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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190(善水科技)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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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1190 善水科技 更新日期:2026-06-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6-12 17:12 │善水科技(301190):关于出售参股公司股权的公告 │ ├─────────┼──────────────────────────────────────────────┤ │2026-06-12 17:12 │善水科技(301190):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5-20 18:52 │善水科技(301190):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5-20 18:52 │善水科技(301190):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 │2026-04-30 16:52 │善水科技(301190):关于全资子公司停产的公告 │ ├─────────┼──────────────────────────────────────────────┤ │2026-04-27 20:36 │善水科技(301190):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 │2026-04-27 20:36 │善水科技(301190):2025年年度报告 │ ├─────────┼──────────────────────────────────────────────┤ │2026-04-27 20:36 │善水科技(301190):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4-27 20:36 │善水科技(301190):2026年一季度报告 │ ├─────────┼──────────────────────────────────────────────┤ │2026-04-27 20:35 │善水科技(301190):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 └─────────┴──────────────────────────────────────────────┘ ─────────┬──────────────────────────────────────────────── 2026-06-12 17:12│善水科技(301190):关于出售参股公司股权的公告 ─────────┴──────────────────────────────────────────────── 一、交易概述 九江善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拟与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江银行”)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将持有的彭泽九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银村镇银行”)10%股权(对应公司注册资本500 万元)以 710 万元的 价格转让给九江银行,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九银村镇银行股权。 2026 年 6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参股公司股权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出售 持有的参股公司九银村镇银行股权,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股权转让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协议、办理工商变更等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交 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 、企业名称: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40070552834XQ 3 、注册地址:江西省九江市濂溪区长虹大道 619号 4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5 、法定代表人:周时辛 6 、注册资本:284,736.72万元 7 、成立日期:2000-11-17 8、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承兑与结算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 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及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 ;提供保管箱业务服务;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经有权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以上项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 证经营)。 9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百万元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2025 年 1-12 月 资产总额 523,434.6 营业收入 10,477.0 负债总额 474,811.8 税前利润 952.8 净资产 48,622.8 净利润 841.0 10 、其他说明:九江银行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无关联 关系,无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截至本公告日,九江银行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履约能力。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 、企业名称:彭泽九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400MA35G2KYSC 3 、注册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彭泽县龙城大道 1172号 4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5 、法定代表人:何秀栋 6 、注册资本:5,000.00万 7 、成立日期:2015-12-28 8、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 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主要财务数据: 项目 2026 年 3月 31日(未经审计) 202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53,812.34 51,647.78 负债总额 46,757.81 44,546.78 净资产 7,054.52 7,101.00 项目 2026 年 1-3 月(未经审计) 2025 年 1-12 月(经审计) 营业收入 411.61 1,153.27 营业利润 -182.82 142.81 净利润 -182.82 66.00 四、拟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1、于本协议签署日,彭泽九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60400MA35G2KY5C,“村镇银行”)的注册资本 为 5,000 万元;九江银行持有村镇银行 1,750万元注册资本,占村镇银行总注册资本的 35%,转让方持有村镇银行 500万元注册资 本,占村镇银行总注册资本的 10%(“目标股份”)。 受让方有意向转让方收购且转让方有意向受让方转让其所持有的目标股份(“本次收购”)。 2、转让方同意根据本协议约定向受让方转让其所持的村镇银行目标股份,包括目标股份附着或因其产生的全部权利和义务,且 受让方同意根据本协议约定收购目标股份。本次收购交割后,转让方不再持有村镇银行任何股权。 3、双方在协商一致基础上根据适用法律和监管要求,参考以 2025年 12月31 日(“交易基准日”)为基准日的相关审计、评估 和清产核资结果,确定受让方就本次收购应以现金方式向转让方支付的收购价款为 7,100,000 元人民币(“收购对价”)。 4、双方确认,目标股份应自以下先决条件均获满足或在适用法律允许范围内被九江银行豁免时转让至九江银行(“收购交割” ,收购交割发生之日为“收购交割日”): 本次收购已取得九江银行和村镇银行各自内部有权机构的批准。 本次收购已取得适用的金监局批复核准(包括但不限于农村中小银行机构变更股权审批)。 5、村镇银行自交易基准日至收购交割日(“过渡期”)期间发生的损益由九江银行承担。 6、在收购交割实际发生的前提下,九江银行应在收购交割日后的 15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书面提供的其名下的境内银行账户支付 收购对价(收购对价支付之日为“付款日”)。 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主要系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推动村镇银行高质量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2〕61 号)等文 件积极配合九江银行、彭泽九银村镇银行化解风险和实现高质量发展目标需要,同时也有利于公司回笼流动资金,优化资产结构,提 高资产流动性。本次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侵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交易实施后,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 范围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 2026 年度业绩造成重大影响,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具体以会计师 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审计报告; 3、评估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2/3419576b-6b9a-40c2-be39-6d222f788815.PDF ─────────┬──────────────────────────────────────────────── 2026-06-12 17:12│善水科技(301190):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九江善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6 年 6 月 12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 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6 年 6 月 9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本 次会议由董事长吴新艳女士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出售参股公司股权的议案》 公司拟与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江银行”)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持有的彭泽九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九银村镇银行”)10%股权(对应公司注册资本 500 万元)以 71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九江银行,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 将不再持有九银村镇银行股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6月 12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出售参股公司股权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22)。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2/c7906d6f-6d28-48a1-a418-f30fab83469e.PDF ─────────┬──────────────────────────────────────────────── 2026-05-20 18:52│善水科技(301190):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召开时间:2026年 5月 20日(星期三)15:00 2、 召开地点:江西省九江市彭泽县矶山工业园区九江善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 召开方式:现场结合网络 4、 召集人:董事会 5、 主持人:董事长吴新艳女士 6、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九江善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截至 2026年 5月 13 日(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 214,636,500 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9,285,618 股,该等回购的股份不享有表决权。因此,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205,350,882股。