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195 北路智控 更新日期:2025-04-1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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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1 21:22 │北路智控(301195):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非交易过户暨回购股份处理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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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7 15:42 │北路智控(301195):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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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6 17:58 │北路智控(301195):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路智控2024年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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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6 17:57 │北路智控(301195):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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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9 15:42 │北路智控(301195):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并取得营业执照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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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3 18:42 │北路智控(301195):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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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3 18:42 │北路智控(301195):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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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4 17:09 │北路智控(301195):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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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4 17:07 │北路智控(301195):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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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4 17:06 │北路智控(301195):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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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1 21:22│北路智控(301195):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非交易过户暨回购股份处理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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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并于 2024 年 12月 26日召开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
次员工持股计划”),同时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12 月 4 日、2
024 年 12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及数量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账户内已回购的 A 股普通股股票。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
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
民币 3,000 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60 元/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自董
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64)。
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60.00 元/股(含本数)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 5
9.33 元/股(含本数)。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后,按照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
(含本数)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505,646 股至 1,011,292股,占公司总股本 131,521,740 股的比例为 0.38%至 0.77%。具体
回购股份数量和占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期限届满或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和数量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4-27)。
公司回购实施期限于 2024 年 11 月 14 日届满,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5 日披露了《关于2023年回购股份方案期限届满暨回
购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4-62),公司的实际回购时间区间为 2023 年 11 月 30 日至 2024 年 11 月 14 日。公司通过股份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 1,422,25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08%,最高成交价 42.15 元/股,
最低成交价 25.32 元/股,支付总金额为人民币 49,993,454.97 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的股份数量为 1,422,250 股,占公司当前股本总额的 1.08%,过户价格为 18.18 元/股,均
来源于上述回购股份。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专户开立、股份认购及过户情况
(一)账户开立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证券专用账户,证券账户名称
为“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二)员工持股计划认购情况
根据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以“份”为认购单位,1元认购1份,合计认购份额不超过25,856
,505份。其中,拟首次授予167人,首次授予份额合计23,124,960份;预留2,731,545份,预留份额由公司于胜利先生代为持有并先行
出资垫付。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筹集资金总额上限为25,856,505元。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际缴纳认购的资金总额为25,856,505元。其中,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实际认购人数166人,缴纳认购
资金22,525,020元;由于胜利先生代为持有并先行出资垫付的预留份额实际认购出资款3,331,485.00元(含3名首次授予员工放弃认
购的经管理委员会决定转为预留份额的出资款599,940元)。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认购情况出具了《验资报告》(苏公W[2025]B012号)。
(三)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情况
2025年 3月 31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南京北路智控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 1,422,250 股公司股票已于 2025 年 3 月 28 日非交易过户至“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过户股数数量占公司当前股本总额的 1.08%,过户价格为 18.18 元/股。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
后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单个员工所获股份权益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
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
根据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60 个月,自《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
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
票分三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
最长锁定期为 36 个月,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 40%、30%、30%,各年度具体解锁比例和数量根据公司业绩指标和持有人考
核结果计算确定。
(四)已回购股份处理完成情况
本次非交易过户完成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公司股份余额为 0 股,即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
购的 1,422,250 股股份已全部用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占公司当前股本总额的 1.08%。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全部处理完成,实际用途与拟定用途不存在差异,符合《上市公司股
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关联关系和一致行动关系说明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包括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共计 10 人;另外,核心员
工于胜兵与实际控制人于胜利系兄弟关系,核心员工鲍安雨与监事张素静系夫妻关系,以上 12 名持有人与本员工持股计划存在关联
关系。
上述关联人员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提案时均回避表决,均自愿放弃其在持有人会议中的提案权、表
决权,承诺不担任管理委员会任何职务,并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在相关操作运行等事务方面保持独立性。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未与上述
关联人员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安排。因此,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与上述人员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四、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
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
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将按企业会计准则要求进行相应会计处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
报告为准。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01/b567e854-5f33-4823-8622-28fa0a1152f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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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7 15:42│北路智控(301195):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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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
议(以下简称“持有人会议”或“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3 月 26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
事会秘书赵奎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出席本次会议的持有人 166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持有人 166 人,代表本期员工持股计划份额
(不含预留部分)22,525,020份,占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已认购总份额(不含预留部分)的100%。
根据《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草案》”)的相关规定,持有本期员工持
股计划份额的公司部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一致行动人均自愿放弃其在持有人会议中的提案权、
表决权,并承诺不担任管理委员会任何职务,因此上述持有人未参与本次会议所有议案的提案及表决。出席本次会议的有效表决权份
额总数为 14,607,630 份。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草案》《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
计划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二、持有人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保障持有人合法权益,根据《草案》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同意设立南京北
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作为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监督管理机构,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
权利。管理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设管理委员会主任1名,任期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间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14,607,630份,占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份额总数的100%;反对0份,占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份额总数的0%;弃权0份,占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份额总数的0%。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日常管理效率,持有人会议同意选举万敏、盛敏、李勤宾为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
委员,任期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间一致。上述委员不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与前述主体亦不存在关联关系。
