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187 欧圣电气 更新日期:2025-10-1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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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9 17:38 │欧圣电气(301187):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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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9 17:38 │欧圣电气(301187):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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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9 11:46 │欧圣电气(301187):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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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9 11:46 │欧圣电气(301187):关于全资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部分资金解除冻结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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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9 11:46 │欧圣电气(301187):关于调整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名单及股份数量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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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5 15:56 │欧圣电气(301187):关于全资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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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4 18:16 │欧圣电气(301187):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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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4 18:16 │欧圣电气(301187):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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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15:52 │欧圣电气(301187):关于财务负责人辞职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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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1 16:10 │欧圣电气(301187):中泰证券关于欧圣电气2025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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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9 17:38│欧圣电气(301187):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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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欧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于 2025年 9月 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
的方式举行。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秘书罗刚先生召集和主持,出席本次会议的持有人共 63人,代表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
份额 1979.9万份,占公司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 80.68%。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有
关规定。
二、持有人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持有人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设立苏州欧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
为了提升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日常管理的效率,根据《苏州欧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
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和《苏州欧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有关规定,本员工持
股计划设立管理委员会,作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与监督机构。管理委员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负责,代表持有人行
使股东权利。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由 3名委员组成。
表决结果:同意 1979.9 万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份额总数的 100%;反对 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
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份额总数的 0%;弃权 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份额总数的0%。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苏州欧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经审议表决,本次持有人会议选举罗刚、钱勇与陶加杰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任期与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一致。
管理委员会委员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不存在关联关系。
表决结果:同意 1979.9 万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份额总数的 100%;反对 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
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份额总数的 0%;弃权 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份额总数的0%。
同日,公司召开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罗刚为管理委员会主任,任期与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一致
。
3、审议通过《关于苏州欧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顺利进行,持有人会议授权管理委员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事宜,具体授权事项如下:
(1)负责召集持有人会议,执行持有人会议的决议;
(2)代表全体持有人监督或负责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
(3)代表全体持有人行使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股份的股东权利,或者授权资产管理机构行使股东权利;
(4)决策是否聘请相关专业机构为持股计划日常管理提供管理、咨询等服务;
(5)代表本员工持股计划对外签署相关协议、合同;
(6)按照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规定对持有人权益进行处置;
(7)决策员工持股计划弃购份额、被强制收回份额的调整与归属;
(8)管理本员工持股计划利益分配,在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时,决定标的股票处置及分配等相关事宜;
(9)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登记、继承登记;
(10)负责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减持安排;
(11)确定本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持有人、分配方案以及相关处置事宜;(12)持有人会议授权的其他职责。
本授权自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批准之日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终止之日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 1979.9 万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份额总数的 100%;反对 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
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份额总数的 0%;弃权 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份额总数的0%。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9/93f6a32e-595f-47a2-92f3-6a9ea444265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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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9 17:38│欧圣电气(301187):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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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欧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4月 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及 2025年 5月 9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于 2025 年 5月 19日
披露了《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董事会决议日公司总股本182,607,661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1,793,000
股后,以 180,814,66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5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 45,203,665.25元,
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4股,合计转增 72,325,864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254,933,525 股。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2025-017、2025-037、2025-038)。
公司于 2025年 8月 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 2025年 9月 4日召开公司 2025年第四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规则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cn)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2025-049、2025-057)。
近日,公司完成了关于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登记以及《章程修正案》的备案手续,并已取得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
执照》,《营业执照》登记的相关信息如下:
名称:苏州欧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9692573554M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上市)
住所:江苏省汾湖高新技术开发区临沪大道北侧、来秀路东侧
法定代表人:WEIDONG LU
注册资本:25493.3525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9年 09月 25日
经营范围:户外动力设备、家用及商用清洗设备、空气动力源设备、气动工具的研发、生产,本公司自产产品的销售,以及从事
与本公司生产产品同类商品的批发及进出口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
请);金属压力容器、一类医疗器械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提供相关的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
果为准)一般项目:劳动保护用品生产;劳动保护用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9/eee74148-9d7f-4ceb-9a7b-71987b4f195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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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9 11:46│欧圣电气(301187):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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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欧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9月 23日以通讯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及会议材
料。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于 2025年 9月 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并作出决议。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
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WEIDONG LU先生主持,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规定。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的通知方式为电话或电子邮件或传真或
者其他方式,通知时限为会议召开前三天。但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
会议通知,且不受前述规定的时间的限制,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名单及股份数量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名单及股份数量的议案》。本次对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名单
及股份数量的调整事项已事先经过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9/2beaf306-14d8-4f96-8bd4-546fd4a38fd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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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9 11:46│欧圣电气(301187):关于全资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部分资金解除冻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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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欧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欧圣(南通)电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欧圣”)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被冻结资金已全部解除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南通欧圣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的情况
本次涉及被冻结的银行账户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南通欧圣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为中国银行启东吕四支行,银行账号 540
