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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197(工大科雅)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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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1197 工大科雅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7-16 18:22 │工大科雅(301197):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 ├─────────┼──────────────────────────────────────────────┤ │2026-07-16 18:22 │工大科雅(301197):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核查意见 │ ├─────────┼──────────────────────────────────────────────┤ │2026-07-16 18:22 │工大科雅(301197):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 ├─────────┼──────────────────────────────────────────────┤ │2026-07-16 18:22 │工大科雅(301197):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 ├─────────┼──────────────────────────────────────────────┤ │2026-07-16 18:22 │工大科雅(301197):工大科雅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 ├─────────┼──────────────────────────────────────────────┤ │2026-07-16 18:20 │工大科雅(301197):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 ├─────────┼──────────────────────────────────────────────┤ │2026-07-16 18:20 │工大科雅(301197):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 ├─────────┼──────────────────────────────────────────────┤ │2026-07-16 18:20 │工大科雅(301197):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7-14 19:24 │工大科雅(301197)::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通过公开征集转让方式转让公司股份与意向受让方签署《股│ │ │份转让协议... │ ├─────────┼──────────────────────────────────────────────┤ │2026-07-14 19:24 │工大科雅(301197):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国系统) │ └─────────┴──────────────────────────────────────────────┘ ─────────┬──────────────────────────────────────────────── 2026-07-16 18:22│工大科雅(301197):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 致:河北工大科雅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浩天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河北工大科雅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作为河北工 大科雅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特聘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以 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河北工大科雅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河北工大科雅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 计划》”)等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并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现就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以下简称“本次授予”)涉及的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律师仅就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法律问题、针对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之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且仅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发表法律意见,并 不依据任何中国境外法律发表法律意见; 2、本所律师根据《证券法》《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针对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前已经 发生或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查验,保证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 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对于本法律意见书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证据支持的事实,本所律师依赖于政府有关部门、司法机关、公司、其他有关 单位或有关人士出具或提供的证明、证言或文件出具法律意见; 4、在查验过程中,本所律师已特别提示公司及其他接受本所律师查验的机构和人员,其所提供的证明或证言均应真实、准确、 完整,所有的复印件或副本均应与原件或正本完全一致,并无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其应对所作出的任何承诺或确 认事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公司已保证,其已向本所律师提供了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全部有关事实材料、批准文件、证书和其 他有关文件,并确认:公司提供的所有文件均真实、准确、合法、有效、完整,并无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文件上 所有的签名、印鉴均为真实,所有的复印件或副本均与原件或正本完全一致; 5、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所必备的法律文件,随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并依法对本法 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并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提供的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查验 ,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批准和授权 (一)2026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 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2026 年 4 月 30 日至 2026 年 5 月 12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 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均未收到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2026 年 5 月 14 日,公司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三)2026 年 5月 14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6 年 5月 20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五)2026 年 7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授予事项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第 三十八条的规定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相关事项 (一)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授予日 2026 年 5月 20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激励计划有关事项 。 2026 年 7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 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26 年 7月 16 日为首次授予日。 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董事会确定的本次授予的授予日为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激励计划后 60 日内的交易日,且公司未在《 激励计划》规定的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期间内。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授予的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向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本次授予的具体情况如下: 授予对象: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 81 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含子公司)中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 务)骨干人员、其他核心骨干人员。 授予数量: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77.18 万股。 授予价格:本次授予的授予价格为 14.32 元/股。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符合《管理办法》第八条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三)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授予条件 根据《管理办法》第七条、第八条以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 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 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 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 措施;(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核查意见及公司提供的相关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 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及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上述任一情形,本次授予的条件已成就。 三、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信息披露 经核查,公司已就本激励计划及本次授予事项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公告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本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关于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等文件。 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就本次授予已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五十二条及《上 市规则》的规定。随着本激励计划的进行,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 1、公司本次授予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2、本次授予的授予日、授予对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3、公司及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本次授予的条件已成就; 4、公司已就本次授予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尚需根据相关规定继续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叁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6/7e17689f-216f-4c61-ada9-de40c2641e57.PDF ─────────┬──────────────────────────────────────────────── 2026-07-16 18:22│工大科雅(301197):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核查意见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河北工大科雅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工大科雅”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相关规定, 对工大科雅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河北工大科雅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 745号)核准同意,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河北工大科雅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 3,01 3.5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价格为 25.5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76,844.25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8,613.14万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2年 8月 2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 计并出具天健验〔2022〕1-84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河北工大科雅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年 7月 18日、2022年 7月 14日、2022年 7月 14日和 2022年 8月 1日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石家庄新华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安街支行以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签订 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因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由全资子公司工大科雅( 天津)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科雅)实施,公司和天津科雅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年10月 27日 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因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慧 供热应用平台升级及关键产品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工大科雅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石家庄科雅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和石家 庄科雅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年 6月 17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新华 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 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及存续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用途 存续状态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45060078801100001261 智慧供热应用平台 本次拟注销 股份有限公司石家 升级及关键产品产 庄新华支行 业化项目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 13174000001300115037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存续 公司石家庄高新技 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 01191600002023 营销及运维服务网 已注销 公司广安街支行 络体系升级建设项 目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 131740000013001150525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已注销 公司石家庄高新技 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311902325010505 超募资金(注) 存续 公司石家庄长安万 达支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 131740000013001239281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存续 公司石家庄高新技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用途 存续状态 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45060078801800001765 智慧供热应用平台 本次拟注销 股份有限公司石家 升级及关键产品产 庄新华支行 业化项目 注:公司存放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长安万达支行的超募资金已指定项目用途,具体如下:经 2025 年 4 月 25 日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25 年 5 月 19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智慧 供热应用平台升级及关键产品产业化项目”投资总额由 22,505.64 万元增加至 30,552.54 万元(募集资金29,100.01 万元)。对于 投资总额增加的差额部分将使用公司超募资金(含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及自筹资金补足。 三、本次募集资金专户变更情况 为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及公司资金业务便利性,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拟将存放于上 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新华支行“智慧供热应用平台升级及关键产品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账户(银行账号:45060078 801100001261;银行账号:45060078801800001765)里的募集资金(含利息,具体金额以转出日为准)全部转存至公司在招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石家庄长安万达支行拟开立的“智慧供热应用平台升级及关键产品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届时公司将相应注销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新华支行原募集资金相关专项账户。 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变更后,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新华支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 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将失效。公司将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及保荐机构中信建 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订相应新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 监督。