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192 泰祥股份 更新日期:2026-07-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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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0 15:42 │泰祥股份(301192):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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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3 15:56 │泰祥股份(301192):关于独立董事取得独立董事培训证明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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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3 15:58 │泰祥股份(301192):关于参加湖北辖区上市公司2026年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暨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
│ │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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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5 16:50 │泰祥股份(301192):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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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5 16:50 │泰祥股份(301192):公司章程(2026年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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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5 16:48 │泰祥股份(301192):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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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3 17:12 │泰祥股份(301192):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触及1%整数倍的公│
│ │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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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 20:12 │泰祥股份(301192):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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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4 16:58 │泰祥股份(301192):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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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6:02 │泰祥股份(301192):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及第一个归属期│
│ │归属条件成就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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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0 15:42│泰祥股份(301192):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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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月 25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该事项股东会已授权董事会办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已完成上述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并取得了由十堰市行政审批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换发后营业执照的基本信息
1、名称: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人民币 10,124.20万元整
3、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成立日期:1997年 07月 29日
5、法定代表人:王世斌
6、住所:十堰市经济开发区吉林路 258号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300178856869P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加工、制造;铸造件生产、加工、销售;覆膜砂制造、销售;铸造用废砂回收再利用;砂
芯生产、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料加工、三来一补业务(法律、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
许可后方可经营);物业管理;房屋出租;汽车(不含九座以下乘用车)及配件经营、五金交电、普通机械、润滑油、文化用品、办
公用品、日用百货销售;废旧物资回收(不含铁路器材)(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备查文件
1、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2、十堰市行政审批局出具的《登记通知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0/fb0d55f6-09a4-49b4-9789-f9dfd40135d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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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3 15:56│泰祥股份(301192):关于独立董事取得独立董事培训证明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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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6 日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选举高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截至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通知发出之日,高杰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高
杰先生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近日,公司董事会收到高杰先生的通知,其已按照相关要求参加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前培训(线上),
并取得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企业培训中心颁发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证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3/fc76df8c-e125-45aa-a7ab-71fcf54fbed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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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3 15:58│泰祥股份(301192):关于参加湖北辖区上市公司2026年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暨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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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湖北证监局指导,湖北省上市
公司协会与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联合举办的“湖北辖区上市公司 2026 年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暨 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现
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网站(http://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全景财经
,或下载全景路演 APP,参与本次互动交流,活动时间为 2026 年 7月 9日(周四)14:00-17:00。届时公司高管将在线就公司 2025
年度业绩、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融资计划、股权激励和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欢
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3/381f4287-0921-45f4-874f-e4eb1e5ee46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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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5 16:50│泰祥股份(301192):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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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月 25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2026 年 6 月 8 日,公司完成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共1,342,000股归属登记,公司总股本由 99,900,000
股变更为 101,242,000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99,900,000元变更至人民币 101,242,000元。
二、本次《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具体修订内容对照表如下:
原条款 修订后条款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 本为人民币
9990万元。 10124.2万元。
第二十一条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 第二十一条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
为9990万股,全部为普通股,每股面值1 为10124.2万股,全部为普通股,每股面
元人民币。 值1元人民币。
除以上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
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本
次修订《公司章程》事宜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等事宜,最终变更内容
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登记或备案为准。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5/58885c2c-87ba-4980-b6e3-94c69edd71f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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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5 16:50│泰祥股份(301192):公司章程(2026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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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祥股份(301192):公司章程(2026年6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5/655e5af5-c17b-4ac6-8215-61d8ac273c5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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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5 16:48│泰祥股份(301192):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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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 2026年 6月 18日以书面形式送达全体董事
。本次会议于 2026年 6月 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5人,实际出席董事 5人。其中董
事车桂娟、高杰以通讯方式参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世斌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因公司完成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登记,公司注册资本发生变化,公司相应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
款。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6-044)。
根据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该
事项股东会已授权董事会办理,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5票,弃权 0票,反对 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5/a02bd7e1-bd1e-49a3-9c7d-ea5fa3f4638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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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3 17:12│泰祥股份(301192):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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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祥股份(301192):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
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3/18ae18cb-39e4-4644-9467-77b33fed64d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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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 20:12│泰祥股份(301192):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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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6年5月 13 日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股东会同意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99,900,000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1.500000 元(含税),本次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
度。在本分配方案实施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派比例。
2、自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至实施期间,公司完成办理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股份登记手续,相关股
