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186 超达装备 更新日期:2026-06-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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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3 16:52 │超达装备(301186):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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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6 18:10 │超达装备(301186):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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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6 18:10 │超达装备(301186):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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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6 18:10 │超达装备(301186):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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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6 18:10 │超达装备(301186):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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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6 18:10 │超达装备(301186):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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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6 18:10 │超达装备(301186):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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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9:06 │超达装备(301186):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
│ │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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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9:06 │超达装备(301186):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济南泉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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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19:06 │超达装备(301186):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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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3 16:52│超达装备(301186):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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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超达装备”)于 2025年 10月 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回购超达装备股票的议案》,同意拟使用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实施股
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事项已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
为不低于人民币 2,5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本数),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回
购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 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上限为 65.44元/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10月 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cn)上的《关于回购超达装备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6)、于 2025年 11月4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91)。
2025年 11月 18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5-095),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承诺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提供最高不超过肆仟伍佰万元人民币的贷款额度
。
因公司 2025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成,根据《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 2026年 6月 18日(除权除息日)
起由不超过人民币 65.44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46.39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6月 10日刊登在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2025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5)。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
购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2026年 6月 22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247,6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2%
,最高成交价为 41.0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39.29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9,995,130.80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回购股票专项贷款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本次回购符合公
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
—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3/76bd7896-fb9e-4c7a-86ee-6221dc93b07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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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6 18:10│超达装备(301186):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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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目的
公司主要从事模具、汽车检具、自动化工装设备及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客户为国内外知名汽车零部件企业,公司主
营业务存在对外出口,出口业务主要以美元或欧元结算。在外汇环境不稳定、汇率波动较为频繁的背景下,为有效防范外币汇率波动
带来的风险,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根据具体业务情况适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提高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应对外汇
波动风险的能力,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不利影响。
二、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基本情况
1、主要涉及的币种及交易品种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只限于与自身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进行的金融衍生
品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货币掉期、外汇互换、外汇期货、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金融衍生品产品等业务。
2、交易额度及交易期限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 亿元(或等值外币),额度使用期限自该事项经公司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交易期限内可以循环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负责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具体
运作和管理,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理人负责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3、交易对手方
本次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拟对手方为具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经营稳健且资信良好的境内外银行等金融机构
,不涉及关联方。
4、资金来源
本次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5、流动性安排
金融衍生品交易以正常的本外币收支业务为背景,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交易金额和交易期限与实际业务需求相匹配,以合理
安排使用资金。
三、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目前,受国际政治和经济的不确定性因素影响,外汇市场波动较为频繁,汇率振幅不断加大,公司出口业务占比相对较多,公司
出口销售大部分以欧元、美元等结算,如果人民币汇率水平发生较大波动,将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产品出口和经营业绩。因此,
为防范外汇市场风险,减少汇兑损失,进一步提升公司财务的稳健性,公司有必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适时适度的开展金融衍生品交
易业务。
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是围绕主营业务展开的,不是以盈利为目的投机性套利交易。针对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可能会
存在的风险,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具有完善的内部控制流程,公司采取的针对性
风险控制措施是切实可行的。因此,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四、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交易操
作仍存在以下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外汇汇率走势与公司判断汇率波动方向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后支出的成本可能超过不锁
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公司损失的风险。
2、内部控制风险: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4、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五、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建立《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金融衍生品交易的授权范围、审批程序、风险管理及信息披露做出了明确
规定。上述制度对金融衍生品投资的决策、授权、风险管理、办理等均做了完善的规定,对金融衍生品规范投资和控制风险起到了保
证作用。
2、公司将审慎审查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3、公司财务部门将对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盈亏情况进行关注,及时跟踪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者公允价值的变化,及时
评估已交易衍生品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向管理层和董事会提交包括衍生品交易授权执行情况、衍生品交易头寸情况、风险评估结
果、本期衍生品交易盈亏状况、止损限额执行情况等内容的风险分析报告。
4、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审查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收益情况等,将审查情况向董事长
、董事会秘书报告。
六、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
项目,具体结果以审计机构出具审计报告为准。
七、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结论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为了充分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降低或规避汇率波动出现的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
失、控制经营风险,具有必要性。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
实风险防范措施,制定了具体操作规程。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开展