表决结果:同意14,607,630份,占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份额总数的100%;反对0份,占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份额总数的0%;弃权0份,占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份额总数的0%。
同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选举万敏为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任期与本期员
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一致。
(三)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与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根据《草案》及《管理办法》的规定,持有人会议授权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
理委员会办理与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负责召集持有人会议,执行持有人会议的决议;
2、管理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证券账户、资金账户及其他相关账户;
3、代表全体持有人对本期员工持股计划进行日常管理;
4、代表全体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股东大会的出席、提案、表决等;
5、管理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利益分配;
6、负责取消持有人的资格,增加持有人,办理退休、已死亡、丧失劳动能力持有人的相关事宜;
7、按照员工持股计划规定审议确定放弃认购份额、因考核未达标、个人异动等原因而收回的份额等的分配/再分配方案;
8、按照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审议确定预留份额分配方案;
9、办理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簿记建档、变更和继承登记;
10、行使员工持股计划资产管理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在锁定期届满后出售公司股票进行变现,根据持有人会议的授权将员工持股
计划的闲置资金投资于银行理财产品(仅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
11、制定、执行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内参与公司增发、配股或发行可转换债券等再融资事宜的方案以及参加现金分红、债券兑
息、送股、转增股份、配股和配售债券等的安排;
12、负责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清算和财产分配;
13、代表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签署相关文件;
14、决定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除上述事项外的特殊事项;
15、持有人会议授权的其他职责;
16、《草案》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由管理委员会履行的职责。
表决结果:同意14,607,630份,占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份额总数的100%;反对0份,占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份额总数的0%;弃权0份,占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份额总数的0%。
三、备查文件
1.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
2.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7/e2468f88-aced-47a8-901f-955b179bedd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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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6 17:58│北路智控(301195):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路智控2024年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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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作为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
路智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及进行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北路智控的实际情况,认真履行保荐机构应尽的职责,对北路智控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
上管理人员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进行了有计划、多层次的后续培训,所培训的内容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持续督导的最新要求进行。
2025年 3月 13 日,华泰联合证券相关人员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的要求完成了
对北路智控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的持续培训工作,特向贵所
报送培训工作报告。
一、培训的主要内容
2025年 3月 13 日,培训小组通过采取线上授课以及发放课件的方式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上
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本次培训重点介绍了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募集资金使用规范
、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募集资金监管等相关内容等。本次培训促使上述培训对象增强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加强理解其作为上市公
司管理人员在公司日常规范运作等方面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二、本次培训人员情况
华泰联合证券北路智控持续督导小组选派具有证券、法律、财务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责任心强的业务骨干对公司培训对象进行
了系统、细致的培训工作。培训人员包括:钟超(保荐代表人)和管升宏(持续督导专员)。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的要求,参加本次培训的人员为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等。
三、培训成果
通过此次培训,北路智控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代表、中层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加深了对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创业板相关业务规则的理解和认识,学习了上市公司资本运作的基本知识,了
解了近期市场动态,培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本次培训促使上述对象增强法制观念、诚信意识和企业管理水平,加强理解作为上市公
司管理人员在公司治理、规范运作、行为规范等方面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将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北路智控的治理水平。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6/a4c25e3d-28a7-4eab-8fb9-6d2e9eebc3d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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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6 17:57│北路智控(301195):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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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2 月2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5年
3月 13日召开了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
案》。公司于近日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相关企业登记信息如下:
名称: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15663777275W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南京市江宁滨江经济开发区宝象路 50号
法定代表人:于胜利
注册资本:13,206.984 万元整
成立日期:2007 年 8月 13日
经营范围:网络设备、通信设备、矿用通信设备、电子产品的研制、生产、销售、技术服务;通讯工程、计算机网络、机电工程
、煤矿自动化工程的设计、施工、系统集成;软件开发;安防工程设计、施工;通用仪器仪表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智能控制系统集成;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
机器人销售;智能仪器仪表制造;智能仪器仪表销售;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矿山机械制造;矿山机械销售;通用设备制
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汽车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6/7a545e8d-1184-4956-a5f4-1c5f2de004e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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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9 15:42│北路智控(301195):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并取得营业执照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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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设立全资子公司的情况概述
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满足经营发展需要,落实战略规划,积极把握政策机会,提高在
鄂尔多斯市及周边地域的产品服务力和竞争力,以自有资金出资1,000万元人民币设立全资子公司北路智控(鄂尔多斯)科技有限公
司。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设立全资子公司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本次设立全资子公司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近日,北路智控(鄂尔多斯)科技有限公司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并取得由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下发的《营业执照》,相关具体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北路智控(鄂尔多斯)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627MAEEPA7A5U
法定代表人:赵家骅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5年03月14日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鄂尔多斯空港物流园区大数据中心鄂尔多斯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111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物联网技术研发;物
联网技术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销售;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系统集
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设立全资子公司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及存在的风险
(一)设立全资子公司的目的
为进一步满足经营发展需要,落实战略规划,积极把握政策机会,提高在鄂尔多斯市及周边地域的产品服务力和竞争力,公司以
自有资金出资设立本次全资子公司。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主营业务及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存在的风险
全资子公司设立后,具体业务开展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同时还面临市场环境、法规政策、运营管理等诸多方面不确定因素风险
。
公司将不断完善其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内部协作机制的建立和运行,明确全资子公司的经营策略,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流程和有
效的控制监督机制,积极防范和应对上述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19/a2baf136-6da5-4376-9988-0bdce64bfc1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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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3 18:42│北路智控(301195):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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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所受贵公司董事会
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
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查,查阅了相关会议文件,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必要的
核查和验证。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会决议一并公告,并依法对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法律意见如
下:
一、关于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2025年2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会的议案》。2025年2月25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刊登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上述会议通知中载明了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召开日期、时间、地点、会议召开方式、会议审议事项、出席对象和会议登记办法
等事项,还包括了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等内容。
经查,公司在本次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刊登了会议通知,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股东会的投票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经查,本次股东会已按照会议通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为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采用深圳证券交易
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经查,本次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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