479177800,冻结金额1,032,991元。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9月 5日披露的《苏州欧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8)。
二、募集资金解除冻结的进展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南通欧圣于近日收到南京海事法院(以下简称“法院”)送达的《南京海事法院民事裁定书》((2025)苏 72
民初 1504号之二)等相关法律文书,获悉德州力虎地基基础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州力虎”或“原告方”)与上海瑞翼宇灏
市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工程承包合同纠纷一案因原告方撤诉,同时申请解除对被告方采取的保全措施,法院裁定解除对南通欧圣的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部分资金的冻结措施。经公司查询相应银行账户信息发现,被冻结的银行账户及资金已解除冻结,恢复正常使用状
态。
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期间,未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未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运行、经营管理造
成实质性影响,亦没有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9/17554af4-314e-4a2d-a822-724f9d45eed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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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9 11:46│欧圣电气(301187):关于调整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名单及股份数量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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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欧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
5年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名单及股份数量的议案》,同意调整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
象名单及股份数量,对首次授予及预留份额进行调整。根据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
划》”)和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授权,本次调整首次授予及预留份额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
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5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已对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事前审议和认可,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5年5月9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
2、 2025年5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员
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的议案》,同意将本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回购股份的价格由17.02元/股调整为16.35元/股。
3、2025年6月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
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对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事前审议和认可。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出具
了法律意见书。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5年6月23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
案》《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
4、2025年9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名单及股份数量
的议案》,同意调整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名单及股份数量,对首次授予及预留份额进行调整。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已对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本次调整相关事项进行了事前审议和认可。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持有人认购资金未按期、足额缴纳的,则自动丧失相应的认购权利,其拟认购份额可以由其他符
合条件的参与对象申报认购。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总额不超过2454.14万元,以“份”作为单位,每份份额为1元,本期员工持股
计划的总份数为不超过2454.14万份。鉴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中部分参与对象因不再适合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等原因放弃或取消其获授
的员工持股计划股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首次参与对象人数拟由72人调整为63人,首次拟授予股份数量由120.1万股调整至121.095
万股,预留股份数量由30万股调整至29.005万股。调整后的分配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认购份额上限(万份) 占持股计划比例
1 罗刚 董事会秘书 4.9050 0.20%
2 核心员工(62人) 1975.08 80.48%
首次份额合计 1979.99 80.68%
预留份额合计 474.15 19.32%
合计 2454.14 100.00%
除上述调整以外,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其他内容不变。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参与对象名单、股份数量(包括首次授予及预留份额数量)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本次调整公司参与对象名单及股份数量(包括首次授予及预留份额数量),在公司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符合公
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且履行了必要的程序,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对参与对象名单及股份数量(包括首次授予及预留份额数量)进行调整。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9/d0fa5af0-7209-471c-9154-8c9a341f891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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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5 15:56│欧圣电气(301187):关于全资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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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欧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获悉公司全资子公司欧圣(南通)电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
欧圣”)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部分募集资金被冻结基本情况
户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截至2025年9月5日 账户性质 本次被冻结金额
账户余额(元) (元)
欧圣(南通) 中国银行启东 540479177800 2,515,772.21 募集资金专 1,032,991.00
电气科技有 吕四支行 项账户
限公司
二、部分募集资金被冻结的原因
公司全资子公司南通欧圣于近日收到南京海事法院(以下简称“法院”)送达的《南京海事法院传票》《南京海事法院应诉通知
书》((2025)苏 72 民初1504 号)等相关法律文书,获悉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系因德州力虎地基基础工程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德州力虎”或“原告方”)与上海瑞翼宇灏市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承包合同纠纷一案所致,原告方并把南通欧
圣列为被告。经初步了解,南通欧圣与原告方德州力虎并无合同关系,也无利益纠纷,对上述合同纠纷也不知情。
由于德州力虎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因此本次冻结南通欧圣上述银行账户部分资金1,032,991元。
三、本次部分募集资金被冻结对公司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本次被冻结资金1,032,991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0.001%,占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0.0007%,占比较小,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
的生产经营造成实质性影响,亦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不利影响。除被冻结资金外,募集资金专户内的其他资金可以正常使用
,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该项保全措施系正常诉讼过程中的程序性措施,并非为法院对当事人实体权利义务的裁判。公司正积极联络法院及原告方,督促
合同纠纷各方尽快处理该案纠纷,积极维护自身权益,争取尽快恢复上述被冻结募集资金账户正常状态。
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诉讼及部分募集资金被冻结事项后续有关进展情况,并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积极采取
各项措施,切实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5/ca6f0c8b-497f-43d7-9619-04dd5689211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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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4 18:16│欧圣电气(301187):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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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苏州欧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担任苏州欧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之特聘法律顾问,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
施细则》(以下简称“《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苏州欧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指派陈小形律师、周烨培律师出席并见证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对本次股东
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等事宜进行了审查。
本所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之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及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发表法律意见。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会公告的法定文件,随公司其他公告文件一并公告。
本所律师已经对公司提供的与本次股东会有关的文件、资料进行审查判断,并据此出具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本次股东会的相关法律问题发表如下意见: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决定于 2025 年 9 月 4 日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会于 2025 年 9 月 4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在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来秀路 888 号公司会议室召开。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时间为:
A.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9 月4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13:00-15:00;
B.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9 月 4日 9:15-15:00。
本所律师经审查认为,公司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刊登日期距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日期不少于十五日;公司发布的公告载明了会议
召开的时间、地点、表决方式及会议审议议案,说明了股东有权出席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和行使表决权、有权出席股东会的股东的登
记时间及登记方式等。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会规则》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股东会规则》及关于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为: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5 年 8 月 28 日(星期四)下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
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经本所律师查验,出席公司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 129 名,代表公司股份 191,550,11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75.6695%;其中中小股东 125 名,代表股份 2,923,29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548%。
1.出席公司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计 4 人,代表公司股份 188,626,81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74.5147%;其中中小股东 0名,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
司聘请的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会议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共计 125 人,代表股份 2,923,29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548%;其中中小股东 125 名,代表股份 2,923,29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548%
。以上通过网络投票进行表决的股东,由深圳证券交易所身份验证机构验证其股东身份。
经本所律师查验,本次股东会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会规则》的规定。
三、关于新议案的提出
经本所律师审查,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的提出。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经查验,本次股东会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表决程序,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本次股东会审议的
议案进行了表决,并按规定在网络投票结束后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具体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规则的议案》
同意191,497,4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25%;反对26,1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136%;弃权26,5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8%。其中:中小股
东同意2,870,6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997%;反对26,1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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