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181 标榜股份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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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7 15:42 │标榜股份(301181):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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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7 17:00 │标榜股份(301181):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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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8:53 │标榜股份(301181):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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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7:07 │标榜股份(301181):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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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7:46 │标榜股份(301181):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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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7:44 │标榜股份(30118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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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6:27 │标榜股份(301181):2026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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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16:27 │标榜股份(301181):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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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16:27 │标榜股份(301181):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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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16:27 │标榜股份(301181):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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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7 15:42│标榜股份(301181):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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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专业资源和投资能力,积极探索新兴产业发展机遇,江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6年 6月 10日与珠海奇点纪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他有限合伙人签署了《嘉兴奇点星钧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
合伙协议》,参与投资嘉兴奇点星钧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兴奇点星钧”或“合伙企业”或“基金”)。合
伙企业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 3,203.30万元,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 700万元,占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总额的 21.8
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 6月 1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6-021)。
嘉兴奇点星钧已收到全体合伙人实缴出资,已完成本期基金募集工作,且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6月 1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
二、本次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基金管理人的通知,嘉兴奇点星钧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了备案手续,并取得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
证明》,具体信息如下:
1、备案编码:SB6150
2、基金名称:嘉兴奇点星钧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管理人名称:珠海奇点纪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托管人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备案日期:2026年 7月 6日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本次投资进展情况。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7/1d5114ca-b5c7-4c40-b41d-6e49cbfe930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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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7 17:00│标榜股份(301181):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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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专业资源和投资能力,积极探索新兴产业发展机遇,江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6年 6月 10日与珠海奇点纪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他有限合伙人签署了《嘉兴奇点星钧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
合伙协议》,参与投资嘉兴奇点星钧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兴奇点星钧”或“合伙企业”或“基金”)。合
伙企业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 3,203.30万元,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 700万元,占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总额的 21.8
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 6月 1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6-021)。
二、投资的进展情况
(一)基金募集完成
公司于近日收到了嘉兴奇点星钧出具的《募资完成通知》,全体合伙人已足额完成实缴出资,款项已全部到账,本期基金募集工
作已完成。合伙人及其实缴出资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合伙人姓名或名称
珠海奇点纪元投资管理有限1
公司
序号 合伙人姓名或名称 合伙人类型 出资方式
珠海奇点纪元投资管理有限1 普通合伙人 货币
公司
合伙人类型
普通合伙人
出资方式 实缴出资额 持股比例
货币 3.30 0.10%
实缴出资额
3.30
持股比例
0.10%
广州拓灵投资合伙企业(有2 有限合伙人 货币 2,000.00 62.44%
限合伙)
江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有限3 有限合伙人 货币 700.00 21.85%
公司
4
邱立志 有限合伙人 货币 200.00
6.24%
5 文彬 有限合伙人 货币 100.00 3.12%
6 刘文涛 有限合伙人 货币
7 黄睦群 有限合伙人 货币
合计
6
7
刘文涛 有限合伙人 货币 100.00 3.12%
黄睦群 有限合伙人 货币 100.00 3.12%
100.00
100.00
3,203.30
3.12%
3.12%
100.00%
注: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二)合伙企业工商变更登记情况
近日,嘉兴奇点星钧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了嘉兴市南湖区行政审批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具体信息如下:
1、名称:嘉兴奇点星钧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02MAKC36BJ27
3、出资额:3,203.30万元
4、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5、成立日期:2026年 4月 27日
6、执行事务合伙人:珠海奇点纪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刘臻)
7、主要经营场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东栅街道南江路 1856号基金小镇1号楼 225室-29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股权投资(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
营活动)。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本次投资进展情况。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嘉兴奇点星钧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具的《募资完成通知》;
2、《嘉兴奇点星钧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营业执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7/aad8f3c3-8e05-45aa-b045-30220ce269c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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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8:53│标榜股份(301181):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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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榜股份(301181):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2/828893d9-222a-4418-96ec-7f33a4ae678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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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7:07│标榜股份(301181):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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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年 5月 8日召开的 20
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预案情况
1、公司于 2026年 5月 8日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15,540,973股为基数测算,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5.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5
7,770,486.50 元,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3股,合计转增 34,662,291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 150,203,264股(
实际转增股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结果为准),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若预案实施
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自公司 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15,540,97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5.000000元人民币现金
(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4.5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
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
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
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
增 3.00000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1.0000
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50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115,540,973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150,203,264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 5月 20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 5月 21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年 5月 2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转股于 2026年 5月 21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
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5月 2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504 江阴标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2 01*****966 赵奇
3 03*****428 赵奇
4 08*****288 江苏标榜贸易有限公司
5 08*****301 江阴福尔鑫咨询服务企业(有限合伙)
6 00*****117 沈皓
7 03*****489 沈皓
8 06*****045 沈皓
9 06*****180 沈皓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 5月 12日至登记日:2026年 5月 20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
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本次所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26 年 5 月 21 日。
七、股份变动情况表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资本公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积金转增股 数量 比例
(股) (%) 本(股) (股)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25,359,750 21.95 7,607,925 32,967,675 21.95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90,181,223 78.05 27,054,366 117,235,589 78.05
三、股份总数 115,540,973 100.00 34,662,291 150,203,264 100.00
注:因分派实施中存在进、舍位,变动后股份数量最终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的股本结构为准。
八、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实施转股后,按新股本 150,203,264 股摊薄计算,2025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 0.7906元。
2、公司部分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前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应作相应调整)。
根据上述承诺,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将对上述最低减持价格限制作相应的调整。
九、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江苏省江阴市华士镇华西九村蒙娜路 1号公司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吴立、朱林燕
咨询电话:0510-86218827
传真电话:0510-86218223
十、备查文件
1、《江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江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ce1a92a0-1aa5-4f35-81cf-3441b817255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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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7:46│标榜股份(301181):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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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江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并见证贵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
次会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江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
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律师仅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性发表意见,
不对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
2.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过程进行见证,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网络投票结果均由相应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予以认证;
3.本所律师已经按照《股东会规则》的要求,对贵公司本次会议所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所发表的结论性
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公司本次会议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会议决
议一起予以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贵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有关事项进行
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
经查验,本次会议由贵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召开并由董事会召集。贵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4月17日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网站和巨潮资讯网公开发布了《江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为“会议通