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指派的相关人员根据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和实际需求全权办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 或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监管协议签署等相关事项。相应业务办理完毕后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有利于提高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和 管理效率,以及公司资金业务的便利性,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 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后续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将严格遵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公司在与保荐人及开户银行 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后,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五、相关审议程序 2026年 7月 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董事会认为 :此次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有利于提高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 和管理效率,同意本次变更募集资金账户事项。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变更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指派的相关人员办理募 集资金专户的变更、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订等相关事项。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此次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相关 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 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人对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账户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6/427590b1-7b8b-458d-a187-d63c92ad4180.PDF ─────────┬──────────────────────────────────────────────── 2026-07-16 18:22│工大科雅(301197):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河北工大科雅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河北工大科雅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 2026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列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规则》规定 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所述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 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含子公司)中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 、其他核心骨干人员,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符合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符合本激励计划的实施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 效。 综上,同意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6/f501ce12-73d4-4f8b-b9b1-ec3f52136a4c.PDF ─────────┬──────────────────────────────────────────────── 2026-07-16 18:22│工大科雅(301197):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 工大科雅(301197):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6/7ab0e1e7-0a1c-4a86-89a6-ce2493514ba2.PDF ─────────┬──────────────────────────────────────────────── 2026-07-16 18:22│工大科雅(301197):工大科雅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河北工大科雅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 745号)核准同意,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河北工大科雅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 3,01 3.5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价格为 25.5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76,844.25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8,613.14万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2年 8月 2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 计并出具天健验〔2022〕1-84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河北工大科雅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年 7月 18日、2022年 7月 14日、2022年 7月 14日和 2022年 8月 1日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石家庄新华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安街支行以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 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因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由全资子公司工大科 雅(天津)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科雅)实施,公司和天津科雅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年 10月 27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因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智慧供热应用平台升级及关键产品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工大科雅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石家庄科雅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公司 和石家庄科雅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年 6月 17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 庄新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及存续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用途 存续状态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 45060078801100001261 智慧供热应用平台升 本次拟注销 份有限公司石家庄新 级及关键产品产业化 华支行 项目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13174000001300115037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存续 司石家庄高新技术产 业开发区支行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 01191600002023 营销及运维服务网络 已注销 司广安街支行 体系升级建设项目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131740000013001150525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已注销 司石家庄高新技术产 业开发区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311902325010505 超募资金(注) 存续 司石家庄长安万达支 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131740000013001239281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存续 司石家庄高新技术产 业开发区支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 45060078801800001765 智慧供热应用平台升 本次拟注销 份有限公司石家庄新 级及关键产品产业化 华支行 项目 注:公司存放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长安万达支行的超募资金已指定项目用途,具体如下:经 2025年 4月 25日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及 2025年 5月 19日召开的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智慧供热应 用平台升级及关键产品产业化项目”投资总额由 22,505.64万元增加至 30,552.54万元(募集资金 29,100.01万元)。对于投资总额 增加的差额部分将使用公司超募资金(含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及自筹资金补足。 三、本次募集资金专户变更情况 为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及公司资金业务便利性,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拟将存放于上 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新华支行“智慧供热应用平台升级及关键产品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账户(银行账号:45060078 801100001261;银行账号:45060078801800001765)里的募集资金(含利息,具体金额以转出日为准)全部转存至公司在招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石家庄长安万达支行拟开立的“智慧供热应用平台升级及关键产品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届时公司将相应注销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新华支行原募集资金相关专项账户。 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变更后,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新华支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 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将失效。公司将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及保荐机构中信建 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订相应新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 监督。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指派的相关人员根据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和实际需求全权办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 或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监管协议签署等相关事项。相应业务办理完毕后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有利于提高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和 管理效率,以及公司资金业务的便利性,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 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后续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将严格遵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公司在与保荐人及开户银行 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后,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五、相关审议程序 2026年 7月 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董事会认为 :此次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有利于提高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 和管理效率,同意本次变更募集资金账户事项。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变更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指派的相关人员办理募 集资金专户的变更、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订等相关事项。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此次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相关 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 情形。 七、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北工大科雅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6/a914c0d4-d7ae-4252-9ffd-bd498e70a701.PDF ─────────┬──────────────────────────────────────────────── 2026-07-16 18:20│工大科雅(301197):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 一、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序号 姓名 国籍 职务 获授数量 占授予总量 占公司总股 (万股) 的比例 本的比例 1 吴向东 中国 董事、副总经理 8.625 4.6145% 0.0716% 2 张光宇 中国 副总经理 12.165 6.5085% 0.1009% 3 董翠娟 中国 副总经理 9 4.8152% 0.0747% 4 高晓宇 中国 副总经理 6 3.2101% 0.0498% 5 贾国栋 中国 董事会秘书 9 4.8152% 0.0747% 6 公司(含子公司)中级管理人员、核心 132.39 70.8309% 1.0983% 技术(业务)骨干人员、其他核心骨干 人员(76人) 7 预留 9.73 5.2057% 0.0807% 合计 186.91 100.0000% 1.5506% 注: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据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的,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其他激励对象名单 序号 姓名 职务 1 李晓 中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其他核心骨干人员 2 钱晓丽 中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其他核心骨干人员 3 孙桂钰 中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其他核心骨干人员 4 高辉 中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其他核心骨干人员 5 赵丽鑫 中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其他核心骨干人员 6 王兴 中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其他核心骨干人员 7 李龙 中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其他核心骨干人员 8 罗四周 中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其他核心骨干人员 9 胡璞 中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其他核心骨干人员 10 路倩 中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其他核心骨干人员 11 王璐 中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其他核心骨干人员 12 张建 中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其他核心骨干人员 13 宋甜乐 中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其他核心骨干人员 14 高敏 中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其他核心骨干人员 15 赵地 中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其他核心骨干人员 16 王蔷 中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其他核心骨干人员 17 赵海利 中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其他核心骨干人员 18 董玉龙 中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其他核心骨干人员 19 王锴 中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其他核心骨干人员 序号 姓名 职务 20 张婷 中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其他核心骨干人员 21 刘喆 中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其他核心骨干人员 22 顾吉浩 中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其他核心骨干人员 23 李汉臣 中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其他核心骨干人员 24 杨爽 中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其他核心骨干人员 25 王文 中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其他核心骨干人员 26 焦艳鹏 中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其他核心骨干人员 27 吴限量 中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其他核心骨干人员 28 孟小磊 中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其他核心骨干人员 29 曹晓新 中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其他核心骨干人员 30 崔磊 中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其他核心骨干人员 31 段凤娜 中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其他核心骨干人员 32 陈一凡 中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其他核心骨干人员 33 李鑫鹏 中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其他核心骨干人员 34 徐彦玲 中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其他核心骨干人员 35 李昌昌 中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其他核心骨干人员 36 崔亮亮 中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其他核心骨干人员 37 张贵忠 中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其他核心骨干人员 38 耿鹤朋 中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其他核心骨干人员 39 李点 中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其他核心骨干人员 40 曹秀文 中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其他核心骨干人员 41 谭大永 中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其他核心骨干人员 