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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185(鸥玛软件)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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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1185 鸥玛软件 更新日期:2026-02-0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12-30 18:12 │鸥玛软件(301185):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5-12-30 18:12 │鸥玛软件(301185):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5-12-30 18:02 │鸥玛软件(301185):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 ├─────────┼──────────────────────────────────────────────┤ │2025-12-23 15:42 │鸥玛软件(301185):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 ├─────────┼──────────────────────────────────────────────┤ │2025-12-19 19:04 │鸥玛软件(301185):关于项目中标的提示性公告 │ ├─────────┼──────────────────────────────────────────────┤ │2025-12-15 15:48 │鸥玛软件(301185):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 ├─────────┼──────────────────────────────────────────────┤ │2025-12-12 15:47 │鸥玛软件(301185):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 │2025-12-12 15:46 │鸥玛软件(301185):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12-12 15:44 │鸥玛软件(301185):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 │2025-11-25 16:52 │鸥玛软件(301185):关于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完成过户登记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公告 │ └─────────┴──────────────────────────────────────────────┘ ─────────┬──────────────────────────────────────────────── 2025-12-30 18:12│鸥玛软件(301185):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2 月 30 日(星期二)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12 月 30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2 月 30日 09:15—09:25,09:30—11:30 和 13:00—15:0 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2 月 30 日上午 0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伯乐路 128 号山东山大鸥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五楼 A503 会议室 。 4、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12 月 23 日(星期二)。 6、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7、会议主持人:任年峰先生。 8、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3 日发出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 9、股东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授权委托代表共计 102 人,代表股份68,118,504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40 07%;其中,通过现场表决的股东及授权委托代表 24 人,代表股份 67,783,90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1826%;通过网 络投票的股东 78 人,代表股份 334,6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81%。 中小股东出席的情况: 通过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授权委托代表共计 95 人,代表股份14,550,02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839 %;其中,通过现场表决的中小股东及授权委托代表 17 人,代表股份 14,215,42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658%;通过 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78 人,代表股份 334,6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81%。 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审议《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8,014,5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73%;反对 8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1204%;弃权 2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2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446,0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852%;反对 8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36%;弃权 2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12%。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 律师姓名:张淼晶、马龙飞 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2、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30/473b7655-2abb-47c1-917e-753e3e548a34.PDF ─────────┬──────────────────────────────────────────────── 2025-12-30 18:12│鸥玛软件(301185):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鸥玛软件(301185):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30/e7510522-0234-495c-9a16-5ab27189f4b6.PDF ─────────┬──────────────────────────────────────────────── 2025-12-30 18:02│鸥玛软件(301185):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 山东山大鸥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出具的《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中信证券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的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为胡宇先生和牛振松先生。现保荐代表人牛振松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不再负责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的持续督导工作。为保证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中信证券委派赵景辉先生(简历详见附件)接替牛振 松先生担任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相关职责。 本次变更后,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胡宇先生和赵景辉先生,持续督导期至持续督导义务结束为止。 本次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任何风险和影响。公司董事会对牛振松先生在持续督导期间 所作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31/179d4f2d-37cb-410b-8709-82f3c54245a0.PDF ─────────┬──────────────────────────────────────────────── 2025-12-23 15:42│鸥玛软件(301185):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 山东山大鸥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25 年 11 月 7日召开了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对《山东山大鸥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根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公司新增 1 名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 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5 年12 月 22 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共 同审议,一致选举唐伟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 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唐伟先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本次选举完成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中兼 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3/2e05b210-e575-432b-bd2e-a843796b552b.PDF ─────────┬──────────────────────────────────────────────── 2025-12-19 19:04│鸥玛软件(301185):关于项目中标的提示性公告 ─────────┴──────────────────────────────────────────────── 中国政府采购网于近日发布《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行业专业人员水平评价测试计算机化考试服务项目中 标公告》,确定山东山大鸥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该项目的中标人,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行业专业人员水平评价测试计算机化考试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编号:25CNIC01-3000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5760.00万元 服务时间:2026年至2028年,三年 采购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本项目中标,公司将为2026年至2028年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行业专业人员水平评价测试计算机化考试服务项目提供系统服务和考 务组织。