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200 大族数控 更新日期:2025-10-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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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7 18:12 │大族数控(301200):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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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7 18:12 │大族数控(301200):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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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01 00:00 │大族数控(301200):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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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01 00:00 │大族数控(301200):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建设内容、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及项目延│
│ │期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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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01 00:00 │大族数控(301200):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建设内容、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及项目延期的核查│
│ │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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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01 00:00 │大族数控(301200):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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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1 16:34 │大族数控(301200):关于公司股价异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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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8 16:32 │大族数控(301200):中信证券关于大族数控2025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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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4 18:16 │大族数控(301200):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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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4 18:16 │大族数控(301200):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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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7 18:12│大族数控(301200):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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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10月17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2
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其中,现场会议于下午 14时开始在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重庆路大族激光智造中心 3栋 7楼一区 A01会议室
召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17 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1
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10月 17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杨朝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为 81人,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371,217,491股,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2408%。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共计 9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370,85
7,29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87.156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人数为 72人,代表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 360,20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847%。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保荐代表人等相关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议案的审议及表决情况如下:
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建设内容、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及延期事项的议案》
表决情况:371,196,491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的 99.9943%;17,2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含网络投票)的0.0046%;3,8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的 0.0010%。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
表决情况:7,741,777股赞成,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295%;17,2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16%;3,8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9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普通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指派娄攀律师、李鸿燕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
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
股东会决议是合法有效的。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7/4f5ff9e4-f43d-4c32-8bbf-3dde99b13d5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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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7 18:12│大族数控(301200):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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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
及《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就贵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以
下简称“本次股东会”)有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见证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合法性之目的而使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任何人不得将其用作其他任何目的。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本所委派律师列席了贵公司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按照律师行
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贵公司提供的与本次股东会有关的文件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在此基础上,本
所对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及以前所发生的事实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 关于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
(一) 贵 公 司 董 事 会 于 2025 年 10 月 1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北京总部 电话: (86-10) 8519-1300 上海分所 电话:
(86-21) 5298-5488 广州分所 电话: (86-20) 2805-9088 深圳分所 电话: (86-755) 2939-5288传真: (86-10) 8519-1350 传真: (8
6-21) 5298-5492 传真: (86-20) 2805-9099 传真: (86-755) 2939-5289杭州分所 电话: (86-571) 2689-8188 成都分所 电话: (86
-28) 6739-8000 西安分所 电话: (86-29) 8550-9666 青岛分所 电话: (86-532) 6869-5000
传真: (86-571) 2689-8199 传真: (86-28) 6739 8001 传真: (86-532) 6869-5010大连分所 电话: (86-411) 8250-7578 海口
分所 电话: (86-898)3633-3401 香港分所 电话: (852) 2167-0000 纽约分所 电话: (1-737) 215-8491传真: (86-411) 8250-7579
传真: (86-898)3633-3402 传真: (852) 2167-0050 传真: (1-737) 215-8491硅谷分所 电话: (1-888) 886-8168 西雅图分所 电话:
(1-425) 448-5090
传真: (1-888) 808-2168 传真: (1-888) 808-2168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和《深圳市
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股东会通知》”),决定于 2025年 10月 17
日召开本次股东会。
据此,贵公司董事会已就本次股东会的召开作出决议,并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以公告形式通知了股东,《股东会通知》中有关本
次股东会会议通知的内容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根据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会采取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三) 根据本所律师核查,2025年 10月 17 日,贵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贵公
司股东提供了网络投票服务。
(四) 根据本所律师的见证,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5年 10月 17日下午 14:00 在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重庆路大族激光
智造中心 3 栋 7 楼一区 A01会议室召开,现场会议由贵公司董事长杨朝辉主持。
(五) 根据本所律师的核查,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方式、会议审议的议案与《股东会通知》中公告的时间
、地点、方式、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一致。
综上,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关于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
(一)根据本所律师的核查,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9 名,代表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370,857,290
股,占贵公司股份总数的87.1561%。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传来的表明贵公司截至2025年 10月 10日下午收市时在册之股东名称和姓名的《
股东名册》,上述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
根据本所律师的核查,上述股东均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了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
根据本所律师的核查,贵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
(二)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信息确认,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的股
东共 81名,代表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371,217,491股,占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2408%。
(三)根据贵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及《股东会通知》,贵公司董事会召集了本次股东会。
综上,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及本次股东会召集人的资格符合《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关于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一)根据本所律师的见证,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就列入本次股东会议事日程的提案进
行了表决。股东会现场会议对提案进行表决时,由本所律师、股东代表共同负责计票和监票。
(二)根据本所律师、股东代表对现场会议表决结果的清点,以及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大族数控 2025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会投票结果统计表》,对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
