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187 欧圣电气 更新日期:2025-02-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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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7 17:37 │欧圣电气(301187):关于2024年特别分红方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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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7 17:36 │欧圣电气(301187):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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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7 17:35 │欧圣电气(301187):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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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7 17:34 │欧圣电气(301187):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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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4 17:52 │欧圣电气(301187):2024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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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6 16:44 │欧圣电气(301187):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江苏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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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00:00 │欧圣电气(301187):2024年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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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00:00 │欧圣电气(301187):中泰证券关于欧圣电气租赁房屋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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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00:00 │欧圣电气(301187):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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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00:00 │欧圣电气(301187):关于租赁房屋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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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7 17:37│欧圣电气(301187):关于2024年特别分红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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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欧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4年特别分红方案的的议案》,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
宜公告如下:
一、特别分红方案的基本情况
为积极响应《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4〕10号)、证监会《关于加强上
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文件精神,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不受影响的前
提下,加大现金分红力度、增加分红频次,进一步提升投资者回报水平,增强投资者获得感。
公司该年度或半年度、季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预计全年业绩有较大增长,并已考虑公司的建设和经营资
金需求,实施本次特别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能保证公司的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公司2024年特别分红方案符合实际,体
现了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保障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没有超出公司的可分配利润,没有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
力。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定回报股东特别分红方案如下:
公司 2024年前三季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84,579,806.71元(未经审计),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合
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289,715,213.36元;母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净利润为198,931,991.03元(未经审计),截至2024年9月30日,
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283,902,674.56元。
根据利润分配应以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及合并报表的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本次特别分红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83,90
2,674.56元。公司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剔除回购专户股份后的股份总数为分配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
金4.20元(含税),以公司本次董事会召开日的总股本182,607,661股,扣除已回购股份1,793,000股后的180,814,661股为基数进行
测算,合计派发现金75,942,157.62元。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分配基数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该方案尚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特别分红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本次特别分红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负债和现金流水平等
因素,充分考虑了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特别分红方案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4年特别分红方案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本次特别分红方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特别分红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全体投资者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的具体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
次特别分红方案。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17/7353a457-ab9a-4454-97d3-3de6fbdddf3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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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7 17:36│欧圣电气(301187):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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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欧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12日以通讯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
。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于2025年2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并作出决议。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
,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WEIDONG LU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规定。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特别分红方案的议案》
公司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剔除回购专户股份后的股份总数为分配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 4.20
元(含税),以公司本次董事会召开日的总股本 182,607,661 股,扣除已回购股份 1,793,000 股后的180,814,661股为基数进行测
算,合计派发现金 75,942,157.62元。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分配基数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董事会认为,2024 年特别分红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回报投资者的原则。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5年3月5日(星期三)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17/02141a63-0086-4384-8d4e-6e4d36d597c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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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7 17:35│欧圣电气(301187):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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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圣电气(301187):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17/cbd8dbdd-d785-4f64-9a52-3e4d82e8467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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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7 17:34│欧圣电气(301187):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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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圣电气(301187):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17/11cdd296-1743-4c20-abf0-9ab3048a8ba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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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4 17:52│欧圣电气(301187):2024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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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预计的业绩:同向上升
3、业绩预告情况表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盈利:24,480.4 万元 – 27,103.3 万元 盈利:17,486 万元
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40% - 5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盈利:23,374.0 万元 – 25,792.0 万元 盈利: 16,120 万元
后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45% - 60%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的相关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就本次业绩预告已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在
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报告期内在降息预期的推动下,美国经济保持较高的景气度。北美气动工具市场消费复苏,公司主要客户结束去库存进程并
深化了和公司的合作模式,加大了采购规模。同时公司对欧洲、拉美、澳洲、中东等非北美市场的开拓效果显著。
2、公司依靠自身竞争力研发了大量新的产品品类,成为公司业绩增长的新动力。
3、目前公司在手订单比较充足,公司未来将继续全球化产能布局,预计公司在未来一段时间将继续保持合理的增速。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