的,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6/86ae98d9-1968-4715-aeab-ac7b63ef0c8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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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6 18:10│超达装备(301186):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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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货币掉期、外汇互换、外
汇期权业务及其他金融衍生品产品等。
2、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在此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本次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旨在防范和规避汇率波动可能带来的风险,不以投机和套利为目的,遵循稳
健原则,但受市场环境、外部不确定性等因素影响,交易过程中仍会存在汇率波动风险、内部控制风险、流动性等,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6月 1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
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金融衍生品
交易业务,额度使用期限自该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交易期限内可以循环使用。公司董事会
授权董事长负责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具体运作和管理,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理人负责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现将有关事项
公告如下:
一、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基本情况
1、业务开展的背景及目的
公司主要从事模具、汽车检具、自动化工装设备及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客户为国内外知名汽车零部件企业,公司主
营业务存在对外出口,出口业务主要以美元或欧元结算。在外汇环境不稳定、汇率波动较为频繁的背景下,为有效防范外币汇率波动
带来的风险,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根据具体业务情况适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提高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应对外汇
波动风险的能力,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不利影响。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以套期保值、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为目的,与公司日常经营需求相匹配,
不存在投机性操作。
2、主要涉及的币种及交易品种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只限于与自身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进行的金融衍生
品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货币掉期、外汇互换、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金融衍生品产品等业务。
3、交易额度及交易期限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亿元(或等值外币),额度使用期限自该事项经公司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交易期限内可以循环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负责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具体
运作和管理,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理人负责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4、交易对手方
本次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拟对手方为具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经营稳健且资信良好的境内外银行等金融机构
,不涉及关联方。
5、资金来源
本次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6、流动性安排
金融衍生品交易以正常的本外币收支业务为背景,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交易金额和交易期限与实际业务需求相匹配,以合理
安排使用资金。
二、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金融衍生品交易
业务的交易操作仍存在以下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外汇汇率走势与公司判断汇率波动方向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后支出的成本可能超过不锁
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公司损失的风险。
2、内部控制风险: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4、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三、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建立《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金融衍生品交易的授权范围、审批程序、风险管理及信息披露做出了明确
规定。上述制度对金融衍生品投资的决策、授权、风险管理、办理等均做了完善的规定,对金融衍生品规范投资和控制风险起到了保
证作用。
2、公司将审慎审查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3、公司财务部门将对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盈亏情况进行关注,及时跟踪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者公允价值的变化,及时
评估已交易衍生品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向管理层和董事会提交包括衍生品交易授权执行情况、衍生品交易头寸情况、风险评估结
果、本期衍生品交易盈亏状况、止损限额执行情况等内容的风险分析报告。
4、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审查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收益情况等,将审查情况向董事长
、董事会秘书报告。
四、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影响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合理降低财
务费用,增加汇兑收益,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
项目,具体结果以审计机构出具审计报告为准。
五、相关审核批准程序及专项意见
1、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 亿元(或等值外币)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是基于公司日常经
营情况需要,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公司按
照相关制度的规定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意见
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
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使用期限自该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交易期限内可以循环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负责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具体运作和
管理,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理人负责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年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是以降低外汇汇率及利率波动风险为目的,不存在任何风险投机行为。公司已就拟开
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出具可行性分析报告,适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能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
范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及利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不影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审核意见》;
3、《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6/82f50e89-9338-49db-9e4c-d40e0187148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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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6 18:10│超达装备(301186):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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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6月 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
常生产经营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 3.60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择机购买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要求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
环滚动使用。保荐人出具了核查意见。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注册的
批复》(证监许可〔2023〕564号)同意注册,公司于 2023年 4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469.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
币 1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69,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62,747,093.33元。上述资金
到位情况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3年 4月 12日出具“天衡验字(2023)00041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公司已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已披露的《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将投向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 万元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以募集资金 项目备案情况 项目环评情况
投入金额
新能源电池结构件智能 55,776.39 46,900.00 皋行审备(2022) 皋行审环表复(2022)
化生产项目 677号 100号
注: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低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的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周期,部分募集
资金将会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
三、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投资目的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
资金使用效率,提高闲置募集资金收益。
2、投资品种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品种: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或可转让可提前支取的产品。
相关产品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
等高风险投资。上述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
的投资行为。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3、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3.60 亿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
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4、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措施
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进度,合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适当的现金管理产品并进行认购、赎回安排
,不会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使用期限到期前将及时归还募集资金至专户,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5、实施方式
在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公司拟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由公司管理层组织实施具体事宜。
6、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并严格按照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7、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8、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理财产品,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使用及募集资金安全为前提,不会影响
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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