项目中标(成交)价格为5760.00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27.11%。 中标项目为公司的主营业务,若能够签署正式合同并顺利实施,将对公司未来的业务发展及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本项目对公 司的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对合同方形成依赖。 公司本次中标项目尚未与相关单位签订正式合同,中标项目的实施进度等具体内容以最终签署的合同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 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9/d872277e-e93b-4917-9f72-b771463b2467.PDF ─────────┬──────────────────────────────────────────────── 2025-12-15 15:48│鸥玛软件(301185):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2月 30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2月 30 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2月 30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12月 23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 2025 年 12 月 23 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 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伯乐路 128 号,山东山大鸥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五楼 A503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2、本次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需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方可获得通过。 3、本次股东会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授权 委托书(见附件 3)进行登记。(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明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3)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 式办理登记,股东须仔细填写《山东山大鸥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 2),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 以便登记确认(信封须注明“股东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25 年 12 月 29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6:00。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 2025 年 12月 29 日 16:00 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山东山大鸥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250101。 4、其他事项: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 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山东山大鸥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 1:山东山大鸥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附件 2:山东山大鸥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股东 登记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6/f3e3e7cc-e8ed-4d3a-8014-830b886e10b3.PDF ─────────┬──────────────────────────────────────────────── 2025-12-12 15:47│鸥玛软件(301185):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 2023〕4 号)的规定。山东山大鸥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 年 12 月 1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或“大华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号楼 1101 首席合伙人:杨晨辉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150 人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887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404 人。 2024 年度业务总收入:210,734.12 万元 2024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189,880.76 万元 2024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80,472.37 万元 2024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12 家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 2024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12,475.47 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3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7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涉诉并承担民事责任的案件为:投资者与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大华 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奥瑞德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 5%连带赔偿责任。目前,该系列案大 部分生效判决已履行完毕,大华所将积极配合执行法院履行后续生效判决。投资者与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所证券虚假陈述责 任纠纷系列案。大华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东方金钰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 60%连带赔偿责任。目前,该系列案大部分判决已履行 完毕,大华所将积极配合执行法院履行后续生效判决,该系列案赔付总金额很小。投资者与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所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蓝盾信息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 20%连带赔偿责任,已出判决的案件大 华所已全部履行完毕。投资者与致生联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 决在致生联发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 20%连带赔偿责任,已出判决的案件大华所已全部履行完毕。上述案件不影响大华所正常经营,不 会对大华所造成重大风险。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6次、监督管理措施 47 次、自律监管措施 9 次、纪律处分 3 次;50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5 次、监督管理措施 28 次、自律监管措施 6次、纪律 处分 5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忻,1999 年 6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 年 2 月开始在大华 所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7家次。 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勇,2022 年 3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 年 12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 年 9月开始在大华所工作 ,2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1家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周鑫,2007 年 11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 年 1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3 年 8月开 始在大华所执业,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5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 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 立性。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 70 万元,系按照大华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 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上期审计费用 70 万元,本期审计费用较上期审计费用增加 0万元。 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相关要求,能满足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 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 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1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 8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董事会认为:大华会计 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相关要求,能满足公司 2025 年度审 计工作的质量要求,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聘 期一年。 三、备查文件 1、《山东山大鸥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山东山大鸥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3、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及其相关资质文件; 4、深交所要求报备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3/83c54c29-31ea-482d-8bae-2050e6341616.PDF ─────────┬──────────────────────────────────────────────── 2025-12-12 15:46│鸥玛软件(301185):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山大鸥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 2025 年 12 月 1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 形式召开。本次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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