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201 诚达药业 更新日期:2025-03-3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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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7 17:00 │诚达药业(301201):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时间届满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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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2 17:42 │诚达药业(301201):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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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0 16:04 │诚达药业(301201):关于公司通过FDA现场检查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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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6 18:16 │诚达药业(301201):2024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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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0 17:06 │诚达药业(301201):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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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0 17:06 │诚达药业(301201):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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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8 18:34 │诚达药业(301201):光大证券关于诚达药业2024年度现场培训情况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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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8 18:34 │诚达药业(301201):光大证券关于诚达药业2024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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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3 15:56 │诚达药业(301201):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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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3 15:56 │诚达药业(301201):关于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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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7 17:00│诚达药业(301201):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时间届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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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达药业(301201):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时间届满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17/56b78bce-f9d0-413f-b4f6-1f45963de10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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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2 17:42│诚达药业(301201):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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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达药业(301201):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12/d009347a-88d7-448a-b7bf-af6d4389c82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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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0 16:04│诚达药业(301201):关于公司通过FDA现场检查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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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1 日至 15 日接受了来自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
“FDA”)的 cGMP(现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检查范围涵盖质量体系、物料、生产、包装与标签、设备设施、实验室
控制六大系统。近日,公司收到 FDA 签发的现场检查报告(EIR,Establishment Inspection Report),该报告表明公司已通过本
次现场检查。现将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FDA 现场检查的相关情况
公司名称:诚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检查地点: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惠民街道黄河路 36号
检查范围:公司涉及产品(左卡尼汀)的生产制造FDA FEI:3004248447
检查结果:以 NAI(No Action Indicated,无需采取整改)的结果顺利通过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本次通过 FDA 现场检查,表明公司在药品 cGMP 质量管理体系和生产环境设施等方面符合 FDA 要求,为公司拓展国际市场提供
了坚实的保障,对公司核心竞争力的提升及持续健康发展产生积极影响。公司建立了完善和高效的 cGMP 质量管理体系,将助力公司
提升综合竞争力,为公司的长远发展注入动力。
由于医药产品的行业特点,药品生产销售受到市场环境、行业政策等因素影响,具有一定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
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10/b3a1a677-7ef8-4229-a6df-abc9bff833c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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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6 18:16│诚达药业(301201):2024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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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4年 1月 1日至 2024年 12月 31日。
(二)业绩预计情况: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亏损:2,100万元–2,900 万元 盈利:9,098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 亏损:5,000万元–6,000 万元 盈利:5,382 万元
益后的净利润
注:本表格中的“元”均指人民币元。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但公司已就业绩预告相关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
进行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报告期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本报告期业绩变动原因如下:
1、报告期营业收入同比降幅约 16%-27%。其中:原料药业务销售收入同比下降约 33%,主要系产品药用级左卡尼汀因 2023 年
客户超量备货,报告期内需求回落导致;报告期内,公司 CDMO业务订单减少,销售收入下降。
2、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研发费用约 9,000 万至 9,800 万,较上年增加约 6,600 多万。
3、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增加固定资产投入,随着医药中间体项目、原料药项目、研发中心扩建项目等募投项目陆续完工交付,
共计新增折旧费用约 833万元。
4、预计公司本报告期非经常性损益对净利润的影响金额约 3,000 万元,主要为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及现金管理投资收益。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2024年年度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中详细
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董事会关于本期业绩预告的情况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16/a1739a88-169a-4c81-8bd5-b387294219d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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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0 17:06│诚达药业(301201):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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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 1月 10日(星期五)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 月 10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
、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1月 10日 9:15—15:00。
2、召开地点: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惠民街道黄河路 36号诚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葛建利女士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诚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73人,代表股份 69,374,9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 154,713
,824股,其中公司回购专户中已回购的股份数量为 3,244,700股,该等回购的股份不享有表决权,故本次股东大会享有表决权的总股
份数为 151,469,124 股,下同。)的 45.801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67,52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44.576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9 人,代表股份 1,854,96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246%。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69 人,代表股份 1,854,96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24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
的中小股东 0人,代表股份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69人,代表股份 1,854,963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246%。
(三)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出席现场会议;见证律师列席现场会议并进行见证。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9,169,9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45%;反对 175,8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35%;弃权 29,1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2
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649,9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9486%;反对 175,88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816%;弃权 29,1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698%。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9,246,0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42%;反对 101,4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63%;弃权 27,4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