知”),该通知载明了本次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召开方式、审议事项、出席对象、股权登记日及会议登记方式等事项。
(二)本次会议的召开
贵公司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于2026年5月8日14:30时在江苏省江阴市华士镇华西九村蒙娜路1号公司会议室如期召开,由贵公司董事长赵
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
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8日9:15-15:00。
经查验,贵公司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及会议内容均与会议通知所载明的相关内容一致。
综上所述,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
二、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贵公司董事会,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召集人资
格。
根据现场出席会议股东开立股票账户的证明文件、相关身份证明文件、股东代理人提交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
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反馈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截至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并经贵公司及本所律师查验确认,本次会议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合计56人,代表股份78,157,790股,占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6451%。
除贵公司股东(股东代理人)外,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还包括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经办律师。
经查验,上述现场会议出席人员的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
有效;上述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认证。
三、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经查验,本次会议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贵公司已公告的会议通
知中所列明的全部议案进行了逐项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表决通过了《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78,124,370股,反对15,220股,弃权18,200股,同意股份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572%
。
(二)表决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78,120,870股,反对15,220股,弃权21,700股,同意股份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528%
。
(三)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同意78,142,370股,反对15,220股,弃权200
股,同意股份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803%。
(四)表决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78,120,470股,反对16,220股,弃权21,100股,同意股份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523%
。
本所律师、现场推举的股东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现场会议表决票当场清点,经与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合并统计、确定最终表
决结果后予以公布。其中,贵公司对相关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单独披露表决结果。
经查验,上述第(三)项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议案经出席本次
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综上所述,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合法有效。
四、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贰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da950322-f7c4-40f9-92d3-8dac4b0dfde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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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7:44│标榜股份(30118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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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5月 8日(星期五)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 5月 8日(星期五)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
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8日 9:15-15:00。
2、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江阴市华士镇华西九村蒙娜路 1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江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赵奇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78,157,790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6451%。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 7,411,7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149
%。
2、股东现场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78,0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67.5085%。
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 7,254,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78
3%。
3、股东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4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157,7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
66%。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49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157,7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66%。
以上百分比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四位小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78,124,37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72%;反对15,2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0.0195%;弃权 1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33%。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78,120,87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28%;反对15,2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0.0195%;弃权 2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78%。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
东会上分别作了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审议通过。
1、总表决情况:同意 78,142,37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03%;反对 15,2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 0.0195%;弃权 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3%。
2、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7,396,37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920%;反对 15,2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053%;弃权 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7%。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78,120,47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23%;反对16,2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0.0208%;弃权 2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7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董一平、曹琳
3、结论性意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江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江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f700c0ca-22c5-4639-8589-5b1496101e9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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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6:27│标榜股份(301181):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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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榜股份(301181):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7b67b17c-3af3-43ca-ad58-6921f330ccb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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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16:27│标榜股份(301181):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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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江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定的 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
股本 115,540,973股为基数测算,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5.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57,770,486.50元,
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3股,合计转增 34,662,291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 150,203,264股(实际转增股数以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结果为准),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2、公司披露本次预案后,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年 4月 1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
案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预案是
基于公司实际情况作出,综合考虑了股本现状、盈利能力、财务状况、公司持续发展等因素,现金分红不会导致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
产生其他不良影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有利于优化公司股本结构,增强公司股票流动性,不存在转增金额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
中股本溢价余额的情形。本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同意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并同意将该预
案提交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基本内容
1、本次利润分配为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
2、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不存在需要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提取任意公积金的情况。
3、经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18,745,849
.79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 123,920,372.90元,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447,802,364.65元,资本
公积为 839,072,219.54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454,226,198.02元,资本公积为 839,072,219.54元。根据利润分配应以合并
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本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447,802,364.65元。
公司实行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在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情况下,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公司拟定 2025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15,540,973股为基数测算,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 5.00元(含税),合计派发
现金股利 57,770,486.50元,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合计转增 34,662,291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150,2
03,264股(实际转增股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结果为准),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4、公司 2025年半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 23,108,194.60元,2025年度拟现金分红总额为 57,770,486.50 元, 2025 年度累计现
金分红总额预计为80,878,681.10元。
公司 2025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实施的股份回购注销总额为29,976,143.70元。
公司 2025年度现金分红和回购注销总额为 110,854,824.80元,占本年度净利润的 93.35%。
(二)预案调整原则
本预案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若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
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预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 2025 年度分红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80,878,681.10 75,266,482.45 58,474,853.50
回购注销总额(元) 29,976,143.70 0.00 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118,745,849.79 121,603,999.76 148,791,973.21
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 28,114,867.93 27,785,466.75 24,022,118.64
营业收入(元) 549,455,423.54 513,709,442.63 570,951,643.63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 447,802,364.65
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454,226,198.02
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 ?是 □否
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 214,620,017.05
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 29,976,143.70
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 129,713,940.92
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 244,596,160.75
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 79,922,453.32
发投入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 4.89%
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业收
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 □是?否
市规则》第 9.4条第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
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
公司 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超过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且超过 3,000万元,不触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预案合理性说明
本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由公司董事会在综合考虑股本现状、盈利能力、财务状况、公司持续发展等因素后提出,有
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的经营成果。实施本预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利影响。综上所述,本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
及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1、《江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9a832b52-89fb-4593-a3d8-ca272c1c5b0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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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16:27│标榜股份(301181):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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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江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了在任独立董事
胡跃年先生、刘斌先生、王金湘先生提交的《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