份已于 2026年 6月 8日上市流通,公司总股本由 99,900,000 股增加至 101,242,000 股,根据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本次权益分派
方案每 10股现金分红金额为 1.480117元(含税)。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机制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01,242,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1.480117元人民币现金
(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1.332105元;持有首发后限
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
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
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960
23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148012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 6月 1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 6月 22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年 6月 1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6月 2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有关咨询方法
咨询地址:湖北省十堰市经济开发区吉林路 258号
咨询联系人:姜雪
咨询电话:0719-8306877-8999
传真电话:0719-8788070
七、备查文件
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1/76eec00e-ed33-4aad-8760-7e09a75e415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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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4 16:58│泰祥股份(301192):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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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祥股份(301192):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4/026d7e58-6b84-4102-8681-b7aa1a455be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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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6:02│泰祥股份(301192):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及第一个归属期归属
│条件成就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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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祥股份(301192):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及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事项的法
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7e698800-1189-438a-b490-45804008d3f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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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6:02│泰祥股份(301192):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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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 2026年 5月 18日以书面形式送达全体董事
。本次会议于 2026年 5月 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5人,实际出席董事 5人。其中董
事车桂娟、高杰以通讯方式参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世斌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于 2026年 5月 1
8 日进入第一个归属期,且归属条件已成就。截至本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因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83名激励对象中有 4人离职,不再具
备激励对象资格,需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100%限制性股票,共计作废 5万股。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作
废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9)。
关联董事何华强、张辉权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弃权 0票,反对 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及《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为符合归属资格的 79名激
励对象办理 134.2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相关事宜。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
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8)。
关联董事何华强、张辉权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弃权 0票,反对 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dee9902d-b1d8-47be-9cea-8eb60612bf9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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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6:02│泰祥股份(301192):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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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
制性股票、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归属名单进行了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该事项
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
二、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
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时,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 79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
对象条件和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合法、有效。因
此,同意公司为本激励计划 79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一个归属期 134.2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手续。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c62cd159-43b1-49b1-805b-4ba2f27cf12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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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6:02│泰祥股份(301192):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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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祥股份(301192):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1ea44821-7c06-4ab4-9d8c-c069cc4002a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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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6:02│泰祥股份(301192):关于作废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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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月 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
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5年 4月 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2、2025年 4月 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核查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5年 4月 28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
况的自查报告》。
4、2025年 4月 22日至 2025年 5月 1日,公司对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 OA系统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公司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5年 5月 6日,公司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的说明》。
5、2025年 5月 12日,公司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6、2025 年 5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和《关于向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对授予价格调整、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明确意见。
7、2026年 5月 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
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
权,公司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 83名激励对象中,4名激励对象已离职
,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100%限制性股票,共计作废 5万股。
此外,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至办理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登记期间,如有激励对象离职,则已
获授尚未办理归属登记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由公司退还该激励对象已支付的认购资金;如有激励对象因资金筹集不
足等原因放弃部分限制性股票,不得转入下个归属期,该部分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作废。
三、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股
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中介机构意见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
票。
(二)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先诚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及《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上海先诚律师事务所关于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权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及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c7f67b84-6810-4b6d-bea1-e59fdeefd19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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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5:46│泰祥股份(301192):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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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8日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400万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6.4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29,880,000.00元,扣除保荐机构承销佣金、
发行手续费、律师费等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20,148,653.96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9,731,346.04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
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年7月15日出具了“苏公W[2020]B067号”《验资报告》。
公司依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26年4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并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
实施部分募投项目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计划对“宏马科技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终止实施,拟将未投入的募集资金
变更投入新项目“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技术改造项目”。截至2026年3月31日募资专户余额为2,800.79万元,其中“汽车零部件智能
制造技术改造项目”使用募集资金2,700万元,剩余募集资金100.19万元用于公司补充流动资金。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开立
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分别与保荐机构和相关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
用实行专户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4)。
公司“宏马科技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对应专户中的募集资金及利息已按照计划进行了资金划转,并完成了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
续。公司同保荐机构及相关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情况如下:
开户主体 开户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募投项目名称 账户状态
十堰市泰祥实业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行 427427381011000028538 泰祥股份研发中 存续
股份有限公司 心建设项目
十堰市泰祥实业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8111501013601268103 汽车传动系统核 存续
股份有限公司 心零部件智能制
造项目
江苏宏马科技股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512905351510000 宏马科技研发中 本次注销
份有限公司 心建设项目
