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206 三元生物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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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8 18:52 │三元生物(301206):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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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6 19:06 │三元生物(301206):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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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17:02 │三元生物(301206):关于继续使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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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5 18:54 │三元生物(301206):关于股东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未减持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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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8 18:24 │三元生物(301206):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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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8 18:24 │三元生物(301206):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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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8 18:24 │三元生物(301206):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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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8 18:24 │三元生物(301206):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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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8 18:24 │三元生物(301206):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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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 17:28 │三元生物(301206):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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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8 18:52│三元生物(301206):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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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内容提示:
1、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 2,325,700 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公司
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02,325,700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2,325,700 股后的总股本200,000,000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10股派5.00元(含税),共计派发 100,000,000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 10股现金红利(含税)=现金红利总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
)×10 股= [(202,325,700股-2,325,700股)÷10 股×5.0元/股] ÷202,325,700 股×10股=4.942525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
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
利=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4942525元/股。
公司 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年 5月 20日召开的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1、2026 年 5月 20 日,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方案如下:以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202,325,700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的 2,325,700 股后的总股本200,000,000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5.00 元(含税),共计派发 100,000,000 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
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分配预案公告后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将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可
参与利润分配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公司自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派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的分派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2,325,700.00 股后的 200,0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派 5.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4.5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
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
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
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1.00000
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50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 7月 1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 7月 16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年 7月 1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7月 1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3*****774 聂在建
2 03*****186 吕熙安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7月 8日至登记日:2026 年 7月 15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
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聂在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
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三元生物股票在上述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
发行价应相应调整。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上述股票最低减持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 2,325,70
0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 10股现金红利(含税)=现金红利总额÷总
股本(含回购股份)×10股= [(202,325,700股-2,325,700股)÷10股×5.0元/股] ÷202,325,700股×10股=4.942525元(保留六位
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
的每股现金红利=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4942525元/股。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山东省滨州市滨北梧桐十路 101号
咨询联系人: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电话:0543-3529859
传真电话:0543-3529850
八、备查文件
(一)《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9/9e5e205a-d372-47d8-be30-e7f7ef5b256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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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6 19:06│三元生物(301206):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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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元生物(301206):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6/40397908-d1e8-4e9b-a691-7eb6a5eb1bb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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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17:02│三元生物(301206):关于继续使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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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元生物(301206):关于继续使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1/11c075b1-a784-457b-81a7-47785687bf7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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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5 18:54│三元生物(301206):关于股东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未减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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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股东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未减持的公告
公司股东山东鲁信祺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山东省鲁信资本市场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
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6年 3月 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1
3)。山东鲁信祺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山东省鲁信资本市场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鲁信资本”),计
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2026年 3月 26日至 2026年 6月 25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
,930,000股(即不超过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 0.97%)。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鲁信资本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未减持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届满,在计划实施期间内鲁信资本未减持公司股份,持股情况未发生变化,仍持有公司
股份 1,930,000股。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名称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
(股) 比例(%) (股) 比例
(%)
鲁信 合计持有股份 1,930,000 0.97% 1,930,000 0.97%
资本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930,000 0.97% 1,930,000 0.97%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
注 1、本次减持前和减持后持有股份占总股本比例中总股本的有效计算基数为200,000,000股,即总股本 202,325,700股剔除公
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2,325,700股。
二、其他相关说明
(一)鲁信资本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届满,鲁信资本在本次股份
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内未减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违规情形。
(三)鲁信资本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
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一)鲁信资本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未减持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5/d6126400-1ab6-43d2-af06-ebb9cb28d7f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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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8 18:24│三元生物(301206):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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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6年 6月 18日上午 9:30在公司会议室
以现场+视频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6月 14 日以书面、电话方式通知到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人,实到董事 9人,会议由
董事长聂在建主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 2026 年 6月18日为授予日,并同意
以 13.42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 76名激励对象授予 232.57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6月 1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9)。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回避表决情况:程保华、韦红夫、郑海军、崔鲁朋为关联董事,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一)《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8/809106b1-fecb-45fa-8e03-8c6af62ab42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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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8 18:24│三元生物(301206):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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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
第 1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 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
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下列情形:
(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四)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五)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相关人员均不存在《管理办法
》所列示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一)最近 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二)最近 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三)最近 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四)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六)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任职的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含退休返聘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外籍员工、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三、本激励计划授予日的确定符合《管理办法》及本激励计划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本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要求,同意确定 2026年 6月 18日为授予日,并同意以 13.42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76名
激励对象授予 232.57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8/b3bcc49b-ce87-42fd-af86-09c2ca599f9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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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8 18:24│三元生物(301206):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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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元生物(301206):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8/d9418d90-44e4-4f7f-8bc5-bddf6ed8a68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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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8 18:24│三元生物(301206):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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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证字[2026]AN079-2号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Grandway Law Offices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6号新闻大厦 7层、8层 邮编:100005电话(Tel):010-88004488/66090088 传真(Fax):010-6