42 杨涛 中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其他核心骨干人员 43 李岩光 中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其他核心骨干人员 44 刘晓杰 中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其他核心骨干人员 45 王悦超 中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其他核心骨干人员 46 李海龙 中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其他核心骨干人员 47 李大伟 中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其他核心骨干人员 48 李海成 中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其他核心骨干人员 49 田欣欣 中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其他核心骨干人员 50 刘晓亚 中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其他核心骨干人员 51 李健 中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其他核心骨干人员 52 刘晓川 中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其他核心骨干人员 53 王金星 中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其他核心骨干人员 54 马泽 中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其他核心骨干人员 55 郭旭 中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其他核心骨干人员 56 张鹏 中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其他核心骨干人员 57 李明 中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其他核心骨干人员 序号 姓名 职务 58 齐吉星 中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其他核心骨干人员 59 王婷 中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其他核心骨干人员 60 王凯 中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其他核心骨干人员 61 马努海 中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其他核心骨干人员 62 黄国峰 中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其他核心骨干人员 63 何明伟 中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其他核心骨干人员 64 武洁 中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其他核心骨干人员 65 关秀虎 中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其他核心骨干人员 66 郭银贝 中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其他核心骨干人员 67 李峰霄 中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其他核心骨干人员 68 苗明华 中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其他核心骨干人员 69 黎光明 中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其他核心骨干人员 70 李瑞聪 中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其他核心骨干人员 71 任永强 中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其他核心骨干人员 72 朱立洁 中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其他核心骨干人员 73 滕明利 中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其他核心骨干人员 74 孙洪志 中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其他核心骨干人员 75 郭晨 中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其他核心骨干人员 76 朱立博 中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其他核心骨干人员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6/9594ea24-7923-48d8-b943-cb320884afd5.PDF ─────────┬──────────────────────────────────────────────── 2026-07-16 18:20│工大科雅(301197):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 工大科雅(301197):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6/c246c03b-9eef-4fe3-974d-2d4815469f00.PDF ─────────┬──────────────────────────────────────────────── 2026-07-16 18:20│工大科雅(301197):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北工大科雅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6 年 7 月 1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 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6年 7 月 13 日以电话、专人送达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亲 自出席董事 7人,委托出席董事 2人。董事黄立甫、董事杨立新因工作原因书面委托职工代表董事齐先锴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会议由董事长齐承英召集并主持,董事会秘书及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河北工大科雅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摘要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授予日为2026 年 7月 16 日,并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81 名激励对象共计授予 177.18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14.32 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 股票的公告》。 关联董事吴向东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为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及公司资金业务便利性,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拟将存放于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新华支行“智慧供热应用平台升级及关键产品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账户的募集资金(含利息 ,具体金额以转出日为准)全部转存至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长安万达支行拟开立的“智慧供热应用平台升级及关键产 品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董事会认为此次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 正常进行,有利于提高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效率,同意本次变更募集资金账户事项。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变更募集资金专户 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指派的相关人员办理募集资金专户的变更、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订等相关事项。 保荐机构对此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 《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6/9c831f38-5382-4384-adec-ded7d3f0b56f.PDF ─────────┬──────────────────────────────────────────────── 2026-07-14 19:24│工大科雅(301197)::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通过公开征集转让方式转让公司股份与意向受让方签署《股份转 │让协议... ─────────┴──────────────────────────────────────────────── 工大科雅(301197)::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通过公开征集转让方式转让公司股份与意向受让方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公告 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4/5e815e4b-3ade-479a-a5f6-1bb3e18c5a17.PDF ─────────┬──────────────────────────────────────────────── 2026-07-14 19:24│工大科雅(301197):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国系统) ─────────┴──────────────────────────────────────────────── 工大科雅(301197):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国系统)。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4/3437f75f-1088-4d14-8785-cef9ffbfc84b.PDF ─────────┬──────────────────────────────────────────────── 2026-07-14 19:24│工大科雅(301197):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鸿跃新能) ─────────┴──────────────────────────────────────────────── 工大科雅(301197):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鸿跃新能)。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4/d2d94f68-070e-40f5-84cf-e37b310c75af.PDF ─────────┬──────────────────────────────────────────────── 2026-07-10 00:00│工大科雅(301197):工大科雅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特别提示: 1、河北工大科雅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 5,539,314 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 本次权益分派将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20,540,000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 5,539,314股后的 115,000,68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 10股派 0.5元人民币(含税),派发现金分红总额=115,000,686股×0.5元/10股=5,750,034.30元(含税)。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10股现金红利(含税)=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 10=5,750,034.30元/120,540,000股*10=0.477022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 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股现金红利=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0477022元/ 股。 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年 5月 20日召开的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于 2026年 5月 20日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内容为: 以公司未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库存股后股份数为基数,向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 利 0.5元人民币(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由于股份回购等原因导致公 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量发生变化,公司拟维持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现金红利派发总额,并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中明确具体调整情况。 2、自 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派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5,539,314股后的 115,000,68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 10股派 0.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 0股派 0.45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 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 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1000 0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05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 7月 1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 7月 17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年 7月 1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7月1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调整相关参数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相关股东承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 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本次权益分 派实施完成后,上述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亦作相应调整。 2、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激励计划公告之日起至激励 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归属前,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缩股、派息等事项的,应当相应 调整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公司董事会后续将根据股东会的授权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 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并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10股现金红利(含税)=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 10=5,750,034.30元/120,540,000股*10=0.477022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 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股现金红利=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0477022元/ 股。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高新区裕华东路 455号润江总部国际 9号楼 咨询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电话:0311-85820288 传真电话:0311-83839905 八、备查文件 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0/13b6dde8-e4d0-42da-9352-69e9f695403a.PDF ─────────┬──────────────────────────────────────────────── 2026-07-03 19:05│工大科雅(301197):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通过公开征集转让方式转让公司股份的征集结果公告 ─────────┴──────────────────────────────────────────────── 方式转让公司股份的征集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一致。重要内容提示: 1、河北工大科雅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中国电子系统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系 统”)拟通过公开征集转让的方式协议转让其持有的公司 12,705,000股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公开征集转让”),约占公司总股本 的 10.54%,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后总股本的 11.05%(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为 5,539,314股) 。 2、本次公开征集转让的征集期为 2026年 6月 17日至 2026年 7月 1日,目前征集期已届满。中国系统已按照本次公开征集有关 规则对征集期内报名的意向受让方开展了评审工作,经中国系统内部评审,意向受让方北京鸿跃新能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 下简称“鸿跃新能”)符合本次公开征集转让的受让方基本条件,可确定其为本次公开征集的合格受让方。 3、中国系统将与鸿跃新能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 定,该股份转让协议尚需经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审批同意后方可生效实施。股份转让协议是否能够获得中国电子信息产业 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 2026年 3月 31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拟通过公开征集转让方式转让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6 -011),中国系统拟通过公开征集转让的方式协议转让其持有的公司 12,705,000股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10.54%。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7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拟通过公开征集转让方式转让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6-0 26),本次公开征集转让已完成中国系统控股股东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年 6月 16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拟通过公开征集转让方式转让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36) ,国务院国资委已通过产权管理综合信息系统就本次公开征集事项出具预审核同意的意见。即:本次公开征集转让已取得国资监管机 构的预批准,可以进入公开征集程序。 2026年 7月 3日,公司收到中国系统出具的《关于拟以公开征集方式转让股份的征集结果告知函》,本次公开征集转让的征集期 为 2026年 6月 17日至 2026年 7月 1日,目前征集期已届满。中国系统已按照本次公开征集有关规则对征集期内报名的意向受让方 开展了评审工作,经中国系统内部评审,意向受让方鸿跃新能符合本次公开征集转让的受让方基本条件,可确定其为本次公开征集的 合格受让方。 