39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726,0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0511%;反对 101,48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707%;弃权 27,4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782%。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中伦文德(杭州)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陈宏杰、丁成铭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中伦文德(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诚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10/c90524bf-6856-4f9d-ac5c-b3a53c071fe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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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0 17:06│诚达药业(301201):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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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伦文德(杭州)律师事务所
地址:杭州市萧山区钱江世纪城广孚中心 1301
电话:0571-83685215 传真:0571-83685215 邮编:311200
北京中伦文德(杭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诚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诚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中伦文德(杭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称“本所”)接受诚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公
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称“本次股东大会”),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诚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就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有关事
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的合法性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公
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一起予以公告,并依法对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责任。
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资料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发
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大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召开。
(二)2024 年 12 月 26 日,公司董事会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披露了《诚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会议通知》载明了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时间、地点,提交大会审议的事项,出席会议的人员,会议登记办法和股权登记日等。
(三)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网络投票与现场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的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 月 10 日 9:15~9:25,9:
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 月 10 日 9:15~15:00。
经核查,网络投票表决的时间与公告的时间一致。
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1 月 10 日 14:00 在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惠民街道黄河路 36 号诚达药
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葛建利女士主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及出席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是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二)根据《会议通知》,截至 2025 年 1 月 3 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公司所有股东均有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
股东。
(三)经核查,通过现场和网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73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共计 69,374,96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8014%。其中: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
经核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 4 名,代表公司股份 67,52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5767%。
经查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持股凭证和授权委托书,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
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的资格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资料,并经公司确认,在网络投票表决时间内,通过网络有效投票的股东共计 69 人,代表公
司股份 1,854,96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246%。以上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公司股东大会的股东的资格由深圳证
券信息有限公司验证。
3、参加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共计 69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1,854,96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2246%。
(四)经核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和列席了会议。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出席和列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审议内容
2024 年 12 月 26 日,公司董事会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公布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决议公告和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公司董事会完整披露了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全部提案的具体内容。具体提案如
下:
1、《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核查,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了《会议通知》中列明的提案,没有修改原有会议议程及提出新提案的情况,不存在对召开本次股东
大会的公告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表决之情形;提案的内容与形式均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一)现场投票及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表决程序,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对提案进行了表决。会议按照《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了计票、监票,并在本所律师的监督下当场公布了现场会议的表决结果。
(二)网络投票及表决
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通过该投票平台进行了网络投票。深圳证券
信息有限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的网络投票情况进行了统计,并向公司提供了投票结果。
(三)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结束后,公司合并统计并当场公布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表决
情况如下:
1、《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9,169,96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045%;反对 175,88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2535%;弃权29,1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2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1,649,96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8.9486%;反对 175,880 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816%;弃权 29,1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
5698%。
2、《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9,246,06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42%;反对 101,48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1463%;弃权27,4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9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1,726,06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3.0511%;反对 101,480 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4707%;弃权 27,4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4782%。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参加表决的全体股东(包括委托代理人)审议通过。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
法有效。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均符合《
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10/3509baf7-dac6-4791-bf39-e7297991f6c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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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8 18:34│诚达药业(301201):光大证券关于诚达药业2024年度现场培训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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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保荐机构”)作为诚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达药业”、“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
定,于 2024 年 12 月 25 日对公司实际控制人以及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现场培训,现将培训情况报告如下:
一、培训基本情况
培训时间:2024 年 12 月 25 日
培训地点:诚达药业会议室
培训对象:公司实际控制人以及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培训内容
本次现场培训前,光大证券制作了培训讲义,并提前向公司发出了关于本次培训的通知。
本次培训对《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则进行了重点讲解。
三、培训效果
本次培训得到了公司的积极配合,全体参与培训人员进行了认真学习。本次培训使公司相关人员提升了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
增强了相关人员对上市公司的规范运作意识。本次培训达到了预期的目标,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08/f036109f-be92-4933-8c13-16d1c8fdb81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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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8 18:34│诚达药业(301201):光大证券关于诚达药业2024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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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达药业(301201):光大证券关于诚达药业2024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08/6b9a02ad-de0c-4b62-8d49-b6759edf904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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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3 15:56│诚达药业(301201):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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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诚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医药中间体项目”、“原料
药项目”竣工,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因此,公司决定对“医药中间体项目”、“原料药项目”项目进行结项,现
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诚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857号)同意注
册,公司首次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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