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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179(泽宇智能)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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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1179 泽宇智能 更新日期:2024-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4-26 00:00│泽宇智能(301179):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 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4月 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为使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公司《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将于 2024年 4月 26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5/08088aed-4293-4477-b2a2-1e9ff64eb1e9.PDF ─────────┬──────────────────────────────────────────────── 2024-04-26 00:00│泽宇智能(301179):2024年一季度报告 ─────────┴──────────────────────────────────────────────── 泽宇智能(301179):2024年一季度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6/4f2469ad-62f4-46b8-8f7a-4f8c60282d4f.PDF ─────────┬──────────────────────────────────────────────── 2024-04-19 00:00│泽宇智能(301179):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 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提请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4 年 5 月 10 日(星期五)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 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 4、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 5月 10 日 上午 10:00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 5月 10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5月 10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 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 5月10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 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 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 5月 6日 7、本次会议的出席对象 (1)截至 2024年 5月 6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 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 )出席会议并参与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召开地点:南通市崇川区中环路 279号泽宇智能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 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代表以下全部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 2023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公司 2023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4.00 关于公司 2023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5.00 关于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的议案 6.00 关于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的议案 7.00 关于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 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8.00 关于 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 9.00 关于 2023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 10.00 关于公司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和 2024年度日常关 √ 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1.00 关于公司 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12.00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额度预 √ 计的议案 13.00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 议案 14.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 √ 2、提案的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3、特别强调事项 上述议案中,议案 10 为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相关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议案 14 为特别议案,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 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提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 上通过。上述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 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代理 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法 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 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24年 5月 9日下午 13:30-15:30,股东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应将《授权委托书》于 2024年 5月 9日前(含 5月 9日)送达或邮寄至本公司登记地点。逾期不予办理。 3、登记地点: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中环路 279号公司办公楼证券事务部 4、联系人:丁龙霞 5、联系方式:0513-85359899 6、电子邮箱:zeyu@zeyu99.com 7、注意事项:异地股东可填写附件三 《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并采取邮寄或电 子邮件的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务必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 、有效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到场。 四、参与网络投票股东的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 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 1、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 1 天,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中环路 279号公司办公楼证券事务部 联系人:丁龙霞 联系电话:0513-85359899 传真:0513-85359800 邮政编码:226002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8/c0d82981-7f58-486b-8f67-24032c466d26.PDF ─────────┬──────────────────────────────────────────────── 2024-04-19 00:00│泽宇智能(301179):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程志勇) ─────────┴──────────────────────────────────────────────── 泽宇智能(301179):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程志勇)。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9/977d4528-6cfc-4834-ae5e-ee40249695b2.PDF ─────────┬──────────────────────────────────────────────── 2024-04-19 00:00│泽宇智能(301179):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泽宇智能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4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泽 宇智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对泽宇智能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日常经营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 2024 年度将与关联方发生总金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 120 万元的日常关联交易。公 司 2024 年 4 月 18 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确认和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张剑、夏耿耿已回避表决。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在提 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 2024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 2024 年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交 关联方 关联交易 关联交 合同签订 截至核查意 上年发 易类别 内容 易定价 金额或预 见出具日已 生金额 原则 计金额 发生金额 向关联 江苏西沃里贸 采购红酒 协议价 120.00 25.04 60.59 方采购 易有限公司 商品 (三)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 关联交 实际发 获批的交 是否超过 占同类业务 类别 易内容 生金额 易额度 交易额度 比例(%) 江苏西沃里贸易有 向关联方 采购红 60.59 90 否 0.12 限公司 采购商品 酒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金额存在差异,主要原 关联交易实际发生 因为公司在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时,为满足企业经营及时性 情况与预计存在较 的需求,将关联交易上限金额尽可能调整至较高水平。 