6090016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证字[2026]AN079-2号致: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三元生物”或“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
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以下称“本所”)接受三元生物的委托
,担任三元生物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称“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并已出具了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以下称“《法律意见书》
”)。
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和三元生物的要求,本所律师在对公司向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
制性股票的事项(以下称“本次授予”)作进一步查验的基础上,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三元生物为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
开披露的法律文件,随其他材料一起予以公告,并依法对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在《法律意见书》中的声明事项亦适用于本法律意见书。如无特别说明,本法律意见书中有关用语的含义与《法律意见
书》中相同用语的含义一致。本所律师根据《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
业规则(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提供
的相关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核查,现出具本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授予的批准与授权
根据公司提供的会议文件并经查验公司公告,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授予已履行的法定程序如下:
1. 2026 年 5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2026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 2026年 5月 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6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3. 2026 年 5月 26 日至 2026 年 6 月 4日,公司通过内部公告栏张贴对授予激励对象的人员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
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个人或组织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2026 年 6月 5日,公司披露了《山东三元生物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4. 2026年 6月 11日,公司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6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 2026年 6月 1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6. 2026年 6月 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6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本次授予。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授予的相关事项已经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股
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授予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授予的授予日
1. 根据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关于
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由公司董事会确定。
2. 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
意本次授予的授予日为2026年6月18日。
经查验,公司董事会确定的授予日为交易日,在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之日起60日内,且不属
于《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不得作为授予日的期间。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授予之授予日的确定符合《管理办法》及《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授予的授予对象、数量和价格
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本
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为76名,授予232.57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行权价格为13.42元/股。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授予的授予对象、数量和价格符合《管理办法》《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三、本次授予的条件
根据公司的说明及公开披露信息、《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并经查询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等相
关网站,截至本次授予日,公司及激励对象未发生《管理办法》《股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下列情形: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
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授予的条件已经满足,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符合《管
理办法》《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授予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授予之授予日的确定、本次授予的授予对象、数
量和价格、本次授予的条件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及办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等事项。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叁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8/00f75db3-1968-417e-bf82-c2639701cf0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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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8 18:24│三元生物(301206):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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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
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姓名 国籍 职务 获授的限制 占授予限制 占本激励计
性股票数量 性股票总数 划公告日公
(万股) 的比例 司股本总额
的比例
1 程保华 中国 董事、总经理 15 6.45% 0.074%
2 韦红夫 中国 董事、总工程师 15 6.45% 0.074%
3 郑海军 中国 董事 15 6.45% 0.074%
4 崔鲁朋 中国 董事 15 6.45% 0.074%
5 于俊玲 中国 财务总监 15 6.45% 0.074%
6 高亮 中国 董事会秘书 15 6.45% 0.074%
7 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 142.57 61.30% 0.705%
人员(70人)
合计(76人) 232.57 100% 1.149%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数量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
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额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20.00%。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外籍员工、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
女。
3、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激励对象因离职或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权益的,由董事会对授予数量作相应调整,将对应限制性
股票直接调减或在其他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但调整后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
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
4、以上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8/4dfde549-15b1-4263-b713-229fd0bc6d1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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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 17:28│三元生物(301206):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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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并见证贵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
称“本次会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会议的召集
与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
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律师仅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性发表意见,
不对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
2.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过程进行见证,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网络投票结果均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
互联网投票系统予以认证;
3.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
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
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公司本次会议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会议决
议一起予以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贵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有关事项进行
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
经查验,本次会议由贵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召开并由董事会召集。贵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5月26日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公开发布了《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为“会议通知”),该通知载明了本次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召开方式
、审议事项、出席对象、股权登记日及会议登记方式等事项。
(二)本次会议的召开
贵公司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于2026年6月11日在山东省滨州市滨北梧桐十路101号公司会议室如期召开,由贵公司董事长聂在建主持。本
次会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1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11日9:15-15:00。
经查验,贵公司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及会议内容均与会议通知所载明的相关内容一致。
综上所述,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
二、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贵公司董事会,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召集人资
格。
根据现场出席会议股东相关身份证明文件、股东代理人提交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反馈
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截至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并经贵公司及本所律师查验确认,本次会议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股东代理人)合计155人,代表股份120,475,785股,占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2379%。
除贵公司股东(股东代理人)外,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还包括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经办律师。
经查验,上述现场会议出席人员的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
有效;上述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认证。
三、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经查验,本次会议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贵公司已公告的会议通
知中所列明的全部议案进行了逐项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94,125,32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78.1280%;
反对26,343,95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1.8666%;
弃权6,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54%。
关联股东程保华、韦红夫、郑海军、崔鲁朋、于俊玲、耿春芝、乍德才、李广喜、刘林林回避表决。
(二)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94,146,22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78.1454%;
反对26,312,65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1.8406%;
弃权16,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140%。
关联股东程保华、韦红夫、郑海军、崔鲁朋、于俊玲、耿春芝、乍德才、李广喜、刘林林回避表决。
(三)表决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意94,143,82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78.1434%;
反对26,312,65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1.8406%;
弃权19,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160%。
关联股东程保华、韦红夫、郑海军、崔鲁朋、于俊玲、耿春芝、乍德才、李广喜、刘林林回避表决。
本所律师与现场推举的股东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现场会议表决票当场清点,经与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合并统计、确定最终表
决结果后予以公布。其中,贵公司对相关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单独披露表决结果。
经查验,上述议案(一)至议案(三)经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综上所述,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合法有效。
四、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贰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1/8a6a8f88-3d98-484b-9b09-8eb50399961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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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 17:28│三元生物(301206):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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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6月 11日(星期四)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6月 11日 9:15—9:25,9:30—11:30和 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6月 11日 9:15至 15:00
2、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滨州市滨北梧桐十路 101号三元生物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聂在建
6、会议召开情况的合法、合规性说明: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2026年 6月 4日),公司总股本为 202,325,700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 2
,325,700 股,回购股份不享有表决权,本次股东会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200,000,000股。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55人,代表股份 120,475,7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237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人,代表股份 93,698,7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849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54人,代表股份 26,777,01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3885%。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53人,代表股份 12,694,17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47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人,代表股份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53人,代表股份 12,694,17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471%。
3、公司董事出席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和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同意 94,125,3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1280%;反对 26,343,957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8666%;弃权 6,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4%。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26,55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603%;反对 12,261,119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5885%;弃权 6,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12%。
3、回避表决情况:相关关联股东本议案已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共计2,361,600股。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同意 94,146,2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1454%;反对 26,312,657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8406%;弃权 1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14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47,45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3.5249%;反对 12,229,819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3420%;弃权 1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4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31%。
