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199 迈赫股份 更新日期:2026-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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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5:58 │迈赫股份(301199):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名称、住所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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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9 15:38 │迈赫股份(301199):关于公司获得发明专利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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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7 19:17 │迈赫股份(301199):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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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5 16:28 │迈赫股份(301199):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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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5 16:28 │迈赫股份(301199):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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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5 16:28 │迈赫股份(301199):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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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5 16:28 │迈赫股份(301199):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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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5 16:28 │迈赫股份(301199):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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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2 16:30 │迈赫股份(301199):迈赫股份2025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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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9 16:08 │迈赫股份(301199):关于公司副总经理离任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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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5:58│迈赫股份(301199):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名称、住所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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迈赫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全资子公司迈赫优沃(山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迈赫优沃”)
,因经营发展需要,于近日完成了名称、住所变更登记,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变更登记情况
近日,迈赫优沃完成了名称、住所变更的备案登记手续,并取得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
照》。变更后的登记信息如下:
企业名称:上海迈赫优沃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02MACT2XQ01K
注册资本:人民币 3,000.0000 万元整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23 年 08 月 24 日
法定代表人:李炜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855 号 26G 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
系统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智能机器人销售;工业设计服务;工业机
器人安装、维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商业、饮食、服务专用设备制造;物料搬运装备制造;智能机器人的研发;专用设备制造
(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包装专用设备制造;工业机器人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制造;通
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污泥处理装备制造;物联网应用服务;专业设计服务;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租赁;环境保护
专用设备销售;物料搬运装备销售;智能仓储装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工业机器人
销售;特种设备销售;智能物料搬运装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制冷、空调设备制造;制冷、空调设备销售;商业、饮食、服务
专用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施工专业作业;污水处
理及其再生利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二、备查文件
1、上海迈赫优沃科技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b554a574-ab0b-4673-9120-5c54b6457c0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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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9 15:38│迈赫股份(301199):关于公司获得发明专利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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迈赫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一项发明专利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权人 专利类型
1 一种转接工位吊具自动 ZL202310627923.9 迈赫机器人自 发明专利
开合运行系统 动化股份有限
公司
该专利属于汽车制造输送技术领域,提供了一种车辆驾驶室或整车吊装输送的解决方案。该运行系统由自动开合装置配合多个无
动力吊具装置组成,吊具含可移动开合的托臂,自动开合装置的推动机构可在指定位置推动托臂完成打开或关闭动作,可在特定工位
实现吊具自动开合,完成工件自动转接。吊具自身无需集成动力系统,结构简单,不仅降低吊具自重、便于维护,还减少了动力系统
的使用,在节约能源的同时显著降低了企业生产运营成本,可广泛应用于汽车焊装、涂装、总装生产线等场景。
该专利的取得有助于公司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并形成持续创新机制,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9/d0b0a6da-57bc-404f-8bf0-0fc3ac789c8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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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7 19:17│迈赫股份(301199):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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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王绪平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迈赫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4,8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5713%)的股东王绪平计
划在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2,600,000.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3928%),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
式减持股份,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3928%。
公司于近日收到了公司股东王绪平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一)股东名称:王绪平
(二)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绪平持有公司股份为4,8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5713%。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的具体安排
1、减持的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及公司上市后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而获得的股份。
3、减持数量及比例:拟减持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 2,600,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3928%。
4、减持期间:自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 2026年 4月 13日至 2026年 7月 10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
减持的期间除外。
5、减持方式: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
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3928%。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且不低于 22.4元/股(若在减持期间公司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前述价格应以调整后的价格为准)。
(二)股东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股东王绪平在公司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及其履行情况如下:
1、股份限售安排及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1)自发行人本次发行及上市之日起 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
本次发行及上市前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要求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2)当出现发行人股票上市后 6个月内发行人股票连
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人的股票发行价格,或者发行人上市后 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人的股票发行价格之情形,则
本人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将自动延长 6个月。若发行人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
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发行人股票经调整后的价格。(3)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向发行人申报
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数量及相应变动情况;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持股变动申报工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4)不论本人在发行人处的职务是否发生变化或者本人是否从发行人处离职,本人均会
严格履行上述承诺。”
“如本人在任职期间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则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所持有公司股份
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12个月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2、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1)本人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2)在遵守本
次发行其他各项承诺的前提下,本人在股份锁定期满后 24个月内减持的,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及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方式。(3)本人减持发行人
股份时,除应遵守前款承诺内容外,减持数量还应当符合本人签署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转让限制的承诺》中有关减持
数量限制的内容。(4)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 24个月内,若本人通过任何途径或手段减持本人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直接持有的发行人
股份,则本人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发行人的股票发行价格。若在本人减持前述股票前,发行人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人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发行人股票发行价格经相应调整后的价格。(5)本人减持股份行为应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并严格履行相关承诺;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拟
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并予以公告,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
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6)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
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因未履行上述承诺给发行人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向发行人或其他投资
者赔偿相关经济损失。”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王绪平严格遵守上述承诺,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本次减持计划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保持
一致。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股东王绪平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
