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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192(泰祥股份)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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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1192 泰祥股份 更新日期:2025-12-2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12-26 18:58 │泰祥股份(301192):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完成的公告 │ ├─────────┼──────────────────────────────────────────────┤ │2025-12-19 15:44 │泰祥股份(301192):关于董事辞任暨选举职工董事的公告 │ ├─────────┼──────────────────────────────────────────────┤ │2025-12-18 16:56 │泰祥股份(301192):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5-12-18 16:56 │泰祥股份(301192):二〇二五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5-11-27 18:50 │泰祥股份(30119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11-27 18:49 │泰祥股份(301192):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 │2025-11-27 18:49 │泰祥股份(301192):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 ├─────────┼──────────────────────────────────────────────┤ │2025-11-27 18:49 │泰祥股份(301192):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 ├─────────┼──────────────────────────────────────────────┤ │2025-11-27 18:49 │泰祥股份(301192):利润分配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 ├─────────┼──────────────────────────────────────────────┤ │2025-11-27 18:49 │泰祥股份(301192):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 └─────────┴──────────────────────────────────────────────┘ ─────────┬──────────────────────────────────────────────── 2025-12-26 18:58│泰祥股份(301192):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完成的公告 ─────────┴──────────────────────────────────────────────── 董事兼副总经理蒋在春先生及董事兼副总经理何华强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5 年 9月 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25-053),董事兼副总经理蒋在春先生计划在前述公告发布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共 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206,250股(占预披露计划披露时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21%);董事兼副总经理何华强先生计划在前 述公告发布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共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206,250股(占预披露计划披露时 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0.21%)。 近日,公司收到蒋在春先生及何华强先生提交的《关于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股东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名称 (元/股) (股) (%) 蒋在春 集中竞价 2025.10.9-2025.11.12 37.92 113,200 0.11 何华强 集中竞价 2025.9.29-2025.9.30 31.96 200,000 0.20 注:1、以上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向创业板转板前持有股份; 2、上述如有小数点出入,均为四舍五入的结果。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 占总股本比例 (股) (%) (股) (%) 蒋在春 合计持有股 825,000 0.83 711,800 0.71 份 其中:无限 206,250 0.21 93,050 0.09 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 618,750 0.62 618,750 0.62 股份 何华强 合计持有股 825,000 0.83 625,000 0.63 份 其中:无限 206,250 0.21 6,250 0.01 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 618,750 0.62 618,750 0.62 股份 注:上述如有小数点出入,均为四舍五入的结果。 三、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 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蒋在春先生及何华强先生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或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反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 诺的情形。 3、蒋在春先生及何华强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 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发生重大影响。 4、本次减持计划已完成,减持股份的数量在减持计划内,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蒋在春先生及 何华强先生已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蒋在春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2、何华强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6/bd903318-c887-44a5-bc93-a27827074e68.PDF ─────────┬──────────────────────────────────────────────── 2025-12-19 15:44│泰祥股份(301192):关于董事辞任暨选举职工董事的公告 ─────────┴──────────────────────────────────────────────── 一、关于非独立董事辞任的情况 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何华强先生的书面辞任报告。因公司内部工作调 整,何华强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辞任后仍担任公司相关职务。何华强先生的辞任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人 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任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二、关于选举职工董事的情况 2025年 12月 19日,公司召开 2025年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职工董事的议案》。经职工代表 大会民主选举,选举何华强先生(简历详见附件)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董事,任期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自职工代表 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生效。 何华强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有关职工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何华强先生当选公司职工董事后,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9/3bf69ad6-ca4f-4b05-9237-4f5dcadbbf5a.PDF ─────────┬──────────────────────────────────────────────── 2025-12-18 16:56│泰祥股份(301192):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泰祥股份(301192):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8/e317ac7b-9e8f-4155-9094-97e27d1432ff.PDF ─────────┬──────────────────────────────────────────────── 2025-12-18 16:56│泰祥股份(301192):二〇二五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泰祥股份(301192):二〇二五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8/a0b239d6-4bd7-4c05-8148-c8d2fa566871.PDF ─────────┬──────────────────────────────────────────────── 2025-11-27 18:50│泰祥股份(30119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 2025年 11月 21日以书面送达全体监事 。本次会议于 2025年 11月 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人,其中监事叶金星以 通讯方式参会。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叶金星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 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 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设置监事会后,公司监事及监事会主席随之取消、《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并 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5-067)。表决结果:同意 3票,弃权 0票,反对 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8/97d07796-3a0a-4584-b29d-f11ae520476b.PDF ─────────┬──────────────────────────────────────────────── 2025-11-27 18:49│泰祥股份(301192):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根据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司 董事会定于 2025年 12月 18 日下午 15:00召开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现将本次股东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经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 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 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 12月 18日(星期四)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 2025年 12月 18 日(星期四)9:15-9:25,9:30-11:30 和 13: 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18 日(星期四)9:15-15:00 的任意时间。