3、回避表决情况:相关关联股东本议案已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共计2,361,600股。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同意 94,143,8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1434%;反对 26,312,657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8406%;弃权 1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16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45,05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3.5060%;反对 12,229,819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3420%;弃权 1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4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20%。
3、回避表决情况:相关关联股东本议案已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共计2,361,600股。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谢阿强、仲路漫;
(三)结论性意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二)《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1/fca5867f-6dc0-4263-b8b8-d9af0a4d230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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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5 17:44│三元生物(301206):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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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5月 26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 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对《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
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示情况
(一)公示内容:《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二)公示时间: 2026年 5月 26日至 2026年 6月 4日;
(三)公示方式:公司内部公告栏张贴;
(四)反馈方式:在公示期限内,公司员工(含控股子公司)可通过书面、电话或当面反馈等方式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
行反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对相关反馈进行记录。
(五)公示结果: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接到任何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二、核查情况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了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名单、人员身份证件信息、与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下同)签订
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等。
三、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 1号》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内部
公示,公示期满后,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
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二)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三)本次拟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次拟激励对象为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任职的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不包
括独立董事、外籍员工、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其作为本次激励
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5/a629380e-8452-4c84-88c1-05869f0710b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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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5 17:44│三元生物(301206):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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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5月 26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激
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管理。根据相关规定,通过向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查询,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次
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即 2025年 11月 25日至 2026年 5月 25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内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
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一)核查对象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二)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三)公司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了《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公司对本次激励计
划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共计 4名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上述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是基于其个人对二级市
场行情、市场公开信息及个人判断做出的独立投资决策,与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无关;其个人在买卖公司股票时,未获知、亦未
通过任何内幕信息知情人获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具体内容、时点安排等相关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除上述核查对象外,其余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结论意见
综上,公司在筹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号——上市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及公司相关内部保密制度的规定,限定接触到内幕信息人员的范围,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对接触到
内幕信息的相关人员及时进行了登记。在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公开披露前 6个月内,未发现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利
用有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或泄露有关内幕信息导致内幕交易发生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5/59f76255-64e2-4755-9895-0c6a7f820ae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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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3 15:42│三元生物(301206):关于年产2万吨阿洛酮糖项目投产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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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年 4月 1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投资建设年产 2万吨阿洛酮糖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投资建设年产 2万吨阿洛酮糖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年 4月 1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投资建设年产 2万吨阿洛酮糖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5)。
公司分别于 2022年 12月 9日、2024年 7月 9日和 2025年 12月 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年产 2
万吨阿洛酮糖项目部分产线试生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9)、《关于年产 2万吨阿洛酮糖项目部分产能(1 万吨)试生产暨
项目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和《关于年产 2万吨阿洛酮糖项目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95)。
近日,公司实施的“年产 2万吨阿洛酮糖项目”中剩余 1万吨阿洛酮糖产能(以下简称“该项目”)顺利完成主体工程建设、设
备安装调试及前期相关准备和验收工作,并正式投产。
随着该项目的正式投产,公司“年产 2万吨阿洛酮糖项目”已实现全线投产。后续,公司将结合产品工艺、生产流程及市场需求
,稳妥、有序地推进产能释放与市场开拓工作。
二、对公司的影响
“年产 2万吨阿洛酮糖项目”是公司围绕功能糖业务持续推进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助于进一步丰富公司功能糖产品体系,提升相
关产品的规模化供应能力。从中长期发展角度看,该项目将对公司在阿洛酮糖领域的市场竞争力和综合服务能力提升产生积极影响。
鉴于该项目尚处于投产初期及产能逐步释放阶段,其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具体影响仍需结合该项目后续运行情况及市场环境综合判断,
短期内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三、风险提示
该项目投产初期,生产装置运行稳定性、产品质量一致性及产能释放节奏仍需在实际运行过程中持续优化。未来项目效益亦可能
受到市场需求变化、行业竞争格局演变及产品价格波动等多重因素影响,存在不达预期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注意投资
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3/8621e0a7-1650-4a0d-b5b4-80e2e9869e9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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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1 17:22│三元生物(301206):关于继续使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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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2月 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继续使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日常生产经营和保证超募资金安全使用的前提下,拟继
续使用不超过 60,000万元人民币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投资额度和使用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本次公司继续使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属于董事会审议权限
范围内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授权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及期限内行使投资决策、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
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2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继续使用暂时闲置超
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
近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在授权范围内购买了理财产品,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使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情况
序 发行主体 产品名称 产品 起始日期 到期日期 赎回金额 实际年化 收益金额
号 类型 (万元) 收益率 (万元)
1 中国光大 2026年对公 保本浮 2026/05/09 2026/05/31 50,600 1.95% 60.30
银行股份 结构性存款 动收益
有限公司 月月存定制
滨州分行 第 113期产
品 01
二、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序 发行主体 产品名称 产品类型 起始日期 到期日期 认购金额 预期年化
号 (万元) 收益率
1 中国光大银行 2026年对公结 保本浮动 2026/06/01 2026/06/30 50,600 0.75%/
股份有限公司 构性存款月月 收益 1.90%/2.0
滨州分行 存定制第 113 0%
期产品 02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上述发行主体无关联关系。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投资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
排除该项投资受到政策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产品提前终止风险、产品不成立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及
意外事件风险等风险从而影响收益。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
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负责现金管理具体操作,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
全、盈利能力发生不利变化、投资产品出现与购买时情况不符的损失等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购买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
可能的风险与收益。
4、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独立的外部审计机构进行专项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一)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超募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募投项目
的正常开展。
(二)公司通过对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广大股东创造更多的投资
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情况
序 发行主体 产品名称 产品类型 起始日期 到期日期 认购金额 预期年化
号 (万元) 收益率
1 中国光大银行 2026年对公结 保本浮动 2026/06/01 2026/06/30 50,600 0.75%/
股份有限公司 构性存款月月 收益 1.90%/2.0
滨州分行 存定制第 113 0%
期产品 02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累计使用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未到期余额(含本次)为 50,600 万元,未超过董事会
对使用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额度。
六、备查文件
(一)现金管理产品相关业务凭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1/c0b6c46c-2f42-4898-b966-cb3a53cd68a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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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5 20:36│三元生物(301206):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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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6年 5月 25日上午 9:30在公司会议室
以现场+视频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5月 21 日以书面、电话方式通知到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人,实到董事 9人,会议由
董事长聂在建主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
(业务)人员(含退休返聘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
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
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向激励对象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5月 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回避表决情况:程保华、韦红夫、郑海军、崔鲁朋为关联董事,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推进及有序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
务办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拟定《山东三元
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5月 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回避表决情况:程保华、韦红夫、郑海军、崔鲁朋为关联董事,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以下事
宜:
1、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次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
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不符合授予条件时取消激励对象资格;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因员工离职或员工放弃
认购的限制性股票份额直接调减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证券登记结
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9)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所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
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处理,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继承事宜;
(10)授权董事会对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
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
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1)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
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
认为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会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
4、提请公司股东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5、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
