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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180(万祥科技)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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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1180 万祥科技 更新日期:2024-04-30◇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4-20 00:00│万祥科技(301180):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莉) ─────────┴──────────────────────────────────────────────── 万祥科技(301180):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莉)。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0/4819af47-3901-4b73-aef2-46179af01a5b.PDF ─────────┬──────────────────────────────────────────────── 2024-04-20 00:00│万祥科技(301180):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黄鹏) ─────────┴──────────────────────────────────────────────── 万祥科技(301180):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黄鹏)。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0/13057eaf-3bd1-4fcc-88eb-131d88ae6994.PDF ─────────┬──────────────────────────────────────────────── 2024-04-20 00:00│万祥科技(301180):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顾月勤) ─────────┴──────────────────────────────────────────────── 本人作为苏州万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万祥科技”)的独立董事,2023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 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公司制度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加公司 历次董事会、股东大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对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有效保证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 和公司运作的规范性,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和独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自 2023 年 9月 28日起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现将 2023年度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个人基本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具备履职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及技能,在从事的专业领域累计了丰富的经验。本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 等情况如下: 本人顾月勤,1979年 10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工商管理专业,高级会计师,注册税务师。2023 年 1月 至今,任上海强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22 年 12月至今任强芯科技(南通)有限公司总经理;2022 年 3月 25日至今任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 9月至今,任万祥科技独立董事。 任职期间,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2023年任职期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积极参与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本着公正诚信、严谨务实的原则,在会前认真 审阅议案资料,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在会议期间,本人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能够依据自 己的独立判断充分发表独立意见,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起到积极作用。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3次,召开股东大会会议 1次,本人出席或参与审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 应参加 现场出 以通讯方 委托出 缺席董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 事姓名 董事会 席董事 式参加董 席董事 事会次 次未亲自参 东大会 次数 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数 加董事会会 次数 议 顾月勤 3 0 3 0 0 否 1 公司 2023 年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重大的经营决策均履行了相关的决策程序,合法 有效。2023年度任期内,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均进行了审慎的审议和投票,未对 2023 年参加的董事会各项决议及其他事项 提出异议。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3年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以及战略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相关 规定行使职权,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2023 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依然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积极参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日常工作,重点关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制度的执行情况,积极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责。 2023 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召开了 3 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公司的定期报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等事项进行了审阅,并发表了意见和建议,并保持与公司的沟通,及时了解相关信息,勤勉尽责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切 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023 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召开战略委员会,但本人依然严格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的规定,积极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行业发展状况,与公司管理层保持积极沟通,为公司发展贡献力量。 (三)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本人在 2023 年度任职期内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促使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 相关规定,真实、及时、完整的完成信息披露工作,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有效维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 。 此外,本人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及时与公司管理层沟通,关注公 司的日常经营、治理情况,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控制等制度,按时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严格审议 重大决策,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发展。 同时,本人始终坚持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不断加强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进一步 提高专业水平和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的工作情况 2023 年任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等形式深入公司开展实地考察,积极了解公司生产经 营情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等情况,并积极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与公司管理层及其他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关注公司重大事 项的进展情况,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五)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证券部是独立董事及时掌握公司经营及其他方面情况的窗口,公司通过证券部将相关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及时进行汇 报,并及时提供相关会议资料,及时解答独立董事的疑问,使独立董事能够及时了解、掌握公司各方面的情况,为履职提供了必要的 条件和支持。在日常工作中,对于独立董事了解公司情况所需要的资料,公司证券部均及时给予提供,积极配合独立董事的工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3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了认真的审核。2023年,本人对《关于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 (二)关联交易情况 2023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制度的要求,对日常生产 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关联交易根据客观标准对其是否必要、是否客观、是否对公司有利、定价是否公允合理、是否损害公司及股东利 益等方面做出判断,并依照相关程序进行了审核。公司不存在重大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2023年度任职期间,公司严格依照《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第三季度报 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 法合规。 (四)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2023年度任职期间,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对于上述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我与其他两位独立董事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经过审查,一致认为:北 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证券业务资格等方面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要求,本人认为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财务报告审计服务,满足公司 2023 年 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及建议 2023年度任期内,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勤勉尽责,主动深入 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对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及讨论,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并在工作过程中保证客 观独立性,对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规范经营运作、规范募集资金存放和关联交易等起到了重要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 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持续、健康和稳健发展发挥了实质性作用。 在 2024 年的工作中,本人将继续秉承认真、勤勉、谨慎的精神和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不断加强学习,进一步提高履 职能力,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更加积极地为公司稳定健康发展和规范运作贡献力量,切实维 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权益不受损害,也希望公司在董事会领导下,在新的一年里更加稳健经营、规范运作, 不断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以更好的业绩为广大投资者做出满意的回报。 特此报告。 