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195 北路智控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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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7 17:56 │北路智控(301195):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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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7 17:56 │北路智控(301195):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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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3 17:52 │北路智控(301195):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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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3 17:52 │北路智控(301195):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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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3 17:52 │北路智控(301195):关于职工代表董事换届选举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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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7:02 │北路智控(301195):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田卫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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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7:02 │北路智控(301195):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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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7:02 │北路智控(301195):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王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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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7:02 │北路智控(301195):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王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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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7:02 │北路智控(301195):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田卫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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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7 17:56│北路智控(301195):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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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7月13日以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
发出并送达。本次会议于2026年7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
议的董事9人,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董事7人,董事王云兰女士、罗开成先生、赵家骅先生、祝青先生、田卫东先生、马轶群先生
和王鹤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并表决。会议由董事长于胜利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等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选举于胜利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
日止。于胜利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规定的任职资格。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于胜利先生简历详见公司2026年6月27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26)。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由各董事担任,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该议案
需要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马轶群、田卫东、王云兰为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马轶群为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选举于胜利、金勇、田卫东为第三届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其中于胜利为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选举田卫东、于胜利、王鹤为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其中田卫东为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选举王鹤、马轶群、于胜利为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王鹤为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个人简历详见公司 2026年 6月 27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6-26)。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聘任于胜利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于胜利
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规定的任职资格。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于胜利先生简历详见公司2026年6月27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26)。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副总经理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审议,董事会同意聘任金勇先生、赵家骅先生、祝青先生、薛红杰先
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该议案需要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聘任金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聘任赵家骅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聘任祝青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聘任薛红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副总经理简历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36)。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陈燕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提名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陈燕女士简历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
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36)。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赵奎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赵奎先生简历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
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36)。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聘任蒋婷婷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蒋婷婷女士简历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
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36)。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7/51a1c9a6-c99c-4eaa-8c0c-6472a907e55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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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7 17:56│北路智控(301195):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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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13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5名非独立董事
、3名独立董事,与公司于2026年7月10日召开的第四届第六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了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
2026年7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并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第三届董
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已经完成,现将相关情况公
告如下:
一、第三届董事会人员的组成情况
(一)第三届董事会成员
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含职工代表董事1名,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独立董事3名,具体成员如下:
非独立董事:于胜利先生(董事长)、金勇先生、王云兰女士、罗开成先生、赵家骅先生、祝青先生(职工代表董事)。
独立董事:田卫东先生、马轶群先生(会计专业人士)、王鹤先生。
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为自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独立董事任期满六年应当退任的除外)。董事简历详见公
司2026年6月27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26)。
以上人员均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胜任所聘任岗位职责的要求,且三名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在2026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召开前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
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
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占公司董事总人数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二)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
2026年7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第三届董
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如下: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主任委员(召集人) 委员
审计委员会 马轶群 田卫东、王云兰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 于胜利 金勇、田卫东
提名委员会 田卫东 于胜利、王鹤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王鹤 马轶群、于胜利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人数均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为会计专业人士,且审计
委员会成员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聘任情况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于胜利先生为总经理,全面主持公司各项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对董事会负责;同意聘任金勇先生为副总经理
--常务副总经理,负责研发中心、创新业务孵化及投资等相关业务管理;同意聘任赵家骅先生为副总经理--负责煤矿营销相关业务管
理;同意聘任祝青先生为副总经理--负责非煤相关业务管理;同意聘任薛红杰先生为副总经理--负责生产与交付相关业务管理;同意
聘任陈燕女士为财务部负责人;同意聘任赵奎先生为董事会秘书;同意聘任蒋婷婷女士为证券事务代表。前述人员任期自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秘书赵奎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熟悉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具备与岗位
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能力与从业经验,未兼任本公司总经理、分管经营业务的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具备足够的时间和精力独立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
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证券事务代表蒋婷婷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
书任前培训证明,且具备履行相关职责所需的工作经验及专业知识,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于胜利先生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同时担任董事长及总经理职务,系基于公司现阶段发展需求、业务拓展需要及长远战略规
划的综合考量。该安排有利于提升经营决策效率,确保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的连贯性与稳定性,具有合理性与必要性,不会对上市公司
的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公司已在《公司章程》中明确,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保证公司资产完整、人员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
和业务独立,不得以任何方式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已通过《公司章程》及相关内控制度清晰界定了董事会与总经理的职权边界,
建立健全了权责明确、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决策与执行机制。
三、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地址:南京市滨江经济开发区宝象路50号
电话:025-86127716
传真:025-86127716
邮箱:ir@njbestway.com
四、公司部分董事届满离任情况
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后,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王永强先生和独立董事丁恩杰先生任期届满后将不再担任董事职务。王永强先
生和丁恩杰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公司对王永强先生和丁恩
杰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的规范运作与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7/db307d13-4046-42d2-8174-8760c138a92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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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3 17:52│北路智控(301195):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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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通知于 2026年 6月 27日以公告形式发出,
具体内容详见当日公司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公告《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25)。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7月13日(周一)上午9: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7月13日(周一)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1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13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南京市江宁滨江经济开发区宝象路50号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于胜利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6人,代表股份59,728,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224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59,646,1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162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82,2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23%。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3人,代表股份555,0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0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472,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8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2人,代表股份82,2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23%。
3、公司董事、新任董事候选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律师等人士出席或列席了会
议(含通讯方式参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于胜利先生、金勇先生、王云兰女士、罗开成先生、赵家骅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
期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选举结果如下:
1.01、选举于胜利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总表决情况:同意59,659,1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4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85,8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5256%。
审议结果:本子议案通过,于胜利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1.02、选举金勇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
选人。
总表决情况:同意59,659,1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4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85,8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5256%。
审议结果:本子议案通过,金勇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1.03、选举王云兰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
