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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193(家联科技)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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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1193 家联科技 更新日期:2024-05-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4-25 19:42│家联科技(301193):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公告 ─────────┴──────────────────────────────────────────────── 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 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4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要求,现将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前一个交易日(即 2024 年 4 月 23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 的名称、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一、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有数量 占公司总股 (股) 本比例(%) 1 王熊 73,264,800 38.16 2 张三云 32,400,000 16.88 3 宁波镇海金塑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4,400,000 7.50 4 赵建光 10,800,000 5.63 5 宁波镇海金模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760,000 3.00 6 蔡礼永 5,040,000 2.63 7 招商证券资管-招商银行-招商资管家联科技员 2,598,112 1.35 工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8 林慧勤 2,335,200 1.22 9 张树林 2,040,480 1.06 10 天津龙马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龙马汇双流 1 号 940,000 0.49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注:以上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总的持股数量。 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有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 (股) 比例(%) 1 张三云 32,400,000 33.67 2 赵建光 10,800,000 11.22 3 蔡礼永 5,040,000 5.24 4 招商证券资管-招商银行-招商资管家联科技员 2,598,112 2.70 工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5 张树林 2,040,480 2.12 6 天津龙马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龙马汇双流 1 号 940,000 0.98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7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平丰和一年 899,960 0.94 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8 阳光资管-工商银行-阳光资产-周期主题精选 815,980 0.85 资产管理产品 9 陈友相 812,615 0.84 10 林立雪 700,020 0.73 注:以上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总的持股数量。 三、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名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5/34c73595-afc9-4d27-b52f-a33badaa377f.PDF ─────────┬──────────────────────────────────────────────── 2024-04-24 00:00│家联科技(301193):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 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 一、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经浙江科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 2023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45,355,001.34 元 ,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03,971,657.65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 司按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 10%提取盈余公积金10,397,165.77元后,2023年度当年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 93,574,491.89 元,加上年初 母公司未分配利润 395,380,646.43 元,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452,955,138.31 元,合并报 表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367,927,164.69 元。根据孰低原则,本年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367,927,164.69元。 根据公司未来发展需求和考虑股东回报,并结合公司现金流量情况,拟以截止 2023 年 12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92,0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送现金股利人民币 2.00元(含税)进行分配,合计派送现金股利人民币38,400,000.00元(含税)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进行送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 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派比例。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发展 、合理回报股东等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拟定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基于公司持续、稳健的盈利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以及 对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同时结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发展阶段和股本规模相对较小的情况,为优化公司股本结构、增强股票流动性, 并充分考虑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兼顾股东回报与公司发展,在保证公司健康持续发展的情况下作出的恰当决定,不存在违 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公司相关分红承诺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目前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 司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有利于股东实现回报,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该议案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综合考虑了公司持续发展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等因素,有利于 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 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经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3/32865ee8-ce2d-4e56-ba5f-41a46eb2a79a.PDF ─────────┬──────────────────────────────────────────────── 2024-04-24 00:00│家联科技(301193):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家联科技(301193):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3/efa9d0a3-57aa-45c5-afae-820735e0a318.PDF ─────────┬──────────────────────────────────────────────── 2024-04-24 00:00│家联科技(301193):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家联科技(301193):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3/9e2ef0d4-b511-49d6-be05-b4a4a4749d2c.PDF ─────────┬──────────────────────────────────────────────── 2024-04-24 00:00│家联科技(301193):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家联科技(301193):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3/6c16ba93-ceec-44a1-bf8f-b85258b7c340.PDF ─────────┬──────────────────────────────────────────────── 2024-04-24 00:00│家联科技(301193):关于公司总经理辞职暨聘任总经理、副总经理的公告 ─────────┴──────────────────────────────────────────────── 一、关于总经理辞职的情况 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董事长兼总经理王熊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基于公司全球化业务发 展需要,结合个人工作安排,王熊先生申请辞去兼任公司总经理职务(原定任期 2023 年 8 月 28 日至 2026 年8月 27 日),其辞 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将继续担任公司董事长、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环境、社会与治理(ESG )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王熊先生辞去总经理职务不会对公司正常运作、日常经营管理产生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熊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73,264,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38.16%,间接持有公司股份5,324,800股 ,占公司总股份比例的 2.77%。王熊先生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辞职后其所持股份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 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其所作的相 关承诺进行管理。 二、关于聘任总经理、副总经理的情况 公司于 2024年 4月 2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 的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马恒辉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周义刚先生为公司副总经 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相关简历详见附件。 