一、受让方的基本情况 名称 北京鸿跃新能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8MAELKKFP5D 出资额 30000万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 代客思(北京)智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 2025年 06月 04日 主要经营场所 北京市海淀区永捷南路 2号院 2号楼 3层 101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技术 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 广;软件开发;会议及展览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 展;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除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 治疗技术开发和应用,中国稀有和特有的珍贵优良品种);咨 询策划服务;认证咨询;企业管理咨询;票据信息咨询服务; 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健康咨询服务(不含 诊疗服务);公共安全管理咨询服务;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 咨询;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科 技中介服务;企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 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 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合伙人信息 1、代客思(北京)智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水木荣华(温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青岛盈木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二、本次公开征集转让后续工作安排 中国系统将与鸿跃新能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该股份转让协议尚需经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审批同意后方可生效实施。股份转让协议是否能够获得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 有限公司批准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根据本次公开征集转让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3/0d82b1bc-4c80-44d6-b518-41b6a18e1aa9.PDF ─────────┬──────────────────────────────────────────────── 2026-06-16 19:03│工大科雅(301197):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拟通过公开征集转让方式转让公司股份的公告 ─────────┴──────────────────────────────────────────────── 工大科雅(301197):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拟通过公开征集转让方式转让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6/969f4ec4-4159-45aa-9bbd-74ad35bbe298.PDF ─────────┬──────────────────────────────────────────────── 2026-06-01 19:00│工大科雅(301197):工大科雅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暨回购完成的公告 ─────────┴──────────────────────────────────────────────── 河北工大科雅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8月 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为进一步健全公司 长效激励机制、利益共享机制以及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层及骨干技术人员、业务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持续、稳健 、快速地发展,为股东带来更为持久丰厚的回报,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和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 司股份,择机将回购的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 31元/股(含,未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 前 3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在回购股 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1元/股的情况下,按本次回购资金最高人民币 5,000万元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1,612,903股,约占 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34%;按本次回购资金最低人民币 3,000万元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967,741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的 0.80%。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和回购金额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回购金额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8月 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河北工大科雅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和 2025年 9月 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 o.com.cn)披露的《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 2025-052)。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 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的 ,应当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现将公司回购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2025年 9月 2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具体详见公司 2025年 9月 3日披露 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 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具体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进展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在回 购股份期间,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百分之一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详见公司于 202 5年 9月 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 1%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63)。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869,100股,成交金额为人民币 36,392,698.00 元(不含交易费用),累计回购的股份数量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1.55%,本次回购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 22.85元/股,最低成 交价为 18.35元/股。 公司实际回购股份时间区间为 2025年 9月 2日至 2026年 3月 31日,实际回购股份资金总额已超过本次回购方案中回购股份资 金总额下限人民币 3,000万元,且不超过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 5,000万元。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本次回购符合 公司的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回购价格、数量及比例、回购实施期限等均符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实施结果 与已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等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 化,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经公司自查,2025年 9月 26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 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为副总经理张光宇、副总经理高晓宇办理了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张光宇归属 48,000股,高晓宇归 属 16,000股,除上述股权激励归属新增持公司股票外,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首次披 露回购事项之日至本公告前一日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以及公司回购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为: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如果公司在回购股份后按既定用途成功实施,公司总股本不会变化。假设本次 回购股份 1,869,100股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全部锁定,按照公司最新股本结构计算,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如下: 股份类别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1,790,750 9.78 13,659,850 11.33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08,749,250 90.22 106,880,150 88.67 三、总股本 120,540,000 100.00 120,540,000 100.00 注:上述变动情况为初步测算结果,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将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最 终登记情况为准。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 1,869,100股,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 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质押等相关权利。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等,若公司未能在回购股份完成后的 36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未使用 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适时做出安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备查文件 1、结算公司出具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量查询证明;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1/42ebd34e-3309-46ec-a992-14314bbef74e.PDF ─────────┬──────────────────────────────────────────────── 2026-05-20 19:10│工大科雅(301197):工大科雅关于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 工大科雅(301197):工大科雅关于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13535933-831b-4e9a-a97e-17448c6eb6a7.PDF ─────────┬──────────────────────────────────────────────── 2026-05-20 19:10│工大科雅(301197):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工大科雅(301197):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fea3fc28-2033-4cf4-876c-0f879445a856.PDF ─────────┬──────────────────────────────────────────────── 2026-05-19 17:32│工大科雅(301197):工大科雅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 河北工大科雅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 投证券”)出具的《关于变更河北工大科雅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 中信建投证券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为 2022 年 8 月 8 日至 2025 年 1 2 月 31 日,上述法定持续督导期已届满。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的法定持续督导期届满,但募 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中信建投证券需继续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中信建投证券原委派李建先生、马迅先生负责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目前,马迅先生因工作岗位变动,不再负责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项目的持续督导工作。为保证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中信建投证券现委派党凌云女士(简历见附件)接替马迅先生担任 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本次变更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持续督导期间的保荐代表人为李建先生、党凌云女士,持续督导期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持续督导义务结束为止。 公司董事会对马迅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76f30a8e-af80-4d85-ac51-43ca1de3a037.PDF ─────────┬──────────────────────────────────────────────── 2026-05-14 18:52│工大科雅(301197):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05月 18日(星期一)15:00-17:00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 问题 征集 :投资 者可 于 2026 年 05 月 18 日 前访问 网址(https://eseb.cn/1y0Zae2UII8)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 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 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河北工大科雅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6 年 4月 27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 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 2026年 05月 18日 (星期一)15:00-17:0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行公司 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 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05月 18日(星期一)15:0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参加人员 总经理、财务负责人齐成勇先生,董事会秘书贾国栋先生,独立董事赵军先生,保荐代表人李建先生(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 可能进行调整,具体以当天实际参会人员为准)。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 资 者 可 于 2026 年 05 月 18 日 ( 星 期 一 ) 15:00-17:00 通 过 网 址(https://eseb.cn/1y0Zae2UII8)或使用微 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 2026年 05 月 18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 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四、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311-85820288 邮箱:ir@gdkeya.com 五、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或易董 app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ba7d77c1-ecd6-423d-a822-7e3b98fd91b3.PDF ─────────┬──────────────────────────────────────────────── 2026-05-14 18:52│工大科雅(301197):工大科雅关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的公告 ─────────┴────────────────────────────────────────────────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河北工大科雅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 745 号)核准同意,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河北工大科雅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 3,0 13.5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价格为 25.5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76,844.25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8,613.14万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2年 8月 2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并出具天健验〔2022〕1-84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河北工大科雅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 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18 日、2022 年 7 月 14 日、2022 年 7 月 14 日和 2022 年 8 月 1 日分别与上海浦东发 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新华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安街支行以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石家庄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因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由全 资子公司工大科雅(天津)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科雅)实施,公司和天津科雅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于 2022 年 10 月 27 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因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慧供热应用平台升级及关键产品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工大科雅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石家庄科雅科技发 展有限公司,公司和石家庄科雅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7 日与上海浦东发展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新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 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及存续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用途 存续状态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 45060078801100001261 智慧供热应用平台升 存续 份有限公司石家庄新 级及关键产品产业化 华支行 项目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13174000001300115037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存续 司石家庄高新技术产 业开发区支行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 01191600002023 营销及运维服务网络 本次注销 司广安街支行 体系升级建设项目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131740000013001150525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已注销 司石家庄高新技术产 业开发区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311902325010505 超募资金 存续 司石家庄长安万达支 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131740000013001239281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存续 司石家庄高新技术产 业开发区支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 45060078801800001765 智慧供热应用平台升 存续 份有限公司石家庄新 级及关键产品产业化 华支行 项目 三、本次注销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营销及运维服务网络体系升级建设项目”结项,该募投项目达到了预定 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 2,365.32万元(最终金额以实际结转时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 ,公司将授权管理层办理相关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手续,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 资 金 监 管 协 议 随 之 终 止 。 