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183 东田微 更新日期:2025-09-1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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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1 20:12 │东田微(301183):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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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1 20:12 │东田微(301183):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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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19:01 │东田微(301183):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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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19:01 │东田微(301183):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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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8:35 │东田微(301183):东方证券关于东田微2025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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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8:34 │东田微(301183):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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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8:34 │东田微(301183):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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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8:34 │东田微(301183):内部控制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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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8:34 │东田微(301183):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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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8:34 │东田微(301183):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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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1 20:12│东田微(301183):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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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田微(301183):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1/ad4a121e-b5d5-4882-9f41-4a1c20fec4b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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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1 20:12│东田微(301183):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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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田微(301183):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1/09ce4228-765b-4f05-a3e1-b174f973402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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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19:01│东田微(301183):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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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湖北东田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25年 8月 27日、8月 28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
计超过 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属于股票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二)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三)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五)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异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六)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
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
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在
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8/46f0cd2e-cc37-49f5-b075-14d39673490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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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19:01│东田微(301183):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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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东田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特定股东新余瑞田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持有湖北东田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田微”)3,780,000 股的股东新余瑞田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
伙)计划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三个月内(即 2025 年 9 月 19 日至 2025 年 12 月 18日,窗口期不减持)
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458,9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57%。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股东新余瑞田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新余瑞田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3,780,000 4.73%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的具体安排
1、减持原因:新余瑞田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为公司员工持股平台,本次减持是基于平台员工个人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
4、减持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458,9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57%
。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即 2025年9月 19日至 2025年 12月 18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不得减持公司股份。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
除息的,发行价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价格调整)。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本次拟减持公司股份股东新余瑞田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作出的相关承诺如下: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发前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
购该部分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企业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2)如本企业拟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个月内如其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发前股份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 6个月。
在延长的锁定期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发前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如遇除权除
息,上述价格应相应调整)。
(3)本企业将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股份减持的各项规定的前提下,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在实施减持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公告,未履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公告程序前不减持所持公司股份。
(4)在本企业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企业愿意
自动适用变更后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5)若公司存在重大违法情形并触及退市标准时,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企
业不减持公司股票。
若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企业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或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开就未履行股票锁定期及减持
意向承诺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若本企业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并将前述收入支付给
公司指定账户。如果因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
责任。”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上述股东将根据股票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或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
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督促相关股东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3、公司不存在破发、破净情形,不存在最近三年未进行现金分红、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 30%的情形。
4、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
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新余瑞田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8/e72b8c8a-d6f8-4d06-8c0e-d6139b219ab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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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8:35│东田微(301183):东方证券关于东田微2025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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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机构名称: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东田微
保荐代表人姓名:何浩 联系电话:021-23153888
保荐代表人姓名:高魁 联系电话:021-23153888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不适用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 是
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每月查询一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是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8
项目 工作内容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除按规定出具独立意见、现场检查
报告、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年
度保荐工作报告外,不存在其他需
要向交易所报告的情形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0
(2)培训日期 拟下半年开展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 采取的
问题 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 无 不适用
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无 不适用
事项 存在的 采取的
问题 措施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 无 不适用
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
承诺 决措施
1、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承诺 是 不适用
2、关于稳定股价的相关承诺 是 不适用
3、股东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 是 不适用
4、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是 不适用
5、减少和避免关联交易的承诺 是 不适用
6、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补缴风险的承诺 是 不适用
7、关于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是 不适用
遗漏的相关承诺
8、承诺主体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因袁辉先生、郭建革先生工作变动,为保证持续督导
保荐工作的有序进行,东方证券指定何浩女士、高魁
先生接替东田微持续督导期间的保荐代表人,负责持
续督导工作,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 无
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
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7/8b2fb83e-717d-4695-a589-9426df52cca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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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8:34│东田微(301183):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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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东田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8月 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就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三)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 9月 11日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 9月 11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9 月 11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9月 11日 9:15至 15:00期
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
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其他表决方式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
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5年 9月 4日(星期四)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凡是 2025年 9月 4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
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
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公司证券部。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和提案编码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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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
提案
1.00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 √
议案》
2.00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作为投票对象
的子议案数:(9)
2.01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2.02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2.03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2.04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2.05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2.06 《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 √
资金占用制度>的议案》
2.07 《关于修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的议 √
案》
2.08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2.09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议案 1.00、2.01、2.02为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
上通过。
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证券账户卡;
2、由法定代表人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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