估,并出具如下意见:
经核查胡跃年先生、刘斌先生、王金湘先生的任职经历、其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人员的任职经历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董
事会认为三位独立董事在2025 年度均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亦未在公司的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
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关
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fa399aae-0895-46cc-afba-ddc2072201b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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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16:27│标榜股份(301181):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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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现将董事会对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德皓国际”)2025年度的履职评估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8年 12月 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31号 5层 519A
首席合伙人:赵焕琪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合伙人数量:72人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296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65人
2025年度收入总额:40,109.58万元(经审计,下同)
2025年度审计业务收入:32,890.81万元
2025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8,700.69万元
2025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29家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87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5年 8月 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审计委
员会委员一致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聘任北京德皓国际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以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
会审议。公司于 2025年 8月 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已于 202
5年 9月 11日经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职业规范,北京德皓国际对公司 2025年 12月 31日的合并
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
附注进行了审计,对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同时对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控股股
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北京德皓国际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
判断、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执行情况、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
三、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情况
经评估,董事会认为北京德皓国际的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工作方案、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信息安全管理、风
险承担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 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北京德皓国际在公司 2025年履职过程中,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
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
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江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046377b7-3574-464d-847a-013e575e5c1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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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16:27│标榜股份(30118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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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北京德皓国际”)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8年 12月 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31号 5层 519A
首席合伙人:赵焕琪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合伙人数量:72人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296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65人
2025年度收入总额:40,109.58万元(经审计,下同)
2025年度审计业务收入:32,890.81万元
2025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8,700.69万元
2025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29家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87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5年 8月 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审计委
员会委员一致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聘任北京德皓国际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以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
会审议。公司于 2025年 8月 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已于 202
5年 9月 11日经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
况如下:
(一)选聘工作监督情况
公司于 2025年 8月 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北京德皓国际的独立性、执业资质、诚信情况
等方面进行了认真核查,详细了解了相关人员的从业经历和执业资质等信息,并根据应聘文件进行评价,认为北京德皓国际具备为公
司2025年度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控状况进行审计,并具备一定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向董事会
提议聘任北京德皓国际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以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年报审计工作监督情况
2025年 12 月 23 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计划、审计
小组人员构成以及本年度的审计重点进行了沟通,并评估了年审会计师完成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业务能力、独立性和及时性,并就 202
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安排进行了预沟通,协商确定了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
2026 年 1 月 27 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就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内部控制进行现场审计的过程中
发现的重大事项进行了沟通。
2026年 4月 1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沟通。
2026年 4月 7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等议案。
三、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对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资质和执业能力进行了认真核查,年度报告审计期间与会
计师进行了充分的交流,督促北京德皓国际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
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北京德皓国际在公司年度报告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
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江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f7319745-b9b1-4739-9ba6-2ac6d0b1958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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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16:27│标榜股份(301181):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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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榜股份(301181):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16c4aa67-9444-4c80-bf8f-f3b62441e7e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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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16:27│标榜股份(301181):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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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榜股份(301181):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81a1ff8f-563a-44be-96e5-a3dc305e0f6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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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16:27│标榜股份(301181):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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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榜股份(301181):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a1edc88f-70ab-49ba-a9c9-38c5535fc58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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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16:27│标榜股份(301181):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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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榜股份(301181):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106077b0-9e0c-4dfb-a43d-fdb9ac471fb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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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16:27│标榜股份(301181):关于举办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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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榜股份(301181):关于举办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b14a2110-0a6d-450c-8873-4039fd4f499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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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16:27│标榜股份(301181):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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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榜股份(301181):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05c15b32-8be2-4af8-b4b5-3881ae02c56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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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16:26│标榜股份(301181):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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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榜股份(301181):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1e2320c8-81de-4b6c-a94c-8e08d5b367f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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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16:26│标榜股份(30118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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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 2026年 4月 15日(星期三)在公司会议室
以现场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会已于 2026年 4月 3日向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了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应出
席董事 7人,实际出席董事 7人。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赵奇先生主持,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审慎表决,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5年度经
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意对外披露。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该事项。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10)、《20
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6-011),《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贯彻落实股东会的各项决议和授权事项,认真履行职责,
不断规范公司治理,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全体董事认真履行职责,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
公司独立董事胡跃年先生、刘斌先生、王金湘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 2025年年度股
东会上进行述职。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
职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对在任的独立董事胡跃年先生、刘斌先生、王金湘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认为三位独立董事不存在影响其独立性
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真听取了总经理沈皓先生所作的《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 2025年度公司经营管理层有效执行董事会和股
东会决议,使公司保持了持续稳定的发展,公司整体经营情况良好。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预案是基
于公司实际情况作出,综合考虑了股本现状、盈利能力、财务状况、公司持续发展等因素,现金分红不会导致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产
生其他不良影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有利于优化公司股本结构,增强公司股票流动性,不存在转增金额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中
股本溢价余额的情形。本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同意拟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15,540,973股为基数测算,向全体股东每 1
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5.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57,770,486.50 元,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
合计转增34,662,291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 150,203,264 股(实际转增股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结
果为准),不送红股。若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运行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对规范公司管理运作、防范风险发挥了
积极作用,在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该事项,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该事项,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专项报告出具了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公告编号:2026-014)。
(八)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在公司 2025年履职过程中,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