详 见 公 司 于 2026 年 3 月 2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 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 公司已于近日将上述结项募投项目的结余募集资金人民币 23,688,198.40元(包括未使用完毕的募投项目本金以及累计收到的理 财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全部转入公司普通银行账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于近日完成了上述在河 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安街支行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01191600002023)销户手续。同时公司与银行及保荐机构签署的《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四、备查文件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销户证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2054e521-5554-4d92-a570-27b616ffce07.PDF ─────────┬──────────────────────────────────────────────── 2026-05-14 18:38│工大科雅(301197):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 河北工大科雅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4 日已披露《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通过 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公司对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 开披露前 6个月内(即 2025 年 10 月 24 日至 2026 年 4月 24 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 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一)核查对象为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二)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三)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已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8 日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 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自查期间,核查对象情况如下: (一)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在本激励计划自查期间,所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二)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在自查期间,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361,500 股,其交易行为发生时,公司尚 未筹划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票变动系执行公司于 2025 年 8月 27 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 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的公告》中的回购方案,系基于对二级市场情况的自主判断,不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买 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结论 公司在策划本激励计划的过程中,严格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规定,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并采取相 应保密措施。公司已将本激励计划的商议筹划、论证咨询、决策讨论等阶段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内幕信息知情人严格控制 在《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登记的人员范围之内,在公司发布本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综上所述,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 6个月内,未发现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买 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四、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06773018-60c8-4335-9cf4-9df8d76a1abf.PDF ─────────┬──────────────────────────────────────────────── 2026-05-14 18:38│工大科雅(301197):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河北工大科雅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24 日已披露《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南第 1号——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内部公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 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的有关信息进行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相关内容如下: 一、公示情况 (一)公示内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 (二)公示时间:2026年 4月 30日至 2026年 5月 12日。 (三)公示方式:公司内部 OA系统公示。 (四)反馈方式:在公示期限内,公司(含子公司)员工可通过书面方式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反馈有关异议,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记录有关信息。 (五)公示结果:公示期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异议。 二、核查情况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了本次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激励对象的身份证件、激励对象与公司(含子公司)签订的劳动 合同/劳务合同/聘用协议、激励对象在公司(含子公司)的任职情况等有关信息。 三、核查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和核查情况,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列入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含子公司)中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 干人员、其他核心骨干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激励对象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三)激励对象不存在以下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列入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人员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河北工大科雅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01aa3f3e-ad40-47ac-a88a-9af324702564.PDF ─────────┬──────────────────────────────────────────────── 2026-05-13 18:38│工大科雅(301197):工大科雅关于中标项目签订合同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成立,并自签字盖章后生效。 2、合同的履行存在一定的周期,鉴于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一定的不可抗力因素可能会影响合同的顺利履行,因此存在一定 的履约风险和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河北工大科雅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6年3月 31日、2026 年 4月 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 fo.com.cn)披露了《关于中标结果公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关于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 )。近日,公司(联合体成员:艺卓鼎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中亿国际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收到了与修文县城市建设运营有限责任公 司就修文县浅层地热能供热制冷一体化建设项目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项目正式签署的《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 》(以下简称“本合同”或“合同”),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交易对手方介绍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修文县城市建设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雷 注册资本:6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修文县龙场街道翠微路公租房 1 幢 1 单元 2 层 3号等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合同能源管理;节能管理服务;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建筑材料销售;工程管理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 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票据信息咨询服务;科技中介服务;咨询策划服务 ;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企业管理咨询;融资咨询服务;安全咨询服务;公共安全 管理咨询服务;法律咨询(不含依法须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的业务);商务秘书服务;林业产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 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财务咨询;税务服务;农副产品销售;文具用品批发;办公用品销售;网络技术服务;房屋拆 迁服务;土地使用权租赁;酒店管理;餐饮管理;企业管理;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广告设计、代理; 办公服务;采购代理服务;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食用农产品零售;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食用农产品批发;农业专业 及辅助性活动;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机械设备销售;日用百货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橡胶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 办公设备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五金产品零售;门窗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橡胶制品制造;石棉水泥制品制造;轻 质建筑材料制造;金属材料制造;建筑装饰、水暖管道零件及其他建筑用金属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肥料销售;五金产品 批发;日用品批发;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规划设计管理;工业设计服务;家具零配件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 售;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日用杂品销售;金属工具销售;化肥销售;商业、饮食、服务专用设备销售;停车 场服务;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土地整治服务;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殡葬服务;殡仪用品销售;在线能源计量技术 研发;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供冷服务;供暖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 的项目)。 (二)公司与修文县城市建设运营有限责任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与修文县城市建设运营有限责任公司未发生类似交易 情况。 (三)修文县城市建设运营有限责任公司是国有企业,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二、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签约主体 发包人:修文县城市建设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承包人:河北工大科雅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合体:艺卓鼎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设计) 联合体:中亿国际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勘察)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修文县浅层地热能供热制冷一体化建设项目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2.工程地点:修文县“猕猴桃办公区接待区、阳明文化园龙岗书院、城投公司办公大楼、阳光酒店、客车站新旧办公楼”。 3.工程审批、核准或备案文号:贵州省企业投资备案证明 2601-520123-04-05-454390。 4.资金来源:银行贷款及自筹。 5.工程内容及规模:建设 6套浅层地热能系统,分 6个站点布局(猕猴桃产业园为站点 1;阳明文化园为站点 2;阳光酒店为站 点 3;翠微路公租房 1~2层为站点 4;客车站新办公楼为站点 5;客车站老办公楼为站点 6。),总服务面积 143365.94平方米。各 系统均配套建设地源热泵机房、室外地埋系统、末端系统,同步配套配电、能耗及监测系统、电气系统等附属设施。 (三)合同工期 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6年 3月 3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8年 3月 19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72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四)工程质量标准 1.勘察要求的质量标准:必须满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及相关勘察强制性规范要求。 2.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行业设计要求及技术标准并通过供电部门的审核。 3.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4.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满足有关规范标准要求。 (五)签约合同价与支付方式 1.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壹亿壹仟贰佰捌拾贰万壹仟贰佰玖拾壹元整 (¥112821291.00元)。 其中: (1)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壹亿零捌佰叁拾柒万零贰佰伍拾壹元整(¥108370251.00元); (2)设计费:人民币(大写)叁佰贰拾陆万叁仟零肆拾元整(¥3263040.00元); (3)勘察费:人民币(大写)壹佰壹拾捌万捌仟元整(¥1188000.00元)。2.支付方式: 工程进度款,每期支付工程进度的 95%,该项目为 EPC联合体中标,项目所有费用由河北工大科雅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接收并 负责分发给各相关主体。项目勘察费、设计费在收到勘察报告及项目设计后一次性支付,在收到款项后,河北工大科雅科技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需按国家税收法规及合同约定,及时向发包人修文县城市建设运营有限责任公司开具足额合法的增值税发票。 (六)合同成立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成立,并自签字盖章后生效。 (七)违约 1.发包人违约 发包人违约的情形:除专用合同条件另有约定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下列情形,属于发包人违约: (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开始工作日期延误的; (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 (3)发包人违反第 13.1.1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 (4)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工程暂停施工的; (5)工程师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 (6)发包人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7)发包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 通知改正:发包人发生除第 15.1.1 项第(6)目以外的违约情况时,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通知,要求发包人采取有效措施纠 正违约行为。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 28 天内仍不纠正违约行为的,承包人有权暂停相应部位工程实施,并通知工程师。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应承担因其违约给承包人增加的费用,工期相应顺延,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此外,合同当事人 可在专用合同条件中另行约定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2.