江苏宏马科技股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512905351510001 汽车零部件智能 存续
份有限公司 制造技术改造项
目
1、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证明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aa73ecea-be62-433f-8ba0-7f8cfc4092c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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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7:28│泰祥股份(301192):二〇二五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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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 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中伦(武汉)律师事务所接受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了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依法进行现场见证。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就公司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宜出具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对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的合法性、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的合法有效性、出席本次会议人员资格的合法有
效性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发表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依据对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的了解及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发表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公司提供的出具法律意见书所必须的、全部的、真实的
有关公司本次股东会的文件资料进行核查和验证,现出具如下法律意见:
一、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7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定召开 2025 年
年度股东会,并于 2026 年 4 月 18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本次股东会召开的时间、地点、投票方式、会议议题、会议出席
对象、现场会议登记方法、网络投票程序及其他事项。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通知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会于 2026 年 5 月 13 日 15:00 在湖北省十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吉林路 258号公司会议室举行,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
长王世斌先生主持。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合
法有效。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 5 人,代表股份69,356,100 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69.4255%,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除公司股东外,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及视频通讯方式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
经验证,本次股东会出席人员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三、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统计确认,通过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共 17 人,代表股份 379,150 股,
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0.3795%。网络投票股东资格系在其进行网络投票时,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进行认证。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
票股东资格进行核查,在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相关出席会议
股东符合资格。
四、公司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对公告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审议,并进行表决。网络投票
期间结束后,公司将现场表决结果传送到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由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
票的表决结果后,向公司提供最终投票的表决结果。
表决结果显示,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公告中列明的议案:
1. 表决通过《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 表决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3. 表决通过《关于制定〈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4. 表决通过《关于公司董事 2025 年度薪酬分配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包括以下子议案:
(1)《关于董事长王世斌先生 2025年度薪酬分配及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该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2)《关于董事何华强先生 2025 年度薪酬分配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该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3)《关于董事张辉权先生 2025 年度薪酬分配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薪酬分配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5. 表决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综上所述,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召集
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必备文件公告,并依法对该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c12920a5-5dc5-472b-abf2-52778b97482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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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7:28│泰祥股份(301192):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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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会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5月 13日(星期三)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 5月 13 日(星期三)9:15-9:25,9:30-11:3
0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13 日(星期三)9:15-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湖北省十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吉林路 258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长王世斌先生主持。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召开合法、合规。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本次会议现场出席及网络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22 人,代表股份69,735,2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8051%。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5人,代表股份 69,356,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4255%。
3、网络投票出席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 17人,代表股份 379,150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3795%。
4、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7 人,代表股份 379,1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79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
中小股东 0人,代表股份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7 人,代表股份 379,150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795%。
5、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出席本次股东会(通过现场和通讯方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股东会,北京中伦(武汉)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
东会进行了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9,642,2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66%;反对 9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34%;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86,1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4714%;反对 93,00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5286%;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9,642,2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66%;反对 9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34%;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86,1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4714%;反对 93,00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5286%;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9,642,2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66%;反对 9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34%;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86,1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4714%;反对 93,00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5286%;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 2025年度薪酬分配及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情况如下
4.1《关于董事长王世斌先生 2025 年度薪酬分配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622,9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5803%;反对 9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5.4197%;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关联股
东王世斌先生、姜雪女士、十堰众远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86,1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4714%;反对 93,00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5286%;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4.2《关于董事何华强先生 2025年度薪酬分配及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69,017,2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54%;反对 9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46%;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关联股东何华强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86,1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4714%;反对 93,00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5286%;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4.3《关于董事张辉权先生 2025年度薪酬分配及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69,642,2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66%;反对 9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34%;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86,1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4714%;反对 93,00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5286%;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4.4《关于公司独立董事 2025年度薪酬分配及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9,642,2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66%;反对 9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34%;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86,1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4714%;反对 93,00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5286%;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9,642,2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66%;反对 9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34%;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86,1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4714%;反对 93,00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5286%;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中伦(武汉)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彭珊、茅泽宇
(三)结论性意见
北京中伦(武汉)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