,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该事项。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对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资质和执业能力进行了认真核查,年度报告审计期间与会
计师进行了充分的交流,督促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
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该事项。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履行
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审议通过该事项。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于 2026年 5月 8日(星期五)14:30在江苏省江阴市华士镇华西九村蒙娜路 1号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 2
025年年度股东会。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
编号:2026-015)。
三、备查文件
1、《江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江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江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278e719c-6387-4ad9-9a8b-6fd36e25d70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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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16:26│标榜股份(301181):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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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榜股份(301181):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7dd4e31c-b609-469c-99f1-49694e4f625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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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16:25│标榜股份(301181):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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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2
内 部 控 制 审 计 报 告
德皓内字[2026]00000024 号江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江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标榜股份公司)2025年 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企业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标榜股份公司于 2025年 12月 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宋斌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余晓炜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8c60f6b1-e443-4a9b-a1af-bac9e1a3e35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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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16:25│标榜股份(301181):中信建投关于标榜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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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保荐人”、“本机构”)为江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标榜股份”、“发行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日,标榜股份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期已届满。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相关法规规定,出具本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3、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1、保荐机构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号 4号楼
3、主要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景辉街 16号院 1号楼泰康集团大厦 10层
4、法定代表人:刘成
5、本项目保荐代表人:蒋潇、付新雄
6、项目联系人:蒋潇
7、联系电话:021-68801587
8、是否更换保荐人或其他情况:否
三、上市公司的基本情况
1、发行人名称:江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证券代码:301181
3、注册资本:11,554.0973万元(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
4、注册地址:江阴市华士镇华西九村蒙娜路 1号
5、主要办公地址:江阴市华士镇华西九村蒙娜路 1号
6、法定代表人:沈皓
7、实际控制人:赵奇
8、联系人:吴立
9、联系电话:0510-86218827
10、本次证券发行类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11、本次证券发行时间:2022年 2月 9日
12、本次证券上市时间:2022年 2月 21日
13、本次证券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14、2025年年报披露时间:2026年 4月 17日
15、其他:无
四、保荐工作概述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发行人所做的主要保荐工作
1、尽职推荐阶段
保荐人按照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对标榜股份进行尽职调查,组织编制申请文件并出具推荐文件
。提交推荐文件后,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审核,组织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进行答复并保持沟通;取得
注册批文后,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要求向其提交推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上市所要求的相关文件。
2、持续督导阶段
在持续督导阶段,保荐人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持续督导职责,主要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
(1)督导发行人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关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内部控制运行情况,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2)督导发行人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事前或事后审阅;
(3)督导发行人合规使用与管理募集资金;
(4)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保证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相关制度;
(5)持续关注发行人对外担保、对外投资是否履行规定等事项;
(6)持续关注发行人及相关主体承诺履行情况,督导相关各方切实履行其所作出的各项承诺;
(7)持续关注发行人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8)对发行人进行现场检查,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及持续督导跟踪报告等相关文件;
(9)对发行人董事、时任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培训;
(10)持续关注发行人经营环境、业务状况及财务状况。
(二)发行人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在尽职推荐阶段,发行人能够及时向保荐人、会计师、律师提供本次发行所需的文件、材料及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文件
、材料、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积极配合保荐人的尽职核查工作并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便
利。
2、在持续督导阶段,发行人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则的要求,及时、准确地进行信息披露,重要事项公司能够及时通知保荐人
并与保荐人沟通,同时应保荐人的要求提供相关文件。
(三)发行人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公司聘请的其他中介机构包括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国枫律
师事务所,上述中介机构能够积极配合保荐人实施持续督导工作。
五、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在本保荐人持续督导期间,公司进行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具体情况如下:
2023年 2月 15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
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和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汽车动力系统连接管路及连接件扩产项目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均延长至 2024年 2月 21日。
2024 年 2月 1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
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和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新能源汽车电池冷却系统管路建设项目”、“
汽车动力系统连接管路及连接件扩产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均延长至 2026年 2月 21日。
公司前述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及募集资金管理相关制度,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经营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
东的利益。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或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进行审议,保荐人亦出具了核查意见。
六、对上市公司配合保荐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在本保荐人持续督导期间,公司能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规范运作,及时、准确地进行信息披露。对于持续
督导期间的重要事项,公司能够及时通知保荐人并与保荐人沟通,同时根据保荐人的要求提供相关文件。公司能够积极配合保荐人及
保荐代表人的现场检查、持续督导培训等相关工作,为保荐人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便利,配合保荐工作情况良好。
七、对证券服务机构参与证券发行上市相关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标榜股份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能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提供专业意见,并就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和持续督导过程中的具
体事项出具相关意见,积极配合保荐人开展核查与协调工作。
八、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人认为,督导期内,标榜股份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管理
制度的相关规定,进行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募集资金情况进行了信息披露,不存在其他募集资金
存放、使用、管理及信息披露违规的情形。
九、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3号——保荐业务》等相关规定,保荐人审阅了持续督导期间发行人的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包括年度报告、历次三会决议等相关公
告。保荐人认为,发行人持续督导期间的信息披露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信息披露的要求,发行人真实、准确、完整
、及时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十、尚未完结的保荐事项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日,保荐人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期间已届满,但发行人的募集资金尚
未使用完毕,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将就发行人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责任。
十一、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437cfc17-3206-4daf-bf46-87c4ba92e59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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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16:25│标榜股份(301181):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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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 1-2
说明
二、 江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非 1
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
总表
控 股 股 东 及 其 他 关 联 方
资 金 占 用 情 况 的 专 项 说 明
德皓核字[2026]00000841号江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审计了江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榜股份公司)2025 年度
财务报表,包括 2025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和合并
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6年 4月 15日签发了德皓审字[2026]00001152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
22]26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2026年修订)》的规定,就标榜股
份公司编制的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出具专项说明。
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该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标榜股份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
审计标榜股份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未发现不一
致。除了对标榜股份公司实施 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交易有关的审计程序外,我们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
外的审计程序。为了更好地理解标榜股份公司 2025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情况,后附的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财务报表
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是我们根据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出具的,不得用作其他用途。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
果,与执行本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附件:江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宋斌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余晓炜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1b27bb72-8117-46b1-9e76-ca80e43d7a2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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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16:25│标榜股份(301181):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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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榜股份(301181):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60d9663b-422e-42c2-a0af-44e33db0dc1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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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16:25│标榜股份(301181):中信建投关于标榜股份2025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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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榜股份(301181):中信建投关于标榜股份2025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290b3697-b187-4d7d-9812-eddf6da38d9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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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16:25│标榜股份(301181):中信建投关于标榜股份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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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榜股份(301181):中信建投关于标榜股份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6ae87506-5bf5-47e6-802c-8edb1e25a37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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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16:25│标榜股份(301181):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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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江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榜
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标榜股份 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荐机构对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情况