承包人违约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除专用合同条件另有约定外,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承包人违约: (1)承包人的原因导致的承包人文件、实施和竣工的工程不符合法律法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以及合同约定; (2)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进行转包或违法分包的; (3)承包人违反约定采购和使用不合格材料或工程设备; (4)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 (5)承包人未经工程师批准,擅自将已按合同约定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设备、临时设施或材料撤离施工现场; (6)承包人未能按项目进度计划及时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造成工期延误;(7)由于承包人原因未能通过竣工试验或竣工后试 验的; (8)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未能在合理期限内对工程缺陷进行修复,或拒绝按发包人指示进行修复的; (9)承包人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10)承包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 通知改正:承包人发生除第 15.2.1 项第(7)目、第(9)目约定以外的其他违约情况时,工程师可在专用合同条件约定的合理 期限内向承包人发出整改通知,要求其在指定的期限内改正。 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应承担因其违约行为而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此外,合同当事人可在专用合同条件中另行 约定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3. 第三人造成的违约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一方当事人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 三、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合同顺利实施后,预计对公司未来市场开拓产生积极的影响。上述项目的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 因为履行上述项目对业主方形成依赖。 四、风险提示 合同的履行存在一定的周期,鉴于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一定的不可抗力因素可能会影响合同的顺利履行,因此存在一定的履 约风险和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合同的审议程序 该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合同,公司依据内部管理制度和相关规则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无需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批 准。 六、备查文件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 ─────────┬──────────────────────────────────────────────── 2026-05-07 20:18│工大科雅(301197):中信建投关于工大科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 工大科雅(301197):中信建投关于工大科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保荐总结报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7/f053040f-0efb-409c-b7bc-0fc113e5cb50.PDF ─────────┬──────────────────────────────────────────────── 2026-05-07 18:10│工大科雅(301197):工大科雅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 河北工大科雅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8月 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为进一步健全公司 长效激励机制、利益共享机制以及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层及骨干技术人员、业务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持续、稳健 、快速地发展,为股东带来更为持久丰厚的回报,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和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 司股份,择机将回购的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 31元/股(含,未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 前 3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在回购股 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1元/股的情况下,按本次回购资金最高人民币 5,000万元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1,612,903股,约占 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34%;按本次回购资金最低人民币 3,000万元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967,741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的 0.80%。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和回购金额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回购金额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8月 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河北工大科雅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和 2025年 9月 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 o.com.cn)披露的《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 2025-052)。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 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 2026年 4月 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1,869,100股,成交金额为人民币 36,39 2,698.00元(不含交易费用),累计回购的股份数量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1.55%,本次回购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 22.85元/股 ,最低成交价为 18.35元/股,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价格、数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 八条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结合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业务规则的 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7/c4f61da7-9cea-4309-94c2-c7628a44599f.PDF ─────────┬──────────────────────────────────────────────── 2026-04-30 17:48│工大科雅(301197):关于股东拟通过公开征集方式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 本公司股东河北昌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中电海河智慧新兴产业投资基金(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 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一致。重要内容提示: 1、河北工大科雅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河北昌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昌泰集团”)持有公 司 4,431,000 股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3.68%;中电海河智慧新兴产业投资基金(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电 海河”)持有公司 4,455,075股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3.70%。昌泰集团与中电海河拟联合通过公开征集方式协议转让所持有的公 司全部股份。昌泰集团与中电海河拟联合以公开征集方式协议转让所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为 8,886,075股(以下简称“本次公开征 集转让”),约占公司总股本 7.37%,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 7.73%(截至 2026 年 4 月 20 日公司回 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为5,539,314 股)。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昌泰集团将不再持有公司股份,中电海河将不再持有公司股份。 2、本次公开征集转让尚需取得有权国资监管机构的批准, 是否获得批准及批准时间具有不确定性。由于本次公开征集转让需经 审批通过后方可公开征集受让方,因此能否进入公开征集转让程序及何时进入公开征集转让程序存在不确定性。在完成公开征集转让 程序前,本次公开征集转让的受让方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收到股东昌泰集团发来的《关于拟以公开征集方式转让所持股份的告知函》,函件主要内容如下: 根据自身经营发展需求,为优化国有资产配置,盘活存量资产,实现国有资本有序退出,经昌泰集团董事会研究同意,昌泰集团 拟与中电海河联合以公开征集方式协议转让所持有的公司全部股份。 截至告知函出具日,昌泰集团持有公司 443.10 万股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3.68%;中电海河现持有公司 445.5075万股股份, 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3.70%。昌泰集团拟与中电海河联合以公开征集方式协议转让所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为 888.6075万股,占公司 总股本 7.37%。在公开征集转让期间,如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事项,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昌泰集团同意与中电海河通过联合公开征集方式,将合并股份包转让给履行公开征集程序后确定的单一受让主体,转让方式为协 议转让,转让价格昌泰集团与中电海河相同。依据《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本次公开征集转让的价格不低于提示性公告 日前30个交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及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贵公司经审计每股净资产值两者之中的较高者。本次拟转让股 份的最终转让价格,将依据现行相关法规,以公开征集并经昌泰集团上级国资监管机构批复或昌泰集团审批后确定。期间内如遇公司 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转让价格做相应调整。 昌泰集团本次拟转让股份的权属清晰,不存在质押、冻结、司法限制或其他权利负担,亦无任何权属争议。 本次公开征集转让事项已取得昌泰集团内部决策程序通过,尚需取得有权国资监管机构的批准后,正式启动联合公开征集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收到股东中电海河发来的《关于拟以公开征集方式协议转让股份的告知函》,函件主要内容如下: 截至本函出具日,中电海河持有公司 445.5075 万股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3.70%。现根据基金正常退出需要,经履行中电海 河基金内部决策程序,中电海河拟与昌泰集团联合以公开征集方式协议转让所持有的公司全部股份。昌泰集团现持有公司 443.10 万 股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3.68%。中电海河拟与昌泰集团联合以公开征集方式协议转让所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为 888.6075万股 ,占公司总股本 7.37%。在公开征集转让期间,如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事项,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中电海河同意与昌泰集团通过联合公开征集方式,将合并股份包转让给履行公开征集程序后确定的单一受让主体,转让方式为协 议转让,中电海河转让价格与河北昌泰相同。据了解,昌泰集团属性为国资股东,依据《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本次公 开征集转让的价格不低于提示性公告日前 30 个交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及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公司经审计每股净资产 值两者之中的较高者。本次拟转让股份的最终转让价格,将依据现行相关法规和程序,以公开征集并经昌泰集团上级国资监管机构批 复或昌泰集团审批后确定。期间内如遇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转让价格做相应调整。 中电海河本次拟转让股份的权属清晰,不存在质押、冻结、司法限制或其他权利负担,亦无任何权属争议。 本次公开征集转让事项已取得中电海河基金内部决策程序通过,可在昌泰集团取得有权国资监管机构的批准后正式启动联合公开 征集程序。 本次公开征集转让尚需取得有权国资监管机构的批准,是否获得批准及批准时间具有不确定性。由于本次公开征集转让需经审批 通过后方可公开征集受让方,因此能否进入公开征集转让程序及何时进入公开征集转让程序存在不确定性。在完成公开征集转让程序 前,本次公开征集转让的受让方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根据本次公开征集转让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53d704a0-5737-4f61-9a7f-3577f441f104.PDF ─────────┬──────────────────────────────────────────────── 2026-04-27 18:12│工大科雅(301197):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拟通过公开征集转让方式转让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1、河北工大科雅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中国电子系统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系 统”)拟通过公开征集转让的方式协议转让其持有的公司 12,705,000股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公开征集转让”),约占公司总股本 的 10.54%,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中国系统将不再持有公司股份。 2、本次公开征集转让已完成中国系统控股股东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桑达股份”)股东会审议程序,尚需 取得有权国资监管机构的批准,是否获得批准及批准时间具有不确定性,具体公开征集时间等事项根据有权国资监管机构审批情况确 定,故是否能够进一步推进及具体的实施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在完成公开征集转让程序前,本次公开征集转让的受让方存在不确定 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 2026年 3月 30日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中国系统《关于拟以公开征集方式转让股份的告知函》的通知,中国系统拟以公 开征集方式转让所持有的公司全部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3月 31日披露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拟通过公开征集转让 方式转让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4日收到股东中国系统发来的《关于拟以公开征集方式转让股份的进展情况告知函》,函件主要内容如下: 中国系统现持有公司 12,705,000股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10 .54%。根据自身经营需要,经中国系统控股股东桑达股份之第 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中国系统拟以公开征集方式转让所持有的公司全部股份。桑达股份已于 2026年 4月 1日披露了《关于 中国系统拟以公开征集方式转让所持工大科雅股份的公告》。 2026年 4月 24日,桑达股份召开了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系统拟以公开征集方式转让所持工大科雅 股份的议案》(决议公告详见桑达股份公开披露文件)。即:本次公开征集转让已完成桑达股份股东会审议程序。 根据《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本次公开征集转让尚需取得有权国资监管机构的批准,并在取得该项批准后正式启动 公开征集程序。 本次公开征集转让尚需取得有权国资监管机构的批准,是否获得批准及批准时间具有不确定性,具体公开征集时间等事项根据有 权国资监管机构审批情况确定,故是否能够进一步推进及具体的实施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在完成公开征集转让程序前,本次公开征 集转让的受让方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根据本次公开征集转让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a7013680-f3b2-48c8-926f-8375d95e05c4.PDF ─────────┬──────────────────────────────────────────────── 2026-04-26 16:28│工大科雅(301197):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工大科雅(301197):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15cd31fc-5486-46af-8257-7a7edb3b1533.PDF ─────────┬──────────────────────────────────────────────── 2026-04-26 16:28│工大科雅(301197):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预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5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由于股份回购等原因导 致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量发生变化,公司拟维持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现金红利派发总额,并在权益分派实施 公告中明确具体调整情况。 3、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2026 年 4月 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 为,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兼顾公司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同时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具有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发表了相应的审核意见,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认为:公司 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形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 公司经营现状。 二、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 年度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3,169.32 万元,母公司实现的 净利润为 3,199.62 万元,公司按母公司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319.96 万元后,截至 2025 年 12月 31 日合并报表累 计未分配利润 38,581.69 万元,其中母公司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 35,962.29 万元。