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198 喜悦智行 更新日期:2025-07-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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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5 15:43 │喜悦智行(301198):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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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2 15:54 │喜悦智行(301198):喜悦智行章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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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2 15:52 │喜悦智行(301198):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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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4 18:24 │喜悦智行(301198):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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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4 18:24 │喜悦智行(301198):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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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4 18:22 │喜悦智行(301198):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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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4 18:22 │喜悦智行(301198):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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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4 18:21 │喜悦智行(301198):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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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4 18:20 │喜悦智行(301198):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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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5 16:09 │喜悦智行(301198):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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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5 15:43│喜悦智行(301198):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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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4 年 12月 3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择机购买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短期投资理财产品,额度有效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效期内和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57)。
近日,公司在授权范围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已到期赎回,现就有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现金产品到期赎回情况
序 受托人名 产品名称 产品类 认购金 起息日 到期日 实际年 实际收益
号 称 型 额(万 化收益 (元)
元) 率
1 浙商银行 单位结构性存款 保本浮 1,500.00 2025-4-25 2025-7-25 2.20% 83,416.67
EEQ25016DT 动型
2 浙商银行 单位结构性存款 保本浮 1,500.00 2025-4-25 2025-7-25 2.20% 83,416.67
EEQ25016UT 动型
二、公告日前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含本次)
序 受托人名称 产品名称 产品类 认购金额 起息日 到期日 到期状态 预期年化 实际收益
号 型 (万元) 收益率 (元)
1 杭州银行股 “添利宝” 保本浮 1,600 2025- 2025-4- 到期赎回 1.10%- 93,764.38
份有限公司 结构性存款 动收益 1-22 25 2.50%
产品 型
(TLBB20250
0771)
2 浙商银行 单位结构性 保本浮 2,000 2025- 2025-4- 到期赎回 1.30%或 133,972.22
存款 动型 1-24 25 2.25%或
EEQ25003U 2.65%
T
3 中国银行慈 对公结构性 保本浮 2,000 2025- 2025-5- 到期赎回 0.85%- 66,194.36
溪分行 存款 动收益 1-24 13 2.40%
20250055 型
4 浙商银行 单位结构性 保本浮 1,500 2025- 2025-7- 到期赎回 1.30%或 83,416.67
存款 动型 4-25 25 2.20%或
EEQ25016D 2.65%
T
5 浙商银行 单位结构性 保本浮 1,500 2025- 2025-7- 到期赎回 1.30%或 83,416.67
存款 动型 4-25 25 2.20%或
EEQ25016U 2.65%
T
6 宁波银行 单位结构性 保本浮 3,000 2025- 2025-9- 未到期 1.00%- /
存款 动型 5-12 12 2.30%
7202502341
7 杭州银行 “添利宝” 保本浮 1,000 2025- 2025-8- 未到期 1.10%或 /
结构性存款 动收益 5-16 18 2.25%或
产品 型 2.45%
(TLBB20250
8988)
8 杭州银行 “添利宝” 保本浮 1,000 2025- 2025-8- 未到期 1.10%或 /
结构性存款 动收益 5-16 18 2.25%或
产品 型 2.45%
(TLBB20250
8989)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余额为人民币 5,000 万元(含本次),未超过股东大会授权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人民币 10,000 万元。
三、备查文件
1、现金管理产品到期赎回相关凭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5/3e1fd777-9dd6-4267-be66-f6af728d290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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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2 15:54│喜悦智行(301198):喜悦智行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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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悦智行(301198):喜悦智行章程。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3/abab1fa0-5b7d-40b0-babf-de0599ae63a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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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2 15:52│喜悦智行(301198):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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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25 年 6
月 24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变更经营范围和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变更登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5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
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修改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公司管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
公司于近日完成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备案手续,并取得了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
发的《营业执照》,换发后的营业执照具体信息如下:
一、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基本情况
名称: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信用代码:91330282768537876J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罗志强
注册资本:壹亿陆仟玖佰万元整
成立日期:2005 年 02 月 03 日
住所:浙江省慈溪市桥头镇吴山南路 1111 号(一照多址)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销售;生
态环境材料制造;生态环境材料销售;包装服务;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国内货物运输代理;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销售;包
装材料及制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货物进出口;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及容器生产;食品用塑
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二、备查文件
1.《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2.《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2/23dd7ac9-ddb2-4994-a43e-f0d5c7e94b0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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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4 18:24│喜悦智行(301198):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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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悦智行(301198):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4/c51eeeaa-b678-405a-84c5-66dde0072b9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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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4 18:24│喜悦智行(301198):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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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督促公司依法
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宁
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按照《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
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拟披露的信息存在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可暂缓、豁免披露情形的
,由公司自行审慎判断,并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相关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的事后监管。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得滥用暂
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二章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范围
第四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
定、管理要求的事项(以下统称“国家秘密”),应当豁免披露。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遵守国家保密法律制度,履行保密义务,不得通过信息披露、投资者互动问答、新闻发布、接受
采访等任何形式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以信息涉密为名进行业务宣传。