选人。
总表决情况:同意59,649,1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7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75,8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7242%。
审议结果:本子议案通过,王云兰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1.04、选举罗开成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候选人。
总表决情况:同意59,650,1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9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76,8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9031%。
审议结果:本子议案通过,罗开成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1.05、选举赵家骅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候选人。
总表决情况:同意59,679,1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7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05,8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1282%。
审议结果:本子议案通过,赵家骅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二)《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马轶群先生、田卫东先生、王鹤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三年。具体选举结果如下:
2.01、选举马轶群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总表决情况:同意59,649,1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7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75,8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7229%。
审议结果:本子议案通过,马轶群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选举田卫东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总表决情况:同意59,649,1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7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75,8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7231%。
审议结果:本子议案通过,田卫东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选举王鹤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总表决情况:同意59,649,1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7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75,8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7234%。
审议结果:本子议案通过,王鹤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聂梦龙律师、刘琦律师出席,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
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3/08b172f2-75fe-47d4-83d8-9b2e11ded1d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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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3 17:52│北路智控(301195):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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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所受贵公司董事会
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
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查,查阅了相关会议文件,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必要的
核查和验证。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会决议一并公告,并依法对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法律意见如
下:
一、关于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2026年6月25日,公司召开了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6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会的议案》。2026年6月27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上述会议通知中载明了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召开日期、时间、地点、会议召开方式、会议审议事项、出席对象和会议登记办法
等事项,还包括了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等内容。
经查,公司在本次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刊登了会议通知,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股东会的投票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经查,本次股东会已按照会议通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为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采用深圳证券交易
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经查,本次股东会已为相关股东提供了网络投票安排。
3.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于 2026 年 7月 13 日上午 9:30 在南京市江宁滨江经济开发区宝象路 50号公司会议室如期召开,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于胜利主持,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符合本次股东会通知的要求。
经查阅公司有关召开本次股东会的会议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本所律师认为:公司在法定期限内公告了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投
票方式、召开日期、时间、地点、会议审议事项、出席对象和会议登记办法等相关事项,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关于本次股东会出席、列席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和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16 名,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共计 59,728,400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2249%。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4名,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共计 59,64
6,1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1626%。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
共计 12 名,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共计 82,2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23%。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所律师列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会。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集人资格符合《公
司章程》的规定。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对本次股东会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进行了身份认证。本所律师
查验了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与会人员身份证明、持股凭证和授权委托书及召集人资格。本所律师认为:进行网络投票的股东、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可以参加本次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
三、关于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经本所律师核查,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就提交本次股东会且
在会议公告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投票表决。
1.01 提名于胜利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
同意股份数:59,659,161股。
于胜利先生当选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提名金勇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
同意股份数:59,659,161股。
金勇先生当选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提名王云兰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
同意股份数:59,649,162股。
王云兰女士当选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 提名罗开成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
同意股份数:59,650,155股。
罗开成先生当选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 提名赵家骅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
同意股份数:59,679,157股。
赵家骅先生当选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投票表决。
2.01 提名马轶群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
同意股份数:59,649,155股。
马轶群先生当选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提名田卫东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表决结果:
同意股份数:59,649,156股。
田卫东先生当选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 提名王鹤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
同意股份数:59,649,158股。
王鹤先生当选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上述议案均股东会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次网络投票的投票总数和统计数,以及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合并的表决
结果。
本次股东会按照《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了监票和计票,并当场公布了表决结果。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事项与公告中列明的事项相符;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对未经公告的临时提案进行审议表决的情
形。本次股东会的表决过程、表决权的行使及计票、监票的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
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
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3/b70eef2c-3eb3-4c39-9c9b-05ab98e4a85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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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3 17:52│北路智控(301195):关于职工代表董事换届选举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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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6年7月10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会议选举祝青先生为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详见附件),与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的8名非职工董事共同组成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与第三
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自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审查。祝青先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等规定的关于职工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第三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
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规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3/1c925ac4-b9f7-428e-a9e0-9cc34309760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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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7:02│北路智控(301195):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田卫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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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路智控(301195):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田卫东)。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7/b756004a-9b3c-4a5b-abe3-db7fc8646d4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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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7:02│北路智控(301195):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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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6年7月16日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于2026年6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
选人的议案》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5
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将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独立董事3名。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提
名于胜利先生、金勇先生、王云兰女士、罗开成先生、赵家骅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马轶群先生、田
卫东先生、王鹤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马轶群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数的比例不低于董事会成员人数的三分之一,董事候选人
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独立董事候选人马轶群先生和王鹤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田卫东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但承诺将参
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培训证明文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
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与其他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
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为自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独立董事任期满六年应当退任的除外)。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
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董事义
务和职责。
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后,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王永强先生和独立董事丁恩杰先生任期届满后将不再担任董事职务。王永强先
生和丁恩杰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公司对王永强先生和丁恩
杰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的规范运作与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7/25392044-b53c-4c7a-aa9b-40eaf01dd36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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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7:02│北路智控(301195):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王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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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路智控(301195):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王鹤)。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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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7:02│北路智控(301195):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王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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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路智控(301195):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王鹤)。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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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7:02│北路智控(301195):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田卫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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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路智控(301195):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田卫东)。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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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7:02│北路智控(301195):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马轶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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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路智控(301195):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马轶群)。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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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7:02│北路智控(301195):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马轶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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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路智控(301195):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马轶群)。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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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7:01│北路智控(301195):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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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6月22日以邮件的方式向全体