中信建投证券保荐代表人认真审阅了《江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通过询问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内部审计人员以及外部审计机构等有关人士、查阅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等会议文件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的方式,
从标榜股份内部控制环境、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内部控制实施情况等方面对其内部控制的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和《江阴标榜汽车
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真实性、客观性进行了核查。
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有效性的自我评价
(一)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二)内部控制评价依据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三)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体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包括母公司江阴标榜汽车部
件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上海瑞澄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标榜汽车部件(重庆)有限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标榜汽车部件(芜湖
)有限公司。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公司治理管控层面的内控流程和公司业务管控层面的内控流程,主要如下:财务报告、组织
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内部审计、资金活动、对外投资、合同管理、采购业务、销售业务、生产运营、资产管理、工程项目、
业务外包、关联交易、对外担保、信息系统、内部信息传递、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募集资金使用、信息披露、内幕交易等;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财务报告、组织架构、发展战略、内部审计、对外投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使用
、信息披露、内幕交易以及关键应收账款信用风险、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四)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
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
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重要程度项目 一般缺陷 重要缺陷
某缺陷可能造成财务报告错报、漏 错报<资产总额 资产总额的
报涉及的金额 的 0.5% 0.5%≤错报<
资产总额的 1%
重大缺陷
错报≥资产总
额的 1%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认定为重大缺陷: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对已经公告的财务报告出现的重大差错进行错报更正、当期
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审计委员会以及内部审计部门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认定为重要缺陷: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对于非常规
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
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等级 直接财产损失 潜在负面影响
重大缺陷 500万元(含)以上 已经对外正式披露并对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
面影响;公司关键岗位人员流失严重;被媒体频频
曝光负面新闻
重要缺陷 100万元(含)-500万元 受到国家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公司定期报告披露
造成负面影响;被媒体曝光且产生负面影响
一般缺陷 100 万元以下 受到省级(含省级)以下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公司
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存在的迹象包括: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程序不科学、制度缺失可能导致系统性失效
、重大或重要缺陷不能得到整改、其他对公司负面影响重大的情形。
其他情形按影响程度分别确定为重要缺陷或一般缺陷。
(五)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于 2025年 12月 31日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六)2025 年改进和完善内部控制采取的措施
公司将持续完善内部控制结构,识别现有管理流程的问题并进行优化改进,同时深入具体业务,对各项业务风险进行有效监控,
增强公司的风险管控能力,强化监督检查机制,助推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七)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无其他需要披露的重大事项。
三、会计师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计意见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审计了标榜股份 2025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并出具了江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德皓内字[2026]00000024号)
,审计意见为:“我们认为,标榜股份公司于 2025年 12月 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
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四、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标榜股份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公司经营及
管理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公司的《江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其内部控
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473ba925-f477-49b8-8f6a-21beee55d8c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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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16:25│标榜股份(301181):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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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榜股份(301181):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6f57b76d-8679-4b53-b537-3acebd9d3ca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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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16:25│标榜股份(301181):中信建投关于标榜股份2025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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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榜股份(301181):中信建投关于标榜股份2025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6c5e4985-ed7b-4d94-a0a6-1ddabcb6a37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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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16:24│标榜股份(301181):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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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江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1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同意公司于 202
6年 5月 8日(星期五)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5月 8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8日 9:15-9:25,9:30-11:30,13:00-15
: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8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4月 29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年 4月 29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本公司全体股东有
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
票。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江苏省江阴市华士镇华西九村蒙娜路 1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提案
1.00 《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2.00 《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3.00 《关于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4.00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 非累积投票提案 √
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2、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
露的相关公告或文件。
3、以上议案逐项表决,议案 3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且需对中小投资者的
投票结果单独统计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
4、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会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年 5月 6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00-16:00。
2、登记地点:江苏省江阴市华士镇华西九村蒙娜路 1号公司会议室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
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还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股东授权委
托书(参见附件二)和本人身份证。
(3)融资融券信用账户股东除应按照上述(1)、(2)提供文件外,还应持开户证券公司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营业
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中应写明参会人所持股份数量。
(4)异地股东登记: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 2026年 5月 6日 16:0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并请股东仔细填
写《股东参会登记表》(参见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5)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4、其他事项
联系人:吴立、朱林燕
电话:0510-86218827
传真:0510-86218223
邮箱:public@pivotgroup.com.cn
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江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ef4d60a6-fdef-46e0-8f6d-0349d8d59dc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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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16:24│标榜股份(301181):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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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加强江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管理,规范公司领导成员的产生,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江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
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向董
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本工作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占半数以上。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包括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
生。
选举委员的提案获得通过后,新任委员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
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但独立董事成员连任不得超过 6 年。期间如有委员
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本细则有关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日常工作的联络、会议组织和决议落实等事宜由董事会秘书负责。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充分考虑董事会的人员构成、专业结构等因素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二)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三)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董事会对提名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
,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提名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披露。
第九条 控股股东应充分尊重提名委员会的建议,在无充分理由或可靠证据的情况下,不能提出替代性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
选。
第十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应当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评估,发现不符合任职资格的,及时向董事会提出解任、
解聘的建议。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十一条 提名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研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当选条
件、选择程序和任职期限,形成决议后备案并提交董事会通过,并遵照实施。
第十二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程序为:
(一)提名委员会应积极与公司有关部门进行交流,研究公司对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需求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
(二)提名委员会可在本公司、公司控股(参股)企业内部以及人才市场等广泛搜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
(三)搜集初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形成书面材料;
(四)征求被提名人对提名的同意,否则不能将其作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
(五)召集提名委员会会议,根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对初选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六)在选举新的董事和聘任新的高级管理人员前,向董事会提出董事候选人和新聘高级管理人员人选的建议和相关材料;
(七)根据董事会决定和反馈意见进行其他后续工作。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十三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根据需要及时召开。
第十四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由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负责召集,主任委员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时,由主任委员指定的其他委员召集;
主任委员也未指定人选的,由提名委员会的其他一名委员(独立董事)召集。
第十五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应在会议召开三天前通知全体委员,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可以委托其他一名委
员(独立董事)主持。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说
明。
第十六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员有一票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
的过半数通过。第十七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临时会议可以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第十八条 提名委员会认为必要时,可以邀请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第十九条 如有必要,提名委员会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二十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议案必须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工作细则的规
定。
第二十一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
第二十二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
第二十三条 出席会议的委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以上”含本数,“过”、“不足”不含本数。第二十五条 本工作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
施。
第二十六条 本工作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本工作细则的修改及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1ca408f4-6656-48e8-ab66-62ede2618fa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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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16:24│标榜股份(301181):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胡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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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作为江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 2025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诚信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