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 12月 11日(星期四) (七)会议出席或列席对象: 1.2025年 12月 11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所有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上述 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 书见附件一)。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或列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召开地点:湖北省十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吉林路 258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名称 本次股东会审议事项及提案编码具体如下: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00 《关于修订和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 议案》 数:11 2.01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2.02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2.03 《关于修订<董事津贴管理制度>的议 √ 案》 2.04 《关于修订<董事津贴方案>的议案》 √ 2.05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 √ 案》 2.06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 2.07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 √ 案》 2.08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 √ 案》 2.09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 √ 案》 2.10 《关于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 √ 案》 2.11 《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 √ 方资金占用制度>的议案》 1、上述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 议 通 过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于 2025 年 11 月 28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上述提案 1.00及 2.01、2.02属于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 上表决通过。提案 2.00 涉及的议案需逐项表决。 3、上述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委托人证券账户卡 、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 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时间之前以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格式见附 件三),并附身份证、单位证照及股东证券账户卡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 (二)登记时间:2025年 12月 12日(星期五)(8:30-12:00;14:30-17:00) (三)登记地点:湖北省十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吉林路 258号公司董秘办公室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叶磊 电话:0719-8780800-8300 传真:0719-8788070 邮箱:ye.lei@taixiangshiye.com 地址:湖北省十堰市经济开发区吉林路 258号 邮编:442013 (五)注意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参会手续。 2.与会代表在参会期间的交通、通讯、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或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参 加 网 络 投 票(http://wltp.cninfo.com.cn)(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二)。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8/94054167-6185-4a84-a756-9e9e703581b4.PDF ─────────┬──────────────────────────────────────────────── 2025-11-27 18:49│泰祥股份(301192):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 泰祥股份(301192):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1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8/1a69211e-d2bb-4a33-ba3f-0ac3aa40c2fc.PDF ─────────┬──────────────────────────────────────────────── 2025-11-27 18:49│泰祥股份(301192):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 第一条 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适应战略发展需要,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 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率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 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 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战略委员会组织机构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 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一名,负责召集和主持战略委员会工作,由董事会在战略委员会成员内直接选举产生。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战略委员会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战略委员会会议,当战略委员会召集人不能或无法履 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战略委员会召集人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一名委员均 可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由公司董事会指定一名委员履行战略委员会召集人职责。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委员任期届满前,除非出现《公司法》《公司章程 》或本工作细则规定的不得任职之情形,不得被无故解除职务。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由董事会 根据《公司章程》及本制度规定补足委员人数。因委员辞职或免职或其他原因导致委员人数少于规定人数时,公司董事会应尽快选举 产生新的委员。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经营目标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协助董事会管理可持续发展及环境、社会及管治(“ESG”)相关事宜,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五)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六)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 (七)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战略委员会通过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战略委员会对本工作细则规定的事项进行审议后, 应形成战略委员会决议,连同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四章 工作方式和程序 第九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由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根据需要提议召开,会议通知须于会议召开前五天送达全体委员。紧急情况下可 不受上述通知时限限制或者通知全体委员同意,可豁免该通知期限。 第十条 会议通知的内容应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及建议讨论的主要事项,以传真、特快专递、电子邮件、电话通知或专人送达委 员会成员。 第十一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前召集人须向全体委员提供决策所需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料: (一)由公司有关部门的负责人上报重大投资融资、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的意向、初步可行性报告以及合作方的基本情况等 资料,上报战略委员会审核; (二)上述项目经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的,公司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并将与有关各方洽谈的过程与结果、项目的可行性报告、拟 签订的重大协议、合同草案等材料向战略委员会提交正式提案。 第十二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可采用现场会议形式召开,也可以通过视频、电话、传真或者电子邮件表决等方式召开,战略委员会 会议也可以采取现场与其他方式同时进行的方式召开。 第十三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应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战略委员会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战略委员会所作 决议应经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方能通过。 第十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可以亲自出席会议,也可以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战略委员会委员每次只能委托 接受一名其他委员代为行使表决权,委托接受二人或二人以上代为行使表决权的,该项委托无效。第十五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委托其 他委员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应向会议主持人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注明委托权限、委托事项并经委托人和被委托 人双方签名。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应不迟于会议表决提交给会议主持人。第十六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既不亲自出席会议,也未委托其他 委员代为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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