董事发出并送达。本次会议于2026年6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
人。会议由董事长于胜利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6年7月16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进行换届选举,
公司董事会成员共9名,其中非独立董事5名(不含职工代表董事),公司董事会提名于胜利先生、金勇先生、王云兰女士、罗开成先
生、赵家骅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均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为保证董事会正常运作,第二届董
事会的现有董事在新一届董事会产生前,将继续履行董事职责,直至新一届董事会产生之日起,方自动卸任。
董事会对每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进行了逐项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1.01 提名于胜利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2 提名金勇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3 提名王云兰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4 提名罗开成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5 提名赵家骅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26)。
(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6年7月16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进行换届选举,
公司董事会成员共9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公司董事会提名马轶群先生、田卫东先生、王鹤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任期均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独立董事任期满六年应当退任的除外)。为保证董事会正常运作,第二届董事会的现有董
事在新一届董事会产生前,将继续履行董事职责,直至新一届董事会产生之日起,方自动卸任。
董事会对每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进行了逐项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2.01 提名马轶群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 提名田卫东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3 提名王鹤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
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26)。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于2026年7月13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
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2026-25)。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7/2d140449-887a-4f67-8e07-1c269834b2e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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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6:59│北路智控(301195):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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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7 月 13 日 09: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7 月 13 日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7 月 13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7 月 06 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 2026 年 07 月 06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
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上述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
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
(4)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5)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南京市江宁滨江经济开发区宝象路 50 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 累积投票提案 应选人数(5)人
议案
1.01 选举于胜利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累积投票提案 √
事候选人
1.02 选举金勇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候选人
1.03 选举王云兰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累积投票提案 √
事候选人
1.04 选举罗开成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累积投票提案 √
事候选人
1.05 选举赵家骅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累积投票提案 √
事候选人
2.00 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 累积投票提案 应选人数(3)人
案
2.01 选举马轶群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候选人
2.02 选举田卫东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候选人
2.03 选举王鹤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累积投票提案 √
选人
2、上述提案已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
.com.cn)的相关公告。
3、提案 1.00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 5名,提案 2.00选举公司独立董事 3名,均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
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
,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逐项表决。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会方可进行
表决。
4、为更好地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上述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个人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
附件二)、委托人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持股凭
证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持
股凭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借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登记,并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三),以便登
记确认。出席现场会议时务必携带相关资料原件并提交给公司。公司不接受采用电话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本次股东会现场登记时间为 2026年 7月 8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7:00;采取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
记的须在 2026年 7月 8日 17:00之前送达或发送到公司。
3、登记地点: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信函登记地址:南京市江宁滨江经济开发区宝象路 50号会议室(信函请
注明“股东会”字样)。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5-86127716
联系传真:025-86127716
邮箱地址:ir@njbestway.com
联系人:赵奎
联系地址:南京市江宁滨江经济开发区宝象路 50号会议室。(信封请注明“股东会”字样)邮政编码:211161
5、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6、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
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7/c45d3bda-7497-4088-82d0-212f1669522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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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18:46│北路智控(301195):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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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26年 6月8日、2026年 6月 9日、2026年 6月 10日连续三个交
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本次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公司董事会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状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
5、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6、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
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
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3、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0/3bd07af6-4cc3-4b9e-87e9-9142592e933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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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8 17:32│北路智控(301195):2025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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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2026 年 5月 15日,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 2026 年中期分红规划的议案》,具
体为:以公司总股本132,069,84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6.00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79
,241,904.00 元(含税)。若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每股
现金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2、公司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方案及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派方案
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32,069,84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6.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
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5.4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
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
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 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1.200
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60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26年 6月 4日;
2、除权除息日:2026年 6月 5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年 6月 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6月 5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811 南京路泰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 08*****813 南京路兴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 08*****823 南京路秀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 08*****814 南京路祺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 01*****133 于胜利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 5月 27日至登记日:2026年 6月 4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
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公司相关
股东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应作相应调整)。根据上述承诺,公司 2025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完成后,将对上述最低减持价格作相
应的调整。
七、有关咨询方法
1、咨询机构: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2、咨询地址:南京市江宁滨江经济开发区宝象路 50号证券事务部
3、咨询联系人:赵奎
4、咨询电话:025-86127716
八、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9/28a957af-1365-47b0-a9c2-a1e02a042eb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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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7:58│北路智控(301195):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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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通知于 2026年 4月 24日以公告形式发出,具体内容
详见当日公司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公告《关于召开 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26-10)。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5日(周五)上午9: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15日(周五)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南京市江宁滨江经济开发区宝象路50号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于胜利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9人,代表股份69,344,2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505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68,599,95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942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3人,代表股份744,2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35%。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5人,代表股份2,279,5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26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1,535,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625%。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3人,代表股份744,2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35%。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律师等人士出席或列席了会议(含通讯方式参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8,730,2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146%;反对553,7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7986%;弃权6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68%。
审议结果:通过。
(二)《关于制定<董事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8,709,0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841%;反对571,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8244%;弃权6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4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1370%;反对571,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0773%;弃权6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2.7856%。
审议结果:通过。
(三)《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8,709,0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841%;反对571,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8244%;弃权6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4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1370%;反对571,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0773%;弃权6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2.7856%。
