称 所在地区 开设时间 经营 面积 投资金额 主要商品
形式 (m2) (万元) 类别
1 DR厦门 福建省 2025/5/1 直营 28 131.69 镶嵌饰品
万象城店
注:上述投资金额主要包括门店装修、首次铺货、固定资产及道具。
以上新增自营门店经营数据为公司初步统计数据,最终数据以定期报告为准,特此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6/8d360005-6fbc-487d-a996-1a63dd1b63d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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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30 18:14│迪阿股份(301177):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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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胡晓明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胡晓明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
辞去其所担任的董事、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胡晓明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
的正常运行。
胡晓明先生原定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原定任期届满日为 2025 年 7月 7 日。胡晓明先生辞职后,公司董事会人数未低
于法定人数,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胡晓明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将尽快完
成董事的补选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胡晓明先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胡晓明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通过共青城温迪贰号
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3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900%。胡晓明先生离任后将继续严格遵守《上市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所作
出的相关承诺。
胡晓明先生担任公司董事期间,勤勉工作、恪尽职守,公司及董事会对胡晓明先生在此期间对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30/474ee334-26b4-466e-87be-be831ca78c4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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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8 18:48│迪阿股份(301177):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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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迪阿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迪阿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下称“《
股东会规则》”)的有关规定,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下称“本所”)受迪阿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委托,指派
律师出席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下称“本次股东会”或“会议”)。
本所现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出具法律意见。
一、 会议召集、召开程序
为召开本次股东会,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4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了会议通知。通知
载明了会议的召开方式、召开时间和召开地点,对会议议题的内容进行了充分披露,说明了股东有权出席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和行使
表决权,明确了会议的登记办法、有权出席会议股东的股权登记日、会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号码。会议的召集和通知符合《股东会规
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
间为 2025 年 5 月 28 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28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025 年 5 月 28 日下午 14:00,本次股东会如期在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路 18 号深圳湾万丽酒店 3 楼宴会厅举行。公
司董事长张国涛先生主持本次股东会。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会议出席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
(一)会议出席人员
1. 股东或股东代理人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 97 人,所持股份总数 357,907,183 股,所持股份总数占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的 89.4746%(按四舍
五入保留四位小数方式计算,下同),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95 人,所持股份总数8,707,183 股,所持股份总数占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的 2.1767%,具体情
况如下:
(1) 现场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或委托代理人代为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 6 人,所持股份总数349,200,400 股,所持股份总数占股权登记日公司
股份总数的 87.2979%。
(2) 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出席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 91人,所持股份总数 8,706,783股,所持股份总数占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的 2.17
66%。本所律师无法对参加网络投票股东的资格进行核查,该等股东的资格由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认证。
2. 其他人员
(1) 公司董事、监事;
(2) 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
(3) 本所律师。
(二)会议召集人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出席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三、 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对列入通知的议案依法进行了表决,清点了投票结果,公司按照《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计票和监
票。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1.《关于<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357,770,68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619%;反对 129,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361%;弃权 7,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2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8,570,68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8.4323%;反对 129,30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4850%;弃权 7,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827%。本议案获通过。
2.《关于<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357,770,68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619%;反对 129,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361%;弃权 7,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2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8,570,68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8.4323%;反对 129,30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4850%;弃权 7,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827%。本议案获通过。
3.《关于<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357,770,68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619%;反对 129,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361%;弃权 7,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2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8,570,68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8.4323%;反对 129,30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4850%;弃权 7,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827%。本议案获通过。
4.《关于<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357,770,68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619%;反对 129,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361%;弃权 7,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2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8,570,68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8.4323%;反对 129,30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4850%;弃权 7,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827%。本议案获通过。
5.《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357,676,08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354%;反对 213,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596%;弃权 17,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5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8,476,08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7.3459%;反对 213,20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4486%;弃权 17,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2056%。本议案获通过。
6.《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357,677,48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358%;反对 214,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598%;弃权 15,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43%。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8,477,48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7.3619%;反对 214,20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4600%;弃权 15,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1780%。本议案获通过。
7.《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357,761,88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594%;反对 129,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361%;弃权 16,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45%。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8,561,88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8.3313%;反对 129,30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4850%;弃权 16,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1838%。本议案获通过。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出席的人员资格、
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三份,经本所负责人、经办律师签字并加盖本所公章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8/c8f937fb-ef9c-4684-80f4-c35ce59291a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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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8 18:48│迪阿股份(301177):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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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28 日(星期三)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28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28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路 18 号深圳湾万丽酒店 3 楼宴会厅。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国涛先生。
6、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97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357,907,183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00,010,000 股的 89.474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6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
合计为 349,200,4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00,010,000 股的 87.297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9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
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8,706,78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400,010,000 股的2.176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95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8,707,183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00,010,000 股的 2.176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
份数合计 4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00,010,000 股的 0.0001%;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 9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
股份数合计为 8,706,78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400,010,000 股的2.1766%。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57,770,6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19%;反对 129,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61%;弃权 7,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8,570,6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323%;反对 129,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850%;弃权 7,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27%。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57,770,6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19%;反对 129,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61%;弃权 7,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8,570,6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323%;反对 129,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850%;弃权 7,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27%。
独立董事就 2024 年度工作情况向股东会作出了述职报告。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57,770,6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19%;反对 129,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61%;弃权 7,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8,570,6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323%;反对 129,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850%;弃权 7,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27%。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57,770,6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19%;反对 129,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61%;弃权 7,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8,570,6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323%;反对 129,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850%;弃权 7,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27%。
5、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57,676,0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54%;反对 213,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96%;弃权 17,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8,476,083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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