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二)《北京中伦(武汉)律师事务所关于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c6569440-a310-4dbc-a468-c3c451e6663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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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16:32│泰祥股份(301192):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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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8日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400万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6.4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29,880,000.00元,扣除保荐机构承销佣金、
发行手续费、律师费等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20,148,653.96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9,731,346.04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
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年7月15日出具了“苏公W[2020]B067号”《验资报告》。
公司依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26年4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并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
实施部分募投项目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计划对“宏马科技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终止实施,拟将未投入的募集资金
变更投入新项目“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技术改造项目”。截至2026年3月31日募资专户余额为2,800.79万元,其中“汽车零部件智能
制造技术改造项目”使用募集资金2,700万元,剩余募集资金100.19万元用于公司补充流动资金。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于近日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
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分别与保荐机构和相关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
放和使用实行专户管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如下:
开户主体 开户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用途
江苏宏马科技股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512905351510001 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技术改
份有限公司 公司苏州分行 造项目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一: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甲方二:江苏宏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甲方一系甲方二的控股股东,甲方一和甲方二合称为甲方)
乙方: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以下简称丙方)
为规范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丙三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二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512905351510001,截止2026年4月22日,专户余额为0万元
。该专户仅用于甲方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技术改造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甲方以存单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__/__万元(若有),开户日期为20_/_年_/_月_/_日,期限_/_个月。甲方承诺上述存单到期后
将及时转入本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者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丙方。甲方存单不得质押。
2、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
3、丙方作为甲方一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
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
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同
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4、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仝金栓、毛欣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
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
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乙方按月(每月15日之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甲方一次或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40万元(按照孰低原则在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20%之间确定)
的,甲方及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邮件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
十三条的要求向甲方、乙方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乙方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查询与调查专户资料情形的,甲方
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如果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本协议项下的任何规定而给其他方造成损失,违约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并赔偿守约方因此而遭受的实际损失。
10、本协议项下所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首先应在争议各方之间解决。如协商不成,争议各方应提交上海仲裁委员
会仲裁。
11、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
毕且丙方督导期结束后失效。
12、本协议一式陆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湖北监管局各报备一份,其余留甲方备用。
1、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4a2de8ce-bf7d-43ca-a569-cd030b105cc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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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6:56│泰祥股份(301192):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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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会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4月 24日(星期五)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 4月 24 日(星期五)9:15-9:25,9:30-11:3
0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4 月 24 日(星期五)9:15-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湖北省十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吉林路 258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长王世斌先生主持。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召开合法、合规。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本次会议现场出席及网络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23 人,代表股份69,421,2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4908%。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5人,代表股份 69,356,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4255%。
3、网络投票出席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 18人,代表股份 65,1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652%。
4、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8人,代表股份 65,1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5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
股东 0人,代表股份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8 人,代表股份 65,176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52%。
5、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出席本次股东会(通过现场和通讯方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股东会,北京中伦(武汉)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
东会进行了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部分募投项目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9,385,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89%;反对 9,9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4%;弃权 2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6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9,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5689%;反对 9,976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3062%;弃权 2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1248%。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中伦(武汉)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彭珊、茅泽宇
(三)结论性意见
北京中伦(武汉)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
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二)《北京中伦(武汉)律师事务所关于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六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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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6:56│泰祥股份(301192):二〇二六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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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伦(武汉)律师事务所
关于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中伦(武汉)律师事务所接受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了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依法通过现场及视频方式进行见证。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就公司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宜出具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对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的合法性、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的合法有效性、出席本次会议人员资格的合法有
效性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发表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依据对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的了解及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发表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公司提供的出具法律意见书所必须的、全部的、真实的
有关公司本次股东会的文件资料进行核查和验证,现出具如下法律意见:
一、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8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定召开 2026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于 2026 年4 月 9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本次股东会召开的时间、地点、投票方式、会议议题、会议出
席对象、现场会议登记方法、网络投票程序及其他事项。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通知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会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下午 15:00 在湖北省十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吉林路 258 号公司会议室举行,本次现场会议
由公司董事长王世斌先生主持。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
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 5 人,代表股份69,356,100 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69.4255%,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除公司股东外,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及视频通讯方式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
经验证,本次股东会出席人员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三、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统计确认,通过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共 18 人,代表股份 65,176 股,占
公司股份总额的 0.0652%。网络投票股东资格系在其进行网络投票时,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进行认证。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
股东资格进行核查,在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相关出席会议股
东符合资格。
四、公司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对公告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审议,并进行表决。网络投票
期间结束后,公司将现场表决结果传送到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由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
票的表决结果后,向公司提供最终投票的表决结果。
