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192 泰祥股份 更新日期:2025-10-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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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3 15:56 │泰祥股份(301192):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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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0 19:30 │泰祥股份(301192):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泰祥股份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的核│
│ │查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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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0 19:30 │泰祥股份(301192):关于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暨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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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6 16:42 │泰祥股份(301192):股东询价转让定价情况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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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5 19:24 │泰祥股份(301192):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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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5 19:24 │泰祥股份(301192):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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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5 19:24 │泰祥股份(301192):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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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5 19:24 │泰祥股份(30119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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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5 16:54 │泰祥股份(301192):股东询价转让计划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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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5 16:54 │泰祥股份(301192):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相关资格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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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3 15:56│泰祥股份(301192):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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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转板上市的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出具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报告》。长江保荐作为公司20
22年向创业板转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其指定的原保荐代表人熊又龙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不再负责泰祥股份持续督导工作。为保证持
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长江保荐决定委派毛欣女士(简历详见附件)接替熊又龙先生担任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持续督导
职责。
本次变更后,泰祥股份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转板上市项目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仝金栓先生和毛欣女士,持续督导期至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持续督导义务结束为止。
公司董事会对熊又龙先生在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转板上市项目及持续督导期间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3/1fb7f48d-6acf-4dea-b0e5-437d70667f4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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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0 19:30│泰祥股份(301192):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泰祥股份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的核查报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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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祥股份(301192):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泰祥股份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的核查报告。公告详情请查
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0/1d283135-39fe-4d91-865d-a41bc7c7813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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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0 19:30│泰祥股份(301192):关于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暨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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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祥股份(301192):关于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暨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0/e448cca0-c350-4dc7-a666-c99694e36b6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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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6 16:42│泰祥股份(301192):股东询价转让定价情况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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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姜雪及十堰众远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 2025年 9月 26日询价申购情况,初步确定的本次询价转让价格为24.81元/股;
本次询价转让为非公开转让,不会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受让方通过询价转让受让的股份,在受让后 6个月内不得转让
。
一、本次询价转让初步定价
(一)经向机构投资者询价后,初步确定的转让价格为 24.81元/股。
(二)经出让方与组织券商协商,一致决定启动追加认购程序,追加认购截止时间不晚于 2025年 10月 17日。
二、风险提示
(一)本次询价转让受让方及受让股数仅为初步结果,尚存在拟转让股份被司法冻结、扣划等风险。询价转让的最终结果以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二)本次询价转让不涉及公司控制权变更,不会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6/0812cd76-0848-4654-a9be-731fb1e14bb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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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5 19:24│泰祥股份(301192):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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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 2025年 9月 19日以书面形式送达全体董
事。本次会议于 2025年 9月2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8 人,实际出席董事 8人。其