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47人,代表股份 98,398,31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917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 东 7人,代表股份 96,489,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987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0人,代表股份 1,908,715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295%。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0人,代表股份 1,908,71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29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 中小股东 0人,代表股份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0 人,代表股份 1,908,715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295%。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 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98,223,1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19%;反对17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80%;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733,5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8210%;反对 175,1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737%;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2%。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98,223,1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19%;反对17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80%;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733,5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8210%;反对 175,1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737%;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2%。 (三) 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8,170,5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85%;反对22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14%;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680,9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0653%;反对 227,7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9295%;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2%。 (四)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98,178,6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67%;反对21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27%;弃权 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89,0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4896%;反对 219,1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4789%;弃权 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4%。 (五)审议通过《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及制定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636,9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7601%;反对27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2347%;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636,9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7601%;反对 271,7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2347%;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2%。 四、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陈宽、胡子连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 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关于九江善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61929582-5be2-486e-af19-e6d2865f62a8.PDF ─────────┬──────────────────────────────────────────────── 2026-05-20 18:52│善水科技(301190):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致:九江善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以下称“本所”)接受九江善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公司20 25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称“本次股东会”),对本次股东会的合法合规性进行见证。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九江善水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 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有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的合法性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 本次股东会决议一起予以公告,并依法对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责任。 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的相关资料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发表 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决定于2026年5月20日下午15:00召开本次股东会。 2、公司董事会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九江善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 026-012),公告了召开本次股东会的时间、地点、出席会议对象、出席会议股东的登记办法及本次股东会审议的相关事项。 3、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20日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20日 现场会议地点:江西省九江市彭泽县矶山工业园区九江善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经验证,本次股东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与本次股东会通知的内容一致。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出席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 1、根据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签名及授权委托书等相关文件,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表共47人, 代表股份98,398,31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917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统计并经公司确认, 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网络系统进行表决的股东40名,代表股份1,908,71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295%。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列席了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 2、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经验证,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召集人的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1、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与会议通知所述内容相符,本次股东会没有对会议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表决 ,也未出现修改原议案和提出新议案的情形。 2、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以记名表决的方式对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表决。本次会议现场投票表决结束后,由 股东代表及本所律师参加清点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表决情况,并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情况进行了单独统计。 3、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表决权总数和表决结果。 4、根据有关规则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及单独统计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会议审议的议案合法获得通过 。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 、《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叁份,无副本。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695cb864-5e16-47b5-8415-f902d0992390.PDF ─────────┬──────────────────────────────────────────────── 2026-04-30 16:52│善水科技(301190):关于全资子公司停产的公告 ─────────┴──────────────────────────────────────────────── 为有效减少亏损,维护股东利益,九江善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善水科技”)全资子公司彭泽长兴化工有限公司( 简称“长兴化工”)决定自2026 年 5 月 1 日起全面停产,并启动员工安排。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停产原因 子公司长兴化工主营业务为生产、销售邻氨基苯磺酸,年设计产能为 2,400吨。近年来,受宏观经济及行业周期影响,其生产经 营面临严峻挑战。上游原料价格持续高位运行,生产成本居高不下;下游市场需求持续疲软,该产品已完全丧失盈利空间,陷入持续 亏损状态。为有效减少亏损、降低运营成本、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经审慎研究,该子公司决定全面实施停产。 二、彭泽长兴化工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彭泽长兴化工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4305937718465 3 、法定代表人:聂锋 4 、注册资本:1100 万元 5 、注册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彭泽县矶山工业园 6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6 年 3 月 31 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7,226.90 7,282.20 负债总额 13,771.14 13,487.36 净资产 -6,544.24 -6,205.16 2026 年 1-3 月 2025 年度 营业收入 1,120.37 3,012.94 利润总额 -358.36 -868.15 净利润 -358.36 -868.15 三、本次停产对公司的影响 目前长兴化工持续亏损,若继续维持生产,将进一步加剧经营亏损,扩大资金消耗。本次停产,将有效减少公司经营亏损,降低 其对公司整体业绩的负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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