大差异的说明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 2023 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未超出年初的预计范围,实际 常关联交易实际发 发生金额少于全年预计金额,差异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及业绩产生 生情况与预计存在 影响;公司与关联方按照市场交易原则公正、合理地交易,关联交 较大差异的说明 易的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 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说明 1、关联方:江苏西沃里贸易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00696789918Q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4、注册地址:南通港闸区深南路 199 号天安数码城 6 幢 607-26 室 5、法定代表人:张剑 6、注册资本:500 万人民币 7、 经营范围:预包装酒类批发;纺织品销售;自营和代理上述商品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 );商务、贸易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财务数据: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为 700.38 万元,净资产为673.33 万元,2023 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为 65.4 2 万元,净利润为 6.63 万元 9、关联关系:实际控制人张剑控制的公司。 (二)履约能力分析 该关联法人依法经营、资信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前次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公司将按 2024 年度 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与相关关联方签署订单合同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根据日常经营需要向江苏西沃里贸易有限公司采购红酒。 (二)定价政策与定价依据 协议各方遵循平等互利、协商一致、共同发展的原则,交易价格遵循市场竞争下的正常商业惯例。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 行为,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三)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在上述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范围内,公司将根据日常经营需要与上述关联方签订合同,并依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关权利和义务 。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正常的业务往来,对公司主营业务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 易将遵循平等互利、协商一致、共同发展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重大影 响,也不会因该等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经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召开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独立董事认为:2023 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未超出年初的 预计范围,实际发生金额少于全年预计金额,差异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及业绩产生影响;公司与关联人按照市场交易原则公正、合理 地交易,关联交易的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产生不 利影响。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 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审核意见 董事会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张剑、夏耿耿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 (三)监事会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和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公司业务正常发展的需要,涉及的关联交易具 备必要性和公允性,没有损害公司和公司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 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可本次关 联交易事项,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上述关联交 易基于公司经营管理需要而进行,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上述关 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9/f12b1c3a-43c2-44ef-a231-ddf779678072.PDF ─────────┬──────────────────────────────────────────────── 2024-04-19 00:00│泽宇智能(301179):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泽宇智能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公司(以下简称“泽宇智 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3 年度内部 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内部控制基本情况 (一)内部控制环境 泽宇智能自成立以来,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着规范法人治理的原则,逐步建立健全公司内部组织机构和各项内部 控制制度。 公司现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相互约束的法人治理结构,并分别设立了审计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内部经营管 理部门。公司各职能部门能够按照公司制订的管理制度,在管理层的领导下规范运作。公司已形成了与公司实际情况相适应的、有效 的经营运作模式,组织机构分工明确、职能健全清晰,与股东不存在任何隶属关系。 公司设立监事会,代表全体股东监督董事会对企业的管理。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委员会 等四个专门委员会,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审计委员会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 监督和核查工作。 (二)内部控制制度 1、公司已建立、健全包括重大投资决策、重要财务决策在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立了包括《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 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 规则》《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公司治理制度;公司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人,其中独立董事 3 名。下设战略委 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和董事会办公室;专门委员会均由公司董事、独立董事担任。根 据《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等制度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依法履行的 职责完备、明确。公司能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期召开“三会”;“三会”文件完备并已归档保存;融资等重大事 项的经营及财务决策履行了公司章程和相关议事规则的程序;监事会基本能够正常发挥作用,具备一定的监督手段;董事会下设的专 门委员会基本能够正常发挥作用;“三会”决议的实际执行情况良好。 2、公司已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 建立了包括决策程序、业务管理、绩效考核、生产安全、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等在内的一系列较完备的管理制度体系,董事会能够按 照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体系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经营层能够较好地执行董事会的各项决策并按照内部管理体系的规定有效运作,显 示发行人已经建立了积极的控制机制。 (1)对外投资 公司重大投资的内部控制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控制投资风险、注重投资效益。公司在《公司章程》《股东大会 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中明确股东大会、董事会对重大投资的审批权限,制定相应的审议程序。 2023 年度,公司新设控股子公司北京泽宇高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此外,公司 2023 年度存 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形,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除上述情况外,2023年度公司无其他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2)对外担保 公司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担保风险。公司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在《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中 明确股东大会、董事会关于对外担保事项的审批权限,以及违反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的责任追究机制。 公司在 2023年度没有发生对外担保的事项。 (3)关联交易 为规范公司关联交易行为、保证交联交易的公允性,公司制订了《关联交易决策制度》,从制度上规范了关联交易行为。 公司 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公开、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按照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明确划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对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批权限,规定关联交易事项的 审议程序和回避表决要求。 公司在 2023年度不存在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三)内部控制监督 公司制定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内部审计制度》等内部控制工作规章制度,在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公司审计部 在审计委员会的直接领导下依法独立开展公司内部审计、督查工作。公司审计部设专职人员,依法独立开展公司内部审计、督查工作 。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泽宇智能董事会编制的《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对公司截止至 2023年 12月 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 的内部控制建立的合理性、完整性和实施的有效性评价如下: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 ,公司已经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保荐机构主要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主要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通过对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检查泽宇智能内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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