中董事沈烈、孙洁、许霞、蒋在春以通讯方式参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世斌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
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泰祥股份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基本完结,公司决定对上述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弃权 0票,反对 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专项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5/c8089230-98f7-48eb-b6b7-b8f14234781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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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5 19:24│泰祥股份(301192):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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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祥股份(301192):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5/baf67da5-3da3-47b2-9ae3-06a3031b4f7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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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5 19:24│泰祥股份(301192):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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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祥股份(301192):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5/da5acf32-7d41-43de-8766-4cdf965e407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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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5 19:24│泰祥股份(30119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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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9 月 19 日以书面送达全体监
事。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9 月 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人,其中监事叶金
星以通讯方式参会。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叶金星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
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合理,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实际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此项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告编号:2025-054)。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弃权 0票,反对 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5/30fe0dda-3140-4b76-bf86-e7e8a1e4072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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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5 16:54│泰祥股份(301192):股东询价转让计划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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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姜雪及十堰众远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拟参与询价转让的股东为姜雪及十堰众远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出让方”);
出让方拟转让股份总数为2,645,000股,占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祥股份”或“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65%,其中姜雪拟转让股份总数为2,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00%,十堰众远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拟转让股份总数
为64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65%;
本次询价转让为非公开转让,不会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进行,不属于通过二级市场减持。受让方通过询价转让受
让的股份,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询价转让的受让方为具备相应定价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的机构投资者。
一、拟参与转让的股东情况
(一)出让方的名称、持股数量、持股比例
出让方委托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组织实施泰祥股份首发前股东询价转让(以下简称“本次
询价转让”)。截至2025年9月25日,出让方所持公司股份的数量、占总股本比例情况如下:
序号 拟参与转让股东的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姜雪 13,875,000 13.89%
2 十堰众远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 5,550,000 5.56%
伙)
注:公司总股本为99,900,000股,以此计算持股比例,后同。
(二)关于出让方是否为泰祥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姜雪为泰祥股份的实际控制人、董事、董事会秘书,持有泰祥股份的股份比例超过5%;十堰众远股权投资
中心(有限合伙)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王世斌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员工持股平台,系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同时,公司部分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通过其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持有泰祥股份的股份比例超过5%。
(三)出让方关于拟转让股份权属清晰、不存在限制或者禁止转让情形的声明
出让方声明,出让方拟转让股份已经解除限售,权属清晰,不存在限制或禁止转让情形,不存在《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
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年修订)》规定的不得减持
股份情形。出让方启动、实施及参与本次询价转让的时间不属于《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2025年修订)》第十三条规定的窗口期。出让方未违反关于股份减持的各项规定或者其作出的承诺。
(四)出让方关于有足额首发前股份可供转让,并严格履行有关义务的承诺出让方承诺有足额首发前股份可供转让,并严格履行
有关义务。
二、本次询价转让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询价转让的基本情况
本次询价转让股份的数量为2,645,000股,占泰祥股份总股本的比例为2.65%,转让原因为自身资金需求。
序 股东名称 拟转让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比例 占所持股 转让原因
号 (股) 份比例
1 姜雪 2,000,000 2.00% 14.41% 自身资金需求
2 十堰众远股权投资 645,000 0.65% 11.62% 自身资金需求
中心(有限合伙)
(二)本次转让价格下限确定依据以及转让价格确定原则与方式
出让方与华泰联合证券综合考虑出让方自身资金需求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且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不
低于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即2025年9月25日,含当日)前20个交易日泰祥股份股票交易均价的70%(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前20个交易
日股票交易均价=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本次询价认购
的报价结束后,华泰联合证券将对有效认购进行累计统计,依次按照价格优先、数量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转让价格。
具体方式为:
1、如果本次询价转让的有效认购股数超过本次询价转让股数上限,询价转让价格、认购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确定原则如下(
根据序号先后次序为优先次序):
(1)认购价格优先:按申报价格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累计;
(2)认购数量优先:申报价格相同的,将按认购数量由大到小进行排序累计;(3)收到《认购报价表》时间优先:申购价格及
认购数量都相同的,将按照《认购报价表》送达时间由先到后进行排序累计,时间早的有效认购将进行优先配售。
当有效认购的累计认购股数等于或首次超过2,645,000股时,上述累计有效认购的最低认购价格即为本次询价转让价格。
2、如果询价对象累计有效认购股份总数少于2,645,000股,全部有效认购中的最低报价将被确定为本次询价转让价格。
(三)接受委托组织实施本次询价转让的证券公司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华泰联合证券股票资本市场部
联系邮箱:project_txgf2025@htsc.com
联系及咨询电话:0755-81902097
(四)参与转让的投资者条件