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二)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破发、破净情形,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未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的 30%。
(四)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为股东王绪平因个人资金需求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
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五)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
四、备查文件
1、《王绪平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7/6c843875-909b-4bd2-9f73-b61cd439363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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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5 16:28│迈赫股份(301199):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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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证券”、“保荐机构”)作为迈赫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迈赫股份”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规定,对迈赫股份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
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迈赫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307
号)核准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334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29.28 元/股,募集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 97,619.52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9,190.12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8,429.40万元。
前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1年 12月 2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
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1〕第 1-10044号)。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
进行专户管理,且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迈赫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及后续披露
的募集资金用途调整公告,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招股说明书中所列 调整金额 调整后计划使用募
示的计划使用募集 集资金金额
资金金额
备注
智能焊装装备系统及机器 18,964.00 -7,304.86 11,659.14 已结项
人产品升级扩建项目
智能环保装备系统升级扩 18,380.00 -12,744.00 5,636.00 已结项
建项目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9,886.00 0.00 9,886.00 已结项
优沃工业互联研发升级扩 0.00 21,062.00 21,062.00 --
建项目
合计 47,230.00 1,013.14 48,243.14 --
注:优沃工业互联研发升级扩建项目调整的 21,062.00万元,包含募集资金部分利息净额 1,013.14万元。
二、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原则上应当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在支付人员薪酬、购买境外产品设备等事项中以募集资金直接
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在以自筹资金支付后六个月内实施置换。”公司在实施募投项目过程中,存在以自有资金先行支付部分款项,
后续再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相应款项划转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以等额置换公司前期以自有资金先行支付的款项的实际需求,具体情
况如下:
1、募投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需要支付项目相关人员的工资、奖金等薪酬费用,并依法缴纳相应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各项
税费。然而,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税务机关及社保公积金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若通过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上述款项,将导致公司
通过不同账户支付薪酬、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税费,与现行监管要求不符。因此,直接使用募集资金专户支付上述费用存在合规
障碍。
2、募投项目的投资支出中包含差旅费等员工日常报销所涉及的小额零星费用,鉴于该类支出金额较小,若通过募集资金专户直
接支付,不仅不便于日常募集资金管理,也不利于相关费用的归集与核算。
3、募投项目涉及原材料及零配件等批量采购支出,可能存在一次性支付包括募投项目和非募投项目款项的情形,以自有资金先
行集中采购并统一支付更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有利于提升公司资金使用效率。
4、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为加快公司票据周转速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公司可能会根据实际需要以承兑汇票
、信用证、其他电子付款凭证等方式先行支付募投项目所涉款项。
5、募投项目涉及境外采购业务时,需要向境外供应商支付货款,通常以外汇或信用证等方式进行结算。然而,受募集资金专户
的功能限制,无法通过募集资金专户直接办理支付。此外,进口货物所产生的关税、增值税等税款,需经由公司与海关绑定的银行账
户统一支付,亦无法通过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
基于上述情况,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并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以自有资金先
行支付上述相关款项,后续再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等额资金划转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进行等额置换,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为募投
项目使用资金。
三、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为进一步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
集资金等额置换。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公司财务部建立使用自有资金置换募集资金的台账,登记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自有资金账户的相关内容。根据募投项目的实
施进度,按月对公司以自有资金先行支付募投项目的相关款项进行统计,并按照募集资金支付的有关审批程序,在使用自有资金支付
后的六个月内,从募集资金专户等额划转款项至公司自有资金存款账户。
2、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进行持续监督,定期或不定
期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情况进行检查,公司及募集资金存管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监督检查工作。
四、本次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以自有资金先行支付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公司运营管理效率,保障募投项
目顺利实施,该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五、相关审核、批准程序及专项意见
1、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使用自有资金先行支付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即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
等额资金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该事项有利于保障公司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以及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
审计委员会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为保障募
投项目的顺利推进和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董事会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使用自有资金先行支付部分款项
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即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该事项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者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
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05/33446277-cdad-4bbb-bfac-d8097c7a087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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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5 16:28│迈赫股份(301199):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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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2026年 3月5日发布 2026年 3月5日生效
迈赫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迈赫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委托理财产品交易行为,有效控制投资风险,保证公司
资金、财产安全,提高投资收益,维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委托理财,是指在国家政策及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公司在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遵循提高资金使
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的原则,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
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其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行为。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以资金管理、投资理财等投融资活动为主营业务的控股子公司,
其业务行为不适用本制度规定。第四条 为保证公司资金安全,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司委托理财业务应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以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主营业务的开
展为先决条件。
(二)理财产品须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
(三)委托理财的资金为公司闲置资金,不得挤占公司正常运营和项目建设资金。
(四)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仅可进行现金管理,还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执行。对暂时闲置
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且必须为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及其他正规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产品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等),不得投资
非保本型产品,且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应当及时报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五)开展委托理财业务必须充分防范风险,受托方应是资信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且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
财机构,并与受托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理财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第二章 审批权限及执
行程序
第五条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应当在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的委托理财范围、额度及期限内进行操作。
(一)董事会审批标准:
委托理财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一千万元人民币的,应当在投资之前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股东会审批标准:
委托理财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五千万元人民币的,还应当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未达到董事会审议标准的委托理财事项,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据公司审批权限进行操作。
第六条 公司如因交易频次和时效要求等原因难以对每次委托理财履行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的,可以对未来十二个月内委托理财
范围、额度及期限等进行合理预计,并根据本制度第五条规定履行相应决策程序。
相关额度的使用期限不应超过十二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委托
理财额度。
公司向非关联人连续十二个月滚动发生委托理财的,以该期间最高余额为交易金额,适用本制度第五条规定。已经按照本制度第
五条规定履行相关义务的,不再纳入相关的累计计算范围。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进行委托理财的,还应当以委托理财额度作为计算标准,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关联交
易的相关规定。
第七条 公司财务部为委托理财的管理部门和具体实施部门,负责委托理财产品的经办和日常管理、委托理财产品的财务核算、
委托理财产品相关资料的归档和保管等。主要职能包括:
(一)投资前论证,根据公司财务状况、现金流状况、资金价格及利率变动以及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决议等情况,对委托理财的资
金来源、投资规模、预期收益进行可行性分析,对受托方资信、投资品种等进行内容审核和风险评估,必要时聘请外部专业机构提供
投资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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