审议结果:通过。
(四)《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规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8,774,0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778%;反对560,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8082%;弃权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0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9885%;反对560,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5860%;弃权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4255%。
审议结果:通过。
(五)《关于调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2,917,5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567%;反对541,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6142%;弃权7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9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5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1108%;反对541,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5545%;弃权7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4.3347%。
本议案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审议结果:通过。
(六)《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8,738,1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260%;反对544,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7850%;弃权6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9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7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4136%;反对544,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8797%;弃权6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
.7067%。
审议结果:通过。
(七)《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8,738,1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260%;反对544,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7850%;弃权6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9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7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4136%;反对544,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8797%;弃权6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
.7067%。
审议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聂梦龙律师、丁振峰律师出席,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
效。本次股东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9725994b-f15b-46fa-8aa1-ebde54dafa8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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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7:58│北路智控(301195):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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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所受贵公司董事会
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并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
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查,查阅了相关会议文件,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必要的
核查和验证。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会决议一并公告,并依法对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法律意见如
下:
一、关于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2026年4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
度股东会的议案》。2026年4月24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上述会议通知中载明
了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召开日期、时间、地点、会议召开方式、会议审议事项、出席对象和会议登记办法等事项,还包括了参加网
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等内容。
经查,公司在本次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刊登了会议通知,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股东会的投票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经查,本次股东会已按照会议通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为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采用深圳证券交易
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经查,本次股东会已为相关股东提供了网络投票安排。
3.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于 2026 年 5月 15 日上午 9:30 在南京市江宁滨江经济开发区宝象路 50号公司会议室如期召开,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于胜利主持,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符合本次股东会通知的要求。
经查阅公司有关召开本次股东会的会议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本所律师认为:公司在法定期限内公告了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投
票方式、召开日期、时间、地点、会议审议事项、出席对象和会议登记办法等相关事项,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关于本次股东会出席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和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49 名,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共计 69,344,205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5057%。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6名,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共计 68,59
9,95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942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
共计 43 名,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共计 744,2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35%。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对本
次股东会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进行了身份认证。本所律师查验了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与会人员身份证明、持股凭证和授权委托
书及召集人资格。本所律师认为:进行网络投票的股东、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可以
参加本次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三、关于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经本所律师核查,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就提交本次股东会且
在会议公告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投票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 《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68,730,2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146%;反对553,7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7986%;弃权6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68%。
2. 《关于制定<董事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68,709,0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841%;反对571,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8244%;弃权6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16%。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64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1370
%;反对571,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0773%;弃权6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856%。
3. 《关于公司董事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68,709,0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841%;反对571,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8244%;弃权6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16%。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64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1370
%;反对571,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0773%;弃权6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856%。
4. 《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 2026年中期分红规划的议案》
同意68,774,0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778%;反对560,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8082%;弃权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0%。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70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9885
%;反对560,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5860%;弃权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55%。
5. 《关于调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同意32,917,5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567%;反对541,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6142%;弃权7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90%。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15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1108
%;反对541,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5545%;弃权7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347%。
6. 《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68,738,1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260%;反对544,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7850%;弃权6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90%。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67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4136
%;反对544,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8797%;弃权6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067%。
7. 《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68,738,1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260%;反对544,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7850%;弃权6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90%。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67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4136
%;反对544,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8797%;弃权6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067%。
上述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次网络投票的投票总数和统计数,以及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合并的表决
结果。
本次股东会按照《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了监票和计票,并当场公布了表决结果。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事项与公告中列明的事项相符;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对未经公告的临时提案进行审议表决的情
形。本次股东会的表决过程、表决权的行使及计票、监票的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
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
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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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8:47│北路智控(301195):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路智控2025年年度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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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路智控(301195):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路智控2025年年度跟踪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9e9fc22f-2ec1-422b-9138-f1cdfbd18d5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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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8:47│北路智控(301195):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路智控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保荐总结
│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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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路智控(301195):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路智控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保荐总结报告书。公告详情
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79467bc2-d222-4360-83f5-a1ed8f52c02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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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09│北路智控(301195):北路智控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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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路智控(301195):北路智控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7a9a1fdc-457f-467b-b8a1-8e945a94d37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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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09│北路智控(301195):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马轶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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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路智控(301195):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马轶群)。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9dfff09d-ebba-4711-b880-ceba24abaeb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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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09│北路智控(301195):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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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路智控(301195):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鹤)。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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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07│北路智控(301195):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规划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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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 2026年中期分红规划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公司合并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51,389,449.15元,母