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回避表决情况:程保华、韦红夫、郑海军、崔鲁朋为关联董事,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鉴于议案(一)至议案(三)尚需股东会审议,故公司董
事会提议于 2026年 6月 11日下午 3: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5月 26日在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32)。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6/524b5cc0-36e3-48cc-ba66-cc16814b859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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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5 20:33│三元生物(301206):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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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三)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6月 11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6月 11日 9:15-9:25,9:30-11:30,13:00-15:0
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6月 11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6月 4日
(七)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6年 6月 4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
体股东,上述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
书格式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山东省滨州市滨北梧桐十路 101号三元生物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非累积投票 √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提案
2.00 《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非累积投票 √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提案
3.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6年限制 非累积投票 √
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提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5月 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拟作为激励对象的股东或者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应对议案 1.00至议案 3.00回避表决。
议案 1.00至 3.00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会的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
议案 1.00至议案 3.00需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2026年 6月 9日,9:00-16:00。
(二)登记地点:
现场登记地点:山东省滨州市滨北梧桐十路 101号三元生物公司会议室。信函登记地点:山东省滨州市滨北梧桐十路 101号三元
生物证券部。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
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
公章)、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
,应持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登记:凭以上有关证件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须于 2026年 6月 9日 1
6: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部,并确认来电。(信函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4、参会股东须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办理登记手续时一并提供,以便登记确认。
(四)登记注意事项:
1、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如果提供复印件的法人股东须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股东须签字)均可,但出
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规定时间前办理登记手续,超过登记时间,将不再接受参加现场会
议的登记。
3、参加网络投票无需登记。
4、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联系方式:
1、联系人:高亮
2、联系电话:0543-3529859
3、联系传真:0543-3529850
4、电子邮箱:sdsyzq@bzsanyuan.com
5、联系地址:山东省滨州市滨北梧桐十路 101号
6、邮政编码:256600
(六)相关费用:本次会议期限预计半天,参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一)《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6/01da4fb3-7357-4d25-80db-c90050ba422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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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5 20:32│三元生物(301206):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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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元生物(301206):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6/54edced5-f51d-4696-bc8f-a7dfbf59aa0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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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5 20:32│三元生物(301206):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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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
第 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 1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
案)》”或“本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资料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下列情形:
(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四)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五)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二、本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下列情形:
(一)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二)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三)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四)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六)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外籍员工、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本次激励对象的范围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者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日。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对股权激励名单进行审核,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公司将于股东会审议本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三、本激励计划的制定、审议流程和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 1 号》等有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安排、归属安排(包括授予数量、授予日、授予价格、任职期限要求
、归属条件等事项)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
过后方可实施。
四、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五、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可以健全公司的激励机制,完善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分配机制,使经营者和股东形成利益共同体,提高
管理效率与水平,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实施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6/46c36c07-dde4-4236-af39-9b38084d5e48.PDF
─────────┬────────────────────────────────────────────────
2026-05-25 20:32│三元生物(301206):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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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
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含退休返聘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
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拟实施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
为保证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推进及有序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
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保证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
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进而确保公司远期发展战略及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 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业绩情况进行评价,以实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激
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高公司整体业绩规模,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三、 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即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定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所有激励对象
,包括公司(含控股子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含退休返聘人员)。
四、考核机构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和审核对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
(二)公司证券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组成考核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作。考核工作小组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
责并报告工作。
(三)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收集和提供,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四)公司董事会负责考核结果的最终审核。
五、考核指标及标准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 2026-2027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需满足考核年度业绩考核任一目标(即年度营业
收入增长率或年度净利润增长率)作为归属条件。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考核年度 以 2025 年公司营业收入为基 以 2025 年公司净利润为基
数,对应考核年度的营业收入 数,对应考核年度的净利润增
增长率目标 长率目标
第一个归属期 2026年 15% 12%
第二个归属期 2027年 25% 22%
注:上述“营业收入”、“净利润”以公司经审计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净利润”为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并剔除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所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据为计算依据。
归属期内,公司根据上述业绩考核要求,在满足公司业绩考核目标的情况下,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归属登记事宜
。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
(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公司将制定并依据《考核管理办法》对激励对象每
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打分,并依照激励对象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其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卓越、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五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考核评级 卓越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100% 100% 80% 60% 0%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当年度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当年计划归
属额度。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若公司/公司股票因经济形势、市场行情等因素发生变化,继续执行激励计划难以达到激励目的,经公司董事会及/或股东会审议
确认,可决定对本激励计划尚未归属的某一批次/多个批次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或终止本激励计划。
六、考核期间与次数
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 2026-2027年两个会计年度。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年度与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年度保持一致。公司层面的业
绩考核和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
七、考核程序
公司人力资源部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具体的考核工作,保存考核结果,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考核报告上交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八、考核结果管理
(一)考核结果反馈与申诉
被考核对象有权了解自己的考核结果,人力资源部应在考核工作结束后 5个工作日内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对象。
如果被考核对象对自己的考核结果有异议,可与人力资源部沟通解决。如无法沟通解决,被考核对象可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申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需在 10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确定最终考核结果或等级。
(二)考核结果归档
1、考核结束后,人力资源部需保留绩效考核所有考核记录。
2、为保证绩效激励的有效性,绩效记录不允许涂改,若需重新修改或重新记录,须当事人签字。
3、绩效考核结果作为保密资料归档保存,该计划结束三年后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统一销毁。
九、附则
(一)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制订、解释及修订。若本办法与日后发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存在冲突的,则以日后发
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为准。
(二)本办法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自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生效后实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6/0842f22c-1123-4c85-9082-04797afcb2c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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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5 20:32│三元生物(301206):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自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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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元生物(301206):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自查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6/818f52d3-0007-470d-8026-a61eeee85a3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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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5 20:32│三元生物(301206):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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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元生物(301206):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6/42015a79-7b8a-4b19-a07d-418c656e875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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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5 20:32│三元生物(301206):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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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元生物(301206):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6/0ff2e1e7-d430-40b9-97e7-670cdf00e14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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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7:36│三元生物(301206):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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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5月 20日(星期三)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5月 20日 9:15—9:25,9:30—11:30和 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5月 20日 9:15至 15:00
2、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滨州市滨北梧桐十路 101号三元生物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聂在建