公司的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应当增强保守国家秘密的法律意识,保证所披露的信息不违反国家保密规定。
第五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保密商务信息(以下统称“商业秘密”),符合下列情形之
一,且尚未公开或者泄露的,可以暂缓或者豁免披露:
(一)属于核心技术信息等,披露后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的;
(二)属于公司自身经营信息,客户、供应商等他人经营信息,披露后可能侵犯公司、他人商业秘密或者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
益的;
(三)披露后可能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益的其他情形。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存在不确定性、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保密商务信息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其他情形,
及时披露可能损害公司利益或者误导投资者,并符合本制度第七条条件的,可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暂缓披露,说明暂缓披露的理
由和期限。采取暂缓披露的,应当明确暂缓披露的期限或未来披露的条件或情形。
第六条 本制度所称的国家秘密,是指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规定的,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
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泄露后可能损害国家在政治、经济、国防、外交等领域的安全和利益的信息。
本制度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国家有关反不正当竞争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规定的,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
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第七条 暂缓披露的信息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拟披露的信息尚未公开或者泄漏;
(二)有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已书面承诺保密;
(三)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未发生异常波动;
(四)属于核心技术信息等,披露后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的;
(五)属于公司自身经营信息,客户、供应商等他人经营信息,披露后可能侵犯公司、他人商业秘密或者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
益的;
(六)披露后可能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益的其他情形。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可以暂缓披露相关信息。暂缓披露的期限一般不超过 2个月。
第三章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内部管理程序
第八条 公司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不得随意扩大暂缓、豁免事项的范围,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暂缓或豁免披
露的信息泄露。
第九条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由公司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公
司证券投资部协助董事会秘书办理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的具体事务。
第十条 暂缓或豁免披露的申请与审批流程:
(一)公司相关部门或子公司应当及时填写《信息披露暂缓或豁免事项登记审批表》,并将经部门负责人或子公司负责人签字的
《审批表》、暂缓或豁免披露事项的相关书面资料报送公司证券投资部,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负责。
(二)公司证券投资部负责对申请拟暂缓、豁免披露的信息是否符合暂缓、豁免披露的条件进行审核,必要时可由相关部门会签
同意后,提交公司董事会秘书。
(三)公司董事会秘书对拟暂缓、豁免披露事项进行复核,并在《审批表》中签署意见;
(四)公司董事长对拟暂缓、豁免披露事项的处理做出最后决定,并在《审批表》中签署意见。
第十一条 公司拟对特定信息作暂缓、豁免披露处理的,应当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登记,经公司董事长签字确认后,妥善归档
保存,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十年。
第十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有关信息应当登记以下事项:
(一)豁免披露的方式,包括豁免披露临时报告、豁免披露定期报告或者临时报告中的有关内容等;
(二)豁免披露所涉文件类型,包括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临时报告等;
(三)豁免披露的信息类型,包括临时报告中的重大交易、日常交易或者关联交易,年度报告中的客户、供应商名称等;
(四)内部审核程序;
(五)其他公司认为有必要登记的事项。
因涉及商业秘密暂缓或者豁免披露的,除及时登记前款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登记相关信息是否已通过其他方式公开、认定属于
商业秘密的主要理由、披露对公司或者他人可能产生的影响、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等事项。
第十三条 公司拟披露的定期报告中有关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可以采用代称、汇总概括或者隐去关键信息等方式豁
免披露该部分信息。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临时报告中有关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可以采用代称、汇总概括或者隐去关键信
息等方式豁免披露该部分信息;在采用上述方式处理后披露仍存在泄密风险的,可以豁免披露临时报告。
第十四条 暂缓披露申请未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或者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商业秘密后,出现下列情形
之一的,应当及时披露,并说明该信息认定为商业秘密的主要理由、内部审核程序以及未披露期间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上市公司
股票情况等:
(一)暂缓、豁免披露原因已消除;
(二)暂缓披露的期限届满
(三)有关信息难以保密;
(四)有关信息已经泄露或者市场出现传闻。
第四章 责任追究与处理措施
第十五条 对于不符合本制度规定的暂缓、豁免情形作暂缓、豁免处理,或者存在违反本制度规定办理暂缓、豁免披露业务等行
为,给公司、投资者带来不良影响或损失的,公司将视情况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管理制度的规定对负有直接责任的相关人员和分
管责任人等采取相应惩戒措施;涉及违法违规情形的,公司将报送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理。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与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十七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并解释。
第十八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改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5/5726618a-36bc-4e6f-a13a-9c138ee8603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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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4 18:22│喜悦智行(301198):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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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
规定,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4日上午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推举并表决通过,罗建校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罗建校先生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对职工代表董事的任职资格要求,不存在《公司法》《
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职工代表董事的情形。罗建校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与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
存在关联关系。
本次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将与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的四名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担任职工代表董事的董事人数合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罗建校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4/f376d961-266c-48d9-849b-d96dc343bdb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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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4 18:22│喜悦智行(301198):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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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4 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
工代表董事,于 2025 年 6 月 24日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同日,
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并聘任了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四届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
1、非独立董事:罗志强先生(董事长)、安力先生;
2、独立董事:沈旺先生、金剑先生;
3、职工代表董事:罗建校先生。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以上 5 名董事组成,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条件,其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和担任职工代表董事的董事人数合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独立董事
的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上述人员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5 日及 2025 年 6 月 25 日在巨潮资讯网(w
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为自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第四届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委员会成员构成如下:
1、审计委员会:沈旺先生(主任委员)、金剑先生、罗建校先生
2、战略委员会:罗志强先生(主任委员)、罗建校先生、金剑先生
3、提名委员会:金剑先生(主任委员)、沈旺先生、罗志强先生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金剑先生(主任委员)、沈旺先生、安力先生
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过半数并担任主任
委员,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沈旺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并担任主任委员。本届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之日起三年,期间如有委员辞任且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将自动失去专门委员会委员资格。
二、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同意聘任以下人员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具体如下:
1、总经理:罗志强先生
2、副总经理:张华先生、胡友明先生
3、财务总监:孙维庆先生
4、董事会秘书:蔡超威先生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经对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聘任公司财务总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
通过。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
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董事会秘书蔡超威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三、董事会秘书的联系方式
根据相关规定,现将公司董事会秘书的通讯方式公告如下:
联系人:蔡超威
电话:0574-58968850
电子邮箱:joy@joy-nb.com
通讯地址: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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