公司实现净利润 200,483,935.97元。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达到股本的 50%以上,可
不再提取。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 736,218,357.36元,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 598,844,340.90元
。根据利润分配应以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及合并财务报表的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
配的利润为 598,844,340.90元,股本 132,069,840股。
为积极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在综合考虑公司的盈利水平、财务状况、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公司总股本 132,069,84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6元(含税),预计派发
现金股利人民币 79,241,904.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除本次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外,公司未进行 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未进行股份回购,如本方案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 2
025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 79,241,904.00元,占 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52.34%。
若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而
发生变化的 ,公司将按照“每股现金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79,241,904.00 85,845,396.00 88,697,691.16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51,389,449.15 201,212,338.00 224,960,511.31
研发投入(元) 133,026,499.66 137,557,383.96 107,726,503.56
营业收入(元) 963,440,102.95 1,129,268,057.77 1,007,782,566.84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736,218,357.36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598,844,340.90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253,784,991.16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192,520,766.15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253,784,991.16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元) 378,310,387.18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 12.2%
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条第 □是?否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
公司 2025年度拟派发现金分红总额为 79,241,904.00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23-2025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 253,784,991
.16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因此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条第(八)项规定的
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
配政策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的总体运营情况、所处发展阶段、盈利水平、未来资金需求与股东投资回报等因素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及规划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现金流产生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
果,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公司 2024年度及 2025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税
金、短期租赁费、预付款项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其他非流动资产(预付长期资产及设备款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
)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人民币 7.64亿元、人民币 13.71亿元,其分别占总资产的比例为 27.45%、47.13%,均
低于 50%。四、2026 年中期分红规划
为践行上市公司常态化现金分红机制,提高投资者回报水平,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年度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情况下,结合未分配
利润与当期业绩等因素制定 2026年度中期分红具体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是否进行利润分配、利润分配金额和实施时间等。2026
年度中期分红上限不应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2025年度审计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c53ec6fa-3716-463e-855a-d5d764a8b8b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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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07│北路智控(301195):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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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路智控(301195):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dc2d5f1e-be15-4377-b810-3dfbb2178b4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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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07│北路智控(301195):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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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
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
施细则》等规定和要求,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
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公证天业”)
2、成立日期:公证天业创立于1982年,是全国首批经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
所之一。2013年9月18日,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无锡市太湖新城嘉业财富中心5-1001室
5、执行事务合伙人/首席合伙人:张彩斌
6、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证天业合伙人数量56人,注册会计师人数312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7
2人。
7、公证天业 2025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 29,306.46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4,980.16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15,706.31万元。
2025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 80家,审计收费总额 8,548.62万元,上市公司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
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3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年 10月 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的议案》,同意续聘公证天业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 2025年度提供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聘期为一年。此事项
经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证天业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进
行事前审核,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请公证天业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公证天业对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年 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非经
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公证天业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年 12月 31日的合并
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于 2025年 12月 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
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公证天业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
公证天业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
等与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管理层和治理层分别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5年 10月 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对公证天业的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及诚信记录进行了详细查阅,对其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
了核查,确认其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相应资格和丰富经验。同时,审计委员会成员一致认为,公证天业在承担公司 2024年
度各项审计工作中,恪守良好的职业道德规范,尽职尽责、审慎查验,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开展审计工作,客观、公正
、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公证天业为公司 2025年度
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5年 12月 16日,审计委员会和会计师就 2025年度预审审计小结和年审审计计划进行沟通。会计师汇报了截至 10 月
末公司主要经营数据及会计科目变动情况,并就股份支付、募投项目建设、客户回款等重点事项作出提示,同时介绍了 2025 年度会
计报表审计的时间安排、审计小组人员配置、审计计划及审计报告出具时间。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提出的审计计划表示认可,
并强调在审计过程中应重点关注收入确认、关联交易、资产减值等关键领域,同时要求会计师事务所严格遵循审计准则,确保审计工
作的独立性与专业性。(三)在 2025年年度审计期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履行监督、核查职能,关注审计进度以及审计过程中
发现的问题,听取了公证天业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督促会计师按时、保质、保量提交审
计报告。
(四)2026年 4月 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
案》《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等,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证天业在 2025年度在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审计、内部控制的审计以及对募集
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关联交易、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
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
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证天业在年度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
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06cd975f-7a05-4bac-a984-5312d362d0b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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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07│北路智控(301195):关于调整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及期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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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
2、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6亿元(含本数),投资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3、特别风险提示:虽然投资产品均经过严格的评估,但受金融市场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宏观市场波动的影响,
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
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
人民币4.2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十二个月之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鉴于公司募投项目全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结合募集资金实际节余情况与使用规划,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及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拟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由原来的不超过人民币4.2亿元(含本数)
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2.6亿元(含本数),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之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
环滚动使用。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21
号)核准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192.0290万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发行价格为 71.17元/股,募
集资金总额为 156,006.70万元,扣除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43,080.79万元。中天运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2年 7月 27日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天运[202
2]验字第 90038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存放在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
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信息,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
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计划使用额
1 矿山智能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 26,723.32 26,723.32
2 矿山智能化研发中心 17,113.40 17,113.40
3 补充流动资金 17,000.00 17,000.00
合计 60,836.72 60,836.72
注:本次募集资金净额超过上述项目投资需要的金额部分为超募资金82,244.07万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2、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闲置募集资金拟投资产品必须满足:(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
要求;(2)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拟投资的产品期限不超过 12个月。
同时,投资产品不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3、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2.6亿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单笔投资产品最长期限不超过 12个月。授权期
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
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该现金管理额度。
4、实施方式
在经批准的额度、投资的产品品种和决议有效期限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由公司财务部
门负责组织实施和跟踪管理。
5、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6、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
度及期限的议案》。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投资的现金管理产品提供方为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
五、投资风险及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虽然投资产品均经过严格的评估,但受金融市场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宏观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信誉良好、风控措施严密、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明确
好现金管理产品的金额、品种、期限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等。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
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门对募集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查、核实。
4、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的披露工作。
六、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进行,不会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开展和公司日常经营。通过适度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
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行为不属于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其他相关规定与指南
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
七、中介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和期限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事项履行了必要的