表决结果显示,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公告中列明的议案:
1. 表决通过《关于终止实施部分募投项目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上述议案已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综上所述,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召集
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必备文件公告,并依法对该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fbf94a1a-4a3a-4224-99fd-c18bada43e5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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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7:56│泰祥股份(301192):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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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祥股份(301192):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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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7:56│泰祥股份(301192):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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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祥股份(301192):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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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20:16│泰祥股份(301192):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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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祥股份(301192):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d59a743d-7c94-444b-91ef-8c86711d260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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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19:28│泰祥股份(301192):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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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4月 7日以书面形式送达全体董事
。本次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1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5人,实际出席董事 5人。其中
董事张辉权、车桂娟、高杰以通讯方式参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世斌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总经理根据公司 2025年度的实际经营情况向公司董事会作《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5票,弃权 0票,反对 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5 年,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规定,严格
履行有关法律法规的义务,认真贯彻执行股东会通过的各项决议,积极推进董事会决议的实施,不断完善公司的治理水平及规范运作
能力,全体董事认真履职、勤勉尽责,促进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公司治理规范运作,保证了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公司编制了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独立董事也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 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5票,弃权 0票,反对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5 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公司编制了《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24)及《2025年
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6-023)。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5票,弃权 0票,反对 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在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充分评价的基础上,对截止 2025 年 12月 31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做出自我评价报告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5票,弃权 0票,反对 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关于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对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自查。经核查,公司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并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
义务。
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审计机构出具了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董事会关于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26)。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5票,弃权 0票,反对 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 年度实现归母净利润为 53,670,180.34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董事会决议,现拟定如下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拟以现有总股本 99,9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50 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人民
币 14,985,000 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
027)。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5票,弃权 0票,反对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5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八)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 2025 年度薪酬分配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在公司经营管理岗位任职的董事,按照在公司任职的职务与岗位责任确定薪酬标准。不在公司担任其它职务的董事,不在公司领
取薪酬。对于任职董事的人员实行津贴制度,具体标准按照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董事津贴管理制度
》及《董事津贴方案》执行。
1、《关于董事长王世斌先生 2025年度薪酬分配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票,弃权 0票,反对 0票。
回避表决情况:关联董事王世斌回避表决。
2、《关于董事何华强先生 2025年度薪酬分配及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票,弃权 0票,反对 0票。
回避表决情况:关联董事何华强回避表决。
3、《关于董事张辉权先生 2025年度薪酬分配及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票,弃权 0票,反对 0票。
回避表决情况:关联董事张辉权回避表决。
4、《关于公司独立董事 2025年度薪酬分配及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弃权 0票,反对 0票。
回避表决情况:关联独立董事高杰、车桂娟回避表决。
子议案 1-3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子议案 4因独立董事均需回避,故将议案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分配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相关内部管理制度及 2025年度绩效考核方案,由 2025年度经营目标完成情况、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等
因素决定,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的绩效进行考核分配,并根据公司 2026年度经营计划和高级管理人员所分管工作的目标确定
高级管理人员 2026年度的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弃权 0票,反对 0票。
回避表决情况:关联董事王世斌、何华强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均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此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8)。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5票,弃权 0票,反对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评估独立董事 2025 年度独立性情况的议案》
依据各位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全体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同意对此出具《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
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评估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5票,弃权 0票,反对 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现提请召开 2025年年
度股东会,审议本次董事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
-030)。
表决结果:同意 5票,弃权 0票,反对 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4、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5、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6、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7c4c6bae-8c84-4c04-b650-b9bfb8595b2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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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19:26│泰祥股份(301192):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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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祥股份(301192):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20ee2a5d-2864-47f0-9dd5-5905d0d45c5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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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19:26│泰祥股份(301192):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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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祥股份(301192):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ece6f3e0-45dc-487e-aa88-c2fa2cf2a40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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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19:25│泰祥股份(301192):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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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Gongzheng Tiany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SGP
中国.江苏.无锡 Wuxi.Jiangsu.China
总机:86(510)68798988 Tel:86(510)68798988
传真:86(510)68567788 Fax:86(510)68567788
电子信箱:mail@gztycpa.cn E-mail:mail@gztycpa.cn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苏公 W[2026]E1141 号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
祥股份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泰祥股份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泰祥股份公司于 2025 年 12月 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项目合伙人)
中国·无锡 中国注册会计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f7cc6643-b992-4ed2-bee6-fa07e52d277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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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19:25│泰祥股份(301192):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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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祥股份(301192):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971637d8-2c3e-497a-b6db-002f68c2cc6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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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19:24│泰祥股份(301192):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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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1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司董事会
定于 2026 年 5 月 13 日下午15:00召开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
次股东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经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
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
