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189 奥尼电子 更新日期:2024-11-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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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19:09│奥尼电子(301189):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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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尼电子(301189):2024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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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0 00:00│奥尼电子(301189):东兴证券关于奥尼电子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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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机构名称: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奥尼电子(股票代码 301189)
保荐代表人姓名:马证洪 联系电话:010-6655 5253
保荐代表人姓名:孟利明 联系电话:010-6655 5253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不适用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 是
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1次
(2)公司募集资金进展情况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 是
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无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无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无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3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交易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交易所报告的次数 1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2023 年度经营业绩下滑的专项说明
(3)报告事项的进展情况或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是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业绩较去年同期大幅下滑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整改情况 受消费电子行业细分领域的竞争加
剧,公司的主要客户销售规模有所下
滑;同时,受 2023 年度全球经济通
货膨胀和英伟达等芯片的货源紧张
影响延续以及部分募投项目转固带
动成本和费用均有所提升,产品的毛
利率同比略有下降;公司加大在市场
推广、内部管理和研发技术等方面的
投入,致使公司的 2024 年半年度经
营业绩同比大幅下滑。保荐机构将督
导奥尼电子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0次,计划下半年开展培训
(2)培训日期 无
(3)培训内容 无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项目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 无 不适用
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
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 无 不适用
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 无 不适用
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
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 未履行承诺的原
行承诺 因及解决措施
1、公开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及延长锁 是 不适用
定期的承诺
2、持股 5%以上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是 不适用
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是 不适用
员稳定股价的承诺
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 是 不适用
回购和股份买回承诺
5、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是 不适用
员关于填补即期回报的承诺
6、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是 不适用
员依法承担赔偿或者赔偿责任的承诺
7、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是 不适用
员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原因 是,2024 年 8 月因原保荐代表人个人原因的工作变动,
保荐代表人王刚、陈炘锴变更为马证洪、孟利明。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及本所 无
对保荐机构或其保荐的公司采
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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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0 00:00│奥尼电子(301189):东兴证券关于奥尼电子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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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尼电子(301189):东兴证券关于奥尼电子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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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0 00:00│奥尼电子(301189):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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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尼电子(301189):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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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0 00:00│奥尼电子(301189):2024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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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尼电子(301189):2024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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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0 00:00│奥尼电子(301189):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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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尼电子(301189):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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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0 00:00│奥尼电子(301189):监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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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2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
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4年 8 月 17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晓玲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
实际出席监事 3 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
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半年度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与《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4 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
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按要求进行了及时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违规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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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0 00:00│奥尼电子(301189):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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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尼电子(301189):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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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0 00:00│奥尼电子(301189):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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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尼电子(301189):2024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8-29/160ea0f0-aac2-4c4a-b2d2-957407255a8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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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2 18:36│奥尼电子(301189):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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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尼电子(301189):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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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05 19:20│奥尼电子(301189):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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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尼电子(301189):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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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05 19:20│奥尼电子(301189):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奥尼电子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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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规定,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指派律师出席了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就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
见书。
本所在此同意,公司可以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大会公告的法定文件,随其他公告文件一并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予以审核
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股东大会规则》第五条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次股东大会召集
和召开的有关事实及公司提供的文件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根据2024年7月18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召集。经本所律师查验,公司董事会于2
024年7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知”),向公司全体股东发出会议通知。
2、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根据本所律师见证,现场会议于2024年8月5日下午14:30在深
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留仙二路鸿辉工业园5#厂房4楼会议室如期召开,由公司董事长吴世杰先生主持。通过深圳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
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8月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8月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实际召开的时间、地点与会议通知所载明的内容一致,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与召集人资格
(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
1、根据本所律师对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公司股东的持股证明、股东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的查验,在
出席会议人员签名册上签名并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公司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9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74,105,090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64.4973%。上述人员均为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24年7月2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及其授权代理人。
此外,通过网络投票的公司股东,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进行了身份认证。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
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结果统计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并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共计157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485,465股
,占有表决权公司股份总数的0.4225%。
以上合计,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66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74,590,555股,占有表决权公司
股份总数的64.9198%。
2、通过现场或视频方式出席、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见证律师。
本所律师认为,上述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二)召集人资格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本所律师认为,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
根据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等相关公告文件,公司股东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投票。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现场
会议就公告中列明的审议事项以现场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按相关规定指定的股东代表、监事和本所律师对现场投票进行了计票、监
票;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表决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表决权总数和表决结果。公司
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4,291,89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996%;反对 281,86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3779%;弃权 16,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2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87,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8.5166%;反对 281,865 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8.0250%;弃权 16,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4585%。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四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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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05 19:20│奥尼电子(301189):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份增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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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尼电子(301189):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份增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8-05/9052de85-9fb5-41ce-801c-484b91ade23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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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19 00:00│奥尼电子(301189):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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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尼电子(301189):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7-18/bf0c6575-d8fb-4316-9c4b-93800532d5b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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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19 00:00│奥尼电子(301189):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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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尼电子”)于 2024 年7 月 1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
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
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 20,781.36 万元(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情况概述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5
82 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000.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 元,发行价格
为 66.1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985,400,000.00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184,883,351.50 元,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800,516,648.50 元。以上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12 月 23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年 12 月 24 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 ZB11564 号《验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将用于投
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智能视频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 29,045.32 29,045.32
2 智能音频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 17,903.12 17,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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