2、 2024 年年度业绩的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14/17ff3e68-312d-402d-8304-11a55c92c44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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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6 16:44│欧圣电气(301187):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江苏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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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欧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以下简称“江苏证监局”)
出具的《关于对苏州欧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钱勇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244 号),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警示函的主要内容
苏州欧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钱勇:
2022 年 4 月 28 日,苏州欧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议案》,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6.5 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2022 年 10 月 31 日至 2023 年
4 月 12 日期间,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开展现金管理金额最高达 7.58亿元,超出董事会审议额度 1.08 亿元。对于上述事项,公
司未及时履行审议及信息披露义务,直至 2023 年 4 月 14 日才召开董事会予以补充确认并对外披露。
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第八条第二款、《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钱勇作为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及
财务负责人,未能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第四条的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公司上述违规行
为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第五十二条规定,我局决定对公司及钱勇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
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应当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规范运作水平,杜绝此类事件再次
发生,并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报告。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
本决定书之日起 6 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相关说明
公司及相关人员高度重视警示函中所指出的问题,进行了深刻反思并认真吸取教训。公司将严格按照江苏证监局的要求认真总结
,积极整改,及时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公司及相关人员将切实加强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则的学习,牢固树立规范意识,落实规范运作。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规定,提升公司规范运作
水平,提升公司信息披露质量,有效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坚决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健康
、稳定和持续发展。
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6/1fabd8f4-6b7b-4cbd-85cd-a9a10405328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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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00:00│欧圣电气(301187):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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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圣电气(301187):2024年三季度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9/e086bd72-8a1d-4824-9c4b-3acd5db07a6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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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00:00│欧圣电气(301187):中泰证券关于欧圣电气租赁房屋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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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圣电气(301187):中泰证券关于欧圣电气租赁房屋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9/a7a4ee1b-ea87-48a9-a955-0a92e9fd4b9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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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00:00│欧圣电气(301187):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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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欧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2日以通讯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
,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于2024年10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
际出席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何顺莲女士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
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租赁房屋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满足经营发展与办公场地需要,公司拟向圣查尔斯(苏州)置业有限公司租赁其位于苏州市吴江区黎里镇芦墟甘溪路9号金水
岸商务广场2幢6至13层,租赁房屋建筑面积合计约为 8,241 平方米,租赁期限自 2024 年 11 月 1 日起至2034 年 10 月 31 日止
,目前年租金总额为 296.676 万元,租金每三年由双方根据市场行情重新协商并书面确认。
监事会认为:公司向关联人承租房产以满足经营需求,租赁价格公允、合理,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上述关联交易
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
生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租赁房产暨关联交易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8/a23917af-3ea4-4702-901b-3f33eb67771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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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00:00│欧圣电气(301187):关于租赁房屋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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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满足经营发展与办公场地需要,苏州欧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圣查尔斯(苏州)置业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圣查尔斯置业”)租赁其位于苏州市吴江区黎里镇芦墟甘溪路 9 号金水岸商务广场 2 幢 6 至 13 层,租赁房屋建筑面积合
计约为 8,241 平方米,租赁期限自 2024 年 11 月 1 日起至 2034 年10 月 31 日止,目前年租金总额为 296.676 万元,租金每三
年由双方根据市场行情重新协商并书面确认。
苏州欧圣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圣商贸”)持有圣查尔斯置业 84.9979%的股权,为圣查尔斯置业的控股母公司,公司实
际控制人、董事长 WEIDONG LU先生为欧圣商贸的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公司董事应斌先生为欧圣商贸的总经理,因此该事项构成
关联交易。WEIDONG LU 先生与应斌先生作为本次交易的关联董事,对该事项进行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圣查尔斯(苏州)置业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7 年 3 月 13 日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1176.5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苏州市吴江区黎里镇汾湖大道 558 号
法定代表人:WEIDONG LU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9MA1NJ9M833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不含别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圣查尔斯置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租赁房屋地址:苏州市吴江区黎里镇芦墟甘溪路 9 号金水岸商务广场 2 幢 6至 13 层。
租赁房屋建筑面积:8,241 平方米。
租赁房屋状况:房屋无抵押,无查封冻结、无其他承租人等情况。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公司向圣查尔斯置业租赁房产的价格是在参考市场公允价格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确定的,遵循了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
,不存在利用关联方关系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出租方):圣查尔斯(苏州)置业有限公司
乙方(承租方):苏州欧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1、租赁房屋地址:苏州市吴江区黎里镇芦墟甘溪路 9 号金水岸商务广场 2幢 6 至 13 层
2、租赁房屋建筑面积:8,241 平方米
3、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自 2024 年 11 月 1 日起至 2034 年 10 月 31 日止,共 10 年。
(2)乙方享有 3 个月的装修免租期,免租期自交付日(包括实际交付与视为交付)起算,免租装修期内乙方无需向甲方支付租
金,但应交纳管理费及使用该物业而产生的水、电等费用。
4、租赁费及其支付:
(1)租金:30 元/平/月(目前年租金总额为 296.676 万元,大写:贰佰玖拾陆万陆仟柒佰陆拾元整),租金每三年由双方根
据市场行情重新协商并书面确认。
(2)支付方式及时间:
租金按年(指公历年)计算,乙方须以银行转账方式将半年租金支付至甲方指定的账户,租金应在每半年租期开始前至少提前半
个月支付,首次租金于 2025年 1 月 15 日前支付,以此类推。
六、关联交易的目的及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圣查尔斯置业租赁办公用地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交易价格是参照所租房屋所在地的市场价格,经双方协商确
定,实行市场定价。本次向关联方租赁房屋系正常的商业行为,对公司的独立性不会产生影响。交易本着市场公平、有利于公司的原
则执行,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输送利益或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4 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该关联人未发生过其他关联交易。
八、相关审批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租赁房屋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此议案获得全体独立董事表决通过,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经认真审阅有关文件及了解关联交易情况,独立董事发表了如下意见:
经审阅公司提交的《关于租赁房屋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充分了解关于该项关联交易的背景,我们认为该项关联交易是为了满
足公司经营的需要,属于日常性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我们认真审阅了与关联交易相关的租赁合同,认为上述合同遵循了市场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实施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租赁房屋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 W
EIDONG LU 先生、应斌先生按照有关规定回避了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了本议案的表决。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租赁房屋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向关联人承租房产以满足经营需求,租赁价格公允、合理,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上述关联交易
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
生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租赁房产暨关联交易事项。
九、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事项已召开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审议程序
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
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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