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5月 13日(星期三)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5月 13 日(星期三)9:15-9:25,9:30-11:30 和 13:
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5月 13日(星期三)9:15-15:00的任意时间。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5月 6日(星期三)
(七)会议出席或列席对象:
1.2026年 5月 6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所有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上述本
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
见附件一)。
2.本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或列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召开地点:湖北省十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吉林路 258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名称
本次股东会审议事项及提案编码具体如下: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 √
案》
2.00 《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3.00 《关于制定<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
管理制度>的议案》
4.00 《关于公司董事 2025 年度薪酬分配及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数:4
4.01 《关于董事长王世斌先生 2025年度薪酬 √
分配及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4.02 《关于董事何华强先生 2025年度薪酬分 √
配及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4.03 《关于董事张辉权先生 2025年度薪酬分 √
配及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4.04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 2025年度薪酬分配 √
及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5.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1、公司 2025 年度任职的独立董事沈烈、孙洁、许霞将在本次股东会上作2025 年年度述职报告,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4月 18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上述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于 2026年 4月 1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
.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①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②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委托人证券账户卡
、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
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时间之前以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格式见附
件三),并附身份证、单位证照及股东证券账户卡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
(二)登记时间:2026年 5月 8日(星期五)(8:30-12:00;14:30-17:00)
(三)登记地点:湖北省十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吉林路 258号公司董秘办公室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叶磊
电话:0719-8780800-8300
传真:0719-8788070
邮箱:ye.lei@taixiangshiye.com
地址:湖北省十堰市经济开发区吉林路 258号
邮编:442013
(五)注意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参会手续。
2.与会代表在参会期间的交通、通讯、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或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参 加 网 络 投 票(http://wltp.cninfo.com.cn)(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二)。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70971c27-e5db-4690-a1b6-5b88fd425ae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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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19:24│泰祥股份(301192):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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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 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
与约束机制, 有效调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 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特制定本
薪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下列人员:
(一)董事(包括独立董事);
(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原则,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与外部薪酬水平相符;
(二)责、权、利统一原则,体现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履行责任义务大小相符;
(三)长远发展原则,体现薪酬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激励约束并重原则,体现薪酬发放与考核、与奖惩挂钩、与激励机制挂钩。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董事薪酬方案由股
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第五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财务部门配合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的标准
第六条 公司内部董事、 独立董事及外部非独立董事(指董事会成员中不属于内部董事及独立董事的董事)实行董事津贴,具体
按照《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津贴管理制度》执行。
除上述津贴外,独立董事不应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第七条 在公司担任职务的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其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构成,其中绩效
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一)基本薪酬标准:主要依据职位、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
(二)绩效薪酬:绩效奖励以年度经营目标为考核基础,根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完成年度经营指标核定年度奖励总额,并根据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完成个人年度工作目标的考核情况核发至个人的奖励。
(三)中长期激励收入:是与中长期考核评价结果相联系的收入,是对职业经理人中长期经营业绩及贡献的奖励,包括但不限于
股权、期权、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其他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发放的中长期专项奖金、激励或奖励等。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激励方案。
第八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公司确定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第九条 董事与高级管
理人员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等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行使其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四章 薪酬的发放
第十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津贴的发放按照公司相关制度及方案执行。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工资奖金中扣除下列事项,
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公司代扣代缴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三)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款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或津贴并予以
发放。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如因违反我国法律、法规、规章或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等原因引咎辞职、被解除职务或者在任
职期间未经批准擅自离职的,其绩效类工资或津贴不予发放。
第五章 薪酬调整
第十四条 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进一步发展的需要。
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依据为:
(1)内部因素,公司经营效益情况、市场薪酬水平变动情况、公司的经营发展战略、年末考核情况等。
(2)外部因素,国家政策、市场环境发生不可预测的重大变化、因不可抗力对公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等。
第六章 薪酬止付追索
第十六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
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第十七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
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
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如与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第十九条 本制度
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施行,修改时亦同。第二十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2315b7b2-2e4a-4d17-a46c-3246a760140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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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19:24│泰祥股份(301192):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许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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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祥股份(301192):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许霞)。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7badac87-9c35-41ad-b8ed-2d3c2564f27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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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19:24│泰祥股份(301192):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孙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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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祥股份(301192):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孙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b01f6d7f-94b1-44ad-a4a7-1ee4c7c5cca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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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19:24│泰祥股份(301192):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沈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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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祥股份(301192):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沈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5c426984-b2ef-4c16-ae3a-60e1b1ae0e9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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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19:22│泰祥股份(30119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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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泰祥股份”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审计委员会对公司 2025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评估及履
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 9月 1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无锡市太湖新城嘉业财富中心 5-1001室
首席合伙人:张彩斌
截至 2025 年末,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公证天业”)合伙人数量 56人,注册会计师人数 312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172人。
公证天业 2025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 29,306.46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4,980.16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15,706.31万元。2025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 80家,审计收费总额 8,548.62万元,上市公司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
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65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5 年 3月 2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
务所的议案》。后该议案于2025 年 4月 18 日经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同意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三、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5 年度报告工作安排,公证天业会计师