马恒辉先生、周义刚先生具备履行所任岗位职责相应的任职资格与条件,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所任岗位的情形 ,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相关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3/63ec2b93-22b4-4c28-b206-30d3bbc7146a.PDF ─────────┬──────────────────────────────────────────────── 2024-04-24 00:00│家联科技(301193):浙江科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 │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 家联科技(301193):浙江科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4/0a31537d-bae8-4fa1-bc18-72182d57baf9.PDF ─────────┬──────────────────────────────────────────────── 2024-04-24 00:00│家联科技(301193):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 2024 年 4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浙江科信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浙江科信”)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任期为 1年。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浙江科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99 年 7月 20日 转制日期:2022 年 7月 15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气象路 827号 0649幢 201-220 室。 首席合伙人:罗国芳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浙江科信拥有合伙人 18 人,注册会计师 71 人,其中 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浙江科信经审计的 2023年度收入总额为 5,770.48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15.1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0.00万元。 浙江科信共承担了 3 家上市公司 2023 年年报审计业务,主要行业有:土木工程建筑业、通用设备制造业和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审计收费总额 365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浙江科信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为 653.68 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8,000.00 万元,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未发生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浙江科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0次、监督管理措施 0次、自律监管措施 0次和纪律处分 0次。 无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或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况。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罗国芳,199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1 年开始在浙江科 信执业,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家联科技(301193)、宁波精达(603088)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徐星东,2004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 年开始在浙江科信执业,2023 年开 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邱一波,2001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 年开始在浙江科信执业,2023 年开始从事挂牌公司复核,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或复核过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浙江科信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 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浙江科信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 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确定。2023年度审计费用为 130万元 (其中:年报审计费用 11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 20万元),较上年审计费用未发生变化。2024 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与 2023 年度 保持一致。2024年度审计费用由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 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审计费用。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浙江科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和能力, 在担任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浙江科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符合上市公司审计的要求。本次续聘事项有利于 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能够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公司续聘审计机构事项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续聘浙江科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审查浙江科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资格证照和诚信记录等相关信息,并对其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 力、诚信状况以及独立性进行充分的了解和审核,审计委员会认为浙江科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相关要求,具有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和职业素养。同意续聘浙江科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 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表决。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同意续聘浙江科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公司 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审计费用。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浙江科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 年度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工作严谨、客观、公允、独立、有着 良好的职业规范与操守。同意公司续聘其为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五)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4、第三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5、浙江科信提交被审计单位在深交所公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3/8dbac519-4697-4ac9-b76d-fdcba59eaaab.PDF ─────────┬──────────────────────────────────────────────── 2024-04-24 00:00│家联科技(301193):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家联科技(301193):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3/5c2aaf08-40e4-49ba-afc7-7311ba45940b.PDF ─────────┬──────────────────────────────────────────────── 2024-04-24 00:00│家联科技(301193):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现将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浙江科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浙江科信”)成立于1999年 7月,注册地址为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气象路 827号 0649幢 201-220室,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 计工作的要求。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浙江科信拥有合伙人 18人,注册会计师 71人,其中 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鉴于公司原审计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聘期已满,为进一步确保公司审计工作 的独立性、客观性及公允性,并结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及审计需求,变更浙江科信为公司 2023年度审计机构。按照《国有企业、上 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经履行招标程序,于 2023年 11月 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 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3年 12月 6日召开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聘请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浙江科信为公司 2023年度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 的独立意见。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天职国际为公司提供 2022年度审计服务,并对相应年度的财务报表均发表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同时,公司已 在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之前就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 事项均无异议。 二、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工作安排,浙江科信 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对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鉴证,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 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浙江科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 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 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浙江科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浙江科信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 、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认为:浙江科信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 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3/1e6ec8a1-950f-40f2-be9c-36edac6ad19c.PDF ─────────┬──────────────────────────────────────────────── 2024-04-24 00:00│家联科技(30119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监 督职责。现将会计师事务所 2023年度履职情况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浙江科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浙江科信”)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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