6、会议召开情况的合法、合规性说明: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2026年 5月 13日),公司总股本为 202,325,700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
2,325,700 股,回购股份不享有表决权,本次股东会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200,000,000股。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75人,代表股份 96,645,36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322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6人,代表股份 96,026,7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013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9 人,代表股份 618,59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93%。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69 人,代表股份 618,59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9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人,代表股份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69 人,代表股份 618,59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93%。
3、公司董事出席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和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总表决情况:同意 96,510,5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05%;反对 12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73%;弃权 11,8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123%。
2、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二)审议通过《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总表决情况:同意 96,510,5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05%;反对 12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73%;弃权 11,8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123%。
2、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三)审议通过《2025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1、总表决情况:同意 96,469,8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84%;反对 12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73%;弃权 52,5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544%。
2、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同意 96,541,5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25%;反对 10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40%;弃权 3,3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035%。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14,7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83.2120%;反对 100,50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2464%;弃权 3,3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415%。
3、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同意 96,520,5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08%;反对 12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73%;弃权 1,8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19%。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93,7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79.8172%;反对 123,00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8837%;弃权 1,8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91%。
3、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六)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同意 535,0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8461%;反对 13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3340%;弃权 12,3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199%。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75,0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76.7943%;反对 131,20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2093%;弃权 12,3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965%。
3、回避表决情况:聂在建、程保华、韦红夫、郑海军、崔鲁朋为关联股东,本议案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合计 95,966,770股
。
(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修改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7.01《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同意 96,512,3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23%;反对 13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58%;弃权 1,8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19%。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85,5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78.4917%;反对 131,20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2093%;弃权 1,8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91%。
3、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谢阿强、仲路漫;
(三)结论性意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二)《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3c71d512-9d51-46b5-bbf9-7850cbf6bc8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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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7:36│三元生物(301206):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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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并见证贵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
次会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会议的召集
与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
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律师仅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性发表意见,
不对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
2.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过程进行见证,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网络投票结果均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
互联网投票系统予以认证;
3.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
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
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公司本次会议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会议决
议一起予以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贵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有关事项进行
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
经查验,本次会议由贵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召开并由董事会召集。贵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4月29日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公开发布了《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为“会议通知”),该通知载明了本次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召开方式、审议
事项、出席对象、股权登记日及会议登记方式等事项。
(二)本次会议的召开
贵公司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于2026年5月20日在山东省滨州市滨北梧桐十路101号公司会议室如期召开,由贵公司董事长聂在建主持。本
次会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9:15-15:00。
经查验,贵公司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及会议内容均与会议通知所载明的相关内容一致。
综上所述,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
二、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贵公司董事会,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召集人资
格。
根据现场出席会议股东相关身份证明文件、股东代理人提交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反馈
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截至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并经贵公司及本所律师查验确认,本次会议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股东代理人)合计75人,代表股份96,645,367股,占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3227%。
除贵公司股东(股东代理人)外,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还包括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经办律师。
经查验,上述现场会议出席人员的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
有效;上述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认证。
三、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经查验,本次会议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贵公司已公告的会议通
知中所列明的全部议案进行了逐项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表决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96,510,51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8605%;
反对123,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1273%;弃权11,85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
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123%。
(二)表决通过了《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96,510,51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8605%;
反对123,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1273%;弃权11,85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
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123%。
(三)表决通过了《2025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同意96,469,81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8184%;
反对123,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1273%;弃权52,55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
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544%。
(四)表决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96,541,51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8925%;
反对100,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1040%;弃权3,35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
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35%。
(五)表决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96,520,51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8708%;
反对123,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1273%;弃权1,85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
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19%。
(六)表决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535,04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78.8461%;
反对131,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9.3340%;
弃权12,35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8199%。
关联股东聂在建、程保华、韦红夫、郑海军、崔鲁朋回避表决。
(七)表决通过了《关于制定、修改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7.01《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96,512,31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8623%;
反对131,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1358%;弃权1,85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
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19%。本所律师与现场推举的股东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现场会议表决票当场清点,经与网络
投票表决结果合并统计、确定最终表决结果后予以公布。其中,贵公司对相关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单独披露表决
结果。
经查验,上述议案(一)至议案(五)、议案(七)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议案
(六)经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综上所述,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合法有效。
四、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贰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8427a8ca-345d-488a-b758-14f0f4c1b8f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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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8:46│三元生物(301206):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暨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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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元生物(301206):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暨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ae9d2f40-ef76-42e9-b5ea-464076cc37e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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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5:44│三元生物(301206):关于参加2026年山东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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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山东证监局、山东上市公司
协会与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联合举办的“2026年山东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网站(http://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名称:全
景财经);或下载全景路演 APP,参与本次互动交流。活动时间为 2026年 5月 15日(周五)15:00-16:30。届时公司高管将在线就
公司 2025年度业绩、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融资计划、股权激励和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沟通
与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92bc0710-4d57-4286-86cc-3e655cdf2ec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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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7:26│三元生物(301206):关于继续使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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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2月 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继续使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日常生产经营和保证超募资金安全使用的前提下,拟继
续使用不超过 60,000万元人民币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投资额度和使用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本次公司继续使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属于董事会审议权限
范围内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授权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及期限内行使投资决策、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