公司依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同时结合公司 2025 年实际生产经营情况以及 2026 年经营计划,本着回报股东、与股东共享经营成果的原则,兼顾公司长远利益及全体股东的整 体利益,拟定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公司未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库存股后股份数为基数,向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 利 0.5 元人民币(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由于股份回购等原因导致公 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量发生变化,公司拟维持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现金红利派发总额,并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中明确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截至 2026 年 4月 20 日的总股本为 120,540,000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股份 5,539,314 股后,分配股份 基数为 115,000,686 股,以此测算,预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5,750,034.30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 价方式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为 63,662,168.00 元(不含交易费用),结合前述分配预案,本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为 69,412 ,202.30元,占本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219.01%。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项目 2025 年 2024 年 2023 年 现金分红总额(元) 5,750,034.30 11,660,810.60 11,892,990.6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00 0.00 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31,693,218.38 55,740,098.15 56,664,167.58 的净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 44,346,242.75 38,417,892.27 38,512,865.10 营业总收入(元) 463,008,971.15 395,473,411.98 357,934,886.25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 385,816,862.84 计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 359,622,941.30 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 是 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29,303,835.50 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0 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 48,032,494.70 均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29,303,835.50 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 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121,277,000.12 计研发投入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9.97% 计研发投入总额占累 计营业总收入的比例 (%)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 否 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八)项规定的 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 警示情形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人民币 29,303,835.50 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因此公司不 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四、利润分配预案的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结合公司 2025 年度经营情况制定的,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 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 年-2026 年)》中股利分配政策,该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合理。 公司 2024年、2025年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 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 项目核算及列报金额合计分别为 17,238.40 万元、12,177.93万元,分别占对应年度总资产的 9.66%、7.02%。 五、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11b2e3d3-82dd-46f8-bb06-0bb65ebc63bf.PDF ─────────┬──────────────────────────────────────────────── 2026-04-26 16:26│工大科雅(301197):2026年一季度报告 ─────────┴──────────────────────────────────────────────── 工大科雅(301197):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9cc3cfa6-2226-43e0-8833-9395186aad75.PDF ─────────┬──────────────────────────────────────────────── 2026-04-26 16:26│工大科雅(301197):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 河北工大科雅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审议了《关于公司 2026年度董事人员薪酬的议案》,鉴于该议案涉及董事自身薪 酬,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公司拟定 2026 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情 况如下: 一、适用对象 在公司领取薪酬/津贴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本次董事薪酬方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至新的董事薪酬方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自动失效。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 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至新的薪酬方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自动失效。 三、薪酬原则 1.责任原则:按工作岗位、工作成绩、贡献大小及权责相结合等因素确定薪酬标准。 2.竞争原则:薪酬水平可参照所处行业的收入水平,保持公司薪酬的吸引力及在市场上的竞争力。 四、薪酬方案 (一)董事薪酬(津贴)方案 1、非独立董事:董事长齐承英按照公司相关薪酬和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董事齐成勇、吴向东、齐先锴在公司担任高级 管理人员或其他管理职务,根据其在公司所任具体职务,按照公司相关薪酬和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董事杨立新、黄立甫不在 公司专职工作,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和津贴。 2、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采取固定津贴形式在公司领取报酬,津贴标准为每年人民币 10万元(含税)。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按照公司相关薪酬和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及分子公司兼 任多个职务的,按就高不就低原则领取薪酬,不重复计算。 五、薪酬构成 在公司担任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 1、基本薪酬:参考同行业薪酬水平,并结合其担任的职位、工作能力以及市场薪资行情综合确定,按月发放; 2、绩效薪酬:根据个人岗位绩效考核情况、公司目标完成情况等综合考核结果确定,按各考核周期进行考核发放,其中一定比 例的绩效薪酬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核算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发放。绩效薪酬占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原则上不低于 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3、中长期激励收入: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员工持股计划等符合监管要求的激励方式,具体方案 由公司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等另行制定。 六、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2、上述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3、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本方案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等相抵触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等规定执行。 4、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将在每年的《年度报告》中披露。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c8aaf680-4461-4160-86a4-b9534520d74b.PDF ─────────┬──────────────────────────────────────────────── 2026-04-26 16:26│工大科雅(301197):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 河北工大科雅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担任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审计业务范围和市场价格水平确定相关审计费用。本 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天健具有相关审计业务资质和能力,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与职业素养。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 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切实履行审计责任和义务,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审计工作,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鉴证工作要求 ,为公司提供了良好的审计服务。基于天健丰富的审计经验和良好的职业素养,同时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经公司董事会审议, 拟续聘天健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 年 7月 18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 首席合伙人 钟建国 2025 年末合伙人数量 250 人 2025 年末执业人 注册会计师 2363 人 员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954 人 2024 年(经审计) 业务收入总额 29.69 亿元 业务收入 审计业务收入 25.63 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 14.65 亿元 2024 年上市公司 客户家数 756 家 (含 A、B 股)审 审计收费总额 7.35 亿元 计情况 涉及主要行业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 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 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 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房地产业,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采矿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 和邮政业,综合,卫生和社会工作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54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 2025 年末,已计提职业风 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 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 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 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原告 被告 案件时间 主要案情 诉讼进展 投资者 华仪电 2024 年 3 天健作为华仪电气 2017 年度、 已完结(天健需在 气、东海 月 6日 2019 年度年报审计机构,因华仪 5%的范围内与华仪 证券、天 电气涉嫌财务造假,在后续证券 电气承担连带责 健 虚假陈述诉讼案件中被列为共同 任,天健已按期履 被告,要求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行判决)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本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近三年(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4次、监督管理措施 17 次、自律监管措 施 13 次,纪律处分 5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11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5 人次、监督管理措施 63 人次、自 律监管措施 42 人次、纪律处分 23 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高高平,2010 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 ,2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 13 家上市公司及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陈硕京,2020 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 年开始 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 6 家上市公司及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张林,2008 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6 年起为 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 8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 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在为公司提供 2025 年年度审计工作过程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为公司 2026 年度 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行情等因素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具体费用,本议案尚需提交 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1221e2c1-7b9b-4ef2-914a-1337a94abe6f.PDF ─────────┬──────────────────────────────────────────────── 2026-04-26 16:26│工大科雅(301197):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工大科雅(301197):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60740c45-353f-4fb7-9669-4b5eacea3928.PDF ─────────┬──────────────────────────────────────────────── 2026-04-26 16:26│工大科雅(301197):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工大科雅(301197):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9e4edd60-a178-4318-8eea-ca338e05ecd3.PDF ─────────┬──────────────────────────────────────────────── 2026-04-26 16:26│工大科雅(301197):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河北工大科雅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河北工大科雅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 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 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 年 7月 18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 首席合伙人 钟建国 2025 年末合伙人数量 250 人 2025 年末执业 注册会计师 2363 人 人员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954 人 2024 年(经审 业务收入总额 29.69 亿元 计)业务收入 审计业务收入 25.63 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 14.65 亿元 2024 年上市公 客户家数 756 家 司 ( 含 A 、 B 审计收费总额 7.35 亿元 股)审计情况 涉及主要行业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 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 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 务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建筑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采矿业, 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综合,卫生和 社会工作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54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 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 2025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 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 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 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原 被告 案件时间 主要案情 诉讼进展 告 投 华仪电 2024年 3 天健作为华仪电气 2017年度、 已完结(天健需在 资 气、东海 月 6日 2019年度年报审计机构,因华仪 5%的范围内与华仪 者 证券、天 电气涉嫌财务造假,在后续证券 电气承担连带责 健 虚假陈述诉讼案件中被列为共同 任,天健已按期履 被告,要求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行判决)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本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三)诚信记录 天健近三年(2023年 1月 1日至 2025年 12月 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4次、监督管理措施 17次、自律监管措施 13次 ,纪律处分 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11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5人次、监督管理措施 6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42人次、纪律处分 2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鉴于天健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公允性,公司于 2025年 4月 25日召开的第 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于 2025年 5月 19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进行了充分了解和沟通,对其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核查。