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监督公司规范化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 2025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
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胡跃年,198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位,二级律师。2002 年至 2010 年任江苏振强律师事务所实
习律师、律师,2010 年至2022年任江苏振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22年至今任江苏振强律师事务所主任。2014年至 2015年任江苏法
尔胜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至 2024年任贝德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 年 9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2025 年
至今任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
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中关于
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7次董事会,本人共出席了 7次董事会,未有缺席情况。公司共召开了 3次股东会,本人共出席了 3次
股东会,未有缺席情况。
本人 2025年度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任职状态 应出席 实际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董事 是否连续 出席股东
姓名 董事会 董事会次 董事会 会次数 两次未亲 会次数
次数 数(现场/ 次数 自参加董
通讯方 事会会议
式)
胡跃年 在任 7 7 0 0 否 3
本人在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会议情况和资料,认真审阅会议的各项议案,详细了解公司整体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为董事会的重
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在会议上,本人积极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交流讨论,及时了解公司发展规划和日常经营情况,以谨慎
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力求对全体股东负责。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本人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除需回避表决的议案外均投赞成票,未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二)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行使特别职权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共出席了 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未有缺席情况。经审议,本人认为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产生不利影响。
2025年度,本人未行使作为独立董事的特别职权。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担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2025年度,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组织召开并出席了 1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真审议了关于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报告期内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及绩效考核情况进行监督和审查,积极履行
了职责。
2025年度,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出席了 6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议了公司定期报告、日常关联交易、聘任会
计师事务所、募集资金使用、内部控制建设及有效性、审计部工作计划及报告等事项,就审计工作的重大事项进行沟通及建议,对会
计师事务所年度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并履行监督职责,督促审计工作进度,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交换意见,确保审计的独立性
和审计工作如期完成,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责任与义务,充分发挥了审核与监督作用。
(四)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人在编制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工作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就审计计划、审计小组的
人员构成、本年度的审计重点等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了沟通;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就初审意见和审计过程中发现
的问题再次进行了沟通,确保了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的效果和进度。
(五)现场工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现场工作时间为 17天,本人通过参加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与会计师
事务所沟通、对公司实地考察、与公司经营层沟通交流等形式,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等情况,时刻关注行业情况和公司有关的报道
,对相关事项进行了现场的核查和监督,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股东会积极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
(六)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经营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联系,积极配合和支持独立董事的工作,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的监
督与指导职责。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与江阴硕裕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江阴标明服务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关联交易定价参考市场价
格确定,没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
不利影响。
(二)终止筹划控制权变更事项
公司于 2025年 10月 3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筹划控制权变更事项的停牌公告》,于 2025年
11月 4日披露了《关于筹划控制权变更事项的进展暨继续停牌的公告》,于 2025年 11月 7日披露了《关于终止筹划控制权变更事项
暨复牌的公告》。在公司控制权变更筹划期间,本人密切关注该事项。本人认为公司在筹划期间及时申请停复牌,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等工作,终止筹划未对公司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
(三)定期报告披露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严格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季报、半年报和年度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
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四)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于 2025年 4月 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五)聘用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选聘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遵守了《国有企业、上
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等相关规定。
(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及绩效考核方案符合相关规定,确定依据合理,实际发放情况与公司年度报告中关于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薪酬的披露内容一致,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以自身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发表意见
并行使表决权,为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建言献策,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年,本人将严格遵守独立董事履职规范要求,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依托自身的法律专业素养和执业律师经验积累
,为公司治理提供更具建设性的专业意见与建议。
独立董事:胡跃年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4a5ca62b-9233-45c8-951f-410def13b34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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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16:24│标榜股份(301181):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金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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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作为江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 2025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诚信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
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监督公司规范化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 2025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
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王金湘,197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位,教授。2002 年至 2004年任东南大学机械工程系流动助
教,2010 年至 2014年任东南大学机械工程学院讲师,2014年至 2015年任美国俄亥俄州立大学机械与航空工程系访问学者,2015 年
至今先后任东南大学机械工程学院讲师、副教授、系主任、院长助理、教授。2015年至 2016年任江苏戈林新能源汽车科技发展有限
公司监事,2023年 9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
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中关于
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7次董事会,本人共出席了 7次董事会,未有缺席情况。公司共召开了 3次股东会,本人共出席了 3次
股东会,未有缺席情况。
本人 2025年度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任职状态 应出席 实际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董事 是否连续 出席股东
姓名 董事会 董事会次 董事会 会次数 两次未亲 会次数
次数 数(现场/ 次数 自参加董
通讯方 事会会议
式)
王金湘 在任 7 7 0 0 否 3
本人在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会议情况和资料,认真审阅会议的各项议案,详细了解公司整体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为董事会的重
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在会议上,本人积极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交流讨论,及时了解公司发展规划和日常经营情况,以谨慎
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力求对全体股东负责。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本人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除需回避表决的议案外均投赞成票,未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二)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行使特别职权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共出席了 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未有缺席情况。经审议,本人认为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产生不利影响。
2025年度,本人未行使作为独立董事的特别职权。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担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2025年度,公司未召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
2025年度,公司未召开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会议。
本人于 2025年 9月 15日起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在任职期间出席了 1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议了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审计部工作计划及报告事项。在年报审计过程中就审计工作的重大事项进行沟通及建议,对会计师事务所年
度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并履行监督职责,督促审计工作进度,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交换意见,确保审计的独立性和审计工作如
期完成,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责任与义务,充分发挥了审核与监督作用。
(四)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人在编制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工作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就审计计划、审计小组的
人员构成、本年度的审计重点等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了沟通;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就初审意见和审计过程中发现
的问题再次进行了沟通,确保了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的效果和进度。
(五)现场工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现场工作时间为 15天,本人通过参加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形式,对公司
生产经营、财务情况、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作以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等事项进行了现场的核查和监督,
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并且与公司技术部成员开展了关于“自动驾驶决策与运动控制”的主题交流活动,期间通过专题
讲座、互动交流等方式,结合高校优势,使大家对自动驾驶领域建立了框架认识。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股东会积极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
。
(六)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经营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联系,积极配合和支持独立董事的工作,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的监
督与指导职责。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与江阴硕裕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江阴标明服务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关联交易定价参考市场价
格确定,没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
不利影响。
(二)终止筹划控制权变更事项
公司于 2025年 10月 3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筹划控制权变更事项的停牌公告》,于 2025年
11月 4日披露了《关于筹划控制权变更事项的进展暨继续停牌的公告》,于 2025年 11月 7日披露了《关于终止筹划控制权变更事项
暨复牌的公告》。在公司控制权变更筹划期间,本人密切关注该事项。本人认为公司在筹划期间及时申请停复牌,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等工作,终止筹划未对公司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
(三)定期报告披露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严格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季报、半年报和年度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
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四)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于 2025年 4月 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公司已按照
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五)聘用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选聘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遵守了《国有企业、上
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等相关规定。
(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及绩效考核方案符合相关规定,确定依据合理,实际发放情况与公司年度报告中关于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薪酬的披露内容一致,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勤勉履职,关注公司规范运作,就重点关注事项与管理层进
行积极沟通,以自身专业知识和科学素养为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建言献策,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年,本人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之间的沟通,充分发挥专
业优势,为公司稳健发展贡献建设性力量。
独立董事:王金湘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f28be3b5-e32f-45e6-89e2-c5be863bed5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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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16:24│标榜股份(30118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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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榜股份(30118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9ff0666d-7254-4df7-a5cc-64a43d3cba9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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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16:24│标榜股份(301181):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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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作为江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 2025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诚信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