苏州万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顾月勤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0/ec4667d3-fcf6-4ca6-b489-7bbdeec1e915.PDF ─────────┬──────────────────────────────────────────────── 2024-04-20 00:00│万祥科技(301180):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 ─────────┴──────────────────────────────────────────────── 万祥科技(301180):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0/64d1f3cf-37af-4706-a4c0-05eb2fd4e768.PDF ─────────┬──────────────────────────────────────────────── 2024-04-20 00:00│万祥科技(301180):东吴证券关于万祥科技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 万祥科技(301180):东吴证券关于万祥科技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0/6faecf29-fe43-4272-a497-33c7350eb8f2.PDF ─────────┬──────────────────────────────────────────────── 2024-04-20 00:00│万祥科技(301180):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万祥科技(301180):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0/0d79dfa4-8b58-4896-8f0d-4c38db543e8d.PDF ─────────┬──────────────────────────────────────────────── 2024-04-20 00:00│万祥科技(301180):东吴证券关于万祥科技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 万祥科技(301180):东吴证券关于万祥科技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0/c045db55-7f01-4060-aa68-020662c3d9f2.PDF ─────────┬──────────────────────────────────────────────── 2024-04-20 00:00│万祥科技(301180):关于2024年度对外投资额度预计的公告 ─────────┴──────────────────────────────────────────────── 苏州万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万祥科技”)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4年度对外投资额度预计的议案》,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对外投资额度预计的内容 为合理配置公司资源,拓展业务范围,促进公司长期稳定发展,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5,000万元资金专项用于固定资 产、无形资产购买,投资范围包括土地购置、工程建设投资、设备购置、自动化产线改造升级等投资事宜,本次投资不得用于对外购 买股权、股票及其衍生品的投资。本次投资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 根据《公司章程》和《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外投资的批准严格按照《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等规定的权限履行审批程序,并由管理层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运作和控制系统性风险的前提下,开展投资项目的落实及跟 进工作。 二、本次对外投资额度预计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对外投资额度预计 的议案》,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本次对外投资额度预计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授权符合公司目前的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的需要。投资的开展与实施将有利于公司产业布局的完善及业务领域的拓 展,积极推动区域中心业务发展,拓展区域联动功能,并优化整体供应链,为众多客户提供精益供应链管理服务。投资额度不会对公 司及子公司的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苏州万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苏州万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苏州万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9/64dfbc5d-b9cf-4bec-9358-4c41c25e5c69.PDF ─────────┬──────────────────────────────────────────────── 2024-04-20 00:00│万祥科技(301180):关于公司2024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 ─────────┴──────────────────────────────────────────────── 苏州万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万祥科技”)于 2024 年 4月 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拟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情况 根据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及资金安排,为保证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和业务发展需要,拓宽资金渠道、优化财务结构、补充流动 资金和降低财务费用,2024年度公司及下属公司(包括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各级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111,0 00万元(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长期借款、 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抵押贷款等。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 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合理确定。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申请主体 银行 授信额度不超过 1 苏州万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 10,000.00 2 苏州万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银行 9,000.00 3 苏州万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 22,000.00 4 苏州万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浦发银行 20,000.00 5 苏州万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银行 20,000.00 6 苏州万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工商银行 10,000.00 7 苏州万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农业银行 10,000.00 8 苏州万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 10,000.00 上述授权期间为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该授信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在此额度范围内, 公司将不再就单笔授信另行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董事会提请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 围内代表公司签署与授信相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并可根据费用成本及各银行资信状况具体选择商业银行等金融机 构。 二、本次向银行申请授信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为了满足公司的经营资金需求,优化公司现金资产情况,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 生不利影响。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或损害公司利益,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备查文件 1、苏州万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苏州万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苏州万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9/fc53965a-b9e1-4d3c-bb82-20c9ea52c25d.PDF ─────────┬──────────────────────────────────────────────── 2024-04-20 00:00│万祥科技(301180):2024年一季度报告 ─────────┴──────────────────────────────────────────────── 万祥科技(301180):2024年一季度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0/b1f52255-8ccc-45cc-847c-e771cc39f3c4.PDF ─────────┬──────────────────────────────────────────────── 2024-04-20 00:00│万祥科技(301180):监事会决议公告 ─────────┴──────────────────────────────────────────────── 万祥科技(301180):监事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0/42335038-49f0-4c73-a738-24446d9572b3.PDF ─────────┬──────────────────────────────────────────────── 2024-04-20 00:00│万祥科技(301180):2023年年度报告 ─────────┴──────────────────────────────────────────────── 万祥科技(301180):2023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9/83da2e2e-d85c-40c7-af34-8964c5368e43.PDF ─────────┬──────────────────────────────────────────────── 2024-04-20 00:00│万祥科技(30118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公告 ─────────┴──────────────────────────────────────────────── 苏州万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万祥科技”)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议案》,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概述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 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自2023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以 下内容: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 2、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中国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3、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 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 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 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4、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1)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 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最终发行价格将 根据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2)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 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 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 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5、募集资金用途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 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6、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7、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8、决议有效期 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9、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办理本次发行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2)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 施本次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决定本次发 行时机等; (3)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及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上市申报材料,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信息披 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 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5)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6)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7)于本次发行完成后,根据本次发行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工商变更 登记、新增股份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8)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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