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2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继续使用暂时闲置超
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
近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在授权范围内购买了理财产品,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使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情况
序 发行主体 产品名称 产品 起始日期 到期日期 赎回金额 实际年化 收益金额
号 类型 (万元) 收益率 (万元)
1 中国光大 2026年挂钩 保本浮 2026/02/08 2026/02/25 9,700 1.7% 7.79
银行股份 汇率对公结 动收益
有限公司 构性存款定
滨州分行 制第二期产
品 191
2 中国光大 2026年挂钩 保本浮 2026/02/08 2026/05/08 50,300 2% 251.50
银行股份 汇率对公结 动收益
有限公司 构性存款定
滨州分行 制第二期产
品 192
二、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序 发行主体 产品名称 产品类型 起始日期 到期日期 认购金额 预期年化
号 (万元) 收益率
1 中国光大银行 2026年对公结 保本浮动 2026/05/09 2026/05/31 50,600 0.75/
股份有限公司 构性存款月月 收益 1.95/2.05
滨州分行 存定制第 113
期产品 01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上述发行主体无关联关系。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投资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
排除该项投资受到政策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产品提前终止风险、产品不成立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及
意外事件风险等风险从而影响收益。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
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负责现金管理具体操作,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
全、盈利能力发生不利变化、投资产品出现与购买时情况不符的损失等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购买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
可能的风险与收益。
4、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独立的外部审计机构进行专项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一)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超募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募投项目
的正常开展。
(二)公司通过对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广大股东创造更多的投资
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情况
序 发行主体 产品名称 产品类型 起始日期 到期日期 认购金额 预期年化
号 (万元) 收益率
1 中国光大银行 2026年对公结 保本浮动 2026/05/09 2026/05/31 50,600 0.75/
股份有限公司 构性存款月月 收益 1.95/2.05
滨州分行 存定制第 113
期产品 01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累计使用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未到期余额(含本次)为 50,600 万元,未超过董事会
对使用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额度。
六、备查文件
(一)现金管理产品相关业务凭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1/3b2263f3-14f5-437f-b290-042209b3719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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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15│三元生物(301206):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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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元生物(301206):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f4f0e05e-d96e-45a0-858b-5a1c994ec8a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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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15│三元生物(301206):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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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审字[2026]100Z0211 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序号 内 容 页码
1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2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号
1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 (100037)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392
E-mail:bj@rsmchina.com.cn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https://www.rsm.global/china/
容诚审字[2026]100Z0211 号
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三元生物公司”)2025 年12 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三元生物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三元生物公司于 2025 年 12月 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608fe5b4-0c28-4257-abf1-cf0e9b39a35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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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15│三元生物(301206):中信建投关于三元生物保荐总结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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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元生物(301206):中信建投关于三元生物保荐总结报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e3ca8a03-a828-475f-85d3-5fe90b5e071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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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15│三元生物(301206):中信建投关于三元生物2025年度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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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元生物(301206):中信建投关于三元生物2025年度跟踪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b7a4b5d9-14bb-458c-ad5a-6d4eb2e38fe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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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14│三元生物(301206):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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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三)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5月 20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5月 20日 9:15-9:25,9:30-11:30,13:00-15:0
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20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5月 13日
(七)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6年 5月 13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
全体股东,上述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
托书格式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山东省滨州市滨北梧桐十路 101号三元生物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非累积投票 √
提案
2.00 《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非累积投票 √
提案
3.00 《2025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非累积投票 √
提案
4.00 《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 √
提案
5.00 《关于续聘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 √
提案
6.00 《关于 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 √
提案
7.00 《关于制定、修改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 √作为投票对
提案 象的子议案数
(1)
7.01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 非累积投票 √
度>的议案》 提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 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作述职报告。
(二)上述议案 4.00至议案 7.00需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2026年 5月 18日,9:00-16:00。
(二)登记地点:
现场登记地点:山东省滨州市滨北梧桐十路 101号三元生物公司会议室。
信函登记地点:山东省滨州市滨北梧桐十路 101号三元生物证券部。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
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
公章)、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
,应持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登记:凭以上有关证件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须于 2026年 5月 18日
16: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部,并确认来电。(信函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4、参会股东须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办理登记手续时一并提供,以便登记确认。
(四)登记注意事项:
1、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如果提供复印件的法人股东须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股东须签字)均可,但出
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规定时间前办理登记手续,超过登记时间,将不再接受参加现场会
议的登记。
3、参加网络投票无需登记。
4、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联系方式:
1、联系人:高亮
2、联系电话:0543-3529859
3、联系传真:0543-3529850
4、电子邮箱:sdsyzq@bzsanyuan.com
5、联系地址:山东省滨州市滨北梧桐十路 101号
6、邮政编码:256600
(六)相关费用:本次会议期限预计半天,参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一)《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21d0b7cc-acfb-4008-a430-3ed89d44bfa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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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14│三元生物(301206):关于制定、修改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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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制定、修改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拟对部分公司治理制度进行梳理完善,并完成制定和修改,具体明细如下:
序号 制度名称 变更方式 是否提交
股东会
1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制定 是
2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修改,更名为《董事、高级 否
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其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还尚需提交公司 202
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制定及修改后的公司部分管理制度全文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备查文件
(一)《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制定、修改的公司部分管理制度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df2a8060-b755-43fe-b85d-62136479094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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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14│三元生物(301206):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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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结构的稳
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任期届满、被解除职务等其他离职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包含任期届满离任、主动辞职、被解除职务以及其他导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离职等
情形。
第四条 董事任期届满未获连任的,自相关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自动离职。职工代表董事任期届满未获连任的,自相关职工代表
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自动离职。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未获聘任的,自相关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自动离职。第五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之前提出辞职。董事辞任、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应当提交书面报告。董事辞任的,自公司收到通知之日生效。高级管
理人员辞职的,自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时生效。
除本制度第七条规定情形外,出现下列规定情形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继续履行职责: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任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二)审计委员会成员辞任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者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三)独立董事辞任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独立董事
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董事提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提出辞任之日起六十日内完成补选,确保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
表人。
第六条 股东会可以决议解任董事,决议作出之日解任生效。无正当理由,在任期届满前解任董事的,董事可以要求公司予以赔
偿。
第七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三)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期限尚未届满;
(四)法律法规、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前款第(一)项或者第(二)项情形的,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立即停止履职并由公
司按相应规定解除其职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前款第(三)项或者第(四)项情形的,公司应当在该事实发生
之日起三十日内解除其职务。
相关董事应当停止履职但未停止履职或者应被解除职务但仍未解除,参加董事会会议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
投票的,其投票无效且不计入出席人数。
第三章 移交手续与未结事项处理
第八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于正式离职 5 个工作日内向公司、董事会或其指定的人员、继任同事办妥所有移交手续,完成工
作交接,包括但不限于未完结事项的说明及处理建议、分管业务文件、财务资料以及其他物品等的移交。交接过程由董事会秘书监交
,交接记录存档备查。
第九条 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时尚未履行完毕公开承诺,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离职前提交书面说明,明确未履行
完毕承诺的具体事项、预计完成时间及后续履行计划,公司在必要时采取相应措施督促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承诺。
第十条 如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的涉及重大投资、关联交易或财务决策等重大事项,或涉及经济责任的,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可以要求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对其进行离任审计,相关人员应予以积极配合。
第四章 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责任及义务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变动
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在离职后 6 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所持公司股份;
(二)在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每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但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导致股份变动的除外;
(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公司股份的转让限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离职后 2 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通过证券交易所网站申报其姓名、职务、身份证号、证券账户、离职
时间等个人信息。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不得利用原职务影响干扰公司正常经营,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离
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股东承担的忠实义务,在任期结束后并不当然解除,在《公司章程》规定的合理期限内仍然有效。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其对公司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和其他内幕信息的保密义务在其任职结束后仍然有效