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公司调整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和期限的事项符合《证券发
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综
上,保荐人对公司调整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和期限
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e441f869-4396-406a-b35a-999bda2085f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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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07│北路智控(301195):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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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于2026年4月24日在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披露。为使投资者能够进一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公司定于2026年5月7日(星期四)下午15:00-17:00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
易”平台“云访谈”栏目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
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
进入“云访谈”栏目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总经理于胜利先生,董事会秘书赵奎先生,财务负责人陈燕女士,独立董事丁恩杰
先生,保荐代表人陈晓锋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可能进行调整,具体以当天实际参会人员为准。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
议。投资者可提前登录“互动易”网站(http://irm.cninfo.com.cn)“云访谈”栏目,进入公司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页面进行提问
。公司将在本次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2548fb54-f300-45a3-bb14-7ecb3ce5550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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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07│北路智控(301195):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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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企业会计
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2025年末各类资产进行了审慎评估及减值测试,具体情况如
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
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合并范围内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对各类资
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充分的评估和分析,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计入的报告期间
经过全面清查和测试,公司及子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3,456.37万元,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计提
减值准备的资产明细如下:
单位:元
类别 项目 2025年度计提减值准备
金额
信用减值损失(损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536,454.56
失以“-”号填列)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29,321,808.35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610,742.23
小计 -29,396,096.02
资产减值损失(损 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 -907,367.81
失以“-”号填列) 减值损失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4,260,208.00
小计 -5,167,575.81
合计 -34,563,671.83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1、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及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
应收款、合同资产等进行减值测试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
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
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对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
量损失准备。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
损失准备。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将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变动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即使该资产负债表日
确定的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小于初始确认时估计现金流量所反映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也将预期信用损失的有利变动确认为
减值利得。
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和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以外的其他金融资产,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
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计量其损失准备、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及其变动:
(1)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则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
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2)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则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
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3)如果该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
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金融工具信用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2、存货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并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
,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①产成品可变现净值为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
的金额;②为生产而持有的材料等,当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时,按照成本计量;当材料价格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
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可变现净值为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③持有待
售的材料等,可变现净值为市场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
三、本次计提减值损失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合计减少公司2025年利润总额3,456.37万元,减少归属于母公司股东2025年度所有者权益
的影响金额为2,937.91万元。上述金额已经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本次计提
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是经资产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依据充分。计提资
产减值准备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63ea71aa-7758-4b71-b5c3-8ad45cc5707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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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07│北路智控(301195):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丁恩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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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路智控(301195):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丁恩杰)。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4128715b-699e-42b6-b11c-0e3c403e9b5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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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07│北路智控(301195):关于调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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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调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及其他部分条款,并修订《第一期
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相应内容。上述调整内容已事先经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次持
有人会议、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4年11月27日,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就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充分征求了公司职工代表意见。
2、2024年12月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公司拟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董事会对以上事项出具了合规性说明,监事会对以上事项进行了核查,律师事务所出具了
法律意见书。
3、2024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
宜的议案》。
4、2025年3月3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南京北路智控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1,422,250股公司股票已于2025年3月28日非交易过户至“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过户股数数量占公司当前股本总额的1.08%,过户价格为18.18元/股。
5、2026年4月9日,公司召开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
案》。
6、2026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调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2026年度、2027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及其他部分条款
,并修订《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相应内容。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律师事务所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调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情况
1、本次调整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2026年度、2027年度公司业绩考核基数年度由“2024年度”改为“2025年度”,同时调整
增长率指标,调整内容前后对比如下:
解锁 对应考 调整前——考核目标 调整后——考核目标
安排 核年度
第一 2025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个解 (1)以 2024年营业收入为基数, (1)以 2024年营业收入为基数,
锁期 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5% 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5%
(2)以 2024年净利润为基数,2025 (2)以 2024年净利润为基数,2025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5%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5%
第二 2026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个解 (1)以 2024年营业收入为基数, (1)以 2025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
锁期 2026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32% 2026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5%
(2)以 2024年净利润为基数,2026 (2)以 2025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6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32%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5%
第三 2027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个解 (1)以 2024年营业收入为基数, (1)以 2025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
锁期 2027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52% 2027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32%
(2)以 2024年净利润为基数,2027 (2)以 2025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7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52%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32%
2、鉴于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已对治理结构进行优化,“股东大会”更名为“股东会”,不再设有监事会及监事职务,故本次
调整同步修改、删除《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相关表述。除上述调整外,《第一
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调整的合理性及原因
公司在制定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时,基于当时的外部环境、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及激励效果等因素,设定了严格的公司业绩考核条
件。由于受到行业周期影响,原员工持股计划2026年、2027年的业绩考核目标已不能和公司目前所处的经营环境与经营情况相匹配,
若公司继续实行原业绩考核目标,将削弱激励性,背离员工持股计划的初衷。因此,为继续保持员工持股计划的初衷,充分调动员工
的积极性,公司拟调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中2026年、2027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本次调整后的业绩考核指标,更具合理性,更
有利于充分发挥员工持股计划的激励作用,维护公司股东长远利益。
四、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中2026年、2027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的调整,是公司根据当前外部环境及实际经营情况作出
的审慎决策,不会影响员工对公司发展的信心和决心,不会降低公司后续发展的目标和员工对自己的要求,将更好地促进公司可持续
、稳健的发展,亦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调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2026年、2027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及其他部分条款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内外部经营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委员回避表决,
其他委员一致同意本次调整事项。
六、法律意见的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
(一)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调整已按照《指导意见》《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必要
的审批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调整的内容符合《指导意见》《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
(三)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应规定继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1、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次持有人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4、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a7faf5c3-a562-4b07-9a9c-17856f21508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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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07│北路智控(301195):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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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制度的规定,独立董事应当每年对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每
年对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与年度报告同时披露。基于此,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丁恩杰、马轶群、王鹤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丁恩杰、马轶群、王鹤的任职经历以及其提交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董事会认为公