事务所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进行审核并出具
了鉴证报告,同时对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审核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认为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
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
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
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四、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
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 年 3月 17 日,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
025年度审计机构。
(二)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召开沟通会议,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
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报告出具相关的情况汇报,并对审计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三)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5 年
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等内容,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
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
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
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15e806a6-165f-48aa-8c51-c1fa6370983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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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19:22│泰祥股份(301192):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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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
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使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 2025年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于 2026年 4月 18日在中国证
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进行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查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d54f521a-dd48-4933-9cab-8dd3dab32b5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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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19:22│泰祥股份(301192):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泰祥股份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
│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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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Gongzheng Tiany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SGP
中国.江苏.无锡 Wuxi.Jiangsu.China
总机:86(510)68798988 Tel:86(510)68798988
传真:86(510)68567788 Fax:86(510)68567788
电子信箱:mail@gztycpa.cn E-mail:mail@gztycpa.cn
关于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
专项说明
苏公 W[2026]E1136 号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祥股份)财务报表,包括 2025
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6 年 4 月 17日出具了苏公 W[2026]A410 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要求,泰祥股份编制了本专项说明所附的十堰市泰祥实业股
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准确、合法及完整是泰祥股份管理层的责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泰祥
股份 2025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除了对
泰祥股份实施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关联交易有关的审计程序外,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为
了更好地理解泰祥股份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供泰祥股份 2025 年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无锡 2026 年 4月 17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b2cd6e0e-692d-4bdb-84d5-e5b58ea0e9e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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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19:22│泰祥股份(301192):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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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祥股份(301192):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c753680a-6922-4f53-9224-5834cc7647f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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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19:22│泰祥股份(301192):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泰祥股份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核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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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祥股份(301192):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泰祥股份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公告
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f09ab3ff-76f8-4deb-bf9f-c6066f89527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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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19:22│泰祥股份(301192):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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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祥股份(301192):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5e28b7d2-7777-4c11-8fe1-07b79cdcf91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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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19:22│泰祥股份(301192):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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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 2025 年度在任独立董事沈烈、许霞、孙洁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根据公司独立董事沈烈、许霞、孙洁的任职经历以及提交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
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
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均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693a2a80-1572-41d9-a075-c839619ed2d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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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19:22│泰祥股份(301192):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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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 9月 1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无锡市太湖新城嘉业财富中心 5-1001室
首席合伙人:张彩斌
截至 2025 年末,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公证天业”)合伙人数量 56人,注册会计师人数 312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172人。
公证天业 2025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 29,306.46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4,980.16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15,706.31万元。20
25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 80 家,审计收费总额 8,548.62万元,上市公司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
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6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公证天业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89.1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
相关规定,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
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事项为:在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公证天业被判定在 20%的范围内承担连
带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公证天业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3次,监督管理措施 6次、自律监管措施 3次、纪律处分 3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
刑事处罚的情形。
2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公证天业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6次、自律监管措施 4次、纪律处分 3次,15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
处罚各 1次,1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 2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涂汉兰
2015年 1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 10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9年 06月开始在公证天业执业,2023年 12月
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服务签署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有鲁班药业(833160)、新电电气(870362)、华兴科技(872512)
等,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戴绍宇
2021 年 11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23 年开始在公证天业执业,201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和挂牌公司审计,2023年 12
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有东丰股份(873552)、鲁班药业(833160)、华中人才
(870557)等,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吕卫星
1998年 4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5年开始在公证天业执业,2026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复核服务
;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有三维股份(831834)、上能电气(300827)、味知香(605089)等,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
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
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聘任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
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次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基于泰祥股份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的复杂程度,以及事务所各级别工作人员在本次工
作中所耗费的时间为基础与泰祥股份协调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全体董事一致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公
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6年度审计机构。
(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证天业的资质进行了审查,认为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与经验
,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的要求,同意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2026年度的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聘任的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有多年为
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有利于保障和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
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决议;
