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197 工大科雅 更新日期:2024-05-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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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4 00:00│工大科雅(301197):工大科雅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离任-林国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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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大科雅(301197):工大科雅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离任-林国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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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4 00:00│工大科雅(301197):工大科雅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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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大科雅(301197):工大科雅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军)。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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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4 00:00│工大科雅(301197):监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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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大科雅(301197):监事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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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4 00:00│工大科雅(301197):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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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河北工大科雅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遵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规范运作、科学决策,积极推动公司各项业务发展。现将公司
董事会 2023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5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合法合规,公司均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全体董事能够依据规定和要求开展工作,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和义务,具体情况
如下:
1 第三届董事 2023.4.27 1.《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会第九次会 2.《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议 3.《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关于独立董事2022年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关于〈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8.《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的议案》
9.《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议案》
10.《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
11.《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暨
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
12.《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13.《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
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14.《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15.《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2 第三届董事 2023.7.15 1.《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暨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第十次会 2.《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 3.《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4.《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
2023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5.《关于提议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 第三届董事 2023.8.23 1.《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会第十一次 2.《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
会议 报告>的议案》
3.《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4.《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4 第三届董事 2023.8.30 《关于聘任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会第十二次
会议
5 第三届董事 2023.10.24 《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会第十三次
会议
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 其人员构成及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要求,2023年度,各专门委员会勤勉履职,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了科学和专业的意见和参考。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年度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五次会议,就公司定期报告、续聘审计机构等议案进行了审议。根据公司实际情况
,积极开展公司内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2.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2023年度内,战略委员会未组织召开会议。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3年度内,提名委员会共组织召开2次会议。报告期内,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依照相关法规、《公司章程》及《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工作细则》的规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了遴选、审核。
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3年度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组织召开1次会议,对2023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方案进行了研究,并对薪
酬方案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公司年度报告中披露的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状况属实,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
薪酬情况符合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未有违反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情况发生。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2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等公司均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公司平等地对待所有股东,通过现场、网络等合法有效的方式,让更多的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能够参加股东大会。
1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2023.5.22 1.《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2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 2023.8.3 1.《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2023
东大会 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2.《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暨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3.《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设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会的构成及董事会成员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均具备董事所必需的专业知识、技能和素质。公司全体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能够主动关注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重大事项
等,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能深入讨论,为公司经营发展建言献策,做出决策时充分考虑中小股东的利益和诉求,切实增强
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推动公司生产经营各项工作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公司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勤勉尽责,积极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深入了解公司发展及经营情况。公司独立
董事对公司财务报告、风险防控、公司治理等事项作出了客观、公正的判断,并发表独立董事意见,对公司的良性发展起到了积极的
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突显了独立董事制度对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的优势和作用。
2024
(一)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相关内控制度,加强内部控制建设,严格推进各项制度的执行,建立更加规范
、透明的上市公司运作体系;不断加强董事履职能力培训,提高公司决策的科学性、高效性,保障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
(二)公司董事会将继续秉持为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根据公司的经营目标及业务发展需要,积极督促公司管理层执行各项经营
计划,促进公司各项日常业务良好运行。
河北工大科雅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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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4 00:00│工大科雅(301197):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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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大科雅(301197):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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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4 00:00│工大科雅(301197):中信建投关于工大科雅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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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河北工大科雅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大科雅”、“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证券
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现对《河北工大科雅
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保荐机构进行的核查工作