司独立董事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其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4 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36384ebc-86c0-44de-a216-9a56e2b2db5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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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07│北路智控(301195):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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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路智控(301195):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51bcb89f-2209-4899-92de-1e5e01d76ce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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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07│北路智控(301195):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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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路智控(301195):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e759c178-9fc4-48ff-ab95-4520da8a956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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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07│北路智控(301195):关于作废剩余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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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作废剩余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拟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及预留授予的剩余限制性股票。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 4月 7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
宜的议案》。
2、2023年 4月 7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名单>的议案》。
3、2023年 4月 12日至 4月 22日,在公司内部公示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对激励对象
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的期限内,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2023年 4月 29日,公司披露
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3-26),
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4、2023 年 5月 8日,公司召开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
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28)
。
5、2023 年 5月 1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
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6、2024 年 4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与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预留授予部分激励
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
7、2024 年 8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3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8、2024 年 11 月 12 日,公司披露《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60),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涉及的限制性股票归属数量为 54.81万股,归属日为2024年 11月 15日。
9、2025 年 4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
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10、2026年 4月 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剩余已授予尚
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作废情况
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归属对应的考核年度为2023年-2025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
次。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归属安排 业绩考核目标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以 2022年净利润为基数,2025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72.8%
第三个归属期、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第二个归属期
注: 1.上述“净利润”指标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所载数据为准。其中,“净利润”指标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并以剔除本次及后续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等激励事项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之后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相应归属期内,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根据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苏公W[2026]A496号),公
司 2025年度净利润增长率未达标,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对应已获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589,050 股、预留授予激励对象
对应已获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199,500 股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合计 788,550股。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作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影响本激励计
划的继续实施。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鉴于首次授
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对应已获授尚
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788,550股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公司本次作废剩余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作废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788,550股。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就本次作废相关事项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
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的原因和数量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就本次作废相关事项尚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认为: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剩余限制性股
票事项已经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4、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关于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之法律意
见书;
5、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剩余限制性股票事项
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e063ee7f-5098-4bf1-b3ae-a3c97318e18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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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07│北路智控(301195):北路智控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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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路智控(301195):北路智控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9d506047-3c1b-44c9-878e-15684d98fab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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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07│北路智控(301195):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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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路智控(301195):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80fb810b-3023-411b-ba95-4bd409c77a9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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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07│北路智控(301195):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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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
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14,522.05万元(截至2026年3月31日数据,含超募资金到位
后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等,因利息原因,最终金额以实际提取数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17.66%,符合公司最
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的有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
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21
号)核准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192.0290万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发行价格为 71.17元/股,募
集资金总额为 156,006.70万元,扣除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43,080.79万元。中天运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2年 7月 27日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天运[202
2]验字第 90038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存放在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
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披露的信息,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矿山智能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 26,723.32 26,723.32
2 矿山智能化研发中心 17,113.40 17,113.40
3 补充流动资金 17,000.00 17,000.00
合计 60,836.72 60,836.72
本次募集资金净额超过上述项目投资需要的金额部分为超募资金 82,244.07万元。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均已实施完毕或基本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2023 年 4月 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24,000.00 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18%,且此事项已经 20
22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2024年 4月 1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24,0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29.18%,且此事项已经 2023年度
股东会审议通过。
2025年 4月 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24,000.00 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18%,且此事项已经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截至 2026年 3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剩余超募资金 14,522.05万元(含超募资金到位后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等)。
三、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最近 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
%。鉴于募投项目均已实施完毕或基本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拟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四、公司关于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相关说明和承诺
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况。公司承诺:(一)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二)公司在补充
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得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相关审核及审议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 14,522.05 万元(截至 2026年 3月 31日数据,含超募资金到位后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等,因利
息原因,最终金额以实际提取数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北路智控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执行。该事项的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综上,保荐人对北路智控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98c52c78-6535-4495-bdb2-5b03b0234f9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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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07│北路智控(301195):北路智控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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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路智控(301195):北路智控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23b03c3e-a30c-45b8-bd5c-7fbe2f09d05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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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07│北路智控(301195):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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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路智控(301195):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ec2dbb6c-9474-48ea-b1be-e5fe0f4f093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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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06│北路智控(301195):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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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路智控(301195):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135d679f-115a-40bb-9963-4dd2e27efb2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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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06│北路智控(301195):关于调整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及期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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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购买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基金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
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各类理财产品或基金产品,期限不超过 12个月。
2、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9亿元(含本数),本理财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3、特别风险提示:虽然投资产品均经过严格的评估,但受金融市场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宏观市场波动的影响,
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南京
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且可以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7
.6亿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期限不超过 12个月的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基金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或信托公司等
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各类理财产品或基金产品。在以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理财取得的收益可进行
再投资,再投资的总金额应在上述额度以内。上述理财额度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目前,结合市场情况以及公司资金规划,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及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且可以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
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9亿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期限不超过 12个月的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基金公司、证券公司、保
险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各类理财产品或基金产品。本理财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
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
超过该理财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的情况下,运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