(三)根据本所律师的见证,本次股东会通过现场和网络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建设内容、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及延期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371,196,491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下同)的99.9943%;17,2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
决权股份的0.0046%;3,8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10%。
其中,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不含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人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
的股东,本所未知中小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中的一致行动人)表决情况:7,741,777股
赞成,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下同)的99.7295%;17,2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的0.2216%;3,8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490%。
上述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综上,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会决议是合法有效的。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股东会决议按有关规定予以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7/38528dd6-f1f5-43fc-a575-e039a1a1603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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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01 00:00│大族数控(301200):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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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经深圳市大
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族数控”或“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拟于 2025年 10月 17日(星
期五)召开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4、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 10月 17日(星期五)下午 14:0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0月 17 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9:15-9:25,9:30-11
: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0 月 17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股权登记日:2025年 10月 10日(星期五)
6、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
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
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25 年 10月 10日(星期五)15:00交易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
有权出席股东会,不能亲自出席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一);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重庆路大族激光智造中心 3 栋 7楼一区 A01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 议案名称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建设内容、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 √
点及延期事项的议案》
上述议案为股东会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10月 1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
露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或文件。
上述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
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方式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5年 10月 14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7: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重庆路大族激光智造中心 3栋 7楼公司董秘办。
4、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公章
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法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
托人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参
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信函或传真须在 2025 年 10 月 14日 17:00 前送达公司董秘办方为有效。来信请寄:
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重庆路 12号大族激光智造中心 3栋7楼大族数控董秘办,邮编:518103(信封请注明“股东会”字样)。不接
受电话登记。
5、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达会场,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
者出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 东 可 以 通 过 深 交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 网 址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二)本次股东会联系人:周鸳鸳
电话:0755-86018244;
传真:0755-86018244;
电子邮箱:hanscnc2002@hanscnc.com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其他备查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01/b3105604-d838-4497-8898-0895e814374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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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01 00:00│大族数控(301200):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建设内容、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及项目延期的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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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族数控(301200):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建设内容、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及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详情请
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01/159a7d0e-2b27-4ced-a788-dd97b111791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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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01 00:00│大族数控(301200):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建设内容、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及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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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族数控(301200):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建设内容、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及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
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01/e8e73354-f6d0-40d7-a360-3660950cc09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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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01 00:00│大族数控(301200):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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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5年 9月 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举行,
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5年 9月 25日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8人,实际出席董事 8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杨朝辉先生主持,全体董事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建设内容、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及延期事项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对“PCB专用设备生产改扩建项目”的建设内容进行调整,增加全资子公司深圳麦逊电子有限公司、深
圳市升宇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为实施主体,同时拟增加租赁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凤塘大道 604号为项目实施地点,并根据项目实际建
设进度,同意将“PCB专用设备生产改扩建项目”、“PCB专用设备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调整至 2026
年 6月 30日。前述调整及延期事项是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改变项目投资规模,符
合公司自身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生
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建设内容、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及项目延
期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65)。
表决结果:同意票 8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同意于 2025年 10月 17日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尚需
由股东会审议批准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66)。
表决结果:同意票 8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01/331938f9-7da9-44d5-9d23-94bd4100051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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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1 16:34│大族数控(301200):关于公司股价异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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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2025年 9月 9日、2025年 9月 10日、2
025年 9月 11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34.60%(超过 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
形。
二、公司关注及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董事会进行了全面自查,并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有关
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6、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1、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在指定媒体上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公司目前没有其他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
2、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
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3、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0 日披露了《2025 年半年度报告》,对公司 2025年半年度经营情况、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进行了
详细描述,具体内容详见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3、公司目前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
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4、公司郑重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公司在定期报告等已披露文件中披露的风险因素。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
资,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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