,直至相关信息成为公开信息。
第十四条 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全力配合公司对履职期间重大事项的后续核查,不得拒绝提供必要文件及说明。
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其他义务的持续期间应当根据公平的原则确定,事件发生与离任之间时间长短,以
及与公司的关系在何种情况和条件下结束而定。
第五章 责任追究
第十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
承担赔偿责任。离职董事在任职期间因执行职务而应承担的责任,不因离职而免除或者终止。
第十七条 公司建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追索机制,若公司后续被证实存在财务造假或者其他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该等行为
发生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因该等行为多领取的绩效薪酬应在接到公司书面通知后的 10 个工作日内退还公司。前述退还责任不因其离职
而免除或者终止。
第十八条 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未履行承诺、违反忠实义务或者保密义务,违反《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公司章程》及本制度的相关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董事会应制定对该等人员的具体追责方案,追偿金额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
失、预期利益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等,涉及违法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 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追责决定有异议的,可自收到通知之日起 15 日内向公司审计委员会申请复核,复核期间
不影响公司依法申请财产保全措施。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执行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00b60c64-b66f-43d0-bd38-f2610dfad8f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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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14│三元生物(301206):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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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体系,建立科学有
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发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山东
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及《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总工
程师)。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原则:体现薪酬与公司经营规模与业绩水平相匹配的原则,同时与市场价值规律相符;
(二)责、权、利统一原则:体现薪酬与岗位价值、履职责任、个人绩效相匹配;
(三)长远发展原则:体现薪酬与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激励和约束并重原则:体现薪酬发放与考核、奖惩挂钩,与激励机制挂钩;
(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薪酬制度的政策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收入必须做到规范、公开、透明。
第四条 公司建立工资总额决定机制。公司的工资总额决定机制为:以上年度工资总额为基数,根据公司经济效益和经营目标,
结合劳动生产率、人员编制、同行业水平及通胀等因素,合理编制年度预算。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列入公司年度工资总额预算
管理。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董事会的授权下,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与方案;负责审查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考核;负责就薪酬发放、止付及追索扣回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
情况进行监督。
第六条 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
董事应当回避。第七条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
第八条 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应当披露原因。
公司业绩如果发生亏损,公司应当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审议各环节特别说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变化是否符合业绩联动要
求。
第九条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在实施内部控制审计时应当重点关注绩效考评控制的有效性以及薪酬发放是否符合内部控制要
求。
第十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协助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并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标准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薪酬与津贴标准:
(一)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根据公司经营业绩、岗位职责和任职考核情况,并结合公司薪酬规定确定
薪酬,公司不再另行支付董事津贴。
(二)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不参与公司内部的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三)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领取独立董事津贴。津贴标准由董事会结合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以及本地区其他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的津贴水平制定,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独立董事行使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二条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结合公司现行的薪酬制度、经营业绩、个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领取薪酬。
第十三条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
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公司应当结合行业水平、发展策略、岗位价值等因素合理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普通职工的薪酬分配比例,推动薪酬分配向
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促进提高普通职工薪酬水平。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
第十五条 公司应当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
的财务数据开展。
第四章 薪酬发放
第十六条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发放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执行。独立董事津贴于股东会通过其任职
决议之日起按月发放。第十七条 公司可以结合行业特征、业务模式等因素建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递延支付机制,明确实
施递延支付适用的具体情形、相关人员、递延比例以及实施安排。
第十八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或津贴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薪酬中扣除个人所得税
、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款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后,将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第十九条 本制度中涉及的中长期激励事项,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及公司另行确定的具体方案和审议程序执行。
第二十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履职考核情况发放相应的薪酬或
津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岗位变动的,从变动之日起,根据新岗位标准执行相应的薪酬或津贴。新选举或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薪酬,自任职之日起按本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五章 薪酬调整
第二十一条 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进一步发展的需要
。
第二十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依据为:
(一)同行业的薪酬水平:每年通过市场薪酬报告或公开的薪酬数据,收集同行业的薪酬数据,并进行汇总分析,作为公司薪酬
调整的参考依据;
(二)通胀水平:参考通胀水平,使薪酬的实际购买力保持在合理水平;
(三)公司盈利状况;
(四)公司战略发展和组织架构调整;
(五)岗位变动或者职责变化。
当上述因素发生重大变化时,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根据具体情况对本制度或薪酬方案提出修订方案,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并
做出相应调整。
第六章 薪酬止付追索
第二十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发生下列任一情形,董事会有权决定是否扣减、不予发放或追回已发放的部
分或全部薪酬:
(一)因违反对公司的忠实勤勉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二)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者造成公司重大经济损失的;
(三)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
(四)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
(五)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或被深圳证券交易所予以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
第二十四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
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第二十五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发生违反忠实勤勉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
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
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执行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a5dc000a-ce4b-478e-9d4f-7f4de7343b9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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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14│三元生物(301206):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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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元生物(301206):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玲)。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7a3ed23e-1fc7-4121-9dfc-dc63553ca40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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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14│三元生物(301206):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公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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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元生物(301206):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公随)。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7e9a9b18-a575-4387-a496-de65418460d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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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14│三元生物(301206):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谭海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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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元生物(301206):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谭海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7e555971-8f97-4196-957b-47cafa7f115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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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13│三元生物(301206):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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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公
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战略规划等情况,公司
定于 2026 年 5月 18 日(星期一)下午 15:00-17:00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举行 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
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
o.com.cn)进入“云访谈”栏目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人员有:董事长聂在建先生,总经理程保华先生,财务总监于俊玲女士,董事会秘书高亮先生,独立董事谭
海宁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本次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
者可提前登录“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云访谈”栏目进入公司 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页面进行提问,公司将
在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279b907e-7ee0-40c1-82f3-874a792d21e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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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13│三元生物(301206):2025年财务决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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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元生物(301206):2025年财务决算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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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13│三元生物(301206):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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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
2023】4号)的规定。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元生物”或“公司”)于 2026年 4月 2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
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年 8月,2013年
12月 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幢 10层 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233 人,共有注册会计师 1507人,其中 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
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 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 251,025.8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34,86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 12
3,764.58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 518家上市公司 2024 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 62,047.52 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
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
会计师事务所对三元生物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38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 2.5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 9月 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
21)京 74民初 111 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特普”)共同就 2011 年 3月 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 1%范围内
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特普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1次、 监督管理措施 12次
、自律监管措施 13次、纪律处分 4次、自律处分 1次。
10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4次(共 2个项目)、监督管
理措施 20 次、自律监管措施 9次、纪律处分 10次、自律处分 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郑珊杉,201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4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
2025年开始为三元生物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准, 200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4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
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三元生物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纪玉红,2003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8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执业;2024 年开始为三元生物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坤泰股份(001260)、亚通精工(603190)等多家上市公司
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郑珊杉、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准、项目质量复核人纪玉红近三年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