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监督公司规范化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 2025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
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刘斌,197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1995 年至 1998 年任江阴市职教中心教师,
1998 年至 2000年任江阴黄山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2000年至 2004年任江阴大桥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2004 年至今任无锡文德
智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主任会计师。2010年至 2018 年任江苏霞客环保色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2 年至 2021
年任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至 2025年任无锡威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至今任江苏百川高科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至今任江苏富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 年 9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
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中关于
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7次董事会,本人共出席了 7次董事会,未有缺席情况。公司共召开了 3次股东会,本人共出席了 3次
股东会,未有缺席情况。
本人 2025年度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任职状态 应出席 实际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董事 是否连续 出席股东
姓名 董事会 董事会次 董事会 会次数 两次未亲 会次数
次数 数(现场/ 次数 自参加董
通讯方 事会会议
式)
刘斌 在任 7 7 0 0 否 3
本人在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会议情况和资料,认真审阅会议的各项议案,详细了解公司整体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为董事会的重
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在会议上,本人积极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交流讨论,及时了解公司发展规划和日常经营情况,以谨慎
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力求对全体股东负责。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本人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除需回避表决的议案外均投赞成票,未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二)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行使特别职权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共出席了 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未有缺席情况。经审议,本人认为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产生不利影响。
2025年度,本人未行使作为独立董事的特别职权。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2025年度,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组织召开并出席了 6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议了公司定期报告、日常关
联交易、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募集资金使用、内部控制建设及有效性、审计部工作计划及报告等事项,就审计工作的重大事项进行沟
通及建议,对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并履行监督职责,督促审计工作进度,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交换意见,确
保审计的独立性和审计工作如期完成,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责任与义务,充分发挥了审核与监督作用。
2025年度,公司未召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
2025年度,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出席了 1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真审议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报告期内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及绩效考核情况进行监督和审查,积极履行了职责。
(四)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人在编制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工作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就审计计划、审计小组的
人员构成、本年度的审计重点等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了沟通;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就初审意见和审计过程中发现
的问题再次进行了沟通,确保了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的效果和进度。
(五)现场工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现场工作时间为 20天,本人积极参加各项会议,及时了解和跟进公司重大事项,通过现场考察、与公司管理层
电话沟通等方式了解公司情况,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股东会积极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
董事代表出席公司 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与中小投资者充分沟通交流公司生产经营、发展战略等情况。
(六)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经营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联系,积极配合和支持独立董事的工作,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的监
督与指导职责。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与江阴硕裕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江阴标明服务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关联交易定价参考市场价
格确定,没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
不利影响。
(二)终止筹划控制权变更事项
公司于 2025年 10月 3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筹划控制权变更事项的停牌公告》,于 2025年
11月 4日披露了《关于筹划控制权变更事项的进展暨继续停牌的公告》,于 2025年 11月 7日披露了《关于终止筹划控制权变更事项
暨复牌的公告》。在公司控制权变更筹划期间,本人密切关注该事项。本人认为公司在筹划期间及时申请停复牌,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等工作,终止筹划未对公司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
(三)定期报告披露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严格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季报、半年报和年度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
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四)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于 2025年 4月 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五)聘用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选聘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遵守了《国有企业、上
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等相关规定。
(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及绩效考核方案符合相关规定,确定依据合理,实际发放情况与公司年度报告中关于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薪酬的披露内容一致,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始终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对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及讨论,客观地做
出专业判断,审慎表决,有效推动了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 年,本人将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积极参与相关专业培训,提升履职能力,继续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赋予的独
立董事职责,有效保障股东权益。
独立董事:刘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db86a973-d960-4d6d-9d01-f1f151d04d9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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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9 17:08│标榜股份(301181):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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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榜股份(301181):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9/6cfeaa22-79b5-47fb-866f-c1ad115c486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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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1 16:08│标榜股份(301181):关于公司审计部负责人辞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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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榜股份(301181):关于公司审计部负责人辞职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1/cc44bfb8-55a7-4539-b27b-9fe59faca8b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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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5 18:16│标榜股份(301181):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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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榜股份(301181):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5/d0a99f48-145c-4dae-b247-361ca1dd660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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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5 18:16│标榜股份(301181):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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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榜股份(301181):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5/d42b3b41-ce54-425d-87e9-108c4387456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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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0 00:00│标榜股份(301181):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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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1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需求,合理配置和利用公司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40,000万元的综合授
信,控股子公司标榜汽车部件(芜湖)有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1,000万元的综合授信。
综合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各类商业票据开立及贴现、项目贷款、银行保函、保理、银行承兑汇票、开立信用证
、资产池质押融资等综合授信业务(具体业务品种以相关金融机构审批为准)。各金融机构具体授信额度、贷款利率、费用标准、授
信期限等以公司与金融机构最终协商签订的授信申请协议为准。上述综合授信额度的申请期限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止
,该授信额度在申请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有关合同、协议、凭证等文件
(包括但不限于与授信、借款、抵押、担保、开户、销户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文件)。该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本次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0/995e92e0-c5e2-46c4-b847-b6362ff680e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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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0 00:00│标榜股份(30118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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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转让可提前支取的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国债逆回购、证券公司收益凭证等安全性高
的保本型产品;
2、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15,000.00万元;
3、特别风险提示:江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品
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
介入,降低市场波动引起的投资风险。
江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6年 1月 1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 115,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使用期限自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现将具
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现金管理的情况概述
(一)现金管理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
,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 115,0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
过投资额度。
(三)现金管理产品种类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转让可提前支取的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国债逆回购、证券公司收益凭证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
购买渠道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
(四)实施方式
公司授权管理层在上述授权期限及额度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部具体办理相关事宜。该授权自公司 2
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五)资金来源及收益分配
此次现金管理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及银行信贷资金,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七)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理财产品,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
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降低市场波动引起的投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遵守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基础上,考虑资金的闲置时间和数量等情况,针对产品的安
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产品。
2、事前审核与评估风险,及时关注投资产品的情况,分析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
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对现金管理的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基于规范运作、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
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对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
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四、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6年 1月 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
事会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15,0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审议通过
的投资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并授权管理层签署相关文件,授权公司财务部具体实施。
五、备查文件