经核查 ,一致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较好地胜任工作,同意公司聘任天健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 三、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天健对公司 2025年 度财务报告及 2025年 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非 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天健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母 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 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天健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 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四、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天健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 ,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年 4月 23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所作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 会审议。 (二)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主要项目组成员保持沟通,在审计报告正式出具前召开了年度 报告审计沟通会,就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计划、审计进展、审计中遇到的问题和审计意见等相关事项召开了沟通会。 (三)2026年 4月 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 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 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 时完成了公司 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河北工大科雅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dc9c17ce-ef18-4c17-84b5-f70c3d2c14ca.PDF ─────────┬──────────────────────────────────────────────── 2026-04-26 16:26│工大科雅(301197):2025年年度报告 ─────────┴──────────────────────────────────────────────── 工大科雅(301197):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d60590a5-2204-4b58-857b-a6d20138339b.PDF ─────────┬──────────────────────────────────────────────── 2026-04-26 16:26│工大科雅(301197):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工大科雅(301197):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5779403d-05cf-4528-8838-761f1110d667.PDF ─────────┬──────────────────────────────────────────────── 2026-04-26 16:26│工大科雅(301197):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工大科雅(301197):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f48c8d76-15d5-4b3b-b3fd-65b7f6167353.PDF ─────────┬──────────────────────────────────────────────── 2026-04-26 16:26│工大科雅(301197):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工大科雅(301197):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35862b41-74a1-4643-8714-efe2fc1e3065.PDF ─────────┬──────────────────────────────────────────────── 2026-04-26 16:25│工大科雅(301197):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工大科雅(301197):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71726ef3-a185-42c0-879a-899fa04f54c4.PDF ─────────┬──────────────────────────────────────────────── 2026-04-26 16:25│工大科雅(301197):中信建投关于工大科雅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 工大科雅(301197):中信建投关于工大科雅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435ac56c-47b3-43aa-aba6-708ee40c19dd.PDF ─────────┬──────────────────────────────────────────────── 2026-04-26 16:25│工大科雅(301197):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 工大科雅(301197):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e3a02a6a-389a-47f9-ba7e-503c61825c72.PDF ─────────┬──────────────────────────────────────────────── 2026-04-26 16:25│工大科雅(301197):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工大科雅(301197):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2f7d83f2-879a-4aab-bfff-73aec8979ce1.PDF ─────────┬──────────────────────────────────────────────── 2026-04-26 16:25│工大科雅(301197):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河北工大科雅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河北工大科雅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工大科雅公司)2025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以及《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工大科雅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工大科雅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高高平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陈硕京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e712597d-ff85-4fac-96df-299412c41599.PDF ─────────┬──────────────────────────────────────────────── 2026-04-26 16:25│工大科雅(301197):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 ─────────┴──────────────────────────────────────────────── 工大科雅(301197):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92890891-77de-4bf4-8921-1624a158b77a.PDF ─────────┬──────────────────────────────────────────────── 2026-04-26 16:25│工大科雅(301197):中信建投关于工大科雅2025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 工大科雅(301197):中信建投关于工大科雅2025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45be241f-0f8e-42cc-a415-b2a8b6df29e0.PDF ─────────┬──────────────────────────────────────────────── 2026-04-26 16:25│工大科雅(301197):中信建投关于工大科雅2025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 工大科雅(301197):中信建投关于工大科雅2025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fba368bd-8eaf-4f5b-a320-181e767de9f0.PDF ─────────┬──────────────────────────────────────────────── 2026-04-26 16:25│工大科雅(301197):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 一、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河北工大科雅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和经营需要,2026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含目前及未来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和控股子 公司,以下合称“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规模不超过 65,000万元人民币(或等额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包含新增授信及存续 授信金额,授信种类包含但不限于各类贷款、保函、承兑汇票等融资品种。 授信额度最终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实际需求合理确定。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总授信额度内,根据不 同银行实际授予的授信额度情况选择及新增合作银行、调剂各银行的申请授信金额,以及具体办理申请授信融资、签约、续约和调整 融资金额、融资类型、融资费用、融资期限等相关事项。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事项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授信额度的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 。 二、申请综合授信的必要性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公司业务发展及正常经营所需,通过银行授信的融资方式为自身发展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改善公司财 务状况,对公司日常性经营活动产生积极影响,进一步促进公司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939c2cf3-5838-40ac-be7f-bc191277cc4e.PDF ─────────┬──────────────────────────────────────────────── 2026-04-26 16:24│工大科雅(301197):工大科雅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河北工大科雅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决定于 2026年 5月 20日下午 14:30召开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5月 20日(星期三)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5 月 20 日上午 9:15-9:25、9:30-11: 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5月 20日 9:15至 2026年 5月 20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 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 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6年 5月 14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6年 5月 14日下午深交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 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石家庄高新区裕华东路 455号润江总部国际 9号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 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2.00 《关于〈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3.00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5.00 《关于 2026 年度董事人员薪酬方案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6.00 《关于修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理制度>的议案》 7.00 《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8.00 《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9.00 《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10.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 议案》 2、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经公司 2026年4月 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或文件。 3、特别强调事项 (1)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议案 8.00、9.00、10.00 均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且 拟为激励对象的股东或者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应当回避表决,关联股东不可以接受其他股东委托投票。 (3) 公司将对上述提案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或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以现场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委 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会。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进行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代理人身份 证进行登记。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会。 (3)异地股东可填写附件三《河北工大科雅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参会登记表》,并采取邮寄或电子邮件的 方式登记。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务必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有效持股凭证、授权委托 书等原件到场。 2、登记时间:本次股东会现场登记时间为 2026年 5月 19日上午 9:00—下午 17:00。采用信函登记的须在 2026年 5月 19日 下午 17:00之前送达公司。 3、登记地点:石家庄高新区裕华东路 455号润江总部国际 9号楼,董事会办公室,邮编:050000(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 上请注明“2025年年度股东会”字样)。 4、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石家庄高新区裕华东路 455号润江总部国际 9号楼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311-85820288 传真:0311-83839905 邮箱:ir@gdkeya.com 5、会议费用: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6、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2)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公司董事会秘书指定的工作人员将对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 东、个人股东的受托人、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出示和提供的证件、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形式审核,拟参会人员出示和提 供的证件、文件符合上述规定的,可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拟参会人员出示和提供的证件、文件部分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不得参与现 场投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 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二。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河北工大科雅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2002bd74-6104-404e-a08c-f8dda7def29f.PDF ─────────┬──────────────────────────────────────────────── 2026-04-26 16:23│工大科雅(301197):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海云) ─────────┴──────────────────────────────────────────────── 工大科雅(301197):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海云)。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5c817647-1201-4b3e-b81a-b2fd67e5acec.PDF 【2.财报链接】 ─────────┬──────────────────────────────────────────────── 2026-04-27│工大科雅: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7/1225193199.PDF ─────────┬──────────────────────────────────────────────── 2026-04-27│工大科雅: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7/1225193208.PDF ─────────┬──────────────────────────────────────────────── 2025-10-30│工大科雅: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30/1224766061.PDF ─────────┬──────────────────────────────────────────────── 2025-08-26│工大科雅: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6/1224568618.PDF ─────────┬──────────────────────────────────────────────── 2025-04-28│工大科雅: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8/1223321590.PDF ─────────┬──────────────────────────────────────────────── 2025-04-28│工大科雅: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8/1223321623.PDF ─────────┬──────────────────────────────────────────────── 2024-10-29│工大科雅: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9/1221542672.PDF ─────────┬──────────────────────────────────────────────── 2024-08-29│工大科雅: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9/1221032793.PDF ─────────┬──────────────────────────────────────────────── 2024-04-24│工大科雅: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4/1219773155.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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