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 1号——财务报表
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
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2025年度审计费用为 70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5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20万元,较上期审计费用无变化。
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 2026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及市场价格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关审计
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 2026年 4月 1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核,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要求,同意向
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
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6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一)《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三)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
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709c3b93-b872-4744-aff1-aae8a39e1f8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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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13│三元生物(301206):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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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元生物(301206):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62edc261-71b6-4bcb-a303-3a14d086545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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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13│三元生物(301206):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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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容诚专字[2026]100Z1463号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元生物公司)2025年 12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
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出具了容诚审字[2026]100Z0210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的规定,三元生物公司管理层编制了后附的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保证其真
实、准确、完整是三元生物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我们对汇总表所载信息与本所审计三元生物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
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除了对三元生物公司实施 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交易有关的审计程序
外,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为了更好地理解三元生物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后附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供三元生物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附件: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此页为三元生物公司容诚专字[2026]100Z1463号专项说明之签字盖章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郑珊杉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王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da424c2f-45db-4893-9277-f3f0a49b84e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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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13│三元生物(301206):中信建投关于三元生物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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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元生物(301206):中信建投关于三元生物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af3c4a1b-9f12-4d9d-8cb1-238f24785a0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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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13│三元生物(301206):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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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
则解释第 19号》(财会【2025】32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9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
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变更日期
2025年 12月 5日,财政部发布了《准则解释第 19号》,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
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
”等相关内容自 2026 年 1月 1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
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 19 号》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
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
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
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2f932061-28de-4dd0-8ff1-2b75bb9c90d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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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13│三元生物(301206):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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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元生物”或“公司”)于 2026年 4 月 28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和《关于 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关于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需直接提交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
,调动其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的稳定经营和发展,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及
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及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 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 1月 1日至 2026年 12月 31日。
三、薪酬方案
(一)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薪酬方案
1、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按其所任岗位职务领取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
,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结合公司现行的薪酬制度、公司实际经营业绩、个人绩效考核情
况发放。
2、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不参与公司内部的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二)公司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为 10万元/年(含税)。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其所任岗位职务领取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
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结合公司现行的薪酬制度、公司实际经营业绩、个人绩效考核情况发放。
四、其他规定
1、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发放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执行。其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
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履职考核情况发放相应的薪酬或津贴。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或津贴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薪酬中扣除个人所得税、各类
社会保险费用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款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后,将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4、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等规定执行
。
五、备查文件
(一)《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c81c489b-9475-4f62-94ba-7a3519dd947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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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13│三元生物(301206):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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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元生物(301206):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267db739-596d-4be0-b455-4ff7cd0f129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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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13│三元生物(301206):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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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元生物(301206):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f3ccd8da-556f-4dd3-b465-d5ae58c24f5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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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13│三元生物(301206):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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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元生物(301206):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cef6bdf2-2adb-4d4e-a034-ddfec4682510.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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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三元生物: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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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3088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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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三元生物: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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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3089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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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三元生物: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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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7/122473015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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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9│三元生物: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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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9/122460273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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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三元生物: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更正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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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7259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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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三元生物: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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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7256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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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三元生物: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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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7255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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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三元生物: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更正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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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7256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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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三元生物:2024年半年度报告(更正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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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7257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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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0│三元生物: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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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30/122155322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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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0│三元生物: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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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30/122104817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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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3│三元生物: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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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3/121974735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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