1、《江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0/9cc7139d-2fa0-4059-ba98-4bbcc65279a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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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0 00:00│标榜股份(30118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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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榜股份(30118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0/c9a38fba-3045-439b-815a-28a992a4d87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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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0 00:00│标榜股份(301181):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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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榜股份(301181):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0/68854c71-f868-48e4-9c6d-d7209a099d7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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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0 00:00│标榜股份(301181):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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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榜股份(301181):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0/16d88a80-a2d3-49f9-8d08-0d9dcc7a236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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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0 00:00│标榜股份(301181):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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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榜股份(301181):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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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0 00:00│标榜股份(30118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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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津贴管理,建立科学
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江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本制度的人员包括: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薪酬管理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原则,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与外部薪酬水平相符;
(二)责、权、利统一原则,体现薪酬与岗位价值、责任履行相符;
(三)长远发展原则,体现薪酬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激励约束并重原则,体现薪酬发放与考核、奖惩、激励机制挂钩。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股东会负责审议董事的薪酬或者津贴,公司董事会负责审议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或计划;负责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考核;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六条 公司人力资源、财务、证券等相关职能部门配合董事会、股东会进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方案与发放
第七条 公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总额进行预算管理。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总额以上年度工资总额为基数,
结合公司经营业绩、同行业薪资增幅水平、通胀水平以及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综合确定。
第八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专项奖励、福利费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
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第九条 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一)非独立董事
1、董事长及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非独立董事,按照第十条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领取薪酬,不额外领取董事津贴;
2、在公司担任其他实际工作岗位的董事,按照在公司任职的职务与岗位责任确定薪酬标准,不额外领取董事津贴;
3、未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外部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津贴。
(二)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固定津贴,津贴的标准经公司股东会审议确定后执行。公司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
司承担。
第十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由公司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确定,绩效奖励与公司年度经营情况和个人履职情况
挂钩。
第十一条 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按季度发放。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时间、方式根据公司执行的
工资发放规定确定。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辞职、撤换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津贴/薪酬
并予以发放。
第十三条 公司发放的薪酬、津贴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费用
及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缴纳的部分,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第四章 绩效考核与止付追索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定。
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
展。
第十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建考核小组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考核。
第十七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将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
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第十八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
的,公司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
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十九条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批,可以临时性的为专门事项设立专项奖励或惩罚,作为对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的补充。第二十条 公司可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激励并实施相应的绩效考核。
第二十一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股权激励的相关事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等确定
。
第二十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有利于激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高工作绩效和促进经营指标达成的其他激励方案,并
制订相应的考核方案。
第五章 薪酬调整
第二十三条 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做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进一步发展的需要
。
第二十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依据为:
(一)同行业薪资增幅水平。每年通过市场薪资报告或公开的薪资数据,收集同行业的薪资数据,并进行汇总分析,作为公司薪
资调整的参考依据。
(二)通胀水平。参考通胀水平,以使薪资的实际购买力水平不降低作为公司薪资调整的参考依据。
(三)公司盈利状况。
(四)公司发展战略或组织结构调整。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和修改。
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0/2af39d92-6e85-4511-b3f4-6f43656b151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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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0 00:00│标榜股份(301181):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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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1月 1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同意公司于 202
6年 2月 5日(星期四)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2月 5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2月 5日 9:15-9:25,9:30-11:30,13:00-15
: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2月 5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1月 30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年 1月 30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本公司全体股东有
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
票。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江苏省江阴市华士镇华西九村蒙娜路 1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所有提案
1.00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00 《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
3.00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4.00 《关于 2026 年度公司董事薪 非累积投票提案 √
酬方案的议案》
2、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
露的相关公告或文件。
3、以上议案逐项表决,议案 2、议案 4需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结果单独统计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年 2月 3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00-16:00。
2、登记地点:江苏省江阴市华士镇华西九村蒙娜路 1号公司会议室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
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还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股东授权委
托书(参见附件二)和本人身份证。
(3)融资融券信用账户股东除应按照上述(1)、(2)提供文件外,还应持开户证券公司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营业
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中应写明参会人所持股份数量。
(4)异地股东登记: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 2026年 2月 3日 16:0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并请股东仔细填
写《股东参会登记表》(参见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5)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4、其他事项
联系人:吴立、朱林燕
电话:0510-86218827
传真:0510-86218223
邮箱:public@pivotgroup.com.cn
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江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0/2cbf0835-b1c6-4133-98a9-659358c8101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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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1 17:02│标榜股份(30118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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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榜股份(30118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1/d5a1b676-f6f8-4cd1-aaa5-7829d0d6746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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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2 16:22│标榜股份(30118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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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榜股份(30118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2/afb73e14-78d4-4734-a3c9-416be96ea20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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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7 16:16│标榜股份(30118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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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榜股份(30118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7/b7c40b5a-2fc8-4523-8c50-435e8d09e9e7.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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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标榜股份: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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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标榜股份: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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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标榜股份: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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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标榜股份: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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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6/122456321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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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标榜股份: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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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7│标榜股份: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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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标榜股份: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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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9/122153721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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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2│标榜股份: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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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标榜股份: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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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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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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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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