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为公司股东创造更多投资回报。
(二)投资额度和期限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状况及未来规划,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9亿元(含本数),
本理财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
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该理财额度。
(三)投资方式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购买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基金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
性高、流动性好的各类理财产品或基金产品,期限不超过 12个月。
(四)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用于投资的资金为部分闲置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五)实施方式
在经批准的理财额度、投资的产品品种和决议有效期限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包括
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
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购买理财产品必须以自身名义进行,并由专人负责投资理财账户的管理。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对外投融资管理制度》规定,及时披露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2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
额度及期限的议案》。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投资的各类理财产品提供方为银行、基金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事
项不涉及关联交易。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虽然投资产品均经过严格的评估,但受金融市场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宏观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品种;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和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
3、公司内审部门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查、核实;
4、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影响公司正常资金运转需
求,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
的利益。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其他相关规定与
指南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d9f0be67-a0b7-45d5-9ab8-7f0e77c4dc3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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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06│北路智控(301195):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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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路智控(301195):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b1da4665-2488-4d7e-8427-110ff26ef76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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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06│北路智控(301195):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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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路智控(301195):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f7c66afb-574d-4f09-9d78-df958777df1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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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06│北路智控(301195):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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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17日以邮件的方式向全体
董事发出并送达。本次会议于2026年4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
议的董事9人,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董事1人,董事王云兰女士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并表决。会议由董事长于胜利先生召集并主持
。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因此,全体董事一致同意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6-20)。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93f26613-386b-4dcd-bfa2-0daba0ecae6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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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06│北路智控(301195):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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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路智控(301195):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5593844e-cd00-43cd-948a-498f6a7c732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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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05│北路智控(301195):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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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路
智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北路智控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21
号)核准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192.0290万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发行价格为 71.17元/股,募
集资金总额为 156,006.70万元,扣除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43,080.79万元。中天运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2年 7月 27日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天运[202
2]验字第 90038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存放在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
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披露的信息,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矿山智能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 26,723.32 26,723.32
2 矿山智能化研发中心 17,113.40 17,113.40
3 补充流动资金 17,000.00 17,000.00
合计 60,836.72 60,836.72
注:本次募集资金净额超过上述项目投资需要的金额部分为超募资金 82,244.07 万元。
公司募投项目之“补充流动资金”已于 2022年度完成,节余资金 59,611.43元;“矿山智能化研发中心项目”已于 2024年 2月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结项,节余资金 3,834.70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相关规定,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用作其他用途,金额低于 500万元且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 5%的,可以豁免履
行审议程序。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共 63,446.13 元(主要系募
集资金专户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减手续费净额)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不再使用,公司已办
理销户手续。
三、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一)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矿山智能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已于 2025年 12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截至 2026年
3月 31日,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承诺投资项 是否已变 拟使用募 累计投入 利息及现 募集资金 预计待支
目 更项目 集资金金 募集资金 金管理收 节余资金 付款项(E)
额(A) 金额(B) 益扣除手 (D=A-B+
续费净额 C)
(C)
矿山智能设 否 26,723.32 17,182.15 1,578.57 11,119.74 336.47
备生产线建
设项目
(二)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着合理、有效、节约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
目建设质量的前提下,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通过对各项资源的合理调度和优化配置,降低项目建设成本
和费用,形成了资金节余。同时,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
(三)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之“矿山智能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已基本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按实施计划结项,为合理
地使用募集资金,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 11,119.74万元(截止 2026 年 3月 31 日数据,含未付款项、利
息及现金管理收益等,具体结算金额以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实际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本事项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在资金划转完成前,募投项目已签订合同待支付款项仍由相关募集资金专户支付;节余募集资金划转时,若上述募投项目待支付
款项尚未支付完毕,公司将一并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出,前述待支付款项将由公司自有资金支付。资金划转完成后,公司将注销对应的
募集资金专户,相关账户对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亦予以终止。
四、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和公司自身经营情况做出的合理安排,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
五、相关审核及审议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将募投项目“矿山智能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 11,119.74万元(截止2026年 3月 31日数据
,含未付款项、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等,具体结算金额以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实际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
经营活动,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规和文件
的规定,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等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综上,保荐人对于北路智控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f2aab66f-666c-4caf-a5c0-a74166cb790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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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05│北路智控(301195):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剩余限制性股票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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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路智控(301195):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剩余限制性股票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7a64e3ce-212d-4e67-a896-166b495e2ae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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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05│北路智控(301195):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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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路智控(301195):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a929a160-6112-4107-99ba-58610a4af06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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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05│北路智控(301195):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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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路智控(301195):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e9589a93-caa1-4e18-9a0a-f40d9b355a5c.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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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北路智控: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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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4/122516419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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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北路智控: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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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4/122516375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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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北路智控: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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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4/122472753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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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9│北路智控: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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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19/1224503334.pdf
─────────┬────────────────────────────────────────────────
2025-04-24│北路智控: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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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4/1223233079.PDF
─────────┬────────────────────────────────────────────────
2025-04-22│北路智控: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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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2/122318754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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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8│北路智控: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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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18/122141959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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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14│北路智控: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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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14/122086270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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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北路智控: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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