4、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情况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58ca0201-9c2e-4802-bba2-c44cb7cadf3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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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19:22│泰祥股份(301192):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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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祥股份(301192):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7e82d919-e2d4-4743-80b6-07cc23a1b71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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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19:22│泰祥股份(301192):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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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祥股份(301192):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d83386ea-4c3b-404c-bfdb-c8eaa13192c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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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19:22│泰祥股份(301192):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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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1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董事 2025年度薪酬分配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分配及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
案》,《关于公司董事 2025 年度薪酬分配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议案适用期限
2026年 1月 1日至 2026年 12月 31日。
三、薪酬方案
公司独立董事采取固定津贴,津贴为税前 8万元/年。除此之外独立董事不在公司享受其他报酬福利等。公司独立董事行使职责
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公司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董事津贴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
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1、基本薪酬标准:主要依据职位、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
2、绩效薪酬:绩效奖励以年度经营目标为考核基础,根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完成年度经营指标核定年度奖励总额,并根据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完成个人年度工作目标的考核情况核发至个人的奖励。
3、董事津贴:公司董事依据《董事津贴管理制度》《董事津贴方案》领取固定津贴。
4、中长期激励收入:是与中长期考核评价结果相联系的收入,是对职业经理人中长期经营业绩及贡献的奖励,包括但不限于股
权、期权、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其他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发放的中长期专项奖金、激励或奖励等。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激励方案。
四、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均按月发放,高级管理人员月度绩效、年度绩效、超额利润奖励、项目奖励等根据公司业
绩完成情况和个人绩效考核情况确定。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并结合公司相关制度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金额均为税前金额。
4、根据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薪酬方案须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8b0cbf24-79dd-4a14-b032-5bc6d7695c0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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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19:22│泰祥股份(301192):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泰祥股份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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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祥股份(301192):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泰祥股份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公告详情请查
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362033d2-b70a-4278-af93-e36f8e69cb5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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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19:22│泰祥股份(301192):董事会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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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祥股份(301192):董事会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7d29e623-61e2-471e-93a7-7ff798d002a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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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19:22│泰祥股份(301192):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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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祥股份(301192):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16947e52-7494-4e70-9350-0a99da78f2b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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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8 16:54│泰祥股份(301192):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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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祥股份(301192):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9/24d7f138-1c68-44d0-922f-548b9d51c7e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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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8 16:52│泰祥股份(301192):关于终止实施部分募投项目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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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祥股份(301192):关于终止实施部分募投项目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9/f5ba259d-c033-4d5a-879b-1c8fae16b33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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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8 16:51│泰祥股份(301192):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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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 2026年 4月 3日以书面及通讯方式送达全
体董事。本次会议于 2026年 4月 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5人,实际出席董事 5人,
其中董事张辉权、车桂娟、高杰以通讯方式参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世斌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部分募投项目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为了顺应汽车产业发展的新形势和新变化,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计划对“宏马科技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终止实施
,拟将未投入的募集资金变更投入新项目“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技术改造项目”。截至 2026年 3月 31日募资专户余额为 2,800.79
万元,其中“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技术改造项目”使用募集资金 2,700万元,剩余募集资金 100.19万元用于公司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此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终止实施部分募投项目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
表决结果:同意 5票,弃权 0票,反对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现提请召开 2026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本次董事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2026-021)。
表决结果:同意 5票,弃权 0票,反对 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实施部分募投项目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9/7e98ccfb-0bf5-4f79-b8d2-c0dd04f2e1a1.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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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泰祥股份: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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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8│泰祥股份: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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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18/122511957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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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9│泰祥股份: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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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泰祥股份: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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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2/122453160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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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泰祥股份: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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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5/122326531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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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9│泰祥股份: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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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3-29/122294915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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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泰祥股份: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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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9/122153880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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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10│泰祥股份: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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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10/122083291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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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9│泰祥股份: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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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9/1219855260.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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