本次询价转让的受让方为具备相应定价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的机构投资者等,包括:
1、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关于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
者条件的机构投资者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含其管理的产品),即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信托
公司、理财公司、保险公司、财务公司、合格境外投资者和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机构投资者;
2、除前款规定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外,已经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的其他私募基金管理人,且其管理的拟参与本次
询价转让的产品已经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
三、上市公司是否存在风险事项、控制权变更及其他重大事项
(一)泰祥股份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八章第二节规定的应当披露的风险事项;
(二)本次询价转让不存在可能导致泰祥股份控制权变更的情形;
(三)不存在其他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转让计划实施存在因出让方在《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
转让股份相关资格的核查意见》披露后出现突然情况导致股份被司法冻结、扣划而影响本次询价转让实施的风险。
(二)本次询价转让计划可能存在因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而中止实施的风险。
五、附件
请查阅本公告同步披露的附件《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
份相关资格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5/ce5f98e8-8536-4b48-ad9b-029de8ac299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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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5 16:54│泰祥股份(301192):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相关资格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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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 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 B7栋 401)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
联合证券”)受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祥股份”)股东姜雪及十堰众远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出让方”)委托,组织实施本次泰祥股份首发前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以下简称“本次询价转让”)。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2025 年修订)》《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
则(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6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股东询价和配售方式转让股份(2025 年修订)》(以下简称“《指引第 16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 年修订)》(以下简称“《指引第 18 号》”)等相关规定
,华泰联合证券对参与本次询价转让股东的相关资格进行核查,并出具本核查意见。
一、本次询价转让的委托
华泰联合证券接受出让方关于本次询价转让的委托,为其组织实施本次询价转让。
二、关于参与本次询价转让股东相关资格的核查情况
(一)核查过程
根据相关法规要求,华泰联合证券对出让方的相关资格进行了核查,包括核查出让方提供的身份证明文件或工商登记文件、《创
业板上市公司股东关于股东资格及减持股份的承诺函》等,并通过公开信息渠道检索等方式对出让方资格进行核查,同时收集了相关
核查底稿。
(二)核查情况
1、出让方基本情况
(1)姜雪
姜雪,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住址为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身份证号码为 4226011974********。
(2)十堰众远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企业 十堰众远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 91420300343474996F
名称 代码
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 2015 年 5 月 22 日
注册 十堰经济开发区汽配城广州路 16 号
地址
经营 从事非证券类股权投资。(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范围
华泰联合证券核查了十堰众远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提供的工商登记文件并取得了其出具的《创业板上市公司股东关于股东
资格及减持股份的承诺函》,十堰众远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不存在营业期限届满、股东决定解散、因合并或分立而解散、因违
反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宣告破产等根据国家法律、行政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终止的情形。十堰众远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为合法有效存续的有限合伙企业。
2、出让方未违反关于股份减持的各项规定或者关于持股期限的承诺。
3、出让方姜雪为泰祥股份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现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秘书,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通过十
堰众远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需遵守《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20
25 年修订)》关于询价转让窗口期的规定。
4、出让方拟转让股份属于首发前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司法冻结等权利受限情形。
5、出让方姜雪为自然人,不存在违反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的情形;出让方十堰众远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非国有企业,
不存在违反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的情形。
6、出让方姜雪为自然人,不适用履行必要的审议或者审批程序;出让方十堰众远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本次询价转让事项
已履行必要的审议或者审批程序。
7、出让方不存在《指引第 16 号》《指引第 18 号》等规则规定的限制或者禁止转让情形。
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需遵守《指引第 16 号》第七条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减持规定,即“创业板上市
公司存在本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以下简称《减持指引》)第七条规定情
形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得进行询价转让;上市公司存在《减持指引》第八条规定情形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时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得进行询价转让。”
根据上述规定,华泰联合证券核查相关事项如下:
(1)泰祥股份最近 3 个已披露经审计的年度报告的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同期年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30%
;
(2)泰祥股份最近 20 个交易日中,任一日股票收盘价(向后复权)高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以及最近一期财务报告期末每股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3)泰祥股份最近 20 个交易日中,任一日股票收盘价(向后复权)高于首次公开发行时的股票发行价格。
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姜雪及十堰众远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需遵守《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
动管理规则(2025 年修订)》第十三条关于询价转让窗口期的规定,即“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本公司
股票:
(一)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
(二)上市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三)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止;
(四)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根据上述规定,华泰联合证券核查相关事项如下:
(1)泰祥股份已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公告《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因此本次询价转让不涉
及《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2025 年修订)》第十三条第(二)款所限定之情形;
(2)泰祥股份已于 2025 年 8 月 22 日公告《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因此本次询价转让不涉及
《上市公司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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