保荐机构通过审阅公司内控相关制度、查阅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记录,与企业相关人员进行交流等措施,从公司内部
控制的环境、业务控制、会计管理控制和内部控制的监督等多方面对其内部控制的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
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包括母公司工大科雅及
所有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
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五个方面。具体包括治理结构、
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企业文化、社会责任、资金活动控制、对外投资、销售业务、采购业务、合同管理、财务报告、对
分子公司的控制、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资金管理、财务报告、采购业务、销售业务、资金活动、
关联交易等事项。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公司内部各项管理规定,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
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
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定量标准 定量标准 定量标准
利润总额潜在错报 错漏≥合并利润 利润总额的 5%≤错漏< 错漏<合并报表利
总额的 10% 利润总额的 10% 润总额的 5%
资产总额潜在错报 错漏≥合并资产 合并资产总额的 0.5%≤错 错漏<合并资产总
总额的 1% 漏<合并资产总额的 1% 额的 0.5%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1)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并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和不利影响;
2)已公布的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影响其真实性、完整性、公允性,公
司予以更正;
3)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
未能发现该错报;
4)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重要缺陷 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3)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
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4)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不能合理保证编制
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一般缺陷 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定量标准 定量标准 定量标准
非财务报告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 500 万元≤直接财产损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
内部控制缺陷 1000 万元 失金额<1000 万元 <500 万元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1)重大事项缺乏合法决策程序或决策程序不规范,导致出现重大失误,给
公司造成重大财产损失;
2)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
3)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处罚;
4)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
5)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且缺乏有效的补偿性控制。
重要缺陷 1)决策程序不规范导致出现较大失误;
2)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受到除责令停产停业、暂扣
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以外的行政处罚;
3)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重要缺陷;
4)内部控制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一般缺陷 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2023 年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2023 年内不存在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结合自身的经营特点,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一套较为健全
、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和公司的行业特点,且得到了有效的贯彻和执行,对公司各项业
务的健康运行及公司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了良好的保证。随着国家法律法规的逐步深化完善和公司的发展,公司将进一步建立健全和
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改进和提高内部控制体系的合理性和有效性。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核查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主要进行了以下核查程序:查阅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监事会等会议记录,与企业相关人员进行交流,查阅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等
。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工大科雅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现行内部控制制度和执行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较好;《河北工大科雅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其内部
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4/380d4aa7-1fc5-46bd-b6f5-94e3a08b786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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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4 00:00│工大科雅(301197):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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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工大科雅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情况公司
经天健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3 年度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5,666.42 万元,母公司实现的净
利润为 5,956.65 万元,公司按母公司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595.67 万元后,截至 2023 年 12 月31日母公司累计可分
配利润为 30,680.73 万元。
为积极贯彻落实“质量回报双提升”专项行动,更好回报股东,与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的原则,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
的前提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河北工大科雅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提出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公司未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库存股后股份数为基数,向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
利 1 元人民币(含税)。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公司截至 2024 年 4 月 12 日的总股本为 120,540,000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股份 1,605,094 股后,分配股
份基数为 118,934,906 股,以此测算,预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1,893,490.6 元(含税)。本次分配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不分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后续分配。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由于股份回购等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户
中的股份数量发生变化,公司拟维持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现金红利派发总额,并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具体调整情况。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与公司成长的匹配性
结合公司 2023 年度经营情况,为了更好的回报股东,强化公司回报股东的意识,增强公司利润分配的透明度,利于投资者参与
分享经营成果以及形成稳定的回报预期,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本次利润分配总额未超过
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该预案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在保证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拟定的 2023 年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
也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故意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待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河北工大科雅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3/66625502-e775-448f-a599-749cbf12335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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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4 00:00│工大科雅(301197):工大科雅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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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大科雅(301197):工大科雅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4/6a390720-5502-4dda-961d-400ff9dff35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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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4 00:00│工大科雅(301197):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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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大科雅(301197):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3/cea0e03e-87cb-49c7-8810-e14d4f9edc6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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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4 00:00│工大科雅(301197):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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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度,河北工大科雅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遵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着对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履职监督职责,对公司依法运作、重大决策、财
务状况以及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履职等方面进行了有效监督,切实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公司监事会 2023年
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设监事 3名,其中职工代表监事 1名,监事会的构成及监事会成员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要求,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监事会 3次;监事会的召集、召开合法合规,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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